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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灵异事件簿-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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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柳村驾驶的牛车往村子里赶来,一路上,村民们都在问他是否要去牌场玩几把,都被杨柳村拒绝了。

    倒不是杨柳村不想玩,而是小雷不在身边,必定会输。不得不承认,有了钱后,生活质量比以前充实了许多,生活水平也比以前好了许多。这一切的改变,让人有一种上瘾的感觉。以前杨柳村出门,都是什么便宜买什么,别人根本瞧不起他。就算对方卖的很贵,也跟对方讨价还价,这种差几块就能墨迹半天的感觉,令他很不爽。如今,买什么都按明码标价,显得特有面子。

    今日,按照水鬼的要求,杨柳村买了一个娃娃。这个娃娃可以暂时让水鬼寄宿在他家,这样显得更方便了。但是他没有想到,此时的水鬼已经没有了法力。

    “哼,别以为这样,我就治不了你!”水鬼嚣张跋扈,我不能坐视不管。只见我去厨房拿了两根筷子过来,然后照着他的食指和中指用力夹了下去。由于水鬼已经被我打伤,没有了多大的法力,自然也就不再反抗。

    为了救人,我也只能以这种残暴的方式去做了。都说十指连心,人的意识都有清醒的时候,而鬼魂之所以能附身,无疑是控制了人的思想,控制了人的意识。用筷子夹住手指,人的思想意识开始苏醒。这个时候,再用法力极强的外在符咒,去打伤水鬼,就可以强行将附在小雷身上的鬼魂给拉出来。

    我将符咒贴到小雷的脑门上,默念了几句咒语后,开始用左手去夹小雷的食指和中指。右手的食指按着他的脑袋,开始念起了咒语。虽然老仙的能力暂时没有了,可平时学的法术依旧还在。

    咒语一出,小雷顿时变得十分煎熬,额头上留下了一滴一滴的汗珠。我知道,这肯定是水鬼受不了。紧接着,小雷的身体开始变形,我看到,小雷身体的上面有一个白色的人影,这个人影,就如同风筝一样,想拼命的摆脱束缚。无奈的是,怎么摆脱,都摆脱不掉。

    “水鬼,念在上天有好生之德的份上,我在给你一次机会,你究竟出来还是不出来?”我这个质问,也算是给他最后通牒。既然他强有力顽抗,不如,我就送他下地狱。

    “呵呵,有能耐你就下手好了。反正,我死也不出来!”水鬼气的咬牙切齿,发誓要和小雷共存亡。

    眼见水鬼如此蛮横,我加快速度,念起了咒语,夹小雷的手指也开始变得更用力了。我可以看到,小雷的食指和中指已经涨得发红。

    “你们在干什么,是不是想伤害我家小雷!”杨柳村将牛车停在院子里。见我还在折腾小雷,顿时觉得大事不妙。手中的瓷娃娃也掉在了地上。他顾不得扔下手里的皮鞭,把我推到了一旁,水鬼见有人回来,也就趁机跑了。

    看着水鬼逃脱,我暗自叹了一口气。这一次,水鬼跑了。小雷的性命,是不是要终结?

    “大姑姥爷,你这是做什么,你难道不晓得小雷现在已经不是以前的小雷了吗?他现在是一个鬼啊!”我拍了拍身上沾着的灰尘,向杨柳村大声咆哮道。

    放跑小雷之后,杨柳村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用力的将皮鞭摔在地上,委屈的说道:“我知道,他是个水鬼,可他并没有害我。如果没有他,我的日子还说不上会变成什么样!我倒希望小雷能永远的变成他,这样,他能帮助我过日子!”

    “鬼是没有人性的,他今天伤害小雷,保不准以后也能伤害你!过日子,还得靠自己勤劳的双手,来的才踏实。你也不想想,要是小雷出了什么事,我大姑姥该有多伤心啊。哎……算了,你自己好好思考吧,我没时间跟你在这废话了!”对于杨柳村这样的人,多说无益,现在最要紧的,就是要赶快追上小雷才行。

