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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王座-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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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肖眼中带着冷笑,一只手已然扣在这人手腕的命门上,命门是重要穴道,下方更是有一条主要经脉,力量猛地一震,这人立即软倒在地晕了过去。



  “不好,点子扎手……”



  其余两人显然被眼前的一幕惊讶到,刚刚发出声惊呼,就看到床铺上原本应该被迷烟熏晕过去的莫肖化作黑影冲了过来。



  “找死!”



  看到莫肖冲过来,两个大汉当即看清出手的竟然就是一个半大的孩子,没有丝毫畏惧,其中一人抄起身后的菜刀就对着莫肖砍过来。



  “笑话!”



  莫肖如今的体格加上体内斗气,就算没有真正的作战经验,对付这种连元气都没有修炼的大汉完全是手到擒来,身子一矮,还不等菜刀砍过来,已经一拳将这大汉打晕了。



  “啊!”最后一人发出声惊叫,刚转身想跑,就感觉到脑后一麻,身子随即倒在了地上。



  两人的身材虽然魁梧,哪里又能是莫肖的对手,这还是他没有经过斗气运转的训练,否则一出手估计别收打昏了,就是打死也是易如反掌。



  “好家伙,整家店都不是好人,看来是贩卖人口的,不过手底下也不缺冤魂。”看着躺在脚边的三人,莫肖的脸上带着一抹森然。



  刚刚这两人一见到他有动作,几乎本能就挥刀砍过来,那反应显然早就练就了,说不得刀下有多少亡魂。



  将三人脸上的黑布打开,果然是伙计和老板,至于另一个刚刚动刀的莫肖没见过,但看两只手背上很多滚油留下的烫伤,这个人应该是旅店的厨子,否则也不会用菜刀做兵器了。



  看了一眼已经被迷烟熏晕过去的亨利,他又是轻轻摇头,如果不是他没睡觉,就算是有着斗气在身,只怕现在也已经和亨利一样,下场估计好不到那里去,转身将三人都移到了后院。



  在后院的一间房里他感受到浓郁的死气,甚至整个旅店中的死气尽皆都从那个地方传递出来,直到他推门进去才发现屋子里有一个地窖。



  “看来这几人把尸体都放在了地窖里,也不怕被人发现?”把地窖打开,他的眉头立即皱起,一股浓烈的腐败之气和死气扑面而来,几乎要把熏晕过去,没有丝毫犹豫就把三个人都扔进了地窖里。



  他能够在树林里用玄阴煞咒坑杀几十口人,早已说明他对杀人并不排斥,只是黑店里的三个人他连杀都不想杀,把这三人丢进地窖,其下场只怕比杀了他们还要凄惨。



  又是在地窖门上压了一口盛满水的大水缸,莫肖这才转身离开,但并未直接回到房间,而是径直向着掌柜的房间走了过去。



  入门就是一道带着雕工的木质屏风,其中家具也大部分为木质,并且看其上的漆工痕迹也不会便宜,很多家具上甚至都能够看到金银点缀的装饰,显然是花了大价钱。



  “这家伙做的不是正当生意,家底果然不菲,可惜却要便宜我了。”进了房间,莫肖脸上露出一抹笑意,仔细看了看后,立即开始胡乱翻找起来,只是找遍了房间也没看到一枚钱币,就算值钱的首饰也一件都没有,这就很奇怪了。



  这样一个匪首绝不可能没有积蓄,而且不义之财也最有可能就在房间里,这一点莫肖很清楚,一般这种人是不会把财物放在其他地方的。



  想到这里他又是仔细查看了一下,最后才把目光落在了那张比寻常床铺大了一倍的大床上。



  这张床并不显眼,可绝对是整间屋子里最大的东西,而且和寻常的床铺也不同,他床铺下面留有的空间极小,一个人钻进去都有些费力。



  目光闪烁一下,莫肖一把将床铺上铺着的床单掀了起来,果然在下面铺着一块木板,而木板上有明显的扳手设计,伸手将木板整个都拉了起来,他的眼睛眯成一条缝。



  “乖乖,这就是个土豪啊!”



