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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外寄生-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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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步步来,慢慢来,隐藏好自己,稳步完成计划,漂流了无数星系的它,有这个耐心。

    夏日的天气说变就变,早晨还有太阳光普照,临近中午太阳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溜达了,阴云从海边蜂拥而来,很快雨水就“哗啦哗啦”疯狂爆射下来。

    这样的天气状况,显然不适合上街行走,人们要么是躲到屋檐下避雨,要么干脆不出门,就连平时密集的车辆也感觉减少了很多。

    但在这样的暴雨下,一个男人,一个撑着一把黑色雨伞的男人,面无表情,挺直身子,一步步在暴雨的街道旁前进。

    荒谬,实在是荒谬,右手居然命令这个可怜的男人,徒步前进到五公里以外的目的地,而不允许他打车。

    更荒谬的是,右手还要求他,每一次落脚的步伐,必须前后一致,不能有丝毫错乱。

    同时,还要正视前方,数清每一个脚步。

    这是荒谬无比的要求,简直毫无意义。

    但更荒谬的是,男人还不得不听从来自右手的命令,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于是,一步又一步,在别人急匆匆的步伐对比下,男人的脚步是那么不疾不徐,始终保持着一个标准的速度。

    这时候,假如有某个路人注意到这个男人,把视线在这个男人身上多停留几十秒,他就会惊讶地发现,这个男人的每一次落脚,前后距离居然都一致,这在常人身上是绝无可能的。

    但在暴雨天中,又有谁会注意到这个奇怪的男人呢?

    所以,这个男人认定方向,几乎以街道最短的直线距离前进,不管身边走过的是女人、老人还是小孩,都无法真正影响到哪怕是一步停顿。

    。。。

第十二章 请客(中)() 
“一千一百五十七,一千一百五十八,一千一百五十九……”

    嘴里念叨着的数字,精神与注意力高度集中,陈央彻底算是把自己的潜能发挥到极致了,人类这种生物,潜力真是无穷,平时觉得办不到的事情,被逼着做的话,往往会爆发出惊人的潜能出来。

    在右手的直接命令之下,陈央不敢违抗命令,强迫自己按照要求来做。在最初,每当一步踏错不符合右手的命令要求时,脚上就会传来刀割一般的刺痛。于是陈央便知道,这一步踏错了,下一步他就努力改正。

    从开始一百多米错误不少,到后面犹如机器人一般,两脚踏出去的前后脚距,都好似最精确的尺子量比了一样,精确度前后不超过一两厘米。

    这并非陈央是个天才,或者他有发现了什么独特的方法,而仅仅是得益于右手的这种教学方法。

    如果换成一个不爱学习的人,走神一下挨一刀,背错单词挨下刀,那么就算他是年级倒数第一,也不用去怀疑为什么短短时间内他就成为了年级前十。

    暴雨继续倾盆而下,很快,街道两侧的下水道就不堪重负,路边积攒了不少的积水。

    在这样的大雨天气,许多司机都会刻意放慢速度,以免车子打滑失控,造成什么交通事故。一旦事故发生,想来不论是对司机本人,还是对不幸的其他人,都不是一件好事情。

    可凡事都有一定的例外,否则每年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交通事故发生了。

    就当陈央行尸走肉来到滨河路上,脸颊被从宽广的河面吹拂而来的风雨打得生疼时,一辆汽车从他后面几百米远飞速驶过来。

    也不知司机是喝了酒还是狂妄自大,深信自己的驾驶水平不凡和背后有人,本来限速四十公里的滨河路,他硬生生当成高速路来行驶,开出了**十公里的速度。

    一路飞溅起的积水,正好使几个路人避之不及,浑身都被污浊的雨水溅湿,望着行驶过去的车背,顿时一阵破口大骂。

    然而几个路人下一刻就骂不出声来了,眼睛睁的浑圆,暗叫一声不好。

    那辆溅了他们一身积水的汽车,就在冲出一百多米远时,不知是不是路面湿滑和速度过快的原因,车子突然失控滑向左边车道,顷刻打破本来行驶的路线,以超过九十码的速度,急速倾斜冲刺过去。

