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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你买单-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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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问美美为何没有家人在家,感觉刚认识就打听人家家事未免冒昧,两人就这样无所顾忌聊着零散话题,气氛很融洽。真有点舍不得走,比起冷冰冰的宿舍,这里似乎暖和多了。

  正准备告辞,手机忽然响了。

  “邹杳,不得了啦,你家亲爱的湘湘昏倒了。”于洋的声音急迫而惊慌。

  “你说什么?秦湘怎么了?”我脸色大变跳起身。

  于洋抖着嗓音道:“不清楚,凌锋正在帮他掐人中,还没醒过来……”

  我的心迅速坠向无底冰窖,脑子跟着懵了,匆匆说了句有事便飞奔出美美家,打出租车直奔学校。

  秦湘脸蛋通红躺在床上,双眸微闭,唇瓣干燥,仿佛柔弱的病美人。

  我冲过去,满脸紧张急问:“怎么回事?”

  秦湘张开双眼,气若游丝道:“没大碍,小感冒而已。”

  我伸出手搭到他额上,气急败坏大吼:“什么小感冒?都烫得能煮鸡蛋了,为什么不赶紧上医院?”

  于洋插话:“他死活不肯去,我们也拗不过他。”

  我起身翻出退烧药给他服下,准备扛他去医院。那小子抱紧床杆,眼泪汪汪望着我,说什么也不同意走。我不明白他为何这么怕进医院,终究不忍心强迫他,只好叹着气扶他躺下。拿体温计量了量,三十九度。该死的,也不怕烧成傻子。

  高凌锋担忧道:“小杳,要不还是送医院吧!”

  我蹙蹙眉,“先等等看,如果退烧就算了,免得他要死要活哭闹,怕了他。”说完起身弄了条湿毛巾捂在秦湘额上。

  于洋几次启唇,最终略有点不以为然道:“小杳,我感觉你是不是真把他当女孩?有必要这么宠他吗?又不是女孩子,管他愿不愿,直接拖去医院就行了。”

  我恶狠狠瞪着于洋斥道:“闭嘴!”

  高凌锋拍拍于洋的肩,送给他一个大白眼,“明知道秦湘是他的死穴,你还敢废话,睡觉去吧!”

  我没空搭理他们,忙着替秦湘换额上的湿毛巾,一会儿热了又得用冷水打湿重新敷上。折腾到大半夜,总算退烧了。

  我轻嘘一口气,这才爬上床睡觉。

  周六,阴沉快一周的天气终于放晴,阳光从窗户射进来,温暖了冰冷的屋子。

  昨夜与美美在QQ上聊天聊到很晚,醒来已是上午十点。掀开被子起床,发现宿舍还有四个家伙。

  于洋趴床沿翻白眼,杨军则恶狠狠瞪着我,想必还在记恨昨天打破他好事。只有病后初愈的乖宝宝秦湘,依然抱着枕头睡觉,白晳的小脸透着淡淡红晕,让人没法不把他当女生看。

  于洋有气无力问道:“邹杳,今天什么安排?”

  我懒洋洋答道:“无聊的单身汉还能干什么?当然是外甥打灯笼——照旧喽!”死小子,又不是不知道我每个星期怎么打发的,故意来心上插刀。

  于洋撇撇嘴道:“以前的你可能会照旧,现在的你还会照旧吗?那天夜里的女人汤好喝吧?周末不需要过去陪吗?”

  我啐道:“什么女人汤?那是鸡汤好不好?说实话,那丫头厨艺真不错!”语气又开始激动,眼里的绿光不知不觉露了出来。

  于洋鄙夷说道:“啧啧,瞧瞧你那贱性,没准比洗脚水还难喝,色心动了才会觉得好。”

  我懒得与他计较,狐狸吃不到葡萄总会说葡萄酸的。

  于洋见我不理他,伸出胳膊擂了我一拳,“到底有什么安排?”

  我随口回道:“逛街喝酒,打游戏!”

  于洋两眼一亮:“上哪喝酒?我也要去。”

  我满脸狐疑问道:“你不跟你家菲菲约会了?不是刚和好吗?”

  菲菲是于洋的女朋友,广西人,大眼睛黑皮肤高个子,比我们低一届,同校不同系。他们轰轰烈烈谈恋爱一年多,不知羡煞多少旁人。虽然我们曾认为他们不适合,但看着两人甜甜蜜蜜同进同出,倒也逐渐认同,或许个性互补更容易得到幸福。

  于洋淡淡回道:“这次是彻底分了!”

