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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疆道事-第2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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剿橇恕�
离别,只是为了更好的相聚,如此想来,便没有了太多的不舍。
哑巴是个很敏感的人,他瞧见了我情绪上面的兴奋,也替我开心,陪在我身边,不时还逗一下我肩膀上面的胖妞,完全没有以前那种沉闷之感。看得出来,他对于这一次出远门,还是蛮期待的,甚至希望有着一个不一样的生活开端。不过这情绪感染不了胖妞,这小猴子自知闯了祸,没脸见人,于是一开始就蹲在我的肩膀上面,低着头,一会儿睡着了,一会儿又悄不作声,眼睛滴溜溜,四处打量人,瞧着就不对劲儿。
不过工作队倒是没有太追究此事,王朋不时过来与我们说话,并且还逗一下胖妞。
对于这个为自己说话的“王大爷”,胖妞倒是知道好歹的,瞧见他就用手作揖,这副可爱的模样,弄得王朋哈哈大笑,摸了摸这小小的猴头,挠痒痒。王朋的鼓励让胖妞终于有了一些活力,然后开始琢磨着将功补过,从我肩头往树上跳,没多一会儿,献宝一般地弄了些野果和白乎乎、蚕蛹一般的肥虫子来,给工作队的人吃,又在休息时间,屁颠屁颠儿地跑到张队长身旁,给敲背揉肩,虽然用的力都错了方向,但是这热情却感染了所有的人,没多久,大家都开始喜欢上了这个机灵又勤快的小猴儿了。
爱屋及乌,他们又顺带着喜欢上了我,我几乎不用很努力,便融入了这些人里面。
一聊天,才发现大家都来自于天南海北、五湖四海,有的是退伍军人,有的是家学渊源,还有的则没有讲明来历,不过我却了解到,他们所在的部门,其实是一个相对而言,比较神秘的所在,就像一个专案组,一旦有类似于这种事情的发生,他们总是第一时间站出来,处理妥当,而因为面对的都是一些穷凶极恶的人物,有时牺牲的可能比较大,经常会有朋友在任务中失去性命。这让工作队的气氛通常比较紧张和压抑,算起来,属于一种比军人还要危险的职业。
不过这些东西,在我的生命中已经是非常的神秘和好奇了,想到能够像电影里面的英雄一样,为人民群众和国家奉献自己的生命,我就忍不住热血沸腾,心动不已。
不过王朋先前虽然还提出说让我加入他们部门,但胖妞偷吃的那件事情出了之后,他便没有再提起,我也不好问,只有憋在心里。
从神农架而来,麻衣老头几乎是昼伏夜出,走的也都是偏离人群聚居地的山路、丛林,这是因为我们一路上都带着十三头僵尸,生怕引起惊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然而工作队却不用,直接翻出了麻栗山,沿路而下,然后到了我们县城,工作队从武装部联系了一台解放卡车,将我们直接拉到了鄂南。
这是我第一次坐车,在此之前,麻栗山根本没有通车,我只能和罗大**、龙根子这些小伙伴去乡场上面赶集的时候,蹲在路边看那些钢铁怪物鸣着喇叭远去,羡慕得紧。这回坐在那车上,听着那车轱辘在马路上面转,发动机的轰鸣声和飘散的汽油味儿,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鲜。
有了车,所有的节奏都变得无比的快,第二天我们就到了鄂南的一个小镇,张队长他们根据我的描述,特别是我那次私自逃出观音洞,在溪边不远处遇到的那个凶宅子,打听到的地名,大概确定了几个地点,而我们所到的第一处,便是最有可能的地方。
不愧是专业的工作队,再次进山的时候,我便瞧出了那路十分熟,往山里面再深入一些,我便对上了号,连忙拉着王朋,告诉他当日我和麻衣老头、杨小懒等人,就是从这一边,翻过那片山的,他很激动,拉着我的手,问我说这儿离杨二丑的老巢,到底还有多远?