    假设左边车道没有其余的车辆的话,那么最多车子撞上行人道上的栏杆,算是一场中小事故。

    可是幸运之神并未关照这名胆大的司机,就在他失控把车子冲进左车道时,迎面一辆卡车行驶了过来。

    电光石火之间,卡车司机一惊,猛地想要偏转方向盘,可仍旧来不及控制卡车这辆庞然大物,在人的肉眼与神经反应不过来时,一下子猛烈撞击在汽车的车屁股上,立即失控撞向旁边行人道上的栏杆。

    而前面那辆汽车,屁股被卡车这么一撞,在高速度和失滑的情况下,整辆汽车离地而起,以汽车中轴为核心,“飕飕”在空中旋转砸向旁边的行人道。

    近距离目睹这场车祸的罗向宁,本来和卡车的方向一致,在行人道上往前走,还来不及多做反应,就眼睁睁看着对面一个打着黑色雨伞的男人,在离他十米远的地方,一辆在空中旋转的汽车,划破空气,带着死亡的气息,从男人雨伞的金属尖端飞旋了过去。

    整辆数米长的汽车,对人而言算是个庞然大物,离整个雨伞的尖端只不过只有几厘米左右,在罗向宁的眼中,简直就是紧挨着那个男人飞了过去。

    这还不算,失控卡车也从男人后面撞击过去,离那个人的背后也不过只是一米多的距离,狠狠撞击在金属栏杆上面,发出剧烈的爆响!

    离事故现场差不多有十多米距离的罗向宁,一身冷汗,死神擦肩而过的恐怖感,几乎令他拿着雨伞的手止不住颤抖,顿时有种虚脱的感觉。

    别看是十多米的距离,可相信任谁看到两辆车,其中还有一辆是卡车,一起在距离自己不过十来米的距离上,发生了一起惨烈的车祸,那么肯定没有谁还能笑得出来。

    罗向宁还能勉强撑着身子不倒,心脏猛烈剧跳,浑身血液因为肾上腺素大量分泌,导致脸色涨得通红。

    他还没从一秒之前的车祸清醒过来,下一刻他的眼睛就睁得更大了。

    如果说,罗向宁是死神擦肩而过,那么前面那个近距离接触,不,是从两辆车夹缝生存下来的男人,已经是死神把镰刀从距离脸颊几厘米处划过了,可谓不是一个等级上的。

    但他却看到了什么?

    一辆汽车从那男人头顶几厘米处旋转着飞过去,另一辆卡车撞在他背后,如此恐怖骇人的车祸,那个男人居然没有哪怕停顿一下脚步。

    仿佛什么也没发生一样,依旧按照之前那样的速度,一步,一步举着黑色雨伞,在暴雨当中朝罗向宁这边走过来。

    这是正常人的表现吗?

    正常人遇到这种事情,会有什么表情?

    罗向宁不得而知,不过他却知道,此时此刻的自己,脸色肯定是前所未有的难看。

    明明此际应该是感觉到恐惧,但不知怎么的,罗向宁却只觉得一种违和感生出。

    这种荒唐感,犹如某个人被犯罪分子拿着枪指着脑袋,却还有心情喝茶一般,不,应是还当不存在一样继续做自己的事。

    罗向宁嘴巴微微一张,看着举着雨伞的男人,从自己身边擦身而过,他想说些什么来阻止对方。

    至于说些什么?

    他很想抓住对方的脖子狠狠骂道,你丫的不要这么神淡定好不好,你知不知道刚才差点你就没有命了?

    但最终,罗向宁什么都没说出来,因为眼前发生的一幕过于震撼,前后不过七八秒,他只能看着那个举着伞的男人,从他身边面无表情地走过去。

    “九千六百二十七,九千六百二十八……”

    从空气中飘过来的几个微弱声音,罗向宁愕然,还想再听清楚,那个男人已经走远了。

    普通人面对这样的车祸当然会吓瘫在地,然而陈央对刚才的一幕视若无睹,不是他失去了恐惧地情绪,仅是因为,他已把全部的精神都放在规范自己的每一个步伐上面,与计算脚步数量,外面的世界发生的一切,都自动被大脑给过滤掉了。

    右手很满意现在陈央的表现,因为寄宿失败的原因,它无法长时间控制这个寄宿体的身体,甚至每天有些时间还要陷入沉睡,所以,它一想到假设它在沉睡期间,这个寄宿体因为人类固有的愚蠢,从而导致一些不可挽回的错误,它也感到一点不妥。

    必须对寄宿体进行训练!

