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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男不听话,霸占!(耽美)-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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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鸣回头看了一眼,沈俊说:“这样才好,你都多久没笑过了。”

    “最近的戏份太沉重,我是在培养情绪。”

    “跟我还装,我知道你是担心凌志刚的事情。”沈俊说:“他那个人无恶不作,也是活该。”

    话虽然这么说,可是社黁到底是帮了他们一把,没有沈俊在娱乐圈里的帮忙,钟鸣根本搞不起这么大的影响。他跟沈俊联手炒作,才有了他现在的名气,才使凌志刚的案子更加透明化。

    凌志刚是个复杂的人,他曾经做过不少坏事,可是也正如他曾经跟钟鸣话的那样,就是他在黑白两道的不断努力,才有了省城现在的太平盛世,他在老百姓当中的口碑其实相当好,即便早有传闻,说他有黑道的底子。

    一个官怎么样才算是好官呢?相比于一个一直安分守己,可是却很平庸的无功无过的官来说,老百姓更需要的,或许是凌志刚这种虽然有污点,可是贡献同样明显的官员。但凌志刚又确实是不容于这个世道的,又或者说,当一切都没有挑明的时候,他可以在黑白交界的地方自由地过活,可是一旦见了光,他就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这就是中国的现实,这就是当官的现实,对于现实,又有什么好坏对错呢,它就是现实而已。

   二月七号的时候,凌志刚的案子开始第一次公开审理,考虑到案子的特殊性,法庭谢绝媒体的探访,将媒体挡在了大门之外。

    钟鸣对媒体的呼吁还是起了作用,为了保证公正性,而且凌志刚的案子由于职级较高、涉案范围广、影响大,其侦查部门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的检察院侦查的,审查起诉的公诉部门属于A市人民检察院,其审判法院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A市人民法院。异地管辖是我国诉讼中规定的一项制度,为的是排除地方干扰、公平公正侦查和判决,法律规定,只要最高法、最高检认为适当的,可以指定任何地方的检察院、法院进行侦查、审判,但是审查起诉部门必须是法院所在地的检察院,所以由A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A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凌志刚不愧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他的满腹才华和为官智慧帮了他很大的忙,检察院提起的几项指控都被他驳斥的体无完肤,一审毫无进展,凌家请来的那个律师更是厉害,不止口才好,重要的是胆子大,在法庭上毫不怯让,估计也是凌家拿钱砸的结果。

    钟鸣也出席了审判,引的媒体争相拍照,他一个还未有任何作品的演员,就因为这件事,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不过剧组方面却希望他尽量低调,沈俊跟钟鸣解释了一下,说:“毕竟你的事牵扯到政治上面的一些东西,剧组还是怕闹的太大最后无法收场,会影响最后影片的发行。另外呢,这个时候就是这样,你高调了反而未必会引起足够的曝光度,你越低调,媒体越是希望捕捉到你的画面。这其实是一种变相的宣传方式。”

    第一次开庭过后,钟鸣就立马去了另外一个剧组,他写的那个剧组资金已经到位,负责任是希望趁着他的知名度,赶紧让新戏上马。

    所以开庭之后的当天中午,钟鸣又出席了新戏的发布会,他写的那个剧本改名《风起之时》,正式宣布开机。在开机仪式上,钟鸣的风头甚至盖过了电视剧的一众主演,荣登各大娱乐版面的头条。沈俊利用他们公司的人脉,给他联络了好多家媒体,钟鸣被封为“史上最帅编剧”,名噪一时,甚至超过了沈俊。

    不过媒体之所以如此关注他,并不真的是因为他编剧了一出戏,或者他出演了孙卓立导演的新电影,说到底,还是他跟凌志刚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钟鸣在这一点上也听取了沈俊的建议,就是不否认,可是也不承认,每次媒体闻起来,他都是一句话:“私人的事情我不做回应,我还是希望大家能够关注这个案子本身,另外也关注我的作品本身,私生活我不会拿出来谈。”

    钟鸣是天生为演艺圈而生的人,他平日里比较内敛的一个人,在应对媒体的时候却头头是道,稍微经人一点拨就通了。

    可是凌志刚的案子虽然拖住了,但是对双方来说,都没有很大的进展,双方争执的焦点,除了凌志刚曾在一年前滥用职权的一件事之外,还有一件事,就是白红德的爆炸案。

    这个案子非常蹊跷,警方掌握的证据指向了凌志刚,可是证据又不足够充分,不足以定凌志刚的罪行。凌家的人一直在寻找真凶,可是也找不到具体的证据。
  相比于凌志刚的其他控诉来说,这一项指控是最严重的,因为在这场爆炸案当中,死了七个政府工作人员。

