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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保镖-第2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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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史密斯,他似乎并不惧怕这些飞溅的石块,只是稍稍的伸出一只臂膀来,护住了自己的头部,任由那些石块砸在他那厚实的身板上。

    “哪个王八蛋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居然撞丰泽园的围墙,草。”一名抱着脑袋,被石头砸得头破血流的蹲在地上的保安大大咧咧的骂了起来。

    嘟嘟。

    尘土飞扬的围墙缺口处,突然闪起两道刺眼的强光,众目睽睽之下,一辆满身撞痕的奔驰房车,横冲直撞的驶进了丰泽园的庭院内。

    “下车,下车,给老子下车。”保安队长自然看出来开车的不是善茬,他立即冲了上去,直接端着手枪对准了车窗。

    吱吱吱。

    奔驰车主似乎发现了对方手里的枪,车速丝毫没有减慢,而是猛的一个甩尾,庞大的车身朝着保安队长横扫过去。

    砰砰!

    保安队长连开两枪,可惜只是打在了汽车的侧面,并未给对方造成任何的威胁。

    史密斯双眼寒光闪烁,敢这样破墙而入的人,自然来者不善。他挥出匕首,狠狠的朝着凌云雪白的脖颈削去。他欲快速的处决手上的这个女人,然后在过去将奔驰房车里的人揪出来,狠狠的揍一顿。

    但,就在此时,又有一道轰隆的发动机声音从墙外传来。

    呼!

    一辆怒吼的哈雷摩托车顺着房车撞出来的缺口,冲了进来。

    吱吱吱!

    骑摩托的是一名带着头盔的男子,他猛的一甩龙头,外观霸气的哈雷摩托车在地面上擦出一条长长的轮胎黑印之后,竟朝着史密斯撞了过去。

    “一伙的?”史密斯双眼一寒,他毫不犹豫的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呼!

    只见骑摩托的头盔男子右手一扬,一道夺目的寒光在月光下骤然射出。

    史密斯皱了皱眉头,心中猛然生出一丝危险的感觉,他几乎是下意识的松开了手中的凌云,飞快的往一旁跳开。

    呲!

    就在此时,一把锋利的匕首准确无误的插在了史密斯方才站立的位置。匕首的刀身部分完全没入地里,只剩一把刀柄露在外面。可见这把飞射而来的匕首,蕴含着多大的力道。

    饶是身经百战的史密斯,此时也惊出了一声冷汗,如果他的动作再慢半秒钟,这把匕首很可能就插在了他的身体之上。根据匕首插入地面的深度来估算破坏力的话,这把匕首插进人身上,必然是削肉断骨。

    这名突然出现的头盔男子很强!

    仅仅是一记飞刀,史密斯就断定这名男子的战斗力决不在自己之下,甚至是更强。

    史密斯不敢大意,他扎稳脚步,手里紧紧的拽着匕首,等到摩托车靠近时,他脚下猛蹬几步,宛如一头埋伏已久的大黑熊,凶狠无比的朝着出现在攻击范围内的猎物扑去。

    呼!呼!

    摩托车的行驶轨迹并未改变,带着头盔的男子很嚣张,他似乎并不惧怕史密斯的飞扑,只是行云流水般的再次甩手。

    又是飞刀!

    史密斯把心一横,这一次就算是拼着自己受伤,也要将这个家伙从摩托车上扯下来。

    嗖!嗖!

    这一次,头盔男子甩出的竟然是两把匕首。

    不好。史密斯面色一凝,他哪还敢继续向前,一把飞刀好躲,如果躲不开,顶多用自己的身体扛一扛,只要不是正中要害,凭着他那强壮的身躯,很快就能恢复。

    但两把飞刀,就不一样了。史密斯不敢保证,自己能两次躲过要害。

    算了,还是不要拼命了。闹出这么大的动作,丰泽园里面的几名狼群同伴肯定会马上赶过来。

    史密斯猛的一扭身体,向一旁躲闪开去。但动作还是慢了一步。

    噗呲!

