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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点江山-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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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吃,九死一残。吃,九死一生。两种选择都很难,不过胡忧现在没得选。残是不能接受的,残和死,对他来说,没有区别。现在没有人会帮他,残,也就代表着死。

    而他,必须得生。

    把握住最适当的服药时机,胡忧毫不犹豫的把手上的草乌吃进嘴里。药苦,毒药更不可能是甜的。为了药效,胡忧必须细细的咀嚼。整个舌头都已经麻木了,胡忧还在嚼。半边身子都已经麻了,他还在嚼。整个身子全都麻了,再没有半点知觉了,胡忧知道,唯一的活命的时机到了。

    胡忧知道,不能一直躺在这里,他必须得起来,至少要移动到百米开外的那个山洞里。不然再经历一天风吹日晒,就算不死,也得重残。

    猛的硬提全身的力气,胡忧奇迹般的站了起来。迈步向前,全身的碎骨都在响动。以草乌强大的药性,都不能让这种巨痛稍微的缓合。

    一步,两步,三步胡忧的心跳在草乌的作用下,以比平时快三倍的速度飞快的在跳动。心脏在巨大的负荷之下,随时都可能停止。停止,就代表着死亡。

    胡忧没有理会身上的痛疼,也没有理会心脏的负荷,他只知道,自己不会死。前所谓有的强大意志,支撑着他向前走。

    从躺倒的地方到山洞的路线,是经过胡忧计算过的。除了走进山洞之外,胡忧还必须得在这路上取得三种草药和几个野生的番茄。这是进洞后保命的跟本。

    感谢大雨,让草药的根部变得松软,胡忧成功的取得了前两种草药。在取番茄的时候,胡忧出现了意外。因为番茄的藤比他计算中要坚韧了一些。这在平时,不算个事,可是现在,却很要命。他第一次伸手扯动番茄的时候,就让反弹的力道弄得吐了口血,差点一头栽倒。几经努力,他才成功拿到番茄。

    最后一株草药没有出现问题,但是此时的胡忧,却已经两眼发黑,这是草乌毒性发作的征兆。

    距离山洞还有二十米。二十米的距离,有如地与天那么遥远。胡忧边走,边把手中的草药番茄往嘴里塞,嚼不嚼的,已经不重要了。必须得在毒性完全发作之前,在把它们吞下去的同时,进入山洞里。

    成功,奖品是一分活命的机会。失败?那是不允许的。

    向前,脑中出现幻影,也要向前。手脚已经抬不起,也要往前。一连吐出八口鲜血,还是向前。

    终于,胡忧倒进了山洞里。在倒下的一瞬间,他下意识的调整了姿势,以便身体能借着这股力量往前滚。

    胡忧进山洞后不到半刻钟,洞外就再次下起了瓢泼大雨。这场大雨足足下了一天一夜,胡忧原来躺着的地方,早已经变成了泽国。可以想像,如果胡忧没有进山洞的话,以他身上的重伤,非让这场雨夺去性命不可。

    洞外是漫天的暴雨打得山石草木啪啪直响,洞内却是落针可闻。山洞口处是一个斜坡,胡忧摔进来时,连翻带滚,沿着斜坡滑进七八米深,撞在山壁上,才停了下来。

    重伤加上巨毒,让胡忧失去了知觉。他昏睡着,所以并不知道,他的身上,正在起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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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章 身立鸿图志(下)() 
山洞里很黑,却有一处发出淡淡的光。(看小说到网)那是胡忧的身体。最亮的地方,是他的眼睛。光线穿透他紧紧闭着的眼睛,照射在他手中的戒指之上。

    一直藏在戒指里的那条雪里红蛇,自动的从戒指里浮现出来,蛇嘴微张着,似乎是在吸收着那股光线。

    胡忧身上的衣服,经受连次的折腾,此时早就成了破布,他下身的小胡忧,也露出了脑袋。胡忧对它,可是照顾非常。它是全身上下,唯一没有伤着的地方。

    小胡忧脑袋上的四颗蛇牙,此时也闪着光,应合着雪里红蛇轻轻的颤抖着。小胡忧慢慢的变硬,站了起来。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雪里红蛇开始慢慢的变长,蛇头伸向小胡忧,并咬在了小胡忧的脑袋上,与那四颗蛇牙重合。蛇尾则贴在了胡忧的眉心上。

