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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点江山-第1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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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是的什么人?”康拉德随意的问道,他没有觉得来一个人,会对这战局有什么影响。
士兵回道:“他说他叫秦明。”
“秦明?”康拉德重复了一遍,他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似乎在哪里听过,可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他有个外号,叫血修罗。”士兵提醒道。
康拉德听到这个外号,猛的一震。遇不死鸟不死,见血修罗必亡,这两句话,流传到现在,就连几岁的小孩子,都已经会唱了。
这两句话,指的是原暴风雪军团的两颗新星,不死鸟指的就是现在把自己逼进了绝路的胡忧,而血修罗指的指是另一颗新星——秦明。
秦明这个时候来找自己干什么呢?
康拉德反复的在心里思考着,可是任他如何绞尽脑汁,都猜不出秦明到来的目的。
“秦明带了多少人马?”康拉德问道。
士兵回道:“只有他一个人。”
康拉德再三犹豫,最后一咬牙道:“请他进来吧。”
康拉德知道,秦明这个时候到来,肯定是有所图的。但是康拉德更知道,现在自己已经快到一无所有的地步了,说不定这个秦明,还能他带来转机呢
“哈里森大人,白云城的人马撤了。”士兵一脸兴奋的向哈里森报告道。
里森长长的松了口气,心情一放松,顿时觉得有千斤重担压在眼皮上,怎么睁都睁不开。
四天四夜,那些来自堡宁城的混蛋,他们足足对浪天发起了四天四夜的连续进攻。这四天,不死鸟军团的士兵们,平均每人最多也休息了五个小时,哈里森更是一分钟都没有睡过。身上的军服,都已经成了布条,手中的马刀都砍断了十几把,这少将当得,真是比做奴兵那时还惨呢
很想睡,但是哈里森知道自己还不能睡,还有太多的事,需要他来处理了,别一个不小心,弄得前功尽弃才好。
“真的撤了吗?”哈里森问道。他得再确认一次,这不是因为自己太累而产生的幻觉。
士兵提高了声音,用干得有些发疼的嗓子说道:“是的,少将大人。白云城的人马,已经退出了战斗。现在东门已经回到我们的手中。”
哈里森心中一心,说道:“他们的队形怎么样,有没有出现散乱?”
士兵摇头道:“没有。他们的部队是层层撤出,完全没有任何的混乱。”
哈里森点点头,暗道一声厉害。居然能在如果高强度的作战之后,还能注意保持队形,那个康拉德还真是个人材。
哈里森此时并不知道,康拉德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跟本无力再指挥部队,现在白云城的十万残军,是交由秦明指挥的。
士兵看了沉默不语的哈里森一眼,小心的问道:“大人,我们要不要乘胜追击?”
哈里森摇摇头道:“敌军撤而不乱,说明他们还有一战之力。白云城此城,虽然损失惨重,但是他们的人数,依然多过我们,追上去赚不到便宜的。”
叹了口气,哈里森问道:“部队的伤亡情况,统计出来了吗?”
士兵回道:“还有统计之中,很多部队都打乱了,基层军官战死很多,恐怕还需要一些时间,才能够有具体的数字。大体来说,战死应该在三万以上。没有重伤。”
士兵的最后四个字,声音有些颤抖。没有重伤听起来似乎说个好事。但是实事并不是那样。因为以这几天的战况惨烈程度,只有死和不死两重结果,想要以重伤退出战场,是跟本不可能的。很多不死鸟士兵在重伤的情况之下,想的也不是退出战场,给士友带来麻烦,而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与敌人同归于尽。
看看东门的那条长街吧,那些与敌人同归于尽的不死鸟士兵,和敌人抱得是那么的紧,分都分不开了。这也是为什么不死鸟军团能以八万人,对战敌军二十五万,并打到他们只剩下十万人的原因。毫不客气的说,这三万战死的不死鸟战士,每一个在临死之面,都拉了一个垫背的。
哈里森挥挥手,让士兵退下去。从怀里拿出一个酒壶,先倒了一些在地上,默默在心里念了几句悼文,然后一气灌掉半壶酒。他要从酒中,提取一些能支撑他站立不倒的力量。
三万士兵阵亡,这是不死鸟军团成立以来,单次战役损失最为惨重的一次了。三万个鲜活的生命,就那样消失了。这还只是刚刚开始,不知道今后,还要有多少士兵离开。
哈里森的耳边,又传来了那首歌——兄弟我即将远去,离开这片我喜爱的土地。请帮我把我的战马,交给我的父亲,顺便给我的母亲带句话,我想她了
222章 胡忧被虏()
222章胡忧被虏
白云城。
晚饭过后,黄金凤回到暂时分给她的房间,合衣躺在床上,身体很累,骨头都要散开了,却怎么也睡不着。黄金凤是偷偷跟着部队一起来白云城的。胡忧本不让她来,但是她还是来了。
八百里奔袭,黄金凤以前做梦也没有想到,居然会有人做出那么疯狂的事。可是现在,她不但是见到了,还自己亲身的经历了一把。不知道怎么的,她突然觉得很自豪。
是因为胡忧吗?
