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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乡村生活-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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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洛辉正sè道,也不计较到底谁在扯的事情,话说和女神经谁扯得清呢!

    “你想耕田种地当农民是吧。”洛敏道。

    “远离尔虞我诈,远离勾心斗角,远离喧嚣尘世,悠然而自在,这种生活正是老弟我所向往的。”

    “呵哈,不愧是我弟,和姐向往的都一样。”洛敏道,“其实当年姐毅然嫁给你那长毛子姐夫,就是想远离那一切,尤其是咱国的国情啊……唉,不提也罢……怎么样,要不要考虑一下来姐这里,像你这种人才,其实天生就是为农场而生的啊……姐告诉你,这边国情就不说了,你懂的。其它诸如空气啊、环境啊、人文啊、地理啊,比咱们江城那些穷乡僻壤的小山旮旯强了不知多少……”

    洛敏绘声绘sè地描绘着那边有多好有多好,洛辉哪能不知她的那点小心思,还不就是想说动自己,把自己给拐骗过去。

    洛辉笑了笑道,“姐你就甭费口舌了,我是不可能和你一起到那边定居的……而且,咱们江城的这些山旮旯,方方面面也未必就比你们那里差。”

    “切,江城的情况你以为姐不知道啊。”洛敏比了个中指,“算了,不跟你扯这些。说真的,哪个时候想来姐这边,和姐打个招呼,姐帮你弄个小农场,让你也过把农场主的瘾。”

    “呵呵。”洛辉不置可否一笑,“对了姐,妈给你寄过来的种子,你收到了没有?”

    “收到了。”洛敏有些不屑,“老妈也真是的,西红柿、黄瓜、豆角、西瓜,这边什么没有啊,而且味道完爆国内那些什么大棚菜、激素西瓜,老妈偏要麻里麻烦的寄什么种子过来……”

    “这其实是我的意思。”洛辉也不和女神经争辩解释,淡然一笑道,“姐你记得今天就把它们种下,或许会有你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发芽,开花,结果,能有什么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洛敏打了个呵欠,“行了,时间还早,不跟你扯了,姐再睡一会儿。”

    “替我问候长毛子姐夫,还有芭比小娃娃小雅小盆友。”

    “知道啦,挂了啊。”洛敏伸了个懒腰,手机一扔,整个人呈大字形顺势趴倒在床上。

    洛辉听着那边随即传出的呼呼声,知道女神经入睡了,苦笑一声,掐了手机。()
正文 第九十三章 栽种莲荷(1)
    基因改良的蔬菜与西瓜种植好了,洛辉下一步本是打算栽种那十来亩果树,但看着三个大桶里密密麻麻的小王八,洛辉决定先将池子挖出来。

    池子就选择挖在山脚下,考虑到剑马湖与地底相通,不论干旱还是水涝,都保持着不变的水位,不可能会将哪里给淹了,所以池子相距剑马湖不过三丈,这样方便从湖中取水。

    清理荒山是用锄头加柴刀人工进行开垦,水池这玩意工程远比之浩大,洛辉到镇上请了台挖机过来。机器的效率就是高,两天半的时间,一个长达二十几米,宽七八米,深一米多的池子就挖出来了,几乎把小半边山脚都给挖空了。

    挖机走后,洛辉带着一干小帮手,用锄头簸箕把池子里的碎土给清理了出来,然后在湖与池之间挖了一条两尺来宽的沟渠,并在高歌的帮助下制了一个简易的闸门。把闸门一打开,剑马湖清澈的湖水便哗啦啦直往池子里流。

    当池与湖的水位平齐时,水流停止,洛辉将闸门给关上。

    洛辉也没采取其它什么措施,直接将所有的小王八下饺子一样地倒入了池子里。小王八们一入水里,便划拉着四肢,往池子的四处潜水而去,很快池面上就见不到半只王八的影子。

    “小辉,这么大个池子,就养这么几只王八吗?”高歌问道。

    “王八的数量会6续增加的。”洛辉笑着望向湖里,“至于鱼啊,就没必要养了吧,这么大个湖就在这里,想吃了拿根钓杆往里一挥,不就有得吃了吗。”

    “这倒是,养鱼确实没必要……只是这么大个池子,花了这么多钱挖掘出来,光养王八有些浪费了……要不,再养些什么呢?”高歌点了点头,想了想道,“我看,小辉你可以在池塘里种植些莲荷。”

    “种莲荷这主意不错,想想到时候满池莲花并蒂盛放,那场景肯定美不胜收;再花香四溢,肯定也相当醉人。”洛辉幻想着,“还有,莲藕、莲子、藕尖,可都是绝对绿sè天然的美食啊……对了老伯,咋这么大个剑马湖,就没一株莲荷呢?”