  我一惊,脱口道:“瞎扯吧,上周末还见你们一起坐食堂吃饭。”

  于洋加重语气道:“真的,三天前分的。”

  我禁不住问道:“为什么?”

  于洋掏出一根烟点上,狠狠吸了一口道:“具体说不清,只是觉得现在跟她亲热,已没有了以前那种感觉。每次都草草了事,越做越索然无味,只好选择分手。”

  杨军立即抢着插话:“这话说的太对了,两个人在一起如果没了感觉,真是件痛苦的事,不如趁早散伙。” 

  杨军这小子长得非常帅,是我们系的系草,天生一张俊脸迷死女孩,又是从上海来的小财主,愿意跟他好的女生就如同扑火的飞蛾,烧死一批又扑上一批。偏偏他特别容易喜欢上女孩,可能只是对方一个独特的眼神便能让他爱上,但既使再辛苦追到的女孩他也持续不了多久,很快就会厌倦,换女友的速度绝对比女孩子换衣服快,算是我们学校赫赫有名的花花公子。然而,还是有那么多女孩愿意充当他爱情旅途中的一个小站,不得不说现在的女孩太让人捉摸不透,难道真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吗?

  我哂笑:“你们禽兽啊,难道谈恋爱就为了做那事吗?”

  杨军丢了个卫生眼给我,鄙夷地说道:“我们又没结婚,犯得着替她负责吗?既然不愉快,为何不分手?难道非得哪天厌倦到了极点才分?一见你就是个老土的男人。这年月,女孩子不也图个享受?谁会象以前的女人那样逆来顺受?如果你不能让你的女朋友满足,看她还跟不跟你。”

  我无言,随即又不服气抢白:“你这么想,人家洋洋也这么想吗?你是换女友如换衣服,人家好歹恋了一年多……”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7章 于洋失恋
于洋洒脱地挥挥手,“一年多和一天多其实没什么区别,感觉去了就去了,能骗别人终究骗不过自己。何况我一提分手,她响应的比我还快,想必早就有了分手的念头,又何必勉强呢?”

  我盯着于洋,层层烟圈挡住他清俊的脸庞,眼睛半眯,神情黯涩,似乎刻意隐藏着什么,但我还是敏感地捕捉到了他眼眸深处的落寞。

  一段感情的结束,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多少总会有些不舍,既使感觉已去,曾经的美好也会在心底缠绕流连,除非根本就没用心经营过。于洋毕竟和花心萝卜杨军不同,他的洒脱只是假装的,那颗心不可能不痛。不过,我没有识破,笑着祝贺他回归单身。

  其实,大学的爱情就是这样,似乎很难天长地久,我们总梦想着寻找一份美丽而永恒的爱情,但又常在不经意间放弃经营永恒的机会。因此很多人总会在失落中寻找,又在寻找中失落,可笑地循环着。人生就在这种茫然的寻找中,一点点消逝!

  秦湘总算醒了,睁着朦胧睡眼问道:“小杳,我好饿,有东西吃吗?”死小子,我又不是你奶妈,每次睡醒就找我吃东西,我找谁吃去?

  我想我确实不应该对秦湘太好,不该下意识把他当成女性保护。这么做的恶性后果就是使他对我产生了极大的依赖心理,不仅逼着自己跟我上研究生,而且也不交别的朋友,几乎与我形影不离。以至于不少人都在猜测我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关系,真是冤死我了。

  杨军抢着回道:“秦湘,赶紧起床,洋洋请吃饭!”

  于洋立即叫道:“凭什么要我请?”

  杨军揶揄:“不是庆祝你回归光棍队伍么?”

  于洋将烟蒂朝地上狠狠一砸道:“我请就我请,终于解脱了。”

  我听出于洋的语气含着一丝悲怆,他应该是留恋那段感情的吧。有人说,真正到了分手的时候,女人比男人更决绝。如果不是菲菲的决断,于洋应该不会这么快分手。

  爱情,总是令人快乐又悲伤!

  我们溜出学校,去了附近一家湘菜馆,要了一个小包间。

  于洋冲着年轻的老板娘招招手,“先给我们来八瓶啤酒,一瓶二锅头。菜不必点了,捡你们店的招牌菜就行,要快点上。”

  我伸手制止,“洋洋,你疯啦?需要喝这么多酒吗?”

  于洋牛眼一瞪,“邹杳,你还是不是男人?这么一点酒就把你给吓住了?”

