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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点江山-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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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手中的血斧,胡忧知道,应该是他出现的时候了。

    按以往的惯例,奴营的统领,一般是可以带部分亲信兵过来的。人数大约是奴兵总人数的一半。不过显然苏门达尔并不想给胡忧这样一支军力。所以胡忧这个新奴营的统领,除了他自己之外,一个正常身份的士兵都没有。就连亲卫兵哲别,都没有带过来。

    对于这点,苏门达尔没有任何的指势,胡忧也装做跟本不知道。来到奴营十几天,他连打饭,都是自己动手。胡忧当然知道,有很多人在等着看他的笑话,不过他并没有在意。谁看谁的笑话,现在还不说不准呢。

    胡忧走出营帐,就看到了或坐或躺着的众多奴兵。整个军营看起来乱七八糟,什么柴刀,镰刀丢了一地。

    看到胡忧这个一身督将军服的人走出军帐,趟在地上的家伙,只是瞟了一眼,也就视而不见了。就连几个躺在胡忧军帐边的奴兵,也没有起身行礼的意思。这在别的部队,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在奴军里,却很正常。

    在奴军里,军纪,和个屁差不了多少。

    胡忧也没有动怒,他用眼神在人群之中,打量起来。这些奴军有老有少,有壮有弱。最大的胡子都花白了,最小的,看起来,还不到十三四岁。胖的二三百斤的都有,瘦的,呵,不知道有没有胖的一条脚重。纯爷们,一个女人都没有。军中无丑女,只要是个女人,早被有点办法的人给弄走了,又怎么会被丢进这种地方来,

    别管老少胖瘦,这些人的眼里都透着一股子冷漠,不屑,和无所谓,满不在乎。

    奴军,是一支没有希望的部队。虽然按帝国律,当奴兵八年,或是有重大功劳,是很以得到赦免的。然而奴兵是一个高消耗兵种,别说八年,有些人八天都过不了。装备奇差,上阵又冲前,一场仗打下来,死一半,那是少的。弄不好,一锅全汇,毛都剩不下来。

    想在这样的部队里活八年,那是梦想。想要得到重大的立功,那是更不好能的事。就那么点军功,还不够上面分的,什么时候,落得到奴兵的身上。

    胡忧打量着这些奴兵,心里到是挺高兴。这就是马里兵书上说的四大强兵之一了,现在看来,挺不错的。至少那种眼神,胡忧很喜欢。冷漠,不屑,无所谓,满不在乎,但是却没有害怕,恐惧。

    顺着几乎算不上路的路,胡忧在坐卧着的奴兵之中穿行,要很小心,才会不踩到这些连让路都懒得的家伙。

    突然,胡忧的眼神一凝,没想到,在这里,居然还遇上了熟人。那个背墙而卧的胖子。就算是看不到他的脸,胡忧也能认出他是谁。

    这个倒霉的家伙,他犯了什么事,被扔到了奴营里。

    胡忧的嘴角勾起了一个弧度,大步走过去,右脚轮圆了,一脚冲着那家伙的股屁就过去了。

    速度很快,眼看就要正中目标,那个胖胖的身边,突然灵活的一动,一摆腰,躲过了胡忧这必中的一脚。胖手一挥,一点黑光照着胡忧的面门就过来了。

    胡忧看着那直蹦而来的黑光,一动不动,那是一把柴刀带起来闪亮。就算是柴刀,砍在脸上,也同样能要了胡忧的命。可是胡忧就是没有闪避的意思。

    边上有看热闹的奴兵,看到这样的情况,一个个都大惊失色。杀个把人,在奴营算不了什么。可是一个督将死在这里,弄不好,整个奴营都要被屠杀不算,还可能会连累家人。

    帝国的法律,可是很残酷的。奴兵犯罪,那可是轻则株连三族,重则九族全灭。奴营里的士兵,之所以不敢乱来,最怕的就是这条。一人死了不要紧,别害得整个家族都跟着你遭难。

    有人想要阻止,不过已经来不急了。那柴刀去势很急,瞬间就已经到了胡忧的脸前。年少的奴兵,眼里已经出现了死色。年老的则直摇头。

    一切全完了

    完了?

