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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塔兰-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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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与印度人打交道时,有个简单而令人吃惊的道理,那就是按照感觉行事,比按照理智更为明智。在这世上,没有哪个地方这么切合这个道理。
  那时候,在孟买的第一个晚上,闭眼躺在黑暗而寂静的房间里时,我还不懂这道理。我凭直觉行事,心想幸运之神一定会再度眷顾我。我不知道自己已经爱上那女人、那城市。在笑意从我嘴唇消失前,我迷迷糊糊地进入无梦的酣睡中。
  

项塔兰 第二章(1)
她一如平常时间走进利奥波德,在我附近的桌旁停下,跟朋友讲起话,这个时候,我再度思索着该用什么言语,形容她绿色眼睛所散发出的叶状光辉。我想起叶子和蛋白石,想起岛屿周边海域温暖的浅水区。但卡拉眼中那灵动的翠绿色更为柔和,更加温柔,且被瞳孔周围如向日葵的金色光芒照得熠熠生辉。最后我终于找到那颜色,在自然界中找到与她美丽眼眸完美匹配的绿,但那已是在利奥波德那晚之后好几个月的事了。奇怪而令人费解的是,我竟然没告诉她。如今,我真悔恨,悔恨当初没告诉她。
  过去的事永远映照在两面镜子上:一面是明镜,映照已说过的话、已做过的事;一面是暗镜,映照许许多多未做的事或未说的话。如今我后悔没在一开始时,没在认识她的头几个星期时,甚至没在那个晚上就告诉她……我喜欢她。
  与她有关的事物,我无一不喜欢。我喜欢她以瑞士腔美语唱出的赫尔维西亚歌曲,喜欢她恼怒时,以拇指和食指将头发慢慢推到后面的样子。我喜欢她聊天时的犀利聪慧,经过所喜欢的人或坐在他们旁边时,她自在、轻柔触碰他们的样子。我喜欢她允许我目不转睛地凝视她,直到她觉得不自在,却仍面露微笑以淡化尴尬,而不将目光移开的样子。
  她以那眼神直视世界,以那目光压倒世界,我喜欢她这一点,因为那时候我不喜欢这世界。这世界欲置我于死地或捉我入牢笼。这世界想把我捉回我逃脱的那所监狱,在那里,那些穿着狱警制服、领薪水做正事的家伙,曾把我拴在墙上踢,直到我断了骨头。或许这世界这样做,有正当的理由。或许那是我应得的。但有人说,压制反而让某些男人心生反抗,而我一生时时刻刻都在反抗这世界。
  这世界和我格格不入,在初认识的头几个月里,卡拉这么告诉我。她说,这世界一直想让我重新归顺,但徒劳无功。我想我完全不是那种宽容的人。而从一开始,我就在她身上看到这种特质。从第一分钟开始我就知道她跟我多么相似。我知道她有着近乎残暴的决心,有着近乎残酷的勇气,有着极度渴望人爱的孤单。我全知道,但我一句话也没说。我没告诉她我有多喜欢她。逃狱后最开始几年,我变得麻木,人生的种种苦难轰得我身心俱疲。我的心走过无声的深渊。没有人、没有东西能伤我;没有人、没有东西能让我快乐。我变得坚强,但对男人来说,这大概是最悲哀的事。
  “你快变成这里的常客了。”她揶揄道,在我桌边坐下时,用手弄乱我的头发。
  我喜欢她这样,那意味着她对我已有精确的观察,她知道我不会生气。那时候我三十岁,长得丑,比一般人高,厚胸宽肩臂膀粗。很少有人弄乱我的头发。
  “是啊,我想是。”
  “你又跟着普拉巴克四处游玩了?今天去了哪里?”
  “他带我去象岛看洞穴。”
  “很漂亮的地方。”她低声说,眼睛望着我,但另有心事。“有机会的话,应该去这个邦的北部,像是阿旃陀洞窟、艾罗拉洞窟去看看。我在阿旃陀的其中一个洞窟里待过一夜,是我老板带我去的。”
  “你老板?”
  “对啊,我老板。”
  “你老板是欧洲人,还是印度人?”
