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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颂-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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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癫癫,且无药可治,而修仙者却视之为至宝。

    “轰轰”,一支百人骑士突然自远处相向冲了过来,座下体长两丈、体高大半丈的赤麟驹强健有力的马蹄牠地的轰轰声远远的传了过来,直惊得商队瞩目而视。

    白千猛地从地上跳了起来,像是大草原上飞奔的飞豹子一般,腾腾的跑到白老头的身边,双眼瞪着老大,拼命的打量着飞奔而来的骑士,嘴里惊叫道:“这就是南人的骑士,好强的凶气。”

    郑燕士和郑掘突听言,脸上顿时光彩了起来,心中大是骄傲,而一旁的郑管事和护卫却紧锁眉头,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一队骑士,各自显得都很紧张。

    白老头眯着眼睛,惊讶的打量着,不过大手却一巴掌拍在了白千的后脑勺上,怒道:“小娃娃不懂就别乱说,岂不是丢了爷爷的面子,哪是什么凶气,那是久经沙场的杀气,小孩子没见过世面。”

    白千双手捂着头,眼里闪动着委屈、羡慕的神色看着那队骑士,却不敢反驳白老头的话,就连一边的郑燕士和郑掘突都为他感到愤愤不平,明知道他是小孩子还出手打人。

    而这时只听郑管事疑惑道:“他们座下乃是赤麟驹,大王治兵喜以坐骑之名成军,显然他们来自赤麟军,但是赤麟军隶属雍州驻军,不仅担负着雍州之地的护卫,更肩负着王庭重地安全,怎会在此出现,就算是有战事也不应该,不是东面,就是西面和南面,何时曾来过北面?大奇啊。”

    “什么赤麟军,依我看啊,那披鳞带甲的战马还不如我们部落里的桑墒潜瘸圜刖孕酌投嗔恕!卑浊粜频亩宰胖Q嗍克档溃源又Q嗍康搅饲夭恳院螅饺司T谝黄鹫鄄菰系亩骱没故蔷胖莸奈锊岣唬淙话浊е谰胖莸母蝗模侨醇还嶂Q嗍康牡靡庋笱螅粤礁鋈瞬宦奂裁炊鞫家雀龈叩汀�

    郑燕士就像是一把干柴,遇到火就着,脸红的就像刚灌了一潭草原烈酒,然后又飞奔的绕着秦部周边的大帐跑了一圈,只听他冷哼一声,道:“白小子不要乱吹牛,你知道雍州是什么地方吗?那可是王庭所在的地方,赤麟军西破戎狄之兵时,斩首千万,开疆扩土百万里之多,就莫要说你那老秦部还不如西陲大夫领地内的悍兵强将多,又怎能与伐西令大人曾经率领的赤麟军相比,大王有心扫平四方之异,仿大夏军制而建四令三十六军,专职开疆扩土,镇压蛮夷、戎狄作乱,大周军威之盛,可是草原野人可以比拟,若是传到天下人耳中岂不是贻笑大方。”

    白千怒极,正要大声反驳,却突然被白老头一脚踢飞了出去,而在此时却听到一个陌生的声音,“小哥说的好,我赤麟军之威不需要与人相较,我大周之威更不容外族之人来评,只需大王、伐令一声令下,兵向所指,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只见一人身披血红色铠甲,只露着一双闪动着血光的眼睛,背上背着一把丈许长的巨剑,整个人像是一颗高速出膛的炮弹,高速移动的身体与空气剧烈摩擦,拖着长长的尾焰,像是一颗滚动的流星,声势极为骇人。

    那人双脚轰然踏在地上,只见方圆百丈内腾起半尺多高的烟尘,众人脚下传来一阵沉闷的鼓动之声,但是他脚下的路面却无一丝裂纹,可见他控制力量的境界已经达到了一个极高的地步。

    且那人就往那直立一站,众人便感觉有一道寒气冲面而来,耳边竟有呼呼的冷风吹啸,尤其是那人身穿的铠甲,上面包含的几种高级的巫法和道术,两者结合在一起,威力猛增了千倍不止,比之翼龙军士身穿的制式铠甲不知高级了多少倍;只有少数几个强大的巫武才能直面而视,其中便包括依然喝酒自乐的白老头与脸色慎重的郑管事。

    “奉大王之命,百日内天下商队车马人员不得入镐京方圆万里之围,违令者,杀无赦。”那人冰冷无情的对众人喝道,声音就像是草原上寒冬腊月的北风一般,冷的直让人感觉自身的血液就要凝固了。

