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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禁爱之将宠-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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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了一下头,用手臂将自己的眼睛挡上了,他没脸了,光溜溜的让人家看个遍不说,还发出那么丢人的声音。真难为情。
“稍微要疼一下,不过不会太疼的。”
皇甫弘德用手指按压着那里的褶皱,小绵羊吓得直往后躲,男人吻着他的小细脖子安慰。“不怕,我温柔一些。”
手指轻轻的推进来,的确不是特别疼,就是不舒服,异物进入身体,很怪。不舒服的扭了一下身子,皇甫弘德继续再接再厉的哄着:“不疼吧,我说了我会温柔的。”
第二跟手指也随着进来,不适加大,小绵羊眼里的恐惧感加深了。“不怕,我不会伤害你的,如果很疼,你就告诉我。”皇甫弘德只是用手,一直都没有把自己早已经忍得要爆的那话放进去,只是不停的吮着身上的可人儿。
他抽出手,也不进入,可人儿觉得身子一下子就空了,很难受,完全是出于本能的需要将自己靠近大色狼,他只是不想如此的空虚。
“想要了?”皇甫弘德,多坏啊,明明是自己想要想的要发疯,还恬着脸皮问人家是不是想要了。
小绵羊哪里还有自己的想法,被他这个情场老手捞到手,只能说他是遇人不淑。重重的点了点头,他要,不想空空的。
“大鸟要来了,你要忍下下。”一点点进入,皇甫弘德舒服的,脑子都空了,绵羊有点不适应,觉得比手指在里面的时候疼了,皱着眉头想把大鸟挤出去。
“别动,一会就好。”皇甫弘德停下来,勾着小绵羊的小嘴就来了个全方位的深吻,一直到小人儿吻的分不清西北才将自己全根没入。
今夜,他没打算放纵自己,只是让小绵羊适应自己,只要他受不住了,自己会退出来的,反正只要他吼一声,外面一群能伺候自己的人,不怕欲望得不到疏解。
“好胀!”实话实说,一向是小绵羊的优点,此时,他只觉得自己的身子里要胀的爆开了,他不知道这算不算正常,但是,奇怪的是,他现在没有什么不舒服的。
“那就好。接下来,会很舒服的哟。”哇靠,太子你也二十出头的人了,怎么不会好好讲话,会让人鸡皮疙瘩掉一地的。
小绵羊再一次被吃干抹净了,这一次不是人家强迫他的,到后来,他是十分清醒的知道,这种感觉很舒服,虽然腰酸酸的,屁屁有点痛痛,可他觉得感觉好好。到后来还是他缠着人家来着,所以,第二日他起不来床,责任的一大半是他自己要付的。
冬天就是这样过来的,在男人宽阔结实的胸前,在有着恒温的暖炉和被窝里,偶尔干些少儿不宜的坏事。一直到春暖花开,小绵羊觉得自己不在冷的浑身发僵,这才渐渐的减少和男人的拥抱。
然后在男人的反对后,有一次把他扑倒,在折腾他一夜后,他逃了。趁男人不在的时候逃了,连肉肉都没来得及带走,就那么跑了。
在逃跑的途中,他无意间救了一个人。那是个傻大个,话不多,可是他能感觉出来,这人是个好人。跟着那人一路走来,想起那男人说他情动时咬的印迹太丑,他就想学学咬得好看的印。
他不讨厌男人和他欢好,可是夜夜都要,他有些吃不住,他想休息一下,男人就让他摸大鸟,三摸两摸,他就又被吃了。男人平时冷冷的,特别是办公事的时候,那脸就是地狱来的修罗。他害怕有一天男人也会这样对自己,所以先逃了好。
但是逃又不能逃的一点线索也不留,万一男人想找他,找不着他,他自己多不好意思回去。
还好他家男人找到他了,而且他也如愿以偿的学到了咬好看牙印的本事。呵呵,出来一趟还是有意外收获的。
男人把他带了回去,这期间他又跑了几次,没什么好地方,就往大个那里跑。大个和他哥哥感情真好,天天缠在一块,而且这就肥水不流外人田,两人都那么优秀,便宜别人可惜了,哥俩凑一起,正好。
这是谁教他的谬论?拉去暗巷SM。
后来,小绵羊有了娃,他家男人说爱他,就让他姓艾。他还是喜欢他叫自己小坏蛋,不过,人都有个娃,他有个也无妨。
再后来,艾小少被人死死的绑住了,男人立他为后了。说是他当了男后权力很大,可是他除了管得了后宫里一群动物,什么事都插不上手。这就是权利大的表现?
