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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古之轮-第2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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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可能吗?”刘万勇反问,“倒是你,不管你是不死也好,能复活也好,总之你可以永远的活下去。你已经有了别人梦寐追求的一切,你为什么还要来这里?”

    “为了死亡!”

    刘万勇整个人一颤,说道,“你在说笑的吧,别人千方百计求生,你倒好,千方百计求死,懵谁呢?”

    赛斯笑而不答,略作停顿后说道,“我很早就知道你们的存在,但我不是你们的敌人。不过我从来没想过我们会以这样的方式碰到一起,这也算是缘分。既然我们都被困在这里,我索性就跟你们说一说我为何求死,而且我相信,你我的目的并不冲突,是可以共存的,不像其他人那样。”

    “我们洗耳恭听!”刘万勇道。

    赛斯迟疑一会儿,像是在整理思路,接着开口说道,“我的故事要从五千年前说起,我的出生地在埃及,那个时候的埃及是一片神圣的土地,不像现在,古埃及的诸神都已陨落。我的出身显赫,是一个大祭司的家族,当时下埃及还没有统一,但我很幸运出生在那个伟大的时代,因为埃及诞生了一个伟大的王,他就是美尼斯。而我,在若干年后,有幸成为了他的祭司,见证了他统一埃及,开创了伟大的法老文明。”

    刘万勇等人万万没有想到眼前的这个人竟然是古埃及第一位法老美尼斯的祭司,也就是说他足足活了五千多岁。尤其是宋一泰,虽然带着一副陌生的面孔,但是激动之情早已不言而喻,他直勾勾地盯着赛斯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赛斯继续说道:“当时,埃及其实比下埃及要落后,两国常年征战,埃及一直都处于下风。直到有一天,美尼斯对我说,他得到了拉神的眷顾,得到了一件宝物,具有神奇的力量,可以得到神的帮助。其实他所说的宝物就是一根驭龙杖,他到底是在哪里得来的,没有告诉我,只说有了这件宝物,就可以战无不胜。”

    “当时的我并不明白这样一根杖到底有什么神奇的魔力,直到我亲眼见证美尼斯发挥出的威力。”赛斯说道,“在一次与下埃及的战争中,两军在广阔的沙漠中对阵,美尼斯命人将几十个大木箱抬到阵前,然后打开,里面居然是无数条毒蛇,这让两军的将士无不感到害怕。只有美尼斯毫不畏惧,手握驭龙杖,走过每一个箱子跟前,里面的毒蛇竟乖乖地跟着他爬出箱子,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直到最后所有的毒蛇都聚拢在他周围,却没有一条蛇敢靠近他三米之内。接着,美尼斯将驭龙杖一挥,朝着敌军的方向一指,所有的毒蛇立刻像潮水一般地涌下敌军阵营。下埃及的军队在一瞬间就奔溃了。”

    “自此,美尼斯就看作是神灵的化身,他的军队所到之处所向披靡,最后统一了下埃及。”赛斯说道,“那个时候,美尼斯四十多岁,而我才二十多岁。美尼斯成为了埃及的第一位法老,我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埃及统一后的第一位大祭司。自从见识了驭龙杖的威力之后,我就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奈何美尼斯将它奉为传国宝物,尽管我是大祭司也无法接触到它。统一下埃及之后没几年,美尼斯就去世了,他的儿子才十多岁,是个不懂事的毛小子。我感觉到自己的机会来了,就偷偷地仿制了一根驭龙杖,然后利用一次出现灾荒的机会,说服法老取出镇国之宝来做一场大的祭祀的活动。法老同意了,我就是利用那次机会把驭龙杖给偷梁换柱的。”

    这时,魏大牛嘟囔了一声,“原来是个贼啊!”

