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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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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
前言
《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平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中上层社会各式各等人物,都忙着争权夺位,争名求利,所谓“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名位、权势、利禄,原是相连相通的。
故事主角是一个机灵乖巧的漂亮姑娘。她尝过贫穷的滋味,一心要掌握自己的命运,摆脱困境。她不择手段,凭谄媚奉承、走小道儿钻后门,飞上高枝。作为陪衬的人物是她同窗女友、一个富商的女儿。她懦弱温柔,驯顺地随命运播弄。从贫贱进入富裕的道路很不平稳!富家女的运途亦多坎坷,两人此起彼落的遭遇,构成一个引人关怀又动人情感的故事。穿插的人物形形色色,都神情毕肖。萨克雷富讥智,善讽刺,《名利场》是逗趣而又启人深思的小说。
萨克雷是东印度公司收税员的儿子,受过高等教育,自己却没什么财产。他学法律、学画都不成功,一连串失败的经历,只使他熟悉了中上层社会的各个阶层。《名利场》的背景和人物,都是他所熟悉的。
他不甘心写小说仅供消遣,刻意寓教诲于娱乐,要求自己的小说“描写真实,宣扬仁爱”。“描写真实”就是无情地揭出名利场中种种丑恶,使个中人自知愧惭;同时又如实写出追求名利未必得逞,费尽心机争夺倾轧,到头来还是落空,即使如愿以偿,也未必幸福,快乐。“宣扬仁爱”是写出某些人物宅心仁厚,乐于助人而忘掉自己,由此摆脱了个人的烦恼,领略到快乐的真谛。
萨克雷写小说力求客观,不以他本人的喜爱或愿望而对人物、对事实有所遮饰和歪曲。人情的好恶,他面面俱到,不遮掩善良人物的缺点,也不遗漏狡猾、鄙俗人的一节可取。全部故事里没有一个英雄人物,所以《名利场》的副题是《没有英雄的故事》,就是现代所谓“非英雄”的小说。这一点,也是《名利场》的创新。
杨绛
开幕以前的几句话
领班的坐在戏台上幌子前面,对着底下闹哄哄的市场,瞧了半晌,心里不觉悲惨起来。市场上的人有的在吃喝,有的在调情,有的得了新宠就丢了旧爱;有在笑的,也有在哭的,还有在抽烟的,打架的,跳舞的,拉提琴的,诓骗哄人的。有些是到处横行的强梁汉子;有些是对女人飞眼儿的花花公子,也有扒儿手和到处巡逻的警察,还有走江湖吃十方的,在自己摊子前面扯起嗓子嚷嚷(这些人偏和我同行,真该死!),跳舞的穿着浑身发亮的衣服,可怜的翻斤斗老头儿涂着两腮帮子胭脂,引得那些乡下佬睁着眼瞧,不提防后面就有三只手的家伙在掏他们的口袋。是了,这就是我们的名利场。这里虽然是个热闹去处,却是道德沦亡,说不上有什么快活。你瞧瞧戏子们丑角们下场以后的脸色——譬如那逗人发笑的傻小子汤姆回到后台洗净了脸上的油彩,准备和老婆儿子(一群小傻小子)坐下吃饭时候的形景,你就明白了。不久开场做戏,汤姆又会出来连连翻斤斗,嘴里叫唤着说:“您好哇?”
