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羔羊-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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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他们是什么关系吗?”康斯坦丁说。
“夫妻关系。”老太婆的儿子不善地说:“他们带着那种只有结婚的人才能戴的戒指,给我看过。”
哦。他们都知道,他们在嘲笑你,康斯坦丁。克洛文,家族的继承人,却只是一个被女人耍弄的可怜虫——他们把这两个该在克洛文的活地狱里嘶吼喊叫一百年的下贱货色称为夫妻,却不知道那个女人。那个娼妇是他的,康斯坦丁。克洛文的,她的嘴唇是他的,舌头是他的,脖子是他的。胸部是他的,那只肥美的就像是匹母马的屁股也是他的。一切的一切都是他的,他是她的国王,她的主宰,她的上帝——他在看中叶列娜的第一天就命令她去隆胸,因为她那对有着36d的胸部对康斯坦丁来说还远远不够——而从她被选中起,那对惹人喜爱的东西就不再是她的了。
她乖乖儿去了,带回来一对篮球那么大的乳//房,她捧着它们,就像是捧着一对炸弹。
那对大兔子是多么地称康斯坦丁的心啊,他吻过它们,也咬过它们,留下深深的齿痕,也留下过指甲的抓痕,他也用鞭子抽过它们。
她也让那个垃圾这么做了吗?
当然做了,他们在这个破烂小屋子里就像夫妻一样的生活,想到这里克洛文几乎要发笑,这只不过是银荡而愚蠢的女人的一时兴起罢了,她偷偷摸摸的跑到这儿来,和一个垃圾混在一块,完全不去考虑如果被他发现了,她的父母,她的弟弟,她,还有那个来历不明的小杂种会怎么样,她就是这么自私自利,冷漠无情,他对她的爱护与施舍连一丝感激和仰慕都换不到。
而能够和这两堆臭不可闻的烂肉混在一起的又能是什么像样的玩意儿呢?一群土著,从东方迁移来的野蛮人,他们对于结婚的概念仅限于镶嵌着钻石的戒指——他们不懂得夫妻是个多么神圣庄严的词儿,他们习惯于姘居,更是爱好通奸,或者还会乱lun和杂交。
不是有句谚语是这么说的嘛,人总和人在一处,而野兽更愿意和野兽待一块。
有那么几分钟,康斯坦丁寻找到了种种借口——他可以诬陷他们和这次的钻石劫案有关,也可以授意那些年轻的预备暴徒们偷藏些“白药”来栽赃,或者炮制一连串的分尸案,然后把线索引到这里——这些野蛮人每年都有自己的节日与祭祀,他可以让他的警察们控告他们为了施行邪术而杀人。
这样他就能把自己的耻辱一点不剩地抹去了。
事实上,这几乎不可能,不是他能不能做到的问题,而是克洛文家族在奥尔洛萨的势力还没能膨胀到可以对抗这些剽悍而残酷的原住民。
奥尔洛萨的居民里,原住民占了百分之五十以上,而且他们在这里已经生活了几百年,他们熟悉这里,爱这里,善于利用这里的每一样东西——之前不是没人想要把他们赶走或是关进监牢,但这些原住民既团结又聪明,哪怕是只靠直觉呢,他们也能知道那些从内陆来的人哪里强,哪里弱,就像面对着一大群野生驯鹿的狼们——贵族掌控这里的时候,他们截断的是粮食与煤炭的补给线;在贵族被赶走后,他们开始破坏供暖管道和电线,反正他们不靠这些也能度过漫长的寒冬。
新的政fu和他们抗争了十来年,最后还是妥协了。
他们在这里有自己的私人地盘,有武装,还有他们的规矩——该死的规矩,软弱的政fu竟然能对此视而不见!
克洛文家族刚刚进驻奥尔洛萨的时候,几个勘探钻矿的蠢货不小心误入了原住民的土地,他们意外地没有遭到抢劫与枪击,原住民招待了他们,并把他们送回了奥尔洛萨——问题是其中有个家伙偷走了一枚有着三十克拉左右的钻石毛坯,原住民称之为“龙眼”的东西,那个主人跑来索要的时候,反被警察关进了监狱。
那年的最低温度是零下七十度,没有电,没有暖气,他们被迫在零下四五十度的房子里艰难地生存了一个月,管道和线路才终于被修好。
被关进了监狱的原住民和钻石物归原主,偷走钻石的家伙按照原住民的规矩在火塘里烧掉了双手,克洛文家族颜面全无。
不过总有那么一天的,康斯坦丁。克洛文想。
验尸官告诉康斯坦丁,叶列娜和她的情人死于两星期前。
“那我身边的叶列娜又是谁!?”康斯坦丁恼火地说:“我还不至于认错一个陪了我整整十年的女人!”
