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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福-第1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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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有那么好心,也没有那份闲心专门去替伍姨娘翻案,她就算是这么做成功了,沈璎既不见得会消除对她的敌意,同时还得得罪三房,她又不是吃饱了撑的,为什么要这样做?
她追查这么久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刨开前世华氏那批嫁妆是怎么失去的。
如今看来,华氏前世的嫁妆是被刘氏窃走的可能性极大,就算刘氏不是杀死华氏的凶手,至少这笔钱也很可能落到了她的荷包里,如果前世刘氏谋夺华氏嫁妆的初衷也是因为替刘普还债,那么也就是说她剩下筹钱的日子也没有很多了,照此说来,华氏现在很可能已经被刘氏列为了目标!
但是,她将会选择从哪个方面撕开口子呢?
沈雁回房沐浴更衣完,不由顺着这根线索冥想起来。
日暮降临,东湖这边画舫上的灯也渐渐亮遍了湖岸。
卢锭常来此处清饮,与此处一帮画舫主们甚为相熟,今日他订的是座体型较小的纱窗画舫,刚刚好够四五好友把酒言欢。其实沈宓受嘉奖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大家不过是找个名目出来聚聚罢了,因为都是好友,所以气氛也活络得很。
夏末秋初的夜里湖面正是热闹的时候,别的舫上丝竹之声不时传来,再有天上这残月相衬,便是枯坐也能觉出几分诗意来。几个人相互喝了一轮,卢锭便邀与座中另两位同窗去船头吟诗了,顾至诚不擅此道,只得在舱中喝酒赏景,沈宓最会照顾人心情,便留下来与他同饮。
沈宓盘腿坐在席上,宽袍大袖显得他在这情景之下愈发多了几分飘逸。他说道:“方才我来的时候见北城兵马司那带兵荒马乱的,可是出了什么事?”
顾至诚抿了口酒,“据说是北城营里进了飞贼。”
说完他又微哂道:“五城营那帮家伙不经事,一有点什么芝麻绿豆大的事便弄得满城风雨。大白天的就算是有飞贼,又跑去北城营里头偷什么?多半是因着眼看又到了下半年,乍乎两下回头好在皇上跟前求加饷罢了。”
沈宓闻言笑道:“五城营维护城内治安,自是不能与上过场见识过真刀真枪的五军营相比。”
“话倒也不是这么说。”顾至诚谦虚道,“哪个衙门都有优有劣,不能一概论之。我纵使身兼后军营军职,底下也有许多不服管教之人,也不省心。”
说到军营,沈宓倒是又想起来:“西北据说已然稳定,辽王明年即到之国之龄,若是有他去镇守西北,魏国公兴许就可班师回朝。只是辽王性躁而失沉稳,不知能否这担当这重任。”
顾至诚想了想,说道:“自太子被废,如今宫中只余三位皇子,郑王楚王年幼,辽王本可延迟几年再之国,但皇上似乎对辽王寄予厚望,并没有打算留他在京的意思。”
沈宓沉吟片刻,啜了口酒,说道:“到底辽王姓赵。”
老魏国公虽然当初与周高祖是结拜兄弟,之后对韩家也十分宠信,至今并未有猜忌的迹象出现,但这异姓兄弟到底不如自己的子孙来得可靠,以周室两代皇帝疑心病奇重的情况来推测,西北辽东一带有赵氏子孙坐镇,终归比魏国公率大军驻守来得放心。
所以即使辽王并不善谋,也还是阻挡不住皇帝将他遣往西北要塞那么重要的地方的决心。
顾至诚与他同默了默,闻着声声入耳的丝弦音,晦涩地道:“皇上今年也已近五旬,龙体一向并不大康健。你我这些老臣和功臣想要彻底安下心来助大周共谋万年之业,兴许得等到下任君主登基才有希望了。”
周室两代帝君都如曹操般卧榻之侧不容他人安睡,朝野上下战战兢兢已有十三年,这兴许是赵氏天子独有的毛病,也或许是天下所有开国之君的通病,如今他们不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君王身上,不期盼他会是一代宽厚仁德的明君,还能怎样呢?(未完待续)
ps:感谢慧慧…姐姐的平安符的巧克力~感谢郡主优优、恋恋很风法的粉红票~~ 从背后虽然看不出来他的相貌,可是从他的身段与行动却可以判断出他应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这个认知使她心里大大安定下来,同时也止住了高声向路人呼喊求救的打算。
只要不是什么真的江洋大盗,她都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京城里能够穿的上这样一身绛色织锦云纹绣袍的人不多,何况还是个半大孩子!万一是沈家的熟人就完了,她不能叫得人尽皆知。否则回头传到府里,那才叫真的事大。
果然,少年一路拖着她在人群里往前,一路遇到的官兵见着他们俩这副模样,都很快转移目标投向了余下的人,而直到出了榛子胡同之后,眼见得人们步伐渐渐稳定,他才又把她拽到了某条巷子,转过身来盯着她。
这是可以冷透人筋骨的一双眼睛,也是俊秀到可以让人永生不忘的一张脸!
