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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传-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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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等了许多日子,正式的通知单终于来了,却写着第十三名——非但不是头奖,二奖三奖也不是,仅仅是荣誉奖第三名。
  蔡师照还在等着进一步分享她的快乐,看到印有《西风》杂志社字样的信封,立即问:“奖金到了么?”
  “不是头奖。”爱玲讪讪地笑着,把通知单给蔡师昭,声音低低的,头也低低的。
  蔡师昭看了,含含糊糊地咕哝了一句:“怎么回事?”便不再说什么,也不便说什么;脸上没什么表情,是不知道该做何表情;她替张爱玲觉得难堪,于是张爱玲也就益发难堪了。
  这件事,从此成了张爱玲心上的一块石头,压了大半辈子之久。
  ——也是因了这个缘故,她后来才会大声喊出“出名要趁早”那句话,因为成名太晚,快乐也来得不那么痛快。
  她是深深地被《西风》获奖的这件事给伤着了。“穷”已经像个红字般烙在额角,让她羞窘;这次征文获奖,原以为可以给自己挣点面子的,不想闹了个乌龙,更加郁闷。
  幸好她不愧是写小说的天才,最擅揣摩别人心思,把这项本领用在猜考题上,无往不利。年底成绩放榜,她居然门门功课考第一。港大文科二年级的两个奖学金,也被她一人独得,不但学费膳宿费全免,还有希望毕业后免费送到牛津大学读博士,总算扬眉吐气。
  一个素以评分严厉出名的英国教授半是服气半是负气地说:“我教了几十年的书了,还从来没有给过这么高的分数呢。”
  2
  在香港的张爱玲依然是特立独行的,但是终于也交到了一个好朋友,交往了许多年。那就是炎樱,在张爱玲一生遇到的女性中,炎樱的重要性仅次于她的妈妈和姑姑,还在苏青之前。
  清高自诩的张爱玲会那样真诚而迅速地喜欢上炎樱,是出于欣赏——炎樱是她之外另一个特立独行的人,而且是另一种方式的特立独行。两个人能够成为朋友,要么性情相投,惺惺相惜,要么性情各异,相辅相成——而这两种情况,竟同时发生在她们两人身上。

第四章 香港的求学岁月(4)
炎樱是美的,一个混血的锡兰(今斯里兰卡)女孩,瓜子脸,丹凤眼,黑眼珠,黑头发,但皮肤是褐黑,黑里透红,轮廓鲜明,身材娇小而丰满,营养过盛一般,精力也过盛,有着初生婴儿般的坦荡与快活。笑容灿烂,笑声响亮,说话又快又不讲理——不讲理法。她原名Fatima Mohideen,炎樱是张爱玲给取的名字——炎炎夏日里的一颗红樱桃,很恰当的名字。然而炎樱未必喜欢,她后来要给自己改名字“莫黛”,可张爱玲说听着太像“麻袋”,于是她又改名“貘梦”——貘是一种吃梦的动物。然而我终觉得,都没有“炎樱”这个名字好,听着有色彩有形象还有热度似的。
  炎樱很天真,也很热情,充满了感染力,和张爱玲一起逛街,买东西总是要想方设法地抹掉一点零头,可是她讨价还价的方式很活泼而可爱,总是让店主心甘情愿地让步。她会翻开兜叫店主看她所有的钱,并且一一数落给他听:“你看,没有了,真的,全在这儿了。还多下二十块钱,我们还要吃茶去呢。专为吃茶来的,原没有想到要买东西,后来看见你们这儿的货色实在好……”于是店主便心软了,既是因为她夸赞他店里的“货色实在好”,也因为感动于她的孩子气,于是说:“就这样罢。不然是不行的,但是为了吃茶的缘故……”热心地指给她,附近哪一家茶室的蛋糕最好。
  炎樱很风趣,有真正的幽默感,时不时地迸出一两句语录来,真正妙语如珠,报上登出加拿大一胎五孩的新闻,她评论说:“一加一等于二,但是在加拿大,一加一等于五。”
  她个子小而丰满,时时有发胖的危险,然而她从来不为这担忧,很达观地说:“两个满怀较胜于不满怀。”(这是张爱玲根据“软玉温香抱满怀”勉强翻译的。她原来的话是:“Two armfuls is better than no armful。”)
  张爱玲的好友炎樱
  看到花间蝶飞,她会说:“每一个蝴蝶都是从前的一朵花的鬼魂,回来寻找它自己。”形容一个女人的头发黑,则是“非常非常黑,那种黑是盲人的黑。”凡此种种,往往叫张爱玲击掌叫绝。
  炎樱还很勇敢,作风大胆,这表现在她的作文和说话上——中国人有句话:“三个臭皮匠,凑成一个诸葛亮。”西方有一句相仿佛的谚语:“两个头总比一个头好。”于是炎樱在作文里写:“两个头总比一个好——在枕上。”让看卷子的教授大为瞠目——那教授是位神父。
  她的大胆更表现在行为上,或者说,是心态上。欧战爆发,香港被轰炸,飞机在天上呜呜地飞,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丢一颗炸弹下来,大家都惊惶悲痛失魂落魄,只有炎樱一样地开心,兴致勃勃,自得其乐,不仅偷偷跑去城里看五彩卡通电影,回来又独自跑到楼上洗澡,流弹打碎了浴室的玻璃窗,她还在盆里从容地泼水唱歌,让舍监极为惊怒而恐慌——但她是炎樱,舍监又能拿她怎么样呢?
