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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女配娇宠记-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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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楚不答,嘴角仍然带着讥讽的笑:“你觉得呢?”

    她的笑容此刻更像是威胁,有一种极强的压迫感。

    未知的事情总会让人产生莫名的恐慌。叶楚什么都不说,令叶嘉柔更为惧怕。

    她的声线怒极:“叶楚,我果真没有看错你。”

    叶嘉柔咬紧了牙,一字一句地骂着:“心思歹毒,心机深沉”

    叶楚嘴角的笑一收,面色立即冷了下来:“你再讲一句试试看。”

    身后一个人立即上前。

    叶嘉柔忽的觉得背脊一凉,因为她察觉到一把冰冷坚硬的枪抵在了她的腰间。

    她闭紧了嘴,不敢再说。

    叶嘉柔看见,叶楚站在那里,周身气质竟异常冷冽。

    她忽的觉得,先前自己太低估叶楚了,但为时已晚。她什么都做不了。

    叶楚看向旁边,那里有一个叶家的婆子。

    这个婆子接到了叶钧钊的命令,要留在北平,看管叶嘉柔,以免她又多生事端。

    这时,那个婆子正站在角落里,分明她什么都看到了,低着头,好似并未发觉。

    叶楚缓缓走了过去,停在了她面前。

    婆子的声线很镇定:“二小姐。”

    叶楚不急不缓地说:“父亲交待你做的事情,你可以继续做。”

    “不过是换间屋子罢了,是吗?”

    叶楚早就做好了决定,谁都无法改变。那个婆子看到了他们手中的枪,自然一口应下。

    婆子低着头:“我都听二小姐的。”

    很快,婆子又补充了一句:“老爷只是让我看着三小姐,不要让她惹出乱子就行。”

    识时务者为俊杰。

    叶楚喜欢和聪明人说话,她满意地点了点头,让婆子一同上了车。

    车子开了,在北平的路上平稳地行驶着,绕了好几条路,在一个偏僻的宅子门口停下。

    叶嘉柔被押着进了宅子,这一回,再也没有哭闹。因为她知道事情已成定局,无力更改了。

    这条巷子会被陆淮的人严加看守,宅子中也会有护卫。

    所有必要物品都会每日准时送到这间宅子里来。

    叶嘉柔的功课不会落下,他们会请一个补习老师给叶嘉柔上课。这个老师自然也是陆家的人。

    每隔几天,叶嘉柔都会在监视下,给叶公馆打电话。

    她不会起任何风浪。

    除非,他们有一天需要她。

    上海,大都会。

    化妆间内,人来人往,忙前忙后。

    “旗袍熨好了没?”

    “这个披肩被谁弄脏了,快去找条新的来。”

    “快快快,别想着偷懒,大家动作快一些。”

    而这些忙碌都只是为了一个人,现在大都会里最红的歌星——夜来香。

    虽说大家手忙脚乱,但是她们都接受过培训。看上去乱,可事情还是有条不紊地进行。

    自从夜来香首次在大都会登台演唱后,来大都会的人越来越多。

    全部客人都是来听夜来香唱歌的,每逢夜来香登台的那一晚,大都会永远座无虚席。

    虽然夜来香的歌声和繁华的大上海大不相同,但是,所有人都被这独一无二的美吸引了。

    现在夜来香的地位水涨船高,很多事情都不用亲力亲为。

    丁月璇静静地坐在化妆台前,她不需要自己动手,就有人上前,帮她细细地描着眉。

    “阿秀,你妆化得越来越好了。”

    丁月璇的声音轻柔,像一阵清新的夜风。

    帮丁月璇化妆的女人叫阿秀,她听了丁月璇的话,面露欣喜之色。

    “真的吗?”阿秀说着话,手下的动作一点没停,“这都要感谢夜来香你,若不是你的提携,我哪能做到这些?”

