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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命毒师:一等巫蛊悍妃-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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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她倒是歇了抢劫的念头。

    像这等实力雄厚的商楼,必然有巫师坐镇,她现在的实力,想抢劫?等于拿把水果刀去冲白宫。

 琳琅商街(4)

    巫师,是强大的修行者,他们有腾云驾雾之术,排山倒海之力。∑m#?因为修的是巫力,又称为巫修。

    巫师等级最低级的是小巫,然后是大巫,大巫之后是巫士,巫士之后还有更多强大等级的巫师。

    巫师修练不容易,需要借助各种药物来辅助修行,而普通人想修成巫师,也需要大量的药材激发潜力。

    因此,这条专门接受幻夜森林特产的琳琅商街,成为整个遗忘之地最繁华的地方。

    赫连沐筝把需要的原料单子给了伙计,伙计计算了下,一共要了赫连沐筝一万多的银子。

    金枝摸着刚刚还鼓鼓的钱包一下就瘪了,大是心疼。忠诚的她不由为赫连沐筝担忧:“小姐,这些钱花完了,下次拿什么去当?”

    这个问题,赫连沐筝也很着急。但是,她现今还有更着急的事要做。

    “好臭!”玉叶突然捂着鼻子,左右张望。

    赫连沐筝鼻间也闻到一股难以忍受的臭气,这种臭味,她以前闻过。

    是臭鼹兽死亡之后散发出来的奇臭。

    说起臭鼹兽,是种非常有意思的猛兽,它是幻夜森林最为常见、数量最多的兽类。它的血液带着淡淡的清香,是制作巫药最温和最容易吸收的原料。

    巫药的用途十分广泛,不管是辅助巫修修练,还是普通治病炼体,都是常备的东西。

    臭鼹兽的血液因为清香,又温和无毒,百无禁忌,最受巫药师的欢迎,但臭鼹兽一死,反而臭不可闻。

    大堂的掌柜显然也闻到这股臭味,怒斥拖臭鼹兽出来的伙计:“是哪个不长眼的把它弄死了?”

    原料越新鲜炼出的巫药越好,巫药师需要臭鼹兽的血液,都是现取现买,各个商楼都会豢养臭鼹兽。但为了预防臭味,取血的伙计不会取尽血液,留臭鼹兽一口气才清理出去。

    旁边的伙计连忙出来向掌柜解释说:“是新来的伙计,失了分寸,取血取多了,这臭鼹兽就死了。”

    掌柜捂着鼻子挥手说:“赶紧去!把它弄出去!再弄香料过来,把这臭味熏下去。”幸好豢养臭鼹兽的出口在大堂的侧边,又是通风的地方,若不然臭味飘进大堂,就影响生意了。

    赫连沐筝看着伙计将硕大的臭鼹兽抬出去,空气中留下挥之不去的臭味,心念一动。如果她没记错的话,现在还没有保存新鲜血液的技术。

    血液放置的时间长了,会凝固。为了保持血液的新鲜,除了适合的温度还要添加抗凝剂,以及细胞新陈代谢所需要的营养素,医院里的血库就是这样保存的。这两样东西对她来说,并不难做出。

    “掌柜的。”赫连沐筝走了过去,却说起另一件事:“我要是没说错的话,臭鼹兽的兽皮十分坚韧,制成皮甲最适合不过。臭鼹兽的数量众多,捕获容易,为什么不用它的兽皮做成皮甲售卖呢?”

    掌柜回过头,看到站在面前粉雕玉琢的小女孩,笑道:“小姑娘,这事谁都知道,问题是臭鼹兽死亡后实在太臭了,用它做皮甲,谁敢穿?谁愿意身上臭气冲天,走到哪臭到哪?”

 琳琅商街(5)

    “要是,我有袪除它臭气的法子,不知掌柜的怎么算这笔交易?”赫连沐筝笑道。。m!

    “你有?”掌柜半信半疑,面前女孩年约十岁,会有巫药师都无法掌握的配方?怎么想都难以相信。

    赫连沐筝只说道:“要是有,掌柜的打算跟我怎么交易?”

    掌柜这才认真地打量面前的女孩,那幼稚的脸庞,有着不属于这个年纪应有的严肃。掌柜的姑且说之:“要是有,我们商楼自然会出令姑娘满意的高价。”

    赫连沐筝迅速地在心头计算最佳的收益,黑溜溜的眼珠子一转,说:“我也不要多的,只要一百万就行了,就当我跟你们商楼做个交情,如何?”