我低头想了一会儿,说如果脚程快一些,估计不用三、四个小时。
这消息传回去,大伙儿都不由发出了一声欢呼,工作队跟着这件案子也有一段时间了,别的不说,光是领头的张队长,他据说是从南方那边调过来的,小半年都没有回家,如果这一回能够将麻衣老头儿的老巢找到,把那些剩余的僵尸给铲除了,也算是能够结案了。
此番前来,为了双保险,工作队还带上了杨小懒。
这小娘们儿昏迷了三天,在车上的时候苏醒了过来,神志还在,但就是不愿说话,时间匆忙,工作队也没有怎么审她,更没有把她留在地方上,而是由一个身高体壮的健妇带着她。这小娘们瞧见我没有被逮住,反而是领着工作队前往观音洞,便晓得我背叛了她爹,于是有事没事,就总拿那种恶毒的眼神死死盯着我,让我感觉总有一条毒蛇,在脖子后面爬。
这种情况大家都知道,但是没有人提起,我当时虽然不知道什么叫做“投名状”,但隐约也能感觉到这是工作队故意的。
不过既然想要重新获得自由,我就需要表现出跟杨二丑一点儿关系都没有的样子来。
我们进山,一路找寻,很快就来到了溪边的那间烂房子,接着再往里走,其实就已经十分熟悉了,大概到了下午,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终于来到了观音洞的山崖前,山谷交夹,林密树深,张队长瞧见我指的那处隐没在藤幔之间的洞口,点了点头,说道:“嗯,很不错的藏身之地,一般人即使路过,也不一定会发现那儿还住着人呢,不过不知道杨二丑是否有回来过……”
他沉吟了一番,然后回头喊道:“江南,你带着陈冰、江霖,先摸上去看看……”
脾气很不好的汉子老江听令,立刻带着两个身型比较瘦弱的队友走了出来,大约地瞧了一下离地十几米的洞口,然后开始往上爬。这三个人十分灵活,三两下,便翻上了洞口,然后一人在外面等待,另外两人结伴而入,没多久,便传来反馈:“张队,没有人,上来吧!”
听到这话儿,下面的大队人马便只留下几个人在下面照应,其余的人,全部都攀爬上了去,包括看着杨小懒的那个健壮妇人。
重回观音洞,一切都还是那么的熟悉,我领着人一路往前,走到了最里面的石厅,却没有发现当初麻衣老头藏在这儿的那十几具僵尸,不过从里面的布置,还有余下的那股浓重尸气,还是能够取信于工作队的一干人员,看着石厅凹口处留下来的尸浆,张朋十分懊恼地说道:“唉,到底还是来晚了,没想到那个家伙反应居然这么快,到底还是跑了一个空。”
众人纷纷表示遗憾,然而张队长在沉思一番之后,却表示先不用着急,我们今天晚上,先住在观音洞中,明天再想办法。
此刻天色已晚,出山不易,还不如就在这儿休息,我在这里生活半年,十分熟悉,然后开始生火劈材,准备众人晚饭,不过这儿的食材虽然都有,但是因为担心麻衣老头在这儿下手脚,张队长还是制止了我,吩咐大家吃携带的干粮即可。
那天晚上,我没有跟哑巴、张朋以及老江一伙人挤在大厅,而是带着胖妞,回到我以前住的那个小洞子里,临睡前还瞧见张队长他找人在对杨小懒进行突击审讯,我瞧着那小娘们看我时,那诡异的笑容,莫名就有些心慌,生怕她说出什么诬陷我的话语。虽说清者自清,但是被人泼了脏水,总是会有许多麻烦的,万一工作队的领导一个念头没有想好,我可是冤得慌。
我辗转反侧,好久才睡着,然而半夜里,迷迷胧胧间,总感觉有一丝凉气在身边徘徊,好似毒蛇吐信,猛然一睁开眼睛,便有一张惨白的女人脸孔,印入我的眼帘。
啊……
黎明年代 第七章 离别京都南下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几度红尘来去,人面桃花长相忆,不知不觉,又是一年春华成秋碧。
我本以为自己在这五姑娘山上待不得多久,没想到匆匆三年就过去了,时间真的很跳脱,你不想它,它便匆匆如流水。三年的时光过去了,我的个子也长高了许多,在也不是当初的那个小不点,小白狐儿的伤早就好了,出落得一身炫目的光滑皮毛,至于胖妞这个小瘦猴子也终于能够名副其实地叫这个名字了,因为它这三年时间里不知道吃了多少鸟蛋和小虫,营养好,肚腩都要出来了。
五姑娘山主峰离龙家岭不过半天的路程,抬抬脚就到了,然而我这三年寒暑,却没有一次回过家,也没有见过我爹娘和我姐一面。