黄金凤不知道,似乎是吧。
想起胡忧,黄金凤在不由又想起了第一次与胡忧见面的样子,嘴角挂起了一丝笑意。那个傻蛋,居然胆大到敢去偷看她洗澡,真是不可原谅。黄金凤自己也很纳闷,当时自己为什么没有一刀砍了他,反而跟他说那么多的话,最后还于他。
想着想着,黄金凤越发睡不着了,强忍着身体上的酸痛,从床上爬起来。刚一推开房门,黄金凤就远远看到胡忧站在城头上,看着那天边的月亮,愣愣的出神。
月光之下的胡忧,背影是那么的孤独,让人忍不住升出暗然神杀的感觉。
他,在想家吗?
黄金凤在心里问着,她每次想家的时候,就是那么无住的。
“你来了。”胡忧听到脚步声,头也不回的问道。对于他熟悉的人,只听脚步声,他就能知道来的是谁。
有人说这很神奇,实事上,这并不是什么太神奇的事,因为很个人走路的习惯并不一样,只要留意,就能分出他们的分别。
金凤点点头,与胡忧并排而站。对于胡忧能听出她是谁,她并不觉得诧异。跟在胡忧的身边久了,对胡忧经常能展现出与常人不一样的行为,她已经很习惯了。
看胡忧只打了个招呼,就闭口不语,黄金凤不由问道:“你在想什么?”
胡忧摇了摇头,没有回答黄金凤的问题,又过了良久,他才用无悲无喜的声音说道:“康拉德的兵已经退了。”
黄金凤诧异的看了一眼胡忧,因为她没有从胡忧的声音里,听到半点的喜悦。打了胜仗,这本应该是高兴的事,他为什么会这样?
黄金凤说道:“这就好了,浪天没事了。”
黄金凤说到这里,才发现胡忧手上拿着一份简单的战报,借着月光,黄金凤看到了上面写的字。当她看到那用红笔写的部队阵亡三万以上,平民两万遇难的时候,她瞬间明白了胡忧为什么会这样。她想安慰,却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好。
黄金凤心里知道,胡忧对手下的士兵,非常的爱护。这次八百里奔袭,内卫团的伤亡大约在五千人左右,而浪天又损失超过三万,一下有近四万的士兵战死,这对胡忧的冲击很大。胡忧这是心痛的。
“陪我走走好吗?”不知道过了多久,胡忧轻轻的说道。那声音之中,居然带着一丝祈求。
黄金凤没有说话,主动上前,挽过胡忧的手。这还是她认识胡忧这么久以来,第一次这么做。
大战刚过,战征的印记,依然很深。黄金凤本想选一条能够暂时遗忘战火的路,可是她发现,那跟本做不到。无论走到哪里,首先映入眼帘的,都是那已经变成暗红色的血。那不知道是来自敌人,又或是自己人的血,默默的向人述说着,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事。
这就是战争。
是的,这就是战争。血永远都是它的主题,不管这血来自谁,这个主题,都是不会变的。
黄金凤挽着胡忧,不过方向却是由胡忧来掌控的。刚经历战火的白云城,地上显得有些坑坑洼洼,走起来不是那么顺脚,一不小心,很容易崴着。
因为不死鸟军团很轻易的控制了白云城,使得城内的设施,破坏的并不是很严重。几处着火的房子,也都已经扑灭了。空气之中,带着股子烧焦的烟火味,隐隐还能闻到一些烤肉香。不过你最好不要去深纠那肉香从何而来,不然你的胃恐怕会造反。
因为胡忧严令士兵打扰城民,不少士兵此时都在屋檐下休息。一路走过,不少士兵自动的给胡忧敬礼,然后用奇怪的目光,看向黄金凤。黄金凤尽量装做若无其事,但是她的小脸,还是微微的泛红。这么挽着胡忧出现在士兵面前,无疑是公开了她和胡忧之间的关系。虽然这关系很多人都知道,但是做为女孩子,黄金凤多少还是有些害羞的。
走过一条横街,路边的士兵变少了,一个茶馆,出现在了他们的眼前。
“咱们去茶馆坐坐吧。”胡忧开口道。
金凤轻哼了一声,她是没有什么意见的。
茶馆装修得还不错,看来这茶馆在白云城应该小有名气。
“有人吗?”