    事不宜迟,不能耽搁。我拿着手里的符,开始追赶小雷的踪影。那水鬼固然有法力,可早已经在和男鬼斗法时,被我破了法。现在,他就跟个正常的凡人差不多。

    按照他逃脱的方向,我大致判断了他的具体位置,他不会去别的地方,一定去了北河。追着他的人影,我拿着手里的五雷轰天符,开始往北河跑去。

    没用上二十分钟的时间,我终于追上了小雷。这一次,我看到附在小雷身上的水鬼静静的站在沙滩上,看着那深不见底的河水。

    “没想到,你还是来了,小天师,小出马仙!我承认,你赢了。不过,对我而言,这只是个肉身,这个没了,还有千千万万个肉身!”小雷转过头,静静的看着我,此刻的他很平静,只不过,依旧那样面无表情。

    我深吸了一口气,勉强定了定心神,道:“不管怎么说,我并没有完全想要收你的意思。可你也知道,阴阳两隔。你和小雷,一个在阴间,一个在阳间,阴阳不能成为一个空间,也不能相融合。我答应你,只要你放了小雷,我会带你去我师傅那,帮你解决身上的符咒。这样做,你觉得如何!”

    “哼,你们这些学习法术的,嘴里喊得无非是什么捉鬼降妖。我告诉你,我不会跟你走的!就算认输,我也会用我自己的方式!”说完,他冲我咧嘴笑道:“你不是不希望小雷死吗?今日,我就死给你看!”

    话音未落,冲着这个河面,水鬼便带着小雷的肉身跳进了河里。

    不要……

    我伸出手,拼命的想要阻止,可是这一切,早已经是无可奈何。就好像那个梦一样,但凡我有什么能耐,到最后,也是无力回天。这一刻,我明白了我的法术时如此的渺小。我甚至在怀疑,这样做,是否是对的。

    肉身掉入河里,水鬼的魂魄也出来了。他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随即消失了。顾不了身上的衣服,我猛地跳进了河水里,去寻找小雷。当我将小雷从河里捞上来的时候,发现小雷还有呼吸,我知道,他的命算是保住了。

    简单的给小雷急救之后,小雷逐渐转醒,也就慢慢睁开了眼睛。对于小雷撞鬼的事情,我没有跟他说。对于这件事,他不知道也是好的,另外,我也没告诉小雷,他大姑父养鬼赚钱的事。如果说了,会更加能加重小雷的逆反心理。

    当小雷问我为什么掉到河里的时候,我的回答是,去游泳。小雷听后笑笑,说:“这游泳也得选个好天气啊!这个天气,是个什么天气,湿漉漉的,河水也是冷冰冰的,特别难受。我也没有接话,然后,两个人就一起回家了。

    其实,小雷被鬼附身之后,虽然暂时失去了意识,如同做梦一样,但他也不傻,一些事情在脑海中都有印象,只不过,大老爷们也都需要个面子,尤其是当着外人的面,也就装作一问三不知。

    不过,这样也挺好。最起码,暂时忘却了烦恼,也忘记了不快。在简单聊了几句天后,小雷和我也就各自回家了。

    可能是我那天的话太重,也可能是我的话让杨柳村想开了。自从那件事之后,杨柳村对家人和小雷非常关心,人也变得勤快了。至于牌场,杨柳村决定以后戒赌,不在去了。在那之前,还去了侯三叔家,把赢剩下的钱还给侯三叔。侯三叔看杨柳村这么有诚意,也就没要,并且两个人还成了好哥们。这真是,吃一堑长一志啊。

    看到几家敌对的人和好,这是我最愿意看到的结局了。这次经历,虽然有惊无险,可也让我明白了,什么事情,不能只靠护体家仙,更多的,还是要努力学习一些实战性的法术才行。不过,能发挥自身的余热,帮助乡里乡亲解决些疑难杂症,也是一件快乐的事。不知不觉,我发现,我身上的担子越来越重了。

    (本章完)

第33章 电影院惊魂() 
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三年过去了。这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好了,回归正题。这次的经历,要从我高二那年开始说起。

    高二那年,我十九岁了。人们都说,男人十九岁,生龙活虎的年纪。在这个时候,也是男孩子经历最旺盛的时候。打篮球,写作业,学学习,旅旅游……这样的人生,实在是有够丰富多彩。

    也许是高中生活太过安逸,那时的我,没有了初中时的身材。个子不在长高,在加上学校的伙食好,身体逐渐开始发福。体重也由原来的125斤扩大到135斤,足足长了十几斤的肉。以至于每次老师看到我,都会说我比以前胖了,一听到这话,我的心里就感觉十分不爽。