    第二次开庭审理的时候,法庭上来了一个重量级人物,是凌家老爷子。

    这还是钟鸣第一次见到凌家的长辈,凌老爷子看起来年纪已经不小了,步履阑珊的,可是背很直,戴着一副墨镜,全程都没有说话,非常威严。走过钟鸣身边的时候,凌云忽然介绍说:“他就是钟鸣。”

    钟鸣受宠若惊,赶紧站了起来,朝凌老爷子鞠了一躬。凌老爷子看了他一眼,朝他点点头,在前排坐下。

    钟鸣吓得大气也不敢出,在后头坐了下来。

    他想,等到凌志刚老的时候,可一定不能这样,他要凌志刚变成一个可爱的老头子。

    可是看看凌老爷子,看看凌志刚,钟鸣又觉得这父子俩有点像,凌志刚老了的时候,或许也会这么威严,背这么直,像是天生的王者。

    他想到凌志刚老了的样子,心里头忽然浮现出一种融融的感动,好像他有预感,凌志刚一定会活的很长久,跟他在一起生活的很长久。他抬起头来,静静地看着凌志刚。凌志刚穿着一身白衬衫,胡子也刮了,看着精神奕奕,坐在被告席上。

    他忽然想起似乎很久远的一个时候,凌志刚问他:“你知道我现在想过什么样的生活么?”尐

    他扭过头来,静静地看着凌志刚,问:“什么样的生活?”馨

    “做个普通人,把现在的工作辞了,做个清闲的生意,然后带着你,一年四季地不着家,去世界各地旅游,觉得哪儿舒服,就在那儿住一段,等到想换地方了再离开。咱们列一个计划,在老了之前,把世界各地都走一遍,山清水秀的也去,穷山恶水的也去,走着走着,就走不动了,最后在我们这一生当中去过的所有地方当中,找一个最喜欢的,在那里终老。”

    钟鸣第一次在凌志刚的这段话里面,感受到凌志刚心底沉沉的,珍贵的爱情,因为这是一个曾经睥睨天下满腔雄心的男人对于爱情,所能给的,最好承诺。

    公子哥新作《黄金单身汉》,欢迎阅读收藏!

    刚进监狱那会儿,艾冬冬认了监狱里头的老大周岗当干爹,是为了找一个靠山。

    周岗是牢房里头的老大,出了狱,依旧是县城里出了名的黄金单身汉。艾冬冬是靠着老大活命的干儿子,出了狱,继续做他没胆没皮的小流氓。

    乡下单身汉与城里富家子弟的恋爱史,就是把“干”由形容词变成动词的奋斗史。
 
   干爹与干儿子的史上最浓烈的爱情,庄重真实原始,故事人名都是暂定,写不写父子文,有没有血缘关系,是否养成,由大家决定,欢迎留言建议。


☆、253 完结


    第二次开庭,结果却让人很沉重。

    警方找了一个正人,指证说凌志刚就是白红德爆炸案的真凶。

    二月十一号的时候,法院作出了最终判决,判决凌志刚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十月。

    出人意料的打击是最沉重的,判决下来的时候,钟鸣说不清自己心里头是什么滋味,他一个人在外院外头的台阶上做了一个多小时。

    凌云过来,说:“你别担心,我们还会上诉的。”

    钟鸣鼻子酸酸的,说:“我就是有一种无力感,努力了这么多,最后结果还是这样。上天总是不尽人意的时候多。”

    凌云在他身边坐下,叹了一口气,望着街上来往的车辆,说:“可是如果没有你为他奔走呐喊,他的结果可能更糟糕。我们都很感谢你。”

    钟鸣低下头,说:“我想去看看她。”

    凌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好,我来安排。天快下雨了,你先回去吧。”

    钟鸣在去见凌志刚之前,却先去见了那个叫孙虎的正人。

    孙虎不认得他,看了他一眼,警觉地问:“你找我?”

    钟鸣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好像他的劲头已经用完了,再也没有了,眼睛里没有什么光彩,只问:“我能进来么?”

