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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寻真实的蒋介石-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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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了将台湾行政长官公署改为省政府、县市长民选等决定《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81…184页。,次由白崇禧向全省广播并发布国防部布告,宣称将“采取宽大为怀的精神来处理”,“参与此次事变或与此次事变有关之人员除煽动暴动之共产党外,一律从宽免究”。白并称,中央对台胞关心的“自身权利及利益”,“在可能的范围内一定加以最大的注意与扶助”。《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85…189页。当时,柯远芬曾主张,地方上的暴民和土匪成群结党,一定要惩处。宁可枉杀九十九个,只要杀死一个真的就可以。柯并引列宁的话,对敌人宽大,就是对同志残酷。白崇禧纠正他:有罪者杀一儆百为适当,但古人说,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不为。《白崇禧先生访问记录》(下册),第568页。27日,白崇禧向台北中等以上学生训示,宣称对“盲从胁迫”参加事件的青年学生不究既往,“迅速复课读书”,保证各宪兵不再逮捕学生。等等。《白崇禧对台北中等以上学校学生训词》,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台湾二二八事件档案资料》(下),档案出版社版,第682页。28日,白崇禧与台湾地方父老及省参议员座谈,宣示今后治台措施,除尽量登用台省人才外,重点阐述经济政策:轻工业尽量由台胞接办,不许少数资本家操纵;将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约1/5的可耕土地分配给有耕种能力的台胞耕种,增加自耕农利益,减少地主剥削,等等。《白崇禧对台湾省参议员等训词》,《二二八官方机密史料》,〔台北〕自立晚报社出版公司出版部,1991年,第185…199页。4月1日,白崇禧举行记者招待会,声称逮捕人犯须依合法手续,审理务求公允迅速,重申对青年学生一律从宽免究,即使对“逃窜潜伏”的共产党,只要缴械投诚,也从宽处理。《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392页。

二二八事件与蒋介石的对策(9)
白崇禧在台湾停留半个月,于4月2日返京。他在台湾宣示的政策大体符合蒋介石的“怀柔”主张。17日,他在国父纪念周报告,进一步提议缩小专卖范围,撤销专卖局等建议。这些主张,对于弭平事变,抚熨伤痕有一定作用;对于台湾后来的政治、经济改革也有一定影响。
  二二八事件发生后,蒋介石在日记中对陈仪多有批评。还在3月12日,他就在日记中说:“公侠不自知其短缺,使余处理为难。”《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6日晚,蒋介石决定命陈仪辞职。17日,陈仪致电蒋介石请辞。18日,蒋介石复电同意,但要陈在省政府成立之前主持善后,勉为其难。22日,蒋介石召见陈仪。4月22日,蒋介石主持行政院会议,决议撤销台湾行政长官公署,成立台湾省政府,任命法学家、外交家出身的文官魏道明为台湾省主席。当日,蒋介石并立即与魏商议台湾省政府的组织与人选。《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47年4月22日。魏道明到任后,即要求台湾本省人与外省人“互相敬让,彼此扶持”,“和协共处”,宣布解除*,结束清乡,停止对新闻、图书、邮电的检查。魏道明:《在台湾各界庆祝省政府成立大会致词》,薛月顺编:《台湾省政府档案史料汇编: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时期(三)》,〔台北〕“国史馆”,1999年,第492…495页。同时,采取一系列措施化解矛盾,如启用台籍精英,提倡“经济自由”政策,重申中央“宽大意旨”,禁止乱杀滥捕等。蒋渭川、林日高等一批与事件有关的台籍精英被准予“自新”,大量在押人员被释放。根据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的统计,至当年10月15日为止,二二八事件中被捕人犯约1800人,其中,以内乱罪论处或起诉者46人,被处死刑者5人,而核准自新者为3905人。所有这些,都是蒋介石“怀柔”政策的继续。
