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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畸情-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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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之间还具体发生了怎样的故事,文哥已经不记得了。不知道怎么地,可能是芬突然消失了,就不来上课了。抓了狂的文哥就开始给芬写情书了,因为这事才是他最刻骨铭心的。记得一次,为了一封不到一千字的情书,文哥要修改上百次,正式誊写时,又易稿14次,才最终寄出。深更半夜,瞒着父母跑出去,找邮筒寄信,只是想让芬早一点看到自己的信,而收信的地址仍然是他们共同所在班级。后来才寄到芬父亲的单位B地区医院门诊部,已经记不清写了多少封嘢,大约有七八封吧,也不知道芬是否保存有这些书信。写信时参考了众多文豪级别的“多情子”之高作,再结合了文哥的实际。语言生动,每一封信皆营造出一种氛围,亦梦亦幻,是把那情书艺术推向登峰造极境地的经典。此后,文哥再也没有,也写不出,如此高水平的情书。

  后来才搞清楚,原来芬之所“蒸发”掉,是患急性阑尾炎做了手术,需要请假一个月;然后,可能还有其他病症,她需要休学一年。文哥彻底地崩溃了,“衰运啦,歹命嘢……”算起来,有那么二十几个中午,顶着烈日炎炎,骑着单车来到芬家的楼下转悠,希望能见到她,又害怕见到她,极其矛盾。就这样转下来,芬家她们楼下的一草一木,文哥都非常熟悉了。想要上楼去芬家敲门看看,可没那胆儿,而且也估计不在,不是在住院吗?文哥现在总算知道了,其父是医院某部门的党委书记。

  “无胆鼠辈”文哥又把对芬的爱回过头来,倾注到文学上了。令人叹服的是,这小子竟然一笔一画(不是打电脑里,手抄本),整出了一本洋洋洒洒几万字的小说给姑娘送了去,这是文哥为心爱的女人写小说的开始。送过去之后,文哥又后悔了,我怎么这么傻?连底稿也没留嘢!于是又重新运笔,凭记忆仿照送给芬那本重写了一本《再度孤独》,但是用激情去重复同一件事效果一定很差的,所以新版的精彩程度远不如前本。文哥觉得很是不满意。到后来,又把好几个女朋友的事迹、故事整合在一起,改写成另一本书,叫《少年梦》。但觉得情节方面仍是过于平淡、缺乏亮点暨戏剧性,而不得不放弃。此时已有更多、更新的题材在等待着文哥去撰写了。

  以现在文哥的功底、眼光回过头去看,那些文字简直幼稚得像幼儿园小朋友的习作,不过它透现出来的情愫确是真实得不能再真实了。这是文哥第一次主动出击追求女人,也许,可以算做他的第一次,真正的初恋吧~~

  第七,空档期

  文哥做画的梦想基本上是破灭了,只为芬画到了几幅素描。而芬的临别寄语只有不到三十个字,主要是劝说文哥好好读书,其中最伤人的是“希望越大,失望愈盛”几个字,宛如给了文哥当头一棒。当芬不在了的时候,文哥发现要联络到她,真的是很难的一件事!班上跟芬耍得好的就只有一个邓姓女同学,芬是脱离开了整个班级的社交圈,有点孤芳自赏啦。而邓同学是说话比较冲的,好像跟男人有仇似的那种,难以跟她掏心窝子说话。

  没有了女友,跟男同学倒是玩得比较多了,这期间,文哥培养了一项新的爱好,那就是音乐,这项爱好将伴随他终生。这得感谢他一哥们——“安大嫂”(男生),“安大嫂”为文哥展示了众多精美的港台音乐,此后,文哥会有一种灵性,那首歌好听,一听前奏他就知道的。当别人还在跟着电视机里的主题曲时髦时,文哥已经在紧跟着港台的音乐排行榜了。他嘴里哼唱的歌曲永远是别人不会的,又很好听的那种。文哥最想唱给芬听的歌曲是齐秦的《大约在冬季》,因为舍此,很难找到这般传情达意的歌词了。

  然后,学校里举行了第一届的校园歌手大赛,文哥凭藉着一曲声情并茂苏芮原唱的《午夜梦回》,从班级比赛中突围而出获得校级比赛的资格。可惜在校级的比赛,文哥发挥不好,他所唱的歌曲童安格的《不必太在意》虽然旋律优美,但缺乏起伏,音高方面没什么变化,不适宜用作参赛曲目的(经验不足噻),评委们都是民族唱法的专家,没有特色最终落败啦。那一天,芬有可能也重返校园来溜达了一番吧~~

  等到过年时,文哥打算邀几个同学去芬家拜年,却找不到几个愿往的人,还好,有死党西瓜。那一年过年,应该是没碰到芬,打击忒大;确实像《大约在冬季》里唱到的那样,文哥在冬季里归来了,但却没有“亲爱的人”在等着……终于,文哥懂得芬以后不会再回来了的!