  木板下是一层储物的空间,里面摆着各种各样的首饰、盒子还有一个个小钱袋。他随意查看了一下,发现光是这些钱袋里,就有着足足四百多金币。



  在卡尔特城邦,六枚铜币可以买到一只老母鸡,六枚银币就是一百只鸡,六枚金币就是一万只鸡!三百金币那就是五十万只。



  四百金币不说其他,按照购买量换算成人民币那至少也要上百万,如果是卖金子的话,这价钱还要翻几番!这对于莫肖来说不论是上一世还是现在,都是一笔巨款!



  “都说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这话说得真是一点都没错。”看着眼前的巨款,莫肖忽然发出一句感叹,随即又是看了过去,除却这些金币以外,里面更多的反而是一些首饰。



  住店的人也没有几个会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就算带着,那样的人也绝对不是这家店敢动的,所以这些财务中大部分依旧是首饰和装饰品。



  “嗯?”



  就在他拿着众多首饰把玩时,一枚银制的戒指落入他的眼眸,让的双眼冒出一道精光。



  这一枚戒指看上去很是普通,甚至与这里的众多首饰相比也算不上特别,但莫肖却一眼发现,戒指上雕琢的花纹很不简单。



  那花纹虽然看上去像是装饰用的,但却更加复杂,他脑子里有卡尔特留下的诸多杂乱记忆,在这些记忆中,便有着一种名为空间戒指的特殊宝物。



  哪怕记忆并不是非常清楚,他也依旧一眼看出了这一枚不满花纹的戒指,和记忆中出现的空间戒指非常相似。
第二十章 捡到宝了
  空间戒指是什么?



  那是真正的无价之宝!



  空间戒指就是一个可以随身携带,没有重量和空间显化的仓库,虽然看似是个戒指,其中却蕴含一个或大或小的空间,而且这个空间是可以打开且存取物品的。



  使用空间戒指的条件反而并不高,只要精神力足够强大,再将鲜血滴在空间戒指上,就能够让空间戒指认主。



  一旦空间戒指吸收鲜血认主后,其他人根本无法开启。这是最佳的移动藏宝库。当然……还是有其他办法能够打开别人的空间戒指,那就是杀死对方。



  对方死了,空间戒指便就是无主之物,到时候其他人再滴血认主成为空间戒指的新主人,自然可以重新开启。



  空间戒指在莫肖的获得的记忆里,提到的地方并不多,只是说明这种东西来自极为久远的时期,如今这个年代已经根本造不出新的空间戒指,可以说数量早就恒定,用一个就少一个,除非是主人死了,否则便几乎不可能出现新的空间戒指。



  也就是说空间戒指相当于实用性古董,且是不可再生也不可模仿的一种东西,如今大陆上的空间戒指都是久远年代流传下来的,数量自然是不会多。



  其功能这般恐怖,一般人也根本无法获得,同时也绝不会有人会将这种东西出售,钱!已经无法用来衡量这种东西了,它是无价的。



  “是与不是,滴一滴血不就知道了。”心中忐忑,莫肖又是仔细看了很长时间,却依旧无法百分百确定眼前这戒指就是空间戒指,只是鉴别这种东西的方法却十分的简单。



  “呼……”



  深吸口气,莫肖咬破手指,挤出一滴鲜血滴落在手中这布满花纹的戒指上,目光死死盯着戒指,盯着滴在上面的那一滴鲜血。



  “咻!”



  在莫肖的注视中,这一滴鲜血就像是滴在海绵上,竟直接渗入了戒指中,而且其上的血渍被吸得一干二净,仿佛从来没有血滴在上面一样。



  “果然是空间戒指……”



  莫肖感觉喉咙有些发干,在自己的血被戒指吸收的同时,他感觉到识海中央的舍利子忽然颤动了一下,一股股金色的精神力不受控制轰入戒指里,随即他感受到一个足足有着十几立方米的空间出现在了自己识海。



  这是一个泛着淡黑色的房间,让他立即起了那一天晚上遇到卡尔特·希尔斯的地方,只是这个房间和遇到卡尔特的房间有些区别,这个房间的墙壁就像是半透明,外面全是五彩缤纷的水流,不断变化着颜色。



  而且这个房间的地面上还有着无数灰白色的粉末,想来应该是当年存放在空间戒指里的物品,只是岁月实在太久远,早已腐败了。



  “呵呵,我还担心这些金币和首饰要怎么带走,现在就给我来了一个空间戒指,这家客栈的掌柜真是个送财童子,缺什么你给我送什么!”莫肖脸上再次露出笑容,开始研究起手中的空间戒指。



