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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一九七五-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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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猪在猪栏里呆着,但从不睡觉,不管白天黑夜,一来精神它就要跳栏,它肌肉一收缩,再一爆发,猪嗓子里发出一声怪叫,大半个人高的松木栏,它呼地一下就跳过去了,它是猪类的跳栏冠军,相当于当今的刘翔,如果有猪的奥运会,它就是一匹风光无限的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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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猪花到猪精(2)
全村人都没有见过这样奇怪的猪,玉昭便说,知青的猪呢,真是不同。
我们就给它取了一个人的名字,叫刁德一,昵称小刁。
刁德一,或者小刁,这样的名字真不像是一头猪的名字,如果叫它胡传魁还差不多。看过《沙家浜》的人都知道,胡传魁又胖又被阿庆嫂称之为草包,如果这个名字用来称呼一头猪,真是再恰当不过了。而刁德一诡计多端,精瘦无比,穿着一身挺拔的国军服装,留着小胡子,这样的人像一头猪么?
取名的过程是这样的:
猪一天数次跳栏,它追求自由的激情首先感染了赵战略,他站在猪栏跟前颂道: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他提议给猪花取名为“风雷激”或者“云水怒”。我和高红燕则同时想起了毛主席的《水调歌头·重上井冈山》:久有凌云志,重上井冈山,千里来寻故地,旧貌变新颜。到处莺歌燕舞,更有潺潺流水,高路入云端。过了黄洋界,险处不须看。风雷动,旌旗奋,是人寰。三十八年过去,弹指一挥间。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谈笑凯歌还。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这首词在我们上高中的时候就已经背得烂熟,同时烂熟的还有一首叫做《鸟儿问答》的词,一到关键时刻,这些烂熟的词就自动蹦了出来,高路、风雷、旌旗、九天、五洋、凯歌,我们觉得每一个词都可以给猪作名字,猪花啊猪精,你就雄姿英发吧,你就越长越像豹子吧,你要是长出翅膀来就更好了。
猪响了一下鼻子,我们冷静下来,意识到拿毛主席诗词给一头猪起名字,这件事其实有点反动。
反动的事情我们不愿意做。
胡传魁,这太像一头猪的名字了,但不像我们的猪。一头黑而瘦的猪,有跳栏的能力和激情,热爱自由,喜欢广阔的空间,如果是现在,我们会首先想到刘翔,一头黑猪,身披五星红旗,背景是湛蓝的天空,它的头上长出了头发,长发和国旗一起飞扬,脖子上挂着一枚奥运金牌。但三十年前我们没有听说过奥运会,刘翔也没有生出来,我们只能叫它刁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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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猪精小刁(1)
小刁走在我的身后,它全身跟黑夜一样黑。不过要是仔细看,它跟黑夜又有所不同,黑夜的黑是一种空气,小刁的黑是一种血肉之躯,谁要是伸手摸一下,就会发现这两种黑根本不是一回事。
小刁不让人摸毛,我刚刚把手伸过去,它呼地一下窜出一丈远。它比狗和猫都更不驯服。
但它喜欢跟在我的身后。
特别是晚上,如果不是小刁跟在我身后,一个姑娘妹,十七岁,独自一人走在黢黑的乡道上,肯定是风声鹤唳,疑神疑鬼,看到路边的树,就以为是人;如果是人,就以为是强奸犯。
吃晚饭的时候,刁德一蹭到我脚边两三步远的地方,它像人一样看我,又看我碗里的饭,还围着我转圈子,它有点像宠物却又不像宠物,宠物都是干净的,小刁脏,它身上有一块一块的泥痕,是随地打滚的结果。一头热爱自由的猪是随时都要打滚的,它根本不可能像马戏团里的动物,让它打滚它就打,不让它打它就不打。