胡忧叫了几声,好一会,才有一个小伙子,从柜台后面,伸出头来,有些迟疑的看了眼胡忧和黄金凤身上的军服,问道:“军爷要喝茶吗?”
忧扫了眼还算干净的桌椅,点点头道:“是的,麻烦给我们一壶好茶,再来几个小点。”
伙计回道:“小点是还有一些,不过茶我不会泡。我才来茶楼几天,还没有来得急学泡茶。”
胡忧问道:“那会泡茶的人呢?”
伙计边走出柜台,边回道:“会泡茶的都躲避战火去了。老板给了我一个金币,让我在这里守着茶馆。”
胡忧这才注意到,这个伙计长得很高大结实,大约也就是十五六岁的样子,个头却要比他高出半个头。一身伙计短打装,穿在他的身上,不那么适合,显得有些小。
胡忧想了想,用商量的语气说道:“那你把茶具和茶叶拿出来,我们自己泡行吗?”
伙计似乎得到过什么交待,又或是茶楼里经常有客人这么要求,他并没有多想,就同意了。
时间不大,伙计在已经把各种茶具,茶叶,小点心,摆在了胡忧的桌前。在他想到转身离开的时候,胡忧叫住了他,让他一块入坐。
泡茶对于胡忧来说,算不得什么难事,他没有让黄金凤动手,借着桌上的油灯,先把小炉子给点然,然后把水壶架到炉子上煮。
跳动的火苗,给这幕夜已深的茶馆里,带来一股暖意。胡忧拿过伙计带上来的茶叶,放到鼻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清新的茶香,直入心肺,带走了他身上的疲惫。
“好茶”
胡忧含笑的点点头,这茶可要比杜长惟的那些粗茶好上太多了。
把茶加到茶壶里,现在要做的,就是等水开了。看着那一点点升温,慢慢冒出点点热气的水壶,胡忧不由得又有些出神。
从七岁跟师父,和他一起四处行走江湖,过得是颠沛流离的生活,在自己二十二岁的短暂人生里,似乎很少有这种悠闲的时候。茶馆给胡忧的印象,是有钱人才能去的地方。他口渴的时候,大多都是喝着矿泉水瓶里装的自来水,能喝上一碗大碗茶,已经算是一种奢侈了。胡忧二十岁之前,最大的梦像,就是能过上一个稳定的生活,不用再颠沛流离。
可是哪想到,老天却跟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在他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之下,把他给弄到了这乱世之中。
一个靠骗人为生的江湖小混混,在这里过上了戎马生涯。以前只是杀过鸡,屠过狗的手,却拿上了马刀,长枪,在战场上砍杀。青州,安融,洞汪,浪天,保宁,还有这白云城,每到一处,都有战事。一个本不属于这里的人,却有杀不完的敌人,安融人,林桂人,池河人,曼陀罗人相信今后还会有更多的的敌人。
手上的权力越来越大,跟在自己身边的属下越来越多,管理的地盘越来越多,一手创造出了常人不敢想到的战功,可是那颠沛流离的生活,却依然在继续着。唯一不同的是,以前靠嘴皮子混世界,现在靠的是手中的钢刀。
哎,有时候想想,自己那么不择手段的扩大自己的势力,究竟是对还是错呢。和那些入伍当兵只为了能吃上饭的士兵不同,自己从入伍的那一天,就是带着一颗强烈的野心而去的。
现在,在帝国,自己也算是一个人物了。在别人的眼里,自己是不死鸟,是浪天王,是啸咤风云,手握几十万重兵的一路诸侯。几十万士兵,把他们的命,交到了自己的手上,只要自己一声令下,像今天这种奔袭八百里的事,可以反复的上演。今天不过是三万人那么做,明天可以让三十万人那么做。
是不是很威风?