  空间戒指的玄奥自然不是他能够明白,但使用方法却很简单,只是控制自己精神力进入戒指,就能够打开或者关闭这个空间,并且把东西存放进入和取出。



  同时这种存入和取出的过程对于精神力的消耗微乎其微,且戒指还有一个极为实用的功效,呆在手指还能自行缩小或者放大以此来适应手指,这倒又是给了莫肖一个惊喜。



  将所有金币和首饰完全收入空间戒指里,莫肖又把周围的东西逐一整理好,这才回到了房间睡下,没有了威胁,这一夜他睡得极为香甜。



  外面的天气非常晴朗,虽然因为入秋变得冷清了很多,天一亮外卖的街道上已经响起了各种各样的叫卖声。



  直到中午的时候亨利才悠悠醒来,迷烟的功效其实更像是安眠药,本身并没有什么毒副作用,加上亨利这些天也的确累得够呛,那迷烟对他而言反倒起了一些安神的效果。



  莫肖这个时候早已醒来,因为旅店里的几个人都被他关进了地窖,旅店里早就有旅客在抱怨了。



  旅店不单提供住宿,吃饭自然也是一样,这个时候还没有饭吃,小二和老板反倒齐齐消失不见,不少旅客骂了几句后便都离开了,甚至有些脾气暴躁的,直接把柜台里的钱币都拿走了。



  “小七,旅店出什么事情了?”亨利带着疑惑走出房间,看着一些旅客问到。



  莫肖心中一笑,脸上却也是带着抹不解,指了指柜台:“二叔,这家旅店的老板和伙计今天早上起来就不见了,连厨师都没了踪影,也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这些人就是因为这件事,才会这样的。”



  “人不见了?!”



  亨利闻言一愣,随即立即转身上了楼,片刻后才是背着两个包裹下了楼:“还好包裹没丢,看来这家旅店的老板是有事离开了,反正我们的房钱都给过了,我们先去吃饭。”



  对于老板消失不见,显然没有什么人真的在意这件事,包括亨利在内的所有人住客,尽皆在发完牢骚外就全部离开了。



  “你们听说了吗?帕金斯昨天死了,听说用光明魔法都没有救回来。”



  “帕金斯?二级战士帕金斯?不可能吧,他可是镇上的第一高手,谁能把他杀了?”



  “这个你就不知道了吧?我认识帕金斯佣兵队里的人,他告诉我,杀了帕金斯的就是德尔镇最近闹得很凶的那只魔兽。”



  “我的天啦,难不成那是二级魔兽?那可是三级战士才能消灭的东西呀。”



  坐在饭馆里,周围所有的食客似乎都在谈论着同样的事情,而这件事情似乎和昨天受伤的佣兵有关系。



  “小七,我们快点吃,也好赶紧离开,这些人说的那个德尔镇就是原本我们要经过的地方,既然魔兽在德尔镇我们就绕道过去,也真是奇怪了,平原地区怎么会有二级魔兽。”亨利皱眉对着莫肖开口,周围这些人的谈论让他的心情变得很不好。



  “嗯,我知道了。”莫肖也是点头,对于魔兽他还是非常好奇的,但如今显然不是一个观看魔兽的好时候。



  在祁连大陆上,魔兽这种东西其实并不常见,整个大陆除却海洋中的魔兽外,便只有深渊峡谷、死寂之地和血月森林中有着大量魔兽。



  而这三处也分别都是大陆上人人皆知的禁地,传闻其中的魔兽都极为可怕,九级乃至十级的魔兽都栖息在其中。



  三个地方每一处面积都大得惊人,就算是最小的血月森林,它的面积也要比布莱尔王国大很多倍,甚至从来没有人能够横穿血月森林,哪怕是战神、法神这样的存在也没有成功进入血月森林最深处,相传那里有着神级的魔兽。



  除却这三处禁地外,整个大陆其他地方的魔兽极为罕见,能够出现个一级的魔兽就很不容易,二级更是几乎不可能。



  布莱尔王国地处大陆的平原地带,国土内森林并不多,就算有森林也只是小型的,早已被人类探查过,其中很少会有魔兽能够诞生出来,因此出现一头二级魔兽是一件大事。



  魔兽身上的宝物有很多,单单是尸体能够有各种各样的材料,且一般魔兽的血肉都极为的美味,价格不菲。



  最珍贵的要数他们体内的魔晶核,魔晶核绝对是宝物,单单一级魔晶核的价值都达到数十金币甚至上百,而二级魔兽晶核的价值,至少是一级魔兽晶核的三倍。



  因此二级魔兽的魔晶核是一笔巨款,加上魔晶核也是整个大陆的硬通货!黄金、白银都有贬值的可能,但魔兽晶核永远不会贬值!



