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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无敌铁军-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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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江南才有的温带树林,绝对不是新疆特产的胡扬林。

    “真是见鬼了!”

    自己的身体为什么会一日缩水,为什么会一日之内瘦下来这么多?

    高敬宗的大脑仅仅勉强运转了片刻,肚子的叫声就提醒他,该吃饭了。高敬宗摸了摸零食背包,拿出两块压缩饼干,还有牛肉罐头,就开始大嚼起来。

    手机进水,无法开机,也没有定位,也不知道如今现在哪儿。

    高敬宗吃饱喝足之后,把帐篷回收起来,然后把四个背包用多功能工兵铲里佩带的缆绳系起来。虽然把背包丢掉,可以有效减轻负重。但是高敬宗不这么想,这十二颗大云就是他改变命运的唯一捷径。人可以死,但是绝对不可以再像从前一样穷困潦倒的活着。

    舍命不舍财,高敬宗这样的守财奴,也没有谁了。

    高敬宗用工兵铲砍了几根小树,把树枝和树皮削掉,制成了一个简易单架,然后把四个背包全部放上去。把缆绳一头系在单架上,一头系在工兵铲上,高敬宗就扛着工兵铲,拖着这个单架在泥泞的地上滑行。现在高敬宗的体力大不如从前,尽管努力了半天,前进的不到十里地,反而把他累成狗了。

    按说高敬宗应该舍命不舍财,可是他却并不灰心,而是慢慢的向前挪动着。倔强的高敬宗累了就歇歇,饿了就吃点干粮,终于在第二天走出了森林。不过,高敬宗还是没有走到城市,别说城市了,连人影子都没有见着一个。

    虽然进入了平原地带,可是平原上不是农田。而是成片一望无际的杂草,这些杂草长得非常旺盛,低的也有半腰高,高的都快到高敬宗的头顶了。

    随着日子一天一天过去,高敬宗的麻烦接踵而来。首先是饮料并不多,尽管节省着饮用,第四天的时候,高敬宗还是喝完也最后一瓶子纯净水。没有办法,高敬宗只好把几个未扔下的饮料瓶子给利用了起来。好在这个平原上浑浊的小溪水是不缺乏的,把浑浊的溪水澄清,也顾不得有没有寄生虫,高敬宗就将就着喝了。

    第二个麻烦也来了,随着地面渐渐因雨水蒸发,变得干硬,高敬宗拖动单架也越来越吃力。第三个麻烦就是他的干粮也快吃光了,压缩饼干还有七块,火腿一根都没有了,午餐牛肉罐头也仅剩两罐了,最多吃三天,如果高敬宗三天之内再也找不到人烟,他就要被活活饿死了。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就在高敬宗干粮快要耗尽的时候,给他送肉的来了,不过这些肉来得有点多。就在高敬宗在太阳快落山时,搭起了帐篷,燃烧起了篝火。捡些枯枝干柴用工兵铲里的打火棒点燃一堆篝火,借着微弱的火光,他看到几个野狗向他逼近,这十几只野狗的眼睛都是红的,像疯了一样。

    高敬宗本能的把工兵铲举起来,这个响尾蛇式多功能工兵铲虽然不是正宗德国货,而是某宝上淘来的东西,但是质量绝对过关。这些天以来,高敬宗用工兵铲劈柴砍树开道,愣是半点问题没出。

    这十几只野狗明显都是饿极了的,正想把高敬宗当成一顿美味大餐呢。高敬宗虽然非常害怕,却没有做鸵鸟,帐篷不是房子,根本经不起这十几只野狗的撕咬。这几天高敬宗人影没见,早已被折磨得快疯了,他冲这十几只饿狗大吼道:“来啊,不敢来你们就是狗造的!”

    高敬宗已经没有时间去考虑这些野狗,哪怕是真不敢上来,他们也是狗造的问题了。

    当头一只大黑狗猛的向高敬宗扑了过来,高敬宗闭着眼睛把工兵铲挥了上去,锋利的工兵铲可是连小手指粗的钢筋都砍得断,更何况是一只狗头。

    只听噗嗤一声闷响,大黑狗的狗头应声而落。失去狗头的大黑狗,依靠惯性,差点把高敬宗撞倒在地上。好在,高敬宗此时身子矮,微微一挪身子,就闪开了。硕大的黑狗脖颈处喷射的狗血,让高敬宗知道了什么叫做狗血淋头。

    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刺激得其他的野狗凶性大发。

    这个时候高敬宗反而不怕了,疯狗的毒性是非常大的,铁定会被感染的,如果不小心被咬上一口,他可没有地方去注射狂犬疫苗,哭都没有地方哭。高敬宗也是拼了,举起工兵铲瞪大眼睛向疯狗冲去。

    面对十几只疯狗围攻,就算高敬宗拥有李小龙的身手也讨不到好去。

    高敬宗望着凌空向他扑来的疯狗,脑袋中只剩下一个念头“******,这下亏大了,为了几颗大云,连命都丢了!”

