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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轻武器集锦-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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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思想的H&K MP5等等。

不过,枪是杀人的工具,枪法是杀人的伎俩,这一点从没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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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火枪的应用

  归根结底,火枪技术的发展是因为其被战争双方所需要,那么,火枪的普及率和其被运用的方法是怎样的呢?

先从火枪的故乡欧洲说起,欧洲的军队对于火枪这样的装备是非常热衷的。尤其是德国和英国。从上文就可以看出,德国的火枪技术和火枪的普及率乃是欧洲第一,不论是在发明了火门枪的火药时代,或者是普鲁士王朝战争时期,火枪在德国人的手里是永远让周围的国家生畏的。那么,谈一谈德国人的火枪战术。

德意志建立一支精锐切庞大的火枪部队的第一目的就是——对付法国的骑兵,从十五世纪到十九世纪,德意志和法国进行过很多次战争,特别是在拿破伦的时代及其以后,先后有拿破伦东侵,普法战争等大规模战争爆发,而普鲁士位初法国正西,且莱茵河两岸都是崇山峻岭,非常适合在上面构架城堡并且使用长距离攻击兵器做防御战,所以,火枪技术在德国的发展相当之快,而且新式的火枪能够迅速的装备部队。而德意志联邦内部的三大强盛邦国普鲁士,奥地利和巴伐利亚三国之间并没有什么战事发生,但三个国家基本一直处于冷战状态,三个国家之间一直在进行着军备竞赛。而火枪作为当时的先进武器,就一直是三国竞争的焦点,尤其是普鲁士,其在十八世纪中叶果断的放弃了新月骑刀和先前的直线膛枪,而把螺旋线膛火枪装备给了骑兵部队,从而有了一支当时名振欧洲的“黑暗骑士团”(乃取堕天使之意,欧洲的骑士,是信奉上帝且讲究骑士道精神的,这样一来,他们就不准使用长距离攻击武器,而黑暗骑士,则是以火枪为主要攻击武器,故名曰“黑暗”)。这支以枪骑兵为主的黑暗骑士团的主要作战方式,乃是普鲁士原创,并为其他国家的枪骑兵所效仿。其过程为:当敌人的近战轻骑兵部队冲锋的时候,先是由枪步兵排成散兵线轮番射击,诱使对方骑兵采取中央突破的战术,然后,枪骑兵队突然从两翼以与枪步兵队以120度角的角度冲出,先在约200米的时候用火枪精准射击敌人的侧翼(此称之为第一攻击位置),然后枪步兵队在枪骑兵装填弹药的时候掩护射击队形展开的敌骑兵队,最后枪骑兵第二梯队进入第一攻击位置并在分散的第一梯队间隙中攻击,同时,第一梯队对敌人的第二骑兵波次的锋矢部位进行密集攒射,然后左右分散离开……。这个战术,当初由于火枪装填弹药费时且需要平稳(要向里面撒火药粉),一开始并不成熟,特别是第一梯队骑兵装填失败率很高,所以经常因为敌军第二骑兵波次在第一骑兵波次的掩护下突破了步枪兵的防线。而到了后来,由于有了预装药子弹和弹夹,整个战术变得成熟,在一战中得到相当的运用,而到了二战时期,装备落后的波兰军队在棉对德军的摩托化步兵冲锋的时候,还在使用这种战术(汗,真落后,当时他们还用长刀骑兵去打坦克……,精神可嘉啊……)。

而除了枪骑兵,欧洲人也有其他的火枪战术,基本上都是用来对付敌人骑兵的。而对付骑兵重要的是射速,欧洲人有的采取了两人组合式,即两人为一组,一人射击的时候,另一个人装填,然后这个人再射击,刚射击完的再装填。后来,为了节省火枪兵的训练经费,改为两枝枪,两个人,一人负责射击,另一人负责装填,两枝枪轮流使用的方法(类似日本本原寺家的火枪战术),这样做射速有所提高(因为熟练)。但当时普遍使用的战术乃是三排线,一排爬,一排单膝跪,一排站,三排轮流射击。真正的革命是拿破伦所为,他不仅创造了“大炮…骑兵…步兵”的经典战术,也发明了“火枪阵列”这个名词。火枪阵列的战术,基本构架于“二段(即上面介绍的前者),不过,其“段位”是可变的,全看当时的需要,例如需要火力不间断射击的时候,就改为“三十段”,而当需要大面积杀伤的时候,就改为“一段”,这样一来,能够充分发挥火枪兵的潜能,使射速和射击面积按当时的需要达到一个完美的平衡。

