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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特工-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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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的硬物几下,尽管叶正勋铜皮铁骨,可这个重要的位置,还未经过任何锻炼,疼的咬牙切齿,然后开着灯,看到他当时的表情,程若琳兴许都能笑出声来,都是色色惹得祸。
有时候又太轻,可这仍然是一个美妙的过程,因为心理负担会轻很多,这不算侵犯和占据,这也不算自己的自私。
叶正勋渐渐享受着这样带来的快感,而同时他的手还能紧紧贴抚程若琳那光滑的脊背以及弹性的翘臀,那种手上的接触和下身所带来的快感,最终完美的结合在一起,让叶正勋达到了高潮。彻底的喷薄而发……
随后两人便沉沉睡去。带着醉意……
※※※
第二天清晨,阳光透过窗帘,钻进房间内,温柔的拂在程若琳那香肩玉背上,此刻她的兴奋已经褪去,臊得粉红色的肌肤回归到白皙娇嫩,脊背形成一条优美的曲线,延伸到翘臀……
今天很例外,程若琳先于叶正勋醒来,以往的叶正勋醒来都是那么准时,早上6点多一刻,便会自然的睁开眼睛,可今天已经7点30,他依然在熟睡中,没有醒来的迹象……
她瞧着他轮廓清晰的脸,如果不是昨夜喝醉了酒,程若琳知道自己不会如此勇敢和大胆,不过她并没有后悔,这一切都是她心甘情愿的,如果不是那灯光的意外亮起,她愿意将自己第一次献给自己所爱的男人,这是人生最美妙的事情,哪怕未来有种种变故,她也绝不会后悔,不过后来演变的她只是用小手替他完成了高潮的阶段,尽管现在的小手都还有点累,这个男人的持久力超出想象。
她望了眼带在自己手上的手镯,这是未来的婆婆送的,而她正是用这只手来完成手和他身体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她知道叶正勋是尊重自己,琶挥忻叭磺址缸约旱纳硖?可两人该有的接触都已经有了,剩下的也只是那最后一步。
无论是否完成了最后那一个环节,程若琳明白以后的自己不再单单是个小女生,她还要当个小女人,叶正勋的小女人!
就这般,程若琳依偎在这个男人的怀抱里,侧身躺着,望着他的脸,这是第一次,也是能如此近距离的欣赏,因为他还又有醒来,如此安静,他的眉毛很有型,一根根错落有致,他的鼻梁很高,高而挺直,他是如此耐看,不知道是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在那一刻她觉得叶正勋是天底下最最最帅的男人了,什么汤姆克鲁斯什么布兰德皮特,开始都不入流了。
而且对那些明星的欣赏,程若琳一直是欣赏他在电影中那种性格,那种面对危险时的冷静,这才是她最欣赏的原因,可至于那些明星的真实写照是什么,他们只是演员,在现实生活中也许什么都不是。
而此刻他的男人,却在现实生活中演绎着,无论是前天在SOS酒吧的冷静镇定,以及惊艳,甚至昨天遇见向华强时的那份淡定从容,他开车时的冷静,开车时给人同样的惊艳,还有那份自信……那追风般的速度。如果换成别人开如此快的车,程若琳一定会害怕,可坐在叶正勋身边时,她没有半点紧张……
优点在细节中体现着,他从不张扬,甚至低调的要命,他的能力已经超出任何人的想象,可他却一直当着最普通的交警,程若琳知道这个男人身上还有很多秘密,神秘的,深不可测的,不过她知道如何做一个女人,让一个男人永远爱着自己,不该问的她不会刨根问底,因为当男人想开口的时候,他自然会告诉自己,没有说出口,是因为他觉得还未到时候……
已经算是他的半个女人,内心喜悦带着幸福的程若琳望着这个男人的脸,再次偷偷的凑近他,然后吻了吻叶正勋的唇,没想到这个男人,又如前天晚上那般突然睁开了眼,同样带着一脸的坏笑……
第二十一章 指鹿为马的俏丫头
叶正勋突然睁开眼,再次让程若琳羞红了脸,尽管昨天晚上的那些身体接触更为亲密,甚至已经到了一丝不挂的程度,可不知道为什么,在黑夜和酒精的作用下,程若琳也发现自己怎么能那么大胆,最后还用小手让叶正勋舒服了,昨晚熟睡后,并未感觉到小手的累,这一刻她才发现小手是累得够呛。
因为还一丝不挂,程若琳感觉拉起毯子替自己盖上,然后将头也钻进毯子内,用小手推了推这个男人道:“叶子哥,你快起床去洗澡了,脏死了!”