  文哥与芬的故事基本上就这样地结束了,两人后来再也没有见过面。有一次听说有人问到芬为什么不喜欢文哥,芬回答说,“哪有啊?求佛都没有用咧~~(怀疑到她是不是去了南岳进香了?)”不知道此话的真伪,文哥知道之后,反正是难过了好久,好久。参加工作之后,又听说芬去了海南,已经不是当年的模样了,皮肤晒得黑黑的。文哥曾跟芬通过一次电话。也许,彼此都知道回不了头了吧,然后就没有下文了。芬姑娘现在应该是在长沙,或者海南安家了吧~~冷静地分析一下,文哥之所以放弃掉自己的初恋,是因为这样的结果,这样的一种爱的方式,太不浪漫了,不是文哥想要的。

  父母终于替文哥作出了决定,还是放弃美术,专攻文科。促成这个决定的有两个原因,第一,姐姐的建议,她了解美术专业考试时的那些不确定因素;第二,文哥专业老师的含蓄表达,文哥现在的画技大约能考个美术专科,想考广州美院,需要再重修一年。

  在文哥即将离开艺术班之际,艺术班却发生了一件大事,班上来一个插班的大美女,叫做小梅。整个年级的帅哥都跑出参观。文哥也远观了一番,觉得确实挺不错的,有意认识一下。咪咪同学提供了精准的情报,此女是钢城铁道中学的子弟。文哥不远万里,曾两次亲赴钢城,有点“三顾茅庐”的味道。但阴差阳错,不遇!时间也不太够,“访贤失败”,于是,文哥很快地放弃了对小梅的兴趣。

  其实喜欢文哥的女同学还是有的,当时有一个滨妹矶的曾直言不讳,说做梦都梦到文哥了。这女孩条件不错,家里XX局的,文学方面也有些造诣;不过她的外貌不符合文哥的要求,被一口回绝了。另外两个美女:铮妹矶、萍妹矶也流露出了好感,但她们跟其他男生纠缠不清,根本就不在文哥的考虑之列。值得一提的是,文哥还有一个暗恋他的对象,他一直都不知道,直到很多年以后,那个女孩亲口告诉他。文哥是完完全全没有想到,在他为一个女人高考考砸时,会有另一个相当优秀的女孩(成绩一直是前几名的)为了他而考砸了高考。不知道这算不算报应,但实在是有点太残忍了。

  第八,爱不怕

  让文哥绝了对芬的念想,乃至于最终高考失败的是另外的一位美女,她的名字叫做“彩虹”。这个女孩实际一直都在那,只是文哥没有注意到她而已。当年,那个文科班里的美女、帅哥都挺多的啦,这可不是吹出来的!彩虹美女进入到文哥视野是随着高三大考的临近,班主任做了一次座位调整,有点像当年跟小丽姑娘的那种前后座的感觉,彩虹是坐在文哥的斜后方的位置上,文哥进入到了她的魅力杀伤半径之内了!

  彩虹应该是那种很善于交际的女人,她做任何事情都并非刻意,总是那么地自然;她也并非貌若天仙,皮肤白里透红,与众不同,而且很喜欢笑,话特别地多,让人难以拒绝。彩虹的成绩不怎么地,属于考大学基本上没什么希望的那种(可能没人爱听,这只是文哥当时的判断啦~~)。因此,她应该有着一种抑郁的气质在骨子里头。彩虹的古诗文功底很是深厚,时常哼唱到一首《红楼梦》的主题曲。这样子,文哥就有了一种错觉,觉得她很像林黛玉;诚然,这种错觉并不是文哥爱上她的纠结之所在,爱一个人是不需要有多缜密理由的。

  不记得是怎么回事,也不记得是怎样地一种感觉,文哥就陷了进去了,为彩虹着了迷,只想跟她在一起了。为了她,为了像她一样地成绩不好,为了呆在她所在的那个圈子里,哪怕放弃高考,文哥也都是心甘情愿的。他不再在乎高校里是否有大学生美女在向他招手,不在乎还有比B地区更美丽的城市值得去游历,只要有“林妹妹”,他就很满足了。显然,彩虹姑娘很无辜,她不知道文哥要为她“牺牲”。在不知不觉中,彩虹美女成为了改变文哥一生命运的第二个女人。