至于火药的故乡中国,实在是令大家有点失望啊……

根据《明史》中的记载,扳机击发式火绳枪传到中国的时间约十五世纪初,比日本早100多年。可是一百八十年后,到了十六世纪末的1585年,太阁丰成秀吉,在基本统一全日本后,出兵朝鲜时,却吃惊地发现,中国明朝派去援朝抗日的将领李如松所统帅的中国军队,仍然尚未全面装备新式扳机击发式火绳枪,更没有大规模的专门的新式火绳枪部队。与侵朝日军相比,明军步兵火力处于极大的劣势。因此,丰臣秀吉极轻视援朝的明军。在这以后,日本不再对中国『言语必和,礼意必笃,毋生嫌疑,毋为诡激』(中国唐朝时日本大化天皇告诫其使者语,史称东夷貌柔顺),从此日本不再对中国“貌柔顺”。丰臣秀吉命令日军以新式火枪与李部对攻,由于武器的优劣悬殊太大,李如松所部多次在平壤城下被日军战败,直至战争结束时,明军仍未能在陆战中战胜日军,而是靠以扳机击发式火绳枪武装的朝鲜水师的‘龟船‘将日军水师大部歼灭,迫使丰臣秀吉下令撤军。如果说是因为胜利而使中国明朝忘记了吸取教训的话,一些在日本内战中战败的诸候残部拿着这种火枪侵扰中国的东南沿海各省,打得中国明朝的沿海地方驻军难以抵挡。日本的新式火枪使中国的明朝军队的刀剑招架不住,这也是为什麽明朝的‘倭患‘难绝的主要原因之一。而当时的明军仍不能从武器劣势中觉醒,明军将领们在总结失利的原因时,还是归于败在“不敌倭刀”,而去精研倭刀和倭刀书,而不是去普及新式的火枪。其实,一直到了明末清初的时候,中国的火枪技术一直领先了日本少说五十年,特别是一种燧发枪,其以木制的枪托抵肩射击,口径缩小的枪管精度好重量轻,分离式药室预装弹药,打火式枪机的射速很快,非常之先进,欧洲在18世纪晚期才有了这样的火枪。而到六十年后明朝灭亡时,中国明朝政府军队仅有一支人数很少的“神机营”,只是象征性地使用扳机击发式火绳枪,而没有在军事意义上大规模地使用之,以至于,在利于火枪兵队防御的山海关,吴三桂也会无心防守(明弓的力量小于清弓,射程不如清弓,这样一来,清军骑兵着重甲,用硬弓,可以射到城头上面,而明兵却很难射死清军),至骑兵呈凶的清军轻易地战胜了明军。(虽然明朝的“神机营”的主要战术意图是防守城池,而并非平原战事,但是,只有在北京这样的大城池,在仪仗作用的装备了火枪部队)。只是因为它没有被用于实战,世界历史学界一直没有承认这种武器是中国在那时候发明的……

