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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恩家的祸崇-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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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当他是个疯子——事实上他也果然使他们都把他当成了疯子——但是他却不希望我也跟他们一般见识。一个非痴非狂的人装作精神病患者,为所欲为,而又逃过了惩处,要说这是开个玩笑的话,那他是开了天下人一个大玩笑。可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患者,不知自己本来就是个疯子,却自以为他这个精神病患者是装出来的,要说这也是开个玩笑的话,那他开这个玩笑结果戏弄的还是他自己。我一句话点明了他这是在开自己的玩笑,他这个极端自负的人就受不了了,尽管他心里恐怕永远也不见得会承认自己真是个疯子,或者有可能真是个疯子。不管他心里是怎么想的吧,反正我在医院里跟他一会。指明了从法律上讲他也可以免于上绞台以后,他就没有跟我再说过话。
过了几个月,他身体养得差不多了,可以出庭受审了。不出他的所料,他这一审果然审得满城风雨,大大的热闹了一番,报纸都开心得拍手大笑。他以杀害柯顿太太的罪名给送上了县里的法庭。这件案子又找到了三位新的证人,两位证人看见他那天早上从柯顿家的后门出来,还有一位证人证明了他的汽车上一天晚上在四条马路以外停了整整一夜——至少是从后半夜起一直停到了天明。市里和县里的地方检察官一致认为这个证据过硬,就柯顿一案对他提起公诉把握最大。
菲茨斯蒂芬当即以精神失常为由,辩称自己无罪——法律上的用语不一定如此,反正就是这个意思吧。由于杀害柯顿一案在他的诸多罪行中发生在最后,所以他的律师尽可以把他在前此诸案中的所作所为作为他精神失常的证据——当庭陈述,这些他们确也都详详细细讲了。那帮律师干这个还不是轻而易举、胜任愉快?他们完全贯彻了他的本意,就是:要证明他是个疯子,最好的办法就是去证明他犯下的案子实在太多,是个正常人的话是不可能犯那么多案子的。是啊,这还不是明摆着的:他犯下的案子实在太多了。
后来有一次他终于明白了事情的真相。因为菲茨斯蒂芬不死心,又多次来跟嘉波莉纠缠,用菲茨斯蒂芬的话来说,是要嘉波莉听从所谓开导。有一次这正好被莱格特撞上了,于是在莱格特跟那一对男女之间就引发了一场三角大吵架。莱格特这一下才看清了他娶的是个什么样的老婆。莱格特从此就再也不请菲茨斯蒂芬进他的家门,菲茨斯蒂芬却依然跟艾丽丝保持着接触,静待时机。
他果然把机会等到了:厄普顿跑来敲诈了。艾丽丝就去向菲茨斯蒂芬讨主意。菲茨斯蒂芬给她出了个主意——他安的心才毒呢。他叫艾丽丝自己去跟厄普顿设法私了,不要让莱格特知道厄普顿来敲诈的事,不要让莱格特知道她早已了解莱格特在中美洲和墨西哥的那段历史——既然他因为艾丽丝挑唆了他女儿而恨透了艾丽丝,那抓住他这个把柄就太有用了。给厄普顿钻石,事后又伪造了入室盗窃的痕迹,都是非茨斯蒂芬出的主意。可怜的艾丽丝对他来说根本就算不了什么:他只要能搞垮了莱格特,把嘉波莉弄到手,艾丽丝下场如何才不在他的心上呢。
他头一个目的是达到了:在他的指使下,艾丽丝终于把莱格特搞得家破人亡,后来菲茨斯蒂芬在实验室里把手枪塞给了她,又追她到楼梯上。直到这最后一刻,她还只当他自有妙计可以解救他们。这所谓他们,指的当然是她和菲茨斯蒂芬;在她的眼里她的先生是无所谓的,就好比在菲茨斯蒂芬的眼里她是无所谓的一样。等到她发觉他的妙计叫她上了大当时,菲茨斯蒂芬对她自然已经不得不来个杀人灭口了。
