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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怒-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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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小兄弟这分勇气就有和我们喝酒的资格了,”狼侍道,近在眼前的狼侍比方凌筑在远处看见的更为可怖,他的皮肤白得半透明,皮肤下的肌肉血管清晰可见,平常人站他面前别说喝酒,可能连隔夜饭都会呕吐出来,至于方凌筑,好像他不会。一气将酒喝下二斤左右。
    放得坛来,“好”萧若矢叫道。


    “还请两位原谅,晚辈刚才看见些狼群的奇怪举动好奇之下才尾随而来,听了些不该听的东西”方凌筑诚恳道。
    “若为大丈夫,言行必先无惧他人听闻,顶天立地,身正影直,就无所谓秘密了,这世上最坚硬的东西应该是钻石,而他恰恰是最透明的”狼侍像是有感而发。
    “小子受教了”方凌筑虽然自己的武学成就很高,但毕竟人生经历不深,纸上得来终觉浅,许多东西还是得靠时间慢慢积累的,这些人生感悟不是有着深刻的体验是绝对想不到的。
    “来来来,我们喝个不醉不归,什么事情都先放在一边”萧若矢在旁边嚷了起来,虽然他面容很老,身体却跟年轻人差不多。
    三人再次举起酒坛,每个酒坛至少能装二十斤以上的酒。
    直喝到日上三竿,三人一马一狼都没有醉意。狼侍叫银狼将青狼驱散了。然后坐到山坡一块向阳的大石上对两人道:“我不久也将离开人世,有些事情不应该将它们埋没,有必要跟你们讲下,过来听罢,我的时间已经不多”
正文 第四十五章 馅饼
    方凌筑和萧若矢齐齐一惊,正待开口询问,狼侍一笑:“我活了这么久,若还不能勘透生死,那岂不是白活这么多年,闲话少提,老夫虽然二十年没有踏足武林,但想来与现在差得不是太远,天下如此之大,学武之人不少,大门大派也是数不胜数,按地域划分,大多门派都像占山为王般稍微有些名气的山或者水上都有武林中人居住,像少林,武当,峨嵋三派,其门中势力以及衍生的分支可以说是其他门派无法抗衡的,天下无人不晓,我自也不必细说,然后有天山,昆仑,以及五岳名山八大剑派。其他名气不大的也就不提了,至于帮会,洞庭湖有天下第一帮之称的丐帮,号称十万之众,苗疆有以毒为主的五毒教,以弯刀和蛊为主的凤凰门,这两个帮会位于西陲,与中原武林没多大瓜葛,长江水路有排帮和漕帮以及蕃阳湖的水云寨,门人大多水性极好,武功稀松,不值一提。谈到高手,这些门派帮会中的高手数不胜数,像掌门,帮主,门主之类的若不是自身武功高强怕也不能服众,但他们在我眼中不过一流高手而已,说到这就不得提下我自己了,我本是北域草原一牧场主的长子,三岁时除我被家中一老仆人救起外,全家被仇家杀得干干净净,那老仆人是我父亲在一年严寒时从一冰块中救起的,见他孤苦无依,也就安放家中,像亲人般照料,没有人知道他是位深藏不露的高手,那些仇家自也不知道,那老仆事发当晚正好外出,回得家中,仇家还没走,正打算将我杀了扔进汤锅烹汤,被他救起,那些仇家也被他杀得干干净净,此后带我远走西域沙漠,十岁以前只教我读书认字,武功之类的绝口不提,到得十岁,再走昆仑山内,将我关进一洞中,里面共有武学秘籍一百零三本,更有半截《布衣经》。”说到这,萧若矢“啊”的一声惊呼起来,对狼侍道:“就是那二百年前闹得武林血雨腥风不止的《布衣经》?能让他惊讶的事情自然非同小可。