青衣老道说我是个妨人的命,最好不要回家,免得给家里人带来灾祸——“七尺留外,年不过旬”。所谓七尺,讲的是南北朝的度量,这判词的意思就是说一旦我差不多长到一米七的身高,就不能在家里面待着了,而后归家,一年不能待十天。这事情对于从来没有出过远门的我来说实在是一件无比煎熬的事情,我想我那又善良又刻板的爹,也想我娘,还想把我从小带大的姐姐大凤,可这一切,都被青衣老道告诉我的事情给阻隔了。
山鬼老魅聚邪纹,魔头转世又一生,我陈二蛋就是这么一个命,这辈子都要辗转漂泊,难以安生。
不过好在青衣老道虽然不许我回家,但是却不会阻止我给家人写信。
我二蛋也上过学,不过没两天山外面就闹运动了,接着田家坝的小学也停课了,于是我们就成了漫山遍野胡蹿的野孩子,眼看就要成睁眼瞎了,结果上山来后,却因祸得福,碰到了一个能够教我功课的人。这人并非青衣老道,而是神仙府中那个神秘的老鬼,我也不知道它到底是不是鬼,但是却知道它是这山上除了胖妞、小白狐儿之外,对我最亲的人。
一开始,老鬼给我发蒙,教我《千字文》、《小儿语》、《三字经》,而后教我《易经》、《道德经》,此乃总纲,随后便是《登真隐诀》、《清微丹诀》和《太上三洞神卷》三部,又叫我用青衣老道给我种下的两滴精血习得气感,然后打熬身体,修习那入门的拳脚功夫。我并非愚笨之人,又时时都有性命之威胁,所以修习得格外勤奋,整日里除了一日三餐和挑水清洁的工作之外,基本上都是在学习。
没有经历过苦难,就不知道什么是勤奋,那段山上的日子里,我几乎投入了自己全部的精力,但是却一直都不能像老鬼所说的那样,感应到无所不在的“炁”——虽然在此之前,我已经熟读了教授的道典经藏,虽不甚解,但是却能够朗朗上口,历历在目。老鬼告诉我,说我之所以感受不到炁,是因为我的意识被压制了,不过也无妨,你身上有两滴精血,到时候自然也可以徐徐转化而出。
我依旧不能学道,但是却学会了写字,每隔一两个月,我就会写一封家书给我父亲,然后托着胖妞带回龙家岭去。
就凭着这,我跟家里总算是没有断了联系,他们知道我在山里面活得好好。
三年的时光过去,我依旧不晓得青衣老道的名字叫做啥,他不爱说话,特别不爱,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待在内室里不出来,有一次我不小心走进内室,正好瞧见他在扎着马步,在那石案之前挥墨泼毫,一只跟胖妞手臂那么粗细的笔锋沾上了朱砂、香灰水和石墨的颜料,笔走龙蛇,龙飞凤舞,在黄纸上鬼画符,空中不是传来风的呜咽声,青衣老道整个人都仿佛一块发亮的玉石,灼灼其华。
那是我又一次认识了青衣老道的本事,不过换来的代价,是我被绑在神仙洞的石柱上面,狠狠地抽了一回屁股,两天走不得路。
青衣老道认识老鬼,老鬼也认识青衣老道,但是他们两个不会同时出现,就好像王不见王,彼此遵守着某个约定,我有一次跟老鬼问起了青衣老道的身份,老鬼没有说话,隐入了石壁中,三天没有出现。这事情吓坏了我,这山峰顶上只有老鬼能够陪着我说话,还教我东西,它要是也不理我了,我就真的要哭了。好在老鬼第四天出现了,若无其事,而我也晓得了规矩,那就是好好学,别的不要多问。
青衣老道很忙,他有的时候整日待在内室,有的时候十天半个月不见踪影,回来的时候会给我们带上足够的食物,有时候是大米,有时候是糯米、红薯、苞谷或者别的杂粮,都不一定,如果这些都没有,他会带一些黄精之类的素食——野物也有,山鸡野兔田鼠子,我十岁那年他还扛了一头野猪回来,四百多斤,我忙活了一个多月,方才弄成腊肉,吃了整整一个冬天。
当然,这是青衣老道弄不到主粮的时候,他才会出手去打猎物——做他这样的道士,不嗜杀,存善念,只有活不下去了,才会让手沾上血腥。
我也不知道怎么的,天生就会做饭,有了我,青衣老道便不再动手,神仙府也没有菜刀,他给我一把锋利的小宝剑,自己弄,而他则在旁边洗手。青衣老道的手,修长、白净,一天不知道要洗几次,对于我,他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不喜欢,就是一件物品一般,不过他倒是蛮爱和胖妞和小白狐儿玩的,有一次我听他感慨外面世道太乱,说了一句话:“这世道,有时候人还不如畜生和善……”
