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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人的另一种思路-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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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龙虾壳较厚,肉质虽细嫩,可是每只就那么一点点塞牙缝的实质性内容。一脸盆龙虾端上来,一脸盆虾壳端下去,酒足饭饱后好象脸盆里并没有少什么。所以,与其说是吃它的肉,不如说是因烹调它的作料使它的肉汁越吮越有味道。我是一贯不吃麻辣的,但此辣非干辣,此麻非干麻,辣得很温柔,麻得让人有陶醉之感。主人介绍,这种作料名曰“十三香”,其实不止“十三”,要数十种野生中草药来配制,原料只产于盱眙。我还不知道,我老家盱眙产野生中药材达八百多种。至于配制作料的方法,是很“复杂”的,是别的地方“学不来”“做不出”的。
在国内我到过很多地方,品尝过很多风味菜肴和小吃,如果要问厨师烹调方法,都会说是“秘而不宣”的“祖传秘方”。当初我有点反感,觉得这是中国人爱故弄玄虚的毛病,后来我才体会到这正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饮食业的商业文化。欧洲所谓的“美食”我也尝过不少,在西欧时,打开电视,还经常看见教观众怎样做菜的节目。西方人和我们不同,喜欢公开炫耀他们的烹调方法,没有“祖传秘方”一说。尤其是法国和意大利,常以饮食大国自居,在电视上看着厨师把很简单的一点原料、作料在锅里拨弄来拨弄去,虽很解馋,也很可笑。现在这种节目已传到国内,像我们在中央二套中所见的那样。但是,如果你照着去做肯定把材料都糟踏掉了。看起来西方人有“公开性”,有“透明度”,然而最后等于没有,不能落实到具体操作上的。可见烹调或说是厨艺,确实有一个因人的“手气”而异的神秘性或不可言说的密诀,和写文章相似,没有文学禀赋的人你怎样教他都教不会的。因而,对主人强调盱眙龙虾烹制方法的神秘性,作料的特异性,离开盱眙本土便失去了独特的风味性等等“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的说法,我都欣然接受了。而且,正因为它的调制方法如此神秘,更增加了盱眙龙虾的口感,使整个吃的过程有一种寻幽探秘的趣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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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行(3)
更让我有兴趣的是:盱眙龙虾和北方的剌剌蛄一样,原是一种害虫,它长有一对和海产龙虾钳子般的螯足,在堤坝田埂上打洞既快且深,常常造成决口,害人匪浅。和麻雀蚯蚓不同,麻雀是益鸟已得到平反,蚯蚓还能起到疏松土壤的作用,这种虫剌蛄只会搞破坏,而且繁殖能力、适应能力极强,不对它们大开吃戒简直没有办法。于是老百姓从上世纪70年代它出现时就开始把它当螃蟹的替代品吃,吃着吃着就吃出了水平,吃出了境界,吃出了特色,吃出了风格,形成了最佳烹调方法。现在我们吃的“盱眙龙虾”,原来是有个反复实践过程的,是经过不断尝试、选择、淘汰、优化的实验过程的。实验室就是各家各户的厨房,实验者就是各家各户的家庭主妇。因而,盱眙龙虾虽然不像徽菜、鲁菜、淮阳菜等等名菜系那样有悠久的历史,却具有深厚的民间性,表现了群众的创造性。而这种原产于民间的家常风味小菜,却受到了盱眙县党政领导的重视,运用行政手段将它提升为振兴盱眙经济的主力军,可见家乡干部们很有现代的商业头脑和市场意识。