    “剑马湖的水质太好了,加上湖边又没什么淤泥,这并不利于莲花的生长。”高歌说道。

    “那我要种莲荷,应该怎么个种法?”洛辉请教道。

    “莲荷的栽种有两种方法,一种为莲子下种,一种为种藕下种,不过这两种方法都需要一个培育的过程。”高歌道,“其实种植莲荷,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将整株莲荷移植过来。”

    高老头说到这里,似想起了什么,拍了拍脑袋,“但是,现在你这池塘,并不能适宜栽种莲荷。”

    “为什么?”洛辉惑问。

    “莲荷是水生植物,莲藕生长淤泥之中,你这池子刚刚才挖出来,土壤**的,怎么让它扎根吗。”高歌道,“等过一段时间池底的土被水浸软化,变成泥巴,再栽种吧。”

    “那就等等吧。”洛辉听明白了,无奈地摊了摊手,即使他迫不急待想看满池莲花的盛况,但无奈现实。这于池中栽种莲荷的事儿,姑且也只能放到一边了。

    “……”

    不过池中不能栽种,并不代表洛辉现在就不栽种莲荷了。

    他上网查询了一下,驱车来到镇上的种子店里,这里并没有种莲子出售。

    洛辉径直奔赴市种子公司,售货的大姐一听他要买种莲子,便叫他等一等,拨了一个电话。

    “先生,是你要买种莲子吗?”十来分钟后,一名女子从外面风风火火地走了进来,估计她是在接到售货大姐的电话后,匆匆忙忙赶过来的。

    这女子三十来岁的样子,戴着副金丝眼镜,一身职业西装套裙包裹着玲珑有致的娇躯,其中上衣左胸前绣着一朵白中带粉sè的jīng美莲花。她的脚上着一双黑sè的高跟鞋,整个人显得很干练而又不失传说中的某种诱惑。

    “对,是我要买。”洛辉淡淡地道。

    “你买种莲子,要种在什么地方?”女子迅速地上下打量了洛辉几眼,似急切地问道,“种莲花的目的,是为了什么?”

    洛辉不知这女子莫名其妙地问这么多干什么,但还是回答道,“我挖了个池塘,种植莲花的目的,当然是为了欣赏满塘莲花怒放的景象,闻那淡淡的荷香……还有你知道,莲子、莲藕、藕尖,味道都是相当不错的。”

    “呵呵。”女子嫣然一笑,扶了扶鼻梁上的镜框,“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从小到大,我就一直有一个梦想。这个梦想就是种上一塘属于自己的莲荷。但由于种种世俗因素的羁绊,一直没能实现……哦对了,我叫陈雪莲,这是我的名片。”

    “陈雪莲?”洛辉的目光掠过她隆起的峰丘,接过名片一看,上面除了她的名字与联系号码、以及扣扣外,亦印着一朵白中夹粉sè的莲花,这个陈雪莲名副其实嘛。

    “江南风景秀,最忆在雪莲;婀娜似仙子,清风送远香……池塘一夜风雨,绽开万朵白玉;怜群自来高格,爱莲谁若敦颐。”陈雪莲微扬粉颈,一连咏了两首关于莲的诗,双眸注视着洛辉,莞尔一笑道,“出淤泥而不染,浊青莲而不妖……莲花在我的心目中,是最美丽、最纯洁的象征,先生在你的心目中呢?”

    “当然是最美丽最纯洁的象征了。”洛辉随意地敷衍了句,他有些无语,这陈雪莲敢情是要把自己引为知音啊!靠,种满塘莲荷不过是哥听了高老头的提议,一时兴起罢了,哪像你那样,从小就有这个梦想啊!

