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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艺术人生:天唱-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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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丢不掉、也永远不会丢掉的。
其实其他民族,比如朝鲜族、新疆维吾尔族的歌也都明显用颤音,只是不像我们的那样慢而密集。他们有时用得非常独特,想模仿都模仿不了。他们的歌手唱汉语歌也可以唱得非常棒,但同样能听出明显的“朝鲜味”、“维族味”,特别是后者,往往特别强烈。
“蒙古味”虽不足以说明我的艺术个性,却是我个性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且是最核心、最坚硬的一部分。有的蒙古族歌手到北京来打天下的时间比我短得多,但在他(她)们的歌声里已经听不出什么“蒙古味”了。也许在他(她)们看来,“蒙古味”是一种土气、落后的东西,只有尽快克服掉,才能跟上城市时代的步伐和节奏。假如真是这样,那我将自甘落后和土气。我珍惜我的“蒙古味”。
但是另一方面,如果是蒙古人听我唱蒙古歌,他们会认为我唱的根本就不是传统的蒙古歌。当然他们没有说我有“汉族味”,更没有指斥我“反传统”;他们只是用眼神来表达他们内心的某种疑惑,然后很快放下,以便更加热情地接纳我这个草原的儿子。
他们感到疑惑是对的。因为那位评论家的话还没有完。下面的一句是:“但他不是那种背着马头琴在草原上走来走去的民间艺人。”
实际上我是把马头琴放在了心里。另一位评论家正是这样感受的。他说:不管腾格尔唱的是什么,也不管他怎么唱,我们都能从他的歌声里听到一把马头琴。
两位评论家都是我的知音。他们都既肯定了那种我从草原大地继承下来的东西,又充分注意到了我和传统蒙古歌手的区别。说得夸张一点:我既忠实于自己的天性和本色,又综合了足够多的其他元素,从而锻炼出一种独特的个人风格。这种风格既承续了,同时又改变了、发展了蒙古民族的歌唱传统。
我不能说我从一开始就非常自觉地追求这种个人风格,就像我不能确定我现在的风格就不会再有变化。风格的形成本身就是变化的结果,并且从不自觉到自觉有一个过程,其中有许多不经意的、偶然的因素。但我确实可以说,我是融合得比较好的:民歌的元素、美声的元素、摇滚的元素,还有地方戏曲的元素,例如山西梆子对鼻音的运用,所有这些都和我的“蒙古味”交融在一起,形成了我的风格特色。只要我一开口,人们准知道:没错,这就是腾格尔!
这么说似乎挺不谦虚,那就让我不谦虚到底。又一位评论家说:腾格乐是流行乐界的学院派。他也是我的知音。
我不会轻易指责那些在北京打天下的朋友,但我有理由对故乡的同胞歌手表达我的担忧。内蒙现在有不少流行乐队,说起来主要唱蒙古歌,但恕我直言,其中大多数已说不上有什么蒙古民族音乐的特色。如果说有什么风格的话,那就是眼下正在外蒙古流行的风格。
眼下外蒙古的流行乐有一些非常棒的歌手和乐手,但和蒙古的民族传统没有太大的关系。他们过去受前苏联的影响很深;苏东剧变后,文化上似乎又有点找不到北。对此我不好多说什么,他们怎样发展,有他们的自由,也会有他们的道理。但我认为,我们内蒙的流行乐没必要跟在他们后面跑。照我看,至少是就民歌而言,内蒙的比外蒙的好听;蒙古民族文化最古老、最经典的东西,内蒙保存得也比外蒙好,那么,为什么不立足自己发展,非要跟在人家后面跑呢?
回到故乡,看到我们的蒙古族歌手天天在唱外蒙古的歌,服饰、发型,包括唱腔,几乎和外蒙古的一模一样,我心里真的就很烦,很生气。一次喝酒时,我甚至说过一句可能同样不通的话,我说,照你们这样弄下去,内蒙古的文化就要被丢掉,内蒙古的流行乐就要成外蒙古的殖民地了!