  张爱玲听着炎樱的歌声,无法不心折。
  炎樱是特立独行,独一无二的,然而她又并不是“遗世独立”的“独”,而是“独树一帜”的“独”。
  两个很“独”的人走在一起,就变成了“双”,所以张爱玲后来写了《双声》——她们俩走在一起,一个高而窈窕,是“鹭鸶”;一个矮而腴丽,像“香扇坠儿”。从外形上已经相映成趣,再一唱一和地说起话来,略加整理就是一篇妙趣横生的好文章,但那是回到上海以后的事情了。 。。

第四章 香港的求学岁月(5)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好,总想着要把自己所有所能的尽量给她,张爱玲对炎樱便是这样。然而她除了自己的天才也别无所有,于是为她写了许多文字,还画了许多画。
  有一张炎樱穿衬裙的肖像画,被一个俄国老师看到了,十分欣赏,一定要张爱玲卖给他,答应给五块钱,看到她们两个面有难色,又赶紧解释:“五元,不加画框。”
  那期间张爱玲画了许多画,由炎樱着色,她们合作得亲密无间——这种合作后来一直持续到回上海,炎樱替她设计过《传奇》增订本的封面,后来又替胡兰成的杂志《苦竹》设计封面。
  在香港求学期间,她又重新拿起画笔来,替房东太太、烫发的少奶奶、有传染病的*画素描,画了许多杂乱重叠的人头,自己看了沾沾自幸,觉得以后再也不会画出这样好的画来了——她的悲观的心态就像她最喜欢的那幅高庚的名画《永远不再》,总是每每看见好的事物便觉得这是空前绝后、不可多得、稍纵即逝、永远不再的。一面在画,一面已经担心自己会江郎才尽,失去作画的能力。
  有一幅画,炎樱给上了颜色,全是不同的蓝与绿,爱玲尤其喜欢,说是有古诗“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的意味。还有一句话她没有说出口——她母亲一生中最喜爱的颜色,便是蓝与绿。她永远都不会忘记,母亲为她照片上色的情形,色调是蓝与绿;母亲在她四岁时第一次离开中国去留洋,也是穿着蓝绿的衣裳。
  那是母亲的颜色,母亲的神情——每当炎樱为她的画上色的时候,便是张爱玲最爱她的时候。她看着炎樱,看她专注地为画稿着色,看着自己最好的朋友,想着那遥远的遥远的母亲。
  一个爱画的人,对颜色是敏感的,连带地也注定会在乎穿戴。然而早在上海时,母亲就曾与她有过一项协议:若是想嫁人呢,自然可以多买些衣裳打扮自己;若是想升学,那便只好先顾学费。
  张爱玲十分痛苦于这项选择,因为结果是不需要犹豫的,犹豫的只是过程——她当然会选择升学,可是她又好希望有新衣裳穿。
  来了香港后,她发奋用功,一口气拿了两个奖学金,奖金25英镑,在当时的香港,这已经超过大部分人一年的收入了。爱玲自觉为母亲省了一点钱,而且也要奖励自己一下,便大胆地挥霍一次,买了衣料自己设计服装,随心所欲地做了几件奇装异服,大穿特穿了一回。
  那些衣裳里,有一件矮领子的布旗袍,大红底子上一朵一朵蓝的白的大花,两边没有纽扣,穿的时候像汗衫一样钻进钻出,领子矮得几乎没有,下面还打着一个结,袖子短到肩膀,长度只到膝盖。那大胆的设计,连炎樱看了也惊叹不俗。
  炎樱也是喜欢自己设计服装的,找出母亲的一条紫红色的大围巾,把两头铰下来缝成一件毛线背心,宽肩,掐腰,齐腰一排三四寸长的同色同线的流苏,随着她的走动一步一摇,更像一枚小巧灵活的香扇坠儿了。
  他们两个走在一起,奇装异服,招摇过市,一起去中环天星码头青鸟咖啡馆买“司空”,一种三角形的小扁面包,比蛋糕还细润,轻清而不油腻,一次买半打,两个人分着吃;一起去看卡通电影,去浅水湾看“野火花”,在月光下散步,自得其乐而相依相伴、相得益彰着。
  3