    陈雪莲察觉到洛辉的反感,惊觉自己的唐突,讪笑一声,解释道,“不好意思先生,来种子公司买种莲子的人素来无几,刚刚我接到黄姐的电话,说有人过来问,我便有些激动了……而我一听说你要种满塘的莲花,我更是……呵呵,你知道的,莲花对我的意味……”;()
正文 第九十四章 栽种莲荷(2)
    “没关系,劳烦你帮我来一百颗种莲子。”洛辉表情淡淡地摆了摆手。

    “你想买什么品种的种莲子?”陈雪莲热情地介绍道,“在咱这里的种莲子品种不是很多,有深红sè的艳阳天,粉红sè的天骄,淡黄sè的友谊牡丹,白sè的大碧莲。还有几种碗莲,像白sè的白雪公主,淡黄的莺莺,粉红sè的睡美人。再就是睡莲也有两个品种,紫红sè的霞妃,粉红sè的洛桑……呃,基本上就这些了。”

    “就来那白雪公主吧,名字都这么美,想必花儿也是最漂亮的。”洛辉微微笑道,他其实只是想种一池莲花而已,什么品种倒是无所谓。

    “呵呵,白雪公主,花容端正,冰清素洁,莲荷之中其最是清雅,恰是我所最为喜欢。”陈雪莲似有意味地看了眼洛辉,走到柜台后,“先生你知道怎么选最优良的种莲子吗?要挑选颗粒大且饱满的,最好是几年前的老种子,这样的种莲子生命力最是旺盛……当然,也不需要太过仔细挑选,因为莲子的发芽率是非常高的。”

    陈雪莲边说边拿出一大包莲子,主动帮着挑选起来。

    洛辉也一起挑选,很快两人就挑了一百颗。陈雪莲用纸袋将它们装起来,递给洛辉,洛辉问多少钱,陈雪莲笑道,“钱就不用给了,只是到莲花绽放的时候,希望先生你能打名片上面的电话,邀请我去你那里,一睹满塘莲花怒放的盛况。”

    “成,届时一定打电话给你。”洛辉也不矫情,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说实话他对这个陈雪莲于莲花的执着,还是有那么几分欣赏的。洛辉估计她的身上,可能除了名字外,应该还发生过什么与莲花相关、刻骨铭心的事情。

    接着陈雪莲又教了不少关于如何栽培莲荷的知识给洛辉,让洛辉感到奇怪的是,这些知识不少之前自己在网上居然没有了解到,看来都是陈雪莲的经验之谈了。

    在陈雪莲颇有意味的目光下,洛辉从种子公司出来,去了花卉市场,买了几十个瓷盆子。

    回到家后,把瓷盆子搬下来安置于竹楼屋檐下,洛辉开始处理那一百颗种莲子。

    为了保证莲子顺利萌芽,需要将它的尾端磕开。洛辉费了些功夫,将一百颗种莲子的尾端一一磕开,然后用盆打来水,把莲子泡在里面,置于阳光下,以保持水的温度。一个星期后,基本上莲子就能发出芽来了。

    ps:

    一肚子的苦,不说不快。

    本来栽种莲荷第二章,不会这么简单的。

    但六点多钟拖着疲惫的身体下班回来,打开电脑,进入作者专区后台,老水一下就没了心情。

    为什么了没了心情?因为下周竟然没有安排推荐,裸奔!

    刚刚三江频道推荐完,竟然没再安排推荐,这在大起点是非常反常的。这意味着什么?很多老读者比老水更清楚,就不多说了。

    说实话,三江推荐期间的成绩很不理想,收藏没涨多少,推荐票也没多少,还有打赏,最是少得可怜。

    老水是做销售的,做销售要卖笑,天天求这个求那个,一门心思地想把产品给卖出去。

    工作已然如此,已然让老水觉得人生如此乏味、如此没劲,要是再在自己兢兢业业、辛辛苦苦构思出来的小说里,来求这求那,老水觉得生活就更没了意思。

    但会哭的孩子才会有nai吃,不求,不哭,就只有饿肚子的份。

    老水就是那不求、不哭的孩子,所以老水注定要饿肚子、要受委屈。

    《乡村》写了九十多章,二十多万字了,章节干干净净,没有像其它的书那样,天天哭着喊着满地打滚地求收藏求推荐票什么的。

    老水不是不想求,而是如上述所言,再求人生就没意思了。而且每个章节后面都带那么一堆废话,相信读者看着也会觉得烦,老水亦想让读者看着舒心。

    然而结果呢?