所以啊,我一直准备在北京办一个蒙古酒吧,全北京最大的蒙古酒吧。我会在酒吧最显眼的地方挂上一条横幅:发扬内蒙古文化!其中也包括抵制外蒙古文化的意思;我会规定,在我的酒吧里只许唱内蒙古的歌;我会请一些好的歌手来主持定期举行的内蒙古音乐讲座,如果有可能,每年还要举办一次内蒙古民歌大赛,把说唱《江格尔传》这样的古老形式也都包括进来……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前这种古老的形式还在流传;东蒙人,特别是东北的蒙古人,过去听它就跟汉族人听《三国演义》似的,可惜现在已经没有了…… 一句话,我会让我的酒吧成为弘扬内蒙古音乐、内蒙古文化,进行传统教育的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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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二:“我是一个中国的歌手”(1)
对外蒙古,说实话到了那儿,我的心情挺复杂。民族和文化传统的认同感,与分属不同国家、不同当代文化的差异感彼此矛盾冲突。如果一定要概括的话,可以说是又骄傲又难过。
就普遍的物质生活水平而言,他们和我们没法比。整个国家到现在还没有一条高速公路,吃的、住的都很差。可是那里的人大都活得特精神,差不多人人脸上都能看到一种自信,这一点特别难得。90年我在乌兰巴托获奖,为我颁奖的那位领导非常年轻,也就三十来岁吧,一米八几的个子,穿得倍儿严肃,说话声音小小的,那叫有教养。这时你就会感到欣慰,感到这个国家有希望。
还有他们的妇女,活得特潇洒。有一次三八国际妇女节,我正好在乌兰巴托。那节她们真是敢过啊,简直是往死里过,往死里高兴,到晚上满大街都是女酒鬼,男的都不敢出来。我喜欢这种放得开,那是我们蒙古人的本色,让人感到坦荡,一点压力都没有。当然也可能是平时压力太大。要知道那边男人少,金贵,干活的差不多都是妇女。你到粮站看看,一麻袋一百多斤,全是妇女在背;旁边站着两个男领导,只负责指挥。至于一般的男人就更轻松了,据说他们中特有“福气”的通常只负责两件事:喝酒和打老婆。
和内蒙人比起来,外蒙人更没有时间观念。这方面你完全不能和他们计较,要计较就得一遍遍被活活气死。比如他跟你约定明早八点出发,好,第二天七点半你就在等,等到十点他来了,笑嘻嘻没事人似的,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本来道声歉是最起码的,可他就没有。想想也是:如果他道歉了,说明他还有时间概念;既然压根儿就没有,那还道什么歉?
有次他们的电影代表团来中国访问,中午到我家里做客。开喝前一个个都声明下午还有事,有的要去电影局,有的要会见什么人,意思就是让我不要劝酒。可真喝起来哪还要我劝啊,那叫争先恐后。那天一直喝到后半夜,谁也没再提过有什么事,它们和时间一起,在酒杯中消失得干干净净。
既不为时间,也不为事情所累:一种充满醉意和原始艺术家风度的、感受不到压力的生活。有时你根本分不清,他们究竟是活在现代,还是活在游牧的古代?在通常情况下我会对这种生命状态感到亲切,然而在那边的时候,它更多给我带来的却是气恼。
一次他们明明答应好第二天一早为我办理机票,结果第二天我在宾馆里寸步不敢离,一直等到晚上,最后等到的却是几个醉鬼。“票?你,你的票……你的票……”然后就是七嘴八舌地诉苦:找了谁谁谁,怎么怎么难。我不得不打断他们,我说你们就不能先给我一个电话吗?但他们似乎都听不太懂,大眼瞪小眼地互相瞅着,弄得我一点脾气都没有。
后来我又去过印度和哈萨克斯坦,发现那里人们的时间观念也和外蒙差不多,这才找到了某种心理平衡。今后至少是在时间问题上,我大概再不会和我的外蒙古同胞沤气了。
外蒙古最让我依恋的还是那里的大自然。席慕容曾经说过,他差不多已经走遍了世界,也许再过一百年,这地球上唯一干净的地方就是蒙古了。这是完全可能的。外蒙地广人稀,有三分之二至今还是名符其实的“处女地”。94年随谢飞导演去那边拍《黑骏马》,到了外景地一看,哇噻,本身就跟电影似的!大片的原始森林和沙地;绿色的漫坡上点缀着小木屋;门前有条河,河水清澈见底,就这么曲曲弯弯地流过去,完全是梦境般的感觉。当时我就说,这绝对是全世界最美的地方!谢导则表示担心,说人家看了电影肯定会怀疑:这哪是蒙古?明明是瑞士嘛。