这是我记忆最深的一句话,后来的时候我明白了,青衣老道当时是对人性已经彻底失望了。
五姑娘山主峰并不是青衣老道常待的地方,他经常会离开,很久才会回来,我晓得他好像是在寻找一个老朋友,据说那人被害了,又好像准备转世重修,他欠那个朋友一份人情,想着守护那位朋友的安全,以作报答——他以前以为我就是那个人,后来不是。
算上我出生的日子,青衣老道整整在这一片区域找了十多年,我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友情,能够让这个脾气并不是很好的青衣老道这般坚持,不过越到后来,他的脾气越是暴躁,而让我担忧的事情是老鬼越来越少出现了,最开始带我发蒙的时候,几乎是天天都在,后来两天一次、三天一次,再后来,它十天半个月才会露一次面,而且每次露面都很匆忙,不知道要做什么。
我最后一次在五姑娘山神仙府见到老鬼,也是第一次瞧见它跟青衣老道对话。
那时我已经睡得迷迷糊糊了,突然听到内室门口的铜镜边缘,两人低声说话,我醒过来,竖着耳朵听,听到青衣老道说道:“……姓王的过来了,好像也是在找他,我怕他要是被提前找到,只怕要吃些苦头。”
老鬼说道:“他能不能从幽府回来,这还是两说,说不定给你托的梦,做不得准呢?”
青衣老道咬着牙,狠狠地说:“不管了,姓王的要敢到这边来,我就让他好看,大不了功归于尽,我倒是要看看那狗日的,祸害了他前世,难不成还能祸害今生?”他说完这话,朝着我这边看了一眼,走入了里间去。
过了几天,一天晚上,我听到五姑娘山往东几十里的林子里一直在打雷,整个地界都在发抖,后来青衣老道回来了,一身的血。
他没有久留,带着小白狐儿离开,并且告诉我,让我回家,以后如果有缘,江湖再见。
黎明年代 第八章 老陈遭人讹诈
就在我兴奋地以为我能够留守在崖顶之上,等所有人进入墓中之后,我就能够趁机逃脱的时候,麻衣老头一挥手,果断地说道:“走,都进去,同甘共苦,一个不留!”
这老头倒也是谁都不信任,我就罢了,因为他本来就已经察觉了我心中的想法,至于杨小懒,估计也是被他吩咐着紧盯着我,所以才会如此。
地包天虽然有些诧异,不过此行,毕竟还是以麻衣老头为主,所以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从腰间抽出一捆麻绳,在附近一棵结实的杉树上系好,然后开始往下放,接着整个人纵身下去,没一会儿,下面传来了声音,说好了,下来吧。
这话儿十分低沉,突然间我们身后的林子有一只夜枭飞出,不知道是乌鸦还是猫头鹰,扑腾的翅膀发出一股“呼啦啦”的风声,麻衣老头的眼睛瞬间变得十分的锐利,往后仔细地瞧了过去,良久不语。
气氛顿时变得十分紧张,杨小懒有些害怕了,拉着她爹的衣袖问道:“爹,你咋了?”
麻衣老头的目光一直追随着那只飞鸟遁入夜空,这才回过神来,舔了舔嘴唇,摇头说没事,这时下面的地包天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扯了扯绳索,再次催促,然后麻衣老头便没有再理会,而是让我先下去。我不敢违抗,拉着这麻绳开始往下滑。这段距离很长,若说以前,我或许会心惊胆战,然而此刻却无比顺利,没一会儿就到了一处横在半中间的敞口处停下,瞧见地包天在那儿拽着绳索,手中还举着一盏铜灯,散发着朦朦胧胧的灯光。
就是这灯光,指引着我下来的路,我有些好奇,问地包天:“王叔,这东西叫做什么,看着好有意思啊?”
一路上,地包天都没有怎么跟我交流,听到我这般问起,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大概是不太明白我和麻衣老头的关系,不过他也不好怠慢,而是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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