    孙虎看了一眼,说:“我什么人都不想见,就想睡觉。你是凌家派来的?”

    钟鸣摇摇头,对方却一把将门关上了,他隔着门大声喊道:“你是关键证人,凌家的人怎么会来找你,我只是想找你谈谈。”

    他说着又朝房门上踹了一脚,可是孙虎还是不开门,也不理睬他。他居然越来越愤怒,像是疯了一样,抓起窗台下一块砖就砸了上去,边砸边骂说:“你他娘的混蛋,你诬蔑凌志刚,是你害的他坐牢,等他出来了,我们要生吞活剥了你!我们要你全家都偿命,让你断子绝孙!”

    他连最恶毒的话都骂了出来,雨伞滚落在地上,他站在雨里头,使劲往门上踹:“你开门,开门!”

    孙虎似乎有点怕了,拨打了110,警车过来的时候,钟鸣还是不肯走,说:“他做伪证,害我的爱人。”

    “你爱的人是谁?”

    “凌志刚!”

    那两个只是寻常的小区民警,并不认得钟鸣,可是凌志刚这个名字他们还是听说过的,就好奇地打量了钟鸣一眼,可是钟鸣的头发湿漉漉的滴着水,也看不大清楚他的模样,民警就说:“咱们有事去局里面说行不行,你再这样,我们可是要抓你。”

    钟鸣扭过头来,一动不动地盯着那个民警看,那个民警有些怯了,以为自己碰见了神经病。另一个男警官胆子大些,二话不说就抓住了钟鸣的衣领,说:“跟我们走。”

    钟鸣看见孙虎隔着窗户看着他,忽然弯腰拾起一块砖头就咋了上去,民警拉了他一下,那个砖头就碰到了墙角的积水里面,溅起很污浊的水花。

    他呆呆地看了一会儿,忽然笑了,对着窗户里头的孙虎说:“你不会有好报的。”

    可是他知道这也只是说说,这世上有很多人,做了坏事,却也照样可以幸福地过一生,有些人什么错都没有犯,也会过的很悲惨。

    他一个人往外走,连伞都没有拾起来,那个女警官替他拾起来,在后头喊道:“谁允许你走了,你回来!”

    钟鸣充耳不闻,继续往前走,孙虎隔着玻璃窗户说:“这就是个神经病。”

    那两个警官以为真的碰见了神经病,也不再追了,由着钟鸣往前走。

    钟鸣回去就发了烧,要不是张江和过去看他,按张江和的话说,“就要烧死了。”

    钟鸣发了烧做了梦,梦里头特别真实,梦见凌志刚回来看他,他看见是凌志刚,立即坐了起来,抓住凌志刚的手,说:“他们放你出来了?”

    凌志刚摸了摸他的头,说:“你傻不傻?”

    钟鸣忽然哭了出来,说:“十四年呢,凭什么要你坐十四年,你最好的年华都没有了。”

    十四年之后,十八岁的钟鸣三十二岁,三十岁的凌志刚四十四岁,他们都成了中年男人,在牢里过了十四年的凌志刚的腰板不直了,头上也有了白头发,皮肤倒是白皙了不少,带着细浅的皱纹。

    三十二岁的钟鸣,头发长的能遮住脸,胡子拉渣的,像是个流浪汉。

    这是很哀伤的事,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们终于实现了凌志刚当初所说的,做个普通人,把工作辞了,做个清闲的生意,然后一起一年四季地不着家,去世界各地旅游,觉得哪儿舒服,就在那儿住一段,等到想换地方了再离开。

    他们列一个计划,再走了之前,把世界各地都走了一遍,山清水秀的也去,穷山恶水也去,走着走着,就走不动了,最后在他们这一生当中去过的所有地方当中,找一个最喜欢的,在那里终老。

    凌志刚在牢里头落了一身病,原先强壮的身板没有了,每天一瓶一瓶的药,都要钟鸣分好了一粒一粒地吃,就是这么吃着药,凌志刚还是先死了,四十岁的钟鸣望着凌志刚的相片,想他们的曾经。他每天在日历上画一个圈,过去一天就在上头圈一下,红圈圈就是他没有凌志刚的余生。