  “其实都不是。”
  “谈谈他是什么样的人。”
  “为什么?”她问,直直瞪着我,面带不悦。
  我只是想聊聊,想尽可能把她留在身边,跟我讲话,没想到她却回了这么突兀的一句,有着提防的味道。

项塔兰 第二章(2)
“没什么,”我回答,笑笑,“只是好奇在这里如何找到工作、如何赚钱,就这样而已。”
  “哦,我在五年前遇见他,在长途飞行班机上。”她说,看着双手,神态似乎回复轻松。“我们在苏黎士搭上同一班飞机。我要飞往新加坡,但抵达孟买时,他已说服我跟着他下飞机,替他工作。到洞窟那趟旅行……有点特别。他不知是通过什么办法,跟有关当局安排好那趟行程,我跟着他去那里,那一晚在一个大洞穴里住,洞里满是石雕佛像,还有上千只吱吱叫的蝙蝠。我很安全。他派了一名贴身守卫守在洞外。但那是一次很不可思议、很奇特的经验。那真的帮我……看清事情。有时人得用适切的方式将自己的心打碎,如果你懂我意思的话。”
  我不清楚她话中的意思;但她停下来,希望我有所回应时,我装懂,点了头。
  “打碎自己的心之后,人就会有所体悟,或者说你能感受到全新的东西,”她说,“那是唯有如此才能领会或感受到的东西。而我,在那晚之后,知道在印度以外的地方,我绝不会再有那种感觉了。我知道那种感觉,但无法解释,不知怎么的,我就是觉得自己像回到了家、温暖而安全。而且,嗯,我现在仍在这里……”
  “他做哪一行?”
  “什么?”
  “你老板,他做什么的?”
  “进口,”她说,“和出口。”
  她陷入沉默,转头扫视其他桌子。
  “想家吗?”
  “我家?”
  “噢,我是说你的另一个家。你没想过瑞士的家乡吗?”
  “从某方面来说,我是想过。我来自巴塞尔,你去过那里吗?”
  “没有,我没去过欧洲。”
  “噢,那你该去,去时一定要去巴塞尔看看。你知道吗,那是个非常欧洲的城市。莱茵河贯穿巴塞尔,把它分成大巴塞尔和小巴塞尔,两边的风格和人情大不相同,就好像同时住在两个城市里。我曾经很中意这点,而且它就位在三个国家交会处,用走就可以跨过边界进入德国和法国。只要离开这城市几公里,你可以在法国吃早餐,吃法国棍子面包配咖啡,在瑞士吃午餐,在德国吃晚餐。我怀念瑞士,更怀念巴塞尔。”
  她停下来歇口气,抬起头,隔着没上睫毛膏的柔软睫毛看着我。
  “抱歉,帮你上了一堂地理课。”
  “哪里,没有啦,请继续说,很有意思。”
  “你知道的,”她说得很慢,“我喜欢你,林。”
  她热情的绿色眼睛直盯着我。我觉得脸微微发烫,不是因为难为情,而是因为惭愧,惭愧她竟然把我喜欢你说得这么轻松,惭愧我不敢跟她说这句话。
  “你喜欢我?”我问,努力想表现出随意问问的样子。我看她紧闭双唇,浅浅微笑。
  “没错,你是个好听众。那很危险,因为那是令人难以抗拒的。有人倾听,真心诚意的倾听,是这世上第二难得的事。”
  “那第一难得的事呢?”
  “大家都知道。世上第一难得的是权力。”
  “噢,是吗?”我问,放声大笑。“那性呢?”
  “算不上。除了出于生理需求,性终究是为了权力。那才是人这么汲汲于追求性的原因。”
  我再度大笑。
  “那爱呢?许多人说爱是世上最难得的东西,而不是权力。”
  “他们错了,”她说得简洁有力,“爱与权力相斥,因此我们才会这么害怕爱。”
  “卡拉,我的大姐,你在说什么!”狄迪耶?利瓦伊加入我们,在卡拉身旁坐下。“我不得不下个结论,你对我们林兄居心不良。” txt小说上传分享

项塔兰 第二章(3)
“你又没听到我们在说什么?”她叱责道。
  “不需要听到,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你说了什么。你在跟他说你那些谜一般的理论,搞得他晕头转向。卡拉,你忘了我太了解你了。来,林,我们会立刻治好你!”
  他对着一名红衣侍者大喊”四号”,那男子制服的胸前口袋上印了数字4。“嘿! char!(四号!)给我来瓶啤酒!卡拉,你要什么?咖啡?噢,char! Ek coffee aur。 Jaldi karo!(四号!一杯咖啡,快!)”
