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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我倾城-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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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宸泽沉吟了一会,面色沉肃:“不用了,你先从前两批里随机抽百分之十的戒指检测。若是有一个戒指未达标准,就一个一个的测,把达标的筛选出来。最新一批,全部销毁,重新生产。其它一切照常。”
所有工作人员被这一突发状态吓得心惊肉跳,立马依言行动,每一个流程都更加苛刻认真。
街道上,人流如潮,两人以龟速散着步。
“来得及吗?”她还是有些担心,“怎么会出现这种状况?”
应宸泽笑了笑,慢条斯理道:“应氏冷不丁兴出这么一个策略,你以为行类的企业会坐以待毙。他们摸不清楚应氏打了一张什么牌,只能从别的地方下手,从中破坏就是最老套的一种。”
她点点头,摆出一副受教的表情。
应宸泽被她这副表情取悦,一扫心头乌云,摸了摸她的头:“还有一种可能。”
“什么可能?”
“个别人从中作梗。”
“那怎么办?”
“我有我的办法,你不用太担心。”
他的笑容很淡很浅,却让人感觉十分生动。微微扬起的嘴角,体现出他极度的自信。郝倾城被他这抹淡笑感染,点了点头:“我相信你。”
回应她的,是应宸泽揽在她腰间的手。
饭馆里飘出的菜香,缠住了郝倾城如小狗一般灵活的鼻子。她用手戳了戳应宸泽的手臂,他疑惑地侧头,只见她深深地吸了吸鼻子,然后指了指自己的肚子。
像只馋嘴的小猫。
应宸泽伸手宠溺地刮了刮她的鼻子,领着她进了一家川菜馆。
回到他身边后,一个不太好的习惯又养了回来:边吃边说。
她并不是多话的人,就连当初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话也少得可怜,大多数时候都是他在逗她开心。慢慢地在一起久了,那个爱说话的人就变成了自己。
往事甘甜苦辣皆有。
记得有一回,两人小吵了一次,难得地闹了个冷战,谁也不理谁。
最后还是应宸泽先沉不住气,一下课就过来拉她的手,像个粗鲁的野蛮人,一路拽着她,进了一家学校附近的川菜馆。
她表面上假意地哼哼了几句,半推半拒地跟着他走。
心里却乐开了了花,想:每天用杀死人的眼光看着我,就知道你沉不住气。
在川菜馆里坐下的时候,她完全忘记了还有冷战这么一回事。一坐下就开始叽里咕噜一大堆,就连吃饭的时候,嘴巴也没停下,唾沫液子横冲直撞。
完全忽略了一个事实:坐在她前面的这个少年,从教室把她拽到菜馆,脸一直冷着,嘴巴也没张过。
直到他冷冷一句“食不言,寝不语”,把她到嘴边的话活生生地咽了下去。
两人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一块。
郝倾城问:“当初你明明还在生我的气,为什么还会先找我啊?”
他思索了一下,坦然地说:“身不由已。”
作者有话要说:
小说到这里就要进入裸奔的阶段了,这是溪白的第一部长篇作品,一直都很用心在写,剧情有狗血有雷人,文笔也稚嫩。这十几万字的存稿也很不经花,我的码字时数低于一千,所以你们能想象这个六位数的存稿来得有多艰辛了吧。
溪白还是学生党,最近有六级要奋斗,有数不清的论文要写,也要慢慢进入期末的复习阶段,对于一个常常在文字里昏了头脑的人,在学习方面真的很是学渣,所以复习什么的总要比别人花更多的时间精力。
废话不多说,总而言之呢,进入裸奔阶段的我,为了不烂尾给大家一个美好又放心的结局,接下来的更新要放缓了,我会尽力做到隔日更。
如果有亲来催更,说不定我会使出浑身懈数来个双更什么的也说不定,要知道,除了对文字的热爱,你们就是我最大的动力了。
☆、第四十二章
迎着正午的暖阳,影子很短很粗,但却十分和谐。
应氏大厦很快就出现在视线里。
一件大事一直被郝倾城抛诸脑后,直到她自私地想占领他更多的时光,才无可奈何地提了出来:“明天早上我要陪K去一趟哈尔滨,出差。”
闻言,应宸泽的眉头微微一皱,没有说话,带着她直接扭转了方向,朝停车场走去。
车子在马路上漫无目的地穿梭,不疾不徐。
“你不用回去处理公司的事吗?”郝倾城为自己的自私感到羞愧。
“不差这一个下午。”
“可能比较久。”她犹豫了一会,还是说出了口。
“我知道。”
“你怎么知道?”她疑惑地看着他。
“K出差,从来没有少于半个月的,最长的一次,有三个月。”他说,“他当时的助理,也没好好陪家人过个年,出差一结束,就辞了。”
“K以前并不在应氏挂职吧?他的中文名字叫什么?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好奇心忽然就上来了,她噼里啪啦问了一大堆。
车子行得更缓了,应宸泽把车停到了路边,侧过脸,朝她逼近:“谁允许你对别的男人这么好奇?”