  香港求学三年里,张爱玲哭得最伤心的一次,是在放暑假时,炎樱不等她便独自回了上海,她有一种被世人遗弃的孤单感,大哭起来;而最开心的一次,当是与母亲的团聚——也是在暑假,1941年夏天,黄逸梵与几个上海牌友一同来香港小住,宿在浅水湾饭店。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四章 香港的求学岁月(6)
张爱玲一有时间便去看她,从此浅水湾对她就有了特别的意义。一闭上眼,路线便清晰,梦里也走不错。
  ——乘车出市区,沿路经过黄土崖红土崖,渐渐地光景明媚,水静风清,许多游山的车子掠过她乘的车,游人的手里抱着满怀的花,风里吹落了零乱的花瓣与笑语。
  下了车,走上极宽的石阶,花木萧疏的高台上有两幢黄色房子,那便是浅水湾饭店。报出母亲的房号,仆欧们领着她沿碎石小径走过昏黄的饭厅,经过昏黄的穿堂,上二层楼,一转弯,有一扇门通着一个小阳台,搭着紫藤花架,晒着半壁斜阳。阳台上有两个人站着说话——是母亲黄逸梵和她的美国男朋友维基斯托夫。
  黄逸梵穿着西洋蓬裙子,梳着美丽的头发,周旋于一班华美蕴藉的客人之间,走到哪里,哪里便笑声四起;她和维基挽臂从浅水湾沙滩上走过,男的英俊,女的漂亮,打着洋伞,说着流利的英语,宛如画中人,又像电影画报;也有的时候,是爱玲陪着母亲,她们挽着手臂,缓缓地散步,谈笑。一如她八岁那年,母亲第一次从国外回上海——只可惜,浅水湾不是家。
  时间对于黄逸梵好像不起作用,从那年到现在,已经十几年过去了,然而她还是那么年轻、漂亮、风情万种。
  然而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母亲不久便去了新加坡。
  ——对于黄逸梵来说,缠足之辱大概是一生中最疼痛的记忆,所以她很喜欢到处飞。一双金莲,走遍千山万水,仿佛在向命运宣战。
  然而她又无法违背她的出身,不管她怎么痛恨那古老的传统也好,她一生的活计还是依靠祖先留下来的那点古董——卖了一辈子的古董。
  逸梵是庶出。父系三代单传,到了她父亲黄宗炎这一代,婚后无所出,于是在长沙乡下买了个姨太太为自己传宗接代,这便是她母亲——典型的买卖婚姻。
  黄宗炎曾在科举考试中举,承袭了父亲的爵位,出任广西盐法道道台。上任一年即因瘴气病亡,年仅30岁。不久,姨太太在南京临盆,大夫人十分紧张——如果是女儿,黄家的香火便要断了。黄逸梵生下来,众人大惊,幸而接生婆说:“不要慌,里头还有一个!”原来是双胞胎,且是龙凤胎。这便是黄逸梵的兄弟黄定柱。
  生母二十多岁就去世了。黄逸梵同弟弟由大夫人带大,自幼仰人鼻息,小心承欢,时时记着嫡母(大夫人)的恩德。她一直都想远离那生活。
  ——通常婚姻是改变女子人生的最重要举措,然而她的婚姻又是这样失败。
  大夫人1922年在上海过世。黄逸梵同弟弟把财产分了,黄定柱要了房产地产,黄逸梵则分了些古董。每次回国再出国,就带走一两箱。
  她几次尝试独立,做生意,可是一直不大成功。总是要借着卖古董来翻身,重新开始。
  我想,每卖去一箱古董,她应当都是十分自责而悲哀的罢,因为居然没有别的办法过活。她那么厌恶她的丈夫张廷重,可是却同他一样地坐吃山空,他们两个,都避不开自己的出身。即使她去了外国,远渡重洋,那一切她痛恨的事物仍然存在于她的血液之中,到老,到死,永远不肯放过她。
  这一次的母女分离,爱玲没有哭。她已经习惯了离别,也习惯了漂泊,这是命运。
  从四岁第一次看着蓝绿色的母亲去法国,到后来她自己颠沛流离大半生,她的生命仿佛是由一次又一次的离别、一次又一次的漂泊来组成的。。 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四章 香港的求学岁月(7)
离别是人生里无可奈何的事情,反正每个人到了最后总是要告别的,那一个苍凉的手势,多做几次,或者少做几次,有多少不同呢?