    那怎么可能

    柴刀在临近胡忧面门的时候,猛的停了下来。漫天的杀气,瞬间化为无形。柴刀被丢在了地上,柴刀的主人,单膝跪倒在胡忧的面前:“胡忧大人。”

    众奴兵一下全让眼前这一幕给弄傻了。这他娘的是什么事,谁出来说道说道啊。

    吃惊,这还不算什么。接下来的情景,才让他们更吃惊呢。只见胡忧躬身把那人给拉起来,张开双臂,一把把那家伙给抱住,满心欢喜的笑道:“朱大能,你小子怎么在这,我还以为你死了呢。”

    这个胖子,不是朱大能还有谁。胡忧一眼就认出了这个躺在墙角下,要死不活的家伙,就是自己的老部下,那个总喜欢和候三逗嘴的朱大能,不然的话,他也不会这么镇定的站在那里,等着柴刀过来。

    朱大能显然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上老上司,也高兴得不行,直抱着胡忧大叫大笑着。被丢进奴营很悲惨,不过见到胡忧,朱大能就知道。日子再坏,也不会坏到哪去。这到不是朱大能对胡忧盲目的信任,而是多次的经验,让朱大能对胡忧充满着信心。

    周围的奴兵看着抱在一起的两个人,心中满是羡慕,他们都知道,那个胖胖的家伙,苦日子到头了。有个督将照着,就算是被充为奴军,日子也不会太难过。说不定人家过几天,找个由头,就能调走。这种事也不是没有过的。有谁见过当权大官的亲戚要坐牢的,那简直是笑话。

    一阵兴奋之后,胡忧松开了朱大能。现在可不是叙旧的时候,他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示意朱大能跟在自己的身后,胡忧找了块空地,让朱大能搬了几块石头,然后站在上面。

    环视了四周一眼,胡忧一提气,大声道:“奴营全体集合。”

    奴营平日有战事,是敲锣集合的。像胡忧这么用喊的,他们还是第一次看见。众人的反应不一,有慢悠悠爬起来集合的,有爱理不理的。有睡着了的,装作不知道的,有重伤起不来的。

    十分钟过去,奴营三千人马,在胡忧面前排队的,还不到一千。那队形也是零零散散,跟本没有一个军人的样子。

    胡忧一点没有生气,就那么站在石头上,注视着手下的这些兵。奴营里是没有军衔的,不是不设,设有,但是各届长官从来不管这事。反正打仗就是呼啦往前冲,升个奴官,也活不了几天,谁闲着没事,来弄这些东西。所以奴兵就全是兵,军中连个夫长都没有。

    又过了十分钟,该集合的,都已经集合了,不想集合的,跟本就没有动。

    胡忧没管那么许多,他清清嗓子,大声道:“我,名叫胡忧,军中有个外号,叫不死鸟。

    从今天开始,奴营由我做主。我的规矩很简单,尊我号令的,有好日子过。违令的,杀无赦。

    想好好活着的,就记住我的话。活腻味了的,就当我没说好了。”

    胡忧说这么短短的几句话,说完就完,也没管下面的人听不听。说完环视一周,胡忧喝道:

    “解散”

    奴兵众看胡忧弄了半天,就这么几句话,也没觉得有多大意思,更没有往心里去。稀稀拉拉的又散开了。该坐的坐着,该躺的又回去躺好。有人之前的位子被人给占了,嘟嘟囔囔几句,另找一地,像条癞皮狗一样,把自己扔在墙角。只有少数的人,感觉这里面可能有事,留在附近,留意着胡忧的下一步动作。

089章 以血立威() 
089章以血立威

    半个小时过去,胡忧一动不动,不言不语。。。目光一一打量着眼前这些奴兵。军帐里的情况,他没有看到。不过他知道,有些人,压根就没有出来。

    就在奴兵们都懒得去猜这个奇怪的督将要干什么的时候。胡忧终于有了进一步的动作。

    “集合”

    简单的两个字,声音比之前的那一次,要高了几度。神经比较敏感的士兵,隐隐能听到一丝淡淡的杀气。

    胡忧二次叫集合,有聪明的奴兵,已经察觉到这里边有事了。赶紧的跑到胡忧的面前站好。当然,无论是什么地方,都有刺头,就是有人愣装没听见,连动都没动。而且这样的人,还不在少数。