因为他家男人只有他一个男人,所以,后宫安静的有点死气沉沉,所以,他常常去惹个事,生个非。后宫没有年轻的女人,年老的总有吧,比如先皇的某某没有陪葬的妃子,剪人家头发,把人家宠物抓来烤的吃了,完了还把皮毛做成衣服送过去。要不然就是在后宫的那个花园里挖个小坑,总有丫头宫女摔进去,摔不伤,但是摔一身的土是常事。
他也就在这里恶作剧里找点乐子,不然这后宫生活太无聊了。
现在,这些恶作剧玩腻了,他又想逃了,这次逃哪里去呢?
哥,我爱你
苏紫毓被父亲从家里赶出来了,父亲临走的时候说:“杀不了他,你就不要回来。”
他离开这个生活在了十多年的地方,不是没有不舍,可是他知道,一向说一不二的父亲赶他出来,如果他真的做不到,那就没有资格回去。
父亲不爱他,他能感觉出来。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不讨父亲的喜欢,他只知道父亲不和他说话,除了交他武功的时候纠正他错误的姿势。他有的时候甚至是怀疑,他是不是除了:“是,爹,我明白了。”这几个词以后他就不会再说其他的了。
出了山之后,他第一件事不是去杀那个人,而是去打听另外一个人,那是他心里的神,在他的眼里,那人永远都是对自己微笑的。好温暖。
从外人的口中得知,他清冷孤傲,才高八斗,却也目中无人。不知道那人还记不记得自己了,他好想他。哥哥,你可还记得我?
刺杀失败了,他带着伤逃出来,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死,只是逃到无力可逃的时候,他倒在那里,眼前是那张小时候记忆中的男孩的脸。哥哥,我好想你。
醒来的时候,他以为自己眼花了,是因为长得太像,还是真的是他思念的人。他看着那人兴冲冲的拿来一张纸,上面写的是全都不利于自己的一张卖身契,那人的眼睛黑亮黑亮的,让他在上面按手印,然后还厚着脸皮说他以后就是他的人了。
他想也没想就应了,他们之间本就有着浓浓的血缘,他就是不用这张纸,他也会把他当神当主人一样看待的。在他的心里,他是特别的。
那个人和男人在一起,他很幸福,每天脸上都是笑,他也知道他男人对他不错,所以,他也替他开心。
从来没有人对他说过,他不能喜欢自己的哥哥,也没有说男人喜欢男人是悖德的。
所以,他喜欢上了自己的哥哥,特别是在发现了这个哥哥跟外界谣传的大不相同的时候,他对这个哥哥更是着迷。只想陪着他,哪里也不去,就留在他的身边。
他从来不知道一个人骂人的时候也可能是神采飞扬的,那个人天天张口闭口的老子,指着他鼻子就骂,他却觉得好可爱,对他的打骂他全然接受,真是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哥,我喜欢上你了。可是,你会喜欢上我吗?