我理解它,也不嫌弃。我向来没有洁癖。
我光着脚,脚背上沾着泥。挑水的时候踩到水井边的烂泥里,脚背上就结了一层硬壳。开始的时候有点痒,但很快就忘记了,觉得是自己脚上的一层厚皮。我意识到,我脚背上的感觉无疑就是小刁身上的感觉。这时候,我就由衷地感到,我和小刁之间有一种手足之情。
据美国古生物学家考古发现,人类的祖先是一种外形像猪的动物,它们生活在二点五亿年前的南非沙漠中,这是第一种哺乳动物,是智人的直接祖先。看到这则报道我立即就想起了刁德一。现在看来,小刁的所作所为,是它们远祖的智慧在起作用。
我把帆布挎包背在身上,把电筒拿在手上。我从小路走到大路,小路是田塍,大路是机耕路,路的两边,是一田又一田的水稻。
水稻这种作物使我感到安全。如果是甘蔗或者黄麻地,感觉就会不一样。这两样作物在黑夜里是一道密实的屏障,能够藏起妖魔鬼怪,风一吹,就有黑影晃动,草一响,鬼就到了跟前。不过如果是人,甘蔗和黄麻地都不是适合埋伏的地方。甘蔗的秆和叶长着一层白粉,一碰白粉就掉下来,沾到人的皮肤上,奇痒无比。若用手抓,一抓一道红印子,奇痒不但不能消失,又加上了辣痛。如果白粉从衣领掉进去,则更是难忍。黄麻地也不好,过于稀疏,藏不住人,而且有小刺,夏天穿背心,肩膀手臂上会被刮出一道道白印子。若是高粱地青纱帐,藏得起千军万马,神不知鬼不觉就作案无数。我穿过高粱地将会心惊胆战,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总有一天,会被人冷不防拖进高粱地里。在我们的文化中,贞操第一,生命第二。好在六感没有高粱地,路边全都是水田,水里长着舒展的水稻,只比人的膝盖高一点,即使有哪个坏人心甘情愿泡在水里,也要有把自己缩成一小团的特殊技巧。这种情况从来没有听说过。
夜晚走在路上我由衷喜欢水稻。它们安静、妩媚,散发出微涩的清香。风一吹,就整齐地摆动;月光一照,就有一层灰色的光泽。狗在远处吠,虫子在空气中叫,不管有没有月光,在到达大路之前我一般不开电筒,这条小路我一天走四趟,跟自家的院子没什么两样,有谁在穿过自家院子还要打手电筒的呢?除非是败家精。如果一个人到了晚上没事还要点灯熬油,他的父母就要骂他是败家精;如果一家主妇连续两天都炒鸡蛋给大家吃,她的婆婆更要骂她是败家精。菜帮子不剁来喂猪是败家子,出墟看电影是败家子,想找一个漂亮的老婆也是败家子,因为漂亮女人总是中看不中用的。
败家子真是太多了,像水泡那么多,咕噜咕噜直往外冒,当家的要用手把它们一个个按下去,但过不久它们又会冒出来。在那个水泡满盈的时代里,我的耳边常常听到各种不同声音的叫骂声,四个音节,三短一长:败家子啊——痛心疾首,抑扬顿挫。如果这个时候路过这户人家,就会看到一个男孩子站在厅堂的正中,低头垂手,立听教训。但没有听说过女孩子当了败家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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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猪精小刁(2)
女孩子天生艰苦朴素,做得多,吃得少,又不要娶媳妇,长大后就嫁人去了。我感到自己就是那种天生艰苦朴素型的,没有人告诉我要节约电池,但我本能地意识到,不到关键时刻不要开手电。感到害怕的时候,我打开电筒,前后左右照上一圈。
自从黑猪花变成了猪精,又被我们取名刁德一之后,我的电池就大大的节省下来了。
我在小路上走着,走在黑暗中,我知道周围的每一块黑影在白天的样子,如果身后一时没有一团晃动的黑影,那就是小刁没有跟上来。但我并不担心,刁德一,我深刻地知道它,它既然已经像山羊一样敏捷,又多次跨过半人高的栏木,还在甘蔗地里刨过各种坑,啃断过无数甘蔗,它一定是精力过剩的,它一定会飞奔而来。
如果走到大路上小刁还没来,我就要打亮电筒了。大路因为大,显得空荡荡,天阔地远,两头不见人。面对庞大的空间,我很容易被吓着,年轻的时候,我就是如此缺乏胆量,胆小如鼠。
一个人一旦被吓着,原有的品质就会丧失,我一下摁亮手电筒,让黄色的光柱消失在远方。这时候我一点都不心疼我的电池。
这时候,一团黑影小跑着飙到我的脚下,它体型矫健结实,像闪电呼啸,我在惊喜中发出一声尖叫。然后我呼出一口气,关掉电筒,说:小刁啊,你这个败家精!