    三点一线,蛇牙,雪里红蛇,和胡忧的眉心沟通在了一起,外放的白光开始收敛,只在这三处隐隐的流动。

    胡忧对身外的事完全不知道,即使他知道,也不可能猜出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因为他除了知道自己被蛇咬了小弟弟,留下了四颗蛇牙外,对血里红的来历和已经融入他体内的光影果完全不知情。更不会知道,自己的身体曾经吸收了光影果和雪里红的精华。

    现在发生在胡忧身上的事,就算是整个天风大陆最有学识的人,也解释不明白,更不会知道,雪里红、光影果和胡忧三个当世异种,正在进行着融合。

    蛇属淫邪,光影果性阴,而胡忧属阳。这三者原是不可调合的。但是胡忧在机缘巧合之下,先是喝下了聚灵池的水,又和王张氏和黄金凤合体。王张氏乃十年不育,欲求不满之人,而黄金凤是处女之身。胡忧的身体,通过四颗小蛇牙,在她们身上,吸到了元阴之气,黄老爷的暴打,又激起了他的血性和坚韧的意志,最后加上山洞这么个环境

    总而言之,胡忧在种种机缘之下,触使了两大至宝,光影果、雪里红精华与他的身体融合。至于融合的结果对他是福是祸,现在还没人知道。唯一有一点可以确定,他这回,算是捡回条小命,死不了啦。

    胡忧醒来已是三天之后,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先确认自己还活着。自己抽了两个耳光,确定自己没死的同时,胡忧发现了一件事,自己的手能动了。

    手能动,腿也能动,全身的伤,好了一多半,这让胡忧一喜一忧。喜的是,手脚都还在,没落下残疾。忧的是,他必须得亲手打断自己多处骨头,重新接过。因为他昏迷之前,身上的断骨很多都没有拨正回位,现在这些骨头的位子都不正。

    胡忧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但是从自己没有渴死饿死来看,绝不会超过五天。但是为什么身上的伤会好得这么快,连断骨都长回了呢。

    胡忧这个江湖医生,现在完全弄不清楚自己身上的状况。

    骨头被人打断非常痛,要自己打断,而且要断位精准,并接正对位,那种痛苦,常人是难以想像的。

    断骨重接,这是一个巨大的工程,胡忧不敢乱来,得有所准备才行。仔细的再次检查了自己的身体,胡忧确定自己除了三十八处骨头错位之外,没有任何异常的问题,就连草乌毒都解了。

    努力从地上爬起来,大伤初愈的身子还很虚,不过站稳还不成问题。试了试手脚,胡忧迈着很奇怪的步子出走山洞。没有办法,腿上有多处骨头的位子都不对,能走动,就算是奇迹了。

    食物和水,是活命的必须品。胡忧运气不错,一出山洞,就看到了一只兔子。他打出颗石子,正冲目标。

    花了半天的时间,终于很勉强的准备好了应用之物,回到被他修饰过洞口的山洞里,胡忧举起石块,砸向自己的左脚。

    “咔。”腿骨应声而断。

    胡忧闷哼一声,顾不得疼痛,马上拨正骨头,上草药,用树枝加固绑好。

    三十八处骨头错位,胡忧最少得砸三十八次。而已这还是不能拖的事,必须得尽快打断重接。还好,右手只有一处错坐,不然的话,这活真没法干了。

    虽然为自己上了些麻药,但是这种痛苦,还真不是人能承受的。在把自己包成个粽子之后,胡忧往嘴里塞入了些药,就再一次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是一天后。胡忧仔细的检查了自己的身体,发现恢复的得不错,这让他欣慰不已。

    没有骨头错位位的感觉就是不一样,胡忧给自己补充了一些食物,尽量不让自己乱动。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静养,以便让骨头长好。

    身体不能动,但是脑子却不受影响。胡忧开始考虑着自己今后的出路问题。那个支撑他活下来的皇帝念头还在,不过胡忧知道,这不现实,至少现在是不现实的。

    莫名其妙来到这个天风大陆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仔细想来,除了两次被人追杀和睡了两个女人之外,他不觉得自己有任何的收获。

    此时的胡忧,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无权无势,就要任人宰割。无论是在原来的世界,还是在这里,都是一样。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无权就不可能有势。权势两者,自古就是连着的。想要有权势,无外乎有两种。一是生来就有,二是后天夺取。