我想,凡是有思想的人在这种市场上观光,不但不怪人家兴致好,自己也会跟着乐。他不时的会碰上一两件事,或是幽默得逗人发笑,或是显得出人心忠厚的一面,使人感动。这儿有一个漂亮的孩子,眼巴巴的瞧着卖姜汁面包的摊儿;那儿有一个漂亮的姑娘,脸红红的听她的爱人说话,瞧他给自己挑礼物;再过去是可怜的小丑汤姆躲在货车后头带着一家老小啃骨头,这些老实人就靠他翻斤斗赚来的钱过活。可是话又说回来,大致的印象还是使人愁而不是逗人乐的。等你回到家里坐下来读书做事的时候,玩味着刚才所见的一切,就会冷静下来,对于别人的短处也不太苛责了。
我这本小说《名利场》就只有这么一点儿教训。有人认为市场上人口混杂,是个下流的地方,不但自己不去,连家眷和佣人也不准去。大概他们的看法是不错的。不过也有人生就懒散的脾气,或是仁慈的心肠,或是爱取笑讽刺的性格,他们看法不同一些,倒愿意在市场里消磨半个钟头,看看各种表演,像激烈的格斗,精采的骑术,上流社会的形形色色,普通人家生活的情形,专为多情的看客预备的恋爱场面,轻松滑稽的穿插等等。这场表演每一幕都有相称的布景,四面点着作者自己的蜡烛,满台照得雪亮。
领班的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他带着戏班子在英国各大城市上演,多承各界惠顾,各报的编辑先生们也都有好评,又蒙各位大人先生提拔,真是不胜感激。他的傀儡戏被英国最高尚的人士所赏识,使他觉得面上很有光彩。那个叫蓓基的木偶人儿非常有名,大家一致称赞她的骨节特别的灵活,线一牵就活泼泼的手舞足蹈。那个叫爱米丽亚的洋娃娃虽然没有这么叫座,卖艺的倒也费了好些心血刻画她的面貌,设计她的服装。还有一个叫都宾的傀儡,看着笨手笨脚的,跳起舞来却很有趣,很自然。也有人爱看男孩子们跳的一场舞。请各位观众注意那“黑心的贵人”,他的服饰非常华丽,我们筹备的时候真是不惜工本;这次表演完毕以后,它马上会给“魔鬼老爹”请去。
领班的说到这儿,向各位主顾深深的打了一躬退到后台,接下去就开幕了。
1848年6月28日于伦敦
第一章 契息克林荫道
当时我们这世纪①刚开始了十几年。在六月里的一天早上,天气晴朗,契息克林荫道上平克顿女子学校的大铁门前面来了一辆宽敞的私人马车。拉车的两匹肥马套着雪亮的马具,肥胖的车夫戴了假头发和三角帽子,赶车子的速度不过一小时四哩。胖子车夫的旁边坐着一个当差的黑人,马车在女学堂发光的铜牌子前面一停下来,他就伸开一双罗圈腿,走下来按铃。这所气象森严的旧房子是砖砌的,窗口很窄,黑人一按铃,就有二十来个小姑娘从窗口探出头来。连那好性子的吉米玛·平克顿小姐也给引出来了。眼睛尖点儿的人准能看见她在自己客厅的窗户前面,她的红鼻子恰好凑在那一盆盆的拢牛儿花上面。
①指十九世纪。
吉米玛小姐说:“姐姐,赛特笠太太的马车来了。那个叫三菩的黑佣人刚刚按过铃。马车夫还穿了新的红背心呢。”
“赛特笠小姐离校以前的必要手续办好没有,吉米玛小姐?”说话的是一位威风凛凛的女士,也就是平克顿小姐本人。她算得上海默斯密士这一带地方的赛米拉米斯①,又是约翰逊博士②的朋友,并且经常和夏博恩太太③通信。
吉米玛小姐答道:“女孩子们清早四点钟就起来帮她理箱子了,姐姐。我们还给她扎了一捆花儿。”
“妹妹,用字文雅点儿,说一束花。”
“好的。这一簇花儿大得像个草堆儿。我还包了两瓶子丁香花露④送给赛特笠太太,连方子都在爱米丽亚箱子里。”
①传说是巴比伦古国的皇后,她的丈夫尼纳斯死后由她当国(也有说丈夫是她谋死的),文治武功都很显赫,曾建立许多城池。
②塞谬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1709—84),十八世纪英国文坛上的首脑人物,曾经独力编纂英文字典。
③夏博恩太太(Hester Chapone,1727—1801),当时的女学究,有过几种著作。
④gilly flower water,用来洗涤膏药遗留在皮肤上的污垢。