  “怀柔”一词始见于《诗经?周颂?时迈》,它是一种政治策略,也是一种政治手段。它意味着不用暴力,而用柔软的方法笼络和感化,解决两种对抗力量之间的激烈冲突,从而避免大规模的流血或恶性的破坏。面对复杂的二二八事件,面对长期受日本的殖民统治,光复不久的台湾,蒋介石决定以“怀柔”作为主要的处理方针是正确的。
  【四】派兵始末及其评议
  3月5日,南京方面收到的宪兵四团团长张慕陶的报告,内称:“暴民要求不准军队调动,不准军队带枪”,“在各处劫夺仓库枪械及缴收军警武器,总数在四千支以上”;“台中宪兵被缴械,官兵被囚禁”,“其性质已演变为叛国夺取政权之阶段”。《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67页。当日,陈诚报请蒋介石同意,派刘雨卿率21师师部及146团开赴基隆,归陈仪指挥;命宪兵第四团之第三营自福州开赴台湾归制。同日,蒋介石电告陈仪,“已派步兵一团,宪兵一营,限于本月7日由沪启运”。《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70页。3月6日,陈仪致函蒋介石,声称事变“决非普通民众运动可比,显系有计划有组织的叛乱行为”,要求迅速派遣纪律严明、武器精良的得力军队两师来台,派大员主持。函称:“关于政治,可让台胞参加;关于军事,既有实力,可以对付奸党及希望独立等叛国运动。”函件强调事件原因复杂:一是1946年从海南岛回台的侨民中有少数“奸党分子”,他们的目的在于“找寻机会,夺取武器,破坏秩序,造成恐怖局面”。二是留用日人中,有人企图“乘机扰乱”。三是日据时代的御用绅士及流氓怀抱“*,国际共管”的谬想,传单中竟有“*,打死中国人”的词句。四是一般民众,缺乏国家意识。函件最后称:“为保持台湾,使其为*的台湾计,必须派得力军队来台。如派大员,亦须俟军队到台以后,否则亦恐难生效力。”《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71…80页。3月7日,陈仪得悉蒋仅派一团兵力,认为“不敷戡乱之用”。他在致蒋电中声称:“奸匪到处搜缴武装及交通工具,少数日本御用绅士,利用机会煽动,并集合退伍军人反对政府,公然发表叛乱言辞。”他要求除21师全部开台外,再加开一师,至少一旅,并派汤恩伯指挥。《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32页。同日,蒋介石决定增派军舰一艘赴基隆,归陈仪指挥。《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98…99页。8日,蒋介石致电陈仪,告以“已派海军两艘来基隆”,“廿一师第二团约定明九日由沪出发”。《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05…106页。在事件中,南京国民政府合计共出动21师全部5个团、宪兵营5个、特务营1个。《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40页。

二二八事件与蒋介石的对策(10)
蒋介石是派出军队的决定者。二二八事件发生后,曾有人反对派兵,例如台湾省参议会议长黄朝琴曾于3月5日上书蒋介石,认为,事件发生在于“省署施政有失民心,积怨所致”,“各地秩序已渐恢复”,“外传托治及独立,并非事实”。因此,他只要求蒋介石督促陈仪迅速、果断地颁布“治本”办法,同时要求速决治台方针,简派大员来台处理,避免事态扩大。《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89页。台湾政治建设促进会也曾通过驻台外国领事馆致电蒋介石,要求勿派兵来台,否则情势必更加严重。蒋介石认为,这是“反动分子在外国领馆制造恐怖所演成”,可置之不理。《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93…95页。尽管如此,蒋介石对于军队到台之后,如何行动,并无明确意见。他要陈仪拿主意。3月7日,蒋电告陈仪,由上海开出的军队在3月10日晨可以到达基隆,听说铁路与电力厂皆已为台民占据,部队到基隆后如何行动,“应有切实之准备”。他询问陈仪:“近情究竟如何?应有最妥、最后之方案,希立即详报。”《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92页。