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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和夜色-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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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那回去乡村捉螃蟹真是太有意思了。”柳迎风完全沉醉于美妙的回忆之中,然后又叹息道:“以后可能我们再也不能和雪晴阿帆两个一齐去了。”
“为什么?”我问道。
“雪晴和阿帆两人分手了,就在前一段你家里出事儿的时候。”柳迎风说。
“雪晴早告诉你了?”我有点惊讶。
“嗯。那天早上我在学校看她无精打采,脸色很有些苍白,而且又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我问她是不是哪儿不舒服,她半天也不肯说,经我再三的追问,她才肯说出来的。”柳迎风补充说:“不过,雪晴并没有具体,只说是阿帆提出来要跟她分手的,之后就再也不肯多说什么了。我看得出来,雪晴真的是爱上了阿帆了,很深。可是……没办法,感情这事儿有时候说变就变,但又无力挽救。”
“难怪今天下午雪晴怪怪的。”我将在学校外见到雪晴的情景及我们的谈话内容一一说给柳迎风听。
“有什么办法呢。”迎风鼓励说,“不过,你就照雪晴的话,去试试吧。你和阿帆关系近些,好好劝劝阿帆,也许他还听得进去。”尽管迎风这么说,我也答应好好去同阿帆谈谈,但心底一点底儿也没有。
我们都陷入沉默。刚才的好心情受到了雪晴和阿帆的事而突然发生了变化。
第二天一早,我守在学校门口等阿帆那家伙,我一定要当面问清楚他为什么甩掉雪晴。如果有必要,我要抡起我的拳头,结结实实地揍阿帆一顿。
出门前,我特地翻箱倒柜找出一套弹力较好的运动服穿上,并在手腕上分别套了护套,脚下穿一双运动鞋。我平常一般不穿这身衣服。我穿这身衣服除了打篮球赛之外,再就是用来打架穿了。仿佛这身衣服能带给人一种爆发力似的,因为一穿上这身衣服,无论是打篮球赛还是打架,我从来就没有输过。
早上没有等到阿帆,中午我继续等。我就不信我等不到他。午饭的时候,我总算逮住阿帆了。我将他堵在教室一楼的楼梯口处。阿帆看见了我时,大约一看就明白我是为着雪晴的事儿来的。说真的,我在楼梯口对面的一面巨大的落地镜子里看到了我的表情,气嘟嘟的样子,刚理过不久的、流行时髦的寸板头都竖起来了,眉眼低垂,实在不怎么赖看。再漂亮的人,生起气来的样子都会变得丑陋。我才管不了那么多。
我从见到阿帆的那第一眼起,就开始控制不住地捏紧拳头了。动作并不隐蔽,阿帆一眼就看出来了。所以立刻跟他身旁的同学打过招呼后就上前来搀起我的胳膊,什么也不说直往校外走去。我自然也是明白他的意思。他的意思也合我的心意。到面解决我们的事比在校内解决总会方便些,至少没有熟人和爱看热闹的家伙的自做多情的干扰与幸灾乐祸的叽叽喳喳。
一出校门,我就甩开阿帆拉住我胳膊的那只手,径直走到离校两三百米处的一个人造花坛的大树底下站定了。然后我气呼呼地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雪晴有什么不好?”
“我俩分手的事儿你也知道了。本来我一直想告诉你的,那时候你家里出了那么大的事儿,雪晴说你的心情已经够糟糕的了,所以不让我说。我想雪晴说得也对。”阿帆停了停,又说:“我从来就没有说过雪晴不好。”
“既然觉得雪晴好,那你为什么要甩掉她呢?是不是你小子一直怀疑我和雪晴睡过,而又一直耿耿于怀?”我气愤地责问道。听了阿帆后半句话,我感到我的拳头开始有些痒痒了。
“洛科,你也把我顾阿帆看得太小气了。”阿帆停顿了一会儿,接着说道:“咱们是最好朋友,所以我没有必要隐瞒你,我离开雪晴是因为我遇到了另一个女孩。更重要的是,因为我发觉我爱这个女孩比爱雪晴更深……”
我一听到阿帆是因为有了另外的女孩儿,没等他说完就抡起我的年轻有力的老拳朝他的脸上打过去。阿帆一个趔趄,捂住脸颊。我注意到,殷红的血液从他的嘴角里渗出。他只是捂住脸,并没有预备还手的样子,漫不经心地擦拭着嘴角的血渍。
“有种你还手呀?如果你认为你有理的话。”我冲他嚷道。
阿帆并不理会我说的这些带有挑衅性的话,而是很有耐性地说道:“洛科,你也是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自已需要的爱情。”血又渗出了他的嘴角,他擦了擦之后,又说道:“和雪晴在一起是一种爱情,和这另一个女孩在一起是另一种爱情。但真正适合于我的爱情的对象不是雪晴。你不也经历过这样的比较之后才选择了柳迎风么?”
