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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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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许多作者都是传教士,但作为专业医生,他们的主要兴趣并不在于谴责造成性病流行的社会道德环境。相反,他们所关注的是梅毒病例的数量(淋病较少)和描述治疗的进步。  晚清和民国时期在上海医院中进行的研究表明,入院病人中梅毒患者的比例较低,但在做梅毒血清检查的人中比例却较高。据《中华医学杂志》的材料,C·亨利厄特估计中国城市居民中的10%至15%患有梅毒,淋病患者的比例更高,但具体的百分比不清楚。(1935年,一医生说,淋病患者一般都不太当回事,往往不去医院,尤其在当时还没有特效药的情况下。女性病人往往还意识不到自己得病。)亨利厄特的结论与战后的估计是吻合的,后者估计上海梅毒患者占人口的比例为10%到15%,患淋病人口比例为50%。这就意味着,约50万的上海居民患有梅毒,另有200万患有其他种类的花柳病。  有些行业的感染率还要高。2301927年在苏州、北京和上海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军队和警察中的性病感染率超过了35%,商人的感染率为,而一般人中感染率为。军人和商人中性病感染率高,据说与他们直接同妓女接触有关。在女性病人中,这些研究报告中涉及的大多为已婚妇女,她们都是被丈夫传染,而她们的丈夫则是从妓女那里传染上的。  妓女据说是所有人中感染率最高的人群,她们在传染链上起着最为邪恶的作用。1920年,王吉民在《中华医学杂志》发表了一篇题为《中国社会的罪恶》的文章。他在文章中指出,“所有的医生都知道,这一类(花柳病)病人人数多得惊人,而且还在迅速增长。”他以一种医学杂志中罕见的道德化语言补充道,“家长和监护人不仅不知道他们的女儿和监护区域正被道德风化方面的危险所包围,而且往往还不以为然地为这种危险开脱。”妓女不仅被认为发病率很高,而且她们的性病据说还比其他人群都更加顽固。有一份材料说,对52名患有淋病的妇女进行某种特别的治疗,只有两人无效,而其中一人是妓女。实际上,到1941年为止,《申报》上曾有一系列的文章提到,按当地专家的说法,上海至少有一半人口患有性病;其中的90%最初都是由妓女传染的;而90%的中国下等妓女和80%的外国妓女都患有性病。新形式的变相卖淫方式据说也不安全: 向导社中80%的向导据说都染了病,而按摩小姐不仅有病,她们穿的衣服也很脏。只有在极少数的高等妓院里,那里的中外妓女据说是采用了某些“现代卫生措施”,或一旦染病就停止接客。(该文的作者或许是想起了上海某英文报纸上发表的一系列文章,因而对高等妓院中外国妓女的清洁程度显得很乐观:“她们的卫生知识非常充分,因此传染给客人的可能性很小。”)医生们写道,大多数的妓女,无论她们的地位高低,在她们开始卖淫的一两年内都将会染上性病。低等妓女据说是最危险的,因为她们的性伙伴更多,分布也广,而她们和她们的嫖客都缺乏抵御性病的知识和经济能力。  关于治疗,西方医生也往往会提到古老的中医治疗方法。有的还强调中西医互补——例如,231关于汞的使用。但是,大多数文章都贬斥这种土办法,并把它视为异域的无稽之谈:  治疗梅毒溃疡贴上一块碾碎了的蝎子制成的膏药,或者用一些蛇蜕,和上一种黏土。癞蛤蟆干剁碎了,浸泡在开水里熬成蛤蟆汤,据说对溃疡和久治不愈的疮口也十分有效。梅毒造成的新生儿眼疾则用有毒性的膏药糊上,本来是单一的虹膜炎,由于误诊和忽视,结果造成了多例全眼炎症和完全失明。扎针是一种更为常见的治疗角膜炎的办法(“让光进来”),并用于各种各样眼的炎症。……江湖郎中经常与妓院配合,向妓女建议她的淋病包能治好。