    “不错”狼侍点头道:“《布衣经》是一位无名老人所录,被人发现的时候,那老人已死在一座废庙里。身上久积灰尘,看来死去年月已久,但尸体不腐,神色如生,身上所穿布衣上用血写有三种不同的武功,拳掌,剑法,刀法各一,其中两只袖子上分别写着的就是剑法和刀法,后来便是争夺,一时间死伤无数,最后写有刀法的袖子竟被一客栈的马夫无意中获得,那马夫本是落第书生,满腹文才,见上面有字后看了一遍,知道是武功,就将那袖子武功好生收藏暗中练习上面的武功,后来移居白域草原,武功终生不露,他便是你的祖父了,这段故事想来你父亲也没跟你提过”。
    萧若矢点头,道:“我少时极不喜欢练武,对牧马看羊却是喜爱之极,家父见我如此,自言江湖险恶,也随之任之,在我面前不谈武学,现在我所骑的马就是在山中驯服的野马,可花费了我不少力气,哈哈”提到这马,萧若矢眉飞色舞,豪气顿生,那马也是神骏异常,像听得懂人言似的对着三人望了一眼,低嘶一声。
    狼侍又道:“另一只袖子被当时公认为剑法第一高手,武当派的闲鹤道长取得,后来还俗离开武当,,取名常右,成立了显赫一时的剑阁,被其奉为镇山绝学的《剑经》便是从那袖子上得来的,只是剑阁今不如昔,六十年前与当时掌门常笑余也就是常右的儿子交过手,三十招内败与我手,载有《剑经》的袖子也就到了我的手中,剑阁留下的不过是抄录的副本而已,,而那布衣的记载拳掌的另一部分不知怎么的就到了那密室中,那老仆将我关进密室后不知所踪,也就成了一个谜,我在密室中一呆就是二十年,将里边所有武学研究得通通透透,那半截《布衣经》记载的拳掌功夫被我命名为《青桑谱》,随着我在江湖中名头渐大,它的名头也是日益增加,后来日生倦怠之心,就回到老家北域城外买了一块牧场放牧为生,过了起了自在生活,偶尔也行走江湖找寻《布衣经》的其他两个部分,当时与仍在人世的常右争斗两天三夜平手结局,也就约定他在世一日,我就不取走《剑经》,而另外一部分,是近在眼前却认为远在天边,在一次被青狼袭击牧场时,它们虽不被我放在眼里,但顾此失彼,羊群在一盏茶的功夫里就被叼走三百多头,还是多靠路遇的萧若父亲帮忙之下才赶走狼群,两人一见如故,原来两人分居北域城郊外一南一北,相隔不过百十来里,谈论武学,发现所学有诸多相通之处,细谈之下才知道他就是获得另外一只袖子的传人,两人印证之下,却发现两人的理解南辕北辙,却各有道理,谁也说服不了谁,这才约定每二十年比武一次,中间自行琢磨,不见一面,大凡高手相争,生死系于一发,自当全力以赴,若矢见你父亲交代,肯定是以为是败无胜,怕坠了你父亲的名头才这样罢?”
    萧若矢一笑:“还有些怕死!”。
    狼侍又对萧若矢和方凌筑道:“我先前在武林中还闯出了些名头,像若矢你父亲却是终生都跟普通的牧民一样,毫无名气,但武功之高,不但武林中那些所谓的高手难望其项背,连我都自愧不如,上次比武不死,并不是我的武功胜于他,而是他有意相让,而且我的《青桑谱》讲究纳天地万物生气为己用,才能在树中苟延残喘活了这么多年,我今天之所以跟你们讲了这许多,一是想将这完整的《布衣经》留下来,莫让创它的无名老人的心血随我归于黄土,二来是为小银找个可以托付的人,小银就是我身旁的狼了,还是昔年我远足西域时,发现一头银色幼狼与两只巨雕在搏斗,想来是在争夺地盘。我好奇心下就在旁边观看。
    那幼狼虽然勇猛异常,但终究气力不继,伤痕累累眼看就要死于巨雕的四只铁爪下,我一时不忍,也就救了下它,用一朵本来打算制药的千年雪莲给它治好重伤后,它再也不走,竟帮我牧起羊来,草原上本是狼的天下,而它就是狼王,从此我的羊是再不需人照管了,我闲来无事,便教了它些搏击之法,乘坐起来比马跑得也是快许多,这二十年更是不离这树十里之外守护于我,由于与人相处日久,喝酒吃熟食这些事情与人无异,它应该是我走后唯一的牵挂了。”
    狼侍一口气说完,然后看着两人。
    方凌筑怎么觉得老是有馅饼砸自己的头,一时间倒真的想不明白
    那边萧若矢已经开口了:“前辈,《布衣经》我是绝不贪图的,我现在的武功应该也不弱,打败寻常几个高手不在话下,但我对这武功就是没有兴趣,现在唯一想的就是回家见见我分别二十年的妻儿,能一同牧羊放马,就心满意足了,至于小银,我已经有了我的马,它性格极为暴烈,与它呆在一起的话肯定不妥,再带上它的话,还是看这位兄弟是否需要?”
