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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少年游-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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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在相同的大排档,那里的黑夜和寒冷加深了他的狠厉,第一次他忍住了,第二次他没有,所以第二次他死了。
我想如果倪永孝当时没有激动地拿枪指着韩琛的头,是否黄秋生就没有开枪的理由了?按照法律来说是如此的,最多不过被拘捕和终身监禁吧?但是倪永孝只是说出了那句他铭记在心的父亲的教诲:“出来混,早晚都要还。”他没有放下枪,却没有开枪,所以中枪死去。
他准备为他所做的一切作出偿还了,这个男人在香港回归前、黑帮时代结束前用尽了全部力量,为了他的家人做了一次华丽的挣扎。他耗尽了力量,他无从奋起了,这只黑色的鸟从天空里直坠下去,猎枪轰鸣仿佛礼炮。
黄秋生是持猎枪的人,自始至终他抓住了倪永孝的弱点,从怂恿Mary杀死倪坤,派倪永孝的弟弟陈永仁去当卧底,直到最后的一枪,他始终掌握着倪永孝的弱点,让这个凶险的男人无从挣脱。
这个故事里的每个人都不开心,因为他们都太执拧,其实写到这里我忽然想倪永孝其实是唯一圆满的一个。黄秋生完成了他对罪恶复仇的伟业,但他开心么?我不觉得。但是在倪永孝默默地掩上弟弟的衣襟,把“我的亲弟弟才是那个卧底”的秘密埋藏在即将停止工作的大脑中的时候,我想他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他为他的家人,自始至终,直到最后一次呼吸。
他圆满了,因为他死了。
也许Mary也圆满了,因为她也死了。
这个故事就是那么灰色,用一些悲伤残忍的故事教人不要太执拧。
OK,就是这么样一个故事。你是倪永孝,你是一个弓箭手,在你的故事开始的时候,你已经站在战场上了,没有隐蔽物,手中只有一张弓和一支箭,对面射程之内是你的敌人,你的背后是你最最在意的东西,家人,或者其他什么。
你该怎么办?
你会拉开弓,射出你唯一的箭,同时挺直身体当他们的盾牌么?
柴可夫斯基
常听古典音乐的人总喜欢用数字编号来指代音乐作品,像是暗语,透着某种外人听不懂的高深,比如拉赫马尼诺夫的《第一钢琴协奏曲》,或者柴可夫斯基的《第六交响曲》。
其实很多人都写过第六交响曲,跟老柴这部名声不相上下的就有贝多芬的第六交响曲(《田园交响曲》),此外马勒的《第六交响曲》、西贝柳斯的《第六交响曲》,也都是经常出现在音乐会节目单上的作品。
不过老柴这本交响曲还是太有名了,用更多人知道的名字来说,它叫《悲怆》。
这个名字仅看字面意思就引人神往,大约作曲家和作家一样,都被看做是“文章憎命达”之辈,一首曲子其名为悲怆,便觉得它凝聚了作曲家一生的精髓。它确实太有名了,乃至于贝多芬同为杰作的《第二十四钢琴奏鸣曲:悲怆》经常被误会成老柴的作品,所以以前读某杂志上的故事,写钢琴家激愤地弹奏老柴的《悲怆》,当时疑惑说是否《第六交响曲》有钢琴版,后来听比较资深的爱乐人说没有。不过倒是听说贝多芬的第九有钢琴版,至今不曾听过。
我二十岁的时候第一次听《悲怆》,教我音乐鉴赏的老师谈及这部交响乐的时候显得意味深长,他说这是一部需要时间来体会的作品,我们这些学生未必能领会,他自己也是三十岁听的时候大为悲怆,甚至不能自已。
那一次我睡着了,因为单听第四乐章,除了前半部分,后面实在缺乏被老柴自己称为noisy的段落,老师说对了,就是听不懂。
后来圣路易斯交响乐团上这本作品,我决心重听一次《第六》,如果仍未成功地使自己悲怆,我就等到三十岁上再听。