    其中一把匕首,狂暴的钉入史密斯的右肩,匕首上的巨大冲撞力,甚至让这个体重有两百斤的大块头,落地后翻了几个跟头才稳住身形。

    而另一把匕首,则是史密斯躲开,钉入了一颗大树的树干上,只留下一把刀柄露在外面。

    右肩上的剧痛,突然让史密斯清醒了一些,如果说甩出一把飞刀能有这样力道的人并不算少说,至少史密斯以前在海豹突击队的总教官就能做到,但同时甩出的两把飞刀都能有如此大的力道,那就说明这个人的实力只能用恐怖两个字来形容。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飞刀投掷的本领,是海豹突击队队员的必修课之一。史密斯非常清楚这人刚才显露的一手飞刀绝技,有多么的惊艳。

    “咕噜!”史密斯忍不住的咽了咽口水,已经很久没有碰到能让他如此紧张的对手了。

    吱吱吱。

    头盔男子骑着摩托车一个漂亮的甩尾之后,撇开史密斯,朝着瘫软在地上的凌云冲了过去。

    呼!

    头盔男子一手掌着龙头,伸出另外一只手,快速的将地上的凌云拦腰抱起。看样子是要带凌云离开。

    果然是一伙的,可不能让对方把人带走了,不然的话,那将是他一辈子无法抬起头的污点。史密斯怒吼一声,迈开双腿,全然不顾身上的伤势朝着摩托车狂奔而去。

第七百五十四章 想跑

    轰隆隆!

    头盔男子似乎根本懒得理会史密斯,他猛的加大油门,摩托车的排气管甚至喷出一道蓝色的火光。

    眨眼之间,摩托车就和史密斯拉开五六米远的距离。

    吱吱吱!

    甩开史密斯之后,摩托车再次用一个漂亮的甩尾停了下来,地面上跟着扬起一阵呛鼻的尘土。

    隆……隆隆!

    发动机不停的发出低吼,外形霸气的哈雷摩托车随时准备着冲锋。这一次,摩托车正对的方向竟然是围墙上的那处缺口。

    “不好。他要逃走!”史密斯暗骂一句,拼命的加快脚下的速度,但任他怎么加速,双腿总是不可能跑得过两个轮子。

    就在这时,场中突然响起了一个冷酷的声音。

    “毒牙,如果你再继续看热闹,让这个家伙跑了的话,我保证会亲手把你送回你之前待的重刑犯监狱。”秦灏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出来,朝着半空中比划着中指。

    史密斯停下脚步,忍不住的拍了拍自己后脑勺。自己差点忘了,站在这里的虽然只有他和秦灏两个狼群的人,但还有毒牙那个恐怖而阴险的家伙躲在暗处,用黑洞洞的枪管瞄准着所有人。

    毒牙曾是一名美国陆军上尉,也是一名令敌人闻风丧胆的狙击手,他出身于寒冷的阿拉斯加荒野,他的幼年时代在那里学会了打猎、射击和追踪目标的技能。

    成年后,由于射击水平卓越,被吸纳进入绿色贝雷帽特种部队,还被冠以神枪手之名,为部队立下赫赫的军功。退役后却遭人陷害,被关进了重刑犯监狱。最后机缘巧合之下,被狼群雇佣兵团的人救出,便一直追随在秦灏身边,成为狼群雇佣兵的一名王牌狙击手。

    史密斯见识过毒牙的能力,对方能在一千米开外的地方,精准的打爆一枚无规则滚动的鸡蛋。

    眼下,毒牙所在的位置,距离哈雷摩托车并没有一千米,以毒牙的能力,一枪爆开骑车人的头盔只不过是举手之劳。

    砰!

    一道沉闷狙击枪声在夜空中响起。

    史密斯嘴角微微一翘,在他的印象里,毒牙从未失手过。他的脑海里,甚至已经脑补出了头盔男子鲜血四溅的画面。

    轰隆隆,轰隆隆!

    哈雷摩托车的发动机声音,再次狂躁起来。

    难道毒牙失手了?史密斯的瞳孔猛的一缩,因为骑摩托车的男子仍是完好无损的坐在车上,狂扭着手动油门,似乎随时都会冲出这里。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不仅头盔男子没事,在摩托车的四周也并没发现狙击子弹的弹坑。

    史密斯扭过头,朝着狙击枪声传来的放下望去。却又听到一道刺耳的枪声,在夜空中回荡。

    不对!第二道枪声并不是毒牙手里的m110狙击枪发出的,听声音,似乎是经过改装的巴雷特狙击枪。

    对枪械颇有研究的史密斯不由一愣。难道对方这伙人中,也有狙击手?

    砰!

    砰!