陪同我大嚼盱眙龙虾的主人都是盱眙的地方干部,生于斯,长于斯,和我一样同产于盱眙。在餐桌上我听着他们意气风发地大谈如何包装盱眙龙虾,如何宣传盱眙龙虾,如何打开全国市场,如何形成产供销一条龙,如何办“龙虾节”唱招商戏时,听着听着就悟出了我之所以能成为“下海”最成功的中国作家的内在原因。尤其是主人说的这段话可说与我“心有灵犀一点通”,他说:“文化是商品的依托,商品是文化的载体,文化与商品的有机整合形成品牌,有了品牌没有卖不出去的商品,也没有卖不出去的文化。”过去,各种媒体的记者总是问我何以能将宁夏荒凉残破的古堡废墟“卖”出去,变成中国西部最具规模最有知名度的影视城的?中国至少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国土是荒凉的,其他荒凉怎么“卖”不出去呢?这样的问题真叫我难说。我自己也并不觉得我有什么过人的经商本领,一切好象是那么自然。商场如战场,兵法云“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而“心”即头脑的活动过程怎能说得清楚呢?正如佛学说的:“言语道断”,真正的道理不是语言所能表达的。这次回乡听盱眙人聊商经,我才知道,原来,我是盱眙人这点,应该是经商成功的主要内因之一。虫剌蛄是害虫,是“废”,荒凉的古堡废墟也是“废”,两者有相通之处,而它们恰恰都是在盱眙人手中“热卖”出去的。我以为,盱眙人天生就有一个化腐朽为神奇的本领,这本领的要点就是对文化的重视,擅长“有机地整合文化与商品”。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盱眙的水土虽然没有养育我,但盱眙人的基因,盱眙人的遗传密码肯定在我身上起了作用。这点,因我目前生活在西北感触尤深,一对比就可明显地看出,同样的一堆废物,在西北人眼里废物就是废物,再不是其他,可是在盱眙人眼里可能就会变出许多花样,就能变废为宝,产生出高附加值来。
三
因小小的龙虾我竟意外地找到了“根”之所在,找到了履历表上填写的“江苏盱眙”对我成长的影响,这也应算这次回乡的收获吧。吃完了龙虾到旅店休息,当晚却下起了滂沱大雨,陪同我的家乡干部懊恼地说真不巧,明天到我祖坟去的路会很难走。长江流域不像西北地区,那里下完雨后土壤很快就干,所以西北人即使生活在农村一般都不备胶鞋,而盱眙这地方下点雨,土地就变得泥泞不堪。我也觉得很遗憾,但好在我走惯了难走的路,何况这次是为表孝心而来,再难的路也得走了。然而,当第二天一大早家乡政府派来陪我的朋友准备了塑料鞋套等等接我时,天空却格外晴朗,马路如水洗般洁净,田野中的阡陌湿润而滞涩,不但很好走,走在上面心情也格外舒畅。说到这里,我就必须要谈点和盱眙龙虾一样奇妙的事了。
回乡路过南京的时候,我和我妹夫、宁夏美术家协会主席张少山又到湖北路狮子桥“梅溪山庄”原址去怀旧。“旧”早已无可“怀”了,1985年与李国文、邓友梅一起去时那里已经成了电机厂,现在又在大兴土木建造一座宾馆,名字很怪,叫“微分”,像几何学的术语。儿时在下面玩耍的梧桐树,在高大的“微分”包围中显得小了许多,连记忆都萎缩了,过去的时光已全然找不到依托。梧桐树旁边是“微分”的附属建筑,里面正在装修,我俩进去一看,是一处“足部反射治疗室”,就是俗称的“洗脚屋”,也没有正式开业。反正闲来无事,我们说就洗个脚歇一歇吧。经理是位盲人,向我们道歉,请我们等开业时再来。少山跟他说,这位先生就是出生在这个院子里的,我们又来自外地,能不能让我们在你这里坐一坐。盲经理一听很高兴,马上叫人给我们倒茶端洗脚水,安排服务员做“足部反射治疗”。他在一旁陪着说话,说我们是他的第一批客人,而我又恰恰在这里出生,开张就吉利,他将来的生意一定会很好云云。待我到盱眙后,与盱眙人聊天时,才得知故乡盱眙有个旧风俗:外出的家人回到家乡,进家门的第一件事就是洗脚。
故乡行(4)
虽不能说冥冥之中有天意,但不能不说是个有意思的巧合吧。
另一件事也很有意思。去我祖坟的路上,盱眙朋友让我和我妹夫顺路到盱眙的名胜、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明祖陵看看。朱元璋当皇帝后,将他父亲的陵墓建造在安徽凤阳原址,他自己的陵墓在南京,是为明孝陵。明祖陵是朱元璋高祖朱百六、曾祖朱四九、祖父朱初一的衣冠冢,据说是他当了明太祖后找了十六年才找到他真正的“根”在盱眙的。于是,从明洪武十八年开始修祖陵,到明永乐十一年基本竣工,再持续改建、扩建、翻建,到万历二十六年方告完成,前后历时二百一十三年之久,可见其工程浩大,原貌一定宏伟壮观。尽管后来明朝皇帝的陵墓很多,北京就有十三座,但我们盱眙的明祖陵总是排行老大,号称“明代第一陵”,其他明代陵墓不论规模多么宏大,都是它的子子孙孙了。