除了用这种办法或用膏药来“吸干分泌物”以外,淋病一般都不被重视,认为患淋病是不可避免的,过一段时间自己就会好。  《中华医学杂志》上发表的文章也讨论西医的治疗办法。民国时期,西医对于梅毒的标准治疗方案是注射洒尔佛散(人们一般都只知道它的商标名六六),其中的有效成分为砷。另一种做法是汞的肌肉注射。后来,新洒尔佛散(九一四)取代了老的制剂,成为治疗的首选药,但六六和九一四都非常昂贵,因而仍然普遍用汞。这种治疗的过程很长,病人也非常痛苦。甚至到二战以后,用青霉素和磺胺类药物已能迅速有效地治愈梅毒了,但由于它们价格昂贵,大多数中国人还是用不起这些药品;上海市政府在其20世纪40年代末的禁娼运动中当然也不能用它们来为妓女治病。西医对于淋病的治疗方法较多一些: 把脱脂奶煮了以后作臀部注射来治淋病造成的眼疾,或每天一次用红汞水或吖啶黄素搽洗阴道和子宫颈,搽上一个月。这些在现代人看来,其奇特程度比起蝎子膏药和癞蛤蟆汤来,恐也相差无几。  关于花柳病的“传统的”和西医的疗法,都是通过主流媒体上的广告传播给读者大众的。有时候,某种疗法还被涂上一点西方现代色彩,如下面这一则20世纪初的广告即是这样:  新到外洋保险小衣  此真花柳中保身要物。妓家每多湿毒,兼之常服泻药,染之受累非浅,悔之莫及。此衣系外洋机器制造,用之胜常,一切秽毒之气不能渗入,价亦颇廉,每副售洋一元五角,远处信力自给。贵客欲办,至英大马路新衙门西转弯北逢吉里一衙第三石库门内,至晚不售。

第九章 性病(四)
黄克武在他1988年的一项研究中发现,从1912年到1926年,医药广告占了《申报》全部广告篇幅的三分之一以上。而有关西医医院和诊所以及传统中医医院的广告中,花柳病被置于非常显著的位置。兜售具体药物的广告也很常见。黄指出,由于性病是一大禁忌,日常谈话中多不涉及,因此自行通过商业途径购药,通过邮政渠道隐名投递者非常普遍。正如医学杂志上的文章一样,许多广告也都提到这些疾病是因宿娼嫖妓而染。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广告往往用一种哀戚的口吻写成,某人初来上海,因一时失控,去了一趟妓院,回到家中发现自己已经染病。在1931年的一本导游册子上,印有要你当心卖野药的江湖郎中、切莫上当的警告,在这样的大标题之下,它又生怕你不糊涂地补充说,不仅嫖妓会染病,睡陌生人的床,坐在不熟悉人的板凳上,使用公共的毛巾洗浴用具,剃头后不用药水肥皂洗头,把衣服送到洗衣店去洗,与染病者合用一个马桶或合居一室等,都会感染上花柳病。这些警告使得城市的读者大众对性病愈发增加了一种恐惧心理。  这些告示和秘药在新医学兴起之后受到激烈的抨击。正如弗兰克·狄科特所指出的:  医界人士以公共健康和国力之卫士的姿态,大声疾呼个人自律和以提供医学咨询的方式加大国家干预的力度。性既是医学领域,又是一个文化领域,具有现代意识的精英应驾御引导之,以期在民国初期实现一种全面的社会提升和专业化。  然而在20年代的上海,医生与国家权威之间,并不是一种简单联手的关系。医生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中忌讳政府的干预。1920年,公共租界的行政当局实行颁发执照,后又禁娼,结果铩羽而归,上海医学学会于是提出应把性病主要当作一个公共卫生问题,而不要当作一个道德问题来处理。学会成员虽然并不主张对卖淫业采取颁发执照的办法,但他们却也没有走到要求警方实施禁娼的地步。他们主张的,是在公共卫生署之下设立一个性病科来对诊所实行监管,训练一些女性监管人员,并向从事预防和救援工作的单位提供帮助。这样安排就能够“使正规警察从他们所不愿意做的维持风化的工作中脱身出来,而他们所处的这个非常世界化的都市环境对这些道德理想根本就没有多少同情和好感”。  最重要的是,上海医学学会的医生们233一心要在性病控制问题上确定医学的权威。这不仅意味着要对那些“药师”、“江湖郎中”的秘药偏方实行取缔,而且政府官员也应该停止干预:“在疾病防治问题上应该由医学专业人士而不是行政管理人士来负责。”