这个时候两人的大腿依然缠绕在一起,刚刚醒来的叶正勋原本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可清醒后,才发现此刻他的下身,竟然还一如既往的坚挺着,昨夜在程若琳小手的作用下,已经高潮了一回,此刻再次放肆着。
而程若琳自然能感觉到他下面的不老实,少女的娇羞与矜持让她不敢乱动,更怕叶正勋控制不了骚扰自己,这可是大白天,她一个小姑娘家家的,可不敢如此答案,尽管钻在毯子下面,她的粉脸潮红的如熟透的水蜜桃,就似要滴出水来……
还好这个男人总算是起身下了床,不过他起床的时候,还嘀咕了一句道:“小丫头,不许偷看哦!”
叶正勋不说着话,程若琳是绝对不会探出脑袋反驳的,可这男人如此一说,她自然是要反驳了一句道:“哼,谁愿意偷看你啊!”
在她说话的同时,自然是手拉着毯子的两角,然后探出个脑袋反驳,同时习惯性的睁开眼睛瞄了一眼,这丫头的眼睛才睁开一道缝,便“啊”的一声尖叫,钻回了毯子里,因为她看到了少儿不宜的场面。
叶正勋笑了笑,从地毯上找到内裤穿了回去,在他内裤的旁边还看到了昨夜激情时,程若琳的贴身小衣物也滑落在地毯上,如此显眼诱人。
叶正勋走进浴室洗澡时,并没有使用热水,这个时候的他必须用冷水使自己冷静下来,看看自己那雄赳赳的下身,竟然还有几道划痕,应该是昨天晚上激情时,程若琳那小手不小心划到的,尽管有点疼,可想起来依然回味刺激,昨夜还真有点难为了那丫头。
经过冷水的冲洗后,叶正勋的身体迅速冷静下来,他洗澡的速度往往超快,走出浴室时。
却瞧见程若琳趴在床上,一双美眸望着浴室的方向,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而她的那些贴身小衣物,却依然掉落在地毯上,程若琳没想到叶正勋几分钟就洗好澡。
与他眼光一碰,羞得用毯子单遮住了脸蛋儿,欲盖弥彰的可爱样儿,让叶正勋有点好笑。
叶正勋走到床边,捉狭的拍了下她的屁股,笑道:“起来了,小丫头还赖床哪。”
程若琳掀开了点蒙在脸蛋上的被单,露出美丽的双眼,嘟哝着:“人家才没赖床呢,洗澡那么快,一定没洗干净……”
说到洗澡,叶正勋本想反驳的,现在几乎是天天要洗一次澡了,冲拨冲拨就完事了,想起以前十天半个月,不洗澡都没说呢?不过心想现在和以前毕竟是有些不同的,所以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这男人吗?就应该雷厉风行,做事不能,慢慢腾腾的……”叶正勋找了个理由说道。
“哼,歪理。”程若琳娇声问道,“叶子哥,今天我们回家去不?”
“回家,回哪个家啊?”
“我们的家啊!”
叶正勋知道这丫头说的家,是自己的家,可名知故问道,“我们家?我们哪里有家了?”
“哼,你故意的,不理你了!”
“好了,回的,现在起床我们到楼下吃过早餐后,就回家去,回我们的家去!”
叶正勋也用了一个我们的家,让程若琳心中暖暖,这样才像是一家人,更何况未来的婆婆都已经送了自己手镯作为礼物,还认定了自己这个未来的媳妇。
就这样叶正勋坐在床边等程若琳起床,可这丫头依然钻在毯子底下,没有丝毫起床的意思。
“丫头,你不是说要回我们家吗?怎么还不起床!”
“你这样坐着,让人家怎么起床啊,人家还没穿衣服呢?”
程若琳有点害羞道。
“那我去洗澡的时候你怎么不穿衣服呢?”
问到这个问题,程若琳的脸蛋立刻红了红。
“还说呢?都是你昨天晚上弄的,人家就一套衣服,如果弄脏了怎么办,你去浴室那条浴巾给我,……人家洗了澡才能换衣服啊!”
叶正勋想想也对,走进浴室拿了条浴巾,程若琳接过浴巾道:“叶子哥,你现在转过身去,不许偷看哦!”
叶正勋转过身,如果可以偷看的话,他倒是很希望可以细细偷看,昨天晚上那羊脂如玉般的肌肤还时刻在脑中浮现,那是多么让人心神荡漾的一幕幕。
裹好浴巾后的程若琳似乎看出叶正勋在想些什么,在进浴室前,狠狠的在他的胳膊掐了一下,留下一句话道:“色狼!”