    郑管事闻言眼中突然暴起一团明亮的青光,不卑不亢的盯着那人看,心中奇道:自幽王统领天下百年一来,何曾出现过此等奇怪的王令,但是却不知是何等原因。

    “将军远自雍州而来,不若喝上几坛好酒,也好解解乏,我家主人与司徒大人乃是血亲,世子也在此,若是将军方便,可否将王庭最近情况讲解一番,也好让世子知父安康与否?”郑管事上前一步,拱手朝着那人笑道。

    那人听言商队之主与朝中司徒大人有亲,心中一凛,立马收起了自身的气势,寒风凛冽之气一闪即逝,却以平淡的口气说道:“原来是司徒大人的亲友,还请诸位饶恕在下失敬之罪,只是此乃王命,各位还需遵守,我等要务在身不便久留,若是世子有心倒是可以去镐京看望司徒大人,此番王令并不禁令如世子这等身份之人。”

    郑掘突走到前面,朝着那人拱手,幼稚的小脸上却挂着真挚的笑容,他不慌不忙的对那人道:“多谢将军相告,还请将军高姓大名相告,他日若是镐京相见,也好掘突请将军痛饮一番。”

    “哈哈,世子小小年纪,竟有此等豪爽之心,实在是高攀了,在下姓李广,赤麟军中一小卒而已,且将军之名可不敢当,他日若是有缘,当与世子痛饮一番。”那人看着郑掘突,只觉这等世家子弟果然是不同凡响,小小年纪便有此风度,行为举止不卑不亢,大方得体,但是却推脱了掘突的一番结交之谊。

    郑掘突却又不咸不淡道:“既然李将军军务繁忙,小子就不留了,将军一路保重。”

    “告辞”那人倒是利落,说完朝着郑掘突行了一礼,便闪身而去,果真是来去如风,远在百丈之处一行百人静静的骑在赤麟驹上,等得自家大人归队,便调转马头扬长而去。

    “哼,不识抬举,赤麟军名声虽盛,却只能卧于雍州王畿之地,若不是怕有损司徒大人的名声,定让他好看。”郑管事眼中闪动着凌厉的冷光,嘴角冷笑看着李广一行人远处的身影。

    郑掘突却笑道:“他自己都说了是一个小卒而已,看样子是家出庶民,乃是寒门子弟,不懂规矩、礼仪并不是他的错。”

    “怕是得转道回郑国了,此番带了不少草原特产,若是入得镐京,可赚取百倍利益,只是可惜王畿周边禁止商队出行,到了郑国只得五十倍利益,有些可惜。”郑管事像是身上掉了一块肉似的,声音有些空洞。

    白千在一旁看的莫名其妙,他从来不曾去过镐京,也不曾到过郑燕士常和他吹牛的有多么富饶美丽的郑国,更不懂得大周的贵民和庶民、以及毫无身份地位的奴隶之间的规矩,但是却听明白了郑管事说出的商利,便好奇的向身边的郑燕士问道:“百倍、五十倍利益是多少?你们能换多少战马、奴隶,还有兵器。”

    郑燕士惊奇的看着他,眼中闪过一丝得意的神色,但是却没有和他拌嘴,笑道:“我们周人和你们草原人不同,草原虽广,物产单一,且草原人不懂经商之道,大周国广民众,常有人将东边的东西拿到西边去买,这便是经商了,如草原上一张上好的兽皮在草原不值一文,但是以郑国一瓮十年以上的美酒便可换取百张不止,但是经过商人之手将这些兽皮拿到大周各个城邑制作一番,一张兽皮可值十金。”

    白千眼珠子一转,却问道:“一瓮十年美酒可值多少钱?”草原人对钱的概念十分模糊,但是对于那些常和大周商队大交道的大部落来说,周钱是多么高贵的东西。

    郑燕士嘿嘿一笑,心想这野人还不笨,以前怎么没发现呢?于是笑道:“就我所知郑国一瓮十年以上的美酒可值十贝而已。”

    “十贝,那是啥东西?”白千又问道。

    郑燕士一巴掌拍在额头上,心道:我怎么傻啦,和草原上的野人讲什么是钱币,莫非跟着他厮混久了自己也变傻了;心里不由打个寒战,于是不耐烦道:“贝就是贝,给你说你懂吗?有酒有肉吃就可以啦,难不成你想做商人不成。”

    郑管事将两人的话听在耳中,看着白老头嘿嘿一笑,意味非常。

    大周货币十贝虽不多,却也可以让一人下酒馆吃个肚儿圆,一朋十贝,一金百朋,百朋足以使一家五口人好好生活一年的了,上层的贵民才使用金饼、方金,一枚玉钱值千金,一块玉石值百枚玉钱,玉石有上中下之分,价值又各不相同。