想想也是,一说到蒙古,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大草原。其实“蒙古”是个非常丰富的概念,也包括内蒙和外蒙的差异。对我的身份确认来说,它们都是必要的;不过在它们之上,还有一个更大也更重要的概念,那就是“中国”。
前两年在外蒙演出,邀请方希望我能多唱一些外蒙的歌,乐队中也有人征询我的意见,问能不能全场都用蒙语演唱,有人甚至提议干脆来一个外蒙歌专场。我理解这些来自不同方面的心意,但还是统统拒绝了。对邀请方我婉转地说,我唱什么歌,到时你们就知道了;对自己人我就更坦率些,我说我们的选择余地大得很,干嘛挤兑自己,净唱蒙语的呀?唱几首外蒙歌表示友好没问题,再多就没必要了。我说别忘了我是代表中国来的。
到演出时,我当然绝大多数用的是汉语。后来开新闻发布会,有记者对此表示不太理解。在他看来,我首先是一个蒙古族歌手。我想这正是分歧所在,就解释说,我确实是一个蒙古族歌手,也无比热爱自己的民族;但在国外,我首先是一个中国歌手,所以主要用汉语演唱。不仅在这里,在美国,在欧洲,都是这样。
我这么说,没有任何作秀的意思,也不是出于什么必要的谨慎;就是在国内,我也从来没有过于看重自己的民族身份:既没有以此来限制自己,也没有试图把这当成一种获利的工具。这和我对本民族和本民族文化的热爱一点也不矛盾。曾有人问我有什么可骄傲的?我的回答是:全国五十六个民族,每一个民族都把我当成自己的歌手,我总是能很快地和他们融为一体,这就是我的最大骄傲,最大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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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二:“我是一个中国的歌手”(2)
当然,这也是我踏踏实实地说“我是一个中国歌手”的最大根据。
我不在乎有人会因此攻击我,认为我“已经完全汉化”了。这样的流言蜚语还少吗?一篇文章说我“十岁以后就过上了汉化的生活”;更有甚者,说我的父亲“早早就汉化了”。我甚至懒得去理会:爱谁谁,爱怎么猜测就怎么猜测吧。
这里有一份自信(艺术家的自信),一份超脱(艺术本身带来的超脱),但也有一份“过来人”的淡漠。曾几何时,我也为自己的少数民族“身份”苦恼过。立足这样的“身份”苦恼,你会觉得这个国家在更大程度上是一个汉人的国家。它同时也构成了一种压力,就是如何尽快地融入汉人或汉文化的“圈子”。为此我确实付出了一些额外的代价,包括前面说到的自尊心,也包括喝酒。有时实际上已经喝不动了,但为了装“英雄”,为了确认自己是“圈子”里的一员,就还硬着头皮往死里喝。为此也没少花冤枉酒钱:明明经济上已经捉襟见肘了,还要充胖子,有没有自己的事儿都争着付。
那时只要一静下来,就能非常具体地感到压力的重量:生活的、事业的,但最不能忍受的还是孤独。那种举目无亲的滋味令人虚弱。这时就免不了感叹:真难啊,太难了!要不是后来出了名,我也许会一直这样难下去。谁知道呢?
在这种“难”中显然有某种成见在作祟;不过,作为“过来人”我要补充两点。第一,所谓“成见”不仅是一种压抑因素,同时也是一种激发你的动力;第二,这种成见不能被简单地贴上“民族”的标签,动态地看,倒不如说更多地是一种个人境遇。
我刚到民族歌舞团时住的是集体宿舍。我住外屋,里屋是一唱歌的维族人。先进山门为大啊,对我那叫个横!来后第二天我在门口练三弦,不到五分钟他就出来了:“干嘛呢?你!”“我也是这个团的。”“那我怎么不知道啊?”“这不是新来的嘛。”“新来的?以后不要弹三弦了。”“怎么不能弹?”“叫你别弹就别弹!没见我在睡觉吗?”
这人觉多,有事没事总睡。可我一个新手,要想站住脚,不练行吗?于是隔了一天又练,于是不到五分钟他又出来了:“你这人怎么回事?叫你别练还练!”“我……”“我什么我!好好呆着,我录音呢!”
