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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汉的小农妻-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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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德俭说:“那就对了,往后凡是遇着这样的,不用惯着他们,一律怼回去,不然成全了他们,遭罪的就是咱们自己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穆氏说,“家里要是就只咱俩的话,让她住进来也无所谓,可是家里还有孩子们呢,我不想弄了搅家的进来惹孩子们不开心。”

    因为孩子们,一向温柔软弱的穆氏也变得强硬起来,正是所谓的为母则强吧。

    沈德俭见到她的变化,也挺高兴的,为了孩子们,为了这个家,他也变了很多,变得比从前上进,也比从前更有责任心了!

    **

    经过多日的筹划、奔波,沈若兰的印刷厂终于开起来了。

    两进的宅院,十一个人干活儿,看起来还颇具规模呢。

    这十一个人中,除了那六个女子,周正和绿芜救回的那两个女子也选择在印刷厂工作了,沈若兰还雇了一个刻字的师傅,有缺字少字的时候可以随时找他刻,此外,她把沈福存和沈金存也调到印刷厂去了,让他俩在印刷厂里负责装订。

    也是到了这个时候,沈德俭和穆氏才知道,他们的女儿竟背着他们悄悄的弄了这么大一个工厂。

    之前这孩子就说过要给他们两个惊喜,没想到还真是个大惊喜呢,惊喜之余,他俩更多的是欣慰和感动,这孩子,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由一个不起眼儿的小草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了,如今家里的人,包括他们这做爹娘的,都得靠女儿这棵大树荫庇呢。

    这让他们感觉既骄傲又自豪,同时又有点儿愧疚,身为父母,他们本该跟女儿互换一下,由他们为她打一片天下,给她遮风挡雨,让她安心快活的做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儿该做的事儿,每天无忧无虑的看书、绣花、弹琴、品茶……

    可在他们家,这一切都颠倒过来了!

    女儿忙的像陀螺似的,天天忙着为家里赚钱,筹划家里的未来,而他们,什么都帮不上忙,只能静静的看着她,给予她精神上的鼓励和支持了!

    印刷厂开工后,沈若兰便拿出《三十六计》的手稿中的第一计,让她们先把第一计先印出来。

    因为刚开始做,大家业务都还不怎么熟练,排版,校对,印刷等过程都是笨手笨脚的,按照他们这样的速度,只怕一计只印三千本的话,那也得半个月的时间才能完成。

    沈若兰不着急,不都说熟能生巧吗,他们才刚开始做,大家的技术生疏,等慢慢的找到门道就好了。

    这边,印刷厂如火如荼的工作着,那边,火锅店也轰轰烈烈的开业了。

    因为这两天光顾忙着印刷厂的事儿了,沈若兰没有搞轰轰烈烈的开业仪式,也没有大张旗鼓的宣传,因为深信酒香不怕巷子深的道理,她觉得不用费事费神的搞宣传,也不用浪费钱财弄什么开业仪式,只要有人吃到她的火锅了,肯定就会来第二次,第三次的……

    慢慢的,像滚雪球似的,顾客会越来越多,生意也自然会越来越兴隆的,所以,开业当天,她就只放了一挂鞭就宣告火锅店正式开始营业了。

    沈德俭夫妻俩再次被女儿给的惊喜震惊住了,这才几天的功夫啊,这孩子咋又开了一家铺子?这也太能折腾了吧?

    不过,有了上次的经验,他俩这回已经淡定多了,只是在看到那气派非凡的大酒楼,再想想这大酒楼竟是他们闺女开起来的,又难免有些激动。

    开业这天,李巧莲也来了,当她知道这个二层楼的火锅店竟是沈若兰开起来的时候,下巴差点儿掉下来。

    这个兰丫也太厉害了吧?前几天开了个十多个人的大印刷厂,这才几天的功夫,就又开了个这么大的酒楼,她,她咋就这么能耐呢?这还是她认识的那个兰丫吗?

    有时候,她都不敢相信这个兰丫跟她从前认识的那个兰丫是一个人了!

    沈若兰本以为,她今个没有大张旗鼓的做广告,也没有请什么有头有脸的人来捧场,今儿的顾客不会多呢。

    然而,鞭炮过后,就有一波接一波的顾客不断涌入,大家多半都是被火锅店异于别家的装修给吸引进来的,也有是因为对火锅感到好奇,想知道知道啥是火锅,特意进来尝尝鲜的。

    进来后就发现有惊喜!