    狼侍的目光转向方凌筑,方凌筑笑笑道:“我身体属性想来两位知道,《布衣经》再好,对我来说还是只能看不能得,而骑乘对我来说更是想都不敢想,我的兵器就有八百斤重,它就算驮得起可能也走不动”无疑也是推辞了。
    狼侍高深莫测的笑笑,摸了摸趴在他身边眯着眼睡觉的银狼头道:“小银啊,为了以后吃酒喝肉,你得露一下你的本事了”
    银狼腾的站了起来,比方凌筑的中等身材矮不了几厘米,眼睛望向他,身躯微侧,示意方凌筑骑上去,方凌筑望向狼侍,狼侍点了点头,方凌筑也就骑上去,银狼的背部宽厚,毛发柔软,竟然非常适合于骑坐,可惜没有缰绳。“坐稳些“狼侍在旁边道。
    话声未落,方凌筑只觉耳旁风声若利箭划过,不一刻冲下山顶,奔想远处,坐在上面如踏白云一般舒服,一丝不晃,再看飞驰倒退的地面,刚下过雨的草地上只留下浅浅的足迹。一来一去十几里路,又停在山坡上两人前。
    “多谢老前辈了!”方凌筑不客气道。未开口相求就收下了。
    狼侍笑道:“小兄弟够爽快,那么这《布衣经》也得收下,虽然上面的武学依你悟性不能学习,但等你功力高了自然可以拿来纳为己用。”说着抛给方凌筑一本书。
    方凌筑接过,放进戒指里,背包里有被爆的风险,这是说什么都不能放的。
    “你们可以走了”狼侍留下这句后,人已在向前迈动,看似缓慢,转眼变成了一个小点。
    留下两人没有一点悲伤的情绪,笑着欢送才是最好的,直等狼侍的身影消失在远方,萧若矢对着方凌筑一抱拳道:“我离家二十年,归心似箭,就此作别,小兄弟日后如去北域城,一定得往北再走百来里路到我那让我略尽地主之谊”。
    “我会的,后会有期”方凌筑道。
    等萧若矢的背影也消失,方凌筑才发现,自始至终,他没告诉他们名字,他们也没问。
正文 第四十六章 杭州救急
    收回目光,发现狼的项里有一个银色的项圈,上面铭刻着两个字;‘;银霜‘;,料想这便是跨下这狼的名字了,方凌筑迎着朝阳,手拍了拍狼的头,示意前行,银霜长啸一声,在晨风中将太阳远远的抛在了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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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天后,一人一狼到了歇马镇,它是天下里中原地区通向北方的最后一个关口,在那有通往各个大城市的传送阵。这也是游戏里拥有的不同现实的东西,北方区与中原之间是一片茫茫大漠,与其冒着生还机会不超过几十分之一的危险穿行,倒不如花上一些银两乘坐传送阵去了。
    正打算去北方区看看的方凌筑被一阵短促的短信提示打消了念头,唐苜发来的:“我危险,速来杭州”。
    此时的唐苜确实陷入了进游戏来最大的危险中,四面八方全是追赶的玩家,各种帮派以及无帮派人士都在里边,幸好轻功不错,追追逃逃中,没被杀,最多被没有准头的暗器擦破些皮,在小巷中七弯八拐后,她发现没有后路了,背后紧靠的是青石砌就的城墙,而面前晃动的尽是追赶而来的众人。一抹刀光朝她膝盖平平切来,扣于袖中的暴雨梨花针只剩下个针筒,唐苜打算闭目待毙。
    然而,只听得波的一响,便见得那抹刀光的主人鼻梁上绽开一朵血花,再龟裂成一个黑色血洞,边缘上两颗红红白白的眼球掉入了灰尘中,唐苜窒息了下,没来得及透口气,便发现自己腋下从城墙中露出支带着红缨的枪头,“跳”一丝微不可闻却熟悉非常的声音传入耳中,当下毫不迟疑运起全身功力,纵身起跳,唐家的轻功不会比暗器逊色多少,但城墙毕竟有七八丈,将近城墙半腰时候,上升的势头变成下降,唐苜不忍目睹的闭上了眼睛,掉入下边的追兵中,那肯定是乱刃分尸的下场。
    但她落不下去,因为她的脚接触了一件物事,一根透墙而出的铁枪头,来不及细想,在枪头再一接力,跃上了墙头,在追兵众目睽睽下,往后一翻落在城墙的另一边地上了,果然是方凌筑救了他,然而没来得及打招呼,耳边风声一响,一股不可抗拒的巨力将她扑倒在地,唐苜尖叫一声,便只看见一个红色的物体在自己脸上空摆动,并散发一阵腥味,而自己的脖子被什么东西压在了上面,勉强转动眼球看看,不由倒吸一口凉气,原来是只狼的爪子,料来那红色的物体便是舌头,尖锐且粗大的硬爪伸出毛外两寸,自己喉间那脆弱的动脉肯定是禁不起它轻轻一抓了。