  在告别母亲之后不久,张爱玲又面临了另一次离别——并不太伤感,因为那要分别的人其实并不大亲近——就是她的监护人李开第。
  他要离开香港去重庆,所以转托了另一个朋友照顾爱玲,也是工程师,在港大教书,兼任三个男生宿舍之一的舍监,因此就住在那宿舍里。
  ——我一直猜,不知道和《第二炉香》里的罗杰安白登有什么关系?是不是有一点影子呢?
  在小说里,罗杰是一个40岁的大学教授,教了15年的化学物理,做了四年的理科主任与舍监,就住在学生宿舍附近,便于照应,是一个罗曼蒂克的傻子。因为娶了一个不知性为何物的纯洁女子而被误会,被不由分说地冠上*的名字,最后郁闷地开煤气自杀了。
  小说里关于校园和宿舍生活的描写、学生们利用舍监疏防出去跳舞、对舍监的取笑等等,显见是取材于张爱玲在港大的生活,让我不由得犯了对号联想症。
  可惜没找到任何资料证明这些妄猜,也许有人考据过,谁知道呢?我连“影树”也没找到,更遑论罗杰教授了。
  这位现实里的工程师、港大老师、男生宿舍的舍监、李开第的朋友、张爱玲的监护人是福建人,国语不太纯熟,第一次见到张爱玲时,打量了她一下,忽然笑道:“有一种鸟,叫什么……”
  爱玲略愣了愣,反应过来,自己先笑了:“鹭鸶。”
  “对了。”那舍监先生不好意思地笑了。
  对于母亲曾经去过香港与自己相聚的这一段往事,张爱玲后来极少提及。她一生的文字里,更是从没提过母亲有男朋友,是张子静的*让我们窥知了真相:
  “另外我表哥还透露,我母亲那次回上海,带了一个美国男朋友同行。他是个生意人,四十多岁,长得英挺漂亮。名字好像叫维基斯托夫。我姊姊是见过母亲这男友的,但她从没对我说过,也没在文章里提起。……我母亲的男友做皮件生意。一九三九年他们去了新加坡,在那里搜集来自马来西亚的鳄鱼皮,加工制造手袋,腰带等皮件出售。一九四一年底新加坡沦陷,我母亲的男友死于炮火。这对她是很大的打击。她在新加坡苦撑,损失惨重。一度行踪不明,与家人失去联系。后来才知她去印度,做过尼赫鲁姊姊的秘书。”(张子静:《我的姐姐张爱玲》)
  张子静和母亲、姐姐、姑姑的来往都很疏落,又生性木然,对许多事的记忆不是从别处(比如表哥)听来的,就是从张爱玲自己的文章里理清的思路,事实上到底是怎么样的,其实早已记忆不清,很多时间与事件都含糊。
  因他提及黄逸梵1939年去新加坡,后文接着便是1946年回国,使我一直错以为这期间张爱玲与母亲是不可能见面的。
  然而也曾产生过一次怀疑,就是张爱玲1976年出版散文集《张看》时在自序里写过——她在港大时,有一次炎樱说她爸爸有一位朋友在香港,请看电影,拉着爱玲一起去。那朋友是个帕西人,原本只买了两张票预备自己和炎樱看的,见到张爱玲,立刻窘起来,把票塞在炎樱手里,又将一包煎面包一并塞给她们,便转过身匆匆地走了。爱玲心里很不是滋味,看着电影,不知所云,吃着面包,也如同嚼蜡。

第四章 香港的求学岁月(8)
后来炎樱给她讲起了那帕西人的故事,说她小时候住在香港,有个邻居麦唐纳太太,嫁过几次,有许多孩子,同这帕西人认识,闹着要给他做媒,硬要把大女儿宓妮嫁给他。帕西人也愿意,可是宓妮不愿意,宓妮那时只15岁,还在读书。她妈妈骑在她身上打,硬逼着嫁了过去。22岁就离了。
  爱玲立刻想起妈妈来——也是被迫结婚的,也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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