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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皈依-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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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听到爸爸的话,我没有去抑制自己心里沸腾起来的那股叛逆的血液,我几近疯狂的扑到爸爸的身边想要抢回我的吉他。

第二十章 决裂

 第二十章决裂

我的目的很简单,要回吉他,然后赶去金哥的场子。

但是我没有预计到父亲会有那么大的反应。他见我想要抢吉他,直接避过我然后将吉他抡起来砸在了面前的茶几上。吉他和茶几同时碎裂开来。

我突然就感觉有生以来最大的噩梦降临了。那把吉他是我省了两年的零用才换来的。虽然买的时候就是二手,可是它毕竟伴我走过了三年的时光,一直在我坚持的道路上与我为伴。所以它算是我最亲密的战友。

可是那天我眼见它碎裂在我的面前却无能为力。我伤心了,真正的伤心。

我忽略了摔碎它的那双手是我父亲的,我只记得我咆哮了。咆哮着,我推了父亲一掌。

有人说打骂父母的儿女是要遭雷劈的。苍天不允许忤逆的儿女存活,因为苍天也为人父,世上所有的人都是他的儿女。为人父当然要维护父亲的尊严。

我不知道那天我推父亲的那一掌算不算是忤逆,因为我忘记了那一掌是无意还是存心。当时我已经没有理智。痴狂,或许是我当时的状态吧。

但很久以后,母亲告诉我,那天父亲的确是在我那一掌之后向后趔趄了一下,似倒非倒。究竟真的倒没倒,母亲没说,我也没有问。反正那已经是很久以后,再追究也没有必要。

不过记忆犹新的是那晚天没有变,没有雷声。走在街上依旧能够清晰的感觉到白天里骄阳留下的余热。我没有遭雷劈,但却是顶着满脸的鲜血冲出家门的。

我从碎玻璃碴子里拾起装在袋子里的吉他。拿在手里的时候我感觉它就像是一个醉酒后的酒徒,浑身酥软,软哒哒的卧在那只低端吉他袋里。那一刻我就像是一只被装在笼子里的雄狮,亲眼见到自己的妻子或者儿子死在面子,强烈的悲愤让我只想冲出囚笼,在属于我的原野上狂奔。

我需要宣泄,而最好的宣泄方式就是离开那个伤心的地方。

可是在我到门口的时候,父亲的声音再一次响起。

“你今天要敢踏出这个门,你就不再是我的儿子!”

我说过那一刻我是没有理智的,我是痴狂的。所以听到父亲的声音我没有丝毫的悲伤,因为失去吉他的悲伤已经到了极点。

“不是就不是。”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当时的原话,反正要表达的就是这么个意思。

表达这个意思的时候我是转过身子的,忘记了当时是什么力量支撑我转身的。但是现在如果再让那天的情景重演的话,我一定会选择背对父亲说那句话。因为少了转身的那十多厘米的位移,父亲扔过来的那个烟灰缸便会落在我的肩膀或者背脊上,而不是额头。

没有等到血流下来我便冲出了家门。

看过很多武侠小说,某个被仇恨蒙蔽心智的大虾在血流出来以后会变得更加疯狂,更加的失去理智,也会更加的威武。我不知道书写那个大虾的作者有没有亲历过流血。他为什么会去那样描写我也不想追究。我只想说,那段描写或许是有问题的。因为我清晰的记得当时冲出家门的时候,电梯还没有到底楼鲜血就已经顺着面颊流到了我的脖子上。等走出住宅区,肚脐上的衣服便紧紧的蒙在了肚脐眼上。走到街口,我就已经看不清脚下的路。

鲜血黏住了我的眼睛,剧烈的疼痛让我抬不起脚,那种无力感我一生也忘却不了。

我蹲在那里拨通了张墨的电话。

但是后来把我送到医院的是金哥。张墨出不了家门,于是通知了金哥。

医生在我额头缝了四针。

当晚在医院里我一句话没说。我怕金哥知道事情的经过以后会误会是因为他的缘故。因为除了张墨、小鱼和柳丁和,再没有人知道我的家庭不支持我玩音乐。金哥也不例外,就包括中考前的那晚他也不知道我是偷偷溜出家门然后去到他的场子的。

但是后来金哥还是知道了,他还试图去向我父母道歉。但是还没等走进我家的门,我父亲通过猫眼看到是他就直接将他轰走了。

金哥是隔天从张墨的嘴里知道的。

隔天天刚亮张墨就到医院里来了。看到那厮两眼血丝密布,我骤然觉得安慰,至少还有人会为我通宵不眠。

“吴叔他也太狠了点吧!”