    接下来,不断响起的狙击枪声证实了史密斯的猜想。毒牙被对方的狙击手缠住了,似乎根本无暇顾及到这里。

    出现在这里的,究竟是一伙什么人?史密斯忍不住的抽了抽嘴角,且不说骑摩托车的头盔男子那一手惊艳的飞刀绝技,仅仅只是远处和毒牙打的不可开交的狙击手,放在美国的雇佣兵界,都算得上是王牌狙击手。

    史密斯非常清楚毒牙这个人的实力有多么的恐怖。毒牙还有一个外号,叫做三枪,并不是说他只有三把枪,而是说他解决敌人最多不会超过三次枪响。这些年,在狼群的大大小小的战斗中,他们遇到过许多厉害的狙击手敌人,而这些狙击手敌人几乎绝大部分都是由毒牙一个人来解决的,毒牙的三枪惯例从未被打破过。

    而眼下,远处两名缠斗的狙击手,早已交手超过三次以上。到现在为止还未分出胜负,可见两人的确是棋逢对手,旗鼓相当。

    史密斯不禁有些纳闷了,既然对方的队伍里有如此厉害的人,为何一开始不出现,非要等到自己的同伴被杀得差不多了才出现?

    轰……轰!

    摩托车的轰隆声再次将史密斯从思绪中拉了回来。

    刷!

    哈雷摩托车的排气管中喷出一团蓝色火焰之后,头盔男子一只手臂夹着身体瘫软的凌云,一手狂拧着油门,风驰电掣般的冲向围墙缺口。

    “想跑?没那么容易。”秦灏沉喝一声,双脚猛的点地,整个人化作一团黑色的光影,从树影下激射而出。

    史密斯看了一眼首领秦灏那超出人类极限的奔跑速度,忍不住的抽了抽眼角。虽然他早知道秦灏有着变态一般的战斗力,不然的话,狼群雇佣兵团里的队员高手云集,怎么可能会臣服于一个不满二十岁的年轻人,但再一次亲眼目睹自己首领施展出来的骇人本事,心中止不住的翻起一阵又一阵的骇然大浪。

    嗖!

    整个人化作一道闪电的秦灏,右手一翻,那把寒光闪闪的疯狗匕首便出现在他的手心,只见他双眼精芒闪动,猛地扬起右手。

    疯狗匕首划破空气,呼啸的朝着头盔男子的后背要害处射去。

    摩托车的速度很快,但却快不过秦灏的飞刀速度。

    眨眼之间,疯狗匕首便追了上来。眼看的就要没入头盔男子的后背,刺穿背包骨肉扎入心脏。

    呲!

    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头盔男子猛地一侧身,竟然避开了疯狗匕首的致命一击。但,锋利的匕首却仍是划伤他的左手上臂,带出一捧四溅的血雾,而后一头钉进前方的围墙中。

    叮!

    血迹斑斑的疯狗匕首亦是刀身完全没入,只露出一个刀柄。可见秦灏的力道,也是非同小可。

    哒哒哒哒…

    这时,一直在庭院中打转的奔驰房车里,不知道何时伸出了一支黑漆漆的枪管,朝着秦灏这边一阵疯狂的扫射,同时加速的跟在摩托车后面,也向围墙缺口处狂奔去。

    密集的子弹雨扑面而来,秦灏不敢托大,脚尖点地几个疾跃之后,堪堪的避开了所有的子弹。

    但同时,摩托车和奔驰房车却已完全使出围墙,朝着远方疾驰而去。

    “首领,你没事吧。我马上开车去追。”史密斯有点后悔没把枪带着身上,不然的话,刚才也不至于如此狼狈。

    “不用了!”秦灏拍了怕身上的灰尘,看了一眼渐渐消失在黑夜里的两辆车,又望了望远处狙击枪声越来越稀松的地方,眯着眼,嘴角微微上翘的自言自语道:“看来,这趟回来,会越来越有意思!”

第七百五十五章 没有秘密

    破晓时分。

    燕京城郊外通往市区的公路上,一辆造型拉风的哈雷摩托喷着长长的蓝色火焰,呼啸的飞奔着,振聋发聩的发动机轰鸣声在夜空中连绵不断的飘向远方。

    骑摩托车的是一名带着头盔的男子,他一只手紧紧的捏着摩托车龙头,另一只手却是用力的抱着一名浑身血迹斑斑的女人。

    女人似乎受了很重的伤,她全身软绵无力,全速行驶的摩托车说产生的风阻,几乎要将她从车上刮落下来,幸好有那位骑车的男子死死的搂着她的身体。

    凌云努力的挣了好几次眼睛,但狂舞的气流却让她泪流满面,眸子里,她只能看到一副不断反射着街灯的头盔,根本看不清头盔里的面孔。

    凌云试图通过对方身上的气味判断出对方的身份,但几乎麻木的嗅觉此时竟派不上任何用场。

    “你是谁?”凌云勉强的开口,声音却完全淹没在摩托车轰隆的噪音里。

    无奈,凌云不再说话,也不再试图看清对方的面孔,只好仍由着自己重伤的身躯瘫软的靠在对方的身体上。

    对方的胸膛,坚实,温暖而又充满安全感,不知道为何,这种前所未有的感觉,突然让凌云想起了那位深埋在记忆中的父亲的模样。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生命中第一个给她安全感的,必然是胸膛坚实如山的父亲。