他这一生要感谢的人其实很少,就那么三四个。他爹苏慕容,还有山羊胡子,如果轩辕锦也算一个的话,也就这三个人了。最感谢的就是山羊胡子,毕竟没有他,他可能一生不敢对那个人动手。
其实在得到他的时候,他还是很高兴的。毕竟觊觎了那么久,终于梦想成真了,他心里很高兴。
有件事,他一直没有告诉哥哥,他不敢说,因为他知道自己做的有些过份。山羊胡子曾经找他,问他:“想不想永远和他在一起。”
他冷冷的回道:“那是我的事,与你无关。”
“呵呵,如果你想和他在一起,就把这个吃了,他如果在乎你,就会永远和你在一起。”不知道为什么,他就相信了山羊胡子的话,吃了他的药,然后他的身子就不听使唤了,但是他却清楚的知道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
那个人,他的哥哥很生气山羊胡子的气,可是却没有推开他,他舍不得自己死,不管是出于哪种类型的情,他都不想让他离开自己。
他哥的男人对他很错,基本是有求必应,对于他也好。这期间他们也有争吵,当然他从来不和他哥哥争吵,那男人像小孩一样,你和他吵,他会不理你。他心里还巴不得哥哥和他男人多吵几次,这样他就是可以把哥哥带走,然后就有好一段时间只属于他一个人的。
这不,那男人又惹哥哥生气了。
“毓儿,我要离家出走!”凌傲收拾了一些细软,已经不知道是第多少次准备翘家了。
“好。”他从来不和他说不,只要他说的,他全都同意。
“他娘的,他师伯把那小女人一领来,他眼睛都粘上面了,要是喜欢女人干嘛还缠着老子?”苏毓将他拥在怀里。“我在这里。”他低沉的声音令那个狂躁的冷静了许多。
“我们走,今夜就走。”晚上他们二人翻墙离开了,这次比上次轩辕锦逛窑子时生气走得远多了,至少他们出了轩辕锦的职权范围。
因为凌傲一直说从来没有出过国,所以,他们打算四处转转。第一次出国,凌傲还是很兴奋的,苏毓也从来没有出去过,途径边境的时候,凌傲把前一个皇帝,就是驾崩的那个老头子曾经给他的牌子拿出来,换了一大堆的文碟,以防止他们被当成奸细被抓起来。
其实城市与城市之间很像,民风差距有些,其余的都大同小异。
“这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失望了,除了看到了些不同的风景还真没有其余的不同之处。
“嗯。”苏毓对这些本就不上心,他只要陪在凌傲的身边是什么都好。
“毓儿,你说轩辕锦那王八蛋会不会找来?”凌傲心里其实还是期望着轩辕锦能找来的,毕竟生活在一起那么多年,说不爱就不爱了,骗谁呀。
“会的。”他想听的就是这两个字,所以,他说给他听。
凌傲满意的点了点头,照照镜子。“我还是挺英俊的,是不是?”
苏毓微笑着从他身后抱住他。“你最英俊,谁也没有你好看。”这人真是越大越像孩子。当然了,如果按照凌傲灵魂里的年纪今年四十多了,可是到了害怕自己变老的岁数了。
“毓儿,我听说,明天,此处有一个什么比武招亲,我从没看过,我们去凑凑热闹好不好?”凌傲侧过头来,就可以吻到苏毓的下巴,他咬着苏毓的下巴轻声的问。“好”只要你不上台,什么都行。
这人不按牌理出牌已经成名了,他可不能让他一不小心就把自己也搭进去。这可是麻烦了,如果他真的在这里被女人套住,轩辕锦一定会引发皇甫与夏侯的战争。
“呐呐,我们就看看热闹,你给我准备点好吃的,最好有个包间雅座的。”凌傲微笑着在他胸前蹭了蹭。
“好。”他从不知道如何拒绝他,再说这个要求也没有必要拒绝。花了大价钱包下最好的位子。他们不缺的就是银子,不单单是轩辕锦给他的银子,还有凌傲也好会赚钱。
买地面盖房子,他设计出来的房子都可以卖大价钱,在本金上面可以翻十几二十倍。这两年有些富申贵胄以买到他所建的房子为荣。捧着大把的银子来买房子,一是确实是因为这房子设计的好,二也是借机巴结一下锦王爷。
人山人海就是形容此时吧。“哇,毓儿,我们摆个茶水摊都得赚翻了。”凌傲一看那么多的人,就想着银子从兜里溜走了。
“嗯。”把人拉进自己的怀里,苏毓给他当免费的肉垫子。
“毓儿,是不是要摆三天?”凌傲现在都要变成财迷了,人在没有事可做的时候,赚钱也成为一种娱乐。
“听说是。”苏毓老实的回答。
“今夜,我们去买些冰来,再买点酸梅。你会做酸梅汤是不是?”凌傲满眼都是$$的符号。
“好。”反正只要他高兴就行,他不在乎会不会丢人。
第一天和第二天都是武斗,所以,对于想偷师的人无疑是个好机会。苏毓还学了几个招工,虽然只学了三分像,可融入他的功力,就变成绝招。
“那个怎么鼻子是歪的,一定不会被选上。”
“瞧那大胡子,都快当人家爷爷了,真不要脸,还去招亲。”
“靠,屠夫也来了。”
“天!和尚来凑什么热闹?”
这一天听的最多的就是凌傲对那些人的评头论足,而且还大言不惭的与自己做比较。“跟我比差远了,毓儿,你说我怎么长得这么帅?”