张墨的乖巧其实并不完全是装的,至少在面对长辈的时候,他永远都会保持一种尊重。

“没什么,还受的住。”我耸耸肩膀,“给我带的衣服呢?拿来我换上,这衣服‘颜色’太惹眼。”

我身上一直穿着前一天的那件白色T恤,不过那歌时候已经不再洁白。于是我让张墨给我带了件衣服过来。

张墨从洗手间弄来水和毛巾,将我肚皮上的血渍擦拭干净,然后将一件T恤递给我。

“这下怎么办呢?”张墨问我。

“没什么怎么办啊,又不影响行动,再呆两天回学校去。”

“我说的不是这个!”张墨把脸扭向窗外,声音里有一丝焦急,“我说的是你和家里的关系!”

“哦,都已经这样了。我还能怎么办!”

其实那时候我惊慌过,因为我也想要找一个办法去解决和家里的冲突。但惊慌并没有维持多久,我心里竟然更多的是解脱,因为我觉得彻底的决裂反而好些。一棵被风刮的似倒但是又不倒的小树,扶正很困难,那么还不如索性连根拔起,然后重新种上另一棵树。于我来说,我和家里的关系就跟那根小树的境况相差无几。

“你不要整的那么无所畏惧,那么没心没肺。”张墨似乎很不满意我言语中故作起来的轻松,他的话有些愤怒。

“你知不知道家是我们一生中最大的依托?我们从那里来,在它的庇佑下长大,我们的一切都是它给予的。能说放就放、、、、、、”

那一刻张墨的眼神是肃穆的,那种虔诚绝不亚于基督徒对于耶稣的膜拜。那时候我终于明白,其实张墨能够赢得我们几个家庭的长辈喜爱那是一种必然。那并不是他刻意逢迎的结果,而是他从根本上体会出了家对于我们的重要性。并且他也以实际行动证明了他理解的一切。无疑,张墨是成功的,他没有愧对那140的智商。

不过,当时张墨的话并没有深入我的内心,它只在我的身体表面逛荡了一圈,然后就悄无痕迹的飘走了。飘了一圈,等它再飘到我面前的时候那已经是两年以后。

我没等到张墨说完那一大堆话,因为那时候我根本就不想去听那些,只觉得腻味。

“墨子,别整这些大道理。我懂,只是还不明白而已。我不想放弃我自己的、、、、、、”

而张墨也没等我说完要说的话,他摔门而出,迎面碰上金哥。

金哥和张墨在门外聊了很久才进来。

“我听说了。”金哥进门的第一句话。

“哦!”

“对不起,璞子!”金哥把头埋了下去。

我一直不想让金哥觉得内疚,但是他还是觉得内疚了。

“金哥,不关你的事。我和家里的矛盾从我一开始接触音乐便有了,与你不相干。”

我从金哥手中夺过一支烟,然后狠狠的嘬了一口。吸的有些急,喉咙里像是爬了一只蚂蚁一样直痒的难受,直到把脸咳红了那感觉才慢慢的缓解。

“行了,给我。医生说了忌烟忌酒忌辛辣食物,小心破伤风。”金哥夺过我手上的半支烟。

“墨子回去了,让我告诉你一声。”金哥接着抽起从我手上接过去的烟,“他说没有生气,让你别担心。”

其实无论何时何地,张墨都永远是我们曾经一起玩耍的四个伙伴中最细心的。他能够很清晰的捕捉到我们每个人的感情变化,对待我是那样,对待小鱼和柳丁和也是那样。他摔门而出的那一瞬间,我真的是觉得心再碎了一次。而张墨居然也捕捉到了那个瞬间。后来我一直都在想,能够认识张墨其实是我一生中最值得炫耀的事情,因为他永远都会做在你的前面。

后来从金哥的嘴里我也才知道,张墨做在前面的远远不止我想象的那么多。就连前一天我回家见到的那一桌丰盛的晚餐,其实也是因为他事先通知我父母的关系。而且他还为我编织了一个美丽的谎言,说我是因为想要给父母一个惊喜才没有提前打电话到家里。所以我才赢得了父母的款待。