    十九岁,也是模样定型的年纪。跨过2011年,长发已经开始不流行了。那时最流行的发型就是小贝,也就是著名球星贝克汉姆的发型。告别了长头发的模样,换上了精神的短发,显得非常阳刚。这到高中了,可不能像初中那样,什么衣服都得讲究混搭,开始注重内涵,注重格调了。

    都说胖穿紧,瘦穿松。那时,我最喜欢的衣服,就是白色条纹衬衫,紧身的蓝色牛仔裤。在配上黑色的皮鞋,就跟白领差不多。为了不在让人说我胖,我只能尽量穿的瘦一点,现在想想,当时的想法真可笑。

    我所念的高中,是在我们兴隆镇的林业局。这所高中,是给森警,或者是说给当地的本地居民准备的。又叫做巴木通,是连接巴彦,木兰,通河县的要道。地域贯穿南北,交通便利。

    当时中考的成绩较低,县高中没进去。所以,放弃了去巴彦念高中的机会,转道选择了个离家较近的地方。这样一来,也可以方便回家,不用来回折腾。

    大地方有大地方的好,小地方有小地方的妙。我们这个林业局虽然小,环境却很优美,景色十分秀丽。一年四季,无论是街道还是房屋,都一尘不染。当时,还被冠名为黑龙江的小林城!听老师说,就连省长都来过我们这里参观。可见,兴隆林业局的知名度了。

    今天这个故事的主角,是我的同班同学小兰。说起小兰呢,是我们班里胆子最大的女孩。当时,我所在的班级是文科班,男生很少。为了平时不寂寞,就只能和女生们打好关系。这样,我们这些男孩子才能在女生的夹缝里存活。

    我是一个开心果,平时没事的时候,就喜欢给这些同学们讲讲灵异的鬼故事。只图打发时间,排解寂寞。这一到上课就要开始摸书本,老师讲的累,学生听了只会更乏味。当时听众还是蛮多的,随着故事恐怖系数的增强,慢慢的,人也就变得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小兰一人。

    要说这胆大的女孩子,还真是与众不同。在班里,小兰不但学习成绩好,而且还异常的执着。每次听故事,都要刨根问底,想要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听到精彩处,就拍手喝彩,好像身临其境一般。尤其是讲到有鬼的情节,都能立马让她产生好奇心。我在想,如果二姨早点发现她的话,未必肯收我做徒弟。

    眼看就要到高三了,在学校,像我们这样的垫底生,属于给学校,给班级拖后腿的人。为了不让我们打扰其它同学学习,班主任就按照考试的成绩排座,一来成绩真实有效,二来,也可以让好学生学习。而小兰这个尖子生,平时学习都挺认真的,可我一讲故事,她马上不学习了,就会偷偷地竖起耳朵就凑过来听。

    说起小兰这个女孩,现在想想也是蛮有趣的。同学里,她给我的印象最深刻。小巧的五官,长长的眼睫毛,大大的眼睛。薄薄的嘴唇,飘逸的长发到腰间。喜欢穿着李宁的体恤衫,蓝色牛仔裤,乔丹系列的限量版球鞋。更好玩的是,她总喜欢戴着一款黑色的眼镜,还是那种没有镜片的。

    在说她那身材,165公分的身高,只有80斤的体重,简直是太完美了。当时,在没考上这所学校之前,我曾见过她的回眸一笑,那笑容足足让我看呆了五秒钟。这小姑娘,简直太美了。

    人美不要紧,重要的是,她不像一般学霸那样看不起差生,平时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微笑时,露出的两颗小虎牙,看起来特别可爱。我在想,谁家有这样的闺女,那可真是捡到宝了,光是看看都很养眼啊。

    又到了中午的午休时间,学校的学生都去做完广播体操回来。正巧没什么事做,也就都凑过来,听我给他们讲故事。这个每日一故事,似乎已经成了高二四班同学的一个必点科目。

    “文扬,今天你要给大家讲什么样的故事呢!”小兰第一个坐在我课桌前面的椅子上,竖起脑袋,耷拉个脖子,准备听我这个大白话开讲了。不知道为什么,在学霸面前秀口才,总会让我有种莫名的成就感。

    恩?我思考了一会,要说这每日一故事开始讲了一年多了,讲完乡村讲都市的,讲完都市,讲盗墓的。有些是真实经历,有些则是我杜撰的。今天,要讲些什么好呢?