    他有时候会想,当初如果没有怎么样该有多好,可是人生没有回头路。

    人生没有回头路,不管是好还是不好,痛苦还是喜悦,都要一直往前走。走到尽头了再回头看,人生也不过是一场梦。

    然后钟鸣在这场梦里头醒过来,呆呆地看着张江和。

    张江和说:“你得留着命,老大只是坐牢,又不是死了。”

    钟鸣揉了揉眼睛坐了起来,睁开眼,耀眼的眼光刺得他微微眯起了眼睛,这是很暖和的一个春天。

    他眯起眼睛,看见光晕里站着一个人,几乎要融化在那阳光里,等到看的仔细了,那个人影又消失于无形。张江和又说:“大家都还没有放弃呢,等着二审呢,你也别绝望。”

    钟鸣提不起一点精神,他觉得自己的劲头已经用完了,没有了。

    张江和怀疑钟鸣患了忧郁症,《1937》里头的单文最后经历了很多生离死别,钟鸣演的那么好,或许一时无法从里头抽离出来,而且凌志刚初审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凌志刚可以无罪释放,钟鸣使出了浑身力气,希望那么大,结果却那么叫人吃惊,钟鸣才十八岁,心理承受能力可能没有那么强,从山顶直落谷底,需要一时的调整。

    可是钟鸣好了之后,继续为凌志刚的事情奔波,虽然整个人没什么精神,可是从不停歇。

    事情就是在这个时候发生了很大的转机,凌家开出1200万花红悬赏凶手,此举引来了“**帮”的二号人物叶坚,他与凌家联系,承认自己便是主谋,说他手头拍有录像,还要求做特赦证人为凌志刚辩解。这是多么荒唐可笑的事情,很多人穷尽精力就是为了得到法律的公正,没想到最好还他公正的,靠的居然是见不得光的手段。

    在凌家付给叶坚600万订金后,叶坚站在了二审的法庭上。A

    这是警方与黑道的一次角力,最后以警方的惨败而告终,凌志刚在被羁押了两个月之后无罪释放。n

    张江和将这个消息告诉了钟鸣,说:“你要去接他把?”d

    钟鸣没出声,拿手背蹭了蹭眼泪。y

    可是钟鸣并没有去接凌志刚,凌志刚出来的时间,跟钟妈妈的火车到站时间差不多,钟鸣选择了去接钟妈妈。

    那一天也是个雨天,春雨贵如油,下得满街流。尐馨

    钟鸣撑着伞,站在车站旁的空地上,听见火车的轰鸣声透过春雨传过来,他微微张开了嘴巴,朝通道口望去。也没有人注意到他是谁,那么唇红齿白的一个少年,头发潮乎乎的,浑身像是能掐出水来。

    有个人走到他身边,撑着一把黑色的大伞,站住。雨下的虽然不大,可是异常细密,水珠子顺着伞沿儿落下来,溅湿了钟鸣的鞋子。

    钟鸣也没有扭头,他闻见了只属于凌志刚身上的,淡淡的,迷人的味道。

    他心里头酸酸的,扭头看了一眼。

    他觉得这样,很好。

    一趟列车到站,出站口人来人往,火车站的大钟咚咚地响了起来,透过阴霾的天色四散开来,最后消失在茫茫细雨里。

    “你知道我现在想过什么样的生活么?”

    “什么样的生活?”

    “做个普通人,把现在的工作辞了,做个清闲的生意,然后带着你,一年四季地不着家,去世界各地旅游,觉得哪儿舒服,就在那儿住一段,等到想换地方了再离开。咱们列一个计划,在老了之前,把世界各地都走一遍,山清水秀的也去,穷山恶水的也去,走着走着,就走不动了,最后在我们这一生当中去过的所有地方当中,找一个最喜欢的,在那里终老。”

    能在有生之年和你相伴终老,这是再好不过的了。

   完结。

 

☆、完结感言


    从2013年3月23号,《霸占》写了足足五个多月,这是我写耳朵最长的一篇,也是更新最勤奋的一篇,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有这样的更新速度。

    《霸占》参赛得了第一,这是我当时没有想到的,虽然最后因为收藏不够降到了第二名,不过还是很感谢大家的支持,这是我取得过的,最好的成绩。

    说实话,《霸占》我最满意的是前三分之一和最后四分之一,按时间来说,就是六月七月和九月的这一部分,八月份写的很不好,拖沓不说,剧情也不是很让大家满意(抱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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