    若按郑燕士所说,一瓮十年美酒换取百张上等兽皮,一张兽皮在九州各个城邑出售可得十金,即是一瓮十年美酒从草原换取了千金的暴利,十贝和千金相比又何止赚取了百倍的利益,郑燕士不过是随便忽悠白千而已,其实又何止是这些,九州商队在草原上一趟换取的好处足以抵得上他们在九州拼命苦干几十年,一块劣质的茶砖可换五张上等兽皮,一把雪白的食盐抵得上十张上等的兽皮,甚至是一块粗布麻衣也可换取几张上好的兽皮,就更不要说换取的那些珍稀草药了,仅仅郑家商队与草原秦部做了三年生意,所得财富之大不是常人可以想象,但是三年积累便超过了那些经商几百年的大商家族,成了郑国第一大商,可见其中的暴利是多么的惊人。



………【第六章 边城】………

    车辚辚,马萧萧,这初秋时节,幽州北地显得格外的清冷,郑燕士一行商队一路行来,望眼之处全无人烟,一望无际的旷野。

    商队本来是一路直抵镐京,却不想途中出了这等无法预料的变更,郑管事与郑燕士和郑掘突细作商量,便决定自己将商队带入郑国,虽说少赚了一般的钱财,但是非常之时须得非常对待,而郑掘突便与郑燕士、白千和白老头带着一队护卫入京,主要为了确保几人的安全。

    大队人马经过一处岔口,便分道扬镳,郑管事带领着商队一路扬长而出,直入山东诸国,留下郑燕士和郑掘突一行人。

    跟随着郑燕士和郑掘突的是一支五百人的护卫,由郑家一位友客带领,名叫郑锦,本是靠近东海边一个小国中人,多年前东夷人攻占了小国,郑锦变成了亡国奴,被当作奴隶买到了郑国,后被郑家买回家作下人,且有一身不俗的功夫,被郑家管事另眼相看,后来留在郑家十年,如今坐上了护卫管事的位置,地位便提到了友客的级别,算得上郑家的得力干将了。

    一行五百多人,各个骑在可日行万里的黑厣驹上,郑燕士对身边一位劲装武士嬉皮笑脸道:“我可是对认路不熟,这一路上可要有劳郑叔啦,又好玩好吃的地方可别错过了,还是第一次出远门呢?”

    那人身高九尺有余,长的却是一副书生脸,在南国这等身高的男子可不常见,这人便是郑锦了,腰间挂着一把青铜色的古剑,气度不凡,也无怪乎能被郑家家主委以重任。

    郑锦对于自家少主不正经的作风向来是深有体味,不过他并不对此反感,自家少主虽常和下人嬉笑,但是却给下人们一种亲近的感觉,所以在郑家郑燕士十分受到家中下人和护卫、管事的喜爱,常常是有求必应。

    郑锦笑道:“少主人不用担心,不是还有我等这些护卫吗?大伙常年跟随家族商队外出,对各地可是熟悉的很,迷路到是不怕,只是临行前郑管事有过交代,此番去京不能慢了速度,京中还有老主人等着少主呢?”

    “什么?我爹也再京里,我怎么不知道,郑伯他怎么不给我说一声,有我老爹在,我还去混个球啊。”郑燕士哀号一声,愤怒的在心中诅咒着郑管事。

    “呵呵,少主不必担心,郑管事说了,老主人只是在京中交代一些事情,然后便随商队去楚国,少主想要玩乐,机会有的是。”郑锦忙说道,他可不敢保证自家这位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自己老爹的少主会不会半途溜走了,那样的话自己也不用在郑家混下去了。

    “啊,你怎么不早说,吓死本少爷了,哈哈,老爹不管我就好,听说京里有一整条青楼大街,那可是好地方,又是多么的壮观,果然不愧是京城重地,连青楼都是一整条街的开门,各位老少爷们、兄弟姐妹们,到了京城就由我郑大少请众位去好好乐乐啊。”郑燕士乐极而庆的大叫道。

    郑锦脸上顿显黑色,转过脸盯着身后面的兄弟,眼中竟是愤怒的光芒,心道:也不知道是那个兔崽子敢教少主子去烟花寻柳之地,若是被老主子知道了,看我不宰了他。

    郑掘突闻言却是一脸不好意思,虽然年纪小,但是他出生在官宦贵族之家,自小便有贴身的丫环伺候着,多少都知道些鱼水交欢之事,此时却被自己表哥在大庭广众之下喊了出来,小小年纪自然显现了羞涩之心。