从朱元璋祖宗三代的名字来看,他就出身于没有文化的农家,所以当乞丐也好当和尚也罢,都没有什么失落感,永远不会情绪低落,反正“失去的只是镣铐”,再折腾也不会有什么损失的,所以才能总是顽强奋斗且能冷静应变,同时,内心里先天地猜忌知识分子和以“略输文采”而自豪。虽然后来他给死去的三代祖宗都封了尊号,在史书上仍不避讳使用“百六”“四九”“初一”这样乳名似的称呼。
明祖陵即使在水下浸泡了近三百年,出水后仍气势恢宏,残存的石雕石刻石人石马石道都表现出开国的马上皇帝的雄风。这些我都不想多描述,我要说的是:我们一行人走过石道,漫步到明祖陵正殿,即朱百六、朱四九、朱初一的衣冠冢时,我猛然感觉到这地方曾经来过。明祖陵是在清康熙十九年因黄河夺淮被洪水淹没的,直到公元1966年大旱才露出水面。现在别处都基本干了,墓穴的正殿因地基下陷成坑的缘故,还时时有堤坝外的洪泽湖水浸透进来,形成一圈小小的池塘。堤坝外涨水时它就大一些,干旱时它就小一些,池水清澈,能隐隐约约看见水中的三座墓门。我在池塘旁站了一会儿,才想起这池塘同周围的景物是在我梦中出现过的。这梦是最近才做的,我又是个不吃安眠药就不能入睡的人,睡着后极少有梦,做了这个景物清楚且又无情节的梦,醒来后还对人说过,所以明白无误,完全可以肯定。梦中的情景常会在现实中再现,弗罗伊德也曾有过阐释,我忘了他是怎么说的了,可是这种再现偏偏在我回故乡重修祖坟时发生,不能不让我感到诧异而值得一提。
愧对故乡的山水,我来亦匆匆,去亦匆匆,目的性很强,就为了重修祖坟以纪念父母,心无旁鹜,盱眙其他的名胜也没时间和心情去游览了,只看到祖坟所在地古桑乡的一小片田野。其实,我觉得它和我曾居住过的南京、上海、重庆甚至北京郊区农村的田野并没有什么两样。而这一小块地却让我牵肠挂肚地非来不可,为什么?就因为那里面埋着的朽骨在血缘上在基因上与我还活着的肉体有牵连,不仅仅有心理上的还有物质上的了。站在土包似的祖坟前,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只微微感到幸运的是:经过那么多政治性与生产开垦性的人类活动,这三个土包居然安然无恙,没被铲除。联想到我在小说《绿化树》中写过“祖宗有德”的话,不禁凛然,好象冥冥中有人告诫我不可做坏事似的。想想人真是很奇异的东西,我们现在对大自然、对外太空知道得不少,而对人自身却了解得不多,所以一谈到“人”,不可避免就带有某种神秘性,可能这就是东方神秘主义的根源吧。
在盱眙朋友和张氏后人的帮助下,我终于如愿以偿,将荒冢整修一新,并从河北订做一块大理石碑立在前面,上面我这样写道:
修缮祖坟记
《论语》有言:“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追远”方能继承并发扬民族之传统美德,大而言之乃“以德治国”之根本,小而言之可解今人“我是谁”的哲学疑难。赐我身体发肤之父母,历尽颠簸,尸骨无存,令我常怀哀思。公元二千零一年初冬,我转道出生地南京来盱眙,见祖坟白草凄迷,侷促于田垅缝隙。幸古桑乡乡亲关照,尚有土冢三座隐于荒草野蔓之中,不禁悄然生悲而起修缮祖坟以寄慎终追远之意。先考讳国珍字友农(一九零九-一九五四),先妣讳陈勤宜(一九零八-一九六九,祖籍安徽望江生于湖北武昌)于此同受张氏后人纪念。呜呼!惟我祖考,积善成德,宜享其隆。
故乡行(5)
我从坟关抓了一把土带了回来,仿佛今后不管我走到哪里都有一根虚线连接着我和这里的土地。同时,我也比过去安心了一些,好象我为父母做了些让他们高兴的事似的。
排泄与喧嚣(1)