    一百万,这个价钱是有点高。但要是这个配方属实,且独家掌握,制成皮甲,除了卖给各个帮派,还可以卖给个各**队,一两个年头不难赚回来。掌柜捋着他白花花的小胡子,笑说:“要是姑娘有此配方,仅售本商楼独一家,一百万不算贵。但要另售其他商楼,这个价钱就贵了。”

    “自然是独家销售。”赫连沐筝细想了下,又说:“价钱的事情好说。这样吧,我先把配方给你,你们商楼试过可行,再谈价钱也不迟。”

    掌柜自然一口应允,先给货,后给钱,不答应才是傻子。

    不过,谁是傻子,还真不好说。

    臭鼹兽的配方,赫连沐筝只是用来试水。她想要的大头还在后面,有这个配方做人情,后面谈的生意,她才好狮子大开口。

    她又不是雷锋,舍己为人对她来说是个传说。

    臭鼹兽的配方是她这一年里捣弄出来的,利用现代理论加上异世知识,往往有很多常人想不到的问题她都能迎刃而开。

    她没有兴趣自个去弄这臭皮,臭熏熏的,一张皮单卖也赚不了多少,根本不够开支。

    因此,这个配方对她来说,压根没什么用处。

    她真正想卖的是血液抗凝剂和营养素,这些东西别人就是买来研究也无法山寨,成本低,高价卖,一本万利。有了这些东西,往后商楼只需储藏血液,不用再豢养猛兽。尤其是珍稀猛兽的血液非常难得,猛兽一死,血液就会凝固,只能白白浪费。因此,她的生意大有市场。

    赫连沐筝很爽快地把配方写了下来,用红果米碾成粉,泡水发酵七天,用发酵出来奇酸无比的酵水浸泡臭鼹兽兽皮,再用高浓度的酒水清洗,最后用文火烘干。重复三次,这样制造出来的兽皮不止没有半点臭味,还柔软无比,穿在身上,十分贴身,又轻便得很。

    掌柜见赫连沐筝如此爽快,心中大喜,对赫连沐筝的好印象顿时大增。“等本商楼试出此方可行,往后但凡小姑娘到我们商楼,不管哪处分店,一率给姑娘折扣。”

    “那我就先谢过掌柜了!到时要记得给我便宜几成喔。”赫连沐筝笑道。

    随着她的实验进展,往后她将需要大量的高级材料,哪怕便宜一成,都能为她节省大笔的钱。

 琳琅商街(6)

    更别提她打算高价卖的东西,她打算十两成本的东西至少卖十万……

    人情神马的,是很好使的了。。?

    旁边,金枝玉叶见自家小姐随便写出一张纸,便能赚个一百万,已经是非常的激动。

    虽然还未拿到钱,可一百万的银子,足够镇国公府一年的开支了。

    两个小婢女看向赫连沐筝的目光,更加的崇拜与忠诚。

    从秦记商楼出来,赫连沐筝在金枝的指引下,向琳琅商街最出名的巫临书馆行去。

    琳琅商街街宽近十丈,长前不见头,后不见尾,据说从街头走到街尾,一路不停歇,需要两个时辰时间。

    琳琅满目的商铺,除了出售幻夜森林特产的大商铺,还有各种商铺,譬如珠宝铺、当铺、书馆……

    有人的地方,免不了吃——

    福满楼,是琳琅商街甚至整个国都有名气大酒楼。它汇聚遗忘之地所有风味菜肴,建筑独特优雅,是许多皇亲显贵高官常顾之地。

    福满楼三楼临街的一间贵宾房里,坐着四位气质各异的翩翩佳公子。

    玉树临风的明德公公子楚瑾然临窗而坐,抿了一口小酒后,凤眸懒洋洋地从窗外往下望去。

    “咦?”

    楚瑾然无意间看见人群中的赫连沐筝,凤眸精光一闪,聚目望去——果真是她。

    “你们瞧!镇国公府的小魔女!”

    桌上另三位俊俏公子,分别是——

    风流倜傥的康宁郡王长子仲孙东宁;英姿飒爽的平定王世子齐鼎轩;雍容华贵的景王世子云天磊。

    云天磊一听,双眸骤地一敛,顺着楚瑾然所指的方向望去。冷冷说道:“这小魔女一出,国都又不得安宁,就不知这次轮到谁倒霉。”

    仲孙东宁手中白扇刷地一声展开,笑说:“倒霉的,自然是我们中的一个?”