    这家火锅店里的跑堂居然是四个美貌的女子,她们穿着一样的衣衫,一样的打扮,笑意晏晏,楚楚动人的。

    这下子,不光能吃到美味的火锅,还能看到美人,大家都觉得这次算是来对了。

    很快,楼上楼下的热闹起来。

    “二楼招财阁,点菌汤锅儿,要两盘牛肉、一盘羊肉、一盘大虾、一盘木耳、一盘儿土豆片加地瓜片,一盘山野菜……”

    “一楼六号桌,清汤锅,要一盘儿五花肉、一盘儿鱼肉、一盘血豆腐、一个青菜大合盘……”

    “天字间点海鲜锅,要一盘虾滑、一盘儿蟹柳、一盘鱼丸、一盘儿菠菜…。”

    菜单源源不断的传到后厨,后厨里的两个大师傅都忙得头不抬眼不睁的,沈若兰看这么忙,也过去动手帮忙,又是帮着切肉,又是帮着装菜的。

    虽然忙得脚打后脑勺,但是心里乐呵啊!

    越忙活,就证明生意越好,也就意味着她赚的银子越多,如此,她的心血也就没有白费了!

    从上午开业一直到晚上打烊,店里的客人就没断过,一桌接着一桌儿,大伙儿都被这个奇怪的吃食给吸引住了,很多人是听了吃过的人说起特意赶来品尝的,吃到后发现果然好吃,就一发甩开腮帮子可劲儿造了。

    到了晚上,店里储备的肉、菜基本上卖完了,也就剩下点儿山野菜,没有东西卖了,才不得不打烊的。

    结账的时候,赫然发现一天竟卖了六十多两银子,去除本钱和费用,这一天豪赚了三十两之多,简直逆天了!

    一天三十多两,一个月可就是一千多两,一年那就是一万多两啊!

    这么一算,还真是吓人呢!

    沈德俭夫妇见店铺这么红火,也笑得合不拢嘴,家里现在是越来越好了,这日子也是越过越有奔头了!

    印刷厂和火锅店都开起来了,沈若兰也更忙了,每天都要印刷厂火锅店来回的跑,还要抽空到申由甲家去讲故事。另外,家里预定的三个烤箱做好了,沈若兰又潜心的研究出了烤饼干和烤面包,饼干是加了蜂蜜和鸡蛋的,面包做成了三明治和汉堡,都是有滋有味的美食,比点心铺子里那些干巴巴的点心强多了。

第280章 敢算计爷的人?() 
这两样点心推出去后,也受到了热烈的欢迎,订货的更是不计其数,沈德俭已经送不过来了,干脆就开始在家卖货,有谁想要就自己上门儿来取,这样就能节省不少时间,他也能松口气了!

    眼下,家在这边儿算是安定下来了,沈德俭和穆氏都想到了竹儿的教育问题,虽然竹儿现在每天都有跟穆氏学习,但是家里天天来买点心的络绎不绝,吵吵嚷嚷的,这种环境根本就没法安心学习,两口子商量了一下后,决定送他去学堂念书。

    吉州有不少出名的学堂,但是越有名气的学堂里纨绔子弟就越多,沈德俭知道自家只是商户,要是去那些好学堂里,儿子肯定会被那些权贵子弟看不起的,说不定还得让人欺负了呢,所以就选择了一家名气很好,但都是寒门子弟的学堂,叫‘文远书院,’择了个好日子把他送过去,拜见了先生,交了束脩银子,算是正式入学了!

    一切都步入正轨了,沈德俭夫妇也都松了口气,沈若兰却放松不下来,因为三十六计的第一计马上就要印刷、装订完毕,就要被投入到市场上去了,她还不知道这本书的销量如何,能不能达到心里的目标呢!