而中国明朝的继承者清朝干脆连“神机营”也取消了。在1685年和1686年的两次“雅克萨战争”这样的标准攻城战中,清军未能使用火枪,以至俄军火枪兵自恃拥有扳机击式火绳枪这种步兵武器的优势,能够以一当十,负隅玩抗。最后,清军依靠远距离的大炮优势火力方才取胜。而具讽刺意味的是,当清军把“雅克萨战争”中缴获的俄军扳机击发式火绳枪样品献给康熙帝时,康熙帝竟然以不得中断前人所授的弓箭长矛传统理由,仅留下二支用作自己把玩,而令清军禁止使用此种新式火枪。一百五十年后,1840年的鸦片战争中,英军标准配备的是著名的BROWN BESS式前膛装药的滑膛燧石火枪。英军的BROWN BESS式前膛装药的滑膛燧石火枪,虽然使用纸装弹药,使前膛装药步骤得以简略,但其与1685年和1686年“雅克萨战争”俄军所使用的前膛装药的扳机击发式滑膛火绳枪的威力几乎没有区别,有效射程都是80米,两者都是前膛装药,两者都是滑膛枪,两者都是扳机击发,并没有本质的区别(这里所说的本质区别是指后膛装弹与前膛装药的区别)。而且,在乾隆皇帝统治下,清军曾于18世纪在中国的西藏击退了由英国的BROWN BESS式前膛装药的滑膛燧石火枪武装起来的尼伯尔侵略军,并曾缴获了数以百计的地道的英国造BROWN BESS式前膛装药的滑膛燧石火枪。如果道光皇帝麾下的清军陆军手中持的是仿制俄军1686年的扳机击发前膛装药滑膛火绳枪,或是仿制英军的BROWN BESS式前膛装药的滑膛燧石火枪,如果明清两朝有研习出配合骑兵,炮兵所使用的火枪兵战术,那么英军就不会那么轻易地在定海、唐沽登陆,一路如入无人之境地打进中国,也许历史将改写啊……,但历史弄人,遗憾的是,与150年前一样,腐朽愚昧与保守满清政府令清军仍然没有接触新式火枪的机会。清军手中没有前膛装药的滑膛火枪这种所谓“洋枪”,而是使用“土充”、“抬杆”、和刀矛。而清军使用的火炮的射程威力反倒大踏步后退,还不如150前“雅克萨战争”时的清军所用的“红夷”炮的威力。在英军的优势火枪,与专门杀伤人员的,号称“葡萄弹”的实心榴散弹的炮火(并非落地开花弹,英军1840年入侵中国时尚未使用落地开花弹)面前,中国人只有俯首认输了。

哎,写到中国,突发感慨,多了许多计划外的笔墨,好,收回正题,我们继续研究日本的火枪技术和战术。

为什么说织田信长伟大?不是因为他以三千兵击败了今川义元的近三万,也不是因为他成功的破坏了信长包围网,更不是因为他带出了丰臣秀吉和德川家康这样日后统一日本的王者,而是因为,他最先把火枪普遍的装备了部队,并且研发出了“火枪三段”这样的火枪战术。火枪三段的基本过程在这里就不累赘重复了,其实与欧洲的“火枪三段”基本一样,不过是错站,而射击时轮流上前,这一点和欧洲有些区别。若说当时的火枪并没有什么杀伤力,对骑兵冲锋并没有什么阻挡能力(关于长筱合战的胜利原因,请参看南部雪烈大人的文章,有详细描述)的话,其真正的革命意义在于其对日本的军事组织结构。马羽信乡贤者说的好:“火枪使得卑微的,从没有经过任何军事技能训练的一介步卒也可以给长年培养出来的精锐武士以致命打击,这使得自镰仓以来日本的职业武士作为军队主力的军制落后于时代。在使用新式武器的情况下,一个拥有百万石封地,可以动员数万武士的强大诸侯,也会在使用火枪的农民集团面前伤尽脑筋。武士从生下来开始就要进行严酷训练,以掌握刀、枪、马术、兵法等基本军事技能,成材需要十几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拉到战场之上,还要经过数次大的会战淘汰,才能培养出合格的武士,然后枪声一响,命丧足轻之手,该足轻可能前天还在家里种地呢。”如过把马师话中的“武士”二字换为“骑士”的话,依然成立,所以说,火枪在欧洲粉碎了骑士这个阶级,使得黑暗时代没落,进入了火药时代。而由于火器的生产问题,商业开始逐渐代替了农业成为欧洲国家的经济支柱,而火器的自尊,也带领欧洲人走向世界。可以说其推进了欧洲的生产力发展,推进了军事力量的集中,从而推进了时代的变迁和社会制度的更替。在日本,虽然后来因为锁国令的颁布而削弱了上述的影响,但是,其社会多少有一些动荡,且火枪并不是什么人都用的起,能够运用火枪的大名,同样也是领国经济发达的大名,经济和技术的配合,给了他们非常好的统一机遇,织田信长,丰臣秀吉与德川家康三个人更是利用自身优秀的战略战术素养,成功的把握住了这个机遇。

这就是知识的力量,科学技术的力量,期待我们,也能掌握住这样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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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丹术和火药

  火药是我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距今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我国发明的火药现在被称为黑色火药或黑火药。在古代,火药的用处可大啦,猎人常靠它布设陷井捕捉猎物。老百姓靠它开山、筑路、修渠。在军队里,火药的用处更大了。两军交战,除了短兵相接,互相厮杀外,拥有威力巨大的火药武器,常常是战争中克敌制胜的法宝之一。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黑色火药逐渐被爆炸力更强、更安全、能随时控制爆炸时间的现代各种高级炸药所替代,但是黑色火药至今未被淘汰,仍在一些行业内被使用。