同日,再次致电陈仪,询问:“台湾近情究竟如何?铁路与电力厂是否已为反动暴民把持?善后办法如何?”他指示陈仪等人“详商后速报”,并且要求在台的俞飞鹏(樵峰)乘飞机回京报告。《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98…99页。8日,他致电陈仪称:“今日情势如何?无时不念,望每日详报。”《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05页。同日,蒋介石再电陈仪,询问各处仓库所存械弹数量及情况,指示陈,与其为暴民夺取,不如从速烧毁。他要求陈仪“先作控制台北、基隆二地之交通、通信与固守待援之准备”,同时固守台湾南部的高雄与左营两个要塞。他指示陈仪,“日内即有运输登陆舰二艘驶台,可派其作沿海各口岸联络及运输之用”,要陈对基隆与台北状况每日朝午夕三次报告。《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07…108页。10日,蒋介石听说21师的第一个团已经到达台北,立即致电陈仪,询问形势及部队到达之后的“处理办法”。《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34页。据21师师长刘雨卿回忆,蒋介石对该师的指示是:“宽大处理,整饬军纪,收揽人心。”张炎宪、李筱峰编:《二二八事件*》,〔台北〕稻乡出版社1989年版,第171页。另据该师参谋长江崇林口述:蒋对该师的指示是:“宽大为怀,迅速处理。”《二二八事件文献辑录》,第234页。二者一致。
  从以上函电和资料考察,蒋介石并未下达过严厉*、诛戮的命令,陈仪也完全知道,“中枢”以“宽大”为旨3月24日,陈仪致吴鼎昌电云:“不究胁从,力戒株连,期符中枢宽大之旨。”见《台湾光复和光复后五年省情》(下),第597页。,但他对处理事变早已成竹在胸。3月7日,陈仪回电蒋介石说:“铁路与电力公司,均系台民,一有事决不为我用。部队到基隆之行动,已在准备中。目前我因限于武力,十分容忍,廿一师全部到达后,当收斧乱之效。”《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92页。陈仪此电很含蓄,但“斧乱之效”四字,说明他严厉*之心已下。同日,蒋介石得悉美国驻台领事馆致电大使馆,要求派飞机撤出在台美侨,蒋介石再次电询陈仪,要他立即报告“近情”。陈仪在回电中声称,目前反动分子的最大诡计是使台湾兵力愈单薄愈好,而“反动分子正在利用政府武力单薄之时机,加紧准备实力,一有机会随时爆发,造成恐怖局面。如无强大武力*制裁,事变之演成,未可逆料。”《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96页。他重申“除廿一师外,至少加派一旅来台。”此电再次暴露出陈仪“*制裁”之心。3月8日,陈仪复电蒋介石,声称“一俟刘师长廿一师之一团开到台北,即拟着手清除奸匪叛徒,决不容其迁延坐大”。《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10页。

二二八事件与蒋介石的对策(11)
3月9日,21师师长刘雨卿到达台北,向陈仪报到。同日下午,其所属438团到达基隆。3月10日,发布*令,开始搜捕、清乡。陈仪电令基隆要塞司令史宏熹:“凡属主谋及暴徒首领,一律逮捕讯办。限三日内完成具报。”戚嘉林:《台湾史》第5册,转引自黄彰健:《二二八事件真相考证稿》,第552页。11日,陈仪电告蒋介石,“肃奸工作即应逐步推进”。12日,电令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缉:“肃清奸伪分子,以绝后患。”13日凌晨,陈仪决定“开始行动”,“与二二八事件有关的嫌疑人士,不问姓名,当场枪决”。戚嘉林:《台湾史》第5册,转引自黄彰健:《二二八事件真相考证稿》。刀锋所向,首先指向对政府当局多有批评的新闻界。《人民导报》社长宋斐如,《民报》社长林茂生,《自由报》社长王添灯,《新生报》总经理阮朝日、日文版总编辑吴金练、嘉义分社主任苏宪章,《大明报》社长艾璐生(外省人)以及律师林瑞端、医学博士施江南等陆续被捕杀。有记载说:“斯时,每夜均有满叠尸体的卡车数辆,来往于台北——淡水或基隆间。3月底,基隆几乎每天都能看到从海中漂上岸来的尸体。有的尸亲围坐而哭,有的则无人认殓,任其腐烂。”戚嘉林:《台湾真历史》,第191页。与此同时,台湾各地开始清乡。至5月16日,清乡结束,解除*。其间,又发生过许多不幸事件。