    (本章完)

第3章 升平三年() 
高敬宗此时也拼了,不但忘记了恐惧,也使出了吃奶的劲,手中的多功能工兵铲如同风车一样狂舞,锋利的铲刃沾着死,碰着既亡。虽然成功劈翻了三条野狗,可是却激起了野狗们的凶性。

    这十几只野狗或许是在野外生活得久了,身上恢复了些许狼性,看着高敬宗并不好对付,就开始围着他打转,伺机寻找高敬宗的防御漏洞,准备趁虚而入。

    这十几只野狗围着高敬宗打转,不一会儿让也跟着旋转的高敬宗也感觉头昏眼花。高敬宗怒吼道:“他娘的,这十几只野狗居然还真成精了!”

    神经粗大的高敬宗根本就没有想过,如今的社会,野生动物已经几乎绝迹了,而且天朝绝对不会浪费哪怕一分地,狠不得连沙漠隔壁都开发出来的天朝,怎么可能让这么一大块平原荒废着?

    人与野狗对峙不过十数分钟,可是体力大不如从前的高敬宗额头就出现了密密的汗珠,更加不妙的是,汗珠慢慢汇合小溪,向高敬宗的眼睛中流去。高敬宗右手执工兵铲,左手伸手向脸上抹去。就在这时,说时迟那时快,在包围圈外的五只野狗,以三前两后几乎同时起跳,朝着高敬宗扑来。

    “妈妈啊,我不想死,特别是不怕被野狗活活咬死!”高敬宗顾前就顾不了后,抱着临死拉一条狗命的心思,把工兵铲抡圆了朝当前的一只大黄野狗砍去。大黄狗跳跃在空中,根本无处着力,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高敬宗的工兵铲狠狠的劈在它的头盖骨上。

    “汪…呜…呜!”受到重创的大黄狗被工兵铲凌空打飞,撞在另一只野狗身上,掉在地上,哀鸣不止。眼见大黄野狗的脑浆崩出,出气多入气少活不成了。可是这个时候后面那两条野狗也几乎扑到了高敬宗的后背,他甚至感觉到野狗嘴里呵出的腥臭味。

    “咻!”的一声破空声响起,骤然出现在高敬宗的眼前,箭头上闪烁着寒光,高敬宗顿时吓得魂飞魄散。人每当遇到危险的时候,都会自我保护的闭起眼睛,而高敬宗也没有例外。

    “啊!”高敬宗一只惨叫,那声音吼得是惊天动地。

    “噗嗤,噗嗤”接连两声闷响,原本已经搭在高敬宗两肩的两只野狗无力的倒在地上,抽搐的哀鸣着。如果高敬宗睁开眼睛,就会发现,这两只狼牙箭几乎不分先后从黑暗中射出来的,正是两箭连珠。

    过了好大一会儿,高敬宗这才睁开眼睛,发现野狗早已不知去向。地上倒伏的狗尸足足有十数具之多。除了其中有四只野狗是被高敬宗用工兵铲胡乱砍死的,其他的狗尸都是一箭毙命。这些狼牙箭还正在颤颤抖动着。

    不用问,高敬宗也知道应该是一个神秘箭手在紧要关头,射死野狗,救了他的命。高敬宗大口大口喘粗气,这才感觉不可思议。在新疆有许多民族旅游景点,其中就是骑马、挽弓射箭、烧烤的民族特色服务。高敬宗也当然去玩过,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高敬宗骑马倒是可以稳当的奔驰了。不稳当也没有办法,就他那体重,一般的骏马根本就跑不了二十分钟,就累得气喘吁吁了。烧烤也快速掌握了要领(一般吃货都是厨艺高手。)唯独是射箭没有办法,高敬宗曾经创造了南山哈萨克民族渡假树最新记录,五十米固定靶,一百三十一箭全部落空。

    “高手!”高敬宗由衷的佩服这个神秘的神箭手。要知道号称马背上的民族无论是哈萨克还是维吾尔,如今能射箭的已经没有几个人了。更别说这种在视线不明的环境中,可以快速命中十几个移动目标的神箭手了,弄不好就是哪个国家队的高手过来了。

    然而,神经粗大的高敬宗既没有想过,在后世既没有成群结队的野狗,也没有这么一望无际的荒原(降雨量非常充沛),更不可能有使用木质箭杆的弓箭手了。哪怕是射箭运动员,人家用的也是铝合金复合箭杆。