当时我那个气恼:都是少数民族,不关照也就罢了,凭什么一再欺负我?太过份了!可气归气,还得忍着。后来明确我当乐队指挥,他才不敢骂我;再往后我开始小有名气,他就更客气了。我却没忘当初所受的羞辱,终于找了一个机会,排练时把他结结实实骂了一顿。一般大指挥都骂人,而且脏话连篇;我算是小指挥,但骂他也骂得很脏,说来有点公报私仇。
这位哥们儿后来回了新疆。我不知道他是否会看到这段文字;如果什么时候看到了,请接受我诚挚的歉意。说来大家活得都不容易,没什么过不去的事。曾看到一位当代诗人的诗句,说是“我们多年的奋斗,就是为了装得像个人”,真是深得我心。
因此,“我是一个中国歌手”这句话中有的不只是骄傲,还有几分辛酸。确实,作为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地道道的少数民族,从最开始的一句汉话都不会说,到在好手如云的当代歌坛打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是一个遍尝人生百味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比其他人可能付出的要更多一些。真正令我骄傲的是……正如我在开始所说的那样:我能走到今天,真的没有依靠任何人,完全凭的是自己的努力和实力。
一颗平常心,活在音乐里(1)
有朋友说我属于那种厚积薄发、大器晚成的人。我理解这半是赞誉半是期望。作为赞誉,我要说一句“不敢当”;而作为期待,他们有理由不会失望。在我看来厚积薄发很正常,同样正常的是厚发薄取。你作出了七分努力,应该有三分的收获,反过来就成问题了。遗憾的是现在好多人正是这样,薄积大发,薄发厚取,只付出了三分的努力,却取得了七分的成功。
这是否是消费社会才会有的一种现象?不过这种人往往很脆弱,一旦掉下来,就会结结实实地摔在地上。那可就死定了,连重新起来的可能性都没有。
这里还有一个背景问题。有的人出名,主要靠的就是各种各样的背景。没有背景而自己蹦出来的,那就是太有才了。
我喜欢那种依靠自身才华而不是背景的人。菲利·考斯特就特别有才。这个歌手原来是乐队打鼓的,左撇子,别人小鼓放在左边,他放在右边,反着打,相当厉害。现在他作为歌手可以说是誉满全球了,但英国国内的演唱会,他有时还会去充当鼓手。这人的钢琴也弹得好,也是才华横溢。
我不知道国外乐坛是否也那么讲究“公(攻)关”?但我知道在我们这个圈子里,那些特别有才华、也知道自己有才华的人,往往脑子里会缺根筋,那就是不懂如何巴结,不懂如何给自己创造机会。其实有时也未必是不懂,而是不愿意,不屑于。
另一拨人,才华一般般,但有了点知名度后,“公(攻)关”工作做得特别好,于是名气也按照“马太效应”不断增殖。这种“名”、“实”不符的现象相当普遍。谁都知道能上中央一套的晚会,包括春节晚会的歌和歌手,并不能代表当代流行乐坛的一流水平,但谁都没有办法。如果不能正确对待,就很容易造成心理失衡。
我没有菲利·考林斯那么大的才,又活得比较主观,容易满足,所以越到后来心境越是平和。我从不追求大红大紫,也就不容易大起大落,估计就是摔下去也不会摔死。为什么?还有四分在下面托着呢,没事。
我现在各方面的情况应该说都挺好。相对于大多数前辈歌手,我有理由为我恰好赶上了这个时代感到庆幸。虽然不尽人意的地方还很多,但至少是在我的历史视野里,近代以来还没有哪一个时期能像今天这样,一方面对艺术家的劳动给予了足够的尊重,另一方面为他们施展自己的才华提供了足够多的机会和足够大的自由空间。我要毫不牵强地对这个时代说一声“谢谢”。
我当然也要对国家民委和中央民族歌舞团的领导,尤其是现任的领导致以深挚的谢忱。他们对我的关怀和美意并没有让我感到受宠若惊,但确实让我时时体会到一种受呵护的温暖。我来自草原,不会虚伪的客套,而违心的奉承只会让我脸红;我只知道当一个人记不住他的生日而他的领导却记住了,当一个人的婚礼不仅是两个人的盛事,同时也成了一个大家庭的盛事,当一个人奉行“不争”的原则谨慎处世,却总能被及时地解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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