阿帆的话突然使我微微一震,可不是么?当初我放弃雪晴不也是因为有了比较之后才作出的决定么?!我沉默了,但并不想让阿帆看出我的心情发生的异样。的确,我在抚摸着我刚才伸出去的那一只拳头的手背时,已经是一个懊悔的举动了。我往后退了几步,坐到了花坛的边沿。
阿帆也拾起他的书包坐到我的身边来,然后眼睛望向别处,像是对远处的人、远处的风、植物说话的姿态与表情,深情而茫然:“爱情有两种。至少就我目前所体验到的有两种。一种爱情很平淡,但很持久,像小桥流水一样经流不息地穿流在人的精神与心灵里。然而遗憾的是,它到达一个高度或一种程度之后,就静止了。这静止并非停止,它还在它的原处穿流,它只是在前进的、深入的角度上才是停止的;另一种爱情,正好与前一种爱情不同,它没有高度,只要你创造,你有创造的能力,它就会像一眼活泉,永远都无止境,从而带给人一种新鲜的感受与激|情。”
“可是,这样的爱情容易消逝。”我不屑地说道。
“容易消逝的只会是创造爱情的能力,而并非爱情本身。”阿帆接着又补充道,“况且,我从来就不相信爱情会有永恒之说。你看,现在有多少人能将爱情、将婚姻进行到底的?”
我无言以对。半晌问道:“跟我说说,带给你第二种具有创造力爱情的女孩是谁?我认不认识?”
“算是认识吧?”阿帆笑逐颜开地看着我说。
“怎样算是认识?!这话听起来,也就是也算是不认识了。”我直截了当地说:“告诉我她是谁?”
“嗯,可以这么说。”阿帆便说起那女孩来:“她就是那回我住院的肇事者,就是那个在歌厅里喝得一塌糊涂的女孩儿。”
“不是你住院期间同那个打你的家伙一同消失了么,怎么你跟她搞上了?”我说。
“哦,缘分呗!”阿帆幸福地笑道:“我是在歌厅里见到她的。她那次来歌厅是特地来跟我道歉的。”
“她很漂亮?”我问道。
“这有点难说。”阿帆有点迟疑地说:“论外表,比不上雪晴漂亮,论个性,也比不上雪晴温柔体贴。非常开朗,也非常感情,挺真实的一个女孩,真实到什么时候想哭就哭,什么时候想笑就笑,不顾场合,也不在乎别人怎么看。”阿帆说:“我最喜欢听她的说的一句‘生活是一场戏,人人都活在戏里,我就是要活在戏外。’”
“哦,是吗?听着就叫人喜欢的一个女孩儿呢。”我问:“她是干什么的?叫什么来着?”
“哦,这个、这个,自由职业者吧。有时写写文字,有时去歌厅酒吧做服务员。自称是个纯粹的自由主义者。”阿帆支支唔唔地,半天才回答不清。他涨红着脸,样子很有些难堪。阿帆多半是在说谎。阿帆一说谎语言就被切断似的,一共茬儿一茬儿的。尤其是在我面前。
阿帆早前在我面前说过几次谎,没能通过我的眼睛。阿帆后来就害怕我看他时的眼神神。他说,我的眼睛就象一面镜子,叫人在说谎时感到不迎风。我倒也没想成为谁的镜子,但我真的能够轻易的看懂阿帆或别的熟识得不得了的朋友。
“哦,不想说就算了。干什么都无所谓,只要是自已爱的女孩就够了。”我自然是看出阿帆的不安的情态,有意圆这个使阿帆感到为难的场。我心里也就能猜出几分。阿帆不是在说谎就是在试图对我隐瞒什么。所以,我也不再提及她的新任女友的事儿了。
我心里一直在为刚才抡阿帆一拳头而感到不安。这主要是因为我觉得像我这样一个自认为思想开放,崇尚自由、也百分百赞成“缘在惜缘,缘去随缘”的人,为了别人选择爱情而去粗暴地干涉,实在是太不讲道理了。仔细体味一下,我给阿帆的那一拳实则是为了缓解自已对雪晴的愧疚之情。意识到我的潜在的目的之后,我感到羞耻。同时,我也为没有替雪晴劝回阿帆而过意不去。
“你是不是从那破屋子里挪出来了?”良久,我问阿帆。
“没有,但有好一段日子没住了。”阿帆说。
“我说呢。”我把我那天去找他的事告诉了他,并把他对门邻居的那个女人的鬼鬼祟祟的情形也说了一下。当然,在描述那女人的时候,我尽量说得比我看到的情形还要夸张好多倍。
阿帆都听出来了,笑道:“听你这么一说,我知道流言蜚语是怎么样形成的了。”
“我也知道呀。就是把芝麻说成想象中的西瓜。”我笑道,然后一本正经的说:“阿帆,把你的嘴张开。”
“干什么?我的牙齿一个没掉的还保留着。”阿帆边说还是张着嘴,便一脸的莫名其妙。
“嗯,原来人的嘴里都暗藏着一个放大镜,愚蠢的家伙一般都很难看到它。”我笑嘻嘻地开着玩笑说。
阿帆笑我:“你连皇帝的新衣也看到了吧?!”