    右手狠狠想到,还要加强他的纪律性,让他知道服从它的命令是最重要的。

    至于这个过程是否会令寄宿体感到痛苦,它是不会多加考虑的,人类在意过被宰杀的家畜感受过吗?

    。。。

第十三章 请客(下)() 
“一万一千二十一……”

    脚步一止,陈央停下了身子。

    下了一个多小时的暴雨,仍旧没有见得停歇,天色逐渐变得灰蒙蒙,一眼望去视线不出百米。

    “大胃王自助火锅店”的名字出现在陈央的眸子上,仿佛从梦中惊醒了似的,他缓缓回过神来。

    到了么?

    他想询问一下右手,然而他小心翼翼地叫了几声“螺丝长官”,都没有得到回应。

    又沉睡过去了?

    陈央大松口气,被严加看管的束缚去掉后,他终于能够稍微享受到一点做人的乐趣了。尽管现在看来,这种乐趣每天享受时间不多,但也因此让他倍加珍惜。

    走了一个多小时的路,陈央更加觉得饥饿,他略微迟疑了下,还是举着伞走进了这家火锅店。

    “先生,您几人?”

    一个二十多岁的女服务员一看见有人上门,立即展开询问。

    “唔,我朋友应该先来了。”

    他左右扫视了一圈,火锅店的大厅内已有七八桌客人在用餐了,因而靠窗某个孤零零的男人就显得极为显眼。

    那便是这次请他吃饭的朱骏臣了。

    二十五岁的年纪,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身子稍微有点发福,正摸着手机低头沉思。

    陈央拿着雨伞走了过去,“老猪,你先来了?”

    朱骏臣一抬头,“你妹的,怎么来这么晚?”

    “有点事耽误了。”

    收拢雨伞放在一边,陈央一屁股坐下。

    “好了,这次请你吃自助火锅,有什么喜欢的自己就过去拿吧。”

    桌子旁已经放了不少的菜品,此时见陈央这个客人终于来了,朱骏臣一口气把几盘菜倒入火锅当中。

    “我们很久没有见面了吧?”

    “嗯,是有些日子了。”陈央轻微点点头。

    “这些日子你都在干什么啊?找了份安稳的工作没有?”

    朱骏臣拿起油碟递给陈央。

    “找了几份工作都不怎么满意,所以就辞职在家里了。”

    陈央接过油碟,“开了一家小面馆,勉强度日吧。”

    “哎,你开了一家面馆?”

    朱骏臣吃了一惊,“小子不错啊,都有本钱开面馆了。”

    “也要看开在什么地方,就我那地方……”

    陈央摇摇头。

    “嘿嘿,开面馆自己做老板其实也不错,好歹比我们这种上班族好多了,至少不用受气,现在的职业竞争压力有多大你可能不知道……”

    朱骏臣一提起这个就一肚子火,叽里呱啦诉苦道。

    陈央不动声色,一边附和朱骏臣的话,一边赶紧从锅里挑菜,等到朱骏臣反应过来,锅里的脆皮肠和毛肚早就被陈央吃的一干二净了。

    “好小子,你可真够狡猾,都不给我留一点。”

    朱骏臣笑骂了几声,又拿起旁边的菜盘子往锅里倒。

    他现在还能笑几声,但过了一会儿,他就笑不出来了。

    看着陈央狼吞虎咽的样子,朱骏臣放下筷子,“老陈,你有多久没有吃饭了?”

    “什、什么?”

    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陈央一时半会还真没多少精力去关注朱骏臣说的话。

    “我说,老陈你是不是到非洲贫民窟去转了几圈啊?你这是饿死鬼投胎吧?”