危险的气息,危险的男人,危险的迫近。
“才不是呢。”她把身子向后缩了缩,忽然想起了什么,话锋一转,“其实我更好奇另一个男人?”
“谁?”
“城啊,那个神秘设计师啊!”她笑了笑,身子坐直看着他“你不是和他有几分交情,快点和我讲讲他。”
应宸泽俯下头,朝着那两瓣樱红的唇,轻啃了啃,满意地说了句:“这个可以。”
车子重新发动,一路行驶。
车窗外的景色,节节倒退。像是有人摁着快播键,略去繁华喧嚣,直抵安然美好。
道路的两旁,逐渐变幻。从郁郁葱葱的树,变成空旷无垠的田野;从人流如潮,到人稀罕至。
不是那种从热闹到冷清的空虚,而是从浮躁转为心静的满足。
应宸泽和她讲了一个故事,关于城。
故事里,一个男孩和女孩很相爱,却因种种误会分开。男孩不甘心一切已经结束,他守着女孩给自己的承诺,也是为了替女孩圆她的梦想,一边努力地锻炼自己接手家族企业的能力,一边不停歇地钻研着珠宝。直到有一天,他设计出“城饰”系列,并且想以此唤回他爱的女孩,他才发现“城饰”不是他想要的,珠宝也不是他爱的。这条路他不用再走下去,但是那个女孩,无论如何,他也要爱下去。
故事被他讲得很短略,感动却和流水一样,在郝倾城的血液间流淌。
“那后来呢?那个女孩回到他身边了吗?”
城市里的阳光,总是被林立的高楼切断,不公平地落在一隅一角。田野上的阳光大片大片,像一条金色的毛绒大毯,平整地铺在绿色的田野上。
绿色与金色的融合,汇成大自然的色彩,散发出谷麦的气息。
黑色的沃尔沃停在空旷的马路上,遥远的土堆大石上,有一对男女背靠背而坐。
头顶是碧蓝如洗的青天,脚下是一望无际的绿野,那一对身影镶嵌其中,凑成一副美好的风景图。
因为背靠背而坐,郝倾城看不见他的脸。
如果她转过身子,跑到他面前。她一定会发现,他脸上微扬的那抹笑,像个找回丢失玩具的小男孩,又像个打游戏冲关成功的大男孩,又添了成熟男人独有的内敛,透着一种说不出的失而复得的欣慰。
他微微抬着头,长腿伸成一个惬意的姿势,看着遥远籁静的长空,声音缓慢低沉:“他很庆幸,她回来了。”
郝倾城竟然因他这一句话,深深地吁出一口气。如果这样的爱情都没有圆满的结局,世界真是凄凉遍地。
“不过可惜的是,珠宝界少了一颗这么亮眼的星。”
“如果他继续在珠宝界混下去,那才是珠宝界的悲哀,适可而止抽身而退也许更适合他。”
“你说,他为那个女孩再破一次例好不好?”她目光清浅,面朝蓝天,缓缓地说,“结婚的时候,她想要戴上他亲自设计的戒指。”
应宸泽的背影猛地一僵,目光狠狠顿住,不敢站起,也不敢转身。
他听见身后的女孩,用平波无澜的语气,幽幽启口:“你说好吗,城?”