他在这样大吼的时候,又不由自主地感觉到一股冷气沿着自己的脊椎往上爬——假如那个叶列娜是假的,那么表示针对他的人早在两星期前就开始有所动作了,但他没和任何人说起过他的奇思妙想,包括克洛文夫人。
是谁未卜先知,偷走了他的情人,秘密和钻石?
(待续)
ps:
这是2675字的……
第两百六十六章 窃贼
“今晚你想吃点什么?” ;老太婆问。
她一直站在门口,背部高高供起,就像只脱水的蜗牛,直到那些穿黑衣服的人全部走光。那个姑娘和小伙子的房子被拆光了,里面的东西都被扔了出来,老太婆看到了一张丰润的驯鹿毛皮,是她送给那姑娘的——那姑娘是个好人,又漂亮又勤快,从不偷鸡摸狗,多嘴惹事。她很少来,但那个小窝总是被她打理的干净明亮,她还和所有的尤皮克(原住民自称)女人那样在后院种姜蒜,青菜和胡萝卜,她给老太婆带了个烧木炭的暖炉,可以拿在手里,银质的那种。
假如她是个单身的尤皮克姑娘的话,老太婆会设法撮合她和自己的侄孙的,可惜她不是,而且已经有了伴儿。
老太婆看着那两具卷缩起来的尸体被抬进车子里,好啊,她在心里说,能和喜欢的人一起长眠不起,那也是一种福气。
“炖羊肉,”她侄孙儿说,他手里提着一柄沉重的强火力步枪,“奶酪卷饼。”
“不行,”老太婆说:“我们得吃马肉,别抱怨,谁让你不和我商量一声就宰了那匹马呢?恩萨和节已经过去了,亲戚和朋友都回了家,你让谁来吃掉这些肉呢?而且现在也不是屠宰的季节,我们找不到灌肠师傅,那么多的肉,我们得吃过这个冬天,”她唠唠叨叨地说:“行了,就吃马肉,炖马肉,加点大蒜和洋葱。”
尤皮克的年轻人抓了抓脸,小飞虫绕着他的胳膊和手转来转去:“这也是没法儿的事,”他说:“它摔折了蹄子,没活头了——我回去的时候还得再买一匹马呢。”
“这是你自己的错。”老太婆说:“你发了什么疯啊,在这个时候回来看我这个老不死的,如果不是‘熊爪子’恰好经过那里,你一个人。能走到我这儿来吗?”
“为什么不呢,”她的侄孙儿说:“我是个走运的家伙。”
他把步枪挂回墙上,提起放在壁炉边的短柄斧,走进厨房。就像我们之前说过的,奥尔洛萨的人是不需要冰箱和地窖的,厨房的地板上有个平平的板门,就在餐桌下面,上面掩饰性地覆盖着一张薄薄的手工地毯,他把它们掀开,钻了下去——这家的桩基要比别的尤皮克人家更高些,在老太婆的公公,丈夫和儿子还活着的时候,他们还将下面的永冻层挖空了一英尺之多。所以小伙子只需要略微低头弯腰,就能顺畅地在里面走来走去。
马已经被剥了皮,砍下了四条腿,一条腿作为酬劳给了帮忙屠宰的人,他们这几天吃了第二条腿。还有两条腿,以及一个庞大,红白相间的身躯。
他提起斧子在马腿上砍下了大约两磅的肉,在他的头顶上,老太婆已经放好了一整锅的水,切好了洋葱,剥好了大蒜。
马肉会在煮熟的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泡沫与臭味。但在放进洋葱和大蒜,以及老太婆的秘制香料包后,那股子让人快要晕倒的腥骚味慢吞吞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异的酸味,被切成四分之一个手掌大的马肉在酱红色的汤水里缩的只有指甲盖大,老太婆加进了胡萝卜和香菜。辣椒,都是从自家的院子里拔的,十分新鲜。
为了补偿,老太婆做了很多奶酪卷饼,饼皮是一早就做好的。它们摞在一起,紧密地就像是螺栓上常见的一圈圈的纹路,老太婆在平底锅上扔上一两块油脂,不等它们融化就把饼皮铺开,以一种与她的年龄绝不相称的速度将切碎的奶酪(有牛奶的奶酪,也有马奶的奶酪)细条洒在上面,再来喷洒蚂蚁粒般的黑胡椒,火很大,饼皮发出刺鼻的油香气,兹兹作响,皮肤松弛的手指飞快地捏起了饼皮的一边,把它卷成一卷,卷饼和油的热量将会融化饼里的奶酪,饼装在盘子里,浇上蜂蜜和酸奶油。
