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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点江山-第2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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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忧放下茶盅,对着空气问道:“风吟,洞汪城那边有消息回传吗?”

    空气动了一下,风吟一身纱衣浮现了出来,暗夜四影已经接管了暗夜情报部,花颂,雪啼和月鸣全都已经派出去了,现在就只有风吟留在胡忧的身边,做联络工作。

    风吟给胡忧新倒了怀茶道:“西门雪小姐已经回传了消息,特种团和野战团两团共八万人,已经上路,大约还有五天,会开到荣四,与石平城的秦明所部,形成对峙。”

    旋日主理民兵团之后,唯一留在胡忧身边的风吟,自动的成为了胡忧的侍女。胡忧并没有交待她做什么,但是什么打水上茶的活,她都主动的去做。当然,这仅限于在没有外人的情况,不然突然让人看到水壶乱飞,那可是要吓死人的。

    胡忧听着风吟的话,紧紧的皱着眉头,他并不担心洞拱城的安全问题,这里城防本就不错,又经过他的加强,三万烈火军想要强攻进来,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他们在控制洞拱城的时候,也不太得民心,民众帮他们的可能性不大,只要防范不让奸细捣乱,基本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三千内卫团人数虽然少了点,但是他们手里的五连弩,可不是好惹的,对付这种大规模攻城,那可是太爽了。只要弩箭足够,几乎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胡忧现在最头痛的是秦明那二十万部队。

    暴风雪军团被调洞汪城之后,秦明再一次选择了与胡忧不同的路,他加入了皇家骑兵团,现在是皇家骑兵团的城守了。

    秦明是一个无封地城守,库比拉斯没有给他任何一个城池,但是却给了他很大的兵权,一口气给了他五万皇家骑兵团的精锐人马。至于秦明手中另外的十五万人,据胡忧所知,很大一部份来自白云城主康拉德和宝怀城的马泽本。

    这两个被胡忧抢去了地盘的家伙,现在都被秦明给收编了。

    胡忧可以无视康拉德和马泽本,但是秦明此人,他绝对不敢小看。秦明是一个很有能力的家伙,胡忧自认不是运气好,跟本无法超过秦明。

    胡忧能取得今天的成绩,是运气加误打误撞和自身能力的结果,而秦明取得今天成绩,完全是一步一个脚印,一点点爬上来的。他到目前为止,所做的每一个选择,都是正确的。

    现在秦明不在帝都呆着,却陈兵二十万,在金沙州的石平城,这让胡忧很不放心呀。虽然石平城不属燕州境内,但那里是金沙州和燕州的交界,他只要踏前一步,就进燕州了。

    胡忧点点头,继续问道:“月鸣那边,还没有消息吗?”

    月鸣去了金沙州,自从知道秦明在平石城之后,胡忧就把月鸣派去了那边。一来是监视秦明的动向,二来是查清楚秦明和狂狼军团有什么协议。

    金沙州是西部狂狼军团的地盘,如果没有苏亚雷斯的同意,秦明不可能把二十万部队调到石平城。

    要知道胡忧和狂狼军团的蕾娜塔关系一向不错,与苏亚雷斯也有生意来往,以他们的智慧,不可能看不出秦明对燕州的威胁,他们为什么会同意秦明那样做呢?这是胡忧一直想不明白的问题。

    风吟摇头道:“月鸣那边还没有传来任何的消息。”

    胡忧叹了口气道:“这方面的消息一到,马上告诉我。”

    “知道了。”

    石平城。

    城外三十里,就是秦明的军营。此时秦明正在看着地图,他看得非常的用心,似乎想从上面找出些什么错误出来一样。

    康拉德和马泽本不安的坐在椅子上,不时对望一眼,似乎在交流什么。原本没有交集的两个人,因为共同的敌人胡忧,走在了一起。同是天涯沦落人的他们,各自带着自己的兵,投到了秦明的帐下。当年的城主,现在落魄了,秦明的官职与他们平级,但是在秦明的面前,他们基本没有多少说话的权力。

    秦明终于看完了地图,把目光从地图转到了康马两人的身上,突然问道:“你们怎么看?”