他面容清隽肌肤微带苍白,眼形深而狭长,鼻梁挺直得像是镶嵌在脸庞间的一座陡峭山峰,而他的薄唇,那真是一双唇吗?不是老天爷精雕细琢出来的一双薄而利的锋刃吗?
这所有的一切都使他看起来有一种发自骨子里的高贵的冷,就像是孤清地坐在宝座上的王,即使他身边无一人相衬,也能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臣服于他的尊贵。
他太让人无法移目了,但更让沈雁感到无法抑制自己的惊讶的,是她见过他!
韩稷,这是魏国公府大公子韩稷呀!
她怎么会在这里遇见他?
她眨巴着眼睛,嘴巴也忘了闭。
韩稷看着她惊呆成品字的一张脸,那狭长的双眼微微眯起:“你莫非认识我?”
这句话一吐出来,更像是一阵寒风刮过来了。
沈雁缓缓收起惊色。眼睛却仍然无法移开。
她印象中的韩稷不是这样的,当然面容的确是这么高贵没错,但他给人的感觉却绝非这么冷艳,他人前似乎从来都是温和缓慢的,就算是武将之后,他也极少显露出他好胜的那面,众人口耳相传他优雅风趣。直到后来他相助了楚王。也仍旧没让人说过他半个“冷”字,这又是怎么回事?
沈雁这下子,再也不能像刚才那样轻松了。
她不但不明白真实的韩稷为什么会是这样一面。而且同样不明白贵为魏国公府长子的他为什么会单枪匹马鬼鬼祟祟出现在此?即使因为要相助楚王有时不得不做些见不得光的事,可现如今按他们的年纪,应该还没曾勾结在一起罢?
无论如何,落到他手里。她没有一点欢喜可言。
她甚至十分后悔,刚才人多的时候张嘴大喊或者冲他背地里下一刀子就好了。
韩稷日后是要帮着楚王夺位的。听说后来皇帝身边许多宠臣都死在他手,可见其冷血凶残,今日的事她不必深究也知道定然不是什么好事情,若是让他知道自己认识他。那可大大不妙。万一他要杀人灭口把她掐死在这里,岂不冤枉?
心念顿转之间,她已然冷静下来。目光依旧盯在他脸上,忽然伸出手指去探他的脸。
韩稷看到这根手指。双眼蓦地阴沉,眼盯着它到了自己鼻尖前,看着它轻轻一抹,又收了回去。
“我只是看见你鼻子脏了。”
她伸出指腹到他眼前,那指腹上有颗芝麻大的血迹,“喏。”
韩稷盯着她双眼,这双眼澄亮如星,不躲闪不慌乱,仿佛真的就是看不惯他脏了鼻子。
这样的人,见到这样的他还不害怕,要么是疯子,要么就是傻子。
眼下的她衣衫整齐肤白发黑,再加之颈上的八宝金锁与赤金项圈,很难让人相信是疯子。
不是疯子,那就是个傻丫头。
韩稷的目光微闪,整张脸如古井无波
沈雁轻缓而均匀地呼吸着,生怕一不留神触到了他杀人灭口的那根神经,虽然这里地处大街边沿,他不见得会逃脱得过去,但是谁也不知道他们这些权欲薰天的疯子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也许随手处决掉一两个人对他来说,只是跟踩死两只蚂蚁差不多。
韩稷盯着她的眼看了半晌,目光又落到她颈间项圈上的八宝金锁上,片刻后垂下眼,伸出手来将她指腹上那点血迹擦去,然后扶着她的肩膀,和蔼地道:“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带你来这里?”
