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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少年游-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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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人生中第一次我可以伸手轻触一只陌生的小狗,感觉它的体温,感觉它的颤抖,而它没有避开。以往我也有机会触摸一些狗狗,但他们没有闪避的原因多半是主人在旁边指挥说:“乖儿子!坐下!跟叔叔握手!”我只好无奈地握着那些听话狗狗探过来的爪子摇啊摇。
  我是否应该把它称作一次缘分呢?我在思考这个问题。
  我喜欢这种相遇,仿佛姬野在人群中遥望那个蛮族世子,又仿佛我想象中宫本武藏和佐佐木小次郎都籍籍无名的时候,两个流浪武士在荒野中相遇,察觉了对方不同寻常的眼神。
  “武士,你叫什么名字?”
  “武藏,宫本武藏。”
  “在下佐佐木小次郎,还会再相会吧?”
  “一定。”
  而后两人背向而去,十年之后他们决战在严流岛。
  转回正题,我犹豫是不是该收养这个小家伙,心里拿不定主意。因为我委实不是一个能把什么东西养活的人,过去的三十年来我只养了个自己还很不成功,我的仓鼠死了,我的蚂蚁死了,我的金鱼死了,连屋里那盆绿色植物也死了……也许是出于人道主义不收养它是个好主意………或者一个好理由。我想这也许是谁家走丢的小狗,或许是个名贵的种儿,也许第二天我就会在我就会看见社区的网站上有帖子说丢失名种幼犬一只,请捡到的人立刻偿还,失主愿以人民币1000元重谢,等等。说实话我对于把别人的狗崽完璧归赵一点兴趣都没有,从根本意义上说我还是个占有欲很强的人,但凡我养了,便是老子的狗,管他谁丢的,来要的都是抢!
  我最讨厌人家抢我东西!
  但是我也是很犹豫该把什么东西算是自己的,这也是我作为一个喜欢狗狗的家伙这么多年来从不养狗的原因,若是自己的东西,是拥有也是负担,我不知道多少次眼馋地看着那些街头售卖的小狗调头离去,因为我担心我把它们养死的时候,会非常难过。
  最后我决定收养这个小家伙,原因是我忽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我试着用一只小狗的视角去理解这个世界。
  这非常像一部动画片,描述一只黑色的小狗崽面对茫然未知的巨大世界,不知道世界的那边冒着黑烟的是烟囱还是升起的巨龙,也不知道前方咆哮着穿过的狞亮的灯光是天使的巡视还是魔鬼的火球术,不知道去向哪里,不知道什么在等着它,而是漆黑的,越来越冷了,它哆嗦起来,越来越虚弱,它缩在灌木丛里,用爪子按住自己的脑袋,想用这办法把自己和这可敬畏的世界隔开,可是那些灯光、狞亮的灯光,让它不得片刻安宁。
  这是一个虚弱的小东西面对茫茫然巨大空间的惊惧。
  我描述得也许国语煽情了些,不过当时我确实就是这么想的,一瞬之间,我做了决定。
  我把它抱起来居高,心里对它说:“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狗了,前面还有很多风雨要一起闯啊!”
  那家伙呜呜地回应了两声,真实原因大概是我的手有点重把它弄疼了。
  【养狗随记】
  2010年02月
  最近经常出差,无双就没有人带了,这就很糟糕。
  狗是种傻傻的动物,和猫不一样,如果给猫十份食物,猫会分十天慢悠悠地吃而如果给狗十份食物,它会可着劲儿地死吃,把自己吃得撑死在地上爬不起来。我只得选择昂贵的寄养服务。家附近有家不错的宠物店,每次牵着无双进去我都很自卑,因为里面的狗实在都太贵族了,那种巴掌大的小贵宾大概要12000元一只,客人一次就买了一对,把身体不太好的那只留在店里寄养,奶油色的毛蜷蜷的,叫声娇嗲,生活在一平方米大的有机玻璃笼子里,看着有客人来特别兴奋,上来小爪儿搭着玻璃沿直叫唤,而那些那些总是眯着眼睛懒懒……但是无双显然不是它们的族类,这只小土包子进店以后嗅着味道直奔后面寄养区,转着圈儿摇尾巴,和一众名牌狗对吠,仿佛江湖上侠客相见,及其热闹,毫无见外的意思。
  2010年07月
  养一条怂狗的唯一问题是,如果有一个女友喜欢和自己默默相对,将来结婚的时候总会觉得你和老婆之间站着一个娃,仿佛未婚之前先捡了个小孩。
  2010年09月
  今晚写了名为《家有猎犬》的博客。最近生活里有好些让人难过的事,人在外地,落笔的时候想到我在千里之外的那条小猎狗,忽然想要大哭一场。
  最后的最后谁会跟你在一起?也许不是年少时仰望的漂亮姑娘或者曾经两肋插刀的兄弟们,也许就是一条小猎犬,在那个漆黑的夜里它畏惧着来往车灯的光,缩在道边的草丛里呜呜地叫着,你站在它面前,它因为胆怯或者虚弱或者莫名其妙的新人没有逃走,你沉默了两分钟思考你是不是背得起这个负担把它养成一只大狗,在未来的数千个日子里每天跟它在一起。
  你最终决定了,抱起它来,在心里说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狗了,我们会有很多的事情要一起去经历,很大的风雨要去一起闯荡。
  然后以后的几千个日子里无论你在千里之外或者三十米开外,它都会努力站直前腿高昂了头,在来来往往的人群里寻找你的影子。