自己是色狼吗?和这秀色可餐的丫头在一起,叶正勋感觉自己的确挺像色狼的,而且发现自己的自制力越来越差,不过说真的,当色狼的感觉的确不错,特别是对这丫头色色时,那更是别有一番风情。
程若琳在洗澡的时候,叶正勋则打开电视看着早新闻,8点钟的时候,他接了个电话,是夏欣宜打来的。
原来夏大美女的航班,下午4点会到新港,要叶正勋去接,还告诉叶正勋说,如果他不去接,他就死定了,有这样一个同居的自认为的姐姐的大美女,叶正勋也的确有些无奈,于是答应下来,原本他的计划,就是中午陪父母吃过饭后,就动身离开卡门,然后回新港去。
程若琳的洗澡速度,比起叶正勋来,就要慢上N倍了,等她洗好澡换上衣服,再化了个淡妆,时间“呼哧”一下,就到了早上9点,在2楼的餐厅吃过早餐后,叶正勋这才开车带着这个叶家的未来媳妇回到了里金村。
5月的乡村小桥流水多,道边树荫盛,昨天刚回来时,叶正勋没能好好带这丫头周遍走走,离午饭恰好有一段时间,叶正勋找出了将近7年未开的小摩托车,本以为这小家伙,已经彻底告别自己,没想到这些年来,父母一直知道自己的儿子最心爱的交通工具就是这小摩托车了,每年都有去保养。
所以今天叶正勋在储藏室找出来,加上油后,依然能够飞奔。
程若琳就坐在后坐上,搂着叶正勋的腰,嚷嚷着喜欢,这两个家伙,放着几百万的跑车不开,却爱上了这辆小摩托车。
他们沿着村边的小溪,顺水而上,每隔一段路,就会有一座石拱桥,上面布满了爬山虎,显得如此自然而古老。
阳光照射在两人的脸上,辉映着幸福的笑容,调皮的程若琳,一高兴就在叶正勋的脸上亲了一口,一旦被叶正勋打击了,她就会在这个男人的腰上狠狠掐几下。
譬如这丫头看见几只白鹅时,嚷嚷着喊“天鹅,天鹅!”
这样的时刻,叶正勋自然是要纠正下说,这是普通的鹅而已,不是天鹅,孰料,程若琳在他腰上掐了几下威胁道:“我说天鹅,就是天鹅!”
如此这般叶正勋这个强悍的男人,在这个小丫头面前,也只能妥协着,谁让他喜欢和爱呢?
如仅仅是“指鹅为天鹅”也就算了,这丫头看见‘水车’时,偏偏要说成“风车”,叶正勋纠正了一次,又被这丫头狠狠掐了几下。出来游玩,玩到了这个份上,叶正勋就想起了古代“指鹿为马”的典故,他终于明白鹿是如何变成马了,原来就在威逼利诱下完成的。
第二十二章 离别
这个早上程若琳玩得是不亦乐乎,更嚷嚷着这里真好,真想一辈子住在这里算了,于是叶正勋就说,那你今天就不用回去了,以后都住在这里好了。
“哼,那可不行,如果你陪我住在这里,无论多久我都愿意!”
“真的,那好,那我明天就回去辞职,搬回老家来住,你来不来呢?”
“好啊好啊,那我明天也去学校休学,就这样说定了,不许反悔哦,我现在就给我爹地打电话,让他帮你辞职!”
说着程若琳还真拿起了手机,貌似还玩认真的,叶正勋算是服了这丫头,赶紧认输,这个时候程若琳才收起手机,露出一个小狐狸般的微笑。
和程若琳在一起的时光总是如此快乐,而快乐的时光,往往转眼就过去了,叶正勋的父亲打来电话,喊两人该回家吃饭时,他们两才开着小摩托车回到家中,然后再次将这辆小摩托车在储藏室停好。
午餐依然是如此丰盛,比起昨天来更加丰盛,因为叶正勋的父母知道这个儿子吃过午饭就要开了,吃过这餐后,不知道何时才能见面。
叶正勋想表现的若无其事,离开的时候,也轻松点离开,他的父母也想如此,因为儿子要离开,从昨天他刚回来时,就已经确定,两老也想这个儿子可以开心的走。
可表现上无论假装多么坚强,叶正勋的母亲毕竟只是个女人,一个作为母亲的女人,儿子就是她心头的一块肉,即将要走,要离开,这一走会不会又是7年呢?