那次倒没有睡着,虽然自称听懂了也未必,不过在乐声中听懂音乐的朋友讲《悲怆》的故事,终于略略听得下去了。想起老师以前说的话,也许时间就是这么坚硬的障碍,二十岁的人,终不能理解三十岁乃至于四十岁的悲怆,反过来也一样。
这是老柴最后的作品,首演后的第十天,他死于不知名的原因。因为老柴本人的同性恋倾向,不少人认为他是因为迷恋一个贵族少年而使他的朋友们感到羞耻,于是共同决定请他自杀。这个说法非常让人失望,远不如莫扎特未完的《安魂》来得神秘。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老柴回光返照的作品。
闻弦歌而知雅意,以低音提琴起本身就说明作曲家并不准备给我们一部轰轰烈烈的抗争作品。我的研究生老板也听些古典音乐,他说老柴“浪漫”,而不愿称为“悲伤”,但我的朋友说悲伤入骨,仿佛陷在没有解答的困惑中,就这么死去。
乐队大约两管办的编制,特意增加的低音管在提琴部的配合下极度低回,有近乎哀乐的感觉。而提琴部演绎的第二主题优美则优美,却依然带有悲哀的气氛,是一种哀婉。不过加上铜管,那种低沉的痛苦就让人觉得不忍了。
第二乐章毋庸多言,谁都知道交响乐是种有制式的音乐,必然有些段落是用来填充和调剂的。一个悠扬美丽的乐章也便于在曲折后趋近老柴本身所期待的悲伤。
第二乐章是个转折,第三个也是,铜管部早早地爆起了喧嚣的冲锋,战斗、奋起、悲壮……管它叫什么都可以。提琴部在这里是配合钢管部的,强烈的轰鸣让我想到贝多芬,这种感觉如此激烈,导致第三乐章后听众一致鼓掌。这是在像一个完美的结束。
关于最后一个乐章我和我的朋友产生了一些争论。他说最后一章根本陷入了绝望和黑暗,我说最初的钢管部和提琴部的对话中,钢管部还部分继承了第三乐章的激情,只是在连续的对话中,激情最后被吞没。提琴部最后奏起了极盛后的哀歌,终结在低音提琴上,和开始完美地扣成了一个环。我以为老柴希望表现的是一种一生情绪的变化,从第二乐章的轻快到第三的激烈到最后的悲哀。而第一乐章则是点题。或者说第一乐章的整个内涵被后三个乐章扩展成篇。
到了最后,始终只是死亡和安静,归于低沉的宿命感。
指挥沉默约二十秒,一片寂静,起立鼓掌三次,开门,门外的风已经冷了。
其实这些都不是我想说的,我只是忽然记起了走在风中去找车的时候朋友给我讲的故事,斯大林死时,莫斯科大剧院循环演奏第四乐章,整个莫斯科便如一只巨大的铜管,悲怆的呼声在铜管中碰撞激荡,永远被囚禁于此。
那一刻我觉得有点懂了从未去过的俄罗斯。
Bye bye,black bird
这篇勉强算是《全民公敌》(Pubic Enemies)的影评。
评论之前有必要讲讲这部电影的背景。20世纪30年代是美国大萧条的年代,人人惶恐,不知何去何从。在很多人看来,是银行家和金融巨鳄导致了那场大萧条,于是对抗银行的黑暗英雄应运而生,他的名字是约翰·狄林格(John Dilinger)。
准确的说,狄林格是个银行劫匪,但在那个劫匪横行的时代,狄林格依然能够脱颖而出,成为明星式的人物。首先在在普通人看来,狄林格抢劫银行是打击了金融资本家,有着与那个社会对抗的意味。
其次,狄林格太酷了,酷的让全美国的年轻女人都爱他。
他开着马力强劲的八缸汽车冲进银行,黑色的大衣下藏着汤姆逊冲锋枪,他如黑鸟那样轻盈的越过柜台,大衣和枪口同时扬起,说:“不要反抗,我只要钱。”在警察赶到之前,这个潇洒的劫匪以带着成箱的钱离开银行,他的车速是那么的快,没人能追的上他。
他还绝顶聪明,曾伪装成安保系统的推销员进入一家银行,当然他成功的从内部破坏了那家银行的旧有的安保系统,抢走了所有的钞票。他还曾经假装拍电影,安排群众演员们洗劫了一家银行。
他是绝世的坏孩子,女人都爱坏孩子。
但最终他死了,死在联邦调查局的手中。
很多人看《全民公敌》都是冲着Johnny Depp去的,我也不例外。
Johnny Depp偶尔也演好人,但狄林格显然不是其中之一。
很多人在面对这样一个坏人的时候都会价值观失衡,某篇评论说,嗨,导演到底想表达什么?什么侠盗?什么罗宾汉?不过是帮抢银行的匪徒,即使不对平民百姓开枪,也不过是为了藏身民众中的方便而已!