菲茨斯蒂芬说莱格特是他杀死的。嘉波莉看见鲁珀特被杀以后,就离家出走了,临走还留了张条子,说她再也不回来了。对莱格特而言这一下可就完全乱了套了。他对艾丽丝说这一下他算是完了,他打算远走高飞,他还主动提出愿意写一份声明,替她承当一切罪责。菲茨斯蒂芬劝艾丽丝干脆把他杀了,可是艾丽丝不肯,结果是菲茨斯蒂芬动了手。他是要嘉波莉的,在他看来莱格特哪怕就是成了个逃避法律制裁的亡命者,只要人还一天活着,他菲茨斯蒂芬就一天别想把嘉波莉弄到手。
除掉莱格特一举成功,又把艾丽丝打死灭口而得以逃避了侦查,这一来菲茨斯蒂芬的胆子更壮了。他于是就把原定计划放手干下去,一定要把姑娘弄到手。就在几个月以前。经过介绍霍尔东夫妇已经跟莱格特一家认识了,霍尔东夫妇施展了手段,也早已把姑娘引上了钩。姑娘离家出走,就是去他们那里的。如今她父母双亡,他们又说动了她,让她再去礼拜堂里住。霍尔东夫妇并不知道菲茨斯蒂芬肚子里打的是什么主意,也不知道是他害死了莱格特两口子,他们以为这姑娘无非又是他给他们送来的一宗油水不小的财源。可是我去礼拜堂的那天,里斯医生到约瑟夫的办公处去找约瑟夫,无意中却打开了一扇应锁而忘了锁的房门,看到菲茨斯蒂芬跟霍尔东夫妇在那里密商。
那还了得:要里斯医生不说出去是办不到的,菲茨斯蒂芬跟圣杯会的关系一旦捅了出去,他在莱格特家这件沸沸扬扬的大案中扮演的角色很可能就会真相大白。反正他手里有两个工具,操纵起来还不容易——那就是约瑟夫和明妮,他就借助他们杀死了里斯医生。可是这就使阿罗妮亚警觉了起来,意识到了他真正的兴趣在于嘉波莉。阿罗妮亚一且醋意发作起来,就逼得他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把姑娘割舍,要么自己落得个身败名裂,这个非此即彼的局面眼看是避免不了的。因此他就对约瑟夫说,留着阿罗妮亚,他们谁也难保不会上绞台,约瑟夫听信了他的话。我打死了约瑟夫,救了阿罗妮亚,同时也救了菲茨斯蒂芬,使他得以暂时渡过了这一关:因为阿罗妮亚和芬克在里斯医生被杀一案中犯有同谋杀人罪,他们想要逃脱这项指控,就只能一声不吭。
这时候菲茨斯蒂芬已经到了欲罢不能的地步了。他已经把嘉波莉看作了他的囊中之物,是他杀了好几个人换来的。每杀一个人,她的价格就增加了一分,她对他的价值也增加了一分。所以一见埃里克把她抢了去,跟她结了婚,菲茨斯蒂芬半点也没有犹豫:这个埃里克,非干掉不可。
就在年把以前,菲茨斯蒂芬有一部小说要赶着写完,想找一个清静些的地方。我比之为乡下铁匠的那个芬克太太,向他推荐了凯萨达。她本来是那一带村里的人,跟以前的丈夫生过一个儿子,叫哈维·惠登,眼下还住在那儿。菲茨斯蒂芬就去凯萨达住了几个月,跟惠登搞得相当熟。既然又得杀人了,菲茨斯蒂芬就想起了惠登,觉得出上俩钱儿,此人或许是肯干的。
菲茨斯蒂芬听说科林森要找个清静些的地方,让他太太去休养一阵,以便等待霍尔东一案开审,当下就推荐了凯萨达:喔,那个地方可清静了,也许算得上是加利福尼亚最清静的地方了。菲茨斯蒂芬随即又去找惠登,说只要能替他杀了埃里克,愿意给他一千块钱。惠登起先不肯,不过这个人头脑不怎么机灵,加以菲茨斯蒂芬一条舌头又来得,所以这桩买卖最后还是敲定了。
星期四晚上惠登第一次下手干砸了,惊动了科林森。科林森就打电报给我,惠登在电报局里看到了电报,心想只能一不做,二不休,不然自己就得完蛋。他为了壮胆,灌饱了威士忌,于星期五晚上跟踪上了科林森,把他推下了悬崖。他于是又灌了好些威士忌,来到了旧金山,这时候他已经自以为是一条天不怕、地不怕的好汉了。他给叫他杀人的主儿打了电话:“哎,我把他杀了,也用不了多少力气,他早见了阎王爷啦。快把钱拿来吧。”