    赛斯并不理会,继续说道,“从那以后,我一空就偷偷地躲起来研究驭龙杖,翻阅了所有我能弄到的古代典籍,希望查出这宝物的来龙去脉,可惜一无所获。但是经过我几年的研究,我发现了驭龙杖对蛇类的影响,甚至能够影响到蛇类的神经、血液、细胞。当然,这是现在的说法,在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么多,我只发现了它能够使蛇类的血液保持很好的活力,甚至在体外也能保持活力。我非常惊讶,想着如果能对人的血液也有影响就好了,或许可以让人充满活力,青春永驻。于是我开始做实验,经过了很多次试验,发现它对人的血液影响很小,几乎察觉不到。但是我并不死心,因为我那个时候我已经四十多,以当时人的平均寿命,我可能活不了几年了,但我不希望到死也破解不了它的秘密。于是我产生了大胆的想法,想出的血液融合的办法,希望把那些受驭龙杖影响的动物的血液跟人的血液融合在注入到人的体内。我找来各种各样的动物,采用它们的血液,可一直都没有进展,打算放弃,也许这就是天意,世间根本就没有长生之物。直到几年以后,我意外地发现一个物种,颠覆了我的观念。”

第二十一章 永生诅咒

    赛斯说道:“我曾经派人到处去寻找那些寿命长的物种,最好是可以长生的物种。一直以来都没有特别的进展,直到将近十年后的一天,有人告诉我,他从一些渔民那里得知一种很细小的生物,能够从幼体到成熟,再从成熟到幼体,如此反复无限循环,如果没有外力去杀死它,似乎就可以这样无限地生存下去。我大喜过望,让人弄过来给我看,发现那是一种蚊子一般大小的生活在海水里的生物,当时我不知道它是什么,但是现在知道它叫灯塔水母,是一种微型水母。于是我用灯塔水母配合其他一些物种的血液,再结合反复的仪式进行了试验。一开始,我只用一些奴隶和动物来试验,并不断地进行改进,但始终不能让我满意。一直到我感觉到自己时日无多的时候,我决定铤而走险,让自己来试验,具体的仪式过程非常复杂,我就不细说了。用现代的话讲就是利用驭龙杖的特殊磁场,再结合一些物种的组织和血液融合到人体中去。”

    “就这样你就长生不死了?”刘万勇忍不住问。

    “没有你想的那样简单!”赛斯道:“仪式所需的原料不是轻易可以弄到,而且过程非常复杂,还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这个跟个人的体质有关。如果仪式不成功,接受实验者不仅不能长生,还会缩短寿命。最关键的是,仪式完成之后,谁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成功。”

    “这是为什么?”

    “因为做完仪式后的人跟平常人无异,只有在他死了之后,才知道他到底能不能复活。”赛斯道:“我做完仪式之后,身体并没有异样的感觉,在过了好几个月之后觉得自己的精神和体格稍稍好了一些,但这并不能说明什么。在那之后,我再也没有研究出更好的仪式,可是我居然又活了几十年,法老都换了好几个了,可我还活着,比那个时代的大多数人活得都要长。我以为是仪式成功了,我可以长生了,但是到了七十岁以后,我明显感到身体变得衰弱,容貌也变得很老。我感叹天意,也许我的仪式并没有成功,我没有长生,只是比一般的人活得长一些罢了。说起来我也算满意了,到了我快要八十岁的时候,已经很衰弱了,最终死去了。我的后人把我葬到了陵墓里,在法老陵墓的边,可是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宋一泰道:“我猜你在坟墓里活过来了!”

    “没错!”赛斯的双眼闪烁了一下,似乎对这件五千年前发生的事情仍然心有余悸,他说道,“这是一种比死亡还要可怕很多倍的经历,我醒来之后,周围一片寂静一片漆黑,一伸手就被石棺的四面给挡住了,我用力去推石棺盖,可是怎么也推不动,我试着抬起脚去踹,也无济于事。我大声喊叫,却没有人一个听见。你们都知道石棺里的空气是有限的,几个小时后,氧气耗尽,我再度死去,可是几天之后我又活了过来。”

    众人皱着眉头看着赛斯,显然已经猜到他在经历着什么。赛斯也略作停顿,继而说道,“你们应该知道,棺内的氧气已经用完,等待我的将是什么,也就是说我复活了之后只能活几分钟,而且是窒息而死,这种感觉可想而知。最可怕之处在于我会不断地复活,接着又不断地窒息死去,也就是万生万死。”