总之,医生们提出,现在是把公共健康问题与道德问题分开的时候了,应该把疾病重新界定为最好由他们这些专业人士来处理的问题。  但是,医生中的这种专业性的共识,却因外国医生与中国医生之间微妙的紧张关系而出现了裂痕。这种紧张关系从双方对中国性病史的隐秘的意见分歧上表现出来。粗略地说,外国医生认为中国应对其性病的流行负责,而中国医生则指责是由于外国人的进入而造成的。例如,1918年《中华医学杂志》上的一篇社评就推断说,中国古代即存在梅毒,因为娼妓现象那时候就有——总之,花柳病是中国人自己不检点这一本土缺陷的产物(即便西方人在这方面有同样的不检点)。另一些外国作者则联系到他们自己的时代,说“相当多的人……结婚以后仍光顾妓院”,这本身就很能说明当下的“道德状况”。北京一名叫弗朗西丝·希思的医生于1925年对于淫业在中国家庭习俗中的重要作用作了较为详尽的评述。她写道,“对性欲的赞颂,淫业的合法化,纳妾以及使唤奴婢奴仆等,所有这些都是祖先崇拜的符合逻辑的最终产物,尽管这里面还有愚昧和贫穷的原因。”按她的说法,由于普遍要求生儿子以传宗接代,这就造成了早婚习俗,造成了对于性的极大关注,于是男人们发现一个女性性伙伴不够。男人经常去找妓女,造成了性病的流行,而这反过来又影响到家庭的繁衍,因为淋病而导致不孕,而梅毒则造成“习惯性流产,或先天性梅毒感染的后代”。希思说,在几年没有男孩出生的情况下,丈夫就会纳妾,这样反复地循环下去。卖淫,性病,妇女的低贱化,以及性泛滥等加在一起,这对于那些被围困在海外的欧美人来说,就构成了一道异域风味的毒餐。  相比之下,中国医生在《中华医学杂志》上讨论性病史,则体现了不同议项的混合。一方面,他们很想展示,中国的传统医学中早就包含着有关这些疾病的知识。一位作者称,他在公元前2736年据说是黄帝时期的一份材料中,发现了有关淋病的记载,而黄帝是神话传说中中华民族的最初始祖。中国作者自豪地指出,早在7世纪时的医学文献中就有关于下疳的描述。234而另一方面,还是这些作者,他们又断言梅毒是从外国传入的,是葡萄牙人于16世纪初从印度带到广州的。(故而“广州疮”就是中文医学文献中有关梅毒一类疾病的许多称呼中的一个。)他们反对外国学者所谓中国古代就存在梅毒的说法。弗兰克·狄科特注意到,“关于梅毒的照片也进一步加深了关于外国人性活动的定见”,而且,他补充说,“作者们通常都不忘提及外国水手经常出入的港口是传染病蔓延最厉害的地方。”这样一套程式化的认识,便造成在描写像上海这样外国人数量相当多的城市时,往往把它描写成传染病的温床或社会充满了腐败等等。王吉民详细描写了上海龟鸨妓女到处泛滥、性病蔓延流行的状况,他后又补充说,“这样的描写只适用于城市,尤其是通商口岸。在乡下,道德状况要好一些。不道德的女人在那里往往不被人容忍,一旦发现立即就会解决。”中国医生利用关于梅毒的讨论来证明是外国人造成了现代中国的窘境。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九章 性病(五)
在20世纪20年代的一个比较短的时期内,《中华医学杂志》曾强调过卖淫与性病的关系,强调过医学传教士不能仅仅局限于医疗事务的特殊责任:  作为一个基督教的传教士,他是无法真诚地赞同那些似乎在准许或宽恕社会罪恶的种种行为的,诸如由市政或警署给妓院发放执照,这样做实际上是在牺牲公共利益,男人们因此就可以纵欲,可以逃避实际的惩罚。……而他的使命是同时治疗身体和心灵的疾病。  但是到了20世纪20年代中期,传教士医生开始把他们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疾病预防、公共卫生教育和疾病的治疗上。1927年,满洲里传染病防治所的一位德高望重的医生伍连德在一篇文章中写道:  我希望劝说中国的医务界加入到这场反对愚昧的运动中来,不仅要在家里,在大专院校和医院里大张旗鼓地提倡节欲,而且要开展行之有效的疾病预防工作。  1937年,北平协和医学院的切斯特·弗雷泽(Chester Frazier)得出结论说,预防和教育都已失败;梅毒的控制只能通过治疗。此时关于治疗的文章,即使提到卖淫是一种传染源,仍具有一种将妓女非罪化的效应,因为它们同时把嫖妓者也看成是需要医疗关注的对象。