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表情来对待这样的评论,人不是用善恶二元就能分类的东西。
狄林格确实不是什么侠盗,无论现实中还是电影里,这位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最拉风的“公众之敌”都不怎么劫富济贫,这一点上这家伙做的还没有哥伦比亚的毒枭们做得好,听说后者还会出钱给公墓安装照明系统什么的。
但看着他死在屏幕上,我却隐隐的有些难过。
因为他是个拉风的男人,在他心爱的女人问他想要什么的时候,他说,Anything。
他想去很远的地方和他心爱的女人过日子,最后死在她的双臂中,这个地方比古巴还要远,是什么地方不重要。他是最棒的劫匪,一分四十秒抢劫一家银行。他也够狠,驾驶着八缸汽车奔驰在路上,果断的对警察开枪,“芝加哥打字机”枪口喷出的火焰点亮了铅灰色的世界。
他重不扔下任何伙伴,Red死的时候,狄林格从便利店里买来了酒精浇在伤口上,叫他挺住。Red说,你要学会放手,然后在狄林格的眼睛里,他慢慢的死了。
狄林格的最后一个伙伴死了,从此他成为一头孤狼。他必须去找他心爱的那个女人,没了她,他大概不知道怎么活下去。
看到这一幕心头蛮堵的,没有看《盗火线》的时候的爽洌,同一个导演,同时犯罪片,《盗火线》里罗伯特·德尼罗和艾尔·帕西诺的眼神未必没有Johnny Depp忧郁,但是三十年代的芝加哥,狄林格活跃的舞台,实在是片命注定的坟墓。
我看不上前诉的那篇评论,就像我看到有人说起刘备白帝城托孤,对诸葛亮说“如果我儿子不成,你可自立为成都之主”时,鼻子哼出两道白气来说,不过是拉拢人心的手段而已,我就会漏出鄙夷的微笑来。
生活在如今的人能理解刘备的不多,能理解狄林格的也不多,因为我们生活在平安的时代,乘地铁上班,买房,娶妻生子,周末看电影。而刘备生在战争、饥荒、人吃人、战场泥土里凝结鲜血的时代,你要么当英雄去杀人,要么就等屠刀落在自己的头颈,等待的时候你可以投个骰子,看你有没有好运气平安地死在床上。如果刘备真的说过这句话,我相信他是在和他最好的伙伴对赌,诸葛亮可以奉这句话推翻刘婵,也可以继承那些亡命之徒的血和忠诚辅佐蜀汉,刘备让他自己选择,垂死的眼里闪着狼一样的光。这是某一类亡命徒的方式,某一类男人的方式。
狄林格是个男人,也是个亡命徒。
他从不放手。
这让我想起我自己,这些年里我失去了很多东西。高贵一些的,比如青春的梦想,比如孩子气的热血,比如善恶分明的世界观;庸俗一些的,比如骄傲,比如心爱的女孩,比如像007一样来着阿斯顿·马丁腰间踹着PPK环游世界的白日梦。
其实我也不想放手,如果给我一个机会,给我强有力的手腕,我也会死死抓住我所渴望的一切,绝不放手。
你想把我的手砍下来?你做不到,我比你更优秀,做事情更干练,如风般来,带着大把美钞如风般走,一手一把芝加哥打字机指着你的头:“你是行长吧?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叫做开保险箱。”
狄林格就是这么做的,所以他成为那时的偶像。
他死的时候围观的芝加哥民众拿手帕沾取他的血,别误解,不是去揉人血馒头,而是纪念。一个偶像死了,他如风般来如风般去,芝加哥的人兴奋的听说他从银行里抢走自己的储蓄,一次又一次的跳脱警察的追捕,虽然银行大盗从不会把钱分给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社会效应?
嗨,别否认,因为那些人也想他那样做。
只是他们不敢。
如同我的手腕没有我期待的那样坚硬如铁,所以很多时候我放手了。
这就是狄林格,他是男人心里冲动的魔鬼,无视一切浪漫、自由、欲望是这个魔鬼的本性,这个魔鬼很拽也有点坏,你可以想像他的模样,只要你盯着Johnny Depp咬着口香糖微笑的样子几秒钟。很有魅力是吧?但别轻易靠近他,你挡了他的路,他可能会吧芝加哥打字机指向你。
你不想听他哒哒哒哒哒哒地打字,对吧?