    这一次,胡忧又是等了十分钟。情况比上次好了一些,来了大约小两千人。还有近一千人,没有动作。躺着坐着的都有,之前怎样还是怎么样。

    胡忧平静的走下石头,向那些依然没有集合的奴兵走过去。第一个目标,他早就已经先好了。

    那个靠墙而坐的大汉,他从胡忧走出军帐的第一秒,目光就一直看着胡忧,但是胡忧的两次叫集合,他都没有理会。胡忧从他的眼睛里,可以看到一种蔑视的眼神。那人的身边,还跟着百来个和他同样的行动的奴兵。不问可知,他是那群人的小头子。

    哈里森,在这里算得上是老资格了。他是奴营里,军龄最长的人。因酒醉杀死上级长官,被充入奴营,已经有七年了。在正常情况下,下级杀死上级,一般都是直接处以极刑。他之所以留得一条生路,是因为他身上的军功很多,士兵的受戴和一个城守的求情,才免于死罪,发配奴营。

    别的奴兵,在奴营八年,就可以获得赦免,但是哈里森不行。他是奴营成立以来,暴风雪军团之中,唯一一个终身发配奴营的人。除非身死,不然他没有可能离开奴营。

    哈里森冷漠的观察着这个新来的督将,胡忧给他的第一感觉是很年轻。虽然胡忧很努力的做出很老成的样子,但是哈里森还是一眼就看出了这个督将,还不到二十岁。

    二十岁的督将,虽然少,哈里森还是见过几个的。之前见到的那几个,无一例外的,都是高官之后。靠着娘老子的身份打点,用不了几年,就升到高位。很多年以前,哈里森自己,也拥有着这样的一条坦途之路,如果没有怒杀那个偏将的话。

    哈里森本能的轻视这个年经的督将,不过很快,哈里森发现这个年经的督将,和他想像的不一样。因为哈里森从他的眼里,没有看到那种理因出现的轻浮之眼,反而看到了一份不应该属于他这个年龄的沉稳。于是,哈里森对这个年经的督将,奴营的新统领,产生的兴趣。他决定给他制造一些麻烦。

    朱大能看胡忧走向哈里森,心中猛的一紧。他被扔入奴营已经有一个多月了。在这个新的奴营没有组建之前,他与哈里森同在一个师团下属奴营里,对哈里森有一些的了解。知道这个人很强悍。而且是有勇有谋的那种。在浪天的几次大型攻城战中,朱大能亲眼看到,这个哈里森和他的身边的那些奴兵,被顶在最前面,冒着箭雨往上冲,伤亡却比跟在他们身后的其他部队要小很多。

    朱大能知道,那可不是简单的运气好就可以解释的,那是在血与火中,用生命换回来的经验。他们知道,应该怎么样在战场上生存下来。那不是普通士兵都可以做到的。

    别的不用多说,只凭这个哈里森在奴营里生存的七年,就很能说明问题。那个人很强,这是朱大能给哈里森的评论。

    朱大能知道,现在阻止胡忧,那肯定是不行的。他知道胡忧想要干什么。整个奴营的人也都知道。如果胡忧此时一但停下来,那么今后他在奴营的统御力,将会大大的降低。这里与其实的部队不一样,如果只是想要奴营打打仗,那么并不需要收服他们,甚至不需要管他们。只要打仗的时候,让他们往前冲就可以的。反正死了还会有新的补充进来。

    朱大能是聪明人,他跟在胡忧身边这么久,怎么会看不出胡忧心里真正想要什么。胡忧是一个想要成大事的人。他决不只是希望这些奴兵和玩偶一样,他想要收服这些人,为己所用。

    这一点,朱大能十分同意胡忧的想法,他现在生在奴营里,比任何人都更明白,奴营的战力和作用。可是要收服奴营,并不是这么容易的事。至少他朱大能没有想到一个很好的办法。

    朱大能不能阻止胡忧,但也绝不容胡忧有任何的损伤。他紧了紧手中的柴刀,跟在了胡忧的身后。哪怕胡忧此时要面对的是哈里森,哪怕哈里森很强悍。

    胡忧和朱大能一步步的靠近哈里森。此时奴营里,大部分的视线,都跟在他俩的身上。他们眼里闪过兴奋的光芒,督将对抗哈里森,这事有看头。

    胡忧在哈里森前面大约两米处的地方,停下了脚步。两眼平静的看着哈里森,缓缓的开口道:“我说集合。”

    哈里森正了正身子,嘴角牵出了一丝笑意道:“我听到的。”

    胡忧声音转冷道:“听到了,为什么不去。”

    哈里森掏了掏耳朵,道:“因为我不想。”