可是为什么在看到浪天战报的时候,自己的心却涌起落寞和孤独呢。难道自己一直以来,努力想要争取的,不是这些吗?那么自己一直在追寻的,究竟是什么呢?
正在胡思乱想着,水嘟嘟的烧开了。黄金凤轻轻的碰了胡忧一下,把胡忧拉回神来。放水,洗茶,泡茶,胡忧平日里,没少看纳月她们做这些事,以他的聪明,早就已经学会了,虽然很少亲自动手,但是他做得一点不比四侍女差。
“来,试试我的手艺怎么样。”胡忧把一杯茶推给伙计。
“你是怕茶里有毒吗?”伙计突然看着胡忧说道。
黄金凤猛的就要去拉腰中的金凤刀,因为这样的话,不应该出自一个伙计的口。敢这样开口说话的人,绝对不是一个为了一枚金币留守茶馆的伙计。
胡忧轻轻的抓住了黄金凤的手,微微摇摇头,没有让她把刀给拔出来。这个伙计不是杀手,胡忧从见到这个伙计第一眼,就知道这伙计的身上,有不错的功夫。虽然他在有意的隐藏着,但是他的身上,并没有杀气。
胡忧对伙计笑笑道:“我只不过是想请你喝一杯茶而已,没有别的意思。”
伙计笑了笑:“看来是我多心了。”
在伙计拿起茶杯的时候,胡忧也同样举起了茶杯,遥做了一个敬茶的手势。他相信,这茶并不会有任何的问题。因为半个小时之前,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将会走进这家茶馆,并在这里喝茶。这对面的人,更不可能提前知道,并在茶里做手脚。
而之后嘛,他就更没有那个机会了。在他拿茶叶茶碗的时候,风吟全程都暗中跟着他,如果他有什么动作的话。风吟不会不出声的。
“痛快,少帅果然胆识过人。”伙计一改之前的卑微,哈哈大笑起来,看他的表现,跟本就不像十几岁的少年。这样的洒脱,没有几十年的练历,是做不出来的。
胡忧刚想说话,突然就感觉到眼前一黑,一头栽在了桌子上。他并没有晕过去,但是全身上下,连一跟指头都动不了。这突然而来的腋下生变,让胡忧在心头涌起的,不是害怕,而是苦笑——终日打雁,却被雁啄了眼。
黄金凤焦急的叫了一声:“胡忧,你怎么了?”
黄金凤的反应极快,胡忧刚一倒下,她就已经发现了不对,瞬间双刀在手,护住胡忧。她因为并没有喝茶,所以没有像胡忧那样栽下去。
那伙计冷哼一声道:“小姑娘,你难道还想拦我不成?”
以他十几岁的样貌,叫黄金凤小姑娘,还真有些可笑。不过现在,没有人笑得出来。胡忧到是想笑,但是他连嘴角都动不了。
黄金凤紧咬着玉牙,道:“你想怎么样。”
伙计哈哈一笑道:“放心吧,我老人家不好女色,所以你不在我的名单之中。小姑娘,你回家去吧,时间不早,我也得走了。”
书中代言,这个伙计名叫童颜,别看他那脸看起来不过是十四五岁的样子,事实上,他已经八十五岁了,至于他的生份,后文书自会有交代。
童颜说着就欺身而上,黄金凤当然不会让童颜那么轻易就把胡忧带走,娇咤一声,挥刀就劈。
黄金凤的功夫可不低,从小就拜师学艺的她,一手双刀使得炉火纯青,在正常情况下,胡忧不用血斧,不见得能打得过黄金凤。
只见黄金凤的左手刀划过夜空,闪电一般直奔童颜的面门。这一刀砍实了,童颜的脑袋直接就得一分为二。
童颜并没有因为黄金凤的刀,而停下脚步。他似乎没有看到黄金凤一样,继续往前走。黄金凤看童颜如此小看她,更是加重了一分力道,誓要把此人斩于刀下。
说起来话长,事实上从黄金凤出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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