最近总结出了中国人到海外旅游举止不文明的十大表现,并且宣布了对有这些不文明行为的游客的限制令。不知道这个限制令如何执行,限制令不像病疫检查,在启程之前是测不出来的。有的人在国内好好的,到了国外旅游景区却犯了毛病,或是在国内不觉得这些毛病不文明,到了国外却变成丢脸的行为。总之,谁都无法预测一个人明天会干出什么事来,何况,会不会有不文明举止又不能单纯以教育程度与财产状况来决定。我注意到,在国内大城市,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工偶然进入五星级大酒店或是高档游乐场所,反而很谨小慎微、低声下气,举止乖张、旁若无人的倒是财大气粗的老板级人物和某些官员。可是,如不让这样的人物出国,旅行社就没生意可做了。所以,我常常觉得咱们出台的很多政令是难以落实的。
不过,说到随地吐痰和大声喧哗,我倒想起一些有关这方面的中国文化特征。中国人好像从来没把口水看作是脏东西,在某些场合,口水还有消毒作用。小时候,在乡下,被蚊子叮了,我奶妈就会吐泡口水抹在我伤口上,果然,一会儿就不痒了。大了后才知道全国如此,全民如此,口水是中国人的疗伤神液。吐口水更有表达爱情的功能,小时候读过这样生动的句子:“绣床斜倚娇无那,烂嚼红绒,笑向檀郎唾。”至今我还背得出,却记不清作者是谁,反正不是李后主就是柳永这样的高级花花公子。《红楼梦》《西厢记》等等古典名著里描写小姐丫鬟的娇态,常会用一个“啐”字。何谓“啐”?和“唾”相同,吐口水是也。“啐”和“唾”是中国女性特有的撒娇方式,在外国文学作品中从来没见过外国女人也向爱人“唾”过,不然,到情人节满世界都是口水了。还有句成语叫“唾手可得”,也令我拍案,因为我攥了22年锹把子,口水能增加摩擦系数,我是深有体会的。到了“反右”和“文革”,口水更具有武器的威力,那时盛行这样的口号:“我们六万万五千万人民(当时中国的人口数字),一人一泡口水就能把美帝国主义淹死”,看看,口水已经超过导弹原子弹了。我在劳改时,口水、痰和鼻涕还能代替粘合剂,与胶水一般。可能有读者会问,为什么不用面汤米汤粘东西呢?对不起,有面汤米汤的话早舔得干干净净了,哪舍得糟踏那样珍贵的命根子!我于1958年在宁夏投入劳改,我母亲住在北京,去世于1969年,我和母亲在长达10年间的通信,我的信封一直是用上述三样东西封口的。请读者别恶心,那个年代就是这么恶心人。口水虽没把美帝国主义淹死,但还是可以唾到知识分子和“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身上。那时,把这些人拉出去“游街”,沿街的人向这些“牛鬼蛇神”挥拳的同时大吐口水及痰,一路上拳脚与吐沫同飞,蔚为壮观。对了,还有一句成语叫“唾面自干”,表现出了我们中国人的极度智慧!我们正是靠这四个字才活到今天的。口水吐到脸上,连擦都不擦,你奈我何?我看,中国人丧失掉自尊心大概就是从“反右”和“文革”开始的。“唾面自干”四字大有学问,生命力极强。
口水和痰还是一种身份性象征。在我印象中,地位越高、越有钱的人口水和痰就越多。因为这类人离不了酒烟和女人,食物中胆固醇、脂肪、嘌呤的含量又高,肾和肺都有问题,“痰火”特别大。过去,中国人有种特殊用具——痰盂,相对应“痰火”的旺盛程度,痰盂的多寡表现出这家的地位高低和富裕等级。大户人家里每一对太师椅之间的茶几下必备一尊痰盂,床前更少不了。“有痰必吐”早已是中国传统的养生之道,尤其是老太爷,有了痰必须“一吐为快”。有道是“两不忍”:有屁就放,有痰即吐。痰和屁是决不能忍的,忍住不吐不放,“肺气”和“肠气”就会郁结而致病。李鸿章到国外考察,就因为找不到痰盂又不能忍,干脆把痰吐在克里姆林宫的地毯上。在中国历史上,最高档的痰盂是活人的嘴巴,主人咳嗽一声,奴婢马上张开嘴去接。这种现象直到上世纪50年代初在中国大地才绝迹。至于普通的痰盂,我们一直使用到80年代,后来,谁也没下限制令,不知怎么就逐渐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了。我看,痰盂的历史可以做出一本书,最后一章就是中国人因失去了痰盂而不得不吐向世界。
排泄与喧嚣(2)
还有,你怎能不让中国人随地大小便?我们自小穿的就是开裆裤,自小就随地大小便惯了。大人喜欢小男孩,还常以摸小“鸡鸡”表示疼爱,不但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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