  狄迪耶?利瓦伊只有三十五岁,但脸上已满是横肉和深深的皱纹。他的脸部臃肿,透着忧愁,看来比实际年龄老了许多。因为气候潮湿,他总是穿着宽松的帆布长裤、粗斜纹棉衬衫、起皱的灰色毛料运动外套。他浓密鬈曲的黑发似乎永远和他的衣领上缘齐平,一如他疲倦脸庞上的胡胡子渣,看去总像是至少三天没刮一样。他的英语口音很重,用英语挑衅、批评人时带着冷冷的恶毒,不管对方是熟人还是陌生人都一样。有人讨厌他的粗鲁和爱教训人,但还是忍着,因为他常常很有用处,且偶尔还不可或缺。他熟门熟路,从手枪、宝石,到最上等的泰国白色海洛因,不管是哪种东西,他都知道在这城市的哪里可以买到或脱手。而且,诚如他有时所吹嘘的,只要价钱合理,只要不致严重危害个人舒适和安全,他几乎什么都干。
  “我们在谈人们对世上最难得的东西有不同的看法,”卡拉说,“但我没必要问你怎么想。”
  “你会说我心目中最难得的东西是钱,”他懒洋洋地说道,“而我们俩的看法其实都没错。凡是精神正常、理性的人,终有一天会领悟到,钱几乎代表一切。从长远的历史来看,那些伟大原则和高贵道德都很有道理,但每天都要实际地过日子,是钱让人得以把日子过下去,人因为缺钱才不断努力。林,你呢?你怎么说?”
  “他还没发表高论,而你一来搅和,他更没有机会说。”
  “现在大家扯平啦,卡拉。说说看,林,我很想知道。”
  “哦,如果你坚持的话,我要说是自由。”
  “做什么的自由?”他问,说到最后一个字时微微发笑。
  “我不知道,或许就是说‘不’的自由。有了那种程度的自由,其实就够了。”
  啤酒、咖啡送来。侍者把饮料重重往桌上一放,非常粗鲁无礼。那时候,孟买的商店、饭店、餐厅的服务,不再是迷人或讨好人的殷勤有礼,反倒变成唐突与敌视的粗鲁。利奥波德侍者的差劲态度远近驰名。卡拉曾说,那是全世界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因为会被当作粪土般看待。
  “喝一杯!”狄迪耶举起酒杯与我的酒杯相碰。“敬自由……喝酒的自由! Salut!(干!)”
  他把高高的杯子喝了一大半,张开嘴大声舒口气,很是满足,接着把剩下的喝光。他替自己再倒了一杯,就在这时,又有两个人加入,坐在卡拉和我之间。一男一女,男的是个肤色黝黑、面带忧思、营养不良的年轻人,他表情抑郁、不苟言笑,是个西班牙人,名叫莫德纳,从事与法国、意大利、非洲游客的黑市买卖。他的同伴是个身材修长而貌美的德裔*,名叫乌拉,她接受他当她的男朋友已有一段时间。
  “哈,莫德纳,你来得正好,下一轮酒就让你请。”狄迪耶叫道,伸手越过卡拉,拍打他的肩膀。“可以的话,我要一杯威士忌苏打水。” 。 想看书来

项塔兰 第二章(4)
这个较矮的男子被这一拍,立刻往后缩,面露不悦,但还是把侍者叫到他身边,点了饮料。乌拉跟卡拉讲话时夹杂着德语、英语,不知是无心还是有意,但因此盖住她谈话里最精彩的部分。“我怎么想得到,na ?我怎么可能知道他是个Spinner(胡说八道的人)?十足的verruckt(疯子)。我告诉你,一开始,他就只是直直盯着我,说不定你会认为那是个迹象?或许,他盯着人看有点太久了。Na ja(那好吧),在房间十分钟,er wollte auf der Klamotten kommen(他想射在我衣服上),在我最好的衣服上!我跟他扭打,才保住我的衣服,der Sprintficker(妈的)! Spritzen wollte er(他想射),在我整个衣服上! Gibt’s ja nicht(结果没射)。后来,我去浴室吸了点可卡因,回来后发现da? er seinen Schwanz ganz tiefin einer meiner Schuhe hat(他的屌竟然深深插入我的一只鞋里)!你说怎么会有这种事?在我鞋子里! Nicht zufassen(真是无法理解)。”
  “看开点,”卡拉和颜悦色地说,“疯子总知道怎么找到你,乌拉。”
  “Ja; leider(是啊,真遗憾)。我能说什么?被疯子爱上。”
  “别听她的,我亲爱的乌拉,”狄迪耶安慰她,“男女间相处得好,有许多是建立在疯狂上。甚至,每个相处得好的男女关系,都是建立在疯狂上!”