    终于这个神箭手出现了,让高敬宗大跌眼镜的是,这个神箭手居然还是一个半大的孩子,看其年轻最多不过十三四岁,个头比自己此时还要矮一点。只是造型比较另类。乌黑飘逸的长发,让美女都会嫉妒得发狂。袒露着的上身胸肌让健美先生羞愧万分,更加奇特的是,他居然穿着一个裙,腰上还挂着一柄三尺有余的大环刀。

    “哈喽,多谢你救了我!”高敬宗愉快的打着招呼,看着这个露出茫然的神情。高敬宗心里嘀咕起来,新疆民族众多,不会普通话的人不在少数。好在高敬宗在新疆待得久了,会说好几个民族的语言。

    “牙合西莫,热合麦特……”一看这个少年还是露出茫然的神情,高敬宗又改口道:“萨拉买斯孜别,拉和买特……”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这个少年突然把腰上挂的大环刀抽了出来,面目凶狠,猛然抵住了高敬宗脖颈道:“涯仰知也,货汝嗰做物户工也,涯第得楼,将吠食汝!”

    好在高敬宗以前全国各地跑着打工,熟悉全国很多地方的方言。此时,高敬宗终于明白了对方的意思,类似与后世的客家话。不过其中也有些差别,也有点像白话,不过也不全像,对方的语言介于客家话与白话之间的方言。对方的意思是说“我怎么不知道,就救了你这么一个胡种,我要是知道,就让野狗把你吃掉。”

    高敬宗急忙解释道:“我不是胡人,我是汉人。不要杀我?”

    少年仔细打量着高敬宗,见他虽然奇装怪服,而且头发太短,不过无论眉眼,都没有胡人的样子,虽然说了几句胡语,明显就是道听途说。少年这才慢慢把大环刀收回来。“你是何人?为何孤身一人来到鬼蜮?”

    高敬宗奇道:“鬼蜮?这里怎么是鬼蜮,我怎么没有听过这个名字?”

    “鬼蜮,就是鬼蜮了。很久之前这里就叫鬼蜮,要说起来,这个名字,叫了一百两百年!”少年熟练的拿着匕首开始剥地上的狗皮。在这个时候,高敬宗这才注意到这些狗尸,中箭部位不是眼睛就是额头正中,绝对不会有头之外的中箭部位。

    高敬宗暗付,自己走南闯北十数年,也算见多识广,可是从来没有听过哪个地方叫鬼蜮。看着少年熟练的剥狗皮,高敬宗倒没有上前去帮忙,他自己知道自己,让他吃狗肉倒可以,剥狗皮的活,绝对做不来。

    高敬宗渐渐感觉到了不对劲,因为他的目光又注意到了这个少年的弓上,此弓是用柘木制成,柘树枝长而坚,宜作弓。《太平御览》卷九五八引汉应劭《风俗通》:“柘材为弓,弹而放快。”柘木为弓,这是古代制造弓箭的传统工艺。在后世弓箭虽然还有售卖的,不过那些弓箭都是反曲合金复合弓。

    高敬宗试着问道:“兄弟,没请教高姓大名,仙乡何处?”

    少年抬头迟疑了一下道:“在下姓籍,名裕,因排行四,你可以叫我籍四郎,司州魏郡人。”

    “魏郡?”高敬宗的历史知识相当不错,他记得隋朝废除郡这一古代行政单位,虽然武则天曾复置郡,但是武则天死后,郡就彻底消失在中国历史中了。籍裕自称魏郡人,显然是隋朝之前时代的人。

    高敬宗突然想到了一种可能,发疯似的扑向籍裕。只是高敬宗已经忘记了,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力大无穷,体重超过一百公斤的大胖子了。只见籍裕轻轻一挥手,高敬宗甚至没有看清籍裕是怎么出手的,他就感觉一股巨力袭来,他如同被犀牛撞到一样,瞬间摔了一个狗啃泥。

    高敬宗此时犯起了他的倔劲,冲籍裕吼道:“快告诉我,今年是哪一年?”

    “你有病啊!”籍裕怒道:“你不要命了,我出手有多重,你不知道吗?我一拳能打死一头野猪,你的脑袋比野猪头还硬吗?”

    “快告诉我今年是哪一年!”高敬宗手脚并用,艰难的爬起来又向籍裕冲来。

    “算我怕了你了!”籍裕摇摇头道:“现在是升平三年四月!”

    “什么,你再说一遍?”高敬宗失神落魄的道:“你再说一遍,今年是哪一年?”