张墨的本意是想要缓和我和家里的关系,但是却没有预计到他的设计最后会以那样的结局收场。所以张墨的摔门而出更多的是对我的失望。

这也直接导致了金哥更深的内疚,他不断的在病房里责备自己,“要是昨天晚上我不要求你到我场子里唱歌就好了,那样墨子的一片苦心也就不会白费,你和你的家人也就不用这么痛苦了。”

不管我怎么安慰,金哥始终都不能从那深深的自责中脱离出来。其实他那里知道,我本身对于他的邀请就持着一种期待的心情,因为太心急那一把电箱吉他。

第二十一章 肖雪的短信

 第二十一章肖雪的短信

我只在医院呆了两天不到。医院的气氛着实让人压抑,各种药味弥漫在一起,即使你不是病人也会生出一种畏惧的感觉。那里是与天堂抑或地狱最接近的地方。往那里多接近一点也就意味着与生命的临界点更近一步。

所以我在第三天早上便强烈的要求出院,金哥没能拗过我。

出院以后我没有回家。那个时候我已经不确定家还是不是属于我的避风港湾,所以我不敢奢求什么。我去了金哥的家里。

我也没有往家里打电话。张墨打了,他跟我父母说我很好。父母也没有预计到我会受伤,因为那晚我冲出家门的时候血液还没有来得及流出来。张墨打电话的时候也跳过了这一段。我再一次感觉到张墨的心细。

不可否认,我是感激张墨的。如果他不隐瞒我受伤的事,说不定母亲会着急的跑来找我,然后予以关心。但是如果真的是那样,以我当时的状态,我只会跳的更远。因为我会把那一种关爱当作是施舍。这种想法当然是一种自欺欺人。不过很久以后我又分析了一下当时的情形,结果还是认为张墨做的没有错。抛却我当时的状态,其实让父母过于的担心也是一种罪过。

所以自始至终,父母都没能知道我受伤的事情。以致那年寒假回家他们看到我额头上的疤痕,父亲的眼神里多了一份“朽木难雕”的情绪;而妈妈则是淡然的问我,“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喜欢打架?”那时候面对父亲的鄙视和母亲的责问,我一言没发,因为我不知道能够说些什么。

头上缠了厚厚的绷带,想要再到金哥的场子里露脸已经是不可能。想着我计划中的电箱吉他也将要成为泡影,当时是伤感的,常常是对着电视一言不发。

金哥过着跟以前一样的日子,白天睡觉,晚上去场子。他故意的做出忽视我的样子,但是我却知道他其实在默默的注视着我。那几个凌晨我都能感应到他在我门外徘徊。

每天早上起床早餐都已经放在桌上,虽然都是从外面买回来的。但是我依旧感动,因为每天桌上的食物都不会相同。

国庆的第四天下午,我听见了急促的门铃声。那会儿金哥还在睡觉,我无聊的变换着电视频道。

开门以后见到两个年轻的小伙子,其中一个见到我,问到:“这是金正宇的家吗?我们是来送货的。”

“送货?”我习惯性的疑惑了一下,不过立马意识到了那是金哥的私事,不该我好奇。于是转身把那两个人让进屋,“请进来吧,金哥还在休息。你们等一下,我去叫他。”

不过没等我转身进屋,金哥的声音已经在背后响起来了。

“哦,你们来了!麻烦你们了,坐一会吧!”

“哦,不用了,金哥,这是你要的琴。要试一下音吗?”其中一个年轻人说到。

“试音,我不懂。璞子,你试一下吧。”

“嗯?”我正奇怪金哥为什么会突然买琴,因为当时看到包装我已经猜出那是吉他。听到金哥让我试音,心里更是疑惑,如若他要为酒吧买琴,那也应该直接送到酒吧才对呀。

不过我没能再继续在那个问题上纠结下去,因为那两个人已经把吉他取出来了。

竟然是我相中的那把电箱吉他!