  “狄迪耶,”乌拉叹口气,说出他的名字时带着特别甜美的笑,“我有请你他妈的开口吗?”
  “没有!”他笑笑,“但我原谅你这个错。大姐,这类事情,在我们之间,一向不用明示,彼此心知肚明。”
  威士忌送来,四小瓶,侍者拿起用链条吊在他皮带上的铜质开瓶器,撬开两瓶苏打水的盖子。他任由盖子弹落桌子,掉落地面,然后拿起脏抹布唰唰擦湿答答的桌面,水花四溅,逼得我们左闪右躲。
  两名男子从餐厅里的不同地方走近我们的桌子,一个跟狄迪耶谈起话,另一个跟莫德纳。乌拉趁这空档靠向我。她从桌子底下塞了东西到我手里,感觉像是一小捆纸钞,眼睛向我示意,要我装作没事。她跟我讲话时,我赶紧把纸钞塞进口袋,看都没看。
  “那你决定要在这里待多久了吗?”她问。
  “我不清楚,不急。”
  “有没有人在某地等你,或等着你去见她?”乌拉问,堆起*的笑容,那笑容很老练,但没有感情。卖弄*已是她的习惯。她对客人、朋友、侍者,甚至她表明不喜欢的狄迪耶,都摆出这副笑容,事实上是对所有人都如此,包括她的爱人莫德纳。接下来的年月里,我听到不少人批评乌拉是个骚货,有些人说得很难听。我不赞同他们。跟她混熟之后,我觉得她到处卖弄*,是因为那是她所知道的唯一一种表达亲切的方式。她藉此表达和善,藉此确保别人对她和善,尤其是男人。她深信这世间不够和善,而且不只表示过一次。那不是深刻的感觉,不是深奥的想法,但就此事来说,那不是什么错事,而且不伤人。不管怎样,她很漂亮,笑容讨人喜欢。
  “没有,”我撒谎,“没有人等我,我没有要去见什么人。”
  “你完全没有,wie soll ich das sagen(我该怎么说),计划?没有任何打算?”
  “也不能这么说。我要写本书,正在做研究。”
  自逃狱以来,我已学到,跟人透露局部事实——我是个作家——给了我管用又可变通的借口。那够含糊,当我一旦多盘桓数日或仓促离去,也不致让人起疑;而做研究这字眼则够笼统,让我可以顺理成章打听我有时得查明的某些事情,例如交通、旅行和取得假证件等问题。此外,这借口让我得以保有某种程度的隐私:光是放话说要讲讲我正在进行的工作,通常就能让想要打探我生活的人打退堂鼓,只有那些好奇到无可救药的人才不死心。

项塔兰 第二章(5)
我曾经是作家。在澳大利亚时,我二十出头就在写作了。当我婚姻破裂,失去女儿的监护权,把人生葬送在毒品、犯罪、入狱、逃狱时,我才刚出版第一部作品,正要在文坛扬名立万。即使在逃亡中,写作仍是我每日的习惯,仍是我例行作息的一部分。即使在利奥波德酒吧,我口袋里仍然塞满了草草写在纸巾、收据和纸片上的札记。
  我从未停止写作,不管人在何处,不管处境如何,我都没改变这习惯。初来孟买那几个月的生活,我之所以能记得这么清楚,就是每当我一独处,就写下我对那些新朋友的看法,还有跟他们交谈的内容。写作是保住我性命的功臣之一,每日将生活点滴形诸文字,天天如此训练,如此化繁为简,有助于我克服羞愧和随之而来的绝望。
  “哎,Scheisse(妈的),我看不出孟买有什么好写的?这地方一无是处,ja(对吧)。我朋友莉萨说,他们造出pits(鬼地方)这字时,心里想的就是这里,我觉得很贴切。可以的话,你应该去写别的地方,像是拉贾斯坦,听说那里不赖。”
  “她说得没错,林,”卡拉补充,“这里不是印度。这里有来自印度各地的人,但这里不像印度。孟买是个自成一体的世界,真正的印度不在这里。”
  “不在这里?”
  “在别的地方,在光线照不到的地方。”
  “我想你说得没错。”我答,微笑表示欣赏这措辞。“但到目前为止,我喜欢这里。我喜欢大城市,而这里是世界第三大城。”
  “你说话的调调越来越像你的导游,”卡拉开玩笑说,“我觉得,普拉巴克可能把你教育得太成功了。”
  “我想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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