一时寒冬,一时春风,过渡得竟如行云流水般自然。
沈雁苦笑:“你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她怎么会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劫持她来这里,不就是怕她留在那巷子里给官兵指方向么?这个人,不但凶狠残暴,而且疑心也重,手脚也利落,干起坏事儿来连屁股都擦得这么顺溜自然。
韩稷盯了她半晌,对这回答似乎还算满意,放下手来,咧嘴一笑,一张脸魅惑如妖孽。
他说道:“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沈雁半日没出声。
送她回去?这是想查出她的底细,日后若是她把今日的事透露出来,便好暗中下手吧?她才没那么蠢把他引到沈家去。可是不回沈家,又去哪里呢?去哪儿都不行,去哪儿都是拖累别人。可是说不出来,他又怎会轻易放过她?
总得想个地方……
是了!
她心下忽地敞亮,说道:“你又没骑马又没马车,要怎么送我?”
“这还不简单?”他扬了扬唇,这笑容一出来,便仿似寒冬远去春暖花开,整个巷子都变得明媚起来了。他解下荷包掏出颗碎银,牵着她走出巷口,丢到停在路边的一辆马车上,那正在打瞌睡的车夫被惊醒,立即驾着车走过来。
韩稷拉着她上了车,在椅上坐定了,那漆黑的眼仁儿一转,问道:“去哪儿?”
沈雁坐得端端正正,清嗓子道:“中军佥事秦府,不知道你认不认识?”
秦家如今当家的是秦寿的父亲,虽然在魏国府麾下的中军营担任要职,但前世秦家与韩家并没有什么过密的往来,韩稷不可能知道秦家有些什么人。而她在秦家呆过足足八年,秦府各处她熟得倒背如流,她想混进秦府去,绝对不是什么难事。
而最重要的是,秦寿那杂碎前世让她在后宅吃了那么多苦,操了那么多心,最后还害得华正晴自尽,虽然她也没吃什么亏,可是那种连睡觉都得睁只眼的日子是人过的吗?这辈子她不给他招点什么麻烦上头简直都说不过去!
所以,在说到秦府的时候,她真正是心安理得。
“原来你是秦家的人。”
韩稷笑着,亲切的口吻,让人如沐春风。但眼底的凛然,又总是让人见了不寒而栗。
沈雁叹气,这才是她印象中那个韩稷,翻脸如翻书。
荣国公府这边。
顾颂从上房里陪顾夫人说完话出来,宋疆就在廊子底下截住了他。
“公子,胭脂说雁姑娘去榛子胡同了!”
顾颂蓦地停在庑廊底下,凝了眉。
沈雁去榛子胡同,自然是去打听刘普的事情。他没想到她还在纠着这事不放。她一个姑娘家,居然悄没声儿地自己跑去那种地方,她是嫌日子过得太太平了吗?
而她上次说过有什么事情可以找她帮忙,那么她有事情的时候,为什么不来找他?
他心里有点生气。
好像是被人忽视的感觉。
他抬脚往自己院子里去,不打算理会她。
可是出了庑廊,脚步又还是慢下来。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每每想到她,他脑海里浮现的不再是她张牙舞爪的模样,而是她或嗔或笑的娇俏,她明明不是那种轻狂放肆的女孩子,她眼底里有时会浮现她这种年纪少有的机敏和睿智,可她偏偏就经常拿她没心没肺的那一面出来糊弄人。
赌坊那样的地方又脏又乱,怎么会是她能去的地方?
“去备马。”他转过身来,锁眉道。
秦家在东城,也不算很远。
韩稷雇来的马车平稳地往秦府驶去。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秦家也在中军营任职,他因此心里有了忌讳,还是他本身就在忌讳着沈雁,一路上他抱着双臂闭着双眼,并没有再说话,而沈雁也抱膝出着神,思量着一会儿的行事。
片刻到了秦府门前,沈雁抬起头,正对上他睁开的眼。这双狭长凤目下目光晶亮冷冽,衬上一双直飞入鬓的平眉,再有那白得出奇的棱角分明的脸,真真像是个妖孽。
沈雁下了车,回头道:“你要不要进去?”