被它这么一衬,就连带着酸味,韧劲十足的马肉也变得好吃起来了。
老太婆的胃口和她的侄孙一样好,虽然一个看上去就像是还挂在枝头的大苹果,而另一个却像是被扔在路边,风吹日晒了许久的干瘪果核。她咬不动马肉,就在吮净汁水后,直接吞下那些硬邦邦的小肉块,她的胃可比她的牙齿管用多了。
吃完后,老太婆回房间睡觉,年轻人负责剩下的工作,他在光线昏暗的厨房里收撮和清洗碗、盘子、调羹和叉子,把它们放在原来的位置上,在他举起用来煮马肉的罐子,想把它放进吊橱的时候,他踩在脚下的地毯就像是被魔鬼赋予了生命那样自顾自地滑动了起来,他的身体不受控制地往后倒,他的手试图抓住吊柜的边却失败了,每个地方都是油腻腻的,他的后脑勺撞上了餐桌的棱角,一大群土著人在他的脑子里敲响了铜锣和羊皮鼓,黑雾在他的视野里一阵阵的飘来飘去,地面在晃动,他知道自己摔倒在了地上,他的手指抓住了椅子的脚,正想要爬起来的时候,一只胳膊圈住了他的脖子。
还没等他抓住那只胳膊,它就倏地闪开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根颤动着深深陷入皮肉的金属线,它切的是那么深,就像是用刀子砍的那样。
让任何一个不明真相的人来看,彼得神父都像是个老好人,矮矮的,略微有点胖,面色红润,皮肤光滑,只有眼尾有很小的皱纹,嘴角有点滑稽的上翘,保留着一个我们经常能在神职人员的头顶上看到的圣保罗式发型,黑色的衬衫领子中间露出白领圈,身上弥漫着沉香与没药的气味。他的双手习惯性地,谦恭地彼此交握,放在腹部前面,袖口很松,这样他才能随时伸进袖口里,从手表的一侧抽出那根有着特殊作用的合金表冠——表冠连接着一根钢琴线,它的原理类似于我们常用的伸缩性耳机和网络线,只有三英尺左右,但如果它只是想要勒住一个男人的脖子,不管他的胸锁乳突肌有多么发达。都已经足够了。
就算是现在,他的眼神依然是和蔼而慈悲的,不像是在夺走一个人的生命,到像是在赐予他新生。
一双手指细长的手搬走了椅子。挪开了餐桌,免得受害人狂暴的踢腾吵醒了正在房间睡觉的老太婆。
彼得神父很少亲自动手“干活”,但这并不是说,他就会对一个被谋杀者最后的,仿佛能够与一个巨人相抗争的力气和那张丑陋扭曲到能够与魔鬼相媲美的面孔感到陌生。他坐在厨房的地板上,两条脚如同中世纪的行刑者在施行绞刑时那样踩住年轻人的肩膀,身体和地面形成一个锐角,两手紧绕着金属的绞索,把他的猎物掐得紧紧的;他在心里冷静地数着秒,六十秒。这个健壮的小伙子,他就会翻了白眼儿,吐出紫红色的舌头,嘴角边满是花白的泡沫,他的脚还能有力地往前踢蹬;一百秒。他的动作减缓了,慢了,喉咙里发出的犹如咳嗽般的喘息声也会轻了,舌头也会软了;两百秒。他会痉挛与轻微的抽搐,双腿发抖,脚趾和手指一伸一缩;两百五十秒,或三百秒。你就能闻到尿的骚味与屎的臭味,就像还没加进香料的马肉,这是种无论如何也忘记不了的气味。
他数了一百六十下的时候,手指上的细金属绳突然一松,神父的反应已经够快的了——表冠所在的那只手用力一拽,绞索就又收紧了——但他看到的东西真是不可思议。一百六十秒之前,他勒住的还是个身高有六英尺之多的壮小伙子,一百六十秒后他勒住的却是个货真价实的姑娘。
姑娘的脖子可比小伙子要细的多了,就那么一霎那,她伸了一个手指在绞索和她的脖子中间。但她的声带还是被压着,她说不出话来,于是第二次变化出现了,“她”融化了,又成型了,五六十秒的时间里,她又从一个姑娘变成了一个只有**岁的小男孩,脖子细的可以一把捏住。
他这下子可能把一双小手都伸进去了,小男孩急促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用那种小孩子固有的尖利声音(实际上它细微的几乎听不见)叫道:“别杀我!”他哭喊道:“我是克洛文夫人的人!”