    “那么你最后是怎么出来的?”刘万勇问。

    “由于当时我的地位尊贵,棺内肯定会有一些陪葬品,包括金银玉器等等,这些东西比较坚硬。我就是利用每次复活后的那几分钟,用这些金银玉器当工具去凿石棺的边沿。”

    “那得凿到什么时候啊?”刘万勇惊恐地说道,对于这样的痛苦,他连想都不敢想。

    赛斯道:“我也不知道凿了多久,也不知道经历了多少死亡和重生,总之最后我终于把石棺的边沿凿开了一条缝隙,空气可以进来了,我终于可以活得久一些了。可是我又面临着饮食的问题,没有食物和水,我只能活三四天,于是接下来我又经历了无数次的渴死和饿死,终于打开了石棺。出了石棺,还有两道墓室的门挡着我,好在墓室内还有其他的陪葬品,有一些是我生前用过的器物,也可以用来当工具敲开墓门。当我走出墓地,来到城镇的时候,发现外面的世界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跟我那个时代已经完全不同。我早了个人问了一下,才知道已经过去了几百年,早已改朝换代,法老都不知换了多少个了。也就是说我当时的地位和亲人早已不在了,我成了一个一无所有的人。”

    “那么后来呢?”宋一泰也忍不住问。

    赛斯顿了顿,说道,“先别急,我还有一个重要的情况没有讲。就是我经历了无数次生死之后,渐渐地发现人死后并非什么都没有,反而是去到了另外的世界,也就是说人的灵魂在身体死亡以后来到了另外的世界,可以说是许许多多不同的世界。用现代科学的角度来解释,就是灵魂来到了许多不同次元的宇宙,每一次死亡之后所去的地方都不一样。那些地方也有其他的生灵,有些地方如同天堂一般美丽,有些地方跟这个世界差不多,有些地方则像地狱一样,总之我见到了许多在地球从没见过的东西,对不少地方心生向往,想留在那里不再回来。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呆了没多久,灵魂总会回到现在身体里,然后经历着一次又一次地死亡。后来我渐渐明白,原来我以前一直追求的永生,其实是一个诅咒,它将我的灵魂和这个身体永远绑定了,再也去不了其他的世界。其实,死亡并没有那么恐怖,它只是释放自己的灵魂,前往其他的世界去经历而已。这本该是所有自由的灵魂应有的权利,而我却由于自己的贪婪和无知,永远失去了这个资格。”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我死后怎么觉得意识还在的,只是堕入了一片虚无当中。”宋一泰说道,“看来死亡也并非是一件坏事。”

    “的确如此,只是世人无知罢了。”赛斯问宋一泰道,“你的经历是什么样的?”

    宋一泰笑了笑,“我的经历不足为道,还是把你的故事说完吧!”

第二十二章 时间旅者

    赛斯继续说道:“我发现自己只是死了之后还能复活而已,其他的跟常人没有差别。如果说一般的人怕死,那么我就是怕活,不是怕活着,而是怕死了以后过几天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复活,那么我将再一次经历在石棺中的痛苦。而且我发现我竟然拥有了灯塔水母一样返老还童的能力,除去外力致死,在自然的过程中,我一般能活个七八十岁的样子,然后死亡,七天之后复活,然后慢慢地从七八十岁变回二十多岁的样子,然后再变老死亡。就相当于从二十岁到八十岁是一个轮回,如果一个轮回没有走完,中途因其他原因致死的话,复活后会继续这个轮回,身体会不断变化,所幸记忆能够一直保存下来,不然就跟一个新生儿无异。”

    众人皆感叹世间竟还有如此神奇之事,眼前的这个人经历了无数次的死亡和重生,可以说是人类文明历史的见证者。他们无法想象这五千年他是如何走过来了,不禁充满好奇。

    宋一泰问道:“你这是身体还完整情况下的死亡,如若身体都被肢解了,还能复活吗?”