小刁出现之后,我感到走路很好,天阔地远,两头不见人,实在是太自在了。我走在灰蒙蒙的机耕路上,小刁跟在我的身后,我的四周是一片浅紫色的雾气,星星有的发红,有的发白,但大多数都是黄色的,因为有雾气,它们就像是浮在天上一样,颤动而摇摆。路边和远处是形状不同的深灰、浅灰、深黑和浅黑的乌云,它们分别是水稻、树木、远处的房屋和更远处的山,它们在夜晚是颜色深浅不一的乌云,我在乌云里穿行,觉得自己也到了天上。浅紫色的雾气中有植物的气味,苦涩、清香,有一点辛辣,又有一点甜,如此混杂和漂浮不定,我说不出它具体的气味,它是密集而健康的植物散发出来的清香。
远处有狗吠,空气中有虫子的叫声,七十年代的六感,一年到头少用农药,所以虫子很多,它们藏在路边的草丛里,在树上趴着,还在空中飞。若有狗吠,小刁就跟着学,起初还是像猪叫,后来和狗打了一架,发出的声音就有点半猪半狗的了,准确地说,是语调像狗,语音像猪。狗吠起来是汪、汪、汪,小刁叫则是昂、昂、昂。夜里笼统听起来,觉得是长足了力气的小狗叫,但若仔细听,就会感到迷惘,不知是什么东西叫。这会使人越听越奇怪,心里不由得害怕起来。
如果有一匹凶猛的大狗,远远听到“昂昂昂”的叫声,以为是一只刚断奶的小狗,等到小狗走到跟前,猛地发现它变成了一只怪物,长着猪的鼻子,两眼放出黄光,有两条大狗那么大,再猛的狗也不禁惊吓,身上冒出冷汗,这时候小刁再昂昂叫上两声,大狗就会毛骨悚然,掉头就跑,不战而败。
碰到人也是这样。谁都想不到,会有一匹猪跟在人身后走夜路,他以为是一只狗,当他看到这只狗长着猪的鼻子,并且出奇地大而怪,也会认为是碰到了鬼。当然,这不等于说,小刁就是靠了这两下子走遍天下无敌手,关键时刻它会把头对准对方猛冲过去,英勇无畏。它虽然没长獠牙,这样的姿势却是长了獠牙的样子。也可以认为,小刁长了一副内在的獠牙。
我每天晚上走夜路,在知青点吃完晚饭,再到学校陪学生上晚自习,从来没有遭到坏人袭击,晚上步行到公社看电影,或者骑车去排练,小刁总是在我身后一溜小跑,它时隐时现,时而像箭,时而像陀螺,快的时候像豹子,慢的时候像鸭子,它保证了我的贞洁,是我守身如玉的一大功臣。
不过我又有些怀疑这个结论。我眼前有时会出现这样一幅图景:月黑风高,一个米饭团从暗处抛出来,小刁像狗一样跳起,接着饭团就往嘴里送,众所周知,这个阴险的饭团里有蒙汗药,小刁倒在路边人事不省,歹徒一跃而上,把我捂着嘴拖到某个背人的地方,再往下的事情我就不敢想了。
我和猪精小刁(3)
对于小刁这样的好吃之徒,又没有经过自我克制的训练,是很容易被打倒的,比狗还容易。狗要骨头,猪则喜饭团,而饭团比骨头好找多了。
一九七五年,强暴女知青的事再也没有听说过了,那是要重判,要开公审大会,听说还要枪毙。在南流,那就是押到体育场,人头攒动,千夫所指,然后押到尤加利树林里,背对南流街,双膝跪下,后脑勺嘣的一枪,就玩完了。这样的傻瓜没人愿意干。如此看来,我们的贞洁不是因为小刁,而是因为李庆霖。由于李庆霖告御状,知青的生活得到了大大的重视,李庆霖,这个名字在一九七五年光辉灿烂,到现在仍然是。
公鸡二炮的生活(1)
安凤美不喜欢猪,她路过我们的猪栏连看都不看一眼。她认为猪是所有家畜中最丑的动物,一部《西游记》,谁会喜欢猪八戒呢,那么丑陋,又贪吃贪睡,她对猪有着深刻的成见。她喜欢漂亮的动物,比如公鸡。就这样,二炮,一只漂亮的公鸡,坐在卡车上来到了六感。
一只鸡在农村,就像一滴水落到了在河里。水尾村跟中学女生宿舍相比,简直就是鸡的天堂。女生宿舍又阴又暗,这里的阳光有天那么阔呢;又有虫子吃,又有青草,如果走得远一点,还有菜地里最嫩的菜。水塘里的水是浊的,却有一股泥香,不像南流中学的自来水,一股漂白粉加铁锈的味道,太不合鸡的口味了。更重要的是,这里有许多母鸡,它们有着各种不同的羽毛,花团锦簇,千娇百媚,有不少正处在生命的旺盛期,它们的脸红红的,像天上的晚霞,一种咕咕的歌唱声终日缭绕,这歌人听起来单调,鸡听上去却会激动不安。二炮觉得这些咕咕声简直勾魂,咕咕声金灿灿的,肉呼呼的,它们就像一些最香的虫子,纷纷从天而降(二炮最喜欢的虫子是木蛆,那种吃木头的,半透明,又肥又白);又像一些树枝打着它,把它赶到母鸡的跟前。
这才是鸡的生活!