    为了给自己的新书造势,她特意画了一副海报,油画形式的,画面上是一群披着铠甲的男子,这些男子的脸都是她那个时代的硬汉男星,各个俊朗霸气,气场十足,或气宇轩昂,或威风凛凛,或杀气腾腾,或英姿勃发,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一群沙场上的勇士。

    大篇幅的海报,加上鲜明的色彩对比,人物形象的俊朗硬气,以及画法的独特逼真,她相信,只要这幅画挂出去,绝对会吸引一大批人的眼球,到时候,就不用怕没人注意到自己的书了。

    **

    几天后,吉州的百姓们从天下知之路过时,就看见天下知之的外面挂着一副色彩艳丽的画,一米多高,两米见方的画板上,七八个身披铠甲,手执兵器的铁血男儿,以中间那个银色战袍的男子为中心,向两边排列而立着。

    画面的背景是大红色,隐隐还有狼烟旌旗,似在战场一般,让人一看就热血沸腾,心潮翻滚,情不自禁的对这画面产生一种敬畏之意。

    画面的下方,是四个醒目的大字——《三十六计》

    再往下,就是一些小字,‘最新奇谋兵书《三十六计》开启连载,数量有限,售完为止!’

    看到这样刺激人肾上腺素的画面,再看到那‘奇谋兵书’几个字,哪有不好奇的道理?于是,大家纷纷提步,走进天下知之,询问《三十六计》!

    因为第一次发行的只有一计,虽然广告设计吸引了不少人眼球,但单独的一计在绝大部分人的眼里就是一个智慧故事,还没有达到让人拍案惊奇的目的。

    因此,第一期的发售效果并不是很突出,发行三天也只买了四百多本。

    尽管不多,但是已经达到了沈若兰的预期目标,她预测,这本书会越往后越火,越往后越势不可挡,第一期卖四百本,等到第二期就有可能是六百本,第三期可能就是上千本,等到后期的时候,就该是风靡全国了,那时,只怕兵士都会人手一套呢,

    她叫福存哥和金存哥把没卖了的书收好,准备等火起来时再卖。

    福存哥和金存哥却没有她这样的远见,见到印刷出这么多书,只卖了一小部分,还都挺着急的,印刷第二计时,哥俩就强烈的建议她减少发行量,免得折本。

    沈若兰没听他们的,依旧发行三千册。

    她深信,不管印出来多少本,最后肯定都会被卖光的,排版一次不容易,不多印出来点儿多可惜?

    第二册开始印刷了,只是还没等印出来呢,就突然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

    那就是,沈若兰忽然自己被人跟踪了。

    确切的说,是被人给监视了。

    一开始的时候她还以为是错觉,可是留心观察了两天后,确定这不是错觉,而是真的。

    跟踪、监视自己的人不止一个,至少有三四个人,有老又少,有男有女,应该是一伙儿的,而且看身手都是练家子,想必是看她家的火锅店红火,点心也是大卖,眼红她家大把大把的赚银子,想打她家银子的主意吧!

    沈若兰冷笑:呵呵,她的枪做出来这么久,还一直没有用武之地呢,正好拿他们几个试试自己的新武器!

    这个想法让她感到挺兴奋,挺刺激的,就像上辈子所里组织人力去抓坏人前夕的那种心情似的,心跳,激动,还迫不及待。

    这段时间虽然忙碌,她也一直没放松锻炼自己的身体,正好这回可以大显身手,杀他们个措手不及!

    只是,收拾这些人不能在这城里动手,因为城里人多眼杂,万一被人看见她的秘密武器就糟了,她可不想徒惹麻烦。最好的法子十八他们引出城去,在城外动手,一次性解决,一劳永逸。

    正好,她打算这几天要回靠山屯儿一趟,把家里的那几亩地种了,再找几个能进山采药的人,等到七八月份的时候好跟他们一起进山给娘采药去。

    正好可以借此机会,把他们引出去,简直在好不过了。

    她还特意留意了一下,发现这些人只跟踪自己,没有监视和跟踪家里其他的人,大概是相中自己的这身本事了吧,如此更好,她也就能放心离开了。

    爹娘听说她要回靠山屯去,就给她雇了一辆好车,又给她准备好了出门用的东西和银子,千叮咛万嘱咐的把她送上了车…。

    **

    百里之外的练兵场上

    淳于珟一身银色的铠甲,站在点将台上,聚精会神的看着下面的士兵操练,这时,英战来报说,“主子,京城来人了,是荣嘉大长公主的人!”

    “何事?”