绞索一下子放松了,但还套在他的脖子上。
“克洛文夫人让你去偷克洛文家族的钻石吗?”
小男孩很惊讶,他没说话,目光跟个大人似的游移不定。
还是那双骨节分明,削瘦而苍白的手,它们拎着一个大皮袋子,就是常能在尤皮克人的肩膀上看到的那种皮袋子,有两根皮带,一长一短,既可以斜背又可以单肩,大的可以把坐在厨房地板上的小男孩直接放进去,它的身上沾满了带着血腥气的碎冰,因为它原先是被塞在死马的肚子里的。
那双手打开皮袋,从里面拿出一样又一样的东西,康斯坦丁曾经展示给霍普金斯医生的,钉在黑丝绒展板上的钻石,镶嵌着钻石的套装,还有其他人的,大颗的钻石裸石,钻石戒指,钻石手镯,钻石项链……还有装在一个黑色羊皮袋子里的优秀的钻石毛坯,这些未经加工或经简单切割,又或仅仅部分抛光的钻石就像最普通的玻璃小石子那样被堆成一堆,它们是最好出手的,切割过的钻石只要没经过打码,根本无从辨认出它的真正产地,只是价值难以估计——不过就这些看来,总价值应该在一亿五千万元以上。
安东尼。霍普金斯抓起一把,即便没有经过琢磨,那些原生态的珍贵珠宝仍旧能在昏暗的灯光下折射出璀璨夺目的光芒来。
(待续)
第两百六十七章 窃贼(2)
男孩发出一声惊恐的喘息,他的五官特征突然变得不明显,肌肉在皮肤下蠕动——那根套在他脖子上的绞索骤然收紧了,血液冲进他的颅骨,那种沉闷而炙热的昏暗再一次笼罩在他的头上。
“别杀我。”这次他用眼睛哀求道,他在变成女人的时候眼睛还是黑色的,变成小男孩的时候却是蓝色的。
“那么就保持原样,”安东尼。霍普金斯说。
“按他的话做。”彼得神父说,他曾亲眼看见过切加勒。比桑地变成一团融化了的橡皮泥的样子,托托说他是被恶魔附体了,但彼得觉得,被恶魔附体的切加勒。比桑地也还是那个他交付出忠诚与信任的切加勒。比桑地——比桑地非人的形态让他浑身发寒,而这个在男人,女人,孩子之间变来变去的家伙则让他想起了滑溜溜的章鱼——他从不吃章鱼,他只喜欢把它放在火上烤。
彼得神父绕紧了绞索,从地上站起来,速度不快也不慢,但很稳当,他站起来后比那个小男孩高,小男孩不得不拼命地抬着下巴,踮着脚尖,好去迁就那只掌控着自己生命的手。
事实上,彼得神父未必需要那么小心,撒沙和别西卜分别站在厨房的两端,他们带着枪,而霍普金斯医生站在餐桌边。
“我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小男孩可怜巴巴地说:“如果您们是想要钻石——既然您们已经找到了它,那就拿走吧——但请别伤害我,更别杀了我,我无足轻重,也不会想要举报或揭露您们,因为您们拿走了钻石,我若是不想死就只能赶快逃跑了,您们也看到了,我有我的本事。我能逃走,跑的无影无踪,没人能找到我。”
“无论是什么人,能和一个与六亿五千万相关的人就不会是小人物。”别西卜讥笑道:“你之所以这样说,正是因为你有恃无恐,你在拖延时间——你已经发出了警报,通知了你的同伙。”
小男孩露出了无辜的神色,虽然那根套索还系在他的脖子上,让他看起来就像是被人牵出来遛的一条小狗:“你怎么不说我是康斯坦丁。克洛文的人?也许叶列娜从一开始就是个幌子。”
“在这世上有不少男人乐于和别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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