菲茨斯蒂芬的电话是通过公寓大楼里的总机接进来的:他吃不准惠登的话是不是有人听到。他决定要防备万一。他假装不知道这电话是谁打来的,也听不懂他在说些什么。惠登以为菲茨斯蒂芬在耍两面三刀,他了解这个小说家心里想要的是什么,就一狠心决定绑架那姑娘,要对方拿钱来赎,现在不是要原先说好的一千块,而是要一万块了。他虽然醉醺醺的却仍不失其狡诈,写那封信给菲茨斯蒂芬时故意变换了笔迹,又不署名,措辞也很巧妙,菲茨斯蒂芬如要告诉警方这信是谁寄来的,就不能不先讲清楚:他又怎么知道这信是谁寄来的。
菲茨斯蒂芬的日子也是不怎么好过的。他接到了惠登的信,就决定大着胆子博一下:他至今一直运气很不错,何妨再试试运气看呢。他把接到电话的事告诉了我,把那封信也给了我。这样他也就可以名正言顺在凯萨达露面了。不过他却提前到达了,他第二天来找我,头天晚上却早就到了,他去司法官的家里,问柯顿太太惠登在哪儿,说是要找惠登有事,因为柯顿太太跟惠登的关系他是知道的。惠登当时就瞒着司法官,躲在那里。惠登本来就不是个机灵的人,何况菲茨斯蒂芬那条舌头要鼓捣起来那真是死的也能让他说活:菲茨斯蒂芬当下就解释说,都怪惠登太鲁莽,逼得他接到了电话只好装糊涂,推说听不懂。现在菲茨斯蒂芬自有办法可以保证让惠登稳稳当当拿到这一万块钱,反正他是花言巧语说得惠登真的都相信了。
惠登就回到他的藏身洞里去了。菲茨斯蒂芬却还留在柯顿太太那儿没走。可怜的女人,她现在知道的事情太多了,而且她知道的事情又都是她不赞成的,她是在劫难逃的了。因为菲茨斯蒂芬最近的一段段亲身经历无不证明了一条:要防备人家泄漏秘密,最妥当、最保险的办法就是杀人灭口。莱格特一案的作案经验告诉他:如果他能让柯顿太太留下一份自白,对种种疑点作出一个可以自圆其说的解释——尽管都是不太符合事实的解释——那他的处境还可以得到进一步的改善。柯顿太太对他的意图有所察觉,不愿意被他利用来达到他的目的,她虽然最后还是写下了他要她那么写的自白,但是时间已经拖到第二天上午很晚了。菲茨斯蒂芬自己交代了这份自白最后是用怎样的手段逼出来的,那可真是令人不忍卒听,不过他终于还是弄到了手,东西一到手就把她扼死了,他这里刚刚完事,在外搜索了一夜的那女人的丈夫也到家了。
菲茨斯蒂芬出后门逃走了——看见他从柯顿家出来的那两位人证起初也没当回事,是直到后来在报上看到了他的照片,才又想起而出来作证的。他随即就到旅馆里来找到了我和弗农。他跟着我们一起去了惠登在钝岬南边的藏身洞,他是了解惠登其人的,知道这个脑筋迟钝的家伙见到了他这第二次背信弃义会产生怎样的反应。他知道,柯顿也好,菲尼也好,要是出于无奈而打死了惠登的话,是决不会感到遗憾的。菲茨斯蒂芬相信他的运气是错不了的,赌徒的所谓中彩几率是低不了的。万一而不行的话,他打算就在跳出船去的时候故意绊一交,装作自己手里的枪不慎走火,把惠登打死。(他记得自己把莱格特太太收拾得有多干净利落)干出这样的事来他也许会受到责备,甚至会受到怀疑,但是要办他的罪,那是什么罪也安不到他头上的。
他又一次走了运。惠登看见菲茨斯蒂芬跟我们在一起,气得七窍生烟,拔出枪来就要打死他,结果却死在我们的枪下。
芬克上次从拘留所里一放出来,就发现自己背后有人盯梢,他觉得被人盯梢虽然是件犯愁的事,却也可以借此而化不安全为安全。那天晚上他竟然反盯梢得手,瞒过米基溜出后门,寻到了制造炸弹的材料,又回到住处,干了一晚上,把炸弹赶制了出来。他来告诉我那个情况,无非是为了来凯萨达可以有个正当的理由。那炸弹不大,外壳是个铝质的肥皂盒子,外面包了张白纸,他跟菲茨斯蒂芬趁握手的时候一个给,一个接,要瞒过我的眼睛是一点都不难的。菲茨斯蒂芬以为那是阿罗妮亚给他的东西。冒了那么大的风险派人送来,一定是紧要之物无疑。他又不能不接,不接的话就会引起我的注意,他跟芬克之间的关系也势必就会露了馅。他就把东西藏在手里,一等我们出了房门,就打开来看——等到苏醒过来,人已经在医院里了。汤姆·芬克以为自己是天衣无缝的,有米基可以证明他从出了拘留所起就一直由他盯着,寸步未离,又有我可以证明他在爆炸现场并没有什么可疑的行为。