    淳于珟依旧看着台下,连头都没回,音色也有几分清冷,像是不高兴被打搅到似的。

    “这个……他们不是来找您的。”英战继续道。

    “哦?那他们来干什么?”淳于珟终于回头了,神情冷漠,银色的铠甲衬得那张俊脸越发的俊美无匹,霸气张扬了,只是那张俊脸稍微有点黑,这几日练兵,风吹日晒,皮肤晒黑些晒粗些也是有的。

    “他们,是来跟踪沈姑娘的!”说到这里,英战忍不住抬头,偷偷观察了一下主子的神色。

    果然,主子的眸光瞬间冷厉起来犹如骤然出鞘的利剑似的,一下子就迸出了几分杀意。他薄唇抿起,嗤笑一声:“在爷的地盘儿上,也敢算计爷的人,她们还真看得起自己啊!”

    这一句‘爷的人’,顿时让沈若兰在英战心中的地位提升了好几个档次,主子亲口承认的她是他的人,不容易啊!

    她也算是主子这辈子第一个主动认可身份的女人吧!

    “那,主子,咱们怎么办?”

    既然是爷的人,最然得由爷自己做主了。

    淳于珟眯了眯眸子,没有废话,“废了,丢出吉州去!”

    英战张了张嘴,很想说,‘您老人家这样做是不是太打大长公主的脸了?也让您的未婚妻很没面子啊?’

    但是,一想想多嘴后的下场,他还是英明的把到了嘴边的话咽进了肚子。

    算了,主子又不是第一回这么任性了,他又不是没见识过。再说,这回的事儿也不能怪主子,谁叫她们自己巴巴的找不痛快呢,在主子的地盘儿,算计主子的人,主子不连她们一起收拾已经很给她们面子了!

    沈若兰本以为,她出了城,那些人就会对她动手,要么绑了自己,要么抢了自己,可是,直到回到靠山屯,那些人也没有出现过,别说是绑了自己或抢了自己,连一个人影都没有!

    他百思不得其解,这些人在吉州时鬼鬼祟祟的跟踪了自己好几天,不就是为了绑了自己或抢了自己吗?现在给了他们这么好的机会,他们咋不知道珍惜呢?

    这不科学啊!

第281章 美丽的花衣裳() 
五月,正是北方农村耕种的时节,沈若兰回来的路上,每一块田地里都能看见勤劳的庄稼人躬着身子劳作着,打垄、刨坑、点子儿、培土,浇水、除草,忙得热火朝天的!

    已经五月天了,逐渐升高的气温和种田时高强度的劳作,让大家都穿不住夹衣了,差不多所有人都脱去了夹衣,换上了单薄的衣衫,显得更轻快更灵便了。

    很多爱美的女人们,都在这个美丽的季节里,想方设法的为自己添上一件花衣裳,让自己成为田野里一道亮丽的风景。

    沿途就看到不少穿花衣裳的女人,因为穿着漂亮的花衣裳,都显得兴高采烈,精神抖擞的,毕竟花布不是钱儿细的东西,家里能给她们买这么好的衣裳,她们能不高兴吗!

    靠山屯今年穿花衣裳的女人格外多,因为春天时村里的男人们帮沈若兰家盖房子,都挣到了钱,后来又有不少人帮着她开荒的,又赚了一笔,所以靠山屯今年格外富裕,不少人家的媳妇就拿着男人挣来的钱,买了一块花布,裁了一件花衣裳,美滋滋儿的穿在身上,美的心里差点开花!

    沈若兰回到村子后,就看到村里的一片花花绿绿的,开始时很是无语,可是,在看到那些女人们因为自己的花衣裳开心的模样,感受到她们发自内心的欣喜和快乐,她的心情也就瞧瞧的转变了。

    这些女人们都成长在这偏僻的小山村里,很有可能一辈子都在这里生活,她们的见识和欣赏水平毕竟有限,她们认为花衣裳美,而且她们的男人也这么认为,那她为什么要有别的想法呢?

    什么是美什么是丑是由大家来定义的,而不是由她一个人的审美来判定的,即便是她来自千年后,即便她有远高于她们的鉴赏眼光,在这种特定的环境下,她也也必须学会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法则,去学会欣赏这种淳朴的美。

    既然她已经决定要在村子里扎根,就必须得融入到这里,学会欣赏大家都欣赏的美。

    想开后,她不再觉得花布衣裳俗气难看了,甚至决定等她下回在回村子了,也做一套花衣裳穿,好让自己更好的融入到大家的世界中。

    回家时,冬儿奶奶做晌午饭呢,冬儿和瘦丫上山给小鸡和小鹅子挖野菜去了。

    家里的鹅子和鸡都长大了不少,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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