    白老头却是一脸兴趣的看着郑燕士,那意思不言而喻,结果却看的郑燕士心惊胆战,在心中歹毒的想道:你老人家都是几百岁的人啦,难道还有那功能,到时候给你找上几十个水灵灵的女人,看你如何收场;想到此他甚至有一种仰天大笑的冲动。

    白老头似乎看透了郑燕士恶毒的想法,随手一个暴栗,打的正兴奋的郑燕士抱头嚎叫起来,大骂道:“白老头你还想喝酒不?竟敢打本少爷,郑伯,扣了白老头的酒,全扣了。”

    白老头眼中精光闪烁的盯着郑燕士,诡异的笑道:“感情你这小娃娃克扣爷爷的美酒都扣上瘾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郑燕士这才想到郑管事不是回郑国了吗,自己这一高兴过头竟然忘了这么重要的事情,想起白老头对待白千那野人级别的虐待,自己立即死的心都有了,但是他本不是一个不怕死的人,一看白老头手中不知从哪拿出来的那根短棍,心中顿时哀号起来,大叫道:“白爷爷,白爷爷,有事好商量吗?不就是酒吗,到了京里,不,这一路上晚辈给你提供每天三十坛百年好酒,你看怎么样,百年的美酒啊,还是三十坛,这么多酒专门孝敬白爷爷的。”

    “啊”,白老头眼睛立马眯了起来,短棍瞬间不见,笑容满面,如浴春风,哈哈大笑道:“好小子,果然够孝敬爷爷,以往你克扣爷爷的酒就算了,来来,你这娃娃跟爷爷说说都有哪些好酒,以前你不是说只有五十年的好酒吗,怎么从你嘴里又听着还有百年以上的好酒,难道以前你是骗爷爷不成。”

    郑燕士眼神一呆,这才发现自己一时心慌说漏嘴了,只得苦着脸跟白老头苦口婆心的讲解起来;旁边的郑掘突却看的小嘴笑得合不拢。

    自幽州入雍州,还要穿过梁州,就算是日行万里的黑厣驹依然需要大半年的时间才能入京,而郑燕士一行人已经花费了半年的时间才从草原回来,而一来一回已经在外一年之久,不过对于常年在外闯荡的郑锦一行人来说这是再正常不过了,以前他所在的小国,每十年向周王朝贡一次,而这一次便要从东海走到镐京,一路上便要花费十年的时间,但是十年的时间对于普通的人来说,也不过是二十分之一,大多数人不修炼的话,本命元气又充足,寿命都在两百岁左右。

    这一日一行人西行五千里,等到人马具累之时,郑锦在沿途的一个小镇子准备休息之地,此时天色还不算晚,西边的秋阳依然散发着不多的热量,不过透过夕阳的余晖看向远处的小城镇,整个城镇长十里,宽九里,城墙高不过五仗,沐浴在霞光中真有一番别样的气势。

    五百人一同进城,在这边缘小城生活了十几代的百姓何时见过这等声势,吓得把城防军都拉了出来,只是那城防军穿戴实在是太过于乞丐化了。在这边境小城,都是些老实巴交的平民,城里连一个贵民都没有,哪里见过这等大场面。

    城门前把守的士兵身上穿着古铜色的战甲,显然是年月依旧,不曾修过,手里提着毫无光泽的战戟,看着郑燕士一行人衣裳鲜亮、座下犹如猛兽一般的黑厣驹,连钱都没敢开口要,还是郑燕士嘲笑般的扔过去一袋子朋币,数目却多了十几倍。

    “哈哈,这边疆小城,城旧兵弱,真想不明白他们如何经受的住异族人的攻城,看他们身上穿的破烂铠甲,手里拿的尘旧兵器,哪像是我大周国的士兵。”郑燕士大大咧咧的乱叫道,却是对这座城十分不满意。

    郑锦摇头叹道:“大周国怎能让他们来驻守,这座城连一个贵民都没有,九成九的是庶民和奴隶,就算是边境异族侵犯,少主以为他们会抢掠一个没有一点油水的小城。”

    “哦,这倒也是,不过也不尽然,若是来犯之敌像白千部落的那些野人,怕是他们连一头猪都不会放过,哈哈。”郑燕士郑重其事的对郑锦说道。

    白千怒道:“哼,我们部族战士各个都是勇士,从来都是杀最凶猛的野兽,和最强大的敌人作战,像这些没有太多战力的人,我们族里的勇士是不屑于杀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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