菲茨斯蒂芬说,依他看艾丽丝·莱格特说她妹妹莉莉是那样的死法,说的并不是实情,他认为莉莉是她艾丽丝自己打死的,她捏造了那样的情节,为的是要让嘉波莉痛苦一辈子。尽管这都是他的猜测,他也提不出什么根据来作为佐证,大家还是想当然的认为他这话不会错——连嘉波莉也相信了。我本来想请事务所的驻巴黎特派员到那边看看,这件多年以前的旧案是不是还有办法去查查清楚,可是转念一想,还是别去多事了。这事现在也就只跟嘉波莉一人有关了,事情能查清到这个份上,她似乎已经觉得挺满意了。
她现在已经由科林森家的人去照应了。报纸的第一号号外一出来,谋杀埃里克的真凶是菲茨斯蒂芬的消息一传开,他们就到凯萨达来了。他们根本用不到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用不到来老老实实承认他们对她也起过一些怀疑:当初安德鲁斯一交还遗嘱执行人授权书,新的遗产管理人华尔特·菲尔丁一委派下来,科林森家的人似乎二话没说就把她接了过去,安德鲁斯在哪儿把她撂下他们就在哪儿把她接起,她现在最近的亲属就数他们了,这是他们的权利嘛。
在山里住了两个月,她毒瘾戒绝了,回到市里时,看上去跟以前压根儿不一样了,这不一样不只是表现在外表上。
【注】 在美国西海岸的华盛顿州。
—(完)—
译后小记
这的确是一宗非常离奇、非常曲折、复杂到了近乎有点“玄”的案子。
事情的开始似乎是很平常的:失窃了八颗钻石——事实上也并不是太珍贵的钻石。可是作为一名具有丰富阅历的私家侦探,他立刻就“嗅”出了其中的问题。于是像剥茧抽丝似的,从一件寻常的窃案里引出了一件又一件愈来愈离奇的血案,以至于使人真会生出这样的怀疑:难道这个家族真是有祸祟在作怪?难道这个姑娘真是个祸星,她的生母、她的父亲、她的继母、她的医生,以至她的丈夫,都是一个个让她给“克”死的?当然,真要是那样的话,那简直是神话了。可是这些又都该怎么来解释呢?读者知道这应该有个解释,而且知道一条条线索也许都早已埋在字里行间,可终究还是不得不由大侦探来领你一步步把谜团解开,这大概也就是一部成功的侦探小说所以引人入胜的原因所在了吧。
这部小说里的大侦探是大陆侦探事务所的一名职业探员,奥普(op)本是奥普雷蒂夫(Operative)的简称,也即“普通一探员”之意。他年约四十,是个十足的硬汉,由此也开了深得读者欢迎的“硬汉侦探”的先河。作者达希尔·哈米特在以写作为职业前,本人就在著名的平克顿侦探事务所里当过侦探,所以深知当个职业侦探也即所谓私家侦探的甘苦,而且对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也多所接触,因而这些在他的作品中多有反映。比如在这部小说中我们就看到了邪教的危害问题、毒品的危害问题。当然那都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事了,比起今天来真无异是小巫之见大巫了。
译者
2000的年夏
本书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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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田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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