第九章 性病(六)
指南书及性病对于个人的威胁  指南书除了详细描述高级妓院的种种乐趣之外,也多少谈到了一些经常嫖妓的危险,其中最致命的就是花柳病问题。但通常这种关于性病的警告带有等级的意思。高级妓院是很少提及性病问题的,而专门介绍高等妓院的指南书有时甚至根本不提。间或提及,也往往夹杂在“礼仪与怀旧”这些本书第二部所探讨的名妓文字的共同主题中。例如,1891年的一份材料中描写了所谓的“趁热被头”,即嫖客为不让家人发现,一清早来到一家妓院,钻进一刚离去嫖客的热被窝。他不遵守复杂的求欢行为准则和性约束,这就有传染性病的危险。同一材料还追怀某种想像的过去,谈到那些高级妓女既是枕边良伴,又个个精通音律。作者感慨道,这样的女人今日已极其罕见,而现在的摩登女郎,云雨交欢之时便是毒疾上身之刻。在这里,性病成为得不偿失的一大特征。  到了20世纪30年代,指南书上也称,即使是嫖高级妓女,性病也难以幸免。对于性病的一些警告,往往搀杂在讲述乡巴佬到上海后在街头遇险的警世故事中。例如,在第三章中提到当时的一部指南书中有一幅漫画,上面画了一个妓女和阿姐坐在一辆黄包车里,由一个妓院的龟奴拉着。车背上倒挂着的两颗心是黑色的,而不像那些清纯良家女子那样是白色的。车牌照号码是606,一看就知道指的是洒尔佛散。旁边的文字警告说:“瘟生阿木林”傻乎乎地把心献给一个漂亮的妓女,却没有注意到她的黑心和病体:“结果这班妓女未免做了六〇六的介绍所,瘟生阿木林一定要打上几针六〇六。”同样地,在一些黑幕小说中,被妓女传染上性病的倒霉蛋也往往是那些外地人,他被哪个妓女迷上,把他的钱财和身体都挥霍一空,直到他母亲来到上海把他领回家,最后死于花柳病。在1939年的一本指南书中,高级妓院被说成是肉体、经济和社会危险的集中地,一个“或害及身体,或虚损金钱,或妨及名誉”的地方。此时,在经过了二十来年公开的医学讨论之后,警告变得直言不讳:“堂子为梅毒的发源地,传染地,236倘与她肉体接触而被传染,不独一身受其害,还要转辗传染与妻子。”该指南书以一种很少见的恐怖口吻描写道,“妓女的身体是粉面骷髅,有危险,有毒害的。”然而,即使这样,作者却很快就转而描述无性病的场合,妓女和狎客双双坠入爱河,希望发生肉体的关系,以“达到性欲的满足”。这番话抵消了刚才说的与妓女发生性关系的危险。无爱之性,而不是性本身,才被描写成花柳病的传染根源。  指南书在写到等第稍低的幺二妓女时,对于传染病的警告便明显变得绘声绘色起来:“她的肉身,今天被张去要,明日为李去玩,天天如是,夜夜不空,不免有毒。”1939年的一作者写道,“如果要嫖,再是长三靠得住些。”这些关于性病的警告显然都与妓女的等级有密切的关系,但它们也可以被解读为对狎客的指点,即上等的男人只应该光顾上等的妓院;它们并不是一般的关于光顾妓院有何危险或罪愆的报应之类的议论。  高等妓女以下的等级中的妓女都被描写成具有双重身份: 既是受害者,同时又是施害人。那些被典当或变卖的妓女,由于受控于老鸨,通常都被说成是被迫不断地发生性关系,直至染病,甚至在染病后还得这样。由于无钱医治,她们本人也就成了“传染的工具”。这种受害者的声音在《申报》这样的报纸上一天天得到放大。染病的妓女往往都被写成是被拐卖的,都是被迫与嫖客发生性关系,这样才得了杨梅疮;她们都受到鸨母的虐待,甚至拷打(虽然也有个鸨母将她手下生病的妓女送到医院),于是她逃跑或被亲属援救,最后被送到了希望之门——在这样的救赎故事中,性病成了低等妓女受到的一切肉体的和社会的折磨中一个可触及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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