    胡忧没有再说话,猛的踏前一步,居高临下,右手寒光一闪,力劈而下,直取哈里森的面门。

    哈里森没想到胡忧全直接动手,不过他反应极快,手中柴刀横架而上。

    没有半点声音,哈里森手中的柴刀一分为二,脸上同时划出一条长长的血痕。血痕鲜血迸射,皮肉翻卷,相当恐怖。

    朱大能连同所有的奴兵,全都瞪大了眼睛。谁也没有看清楚,胡忧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奴兵还好一些,以为胡忧本身就那样强悍。可是朱大能算是最了解胡忧的人,他想不明白,胡忧的武力,什么时候已经达到了这种程度。

    胡忧没有理会众人的反应,反身往回走。哈里森身边的一个奴兵,受此刺激,突然抓起镰刀,猛扑向胡忧。

    那个奴兵速度非常快,而且很突然,眼看镰刀就要劈中胡忧的脑袋。此时无论是发愣的哈里森,还是朱大能,都已经没在办法阻止那个奴兵的行为。

    眼看着胡忧就要死于镰刀之下,就在这千钧一发之即,只见胡忧右手寒光再闪,那奴兵全身一顿,一条长长的血横,从脑袋直划夸间,瞬间分成整齐的两半,血肉肠肚,流了一地。

    整个过程之中,胡忧连头都没有回过,像是后脑长着眼睛一样。

    “谋杀长官者死。”

    冷冷的六个字,从胡忧的嘴里吐出,震慑全场。

    奴营的士兵,没少见血腥的场面。可是他们从来没有像这一刻那样,感到恐惧。那种打从脚底板升起的恐惧,让他们本能的打颤。连看胡忧的眼睛都不一样了。

    胡忧像是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再次站在石块之上,目光环视全场,冷声道:

    “集合”

    这一次的声音比前两次都要小,可是效果却出奇的好。就连几个重伤的奴兵,都被同伴架到在胡忧的面上,自动的列队。

    朱大能回到胡忧的身后站着,整个人如梦游一般。他从来没有想过,半年前跟本打不过他的胡忧,居然可以如此轻松的打败哈里森,并活劈一个武力不弱的奴兵。

    在众人的眼里,这一切,胡忧似乎做得很轻松。事实上他们并不知道,这已经是胡忧的极限了。如果没有血斧,他跟本不可能做到这点。

    两斧,这是胡忧现在能使出的最大力量。胡忧还是两天之前,才刚刚能使出第二斧的。这第二斧使出之后,胡忧已经被抽空了全部的力量,此时谁要是推胡忧一把,胡忧马上就倒在地上。

    胡忧之所以能得到这样的成果,全完是智慧和血斧运用的完美结合。第一斧,胡忧占的是居高临下,出其不意之利。胡忧是算准了哈里森用的反应,所以全力而下,断刀伤人,做得极其完美。要论真正实战,现在的胡忧,还不是哈里森的对手。

    第二斧,胡忧是转身之前,就已经看到了那个奴兵的动作。他在转身的瞬间,已经同时劈出了血斧。那奴兵扑上来虽快,实际上是他自己撞在胡忧的血斧之上的。只不过众人的目光,大多集中在那个奴兵身上,并没有注意这一点。这是非常精准的计算,胡忧这辈子读书不多,这算是他此生做得最完美的一道习题了。

    哈里森也站在队伍之中,脸上的血还在流,他却没有去理会。胡忧这一斧,算是给他破了像,但是他并不在呼。对于一个今天不知道明天生死的人来说,相貌的问题,跟本不在考虑的范围。

    哈里森是真正的被这个叫做胡忧的督将引起了兴趣。他很有兴趣想要知道,这个胡忧想要干什么。他又想让奴营为他干什么。多了这个督将,这个新奴营,也许要变得有意思了。

    “我,胡忧,外号不死鸟。从今天开始,奴营由我做主。我的规矩很简单,尊我号令的,有好日子过。违令的,杀无赦。”

    胡忧的话依旧很短,比之前的还要短。但是说服力,却比之前强十辈不止。

    这是一个强者为尊的世界,没有人会去在乎弱者的声音。胡忧的一手铁血,震慑了不少的人。效忠什么的,还谈不上。不过至少,这些奴营的奴兵,开始观注胡忧的动向了。‘违令的,杀无赦’,这一条,他们已经见识到了。他们都很想知道,这个‘尊令的,有好日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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