    阿秀家中贫困,在大都会只是做打杂的工作。

    不过,她心灵手巧,耳濡目染下,竟学会了如何化妆,甚至比那些经验老道的人化得都好。

    一次巧合,丁月璇发现了阿秀的才能,将她提到了身边,为自己化妆。

    最近这段日子,丁月璇登台演出时的妆容,都是由阿秀完成的。

    丁月璇笑了笑,没有说话。

    一旁的歌女也搭了腔,顺着阿秀的话往下讲。

    “是啊,若不是夜来香,阿秀也做不到现在的地步。”

    夜来香现在是大都会最捧的歌星,虽说人人嫉妒,但是谁让她长得好看,唱歌又动听。

    即便是她们去听,也会为此着迷。

    夜来香这个人,是老天爷赏饭吃,她们又怎么比得过呢。

    有那功夫刁难夜来香,让她出不了头,还不如想着怎么巴结夜来香为好。

    另一个歌女也开口奉承:“我看外面肯定又是坐满了人,都想着听夜来香唱歌。”

    “夜来香的歌声独特,在上海是独一份。”

    丁月璇没搭话,只是对她们笑了一下。

    这时,房门被敲响。

    有人跑去开了门:“呀,又有人给夜来香送花了。”

    那人咦了一声:“是叶二小姐送的。”

    丁月璇赶紧回过头,阿秀有经验,她在听到叶二小姐这几个字时,就立即停下了化妆。

    除了唱歌这事,每回听到叶二小姐的消息时,都是夜来香最开心的时候。

    丁月璇站起身,快走几步,捧起那束花。

    花束里有一张纸条,是叶楚的字迹。

    丁月璇很快就看完了,嘴边的笑意愈发浓了。

    虽是几句普通的话,但是丁月璇还是能够看出叶楚对她的关心。

    几天前,叶楚就同丁月璇说过,她要去北平一趟,不能当面恭贺丁月璇。

    丁月璇小心地将纸条折好,放到抽屉的盒子里。

    不少歌女知道夜来香和叶二小姐交好,丁月璇对叶二小姐这个朋友,很是珍惜。

    “马上登台了。”门口有人来提醒。

    丁月璇最后看了一眼镜子,走出了化妆间。

    前段时间,电影公司的人主动找上丁月璇,让她演唱电影西厢记里面的歌曲,月圆花好。

    西厢记是近期来最热门的电影,这首歌被丁月璇一唱,那电影更是火热。

    今晚,丁月璇演唱的正是这首歌。

    台下的客人都是为夜来香来的,大都会像往常那样,坐满了人。

    开场的时间快到了,大家都在期待夜来香的出场。

    一束光打在舞台的中央,舞台其他地方都是暗的,话筒立在中间。

    丁月璇从黑暗中缓缓走出,纤长细白的手握住话筒。

    “浮云散,明月照人来,团圆美满,今朝最。”

    “清浅池塘,鸳鸯戏水。红裳翠盖,并蒂莲开。”

    “双双对对,恩恩爱爱。这园风儿,向着好花吹。柔情蜜意,满人间。”

    夜来香安静地在夜晚绽放,她并不是那种具有侵略性的美,她的美是淡淡的,清雅至极。

    但是当她开口唱歌的时候,总会让人不舍将视线从她身上移开。

    一曲毕,夜来香轻轻地笑了一下,退下舞台。

    掌声比以往更加热烈,不少看过这部电影的人,都拍手叫好。

    夜来香的歌声轻盈干净,配上这首歌,最能打动人心。

    丁月璇到了后台时,外面的掌声都还没歇。

    这时,一个穿着灰色西装的男人看到了丁月璇,他的眼睛一亮,迎了上来。

    “夜来香,我是国泰大剧院的主事人,姓李。”

    丁月璇朝他点了点头:“你好。”

    “我刚才听了你唱歌,像传闻中那样好听。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来我们剧院唱一首,我们会给你丰厚的报酬。”

    那男子相信,丁月璇若是能在国泰大剧院唱歌,反响一定好极了。

    丁月璇没开口,她的旁边跟着几个丫鬟,她们帮丁月璇回了话。

    丫鬟先是礼貌地笑了笑,接着说道:“这件事我们做不了主,你应该去找大都会的一个负责人,他专门安排演出这些事。”

    丫鬟将具体事项告诉了这个男子。

    男子一脸遗憾,和她们告了辞,赶紧去找丫鬟口中的那个人。

    丁月璇唱完歌,准备回家。之前叶楚的那张纸条,被她小心地放在自己的随身小包中。

    丁月璇从大都会的后门离开,门口有个男人已经在那等了一会了。

    已是深冬,今日比往常的温度都要低,到了晚上,更是冷得让人受不了。

    那男人忍不住搓了搓手,身后传来声音,那人赶紧回头。

    他看到丁月璇,惊喜万分,立即带上了微笑,向丁月璇走了过去。

    他放轻了声音:“夜来香。”

    那头,曹安走向沈九的房间。

    “九爷,那个喜欢夜来香的人又来了。”曹安向沈九禀告。

    曹安看沈九没说话,问道:“需要派人帮夜来香解决这件事吗?”