穹顶之上,洁白的飞机划破云层。田野之间,闲庭的野鹤悠然踱步。
不远处错落的小径上,三三两两携筐而行的妇人,方音浓重,唠话家常。
这么多寂静而杂乱的声音,都已静去。空旷无垠的田野,徒留两人浅浅均匀的呼吸声。
久久地,久久地——
美丽的田野上,都听不到他们说话的声音。
直至郝倾城再也按捺不住,骤然起身,站到他的面前。
他微微低着头,看着脚边的泥土,手里转着一枚石子。
风光美景被她抛到脑后,她蹲下身,完完整整地扑进了他的怀里,对准他线条优美的薄唇,重重地吻了下去。
那枚石子从他手中滑落,一圈一圈地滚进了田野里。
她哭了——
只因这是他们的故事。
只因他爱她。
只因这爱深不见底。
太过惊涛骇浪,往往不知如何表达。
她只能把所有的感知聚集在与他交缠的唇齿之间,卖力地吻,像是在和他忏悔自己的愚昧。
早该知道的啊!
他第一次看到“缺陷”的半成稿,不满意地撕了粉碎;K特意送来一叠“城”未公开的手绘稿,上面是她熟悉遒劲的字迹;展会上贸然打断他们的男女,他表现出惊人的珠宝鉴别能力;上午在厂间,他借着阳光细细打量戒指的样子——
那句“只为等你归来,圈你入城”是写给她的。
那句“如果你是他的恋人,你会怎么做,你会回到他身边吗”是问她的。
原来,她一直羡慕的“城饰“系列的女主角就是自己,她一直好奇的神秘设计师“城”竟是正在吻她的男人。
心脏得有多强大,才能消化这个事实。
激动?兴奋?幸福?诧异?感动?
这些复杂的情绪全化作她拙劣的吻技,融化在口水互换之间。
夕阳斜沉,不高不低的土堆石上,热切接吻的男女缓缓停下。
他轻笑了一声,拇指抹了一把自己的唇,看见指腹上红红的血迹,促狭地看了她一眼:“以前没发现,这劲还挺大!”
这话并没有博来郝倾城一笑,她看了一眼他的嘴唇,左下一角在她刚才激烈的啃吻中被咬破了。
那一抹淡淡的鲜红,像个触发器,更像颗催泪弹,郝倾城的眼泪连成一条线,不间断地往下落。
应宸泽伸手去抹,整个掌心都濡湿了,她的眼泪还在拼命地落着。这般梨花带雨的模样让他心里颇不是滋味,他把嘴凑了上去,堵住她的一只眼。
她刚要落下的那一滴泪,哦,不,是一条眼泪,就全部落入了他的嘴里。
通常这个时候,很多女孩都会问:我的眼泪是咸的还是甜的?
可是郝倾城没有,她拼命地想止住眼泪,恨透了这种懦弱的象征物。但是眼泪不听使唤地掉啊掉,一条一条地掉进了他的嘴里。
她努力地推他,哭泣使她的声音听起来含糊不清:“你快吐出来吐出来,不要吞下我的眼泪。眼泪代表一个人的苦,代表一个人的伤心,代表一个人的自责……”她的哭声呜咽极了,抽泣中带着颤抖,话不成句,“你……你……你为……为什么……要对……对我这么好?还吃……吃人家……的眼泪?
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郝倾城抬手抹了抹自己的眼泪,活像个被人偷了食的小孩,
“那就不要哭了。”他将脸退离了一些,看着她红彤彤的眼睛,“眼泪真的很难吃。”
“你……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你就是……就是城?”
“你现在知道了,这会什么心情?”
“不可……思议啊……激动啊……感动啊……后悔啊……”
“原来是这样,早知道你会这么感情大爆发,我一定毫不保留。”
“呜……”
她哭得更像个孩子了。
对于郝倾城第二天要去哈尔滨一事,应宸泽并没有表现出太多不舍,也许他有太多事要处理,也许他又有其它打算。
车子在公路上匀速行驶了两个小时,到达市区时,已是入夜时分。
他把她送到晴沧湾的门口,交代一句“明早我送你去机场”,又目送她上楼,便驱车离开。
郝倾城正在收拾行李,傅娅啃着个苹果,悠悠哉哉地走了进来:“这是要去南极的节奏啊,羽绒服都搬出来了。”
“我要陪K去趟哈尔滨出差,明早就出发。”郝倾城一边往行李箱里塞羽绒服,抬起头来。
“你眼睛怎么了,又红又肿的?”傅娅把苹果把垃圾篓里一扔,就凑过去看她的眼睛,“不会是因为要分开,舍不得吧?”