    正打算抽回枪的方凌筑听得唐苜一声尖叫,回头一看,原来她被银霜当做敌人扑倒在地了,不由微微一笑,道:“放开她,小银,她是我的朋友”。
    唐苜只觉脖子上一轻,想是那狼放开了对她的钳制,一骨碌爬起来,龇牙咧嘴的瞪着那叫小银的狼,拍了拍额头,呻吟了一声,比普通马还大的狼算小吗。
    墙另一边的追兵并没有就此罢休,看见那枪头仍露在那,也是有样学样,都打算跃到那高度,点着枪头,借力上去,可惜唐苜的轻功确实较好,不下数百人的追兵里,只有寥寥十来人登上了墙头。其他人眼睁睁的看着那枪被慢慢的抽了回去。然后一声发喊,朝离这最近的城门奔去。
    方凌筑抽回枪头,人顿时从几丈高的墙壁落下来,其实他一进杭州就发现唐苜被人追得四处奔逃,但急切之间也没什么救她出困境的办法,只得远远跟着,直到这里才找到这个机会,此时的唐苜衣衫褴褛,狼狈不堪,看来吃了不少苦头,还没来得及说话,却发现两人一狼被10个人呈扇状包围了。
    “你到底做了什么人神共愤的事情,劳驾这么多人?”方凌筑侧头问唐苜。
    唐苜吐了吐小舌,道:“其实也没什么,我完成了器堂师叔的一个任务,得了把暴雨梨花针,刚才在杭州一个酒楼里吃饭,按照说明摆弄的时候,不小心射出去了,旁边是几个帮派首脑在一起吃饭。结果全给我挂了。
    “这位兄弟,这娘们一次杀了我们十多个人,如果不关你的事,现在走还得及。“一人面目不善的道。
    方凌筑只道了五个字,“她是我朋友”意思这梁子他架定了。
    几人呛啷几下将兵器拔出,围攻而上,方凌筑深吸一口气,将枪一横,夹着风声刺向离他最远的一个使鬼头刀的人,但凡使鬼头刀的也是孔武有力之人,那人坐势一劈,对着枪头砍下,方凌筑尽管先天敏捷高,但基本枪法实在是弱,刺人的速度一般,那人便一分不差砍上了,然后刀刃划出一溜火星,蹦了个很大的缺口倒飞了出去,方凌筑将枪尖往前一探,那人如一捆稻草般被串在霸王枪上了,当然,肯定是挂了。
    此时有三把剑快要进了方凌筑的身体,方凌筑一手持枪,拧身右转,夹带厉啸的风声用枪身将三人拦腰扫在了城墙上,当然自己也中了三剑,不过因为自己的行动,本应该刺进要害部位的剑偏了少许,但生命也少了三分之一,而且处于流血状态,高手不愧是高手。
    唐苜是最清闲的人,方凌筑为他解决了四个,其他六个却是被银霜解决了。砍瓜切菜如同玩一般,银霜咬断最后一个人的喉管,舔舔溢出嘴角的鲜血,意犹未尽的朝唐苜看了两眼,后者吓得两眼无神,腿是差点软了。方凌筑坐到银霜背上,看着唐苜惊魂未定,不由好笑,抓住唐苜的背往上一提,将她放于自己前面,望后看了渐追渐近的人一眼,由银霜驮着一阵风似的跑出了他们的视线。
正文 第四十七章 西湖些许事
    等到脱离险境,唐苜跑进了裁缝店,说是需要修理那褴褛的装备。
    直到方凌筑等得十分不耐,她才从裁缝店走出来,全身完好无损,衣着鲜明,方凌筑蹲坐在石阶下边,两手环扣长枪放在肩头,懒洋洋的晒了将近一个半小时的太阳。
    “你干嘛呢,怎么这么磨蹭”。
    唐苜将嘴一扁,:“难道你没发现我身上有什么不同吗”。唐苜本是一俏皮可爱的女孩样,《天下》里的女性服装大都仿古,她身上本是一件洁白飘逸的连衣长裙,现在倒好,长度减少大半,高筒的靴子上用几缕不同颜色缎带直缠至膝盖下,袖子不见了,粉嫩的双臂上仅戴着两只金色手镯,身前还绣了几朵不知名的花儿,是一种跳动的清丽。
    方凌筑抬起眼皮看了看,道:“你可真厉害,一件上好的装备楞是被你折腾成破烂了”。
    “什么啊,我只不过要老板娘绣了几朵花而已,哪弄成破烂了”。
    方凌筑笑道:“亲爱的小姐,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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