    前些日子,沈九托人从英国带了几件好玩的东西。

    他懒懒地靠在椅子上,手上拿着一件西洋玩意,颇有兴致地把玩着。

    “之前大都会又不是没发生过,那些歌女不是经常被富家子弟追求,次数还算少吗?”沈九一脸不在意。

    曹安点了点头,其实这些事时有发生,有些歌女忍不住动心,以为走了捷径,能直接踏上富贵之路,可是没有几个有好的下场。

    但是夜来香不同,如今她是大都会最受欢迎的歌星,若是她离开了大都会,是他们的一大损失。

    曹安忍不住开口:“之前我们还和乔六立下赌约,要将夜来香捧成全上海最红的歌星,要是她”

    沈九抬起头,拒绝了曹安的提议:“不用白费那些功夫,大都会不是派了人保护夜来香吗?其他的事情就由她自己应付。”

    “只要夜来香没有受到伤害,别的事情怎么处理,是夜来香的自由。”

    有些歌女不想辛苦唱歌,想直接攀上那些富贵人家,省去那些努力的过程。

    那些人离开大都会,沈九不觉得可惜。

    就算他将她们留下来,但是她们终究还是会走,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而夜来香和其他歌女又有所不同,她比别人多了一份坚持。

    其实她根本不需要依靠那些男人,来达成自己的成就。她能自己独立面对。

    夜来香必须自己成长起来,只要她在受到诱惑时,还能保持本心,这样他捧她出来,才是有价值的。

    沈九挑了挑眉:“我们就等着看,夜来香会怎么应对,这件事就当做是给她的一个历练。”

第98章() 
此时;丁月璇正在大都会后门遇见了那个男人。

    这男人是穆氏企业的大公子;家境极好。自从在大都会听到夜来香唱歌;他就喜欢上了夜来香。

    夜来香歌声纯净;长得也美;他深深迷恋上了她;每天晚上都会在大都会门口等夜来香。

    穆公子眼睛一亮:“夜来香;我等你好久了。”

    丁月璇看见他,眉头隐隐皱起。

    穆公子已经给她送了好几次花,但她对他没有半点心思。

    丁月璇心里的目标很明确;她来到上海,就是为了唱歌,为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梦想。

    现在她在大都会登台没多久;根基还不稳;许多事情都还在摸索的阶段,她万万不能掉以轻心。

    其他事情她暂时都不会去考虑;她也没有这个念头。

    之前丁月璇一直都没有搭理穆公子;但他没有放弃;还是锲而不舍地来大都会门口等她。

    “穆公子;我现在要回家了。”丁月璇又说:“你也回去吧。”

    然后;丁月璇转过身;就要离开。

    穆公子见丁月璇要走,连忙走到她面前:“夜来香,你做我女朋友吧;我会待你好的。”

    他又开口:“过几天;我带你去看电影吧,那部电影很好看的”

    “你不喜欢的话,我也可以带你去骑马”

    丁月璇止住脚步,看了过去。

    照理说,穆公子对目前的她来讲,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了。

    若她同意当穆公子的女朋友,她可以成为一个富家太太,不用再像现在这样努力打拼。

    但是,丁月璇不情愿,她不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改变自己的生活。

    丁月璇面色平静:“穆公子,我和你说过很多次了,我和你没有缘分,你不要再来找我。”

    穆公子有些不解,他家里有钱,为什么夜来香要一直拒绝他。

    “夜来香,如果你嫁给我,也不用每天都来大都会唱歌,这样多累。”

    还有一句话,穆公子没有说出口,他不想再让夜来香当歌女,毕竟,说出去面上也不太风光。

    丁月璇自然清楚穆公子的想法,她声音淡然:“穆公子,你有没有追求过什么东西?”