    生来就有,这对胡忧已经是不可能的事,唯一能的,就是后天夺取。蔓陀罗帝国是军统治国,想要获取权势,唯一的出路,就是去当兵。从小兵做起,一步步的往上爬。

    胡忧经过分析之后,有了自己的决定。

    经过十天的休养之后,胡忧离过了山洞。这十天以来,他并没有闲着,他不断在脑子里,回忆以前看过的书和电视剧。

    胡忧来自于信息爆炸的世界,那里的电视、报纸。网络无比的发达,关于军事方面的影片电视更是多如牛毛。什么谍战的,二战的,谋略的,兵法的,古代的,现代的多不胜数,随便在地上捡本破书,都可能是孙子兵法或是各国特种兵训练大纲。

    只可惜胡忧读书少,对穿越也没什么经验,准备不足。不过对于从军,他还是充满了信心。要饭王朱元璋都能成功,咱怎么说,也比他多看了几部电影吧!

    怕再遇上黄家的人,胡忧没敢进镇,而是绕山而行。一路上餐风露宿,不断的向路人打听征兵的事。

    经过多方打听,胡忧终于从一路人的口中得知,北部安融国最近动作不断,驻守北部的暴风雪军团长苏门达尔日前下令征兵一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战事。

    暴风雨军团地处帝国最北部的青州。青州乃帝国九大州里最小的一个州。那里土地贫瘠,天气寒冷,战事频发。一直都是帝国最乱混的地方。除了土生土长的人外,一般身处繁华之地的人,都不太愿到那个地方去。胡忧却日夜兼程的往那里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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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章 茶蓬闲话(上)() 
胡忧从梦州的起东出发,沿帝国最大的河流九江河一路北上,穿过整个燕州,用了十八天的时间,才来到青州的乐同城。(看小说到网)

    乐同城与峒独、溪林并称青州三大城。城主司马寿乃帝国司马家族的大公子,手下镇守三名,拥兵三万。乐同城地处青燕两州交接处,乃入青州必经之地。交通两州,地理位子非常关键,素来是兵家必争之地。

    胡忧到了乐同城,没看到那里有征兵的公告,于是一脸笑意的上前向守门的打听消息。在他看来,同为一州的兵,肯定知道征兵的地方在哪里。

    “站住,干什么的?”胡忧还没靠近,就被当兵的那喝住。

    “嘿嘿,不要误会,我是想向军爷打听点事。”胡忧满脸笑容的拱手道。

    “什么事?”当兵的问道。

    “烦劳军爷,我想知道暴风雨军团在何处招兵?”

    “不知道,走走走。”守城兵像赶苍蝇一样把胡忧赶走。

    不知道?胡忧才不信这当兵的会不知道这事。一路上,胡忧不只向一个人打听过,已经确定青州暴风雨军团是在征兵。这到了地头,这当兵的怎么可能不知道。

    哦,想来是想要几个‘问路钱’。

    胡忧摸摸身上,摸出了几个铜子扣在手中,微微露出一点,让那守门的军士看到,然后再次上前。

    这次那军士做得更绝,还没等胡忧说话,手中的大枪一指胡忧说道:“叫你走,听到没有。再在这里晃荡,小心我把你当奸细抓起来。”

    “马拉戈壁的,看不出这小子还是个清官。给钱都不要。”胡忧心里暗骂,只能摸着鼻子走开。

    “小伙家,你想问暴风雨军团征兵的地方吧。不用问了,守城的不会告诉你的。”城角一个老头对胡忧说道。

    “为什么,这难道还是军事机密?”胡忧不解的问道。

    “这个你就别多问了。你想加入暴风雨军团的话,就去寨孟镇吧。”

    “寨孟镇?”