之后,我如实承认说阿帆对门女人的时候,的确有点夸张。比如说,那女人的嘴巴明明是樱桃小嘴,我就把她的小嘴说得有公共厕所的便坑那么多。想想,一个樱桃小嘴里能说出多在体积的话来?!一张小小有面孔,能容下960万平方公里的内容?!
我和阿帆下午都有课要上,但我俩都没有去。我们一齐去买了些啤酒和烟,到那间被我叫做破屋子里去喝酒抽烟看影谍。我们好久都没有像今天这样一起喝酒抽烟了。
感情是真的没对错之分的。爱与不爱,都是感受出来的,旁观的人光看表象是不切实际的。我和阿帆的友情并未因为我那一拳而受到损害。我们还是好朋友。我们不再像从前那样常常结伴而行去歌厅唱歌。但我们能偶然在同一个歌厅里相遇。我们在一起的次数远不及从前那样多了,这也是因为我们各自都有各自的恋人的缘故。恋爱中的人,都希望用大部分的时间和自已相爱的女友呆在一起。我也是这样,一有空我就想和柳迎风在一起。
有时候我去歌厅唱歌时,也会带柳迎风一同去分享我的歌声。虽说很多次唱的是别人为自已的情人点叫的歌,事实上,我在心底是为坐在台下的、正脉脉含情地看着我的柳迎风唱的。
柳迎风在底下时,我唱得就格外的享受,用情。借歌抒情,实在是一种幸福。
我想,阿帆大约也同样享受到这来自音乐的美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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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和夜色
第十章
周末,我预感到雪晴会来找我的。于是,我拉着柳迎风到市内有名的P娱乐城去玩。是的,我不否认去P娱乐城是为了有意避开雪晴的缘故。因为我一时还没有想到合适的、婉转一点的话来对她说阿帆已经有女朋友的事。倘若说得太直白了,我怕雪晴听了受不了。
中午,我和迎风到一个自助餐厅吃饭,我买单时,才发现放在屁股后面的牛仔裤口袋里的钱包被偷了。我将希望寄托在迎风身上。迎风无奈地朝我摊摊手,示意她也没有。想想也是,迎风是由我急冲冲的拉出来的,什么也没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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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真是件令人不安的事。我们无可奈何地从排得老长的队列抽出身来。柳迎风倾其所有地在我身上搜寻,结果翻遍了我大大小小的缝口,一共才弄出两三个钢崩儿,连乘坐慢得像蜈蚣一样的大公车也没资格。这倒没什么,要命的是我们的肚子都闹腾起来了。
我们俩个早上吃得都不多,这个时候,可以说是饥肠鹿鹿了,饥渴交加了。可真够狼狈的。迎风笑着说,从来不知道什么是饥饿,现在总算尝到了。
我俩又渴又饿又没什么指望。在经过一个酒店门口时,酒店门口站着四个礼仪小姐,见了我们,头也不点一下,半点笑容不露不说,还用种不屑的表情对我们望一眼。
“好歹也给个笑脸来,说不准也能充饥呢。”我眼睛瞟向酒店的礼仪小姐,嘀嘀咕咕地说道。
“你以为你是谁呀?”柳迎风把我拉到一旁笑道:“身上灰不拉叽的,人家凭什么对你笑呀?!”