生活在法治社会的人很容易以法律之名建立他们的世界观,只是他们往往都忽略了法律也是一种暴力规则,保护法律的恰恰也是那些哒哒哒哒哒哒作响的冲锋枪。
你生在善法的时代,OK,你运气了,你生活在恶法的时代,你会成为狄林格么?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大概不能说是个善法的时代,你看,有著名的胡佛局长在剧中活跃,我实在无法忘记他那句经典的台词,“把你的白手套摘下来!”于是调查局干将们执行了他的命令,他们审问一个枪弹洞穿后脑的犯人,手上沾满着鲜血,拿到狄林格的藏身处。
其实善法恶法也很难两分,即使胡佛或者FBI手段不够善良,狄林格也没有足够的理由去抢银行,更不会因此号称什么侠盗。我觉得侠盗这个词很文学很理想主义,把一个美好的词冠在一个名词之前,凭空抹掉了这个名词自有的欲望和邪念,而陡然提升了境界。
结尾的时候导演煽情了,让那个击毙狄林格的探员去看他最心爱的女人,带给她这个男人的遗言说:“Bye bye,black bird”女人的眼里滚出了泪来。
查了查真实历史,狄林格死的时候,这个女人其实正站在他身边,就是结尾那个身穿连衣裙的漂亮姑娘,她刚刚和狄林格看完了一场电影。他的另一边站着那个罗马尼亚的老女人,她给警察打的电话,但最后她还是被遣送回家了。我对于狄林格和那个女孩的爱情没有很大共鸣,虽然他表白的时候那么拉风直率,至死还那么忠于爱,虽然他提着打开保险的手枪走向那些推搡他女友的警察,像是恨不得一人一把枪把几十人全撂倒的时候非常的英武,但是但是但是,我觉得这些都不是关键。
狄林格这个魔鬼魅惑人的地方,和爱情无关。
想一想最后那场电影,克拉克·盖博的电影,狄林格的脸上漏出了孩子般的笑容,在那部电影里克拉克·盖博坐上了电影,他说:“Bye bye,black bird”。
谁是那只黑鸟?
不,不是那个有印第安血统的女孩,而是狄林格自己。他是男人心里的那只黑鸟的、不羁的鸟,想要everything,试图超越规则地飞翔,必然被猎枪击落。
击落他的猎枪,英俊的FBI探员Purvis,却没有露出快意的笑容。
是不是狄林格死的时候,Purvis听见自己心口深处,也有一只黑色的、被囚禁的黑鸟,发出兔死狐悲的哀鸣?
我摸摸自己的胸口,不知道那只黑色的鸟是否还活在里面。
侠客的赵辛楣
说“侠客的赵辛楣”,并非说赵辛楣是属于某侠客的,不过是把他和侠客拉上某些关系。正如我们说“陈道明的方鸿渐”,绝不是说方鸿渐就属于陈道明,而是把这两个名字拉得再近一点。因为人们心目中的方鸿渐长着陈道明的脸,他们喜欢陈道明的表演所以去看《围城》,看到了方鸿渐的窘迫也就不由地回忆起陈道明油光瓦亮的小分头。
对于我,因为侠客还有那么一点留恋,所以不由地就会把赵辛楣的一点性格千方百计地扩大成侠客精神,写了写篇文字。
以上这两段其实是模仿《围城》里的文章四节奏,没有什么目的,就是喜欢钱老先生写起书来那随手拈扯几句都成小说的风格。
一直蛮喜欢钱钟书老先生的《围城》,读过三遍,第一次在大学,喜欢看的是方鸿渐在故事中的笑话。那时候喜欢古文,读到方鸿渐父子往来书信中的机锋,几乎笑断了肠子;再一次是钱钟书先生去逝的时候,留恋着看唐小姐那一段心情,读到“她知道匣子里是自己的信,不愿意打开,似乎匣子打不开,自己跟他还没有完全破裂,一打开便证据确凿地和他断了”,不禁怅然了很久;最近一次看是几天前,故事已经是很熟悉的了,就读赵辛楣侠客着的无奈和方鸿渐不侠客着的无奈。
说侠客就得牵扯墨家的理论。在这里抱怨两声,文化的沙漠化使得人们对于侠客的源流都开始茫然了,说到墨家,估计多数人只知道曾经有过这么一位先秦思想家,而读黄易的各位会浮想联翩而见一位武功高强的矩子。不过确实说来,墨子并不主张锄强扶弱。他更多的只是想着兼爱和非攻,他设想着一个大家互相关爱的社会而且强调“尚力”地用自己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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