  贱生糟养活


  某个朋友买了一只小猫,两周大,起名Hooligan,可以翻译作很拉丁风的“胡里根”,意思是“小流氓”。
  昨天收到一条短信,说胡里根少爷从起初的腼腆转而渐露本性,打翻牛奶亮爪抓人什么的都干了。
  今日早起又受到一条短信,说胡里根去世了,早晨趴在小垫子上,已经僵硬。
  我“嗖”地从床上蹦起来,直扑卧室外去看我家陆无双大少爷和孙尚香二少爷。
  陆无双大少爷是一条黑色的小贱狗,面相略似雪纳瑞而体型堪比小号藏獒,我拣来时只有手掌大小,如今已经是庞然大物。大少爷性子比较急,仗着有点猎犬血统,总是横冲直撞,四处扑东西。自从捡了二少爷回家来,大少爷就喜欢和二少爷殴打,于是日常关在笼子里,每日遛半小时,在屋里小防风十几分钟,一食一饮而已。来我家的人莫不为陆无双少爷的恶劣处境抱怨,而陆无双少爷健康依旧,也并不忧郁。渐渐地陆无双少爷已经熟悉了它每日一遛两遛的生活每到晚间如果我还没有遛它它就会拍笼子,大意是:“嗨,兄弟,何不出去走走?”然后在院子里四处撒尿标志它的地盘,回来和二少爷厮打一阵之后,听见你端水去笼子里了,嗖地就跑回去,大口喝水之后,大口吃狗粮,吃完睡觉。一日无事。
  孙尚香二少爷是只软绵绵的白色公主猫,但后来被发现是只公猫……如今已经做了手术,无法再确定公母。二少爷对此也并不很在意,手术康复异常顺利,身上丢了个零件后,性格一如既往。
  这要是部大宅门电影就很合理,大少爷是个飞扬跋扈却又无能之辈,这在大少爷逢狗必扑逢扑必败可以看出来,二少爷立志当个优伶整天女装照镜。
  按说二少爷比大少爷聪明,但有个致命缺陷,就是喜欢人类。从不憷任何到访的客人,亲密地蹭在客人身边“喵喵喵喵喵”,只要你拍拍巴掌露出要抚摸它的意思,它就会很自觉地把脑袋凑上来,毫无名优应有的矜持,而且只要被放在人身边就会满足地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当然,二少爷也有不乖的地方,比如二少爷喜欢在卧室里待着,如果老爷把卧室门关上了,它就会跳到桌子上不断地把东西往下推,直到这种破坏性的行为惊动了老爷,出来把它打一顿或者拎回卧室里。早期的工人就是这么对待资本家的。二少爷聪慧可人,一旦被抓到,就认命了,知道无从反抗,即使你打它脑袋,它也只是把眼睛一闭耳朵一收而已,如果你没抓住它,它也会逃跑,但是逃了一阵子之后会躲在某个地方悄悄地看你,此刻其实不用去抓它,你只要蹲下来做出要抚摸它的样子拍拍手说“孙尚香~”,它就会高兴地蹭过来。然后你就可以小打它一顿把它拎回卧室。
  二少爷的喂养方式也很粗放,一大盆猫粮一大盆水,吃上几天。偶尔老爷也会忘记添加粮草,不过二少爷还是会越长越肥,直到老爷发现它会去大少爷的“Big Boss”狗粮带里蹭上两口,在水池喝上几口,老爷就相信即使出门一个月,二少爷还是会把自己养得油光水滑……要知道大少爷那一袋狗粮可是十五公斤,顶七八个二少爷的重量。
  昨晚二少爷和大少爷打斗,被老爷抓开的时候伸爪挠了老爷一把,老爷大怒,就把他关在粉色的笼子里了。
  大少爷昨晚也很惨,因为老爷一个小时没找到家门钥匙,大少爷一直拍打笼子,一直没能出去溜达,回家之后就暴打二少爷。
  早晨昏昏沉沉的,听见二少爷一直叫,老爷并未理会,继续睡觉,直到起来收到胡里根少爷过世的消息。
  这就好比大宅门的主人听说隔壁家王老爷因为逼儿子娶指腹为婚的女儿,儿子上吊死了,心想自己一则老关大少爷禁闭如今把二少爷也关了禁闭,这怎么得了!今儿早晨二少爷一直叫……莫非……
  出了卧室,看见二少爷懒洋洋地在笼子里翻了翻白眼儿,老爷便开门把二少爷抱出来捏了捏。二少爷以为又是要打,急忙闭眼收耳朵,直到发觉原来巴掌没落下来,才眯缝着眼睛看老爷,意思是,昨儿的事儿就这么算了?
  打开小屋的门,大少爷同样懒洋洋地趴着,因为毛太长把眼睛都遮住了,哼哼都不哼哼,摇摇尾巴,意思是老爷我看见你来了,不过我现在还不想出门溜达,您自便吧。
  开心!
  和天生娇弱高贵的胡里根少爷比起来,大少爷二少爷这副丝毫谈不上才纯种却异常结实的身子骨儿真是让人欣慰啊!当年两位少爷还有一起凑合吃猫粮,或者一起凑合吃狗粮的岁月,至今它们也会从一个盆儿里抢食分水,便是这样也没有拉过肚子。
  小贱种们就这么过着乱糟糟而健康的生活,希望它们一直如此,我正在买大屋,买了之后我定要安排一间不摆设什么贵重东西,铺上结实的地砖,而大少爷在里面奔跑,请阿姨每日打扫卫生,以免二少爷在角落里钻来钻去的时候蹭上灰。
  嗯,对,还要给大少爷剪个头!