  爱情就是一个魔鬼,而这,更是一种很要命的感觉!文哥从来就不会把自己所付出的代价,所做过的牺牲刻意地去告诉心仪的女人,他不屑为之。在后来的恋爱中,他还将一而再,再而三地,这般地犯傻,即便是为爱伤到了血淋淋也无怨无悔,因而这些付出也就没有任何的回馈或加分可言了。

  为了吸引到女人的目光,文哥成为了班上第一个穿西装的男生,并且只穿西装,这一习惯将一直延续到他的最后一次恋爱结束。文科班的同学或多或少都知道文哥跟芬爱到死去活来的那些事,因此当文哥提到一个“爱”字的时候,彩虹婉言谢绝了,看来拒绝成为“第三者”是女人们的通病(文哥就惨了~~)。高考在即,文哥只能把恋爱的想法放在了心底,一个人再怎么昏头,也不可能真正彻底放弃高考的,因而,客观地讲,这种异性吸引导致的分心只是他高考的败因之一了。而最终放弃复读暨就读外地的三流大学,选择留在B市大学的固执决定,皆因拜此女所赐了。

  在毕业的晚会上,彩虹美女与其他男同学们的载歌载舞,让文哥心疼到胃痉挛。他暗自发誓,毕业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学会交谊舞,要成为B市的舞王!他后来做到了,不过那是读大学期间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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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阙歌
校园内外——文哥大学三年的故事

  一, 稀里糊涂成了文哥

  文哥原本有机会去河南读一所医学专科,但他放弃了,宁愿留在B市,就读了本地的物资专科学校,学的是商业会计,据说这专业比较好找工作。

  在中学阶段,其实文哥并没有看过《上海滩》,毕业前夕,姐姐送给他一顶礼帽,正好跟他的一套西装的颜色很搭。这样子,当他一整套穿出来时,整个B市轰动了!城市本来就不是很大~~尽人皆知不算夸张,人们先是把他当成了华侨;然后,了解了文哥的身份之后,非议声四起。看他不顺眼的大有人在,其中不爽者以中老年亟女性居多。文哥一副“走自己路,让别人说去吧”的姿态,不为所动。他取下这顶礼帽,那是三年以后的事了。鼓舞着他我行我素的另一个很重要因素是年轻人们的力挺。

  文哥并非要刻意地去组织什么帮派,那个时候,名声太大了,人们纷纷以谈论文哥,认识文哥为荣,因而一些的男孩子们(不读书的)自动地聚集在他的身边,仿佛只要跟着文哥,“泡妞”就没有问题似的。这一批人大都是干部子弟,多少读过点书的,并非不学无术的黑道混混,驾驭起来比较困难。文哥当时活动的点主要是三个,第一个关家垴一带,另一个是师专一带,最后一个才是他就读的物资专科学校。虽然说也有兄弟三十多人吧,但实际上很难称之为黑帮,因为他们既不收保护费,也不为非作歹,只不过,大家都是十几、二十岁的年轻人,一起玩罢了。可能文哥虚长了一岁,然后又这么大名气,因而说什么,人们都愿意听啦。

  文哥掌控兄弟的方式非常聪明,他一个同学都不带,太了解自己的人是很难驾驭的;另一方面,每一个点的兄弟都不让来往,这样子,每一区域内兄弟都对他有一种神秘感,敬畏感,人们摸不准他的真实实力。在关家脑这边由宏哥(类似于《上海滩》的丁力)负责,如果要讲文哥和宏哥的故事可以单独写到一本书了,这里就不提了。实际上文哥还有一个堂叔,一个堂兄也在这一块,其堂叔是靠着汽配发了财,身家早在百万以上了(不过后来败落了)。师专那一块由蒙氏兄弟负责,那边台球城的生意相当火爆。此时,文哥的桌球水平已经习练了出来,几乎没有敌手。不过大学毕业之后,水平有所下滑(或者说,是别人的水平提升了),然后多次输球,很是没有面子,遂不玩矣!而物资学校那一块则由刚哥负责。刚哥,一米八几的个子,看似粗鲁,实际上是个内秀型人才。他是围棋的段位高手,文哥跟他下棋就没赢过,最夸张的一次,刚哥曾让子文哥达到36目之多;不过,如果要比到桌球,刚哥则是文哥的手下败将了;刚哥的另一项爱好就是军事,文哥常常跟他一起探讨,颇有英雄相惜之感。