    “说一百遍,今年也是升平三年!”籍裕道:“升平三年,就是升平三年。”

    “升平三年。”历史知识不错的高敬宗不会不知道,升平是晋穆帝的第二个年号。此时是五胡乱华南北朝并立两百多年中罕见的太平时期。因前燕慕容儁消灭了冉魏,入据原本由后赵所占领的中原地区,并移都邺城。趁着前燕与冉魏恶战的空档,建国关中的氐秦由雄主苻坚夺位。因燕、秦、晋三足鼎立,谁也奈何不了谁,边关再无战事,进入了各自休整期。晋穆帝司马聃就改永和年号为升平。

    升平这个年号,司马聃共用一五年,直到司马聃病死显阳殿。

    明白了,终于明白了。为何死党孟志强为弃自己而去?为何自己会返老还童把满身的肥肉减掉了,为何会从新疆的大沙漠中来到这个该死的地方?自己居然穿越时空了。想到自己穿越时空了,高敬宗再也坚持不下去了。

    这么多天连个活人都没有见,他可以顽强的寻找回去的路,他坚信,自己因为睡觉太死,死党给自己开个玩笑,说不定他此时正用航拍偷拍自己,等着将来埋汰他。可是现在终于可以死心了,因为自己穿越了。

    高敬宗两眼一闭,软软的倒在了地上。

    新书期间,请大家多支持一下程志

    (本章完)

第4章 初至鬼蜮() 
生活就像是强奸,既然不能反抗,那不如闭着眼睛享受。这话虽然说得露骨粗鄙,其实很有道理,人如果没有改变环境的能力,必须学着去适应环境。高敬宗也淡然了,怨天尤人没有任何用处,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总得活下去。

    高敬宗看着籍裕此时已经把十几只狗皮剥完了,十几只去了皮的狗尸,也变成了一大堆碎肉,一大群绿头苍蝇在狗肉上面飞来飞去,高敬宗强忍着胃里的翻江倒海,忍痛把背包里最后两罐午餐牛肉罐头拿出来。

    “籍兄逮,你也忙活来大半夜,也早该饿了,我请吃你牛肉!”高敬宗用户外手刀在铁皮罐头上划一个十字口,然后把铁皮外翻,用手刀插起一块罐头牛肉就往嘴里送。

    “这个铁疙瘩居然是吃的!”籍裕也学着高敬宗的样子,他可没有户外手刀,而是直接用那个刚刚还在剥狗皮,把狗尸大卸八块还沾着狗血匕首,插着一块罐头牛肉。看着籍裕的匕首连洗都不洗,甚至把匕首上的狗血也舔进肚子里。高敬宗胃里刚刚压下去的翻腾,此时又要涌到嗓子眼。

    “好吃,太好吃了!”籍裕只是试着吃了一小块,就闭着眼睛,露出一副享受的神情。

    高敬宗赶紧连灌几口水,这才喘着粗气道:“籍兄逮,这个地方到底叫什么啊?”

    籍裕并没有说话,而是瞪着高敬宗。高敬宗被籍裕瞪得有些发毛,怯怯的道:“籍兄逮,你别这样看着我,怪吓人的,我真的迷路了,不知道这是哪儿!”

    籍裕边吃着牛肉罐头边道:“这里就是鬼蜮,兄台如果想要去晋国,再往南走一百五十里就到了盱眙。”

    “盱眙?”高敬宗当然知道盱眙,可是盱眙距离古尔班通古特有十万八千里,一个在大西北,一个在中南部。盱眙往北隔着洪泽湖,就是古泗州。此地应该是盱眙与洪泽区交界处。这里地形以平原为主,亦有零星丘陵,地形起伏,形如姜状。在后世是中国经济发达地区,著名生态旅游目的地。高敬宗同样去过这里,只是沦海桑田,千年变幻实在太大,高敬宗根本找不到半点后世的影子。

    突然高敬宗想到所谓的鬼蜮到底是什么地方了,后世黄易大大写了一本历史武侠小说名叫《边荒传说》,虽然这本小说基本都是虚构的,可是有一点写得非常真实。那就是东晋与前燕两国在淮水和泗水之间留下了一个东西一千多里,南北五六百里的缓冲地带。自己居然来到了这块宛如鬼蜮的地带。

    黄易大大写得非常清楚,这里是是良民裹足之地,也是刀头舐血之辈趋之若鹜的乐土;充满危险,也是机会处处;可以是英雄豪杰死无葬身之所,亦为悍不畏死的人成名立万的舞台。可是自己却是大大的良民,来到这里岂不是死路一条?

    明白了,一切都明白了!高敬宗又突然发疯似的大吼道:“贼老天,你玩我啊,居然把我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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