在南流中学女生宿舍,既没有母鸡,也没有别的公鸡,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二炮在女生宿舍,就相当于一个人生活在月球上,跟嫦娥一样。在六感大队水尾生产队,公鸡二炮的日常生活是这样的:
早上天还黑着,它就醒了,它比经典《半夜鸡叫》里的周扒皮醒得还早。二炮不知道周扒皮,但我们都知道,是高玉宝的故事,关于地主剥削长工。为了让长工们早些下地干活,周扒皮不惜起得比鸡还早,他跑到鸡笼旁边学鸡叫,然后就把长工从炕上赶起来,后来被长工发现了,某一天半夜,趁周扒皮学鸡叫,长工们一边喊抓贼,一边用扁担把周扒皮痛打了一顿。这个故事改编成木偶剧,在学生包场的时候加映。周扒皮的头壳又长又尖,上面一根毛都没有,他的老婆则比他矮一半,很肥,全身是圆的,她脸上的肉鼓出来,像一个大头娃娃,两人在一起甚是滑稽。所以当周扒皮被摁在鸡笼里狠揍时,全场就会响起热烈的掌声,在掌声中我们充分地感到了自己的正义感,真是过瘾。
而另一出经典木偶剧《草原英雄小姐妹》就不够爽,首先它让我们有道德压力,其次它不够好看,它太简单了,小姐妹浓眉大眼,脸红红的像喝了烧酒,还没有我们的张大梅好看呢!它又没有阴谋,没有阴谋的破灭,没有人被揍得哇哇乱叫抱头鼠窜,没有一点瘾头。我们心怀向往的,只有那首歌:天上飘浮的云彩白呀云彩白,不如我们公社的羊儿白,啊啊嗬咿,啊哈嗬咿,不如我们公社的羊儿白。
二炮比别的鸡醒得都早,它半夜就醒了,但是它不啼,它是一只公鸡精,说来说去它是有前世的,它的前世是安凤美的什么人呢?没有人知道,反正它护着安凤美,安凤美是全南流中学第一懒人,到了六感又是全六感第一懒人,二炮就让她懒,天再亮,太阳再晒屁股,二炮都不啼。
天亮了,公鸡从睡梦中醒来,它身体里的力量在集结,憋着火呢,就像肌肉里有虫子在爬,痒痒的,虫子们从身体的各处爬到了喉咙里,它们挤到了一处,如同商场减价的门口,挤满了人,人也不排队,你推我搡的,眼看就要出事了,公鸡的嗓子就处于这样的形势中,它急着要喊上一嗓子,把虫子们放出来,丹田之气从嗓子里呼啸而出,身体骤然变轻,灵魂刹那窜到了天空中,而它的啼叫在空中缭绕,嘹亮、圆润,闪着光,何等快意!何等陶醉!它欢喜得抖动全身的羽毛,紧接着啼出第二声,它一声接着一声,身体一阵阵变轻,就像坐上了高速过山车,而灵魂也在空中荡来荡去,跟人喝了美酒差不多,这是公鸡每天的激情时分,也是公鸡生命的尊严所在,有着旭日初升的同等意义。
但是二炮忍住了。它就从全村第一的公鸡变成了全村最落后的公鸡,这使我想起何智丽,我们的乒乓球顶尖高手,技压群芳,高傲、美丽,天生就是一个冠军,有一天,她被告知,她要假装打不过对方,让对方获得冠军,而又要让观众看不出来,以为她真的技不如人。这真是奇冤大屈啊!生命中不能承受之冤,何智丽就成了小山智丽,她出走,投奔他国,嫁了日本丈夫,改为日本姓氏,但她不退隐,不消失,代表夫国征战,恶狠狠地打自己的母国,每赢一个球,就用日本话高声叫好,这怎能不招骂呢!她在一片骂声中孤军奋战,她决绝,孤注一掷,不能回头。她也赢球,但更多的时候不赢。她赢了我们的媒体是不报道的,她输了我们就报道。她一个人再也敌不过我们雄厚的团体力量,她年华已逝,精疲力尽。
公鸡二炮的生活(2)
二炮没有那么悲壮。
二炮不争第一,它是一只不求上进的鸡。安凤美以当一个懒人为荣,二炮就以当一只懒鸡为荣。
它半夜醒来,看着天一点点亮,它抖动羽毛,伸长脖子,为了把喉咙里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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