  龙虾大如斗,鸭腿遍地走

  说说我住的这个小区吧。
  这是北京最大的小区之一,非常神奇,房子算不得贵,周边设施算不得好,人口密度算不得低,绿化密度算不得高,还有野狗野猫四处乱跑,但我家门前常年停着一辆奥迪Q7和一辆Lexus ES350,附近还有一辆保时捷卡宴和一辆宝马X6。这个小区居然没有地下停车库,所以无论你开什么级别的豪华车,都只有和那些奥拓吉利一起日晒雨淋。我很好奇那些开车都要开一百万的人为什么要住在每平方米六七千块的小区。
  还有更有意思的事,继有一辆Lexus GS450h在这个小区跑黑车业务之后,又有一辆法拉利加入这个行列,你只要给他15块钱,他就把你送到地铁站。
  你们现在知道我所住的小区很奇幻了吧?
  其实我蛮喜欢这个小区,虽然我只是租在这里。我自己买的那个房子比这里贵,距离天安门也近,但它在夏天没有这个小区里这样喧嚣欢腾的夜市。
  这是我连续第三天在夜市解决掉我的晚饭,说不上多么美味,但有俗辣的口感和充分的选择。
  如果你想点烤鸭子,那么就有烤鸭子,如果你厌弃鸭子,那么有武昌鱼,如果你厌弃武昌鱼,还有烤串和烤鸡翅膀,如果你厌弃所有荤菜,那么还有小黄瓜蘸酱……当你走三分钟之后看见所有餐馆都把桌椅板凳摆到人行道上,家家都有扎啤机,长条形的烤炉弥漫着青烟,凉菜盒子一溜儿码开的时候,你就会有一种其他人生都是虚妄和虚妄的……强烈的存在感。
  我第一日的菜单如下:一只鸭腿,两只鸭翅,两杯扎啤,一碟凉菜,两份辣汁小龙虾,价格貌似38块。
  第二日的菜单如下:半只烤鸭,一份鱼香肉丝,两杯扎啤,一碗米饭,价格貌似是48块。
  第三日的菜单如下:一份辣汁小龙虾,两根小黄瓜,一份盐水毛豆,十根烤串,两杯扎啤,价格是35块。
  我坐在夏日的晚风里吃这些东西,手边就有大卷卫生纸擦手,高呼一声就有小妹打啤酒,可以把毛豆皮和龙虾壳随地乱扔,看它们如剥掉的荔枝壳那样零落在风中,霓虹灯照在你的背后,周围都是粗糙的老爷们和85后的姑娘们穿着人字拖高声说话。
  我如此喜欢这样的世界,因为我害怕寂寞。其实我回国之初计划住在东方君悦的那个月租酒店,房租就好像是每月3000美元,但想想往往精美的装修的单间里,远近都没有人声,虽然按铃就会有服务员来送餐,但还是蛮叫人害怕的。
  唐家三少热情邀请我去买他家附近的房子,幽静舒适,三百平米之大,非常好,我准备在我的二层做一个影音室,三少可以带着一瓶好酒来看我,而我可以去使用他家健身房,感觉很欢乐。
  但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搬离这个小区,还是会怀念这里的一切,那些人在氤氲的烟气中谈笑、饮酒,那时候夏夜的风暖软,霓虹灯照在你的背上,一辆奔驰S350停在街边,下来的兄弟高声叫喊说,扎啤机还开么?给我三份扎啤个一份鸭脖子!
  于无声处光影流动,十丈红尘,世俗欢闹。