“吉米玛小姐,我想你已经把赛特笠小姐的费用单子抄出来了。这就是吗?很好,共是九十三镑四先令。请你在信封上写上约翰·赛特笠先生的名字,把我写给他太太的信也封进去。”
在吉米玛小姐看起来,她姐姐亲笔签字的信和皇帝的上谕一般神圣。平克顿小姐难得写信给家长;只限于学生离校,或是结婚,或是像有一回那可怜的白却小姐害猩红热死掉的时候,她才亲自动手。吉米玛小姐觉得她姐姐那一回通知信里的句子又虔诚又动听。世界上如果还有能够使白却太太略抒悲怀的东西,那一定就是这封信了。
这一回,平克顿小姐的信是这样的:
契息克林荫道 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夫人——爱米丽亚·赛特笠小姐在林荫道已经修毕六年,此后尽堪在府上风雅高尚的环境中占一个与她身份相称的地位,我因此感到万分的荣幸和欣喜。英国大家闺秀所特有的品德,在她家世和地位上所应有的才学,温良的赛特笠小姐已经具备。她学习勤勉,性情和顺,博得师长们的赞扬,而且她为人温柔可亲,因此校内无论长幼,一致喜爱她。
在音乐、舞蹈、拼法以及刺绣缝纫方面,她的造诣一定能副亲友的期望。可惜她对于地理的知识还多欠缺。同时我希望您在今后三年之中,督促她每天使用背板①四小时,不可间断。这样才能使她的举止风度端雅稳重,合乎上流女子的身份。
赛特笠小姐对于宗教道德的见解非常正确,不愧为本校的学生(本校曾承伟大的字汇学家②光临参观,又承杰出的夏博恩夫人多方资助)。爱米丽亚小姐离开林荫道时,同窗的眷念,校长的关注,也将随她而去。夫人,我十分荣幸,能自称为您的谦卑感恩的仆人。
巴巴拉·平克顿
附言 夏泼小姐准备和赛特笠小姐一同来府。夏泼小姐在勒塞尔广场盘桓的时间不宜超过十天。雇用她的是显要的世家,希望她在最短时间内开始工作。
①当时的人用背板来防止驼背。
②指塞谬尔·约翰逊博士。
信写完之后,平克顿小姐在一本约翰逊字典的空白页上写了她自己的和赛特笠小姐的名字。凡是学生离开林荫道,她从来不忘记把这本极有趣味的著作相赠。书面上另外写上“已故塞谬尔·约翰逊博士于平克顿女校某毕业生离开林荫道时的数行赠言”。这位威风凛凛的女人嘴边老是挂着字汇学家的名字,原来他曾经来拜访过她一次,从此使她名利双收。
吉米玛小姐奉了她姐姐的命令,在柜子里抽出两本字典。平克顿小姐在第一本里面题赠完毕,吉米玛小姐便带着迟疑不决的样子,小心翼翼的把第二本也递给她。
平克顿小姐的脸色冷冰冰的非常可怕,问道:“这本给谁,吉米玛小姐?”
“给蓓基·夏泼,”吉米玛一面说,一面吓得索索抖,背过脸去不敢看她姐姐,她那憔悴的脸儿和干枯的脖子都涨得通红——“给蓓基·夏泼,她也要走了。”
平克顿小姐一字一顿的大声嚷道:“·吉·米·玛·小·姐,你疯了吗?把字典仍旧搁在柜子里,以后不准这么自作主张!”
“姐姐,字典才值两先令九便士,可怜的蓓基拿不着字典,心里头岂不难过呢?”
平克顿小姐答道:“立刻叫赛特笠小姐到我这儿来。”可怜的吉米玛小姐不敢多嘴,慌慌张张的跑掉了。
赛特笠小姐的爸爸在伦敦做买卖,手里很有几个钱,而夏泼小姐不过在学校里半教半读,平克顿小姐认为自己已经给了她不少好处,不必再在分手的时候特别抬举她,送她字典。
一般说来,校长的信和墓志铭一样靠不住。不过偶然也有几个死人当得起石匠刻在他们朽骨上的好话,真的是虔诚的教徒,慈爱的父母,孝顺的儿女,尽职的丈夫,贤良的妻子,他们家里的人也真的哀思绵绵的追悼他们。同样的,不论在男学校女学校,偶然也会有一两个学生当得起老师毫无私心的称赞。爱米丽亚·赛特笠小姐就是这种难能可贵的好人。平克顿小姐夸奖她的话,句句是真的。不但如此,她还有许多可爱的品质,不过这个自以为了不起的、像智慧女神一样的老婆子因为地位不同,年龄悬殊,看不出来罢了。