  吃完饭,两人在城里购买了一些干粮便上路了,只是亨利并没有注意到,莫肖右手无名指上多出了一枚银色戒指。
第二十一章 路遇【求收藏!】
  【收藏真心是少的可怜,西楚拜托各位看官,如果对本书有兴趣,顺便收藏一下吧。】



  将手中只剩下果核的蜜果扔到路边,莫肖肩上扛着两个包裹走在亨利身旁。



  离开小镇已经三天了,这些天亨利也逐渐看出莫肖的年纪虽还不大,但力气和耐力都远远超过了他,索性把包裹给了莫肖,自己乐的个清闲。



  莫肖因为斗气在身,两个包裹在他手中几乎没有重量,倒也无所谓,如果不是因为亨利在,他都想要把两个包裹放在空间戒指里。



  为了要绕开德尔镇,两人不得不选择了条小路,这条小路按照亨利的说法,他这么多年来也只走过一次,说不上熟悉。



  走上这小路莫肖才明白亨利说的不好走是什么意思,整条路都充满了坑洼,甚至有些坑洼几乎把小路完全隔断,其中还有着前几日下雨所留下的积水,路面上随处可见大量杂草,甚至能够看到一些青蛙从草丛里跳出来,兴许里面还能有蛇……



  幸好这条小路也快要到达尽头,按照亨利的说法,今晚就能离开小路,再次回归大道,显然不单是莫肖,亨利也很是不情愿在这种坑洼的路面上赶路。



  “二叔,咱们到了斯特拉城后干什么?那个地方人生地不熟的,您不会是打算拉着我一起做行商吧?”莫肖跨过一截齐腰的青草对着身后亨利问道。



  他早已从亨利口中了解到,斯特拉城其实是布莱尔王国最为繁华的城市之一,甚至在繁华的程度上要比国都布莱尔都城都要好,可谓极为特殊。



  这些所有的特殊性都要归结于它的地理位置。



  布莱尔王国属于西斯帝国旗下,可却位于西斯帝国领土的边陲,而斯特拉城又恰恰是布莱尔王国的边陲。



  边陲城市只要成为于其他国家通商的口岸,一般都很容易繁华,但斯特拉城却不和任何一个国家或者势力相对,在它之外其实是三大禁地之一的深渊峡谷!



  深渊峡谷美其名曰峡谷,本质上却是一条极为庞大的山脉,几乎贯穿了大半祁连大陆,其面积也是三大禁地中最大的一个。



  斯特拉城并不直接和深渊峡谷接壤,而是和它的缓冲区森林接壤,可就算如此!也依旧吸引了整个西斯帝国,甚至还有一些其他帝国的战士和魔法师到来。



  禁地只是对于一般人而言,对于这些战士和魔法师,只要不深入其中,危险虽然有却也可以带来众多财富。



  随着这些战士、魔法师莫名而来又进入深渊峡谷,魔兽晶核源源不断从斯特拉城涌入布莱尔王国,而后流入其他国家。



  这也是布莱尔王国为何是西斯帝国最强王国的原因,同时也是血兰花为何要送往斯特拉城的原因。



  改行是件并不容易的事,尤其是入了某行很多年的内行人,亨利在商队已经呆了十二年,对于行商的了解绝对可以说是老江湖。



  面对斯特拉城这样的城市,再做行商就有些不合适,否则不是要丢掉莫肖,就是必须带着他一起干,莫肖显然不会对行商这种工作有丝毫兴趣。



  “呵呵,小七,你这就是小看二叔了,二叔这些年在斯特拉城也是交了不少朋友,其中有一个做药材生意的已经好几次要我留下帮忙,你二叔对药材的认识可不是一般人能够比的。”亨利颇有自豪地一笑,开始说起自己这些年的其他一些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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