李翼中说:国军廿一师陆续抵基隆,分向各县市进发,陈仪明令解散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又广播宣布*要旨,于是警察大队别动队于各地严密搜集参与事变之徒,即名流硕望、青年学生亦不能幸免,系狱或逃匿者不胜算。中等以上学生,以曾参与维持治安,皆畏罪逃窜遍山谷,家人问生死,觅尸首,奔走骇汗,啜泣闾巷。陈仪又大举清乡,更不免株连诬告或涉嫌而遭鞠讯,被其祸者前后无虑数万人,台人均慑气吞声,唯恐祸之将至。《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389页。关于二二八事件中台湾本省人的死伤人数也向无精确统计。李翼中所说“被其祸者前后无虑数万人”应该包括死伤、被捕、被杀、逃匿、流亡、恐慌等各种情况在内,是一种笼统的说法。至于死亡人数,有夸张至10万人,甚至20万人者,但根据行政院成立的财团法人二二八基金会的补偿记录(2004年1月2日):计本省人死亡673人,失踪174人,其他羁押、徒刑、伤残、健康名誉、财务损失,共1237人,合计为2084人,这应是比较可靠的数字。朱浤源:《二二八事件真相还原》。据朱教授称,死亡的673人这一统计,仍然是灌了水的。在此之前,基金会统计的死亡人数为680人,统计截止时间为2003年12月15日。见习贤德:《统独启示录》附表3,〔台北〕亚太图书出版社2004年版,第460页。其中,除任意殴杀外省人、抢劫外省人财物的暴徒应予依法惩治外,自然会有不少冤捕、冤杀、滥捕、滥杀的情况。
  二二八事件后出现的冤捕、冤杀、滥捕、滥杀的情况显然并不符合蒋介石的“怀柔”方针。3月12日,蒋介石得悉军队到台后,“警察及警备部军士即施行报复手段,殴打及拘捕暴徒,台民恐慌异常”等情况后,立即批示同意侍从室所拟意见:“饬陈总司令切实制止报复行为”。13日,又得悉刘雨卿所部到台后,使用仅在内地流通的法币,引起商民恶感,蒋介石也立即批示同意侍从室意见,“饬刘师长纠正,通令所属严守纪律,以争取民众。”《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46页。同日,蒋介石并亲笔手书,以极为严厉的口吻指示陈仪:“请兄负责严禁军政人员施行报复,否则以抗令论罪。”《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63页。陈仪曾将蒋的命令转达各有关方面。这以后,事变迅速平定。据统计,清乡过程中,击毙43人,俘虏585人,自新3022人。《二二八事件毙俘自新暴徒统计表》,《台湾省文献会二二八文献实录》,第437页。可见,并未出现大肆杀戮的状况。14日,蒋介石得知台中、嘉义、台东等地的县市长均已复职办公,这使他感到,“新复之地与边省,全靠兵力维持”。《上星期反省录》,《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47年3月15日。但是,他仍然担心军队扰民。3月19日,蒋介石又致电白崇禧,要他转命刘雨卿,在追击“残匪”的过程中,“应特别注重军纪,万不可拾取民间一草一木。故军队补给必须充分周到,勿使官兵藉口败坏纪律”。《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210…211页。自然,愿望是善良的,然而,国民党的军队并非是一支令行禁止、奉命惟谨的有良好素质的军队,蒋介石的这些指示和命令不可能得到认真的贯彻。
  前文已述,二二八事件既是台湾人民的抗暴运动,同时又是无理智的骚乱,其中还有在外国势力影响和操纵下少数人的“独立”和“托管”活动,三者交错混杂。在台湾各地普遍发生殴杀外省人,并且夺械暴动的情况下,为了恢复社会正常秩序,南京国民政府出动少量武装力量有其必要。但是,由于蒋介石既坚决*,又坚决反对*——早在事件发生前,蒋介石就指示陈仪:“据报,*分子已潜入台湾,渐起作用。此事应严加防制,勿令有一个细胞遗祸将来。台省不比内地,军政长官自可权宜处置也。”《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57…58页。自然,陈仪等人以“*”和“反*”名义而采取的各项举措都易于得到蒋介石的支持。所以在事件发生后,蒋介石虽然迅速确定“现时惟有怀柔”,并且先后派白崇禧、魏道明到台湾贯彻这一政策,以“宽大”为要旨,但是,他对陈仪函电中所一再流露出来的强力*、制裁的意见并未驳正,事实上采取默认态度,而且对赴台军队的行动方针、任务、纪律缺乏严格而明确的规定,及至军队抵台,出现陈仪滥施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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