火药的发明和中国古代炼丹术有着密切的关系。有人明确地讲,火药的发明应归功于中国古代的炼丹家。

我国古代的冶炼技术相当发达。早在殷商时期,就已经能制造出造型复杂、非常美观的大型青铜器皿了。春秋中期,我国已经发明了生铁冶炼技术,到了春秋末年,铁制的农具和兵器也已得到普遍使用。

在冶炼金属的过程中,人们不断总结经验,逐渐接触和熟悉了许多矿物的性能,积累了丰富的化学知识。从战国时代起,就有人把冶金技术运用到炼制矿物药方面,梦想能炼出长生不老之药来,也有人想从矿物中炼出金银来。那种炼制所谓长生不老药的炼丹术在古代被称为“方术”,从事炼丹的炼丹家则被称为“方士”,后来被称为“道士”或“丹家”。

虽然这些炼丹家始终未能炼出长生不老之药来,但是在一次次冶炼中,他们不断积累经验,掌握了不少化学知识。这些炼丹家对我国古代化学的发展,起了不少作用。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或许把他们称为古代的化学家更为合适。在这些方士中,较为突出的有李少君、魏伯阳、刘安、葛洪等。

火药的主要原料为木炭、硫磺和硝石。

硫磺在我国古代也被称作石流黄、留黄、流黄等。我们的祖先在公元前后,就已在湖南的郴县发现了大量的硫磺矿。此后在我国北方、南方也多次发现大型硫磺矿。我国古籍中最早提到“流黄”的是《淮南子》一书(公元前150年前后)。说明在当时古人对硫磺已有认识。西汉末年问世的我国第一本药物典籍《神农本草经》上。把石流黄归入“中品药”的第三种,可见当时硫磺已被广泛用于入药。

硝石是黑色火药里的氧化剂。它的化学成分是硝酸钾,受热能产生氧气,有很强的助燃作用。火药爆炸力的大小.主要根据含硝量的多少来决定。最迟在公元前后,我们的祖先已经发现了硝,并能掌握利用它。古代人民在实践中慢慢发现硝石有消除积热和血瘀等医疗作用,便将它入药。《神农本草经》把硝石列入“上品药”的第六种。古代的炼丹家十分熟悉硝石的性能,常把硝五作为主要的氧化剂和溶剂。公元500年左右的炼丹家陶弘景就指出硝石有“强烧之,紫青烟起”的现象。

炼丹家们在炼丹时既用硫磺又用硝石,渐渐发明了可以燃烧的火药。

唐朝初年,有名的药物学家孙思邈也炼过丹药。在他所写的《丹经》一书中,有一种“伏硫磺法”,记载着类似火药的方子。

由于这种伏硫磺法经常在制作过程中发生燃烧,烧伤炼丹者的手脸,甚至烧掉炼丹房,古人明白了硫磺、硝石和木炭的混合物极易猛烈起火,甚至发生爆炸,制作时必须十分当心。

经过一次次的爆炸起火,炼丹家们从最初的恐惧中逐渐认识到,硫磺、硝石和木炭,如按一定比例配制,可制成会爆炸的“火药”。

火药是在炼丹家们炼药时发明的。具体年代已无从查考,但根据资料可以推断,火药发明的时间应在唐代以前。由于这种火药的颜色是黑色的,所以叫作“黑火药”。

火药虽是由炼丹家发明,但炼丹家的本意是为了制作药物,他们并不希望它有强大的爆炸力和破坏力。可是当火药的配方一旦为军事家们所知晓,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他们明白,用火药制成的武器,一定具有强大的杀伤力。于是军事家们不断探索研制,强化它的毒性、燃烧力和爆炸力。火药发明后,引起武器制造的重大改革,逐渐由兵刃时代进人了火器时代。

约在唐朝末年,火药已开始用于战争。宋朝有个叫路振的人,他所著的《九国志》一书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唐哀帝时(公元904-906年),郑播攻打豫章(现在的江西南昌),他命令兵士“发机飞火”,烧了龙沙门。据解释,飞火是火炮一类的东西,是用火药制造的燃烧性武器。可见,当时火药已用于战争。到了宋朝,人们发明了更多种类的火药武器,从最初的燃烧型火药武器逐渐过渡到威力更大的爆炸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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