    “此话怎讲?”一直不太说话的冷面世子齐鼎轩也不由停下筷子,问道。

    “你们没听说吗?”仲孙东宁扇了几下,斟满面前酒杯,“宫里传来消息,中宫皇后要为她指婚,而指婚的对象,正是从我们中挑选一人。”

    大楚国男女订亲早,从娃娃时其父母就要为之订亲,赫连沐筝已经满十周岁,早就到了订亲的年龄。

    仲孙东宁话一出,在座的另三位男子顿时脸色大变。

    他们四位文武双全,又长相俊美,家世显赫,不知引起国都多少女子的倾心爱慕。

    最要紧的,他们四位还未订亲!

    楚瑾然想到皇后要将赫连沐筝指婚给他们,心头涌起浓浓的厌恶感,以及无力感。

    赫连沐筝恶名远扬,五岁打死身边侍候的丫环,七岁逼得庶姐跳塘,八岁入宫时竟然剃了一位公主的头,九岁更是逼得其继母镇国公夫人从镇国公府一路哭回娘家。

    说起赫连沐筝这四个字,不管是皇亲国戚,还是公卿王侯之家,无不摇头露出厌弃之色,那绝对是猪狗都嫌的一位大小姐。

    可是,赫连沐筝的生母——前镇国公夫人是当今皇后娘娘的亲姐姐。

    她的父亲镇国公赫连元亮又是手握重兵,为大楚国立下汗马功劳,如今还在边关驱逐外敌的镇国英雄。

 翩翩四公子(1)

    还有她同父同母的大哥赫连沐融,是遗忘之地千年难得一出的巫修天才,七岁修成小巫,十二岁修成大巫,更是在十四岁的时候,被神秘的高级巫师收为高徒,他日成就可想而知,必定是遗忘之地一等一的巫修大师。〔。?!

    因此,哪怕那年赫连沐筝把庶妃所出的公主剃光头发,后宫之中也无一人敢怒斥之行为,甚至连当今皇帝,也只是不痛不痒地训话几句。

    当今皇后与赫连沐筝生母感情深厚,自打赫连沐筝生母去逝后,怜其年幼,把赫连沐筝当成自个亲生般疼爱,要不是后宫人事变幻无常,早把她接到宫里养在膝下。

    在这样环境成长的赫连沐筝,自小就跋扈惯了。又在其继母刻意养坏养歪的情况下,脾气更跟个魔头似的。

    国都之中,显贵的人家都不让其女儿与赫连沐筝交往,免得小魔女一个不高兴弄死了女儿还没处申冤。更别提说娶赫连沐筝进来做儿媳,哪怕赫连沐筝拥有再厚的背景,也没人敢拿一家子的性命来博这富贵。

    毕竟,再大的富贵也要有命来享受。

    兴许因为知道外甥女名声不佳,皇后深恐姐姐留下的唯一女儿嫁不出去,早早为赫连沐筝筹划终生大事。

    年纪相仿,家世显赫的子弟中,面前这四位,是佼佼之选。

    得知皇后要在四人中选一位做赫连沐筝未来的夫婿,四大公子脸色大变之时,不由齐向窗外看去,盯着赫连沐筝的目光充满了阴森,仿佛淬了毒般。

    有杀气!

    赫连沐筝站在巫临书馆门前,浑身一僵。

    敏锐的第六感,是身为一名巫者必须的条件。前世追寻二十年的巫道,常年与灵异的巫纹打交道,到此处后又有一番奇遇,虽然她如今还不是巫师,但她超强的第六感以及灵魂感应,并不输于一般巫师。

    赫连沐筝骤地抬起头,眼睛微眯,准确地望向福满楼的三楼。

    福满楼三楼临窗的贵宾房足有十个,街上人流甚多,气息混杂,影响了判断,赫连沐筝一时间没有分辨出对她散发杀气的人具体来自哪个房间。

    每个房间都有人,每个房间的人都在看街上的热闹。

    “小姐,这儿便是巫临书馆,不管小姐是要凡尘的书籍,还是想修成巫师的书籍,都能寻到。”

    金枝与玉叶没有发现赫连沐筝的异常,兴高采烈地指着巫临书馆的招牌说道。

    “既然到了,就进去吧。”赫连沐筝没有寻到对她充满杀机的人,也不想打草惊蛇,目光故作随意地从四周掠过,眼睛睁大,似是对附近景物充满了好奇。

    福满楼上,四位公子见赫连沐筝突然向他们望来,不由一怔,互相对视着。

    仲孙东宁疑惑地问:“她发现我们了?”

    楚瑾然想了想,摇头:“听闻这小魔女最喜欢福满楼的茶点,想是无意中看来的。”

    “就是,那小魔女除了欺负人,打骂人,哪会有这么敏锐的直觉,定是我们多想了。”云天磊坐正身体,给旁边的齐鼎轩世子斟满酒水,又给另两位斟满。

 翩翩四公子(2)

    齐鼎轩也收回目光,要想有拥有这么敏锐的直觉,除非是巫修。(m。。那赫连沐筝怎么可能是巫修?巫师又岂是这般好修的?