    凌云决定,不管这人是谁,不管救自己是抱着什么样的目的,她都会先好好的感谢对方。因为这种温暖的感觉,她已经整整的失去了十多年。

    大约行驶了半个多钟头,丰泽园已经被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哈雷摩托车的噪声渐渐的减小了一些,一直跟在摩托车后面的奔驰房车突然加速,超车之后,稳稳的行驶在摩托车前五米左右的地方。

    咔咔!

    奔驰房车的后箱门被人从里面打开,一名皮肤漆黑,看起来身强力壮的黑人从车厢里抬出一块特制的由不锈钢支架做成的坡道板,将其稳稳的卡在了后箱门的边缘。

    “队长,可以了!”车厢里的黑人正是强森,他冲着骑摩托车的头盔男子挥了挥手,而后侧身让出一片空间来。

    哈雷摩托车快速的变换了两次远光和近光车灯,而后再次提速。

    轰隆隆。

    哈雷摩托车的排气管再次喷出一条长长的蓝色火光,整个车身宛如发射的火箭弹一般,喷射而出,顺着强森安装好的坡道板,直接冲进了宽敞的房车车厢内。

    强森收回坡道板,迅速的关上车门,做完这一切他猛地拍了三下车身,似乎在司机发出某种暗号。

    昂!

    奔驰房车猛地加速,在车辆稀少的公路上飞驰起来。

    虽然房车的速度很快,但这辆房车的车身较重,再加上稳定性和减震系统都做的非常不错,车厢里的人并不觉得颠簸。

    头盔男子甚至来不及拖下头盔,第一时间便将凌云小心翼翼的从摩托车上抱了下来,动作轻柔的将其平放在房车里的简易床上。

    凌云虽然因为重伤,身体不能动弹,但在她第一眼看清楚强森的样貌时,黯淡的眸子骤然亮了起来。她紧紧的盯着头盔男子,当她看到对方在自己的面前缓缓的摘下头盔,心头不由一动,一层雾气很快迷蒙了她的双眼。

    摘下头盔,出现在凌云眼中的是一张无比熟悉的脸庞,尤其是对方那一双深邃的眸子,总是充满了一股令人着迷的神秘感。

    凌云想要挣扎的坐起来,却被对方制止住。

    “哎,别乱动,你的伤势很严重,你是外科医生,应该比我更清楚你自己的伤势。”秦俊冲着凌云微微一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头盔男子,正是秦俊。

    “你。。。。。。你不要命了吗?那群人可是燕京城最有权势的人物。”凌云声音有些哽咽道。

    在之前最危险的时刻,凌云曾经有一个荒唐的想法。那就是,在自己即将殒命的时候,秦俊会以一个非常帅气的方式出场,打败所有的敌人,然后将自己从危难中解救出来。

    之所以凌云觉得这个想法很荒唐,是因为,其一,她认为自己在秦俊的面前隐藏的很深,对方根本不会发现自己的真实身份,也不会发现自己遇到了致命的危机。其二,退一万步讲,就算秦俊知道了自己的险境,但自己欺骗他在前,再加上敌人又是燕京城最有势力的没人惹得起的权贵,秦俊也不会以身犯险的来解救自己。

    此时,当凌云发现自己那个荒唐的想法居然成真之后,她内心的震惊,很难用言语来形容。

    “这话,似乎应该是我来问你吧。”秦俊认真的看着凌云。

    “我。。。。。。那是我的宿命,不管对方是什么人物,我就算丢了性命,也要去。”凌云苦笑道。

    “哎,你怎么这么傻,明明已经脱离了那个地方,为什么还要再回去呢?”秦俊摇了摇头。

    “你都知道了?”凌云惊讶的大睁着眼睛。

    “晚上我就发现你有点魂不守舍。送你回去之后,并没有走开,而是一路尾随你到丰泽园。”秦俊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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