看看柳迎风那身衣服,我就猜出我自已了。柳迎风也穿一身洗得发白的七分旧牛仔裤,一双运动鞋,再套一件棉布短袖衫。我觉得无论是我还是柳迎风,我们谁都没有像今天这样糗过。
柳迎风说得没错儿,谁愿对一个穷光蛋微笑?!这是个经济全球化的社会,微笑也是能开发出经济的。而且,就目前而言,再甜美的微笑于处在饥饿中的我们来说都是苦涩的。一吨重的微笑,也抵不上一点面包屑的分量实在、可靠。
我着柳迎风的手四处寻找。今天是周末,周末是不轻易叫人饿肚子的。因为常常有各种食品广告出台,比如免费品尝某个品牌的香肠、火腿、烤鸡……,白喝中外的各种红白名酒、牛奶、酸奶、饮料;还有吃鸡腿、鸡屁股、热狗、面包、蛋糕之类的比赛活动。一般这些商业活动在周末的特别火爆,只要是卖吃的地方,都挤满了人。
不愁顾客,老板凭什么做假让“天上掉下焰饼?”。所以,连鸡屁股的比赛活动也没有。
不过,倒也没那么倒霉,还是有点收获的,我和柳迎风在一个超市门前各自喝到了一小杯免费的橙汁。
喝了那半杯橙汁后,柳迎风拉着我到附近的电话亭背后笑得前扑后仰。她说,她从来不喝橙汁的,碰也不碰,今天喝起来觉得比什么都好喝。仿佛觉得从前放弃喝橙汁,是傻瓜到家的行为。
我笑着说起了风凉话,那当然,免费的东西没理由不好喝的。我指着我们喝橙汁的那地方,又说,瞧见没,多少人站队呢。一个便宜三个爱。何况是免费?!
柳迎风真的顺着我的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半锁了眉头问:我们刚才肯定也是那模样?
我反问道:什么模样儿?
“白相呗。”柳迎风说。
“不至于吧,不就是占了半杯橙汁的便宜么?”我说完嘻嘻地笑起来:“还真得谢了那小偷,要不,咱哪有机会占这便宜呀。”
玩笑归玩笑,就象诗人与诗,说得再多,写得再好,也没法填饱肚子。我们还得要想办法由这世界里“打捞”点什么。
我注意到,咱中国的厕所也许是世界上最少的国家,但咱中国的酒店恐怕是世界上最多的国家,尤其是繁华一点的地方,只胯步之远,大大小小的酒店、餐厅一家挨一家的排成队,门面儿花哨,像绣花楼前娇媚的小姐。本来我就饿得慌,见到这些酒店后肠胃敏感脆弱极了,直咕噜咕噜的叫唤个不停。路过又一家更体面、更大的酒店,酒店门口站着一对新婚男女。
我突然笑着指着酒店门口摆放的一张四四方方的、贴着红纸,红纸上面写着祝贺某某与某某结婚的牌子说:“我们俩个如果一早穿得正正经经些的话,就不会象现在这么挨饿了。”我又看看我和柳迎风身上的行头。
“没钱了,就应当挨饿,这跟衣着有什么关系?”柳迎风睁大眼睛疑惑不解的看着我说。
“关系大着呢。”我笑着说。一副神秘兮兮的模样儿。之后指着仍然三三两两地进入酒店的、衣着体面的绅士淑女们说:“瞧见没有?”我一手搭在柳迎风的肩上,一手指着出入酒店里的西装革履、裙裾飞扬的男男女女:“你看看,如果我们一早也穿成这样,我们准能脸不红心不跳地进去吃顿酒宴。”
“好建议,不过这回没机会用了,下回吧”柳迎风先是一愣一愣地,接而放声笑起来。笑得都有些喘气。
“也亏你还有力气笑。”我有气无力地就着路边的一栏杆靠着,眼睛糊乱的向四处扫着,却什么也没看进去,眼前的车呀、人呀、树呀都跟我没干系。但我却对一样儿东西盯住不放。这东西就是下水道的井盖儿。我看着先有些恼,我联想到我爸爸掉井里去了就是因为那井盖儿被人偷的那档子事儿;看着看着,我心里的恼不但没有往上涨,而且是在一点一点的往底下退着,并随着我肚子咕噜咕噜的叫声的频率一直将恼怒退到无迹可寻了。我突然明白甚至能够做到理解和原谅小偷偷井盖儿的原因了:井盖儿没了,那不能怪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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