    康马两个被问了个没头没脑,还是马泽本的反应快一些,知道秦明这几天的注意力,全都在不死鸟军团的身上,转动着眼珠道:“依我看,胡忧现在自顾不暇,正是我们兵回燕州的好时候。我们可以先拿下荣四,这样我们就有了一个桥头堡”

    康拉德也开口道:“我同意老马的看法,烈火军现在正在打浪天,说不定我们能从这里分一怀羹呢。”

    秦明无悲无喜,面色平静的看着眼前这两个,做梦做想重回燕州的人。不错,当初把他们收编的时候,秦明确实说过,帮他们从新拿回被胡忧抢去的城池。

    不过那只是套话而已,现在这两个人的部队,已经被秦明基本收服,他们听话,那还好一些,不听话,那就让他们混蛋。至于什么城池,就算是拿到手,也不可能再交给他们了,这两个天真的家伙。

    秦明摆弄着手里的弩箭,这是属下刚刚从燕州带回来的东西,据说胡忧的部队里,大量的装备有这种玩艺。他仔细的看过这种叫做弩弓的东西,确实非常的精巧,可惜他所找到的铁匠,都没有办法仿制。

    按铁匠的话说,这弩箭里有几个精致的部件,一拆开就会坏掉,除非有图纸,不然做不出来。

    如果胡忧看到秦明手里的弩箭,肯定是火冒三丈,因为泰明手里拿着的,正是军团刚刚列装的五连弩。这可是他目前最尖端的武器,居然让秦明那么轻易的就拿到了。

    放下弩箭,秦明问道:“你们觉得,烈火军能给胡忧带来很大的麻烦吗?”

    康拉德和马泽本相视了一眼,后者回道:“烈火军有二十万部队,他们敢攻打浪天,就说明他们有很强大的实力,相信一定会给胡忧制造很烦的”

    秦明嘿嘿笑了两声,转头看向康拉德,问道:“康拉德城守,你也是这么认为的吗?”

    秦明平明叫康拉德都是直呼其名,这次特意加上‘城守’两个,表面上似乎有尊重的意思,事实上,那不过是一种奚落。

    因为烈火军现在做的事,正是康拉德不久之前,刚刚做过的。他借胡忧不在浪天的机会,同样以十五万军队,进攻浪天城,想要一举拿下那座古都。不过他的结局是让胡忧八百里奔袭了老窝,弄成现在这个地步。

    康拉德的脸是一阵红一阵白,但是秦明这个问话,他又不能不答,只能硬着头皮说道:“我同意马泽本城守的看法,胡忧这一次,肯定很麻烦”

    秦明没有说话,自顾走到桌前,给自己倒了杯桃花酒,喝了一口,感觉着酒香在舌头上打转,飘散出阵阵桃花香。

    有人说这种酒,是女人喝的。秦明倒不觉得,不管这种酒是不是特属于女人,总之他很喜欢。

    “知道吗。”秦明一连喝了三杯酒,这才开口道:“我和胡忧,曾经是一个铺上的战友,入伍那会,我们分在了同一个小队。我,胡忧,朱大能,候三这一队人,还曾经一起和别组人因为一些小事而打架”

    很多人都知道,胡忧和秦明同出暴风雪军团,但是却没有多少人知道,胡忧和秦明曾经是同一小队的战友。

    “那时的胡忧,就是一只菜鸟,连打架都不会,就只会躲在后面,用石头砸人家的脑袋。你别说,这小子有两下子,居然让他开了三个人的瓢。”

    秦明说得这里,露出了一丝笑意,也不知道他是怀念这段往事,还是因为那次的事件,改变了他和胡忧的人生轨迹。

    习惯性的摸了摸脖子上的伤痕,秦明继续道:“跟你们说这些,不是想在你们的面前贬低胡忧,而是想告诉你们,胡忧是一个可以占便宜,不能吃亏的主。他就算打不过你,也会让你不好过。想给他找麻烦的人,通常结果都不会太美妙”

    秦明说着,突然用笔在地图上一连画出七个x;分别是洞拱,寨良,大富,新雨,头洞,奥离,西铁七座烈火军控制的城市,把笔一扔道:“烈火军,完了”

304章 战争中的人() 
304章战争中的人

    烈火军真的完了吗?