郝倾城朝她翻了个白眼。
“太没出息了,小别胜新婚懂不,回来后有你腻歪的。”傅娅哼哼了几句,马上加入了她的队伍,帮着她一起收拾行李。
“哎哎哎,话说你那直接上司K也算个年轻精英男啊,你们这孤男寡女的在一个陌生城市待上十天半月,你家大boss就这么放心?”傅娅托着个小下巴,“我怎么想都感觉像是要狼入虎口的样子,总感觉他没安好心呢!”
“K虽然毒舌龟毛,但一定是个正人君子,你放心,他对我绝对没意思。”郝倾城信誓旦旦,手上的衣服叠得有条不紊。
“防人之心不可无啊,你要不要带上个防狼喷雾电击棒什么的?”傅娅尽头来了,一副立马就要去为她准备好的架势,“对,还得带上一双细高跟。”
郝倾城赶紧拉住她,恨不得像个老大妈似的敲敲她的脑门瓜子:“得得得,我哪拿的了那么多东西啊,你放心,我一定完好无缺地回来,保证不掉一根汗毛。”
傅娅哼哼唧唧地瞪了她一眼,转身立马跑回自己的房间,再回来的时候,手里抱了一大堆的冬季必备品:围巾、手套、帽子、口罩、护手霜——
她一边往她的包包里塞,一边认真地叮嘱:“记得给我拍漂亮的雪景。”
“一定。”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三章
这一夜郝倾城没怎么睡,直到天蒙蒙亮,她才入眠。
那清醒的时段里,她仍在努力地消化着白天得知的那个事实。
应宸泽就是“城“,“城”就是应宸泽。
翌日一早,她顶着可以媲美团团圆圆的双眼拖着个行李箱走下楼的时候,就看见应宸泽倚在车门上,身着正装西服的他气质凛然。
他走了过来,接过她手中的行李,看着气色不佳的她:“吃早饭了没?”
“吃了。”她揉了揉眼睛,还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车上有早餐,你吃点再眯会眼,这到机场还有一段时间。”
“好。”
结果上了车,她不饿也不困,除了眉眼中有些疲倦外,整个就是一小猴子。
“阿宸,关于‘缺陷’的发布会能如期举行吗?”
“能。”
“我看不到了,好遗憾啊!”
“我会发现场视频给你。”
“那你呢?”
“我什么?”
“你的视频呢?我也要看你的样子。”她脸上泛起一丝羞涩的红晕,嗓音轻细,“我也会想你的。”
应宸泽腾出一只手,揉了揉她的头发,笑言:“每天等着我的视频通话。”
“好。”
二十分钟后,车子抵达机场。
郝倾城远远就看见K,他也看见了他们,似乎冷嗤了一声,马上撇过头去。
这种情形,她已经见怪不怪了。
昨天,应宸泽还给了讲了另一个故事,关于K。她从来没想过,向来傲娇的K,这灿烂人生的背后竟有那么多的辛酸苦水。
K的真实名字叫做林耀南,他从小就是个孤儿,在孤儿院成长到六岁的时候被一个富商家庭领养。富商是一个暴发户,生性朴素,在发家暴富后也善良忠厚。即便家财万惯,也不舍抛下终生不孕不育的妻子,这才到孤儿院领养了他,给了他一个充满温暖庇护的家。
富商有一个落魄贫穷的曾经,那是一种身无分文到画饼充饥的穷困,甚至有一次无奈到沿街乞讨,还因此遭人侮辱。
一位穿金戴银的中年妇人挽着情人的手路过他的时候,扔给他一颗翡翠雕刻而成的小白菜。他激动地以为自己遇上了好心人,刚要拾起那块翡翠道谢,却被那人踩住了手,妇人的声音令人恶寒:“菜市场的大白菜都吃不起的人,还眼馋我的翡翠小白菜,这年头,连穷人都这么雄心豹子胆啊!”
中年妇女用力地踢开他的手,弯腰捡翡翠的时候,朝他吐了一口口水。
这个经历像一根刺,在富商身体里扎了根。他成功致富后,也因此养成了一个习惯:收集各式各样的珠宝。
那颗翡翠小白菜也成了他的财富之一。
K就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爱他疼他的养父母,以及琳琅满目价值连城的各式珠宝。
这也是K为什么走上珠宝这条路上的环境因素。
好景不长。
K十四岁那年,养父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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