    自助火锅任由客人随意拿去食物,看似大方,实际认真算下来老板并不会吃亏,因为不是你想吃,就能把五十元批发价的菜吃够的。

    许多人抱着一定要回本的念头来到自助火锅店,没有进门之前信心满满,进门吃了半小时后,肚子就浑圆吃不下去了,只能懊悔自己酒水喝的太多。其实就算他们不喝酒,每个人顶多也就吃得下七八盘菜而已。

    但假设一个人,吃了二十盘菜,还一脸若无其事地继续埋头吃,仿佛吃的不是二十盘菜,而是两盘菜一样。那么,没有人能够视若无睹。

    朱骏臣现在就庆幸不已,幸好是自助火锅,若是一般火锅店的话,看陈央这个吃法,没有伍佰元简直镇不住场子。

    他觉得庆幸,偶然看到这一幕的大堂经理就不会这么觉得了,眼皮子直跳,暗骂一声,“得,今天还真来了一个大胃王。”

    “哎,这家火锅店的东西吃起来还真不错。”

    吃完第二十五盘菜,陈央喝了一口啤酒,摸着并不怎么鼓起的肚皮赞扬道。好吧,这是一句谎言,现在的他,就算拿起白米饭,他也能面不改色地吃掉七八碗。

    “是嘛,那下次请你吃点其它东西……”

    朱骏臣这话说的底气不怎么足,心里都有点发虚。

    “好了,老猪,说说你这次的来意吧。”

    陈央放下杯子,注视着朱骏臣,所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他不觉得半年多没见面的朱骏臣,会突然临时起意请他吃饭。

    “嗯,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想问你借点钱。”

    朱骏臣稍微犹豫道。

    “借钱?”

    陈央皱了皱眉头,心里有股不好的感觉,假如是几百几千元的话,实在是没有必要专门请吃饭借这点钱。

    “你想借多少?”

    “不多,十万。”

    十万?

    陈央心里一阵苦笑,莫说此刻他银行卡里被右手消耗的只剩下四千多了,就算没有右手的消耗,他也拿不出十万啊。

    看着陈央突然不说话了,朱骏臣已经有些明白了,苦涩着喝了一口啤酒,“哎,十万,十万,真他妈的操蛋。你说现在结婚为什么就一定要买房子啊?不买房子还就不和你结婚……”

    “你要结婚了?”

    陈央皱着眉头。

    “是啊,女方家说必须要有一栋房子才答应,东拼西筹借了一百五十多万,还差五十多万。”

    陈央苦笑:“对不起了,老猪,最近遇到一点事,实在是拿不出那么多钱。”

    “没事,还差五十多万,就算你借我十万,这四十万的缺口我也不知道往哪里去借了。”

    朱骏臣倒是一脸不在乎。

    “其实,你可以考虑一下贷款买房。”

    陈央提出了一个建议。

    “呵呵,贷款买房……。”

    朱骏臣似乎因为某些原因不想深谈,转移话题道:“对了,有件事想要和你说一声,高中的同学会下个星期六举行,你去不去?”

    高中的同学会?

    陈央回忆了一下,呃,很抱歉,高中大部分同学的脸面他都快差不多忘记了,甚至连名字很多都记不起。

    “为什么……会突然想起开同学会?”

    陈央疑惑道。

    “所以我说你啊,哎。”

    朱骏臣无奈道:“高中的同学差不多都已步入社会两年了,现在举办同学会,你以为是想干什么?大家互相熟络一下,彼此看看能不能有些帮助,除了这些,你以为还真的是联络感情吗?感情这东西值几个钱啊?”

    陈央恍然大悟,毕竟他没有真正踏入社会职场,一时间还真没想到此处。

    “那我还是不要去了吧,就我这穷光蛋,去了也是没人理会。”

    陈央继续埋头大吃,一口拒绝道。

    “嘿嘿,我记得当年你高中时暗恋林清玥吧?怎么,到毕业时都不敢开口,现在就不想去看看佳人变成怎么样了?”

    朱骏臣有持无恐。

    林清玥,这三个字从朱骏臣口中说出来,顿时令陈央脑海里浮现出了那个影子。

    “时间、地点?”

    陈央放下油碟,干脆问道。

    “哼,我就知道你忍不住。”

    朱骏臣说道:“下个星期六晚上七点,地点在紫云大酒店,到时候再联络你。”

    陈央心里也说不出什么感觉,六年时间过去了,要说还像当年那么暗恋喜欢林清玥,那肯定是不可能。人这种生物,最喜欢健忘,特别是受荷尔蒙刺激的爱情,时间长了,激情消散那就一拍两散。

    喜欢是不可能的了,但毕竟那个女人是陈央的第一次暗恋对象,有股复杂的情绪令他想要见上对方一面。

    也许,那个高中的女神,对他连名字都记不起来了也不一定。(求推荐,很多书友虽然收藏了,可是并没有给推荐,也不是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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