    不知道

    至少现在还没有完。而且看起来,似乎胡忧要完的机率更大一些。

    三万烈火军,向洞拱城发起了最猛烈的进攻,他们像蚂蚁一样,铺满了洞拱城外每一片能站人的地方,来势凶凶

    而胡忧只有三千多人,和一些刚刚组建还不到一天的民兵。看着那些拿着刀枪四处乱跑的民兵,胡忧不由在心里升起了一种特别的觉得。

    一种很温馨的感觉。

    很奇怪,胡忧居然在这个时候,还能想到‘温馨’这个词,不过说真的,胡忧此时心里想起的,真的还就是这个词。

    真的是很奇怪的感觉,眼前的一切,让胡忧想当了当年。哦,当年似乎总是让人觉得很久以前,实事上,时间不是那么久远,当年指的不过是四年前而已,准确说来,是三年多以前,胡忧和朱大能几个,第一次经历真正意义上的战争——那巴坡马里府一战。

    那不是一场大型的战役,但是胡忧这一辈子,无论今后会达到什么样的高度,恐怕都不会忘记那一战。

    那时的他,也和现在的这些民兵一样,手里拿着刀,却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只是知道人家往前,他也往前,人家跑,他也跑。现在想起来,真的很傻。

    但是那时的傻,傻得可爱,至少那时候他看见血腥的时候,还会感觉到害怕,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看到血已经没有太多的感觉。

    短短的三年多时间,战火麻木了他的神经,那些当年看着害怕的血,已经不能再激起他太多的感觉。他甚至能够把那些已经洒上了敌人血的馒头,当作什么事也没有发生的吃下去,想想还真是可怕。

    “少帅,东门的敌人进攻得很猛,那边需要支援”

    一个士兵跑到胡忧的身边,汇报最新军情的同时,也把胡忧从记忆之中拉了回来。

    “是吗?”

    胡忧把目光看向东门,他现在坐的地方,是全城的最高处,这里能让他看到东门那边的情况。

    其实不用怎么看,只要用耳朵听听,就知道东门那边很热闹。这种热闹,绝对不是过年舞狮子点爆竹的那种,那是战争的声音,那边正在进行最残酷的攻防战。

    守城的一方,是不死鸟军团内卫团的八百余人,和三千菜鸟民兵,而进攻的一方,则是烈火军的人。

    “增援吗?我们现在没有增援”

    胡忧摇摇头,笑着说道。很奇怪,他现在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是的,他们没有增援,区区三千人,连分到各个城门都还差点,怎么可能有后备队?更何况,胡忧打仗从来就不准备什么后备队。

    士兵傻傻的看着胡忧,胡忧的轻松,让他那颗狂跳的心,也渐渐的平静下来。

    不怕,有少帅在,什么都不用怕。

    士兵是这样告诉自己的,这也是不死鸟军团的很多士兵,在心里的想法。胡忧在他们的心里,就像是一颗定海神针,有胡忧在,他们真的不需要怕太多的东西,只要准备迎接他们的胜利就可以了。

    一定是胜利吗?

    如果是失败呢?

    会失败吗?也许会,但是不死鸟军团的士兵,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结果。

    胡忧拿过手边的茶,喝了一口,淡然的说道:“让东门的兄弟再顶一会,我会帮他们解决掉麻烦的。”

    胡忧的话,说得很豪气,就像是一个闯关东的大侠。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胡忧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能为什么大侠。在他的心里,他一直都是那个江湖小混混而已。而现在,唯一不同的是他这个小混混也有了自己的梦想。也就是说,他现在是一个有梦想的小混混而已。

    用自己的双手,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梦

    这是胡忧现在,或是在将来很长一段时间所要做的事。

    似乎有些可笑,不过有梦想的人,是值得尊重的,那没有什么可笑的。失去了梦想,不敢做梦的人,才是真正的可笑呢。

    不知道是谁说过,**是很痛苦的事,事实上,追梦也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因为追梦之人,往往付出的很多,得到的很少。

    从古至今,有多少人曾经梦想过自己能当皇帝,而能真正能当上的,又有几个?

    很不幸,胡忧现在的梦想,就是当皇帝。别笑,那并不是没有可能的事。至少欧阳寒冰就曾经说过,要把自己的帝位给胡忧。如果胡忧不是想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完成自己的梦想。那么他只要死皮赖脸的跟着欧阳寒冰,弄不好真轻松的成功了

    但是胡忧要的不是那样的成功,那种没有过程,没有付出的成功,与失败有什么分别吗?