  我正待说话,秦湘赶紧插嘴:“我不喝酒。”

  于洋看向秦湘,脸上露出一丝恶心笑容:“不喝没关系,让你亲爱的小杳替你喝。”

  秦湘怒道:“你,你……”

  杨军懒洋洋接过话茬,“邹杳,你不是酒量挺大的吗?人家洋洋都不怕,你怕什么?既然要喝就得喝个痛快,婆婆妈妈像什么男人?”

  我苦笑道:“喝酒我是不怕,可我担心一会儿怎么将两条死鱼弄回宿舍,就你们那点猫量,也敢叫这么多酒?”

  于洋不满地翻翻白眼,“邹杳,你不要瞧不起人,谁先醉还不一定呢!”

  我深知这两个家伙肯定心情不好,想要借酒浇愁,懒得再劝说他们,大不了打电话叫高凌烽和张剑来接人。

  几杯酒下肚,果然不出我所料,于洋舌头开始打结,两只眼睛跟兔子眼一样,透着红光。杨军的一张脸也成了猪肝色,唾沫横飞大声嚷嚷。两人还在互相敬酒,杯子碰的“呯呯”直响。喝到后来,于洋居然哭了,泪流满面唱着张宇的“雨一直下”,唱完又笑过不停。杨军更搞笑,端着一个大碟子使劲狂啃。我生怕他磕断牙齿,赶紧伸手夺了过来。

  秦湘手足无措指着两个发疯的家伙问:“小杳,这下怎么办?”

  我无所谓笑笑:“还能怎么办?他们想发泄就让他们尽情发泄呗,等喝躺下再叫人抬。”

  秦湘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我叫服务员倒了一杯饮料给秦湘,自己慢慢品着杯中的啤酒,默默看着对面两个失意的人借酒浇愁,心里不知什么滋味……

  最后,他们醉得不醒人事,是被抬进宿舍的,一直睡到天黑也没有醒。

  这样也好,暂时忘却烦忧。

  秦湘用过晚餐便爬到床上看书,说是要学医,天天抱着中医的书啃,也不知脑子在想些什么,该不会准备毕业后改行从医吧?

  我抬眸,发现他不时用眼瞥我,忍不住笑道:“秦湘,你眼睛抽筋吗?”

  秦湘剜我一眼,颇不满嘀咕:“小杳,你能不能别一有空就跟那女人瞎聊?小心被骗。”

  张剑挤眉弄眼笑,“小杳,你家湘湘吃醋了。”

  我飞他们一个白眼,手指快速跳动敲打键盘,与美美聊得正欢。连着几夜都是这么聊过来的,竟是越聊越融洽,下网躺到床上总要兴奋半天才能睡着。

  我想,我是不是真的荷尔蒙分泌过剩?

  美美基本符合我选择女友的标准,可我拿不准她对我有没有一点意思,除了见面前在网上说过想找个我这样的男友外,再没听她说任何暗示性的话。我们完全算不上什么男女朋友,也许是她的单纯让我尽量压抑了色心,尽量装出一副纯情男生的老实相,打死都不敢让她知道我不仅经常梦到她,其中还不乏香艳片段。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个美美让我有点揣摩不透,以至于不敢贸然下手。

  那天夜里灯光不太亮,我并没发现她有什么问题,只觉得非常可爱,仿佛是个长不大的孩子。除了偶尔瞪我几眼外,说话还是挺温柔的,又会做好吃的,煲的鸡汤那叫一个香。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内心深处总有一丝莫名不安,总觉得事情不会那么顺利,我的预感一向很准的。

  这丫头自从彼此熟悉后,说话越来越像个孩子,时不时撒撒娇耍耍赖什么的,有时还有点小小的狡黠,看似简单又仿佛狡猾,令人捉摸不透。

  我决定先按兵不动,摸清虚实再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第8章 不堪回首
周二,忽然收到一封奇怪的信,没有寄信人地址和姓名,收件人地址则是打印后贴上去的,邮戳显示来自故乡那座省城。

  “好久不见,你过的还好吗?风风雨雨将曾经的一切洗得褪了颜色,但心田的记忆,将会永远守住往昔的岁月!”