    仲孙东宁摇着扇子,突然问起:“鼎轩兄最近可有突破?”

    齐鼎轩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苦笑说:“成为巫师,哪是这么简单的事。不过父王为我寻了一种巫纹,据说画在身上修练,可以更快地感应这天地灵气,兴许能突破凡人之躯,进入巫之一道。”

    楚瑾然无不钦羡说道:“鼎轩兄的天份是我们四人中最高的,又有平定王爷四处收聚秘药奇物,修成巫师,脱去凡胎,是指日可待之事。”

    云天磊举起酒杯,说道:“如此,我们三人先敬鼎轩兄一杯!”

    仲孙东宁和楚瑾然连忙举起酒杯,“正是!他日鼎轩兄修成巫师,可不要忘了今日兄弟之情。”

    齐鼎轩微微一笑,“你们何必妄自菲薄,我们四人的天分都在伯仲之间,他日谁先修成巫师还不晓得呢。”

    他举起酒杯,平常冷漠的脸上难得含着一丝笑意:“干了这一杯酒,他日不管谁先修成巫师,都不要忘了兄弟之情!”

    四位气质各异,风度潇洒的佳公子一干而尽,豪迈之极,将他们俊美的脸庞衬托得更加神姿仙态。

    且说赫连沐筝在巫临书馆里寻了几本巫修入门的书籍,翻了翻,大都是不知所云,似是而非,毫无贯通之意。显然,这些书都是凡人伪著,赚些书钱罢了。

    见此,赫连沐筝弃了巫修入门的书,反而寻了几本关于巫师传说戏说的杂书,竟然还找到有关于巫纹描写的书。

    结了钱,从巫临书馆出来,赫连沐筝无意间走到福满楼前。

    这时,赫连沐筝又感觉到楼上有人注视着她,她抬起头,正与楚瑾然的目光对个正着。

    赫连沐筝心中一动,带着婢女向福满楼三楼走去。

    楚瑾然见此,吃了一惊,“不好,小魔女认出我了,正从楼上走来!”

    云天磊大笑道:“哈哈!她不会是相中你了吧?”

    楚瑾然苦着脸,“天磊兄就别取笑我了,一年前我与她在皇宫见过。我们还是赶紧走吧,要不然她相中我们中的哪一个,去皇后面前求了做夫婿,到时看你们笑不笑得出来。”

    齐鼎轩紧皱着眉头,两道剑眉拧成绳子般,“还是赶紧想个法子,应付了这小魔女。”

    “我有个法子。”仲孙东宁收了白扇子,低声说:“皇后是必定要在我们之中选一个做小魔女的未来夫婿,解铃还需系铃人,唯一能解决这个棘手问题的办法,只有从这个小魔女身上下手。”

    ……

    赫连沐筝冲上三楼,不顾店小二的阻挡,向四公子所在的贵宾房闯去。

    她倒要看看,方才对她露出杀意的,是不是他们。

    对于危险,她一向是不等对方出手,就将其扼杀在摇篮之中。

    如果真是他们要杀她,她就先下手为强,杀了他们!

    谁敢对她起不歹之心,她就先灭了谁!哪怕杀错,也不放过!

 翩翩四公子(3)

    砰——

    赫连沐筝一脚将房门踹开,走进贵宾房。。?!

    房内,当赫连沐筝走到四公子面前,不由一愣。

    对酒当歌笑谈人生,意气风发少年郎。

    用面如冠玉、貌赛潘安来形容他们的俊美并不为过。

    气质之极,莫如叹: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为人也,岩岩孤松之独立;其醉也,傀俄若玉山之将崩。

    相貌、风度如斯,令赫连沐筝不由衷心赞叹。

    然而——

    那执白扇,相貌风流之极的仲孙东宁公子端酒杯的手,一抽一抽、一抖一抖地抽筋,酒水直抖了衣前满是酒渍。赫连沐筝还清楚地瞧见仲孙东宁桌下的双腿不时抽搐,引得拿扇的白玉手指也震颤不已。

    而仲孙东宁旁边坐着的云天磊,一身富贵华丽的锦服,气质与长相俱是高贵之极。偏生那一双眼睛,令人过目难忘——那白眼翻得,几乎看不到黑眼珠,宛如清蒸鲈鱼熟了后的鱼眼,只见雪白雪白的。

    赫连沐筝定定地看了云天磊许久,那白眼仍是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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