  龙

  每本书里都藏着寂寞的天台

  我总觉得作者解读自己的作品和书中的人物纯属画蛇添足。你想说的一切都该放在书中,落笔成书的一刻,意就尽了,好比剑客刺出终末的那一剑后,只觉得意兴萧索,高处不胜寒,擦拭剑上的血光后飘然远去……
  而不是留在原地兴致勃勃地对围观的路人们说,“各位看官!我这一剑好,各位都看见了,但好在什么地方,各位就未必了解了,待小的为各位看官分说……”
  但我最终还是决定写下这篇创作手记,谈谈书中那些人物的前世今生,还有那些曾经可能的结局……譬如原本斩杀赫尔佐格的人应该是源稚生,再譬如上山绘梨衣在最初设定的时候根本就是个配角,没有性格的配角……但什么时候她变成了活生生的小怪兽呢?在梅津寺町附近的山顶,在一场盛大的夕阳中,缓慢地爬向你,警惕地看着你的眼睛,害怕被你拒绝……但你怎么能拒绝她呢?你只能拥抱她,说,如果这个世界不喜欢你,那它就是我的敌人了。
  我在写这个情节的时候已经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尾了,所以我落笔的时候感觉不到绘梨衣所说的世界温柔,我觉得世界那么残酷,很辛酸。
  好些年前我跟某个写书的朋友说起,说写书这事,伤敌八百,自损一千。这里的敌是指读者,你让读者感觉到八分的悲伤,在自己这里则是十分,所以又有人说枯吟吟断肠。
  希望这篇随笔能帮到那些为了《龙族III》的结局而难过的读者,让诸位知道我也和大家一样为那些消逝的人物感到疼痛,那种心中空虚着微微疼痛的感觉,贯穿了我这十年的写作生涯。
  以及若我是路明非,我也愿意花费1/4的生命去杀赫尔佐格,这一次他不是要救任何人,他的灵魂深处,那头磨牙吮血的狮子怒吼着,只是想要报复。
  那么从这里开始,我们说说那个叫路明非的男孩……

  路明非

  路明非真的很棒,对于某些年少而热血的读者、恨其不争的读者,我得说你们再长大一点就会明白,生活不是意淫小说,没有白来的升级机会,而路明非真的很棒,他的勇敢是真勇敢,从骨头里榨出来、从灵魂中淬炼出来的勇敢,我很希望自己能有那样的勇敢。
  在《合肥尖沙咀》那篇随笔中,我讲了自己中学时候的往事,绝非什么令人骄傲的事,我和我的同学面堂兄在拳馆学拳,我们觉得自己有点本事了,每天都想着让我撞上歹人行凶我该怎么怎么样,我是多帅又多勇敢,我让那个被歹人欺负的女孩看我一眼就喜欢上我。但好几年之后,在我和面堂兄真的遭遇那一幕的时候,我们竟然没有反应过来,更别提冲上去挡在那个女孩面前虎吼一声了。
  但路明非呢?确实很多时候他的勇敢后面有小魔鬼撑腰,可是他也曾在东京雨夜的深巷中驾驶一辆兰博基尼、带着他的小怪兽要杀出重围,他通过后视镜对自己下令,说路明非不要死,他把自己的潜力压榨到极限。无数把刀砍在他背上,疼痛的感觉令他介乎清醒和昏迷之间,鲜血模糊了他的视线,他分辨不清现实和虚幻,他嘶哑地吼叫着,佝偻着背遮住趴在他膝盖上的女孩,那时天上地下都是雨,夜那么深,在那座陌生的城市里,没有人帮他。
  你怎么能不爱那样的男孩呢?
  写那个桥段的时候我想着一个故事,某个酒局上,某个乐坛大拿跟我说的故事。他说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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