如果又是一个7年,那将是多么漫长的日子。
作为母亲的她边给儿子夹菜,眼泪就边情不自禁的流下了脸庞,她哽咽着吃不下饭,只能一味的哭泣着。
叶正勋的母亲在哭,他的父亲也放下了筷子,眼里含有泪水,这是父母对儿子最深刻的思念,这些眼泪中饱含深情。
善良懂事的程若琳,见叶母一直在哭,她孝顺的坐到她身边安慰起来,可话还没说出口,竟然也哭了起来,边哭边哽咽道:“阿姨,你们不要哭好吗?如果叶子哥不能回来看你们,我一定会来看你们的,你们不要哭啊!”
安慰别人不要哭,自己却哭的别谁都伤心。
※※※
这样的时刻,叶正勋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说什么,他真的很想告诉父母,告诉他们说,儿子一定会每年来看望你们俩的,可这对于他来说真的能做到的,叶正勋无法确定,他不单单属于自己,他还属于这个国家,还属于自己所执行的任务。
他侧过头,忍着不让眼流,这是他唯一能做的。
他必须咬牙,将这份亲情收藏在内心深处,直到有一天可以大声的告诉父母,儿子我回来了,以后永远都不会离开,会陪在你们身边的。
他强忍住心中离别前的痛,拿起筷子分别给父母夹了菜,深深吸了口气道:“爸妈,是儿子不孝,不能陪在你们身边照顾你们,请你们原谅,等有一天儿子可以真正荣归故里,再来照顾你们,对不起!”
叶正勋站起身,环抱着他的母亲,安慰着,希望父母不要哭,一定要保重身体,叶母却怎么也没能忍住,越哭越伤心,害得俏丫头程若琳也越想越伤心,抱着叶正勋哭个不停。
既然离别是注定的,叶正勋狠下心,牵起程若琳的手,转身便朝门外走去。
只留一句:“爸妈,我走了,你们一定要保重身体!”
叶正勋能够狠下心来,可程若琳却狠不了心,她甚至想留下来,陪着叶正勋的父母,她不想未来的公婆如此伤心,她也有点想不明白,为什么叶正勋明明是在新港市工作,却不告诉自己的父母,或者接父母到新港和他一起住呢?尽管想不明白,可她知道自己的男人一定有自己的苦衷!
“叔叔阿姨,你们要等我,我会来看望你们的!”
叶正勋走出了门,连头都没回,他之所以不回头,是不忍看见父母伤心的样子。
他的母亲追到门口,她只想多看望儿子一眼,走了,远了,每天只能剩下思念,她老了,儿子是她唯一的心愿。
“妈,你不要来送我,你不要出门,如果可以,儿子一定会尽快处理好事情,回来永远陪在你们身边!”
叶正勋的母亲终于点了点头,叶父轻轻搂着这个老伴,安慰着,儿子走了,家里又冷清了,只剩下他们两人,显得如此冷清,还有点孤苦伶仃。可他们支持儿子,他们明白儿子有任务在身,这些年来,隐约中,他们也感觉出来,儿子在军队中,绝不仅仅只是个后勤兵那么简单。
如果只是个普通的军人,不可能整整7年,都没有探亲假,更何况这还是在和平年代。
……
叶正勋开车走了,飞快的离开了,奥迪R8,像一抹影子在阳光下穿梭,留下的仅仅只是轰鸣的马达声。
在那飞速行驶中,空中滑落一滴眼泪,只是这滴被风吹走,谁也不曾看见,那滴泪证明着这个男人的思念。
从里金村到县城的环城公路原本需要12分钟的时间,现在,叶正勋仅仅用了5分钟,他将车靠在路边,让自己的心儿平静下来,既然选择回来看望父母,就应该有心理准备此刻的离别。
程若琳依然在哭,梨花带雨着,尽管只是两天的时间,可她已经全身心投入着,更将叶正勋的父母当成了未来的公公婆婆来看待,公公婆婆如此伤心思念,她自然而然也伤心着,牵挂着。
叶正勋望着这个惹人怜的女生,轻轻拥着她,擦拭她眼角的泪水,亲吻着她的脸蛋安慰道:“傻瓜,不哭了,别伤心了好吗?”
程若琳点了点头,却依然哽咽着:“叶子哥,我们为什么不把叔叔阿姨接到新港市去住呢?如果你觉得你工作忙的话,我可以去照顾他们啊!”
叶正勋知道这个丫头的心意,他何尝不想那样做,可他还在执行任务,别说将父母接到自己身边,甚至连这两天的回家探亲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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