    或许书的质量不过硬,所以乡亲们才没有各种支持。但如果不过硬,书哪些方面写得不好,谁能去书评区提一下吗?这样老水才会有所进步,《乡村》才会更加jīng彩,不是?

    《乡村》并非老水信手涂鸦,而是倾心浇灌而出,所以《乡村》的成长,牵动着老水的心脉。现在这个成绩,这个局面,说实话,老水真的很难过,很难过……

    真心期盼着,喜欢《乡村》的乡亲,能够给力一点支持《乡村》,能够移步到书评区,告诉老水,你的读后感……

    另外,觉得《乡村》有什么写得不好的乡亲,也请到书评区去评论,老水每天都很认真在看书评,但极少看到有价值的评论……

    最后,向所有支持与即将支持《乡村》的乡亲致敬!

    谢谢你们!

    不管《乡村》最终成绩会怎样,老水都会用心写下去,直到完本——这不是宣誓,也不是写保证,而是老水将会实实在在做到的——因为老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人,诚实守信,是我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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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五章 再次进山
    种莲子就任它们静静地泡在盆里,洛辉开始种植果树,他最先种的是葡萄。绝大部分的水果是生长在树枝头,而葡萄则是生长于藤蔓上。葡萄的种植简单容易,直接折一截葡萄藤,往土壤里一插,施些肥、浇些水就可以了,平时也不怎么需要料理,自然而然它就能成活。

    洛辉在竹楼的左侧、右侧、后面,都分别插了两枝葡萄藤,相信待到它们开枝散叶、藤蔓绕屋时,草房就会另有一番生机与景致了。

    山坡上那计划中的十亩地,洛辉打算一半种桃树,弄个小桃花园,其余的一半各种果树均种一些。

    洛辉选择的桃树品种是水蜜桃,众所皆知水蜜桃个大、汁多、味蜜,堪称桃中之极品。水蜜桃的树苗,洛辉是直接到花卉市场买的。买回来后,带着妞妞鱼蛋,忙活了整整一天才栽种完。至于小黑小白小刺小红公鸡,这事儿它们就只能在边上看看,忙是帮不上的了。

    五亩桃树种完后,洛辉又买了李、桔、杏、柚、石榴等多种果树栽下。

    计划中的十亩果树林栽种完成,洛辉并没有就此收锄,他决定到山林子里去转转,看能不能碰到些什么意想不到的野果树,顺便打些野味回来尝尝。自打享用完上次那几只烧山烧出来的野兔子,一直到现在没再吃过山里的野味,怪怀念的呢。

    带上锄头、柴刀、绳索,背上水壶、干粮,穿上较为厚实的衣裤鞋子,拿上以前姓高、现在姓洛的那张强弓,背上箭囊,洛辉进了飞龙山。与他一同去的是便宜徒弟鱼蛋,还有小黑,小白则留在山头看家护院。

    因为繁茂的枝叶遮挡了大量阳光,上午八点多钟的树林子里,露水还很重,四处弥漫着朦朦胧胧的水气,各种鸟儿在枝头上唧唧喳喳,欢声歌唱。

    雄赳赳气昂昂的小黑打头,背着水壶干粮的鱼蛋走在中间,手持弓箭的洛辉垫后。

    沙,沙,沙。

    脚步踩在枯枝败叶上的声音,搅扰了林子里清晨的这份和谐。鸟儿纷纷停止歌唱,胆大的仍旧立于树枝上,好奇地看着往山林深处而去的两人一犬。胆子小些的鸟儿,则扑棱着翅膀,飞得老远。

    一时之间,林子里哗哗的一片扇翅声。

    两人一犬一连往深处走了两三百米,各种鸟是看到不少,但像野兔啊、野鸡啊之类的引人流涎的野味,却是连毛都没看到一根。

    又往里深入了两三百米,还是无所发现,这让抱着很大期望的洛辉有些泄气。上次和高老头进来,因为梅花鹿与苏文静的事情,连毛都没打到一根。这次,不会又要空手而来、挂蛋而归吧?

    只是明明那次在荒山放火时,一把火就烧出了六七只野鸡,还烧到了三只野兔子。那些小荒山头上都如此多的野味,怎么进了飞龙山,反倒没了它们的踪影呢?

    洛辉有些不得其解,问鱼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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