“金哥,这?”那一刻我心头的雾气骤然浓烈起来。

“干啥?试一下音,让你。”金哥故意把声音弄的有些怪异。

我没有再发问,抱起已经接好线路的吉他,拨弄了几下琴弦。突然就感觉体内像是什么东西被点燃了一样,随着那有点嘶哑的琴音不断的向上蔓延,最后伸到我的咽喉位置。

我弹了一曲《那威的森林》。我注视到金哥和那两个送货员在我做完最后一个按音的时候瞬间的愣了一下。

“金哥,不错,这吉他的品质不错,没什么问题。”

但是金哥并没有在我的话里有所反应,他反到回了一句极不相干的话。

“没错,就是这种表情。”

“金哥,要没什么问题的话,我们就先走了。喏,这是发票。”一个送货员将一张发票递给金哥,然后两人转身出了房门。

金哥是在两个送货员走了很久以后才回过神来,他将我拉到沙发上坐下,“璞子,这琴,哥送你的。”

“什么?”

那无论如何也不是我能猜到的结果。说实话也因为当时还没能真正的把金哥让到我的心里,毕竟他是一个在社会上混迹的人。虽然他有自己的事业,但是做酒吧的给人留的印象总不是那么的好。我没有找到金哥对我好的理由。

“不需要惊讶,哥知道你瞄这琴已经很久了。你还买不起,哥先替你买了,以后把钱还我就是。”

同样我也找不出拒绝金哥的理由,因为我与他们那类人打交道不算少,多少对他们的为人还是有那么一些了解。记得上初二的时候认识一个卖粉的大姐,就因为我在雨天里给了她一把伞,wωw奇書网后来再遇见的时候她硬是给我买了一件班尼路的衣服。当时有些畏惧,所以拒绝了,结果那个叫红姐的火了,狠狠的扇了我一耳光,说我看不起她。最后她扔下衣服转身便离开了,从此再没有见过,后来听说她进去了。

当时金哥说吉他是买给我的以后,我想到了那个卖粉的红姐。所以我没有拒绝。当然,也因为那把吉他的确是我渴望已久的。我不是那种很矫情的人,而且当时我的年龄也决定了我的作为,所以我不会去在意是怎样得到自己喜欢的的东西的。

那把吉他明显的让金哥和我的关系有了很大的改观。拿人手短,吃人最短,这是曾经老人们教给我的道理。我不知道我和金哥关系的进步是不是因为这一点。反正在得到吉他以后,金哥的确是在我心里进了一点。而金哥完全的在我心里占据位置却是几个月以后。

有了那把吉他,往后的那两天生活便不再那么无聊。每一件新东西拿到手以后,你总是要先与它建立关系,然后慢慢的去磨合。就像车一样,新车买来以后总有一段磨合期。乐器也一样,要不断的去寻找契合点,让它与你心中的乐谱产生共鸣,之后你才能用它奏出动听的旋律。

国庆的第六天,我该回学校了。我念念不舍的别过我的吉他。因为多了一个音箱,搬起来便不是那么轻松,所以只能把吉他放在金哥家里。

还是金哥开着那辆破面包送我去的车站,张墨也去了。

在车上,我让张墨帮我跟家里说一声。张墨看看我,眼神里的情绪依旧维持着从医院里摔门而出时的样子,“好吧。我帮你说。究竟该怎么对待家,我想还是等你自己慢慢的去悟吧。”

那天车站的人很少,所以我买票只等了不到十分钟车便启动了。在车门关闭的那一刹拉,我透过门缝大声的喊了一句“谢谢”。那句谢谢是同时说给金哥和张墨的。本来我是想说点其他的,但是最后终没有找出可以概括内心想法的字词,于是只能仓促的说了一声“谢谢”。

我不知道那天金哥和张墨有没有听到那声“谢谢”。因为当时我的眼睛里水汽缭绕,无暇去观察他们的反应。

不过后来回忆起来,我骤然觉得他们听到与否其实是不重要的。那个时候我已经真正的懂得了该怎样去对待与朋友的关系。其实真朋友说谢谢更多的是要用心语,嘴巴上蹦出来的就一形式而已,蹦出之后就消失了。对真朋友的谢谢,那该是镌刻在心房上的,无论经过岁月怎样的冲刷,那印迹都与你的生命相互牵连,只要你还能呼吸,那谢意就不绝断。

那一次在车上,我也没能闭上眼睛享受那份酷似儿时摇篮般的颠簸。脑海里不断的有各种身影在闪现,父母、小鱼、张墨、金哥、柳丁和、红姐、吉他、、、、、、、很多都不曾忆起的影子,在那一次旅途中一一的浮上心头。

回忆是可以让人长大的。在不断的回忆中找到一缕缕曾经遗失过去的温暖或者是冷冽,渐渐的你的肩膀就宽了。那一次旅途应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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