    穆公子怔住了,他家里条件好,想要什么都可以得到,他从没想过这个问题。

    丁月璇继续说:“每天早上,我很早就会起来练声。要演出的时候,晚上就来大都会唱歌,然后,再顶着寒风回家。”

    “一天又一天,周而复始。”

    “这一切很苦,但我乐在其中。”

    丁月璇看了穆公子一眼:“每个人的选择都不同,很明显,穆公子你和我走的是不同的道路。”

    “请你尊重我的选择,以后也不要再来找我了。”

    说完这句话,丁月璇不再看他,径直离开了。

    穆公子在原地站着,心情有些复杂。

    他默默地看着丁月璇离开的背影,过了好一会,他才离开。

    因为石五爷不在上海,所以由乔云笙出面,举办黑市比武。

    乔云笙坐在书房里,手下将黑市比武的细节安排,一一汇报。

    “黑市比武的事情差不多都已经准备好了,报名尚且没有结束,这些是已经签好的死契。”

    手下将一叠死契放在乔云笙的桌子上。

    等手下说完后,乔云笙挥了挥手:“你下去吧。”

    房门合上,乔云笙靠在椅背上,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桌面,他看着桌上别人签订的死契,走了神。

    那时,他还不在上海。他和初恋情人告别,承诺自己会在上海出人头地后,回来找她。

    之后,乔云笙只身一人来到了上海。

    可惜事情并没有他想象中那样顺利,他到处找工作,四处碰壁。

    但是乔云笙的身上有一股韧劲,越是做不到的事情,他越不会放弃。

    乔云笙初到上海,一个新人,对什么都不熟,自然会惹上一些人。

    那天,乔云笙被人围堵在小巷子,他们一同打他。可是乔云笙向来不怕死。

    他生性狠辣,就算是之前的他,也绝不会对人手下留情。

    那些人的拳头落在乔云笙的身上,他一点也没有惧怕,拿起墙边的石头,就往别人身上砸去。

    一下又一下,专挑要害打,丝毫不手软。

    那些人都被乔云笙不要命的样子吓坏了,个个后退,但是乔云笙没有放过他们。

    等到人人身上都受了伤,躺在地上时,乔云笙居高临下地瞧着他们,眼神狠厉。

    当时的鸿门老大是罗二爷,他坐在自己的汽车里,看完了全程,他对乔云笙很感兴趣。

    罗二爷自己没下车,而是交代了手下几句。

    那些人被乔云笙打怕了,一个个都逃了。巷子里只站着乔云笙。

    罗二爷的手下按照吩咐,找了乔云笙说话:“若是你不怕死,就去参加鸿门举办的黑市比武。”

    “罗二爷说了,要是你能在黑市比武中拿到第一,他就让你进鸿门做事。”

    说完之后,他就离开了。

    罗二爷看中的就是乔云笙的性子,他坚韧不催,不服输,这样才能成事。

    这么大的利益放在乔云笙面前,他自然动心了。

    乔云笙从没听过黑市比武,但是经此一事,他立即去做了调查。

    想要出人头地的方法,有很多种,但是黑市比武这条路来的最快。

    其他的事情,乔云笙不管,只要能成功,他会不惜一切代价。

    乔云笙立即去报了名,毫不犹豫地签下了死契。

    黑市比武的那段日子,对乔云笙来说,永生难忘。

    他每天一睁眼,就要经历新一轮的生死搏斗。

    所有参加黑市比武的人,都签订了死契,只有让对方死,自己才能活下来。

    所以他必须拼尽全力,努力让自己成为最出色的那个。

    越到后面,他越心狠。有人死在他的面前,他也面不改色。

    到了最后,他真的战胜了所有人,成为黑市比武的第一名。

    他如愿所偿,进入了鸿门。

    乔云笙将思绪抽回,他慢条斯理地拿起桌上的死契,动作优雅极了。

    死契上的这些人,注定会有不少人去送死,但是他的心里没有半点波澜。

    这都是那些人选择的路,就算是头破血流,也要他们自己走下去,怨不得人。

    夜色深沉,寒风凛冽,温度低得厉害。

    偌大的房间里,一个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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