    也许没有,但是那样的成功,绝对不能使人狂喜,因为那一切,来得都太容易了。容易得似乎没有多少意思。

    自己的梦,使终还是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实现的。

    “老朋友,应该到我们出场了”

    胡忧拿出了换日弓。这把跟了胡忧三年多的弓,还是和当年从红叶手里接过来时那样,黑色的弓身,暗金色的花纹,依然是那么的漂亮。

    换日弓似乎有感应的闪了一闪,它似乎也挺开心的。

    弓有心吗?

    那谁知道,反正胡忧在那一瞬间,是感觉到了换日弓的喜悦。这段时间,胡忧一直没有间断过虚质精神力的练习,但是进展并不大,唯一感觉有变化的,是他似乎能感应到武器的思想。每一把刀,弓,箭,似乎都有自己的生命。

    已经三次了,每一次,都是瞬间的出现,又瞬间的消失,什么也没有留下。想要去追寻,却没有任何的印记。

    “走吧,我的老朋友”

    胡忧的手,轻轻抚过弓身,似乎和老朋友握手。

    胡忧当然不是翻墙出去,去做那千军万马取敌大将首级的独行侠。活腻了?不是逼得没有路走,谁去做那种傻蛋事。以前胡忧那样干,那次不是被逼的。能活到现在不死,还真是他的命硬了

    胡忧这是去东门,那个他前几天拼命打开的地方,现在,他要守住那里。

    “少帅来了”

    “少帅亲自过来了”

    把守东门的士兵,看到胡忧的身影,都很激动。刚才还叫苦连天的声音,一下没有了,人人都像打了鸡血一样,亢奋起来。

    胡忧看了眼下面的情况,暗暗的吸了口气,李世奇居然把三万兵力中一半,一万五六千人,调到了这里。城下黑压压的,全都是烈火兵,怪不得东门打得那么惨呢。

    胡忧二话没说,看都不看,一个拉弓放箭,先干掉一个离城四百步左右的敌军将军。

    “哗”

    城里暴起了一阵嚣叫,城外传来的是惊叫。

    “可惜全是男人的声音,加点女声就爽了。”

    胡忧暗暗的在心里摇摇头,这么帅的表演,没有引来女孩子的尖叫,还真是有些可惜。

    似乎感应到胡忧心里的感叹,风吟偷偷的在胡忧的耳边,说了一个‘好’字。这还是风吟跟胡忧以来,第一次看到胡忧射杀敌将。

    也不知道胡忧射中了谁,一箭之后,烈火军的攻势微微一顿,没有缓下去,反而变得疯狂起来,不要命的往这边冲。

    “全都停止射击别急,听我命令”

    胡忧举起手,制止了马上想要反击的士兵。还那么远,就算是射到了,杀伤力也有限。不如把敌军放近点再打。

    三百米。

    二百米。

    一百米。

    五十米

    敌人的弓箭,已经越来越多的射上城头,胡忧却依然没有下达放箭的命令。

    正当士兵们以为胡忧已经睡着的时候,胡忧终于出声了。

    “放”

    “哒哒哒”

    五连弩连环发射的声音,有如机关枪,非常的悦耳,却很要命。冲在最前面的烈火兵,一下倒下了一大片。

    “好”

    胡忧握紧拳头喝了一声。

    五连弩过后,是滚木擂石,火油火把雨一样的往城下砸。攻城战,永远是战争中最残酷的一种战法。守城一方,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守城者用不到的。

    攻城一方,往往是吃尽了苦头,才把城拿下。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很多攻下城头的将军,所下的第一个命令,往往都是屠城。他们打得实在是太惨了,不杀些人泄恨,他们出不了这口气。

    “轰”

    一个火把扔下,城下猛的燃起了烈火,声声惨叫,从火中传来,没有多久,城下居然飘上了缕缕肉香味。不过再过不了多久,飘上来的就是糊味了

    没有经验的民兵,憧憬的询问着,这是哪来的肉香。

    回答他们的,是有经验的老兵那铁青的脸,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闻到这样的味道,但是每次一想起那肉香的来源,总是让他们感觉胃在抽筋。

    东门的战斗,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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