她的歌喉比得上百灵鸟,或者可说比得上别灵顿太太,她的舞艺不亚于赫立斯白格或是巴利索脱①。她花儿绣得好,拼法准确得和字典不相上下。除了这些不算,她心地厚道,性格温柔可疼,器量又大,为人又乐观,所以上自智慧女神,下至可怜的洗碗小丫头,没一个人不爱她。那独眼的卖苹果女人有个女儿,每星期到学校里来卖一次苹果,也爱她。二十四个同学里面,倒有十二个是她的心腹朋友。连妒忌心最重的白立格小姐都不说她的坏话;连自以为了不起的赛尔泰小姐(她是台克斯脱勋爵的孙女儿)也承认她的身段不错。还有位有钱的施瓦滋小姐,是从圣·葛脱回来的半黑种,她那一头头发卷得就像羊毛;爱米丽亚离校那天她哭得死去活来,校里的人只好请了弗洛丝医生来,用嗅盐把她熏得半醉。平克顿小姐的感情是沉着而有节制的,我们从她崇高的地位和她过人的德行上可以推想出来,可是吉米玛小姐就不同,她想到要跟爱米丽亚分别,已经哼哼唧唧哭了好几回,若不是怕她姐姐生气,准会像圣·葛脱的女财主一样(她付双倍的学杂费),老实不客气的发起歇斯底里病来。可惜只有寄宿在校长家里的阔学生才有权利任性发泄哀痛,老实的吉米玛工作多着呢,她得管账,做布丁,指挥佣人,留心碗盏瓷器,还得负责上上下下换洗缝补的事情。我们不必多提她了。从现在到世界末日,我们也不见得再听得到她的消息。那镂花的大铁门一关上,她和她那可怕的姐姐永远不会再到我们这小天地里来了。
①这几个都是当时有名气的歌唱家和舞蹈家。
我们以后还有好些机会和爱米丽亚见面,所以应该先介绍一下,让大家知道她是个招人疼的小女孩儿。我们能够老是跟这么天真和气的人做伴,真是好运气,因为不管在现实生活里面还是在小说里面——尤其在小说里面——可恶的坏蛋实在太多。她反正不是主角,所以我不必多形容她的外貌。不瞒你说,我觉得她的鼻子不够长,脸蛋儿太红太圆,不大配做女主角。她脸色红润,显得很健康,嘴角卷着甜迷迷的笑容,明亮的眼睛里闪闪发光,流露出最真诚的快活,可惜她的眼睛里也常常装满了眼泪。因为她最爱哭。金丝雀死了,老鼠给猫逮住了,或是小说里最无聊的结局,都能叫这小傻瓜伤心。假如有硬心肠的人责骂了她,那就活该他们倒楣。连女神一般严厉的平克顿小姐,骂过她一回之后,也没再骂第二回。在她看来,这种容易受感触的性子,正和代数一样难捉摸,不过她居然叮嘱所有的教师,叫他们对赛特笠小姐特别温和,因为粗暴的手段对她只有害处。
赛特笠小姐既爱哭又爱笑,所以到了动身的一天不知怎么才好。她喜欢回家,又舍不得离校。没爹娘的罗拉·马丁连着三天像小狗似的跟在她后面。她至少收了十四份礼物,当然也得照样回十四份,还得郑重其事的答应十四个朋友每星期写信给她们。赛尔泰小姐(顺便告诉你一声,她穿得很寒酸)说道:“你写给我的信,叫我祖父台克斯脱勋爵转给我得了。”施瓦滋小姐说:“别计较邮费,天天写信给我吧,宝贝儿。”这位头发活像羊毛的小姐感情容易冲动,可是器量大,待人也亲热。小孤儿罗拉·马丁(她刚会写圆滚滚的大字)拉着朋友的手,呆柯柯的瞧着她说:“爱米丽亚,我写信给你的时候,就叫你妈妈。”琼斯①在他的俱乐部里看这本书看到这些细节,一定会骂它们琐碎、无聊,全是废话,而且异乎寻常的肉麻。我想像得出琼斯的样子,他刚吃过羊肉,喝了半品脱的酒,脸上红喷喷的,拿起笔来在“无聊”“废话”等字样底下画了道儿,另外加上几句,说他的批评“很准确”。他本来是个高人一等的天才,不论在小说里在生活中,只赏识大刀阔斧、英雄好汉的事迹,所以我这里先警告他,请他走开。
①琼斯是个普通的名字,这里代表随便什么张三李四。
好了,言归正传。三菩把赛特笠小姐的花儿、礼物、箱子和帽盒子安放在车子上。行李里面还有一只饱经风霜、又旧又小的牛皮箱,上面整整齐齐的钉着夏泼小姐的名片,三菩嘻皮扯脸的把箱子递给车夫,车夫也嗤笑着把它装在车子上。这样,分手的时候便到了。平克顿小姐对她学生扬扬洒洒的训了一篇话,就此减轻了爱米丽亚的离愁。倒并不是平克顿小姐的临别赠言使她想得通丢得开,因此心平气和,镇静下来,却是因为她说的全是一派门面话,又长又闷,听得人难受。而且赛特笠小姐很怕校长,不敢在她面前为着个人的烦恼流眼泪。那天像家长来校的时候一般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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