    有了,我灵机一动,对小兰等人问道:“听说咱们三纬这边要开个新的电影院!可是,你们知不知道,原来在没建造电影院的时候,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这个学校的学生,一般都不是本地人,要说我上来就问这么高难度的问题,无论是谁都是回答不上来的。

    见所有人都摇头,小兰顿时来了精神,向我解释道:“作为本地居民,你这个问题是难不倒我的。据我所知,三纬那边在没开发之前,是一个大荒地,确切的说是一个坟场。到了晚上,总会传来阴风怒号的吼叫声,甚至,更恐怖的是,有些人还见过那里的死人…”

    小兰这么一说,顿时,班级里的男男女女都不说话了。这大晚上见死人,可是真够恐怖的。

    不得不说,小兰这丫头还真是见多识广。这要不是因为条件不允许,我还真希望,能把她领回去见见二姨,她们两个人一定有很多共同语言。

    所有的人,此时此刻,都在看着我,似乎想问我到底是否有此事。

    这说书之前呢,说书人都会想办法吊读者的胃口,我也一样。见他们一副迫不及待,想要听故事的这个劲,我觉得该开始讲了。我清了清嗓子,道:“小兰说的没错,这个地方,当年的确是一个阴地。我也是听我们宿舍的大爷说的。不过,前几天,我还真真实实的看到了。”

    一听我这么说,有些女生捂住嘴,害怕极了,想离开,还怕错过了故事,就只能干挺着。

    “那天晚上,我去兴隆镇的亲戚家取钱。因为大家也知道嘛,穷学生,都是周光,月光族。这没钱了,可怎么生活啊。我这一看时间,心里嘀咕,唉,家里也没有给我办银行卡,怎么办呢,硬着头皮还是去取吧,反正早晚都去取。于是我拿出兜里仅有的一块钱,坐公交去了。到兴隆镇的时候,已经晚上六点了,来亲戚家后,亲戚也很客气,我给端茶倒水的,特别热情。迫于无奈,我只好留下来吃饭了。”

    “这东北人嘛,向来都是无酒不成席。我这个姑父是个特别能喝的人,为了让他高兴,我也只能索性陪他喝点。酒这个东西,看着挺好,喝进去辣呼呼的,那叫一个难受啊。为了不耽误上课,我还是一个人回学校了。这一看表,都晚上十点多了,哪还有车啊。我这酒劲一起来,也不管个三七二十一,步行回学校,顺道还能减肥。“

    ”大晚上的,虽然有路灯,可我毕竟还小,要说不害怕,那是骗人的。为了能早点回家,我还唱着小曲,只是昏黄的路灯下,只有我一个人。我这小曲,是唱给谁听的呢。”

    (本章完)

第34章 约会前夕() 
同学们听的入神,都静静地看着我,连呼吸都开始急促。因为他们知道,最惊悚的时刻即将来临。小兰是个急性子,见我半天没说正题,急忙催促道:“文扬,你就别卖关子了,后来呢…”

    我清了清嗓子,继续道:“后来的事更恐怖,虽然我喝了点酒,可吹了吹风后,大脑也是十分清醒的。我哼着小曲走在无人的街道上,昏黄的路灯下,映衬着我高大的人影。此时此刻,就算是胆子大的人都会觉得害怕。再加上平时我就喜欢看灵异方面的电影,不由自主的想起了一些情节。”

    “总感觉背脊发凉,好像后面有人跟着我一样。要说人心这个东西,根本不受人支配。你越想,越觉得害怕!就好像你身处在某一个黑暗的角落,突然有一个人出现在你面前,让你吓一跳。一想到这,我又加快了一点脚步。很快,来到了那处建造电影院的空地。当时,空地中心有一个湖。因为冷风的吹拂,不知怎的,总有种想吐的感觉。来到空地旁,顺着这个湖的中心,依靠在扶手的栏杆,我弯下腰,开始大吐起来。”

    大家聚精会神地看着我,有些不知所措,甚至,有些听众,开始捂着脑袋和耳朵,不敢接受接下来的一幕。

    我深吸了一口气,尽量回忆出当时的情景:“我扶着栏杆,开始吐出排泄物,经过吐出胃里的脏东西后,心里也是一阵翻腾,身体舒服许多。就在这一刻,我的眼睛突然一花,接下来的一幕,实在让我法想象。我真真切切的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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