人的脸皮要厚,城墙也比不上。
“你最帅。”苏毓跟着他一起看那些长得歪瓜劣枣一般的男人,心里不免感叹,那如花的美人要是真被这些人得到了,可真就是糟蹋了。
一直到只余一抹残阳时,这才结束,明日一早就开始。凌傲他们没有再包下这贵死人的雅间,而是租了一个小院子,一早凌傲就起来把那些成块的冰砸碎,倒在一只奇大的木桶里,苏毓熬了酸梅汤。其实做的很简单,就是把酸梅核去掉,然后冼净进锅里熬,加入冰糖就好。
当那些已经放凉的汤往那只大木桶里一倒,凌傲立马把木桶盖子盖上,再用棉被蒙好,这可以延缓那些冰的融化。
哇咔咔,老子赚钱去了。一碗酸梅汤一吊钱,很贵,可因为它是冰镇的,这些看热闹的人一咬牙也就喝了,特别是在大中午的时候,太阳照的人眼花,大家更不会在乎那一点钱。
这一天下来,比武的人少了三分之一,看台上美人的人也少了三分之一,好多人都把目光放到了买酸梅汤的小哥儿身上。
那人穿了一身小厮的短打粗布衣,快乐的收着客人的钱,然后开心的把一碗珲带着碎冰的酸梅汤端到客人面前,如果是面善的客人还会得到他一个迷人的淡笑。
那笑靥真好看。
凌傲把赚来的钱都放到盛酸梅桶旁边的一个小桶里,当他的酸梅汤卖光了,就直接把小木桶拿到钱庄去兑换成银票。
这一天下来,竟然卖了上千两。
“毓儿,我们晚上去吃好吃的。”这一日忙下来赚的钱够他们花销一个月的,当然只要他不买稀罕的东西就好。
第三日很多人都翘首相盼,那个长得俊俏的小哥儿怎么还没推着木桶前来。有的店家也效仿凌傲,第三日不单单做了酸梅汤,还有各式小糕点,结果全都没有他卖的好。这就是美人效应。
凌傲与苏毓东逛逛西逛逛,算计好了时间,差不多是要到比武招亲的最后关头了。他们二人就是想看看是哪个人得了美人。
结果不去到好,一去麻烦来了。那些等了他一天的人,一看到他都轰的冲了过来。“干什么!你们?’凌傲就觉不好,足尖轻点,人就向后纵跃了几丈。
“毓儿,他们要干什么呀?”凌傲今天已经恢复了一身翩翩公子的衣着,这些人更是疯狂。
“抓住他,朕重重有赏!”
靠,哪里来的朕?寻声望去,夏侯焱正坐到他第一天坐的位子上,抱着肩膀看好戏一般的瞧着他逃跑的狼狈。
好的,夏侯焱你上混账,老子和你没完。
现在人海战术对他们也无用,躲开人群,他和苏毓几个纵跃便飞上房脊,施展轻功,几下便来到了夏侯炎的窗前。
“有你那么欢迎朋友的吗?老子便宜要是让占了去,我跟你没完!”被那些人一吓,这一跑心扑通扑通的狂跳,端起桌子上面的茶杯仰头就喝。
“那是朕的。”夏侯焱提醒他。
“怎么了?你有病?我用你的杯子会传染我?”一脸的不可思议,没等夏侯焱反驳他就痛呼:“靠!你有病还不在宫里好好的眯着,跑出来祸害什么人?老子要是染了什么怪病,和你拼了!”
哑口无言。夏侯焱摇头叹气,他和他说不清。嘴上占不到便宜的。
“你来了怎么不找我?”换了自称,不用朕了。就连皇甫弘德在他面前都不称朕,那样会显然他们关系疏远。
“我就是来转转,没什么好玩的,我就回去。”他一个平民,也不是什么重要人物,再说了他也不是他的什么人,不用向他报告。
“既然我们遇到了,就进宫呆上几日吧,我有些外番进贡的好酒,请你尝尝。”人都是有软肋的,凌傲的软肋就是喜欢喝上两口,一听说有好酒,那就去尝尝吧。
“你怎么会来这里?”凌傲坐下来,问夏侯焱。
“那章老与我有些交情,他家嫁女请我来主婚,我正好无事便来了。”夏侯焱给他解释缘由。
“你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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