韩稷摇摇头,笑道:“我跟你们家不熟。”又指着府门:“进去吧。”
沈雁径直走到东侧门处,大声拍门跟里头说了几句什么,那门房便开了门,放了她进去。
韩稷在车上盯着她一直到府门关闭,才又靠回椅背上,吩咐车夫前行。
门墙内,秦家门房纳闷地问沈雁:“姑娘怎么会认识我们家大公子?”更让他纳闷的是这丫头居然还知道秦寿不久前因为打伤了五城营里某指挥使的儿子,因而挨了父亲的揍,被罚去了庄子上务农两年。可这种事情老爷一向是不曾外传的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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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沈雁的确一直没听说过刘普欠下过这么一笔债务,究竟是消息有误还是因为前世他飞来横财填平这笔债,目前尚不清楚。
再者伍姨娘的案子已经过去了,但刘氏作为府里的少奶奶,沈夫人亲近的儿媳妇,而且还是沈雁的长辈,这中间若是有一点错处,都会给沈雁甚至华氏带来无穷的后患。
所以她不能随意待之,不亲自去看看,总也不能放心。
她从橱柜里取出把三寸长的小匕首塞进袖笼里。而福娘这边也很快打点好了。华氏见到她藏在袖口里的匕首,遂嘱咐了句当心,又派了两个护院相随,放了她们出去。
华家人因行商之故常在外走动,身边都会有一两样防身的武器。
她们这边前脚出了坊门,顾颂闷在书房练了会儿字,后脚就也出了自己院子。抬眼见着天井院中两棵银杏树不知什么时候黄了叶梢,就停在庑廊下出起神来。宋疆跟着打量了那银杏半晌,搔起后脑勺道:“这银杏树到了秋天一掉叶子是怪讨厌的,爷是嫌这树碍眼了,要不小的让人把它挖掉?”
顾颂瞥了他一眼,顺着庑廊去向上房。
过了穿堂他忽而又停下步来,淡淡道:“昨儿楚王不是让人送了筐大杏仁来么,你拿去给沈家。”
宋疆纳闷道:“拿去沈家?”他不知道他们家这位常年到头都不与人有人情往来的爷儿什么时候惦记上沈家来了。就算他如今听了世子爷的话想通了,要跟沈家好好相处了,可他拿去沈家给谁呢?给沈夫人?……哦。他想起来了!
“爷是不是让小的送去给雁姑娘?”
顾颂耳根红了红,瞪了他一眼,快步往前出了门槛。
宋疆嘿嘿一笑,连忙回头去了。
榛子胡同位于顺天府学与北城兵马司之间,能开在这地界的赌坊,显见是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了。
沈雁带着福娘驾了马车,约摸两刻钟到达榛子胡同。马车在挂胡同中央一处高巷子口停下来。福娘撩开帘子,指着街对面挂着“聚宝庄”牌子的赌坊说道:“就是那处。里面有个姓王的左脸带痣的伙计,就是收了咱们银子的。”
沈雁探头看了看。聚宝坊共有两层,门脸儿普通,但当中人来人往语声喧哗,摇骰子的声音连这边都听得见。可见生意做的不错。而榛子胡同本身并不是什么热闹的大街,赌坊开在此处。倒是带旺了周边一些店铺。
她收回身子坐直,说道:“你让人去把那伙计带出来,我问问他。”
福娘点头,跟随同出来的小厮一道下车去了赌坊。
沈雁见着街上冷清。遂也下了车,让车夫将车驶前头大槐树下等着,自己走到了巷子里。
很快福娘带着个身材瘦削的伙计过来。左脸靠近鼻梁的地方有颗痣,见着沈雁便开始上下打量。沈雁掏出锭银子砸向他鼻梁。他哎哟痛呼了一声跪下地去,看见脚边那足有五两的银元宝,哪里还敢抬头看她?顿时已趴在地上磕起头来。
沈雁道:“我问你,刘普现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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