  如果文哥不是去找女朋友约会,基本上就是跟这班兄弟呆在一起。每天晚上,七点左右,文哥在一大帮兄弟的簇拥下会出来“压马路”,就他一个人西装革履,打着领带,戴着礼帽,特别地扎眼,一副黑帮大佬的样子,那些阿猫阿狗避之不及。以育才路,乐坪东街为界,应该可以说是“国泰民安”,当然这是警察的功劳,B地区的黑势力基本上龟缩到老街一片去了不敢踩过界。

  咱再把话题回到交谊舞这碴上,文哥高中毕业之后去了一趟G市,他的一个叔叔和两个堂兄就在那个城市。其中叔叔和大堂兄都是国标、交谊舞的高手,叔叔是G市各大舞厅的舞术总教习,每晚要转台三四个舞厅。大堂兄是F地区第一届国标舞大赛的冠军,英俊潇洒;堂嫂也是超一流的美女,可惜从不跳舞,沉迷于麻将。这次G市之行,文哥几乎每晚都是泡在舞厅,跟美女们跳舞,对高中刚毕业的文哥来说,是大长了见识。其中有一个舞伴相当漂亮,气质高雅,无论是服装还是化妆,那舞伴(女孩)二十多岁的样子,跟大堂兄比较熟的,所以文哥不敢有非份之想的,纯粹是感受舞厅的那种氛围。跟她跳舞,文哥学到了不少东西。G市之行的另一点收获,就是对蝴蝶结、吊带裤价值的认识。

  当然仅仅凭泡几天舞厅,还提升不了文哥的舞技,他看了很多的书,研究了国标舞步和各种社交礼仪,然后又参加了两期交谊舞培训班。这样子,舞技才猛涨了上来。文哥跳舞时,基本上是单枪匹马,不带兄弟,偶尔才会带上宏哥,文哥与靓女级别的舞伴从不跳高难度,跳温馨版已然是一种习惯,只是跟超讨厌的人,他才会跳快三的,尽量把对方给转晕然后散场~~

  其中一次在大理石厂舞厅的跳舞的经历印象比较深刻,文哥遇到了一个长得忒像叶玉卿的美女,肤白如玉,波大(很适度,并非大到不合理)面模子俊。可惜聊得不深,只知道她周末会去海天舞厅跳舞。于是,文哥周末就去了海天等那妞,那是一个很大舞厅,没有能再见到那个像叶玉卿的美女,留下了遗憾噻。然后,又碰到了一个新的,清秀型的,带着西洋气质的高贵美女,像《茶花女》里的玛格丽特小姐,她那发型不知是假发还是真的,反正超西洋。一起共舞,感觉蛮好的嘢,可曲终人散之后,却不知道伊人去了哪里?……跳舞的际遇,就是这样子的,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了,没有经历过的人是不知道个中滋味的。

  文哥是舞厅里的一个神话!所有穿白衬衫,打着蝴蝶结,头发梳理成大背头的帅哥都会被当成他。人们在议论,“今晚又碰到文哥了!”

  二,小红姑娘

  小红姑娘是文哥同届的同学,理科班的。一次晚自习的时候,文哥跑到小红班上去看书,看见对方很漂亮,于是上前搭讪,然后就认识了。彼此感觉应该还好吧,这女孩显然是很愿意嫁给文哥的。除了知道小红漂亮之外,其实对她没有太多了解,高中毕业之后,分隔两地,这样子,显然不太现实了;再加上文哥真正喜欢的是彩虹美女,也不想这么早结婚。于是,他就作了一回恶人,拒绝了小红。

  文哥知道任何的心慈手软,拖泥带水,都可能会更加地伤害到小红。于是,他态度鲜明地回绝了小红,没给她留下任何的念想。后来,听到了小红结了婚的消息,她应该是在另一个市的乡下中校做了老师。

  
  三, 忍痛放弃彩虹美女

  文哥终于做了他最想做的那件事:去找彩虹美女!他的胆子贼大,直接就跑到女方家去邀她出来看电影。很巧了,彩虹美女一人在家,她挺大方的就答应了。得感谢彩虹美女,因为这是文哥生平第一次请女孩子看电影。他特意买了些瓜子之类的零食,记得那场放映的是一部超级烂片,叫做《百变神偷》。看电影的经过是乏善可陈,文哥就这么一路的傻笑,偶尔给女孩子讲解两句剧情。然后,散场的时候,灯比较亮,怕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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