    “对,穿过乐同城,一路往西,大约两天的路程。”

    “哦,多谢老伯指点。小小意思,算是小子请老伯喝碗茶水。”胡忧说着把手中的铜子递过去。

    “呵呵,小伙子,收起来吧。我老人家可不是为了你的几个铜子。”老头摇摇手,笑道。

    “这”胡忧这才仔细的观察起这个老人家。只见这老人家一身布衣,须发已白,却精神键烁,很有些风高道古的意思。

    看到老头,胡忧不由的想来了自己的师父。师父对自己虽然算不得好,但是好歹也养了自己多年。自己虽然经常背地里骂他,但是从此二人两世相隔,今生恐怕再无见面之机了。

    “老伯,这里太阳暴烈,咱们不如一同到那边的茶蓬坐坐,你看可好?”胡忧看这老者应是本地人,于是决定先在他身上了解些情况。不然自己像个无头苍蝇似的四处乱撞,万一犯了什么禁忌,那可涂生麻烦。

    老者上下打量了胡忧一眼,点了点头道:“正好,我也有些口渴了。”

    老者说完,起步要走。也许是人老腿脚不太好,一不小太,把一只鞋给踢了出去。

    胡忧反应很快,两步上去,把鞋子捡回来,跑到老者的脚下穿上。做完之后,胡忧才反应过来,心中暗骂不已。不过转念一想,还是算了,以前也没少帮师父做这样的事。反正今生也没机会再见那混蛋师父了,就算是最后一次帮师父穿鞋吧。

    原来胡忧师父的脚有个毛病,经常会突然无顾**,而他穿鞋又总喜欢踩着,所以每次一**,鞋就会飞出去。这种捡鞋穿鞋的事,胡忧从小到大,已经做了不知道多少次了,都已经变成一种习惯性的反应了。

    当然,胡忧是不乐意这么做的。但是每次他装作看不见的时候,他师父都会变像的弄出些法子来整他--比如说,拿他试药。

    老者并不知道胡忧还有这么一个往事,更不知道胡忧在心里暗骂着什么。他在穿上鞋子的时候,眼睛微微亮了一下,随即就回复了平静。

    鞋子是老者故意踢出来的,他每日坐在这城门边,对在城门兵那里吃了憋的投军者,他者会主动的答话,而且会制造这种机会,把鞋踢出去。往日踢出去,都是一去不复反,今天有人帮着捡回来,还是第一次。

    书中代言,这老者姓史,自号太史公。他这一生,文不能提笔安天下,武不能上马定乾坤。混子大半辈子,也只不过是个有着怪脾气的教书师生而已。他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研究史书,闲暇之时,他会把从史书上看到的有意思的事,编成一个个小故事,在上课之余,讲给孩子们听。

    他总是固执的认为,历史是重复的。只要学通了史书上的东西,就能成为治国安邦之才。只可惜,听他故事的学生,大多都是**岁的孩童,哪能听得懂他那些故事隐伸出的意思。至于**,大多都不会理他。他每与别人说起自己的这套理论,别人不是走开不理,就是讥讽他为什么不拿史书换荣华富贵,还在这里穷教书。

    两人来到茶蓬,找了副靠近护城河的坐头,坐了下来。胡忧一路北行,身上的钱财用得也差不多了,本只想简单的要壶清茶和两个小点心就算了。谁知道在点东西的时候,老者却开口道:

    “这天热气,还是来点酒比较润嗓子。”

    胡忧听得一愣,心说这大热的天,喝酒润嗓子?你还不如直接说想喝酒得了。

    胡忧对钱本就不是什么精打细算的人,连日来赶路也挺累的,喝点酒确时要比喝茶好。于是干脆让店家上两壶好酒和几个下酒菜上来。

    胡忧来天风大陆,在王富贵家喝过酒,在黄府里酿过酒,可是他对这大陆的酒,了解得还不是很多。

    天风大陆每一个地方,所喜好的酒都不太同相。青州这个地方喝的酒,与别地更是大大的不同。青州由于冬天比较冷,所以这里的人,大都习惯喝烈酒。一口下去,全身热乎乎,能抗寒。

    因为酒太烈,所以这里的人喝酒,一般不论壶,而是论杯。有个一杯两杯的,也就够意思了。胡忧这人不懂,他以为这里的酒也和梦州那边的水酒差不多,所以一人叫了一壶。

    太史公这老头临时把茶改成酒,本就有进一步试探胡忧的意思,见胡忧一下叫两壶酒,自是心中喜欢。做学问的人,处事往往都有些另类,他只想着胡忧要酒大方,跟本就没有想过,自己能不能喝得下一壶酒。

    太史公没意见,店家更是不会有意见。做生意的都希望能多赚钱,没有闲客人多要的,只有恨客人抠门的。

    酒菜很快就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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