  撕开信封,印着淡淡小花图案的信纸上,写着两行短短的字,熟悉的笔迹让我一眼便认出是高中同学陆芊芊。通讯如此发达的年代,她却选择了最古老的邮递方式,心底竟泛出一丝感动。

  此时的校园依然飞舞着漫天黄叶,带着寒意的秋风粗暴亲吻树枝,将叶儿吻的满世界都是,与寒风不同的是芊芊的问候,温柔得胜过春风,然而,竟将我的心叩击得微微生疼,记忆的闸门,宛若泄洪的水汹涌而至,把我打得措手不及。

  七年前,也是一个秋天,记忆里全是僵死的黄色,还有萧条的残枝烂叶。芊芊就站在操场边的桐树下向我招手,古典味十足的瓜子脸挂着淡淡笑容。眉如柳黛,目如丹凤,薄薄的红唇微微上翘,两条又粗又黑的长辫垂在穿着粉红色绒毛马甲的胸前。几片黄叶正打着旋儿在她头顶飞舞。那个画面定格成我记忆里抹不去的照片。

  当时我刚从外婆家转到省城上学,恰好分在芊芊那个班,而且与她是同桌。

  我知道芊芊很美,可经历过南风那件事,对女生再提不起兴趣,只把她当成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学习一起吹牛,一起躺在足球场的绿草地上仰望蓝天,雄心勃勃设计着未来的梦想。芊芊紧靠我躺着,温柔得就像一只绵羊,既使我霸道的将她长辫解开,又笨手笨脚编得惨不忍睹,她也只是默默掉几滴眼泪,从不懂得如何反抗,眼泪一干又呈现出柔得快滴水的笑容。

  我不知道我是喜欢欺负芊芊,还是真的喜欢她的温柔。

  这样的日子持续将近一年,我的生命中又出现了另外一个女人,她叫苑灵。

  邂逅苑灵,正是高三那个青叶子黄叶子半绿半红叶子,唱着歌纷纷凋落的初秋季节,我们刚刚开学,教室的凳板都还没坐热。

  苑灵也上高三,只不过我上的是理科,而她选的是文科。

  我有时候就有点纳闷,为何与刻骨铭心的美女发生故事,总要在该死的萧条季节?难道我命里犯“秋”吗?

  那天,苑灵披着一头飘逸的齐腰长发,静静坐在萧瑟秋风中。青丝撩面,纯美得宛若出尘仙子。旁边是黄白交织的*坛,头顶是漫天飞舞的红枫叶,在我眼中就成了一幅最生动的风景画。

  我一向喜欢长发飘飘的女生,仿佛神仙织出来的纱,被风轻轻一吹,那种感觉妙不可言。

  正因为被苑灵的长发吸引,我破天荒打破不主动与陌生女孩接近的原则,走过去赞美了她的头发,我的噩梦也就开始了。

  一周后,苑灵出现在我们班教室,将我同桌陆芊芊赶走,堂而皇之坐在我身边,冲我得意一笑。我这时才知道校长大人是她的舅舅,要把她换一个班是轻而易举的事。

  从此,我的身边不再是柔弱的芊芊,而是换成了女霸王苑灵。芊芊眼里那抹淡淡的忧郁,越变越浓,看得我非常心酸,心湖时常泛起丝丝涟漪。

  苑灵知道我与芊芊要好,便处处与芊芊为难。

  我看到芊芊站在远远的地方,用幽深的瞳仁望我,目光深沉得令我心悸。我看不出那是伤心,还是责备,或者什么都不是,只是让我无端端的惶恐不安。

  好友刘大明颇不解责备我,“小杳,苑灵那女人没芊芊一半漂亮,你怎么就为了她放弃芊芊?”

  我苦笑:“没这回事。”

  刘大明说得对,苑灵并不美,眼睛窄小,细长细长的,皮肤比较黑,嘴唇宽厚,没有女孩子那种柔和的美感,但身材高挑体魄健美的她,具有一股非常独特的气质。尤其是她的眼睛,虽不大,但深得就像一口千年老潭,不小心掉进去很难爬出来。就是这股气质深深吸引了我,使我一再默认她的霸道与蛮横,却不知这种纵容令芊芊离我愈来愈远。

  苑灵是个风情多变的魔女,她最大的兴趣就是挽着我的胳膊,逛夜色下的街道或校园,看朦胧街灯投下我们长长的身影,她的小手便不老实地乱吃豆腐。

  我随意应付着苑灵的热情,心中却比无比清楚,真正最让我难忘的不是这种香艳经历,而是某个心情不爽的下雨天,芊芊小鸟依人般偎着我,和我一同接受风雨的洗礼,狼狈不堪还对着天空绽出最纯真的笑脸。可惜,这样的日子再难出现,苑灵几乎霸占了我所有的空闲时间,就连上课也不忘偷偷扔纸条警告我不许接近别的女生。

  我不知道我们这样究竟算什么,谈恋爱的男女朋友吗?好像不是,我记得自己从没说过爱苑灵,既使在她偷吻我的时候,也没有回吻过她。如其说喜欢苑灵,倒不如说喜欢她的头发,或者只是被她的气质吸引。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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