    “能!”赛斯说道,“这正是我郁闷的地方,我早已厌倦了这无数次的死亡和重生,看透了人世间的沧桑与凄凉,想归于宁静而却不能。我经历过无数的天灾、战争、瘟疫,和成千万的人一起死去,最后却总能从死人堆爬出来,内心早已千疮百孔,对任何事都很难动心,已经厌倦了这样活着。所以我试过很多方法让自己死去不再复活,包括让人把我大卸八块,最后我的躯体总能在其中一块**生长出来,成为一个完整的身体,然后再复活。”

    “这怎么可能?”宋一泰道,“太不可思议了。也就是说哪怕是用绞肉机把你绞碎了,你都还能复活?”

    “可以这么理解。”赛斯道,“我以前也觉得不可思议,直到现代科技的发展,我学了一些相关的知识,大致想明白了其中的原理。我想应该是那个仪式把我的身体和灵魂都磁化了,它能够把我的灵魂给吸引回来,同样也能把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给吸引回来。我不知道这么解释是不是一定对,但这是目前位置最科学和最合理的解释,尽管这种方式以现代科学也还是做不到的。”

    “那后来呢?”刘万勇追问。

    赛斯接着讲故事:“我刚才讲的这些都是我经过几百千年之后才琢磨出来的事情。我刚从坟墓里出来的时候,可不是这么想的。虽然经历了长期的痛苦,但我终究活着出来了,这让我很高兴,我又可以继续我未尽的事业了。我当时就让人把驭龙杖当作陪葬品放进我棺材里,所以这件宝物还在我的手里。出来之后的首要一点就是生存,那个时候已经没人认得我,所幸我的墓室里有丰厚的陪葬品,我就用那些陪葬品变卖了钱财,又重新在埃及立足了。”

    赛斯继续说道:“在那个时代,光有一点小钱是不足够的,必须要有权力才行。凭借着我的学识和能力,我花了十几年的时间又重新成为了法老的大祭司。那时我发现在美尼斯时代象征着法老权力的驭龙杖已经成为了一个传说,后世的法老用黄金的蛇杖和连枷作为权力的象征。我一直没有放弃探索驭龙杖的秘密,与以前一直追寻长生的秘密不同,我开始探索驭龙杖的来源和原理。我一边派人四处寻找古的典籍,一边阅览已有的典籍,得知在埃及的古时期,伟大的部落首领奥西里斯曾探访过遥远的神秘国度,在七头蛇神殿内跟大师学习过一段时间,得到了一些关于智慧之杖和晶石的信息,不过典籍之中提到的内容很少,但已经引起了我的注意,认为那个遥远的神秘国度就是驭龙杖的来源,决心要去寻找那个国度。但是你们也知道,以那个时代的生产力和科技水平,人们连非洲的沙漠走不出去,更何况去到遥远的大洋彼岸。我当时也不知道天有多大地有多宽,不停地派人出去寻找那个神秘的国度,最终都是杳无音信。”

    宋文嫣说道:“的确也是,姆帝国沉没以后,世界一度又回归了到原始的野蛮状态,其他地方的居民都还处于原始的阶段,怎么可能探索得了全世界。”

    赛斯叹道:“所谓无知者无谓,我一直没有放弃,断断续续地一直在寻找。只是由于我的特殊情况,我不能一直呆在大祭司的位置,不然会被人当作是妖怪。所以我在整个法老时代,一般都是当个几十年祭司就主动隐退,然后去四处去游历和探索周边的世界,再过个几十年再回来当祭司。只不过很可惜,我在整个法老时代,差不多三千年的时间里都没有什么进展。不过也有幸认识了几位伟大的人物,比如拉美西斯二世和摩西。一直到北方的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的军队入侵了埃及,颠覆了法老王朝。我知道法老时代的辉煌已经过去了,已经不能再继续当祭司了,那个时候的社会已经进步了很多,我就坐船跨越地中海来到了欧洲。先是在希腊的亚历山大帝国生活了几年,接着又前往罗马,见证了罗马帝国的崛起。凭借着我长期以来积累的财富和知识,无论走到哪里,我都过得比较好。但我也不是总是幸运的,人性的贪婪与丑恶,频繁爆发的战争,经常使我家破人亡、一贫如洗。”

    赛斯停顿了一下,又说道,“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在遥远的东方还存在着伟大的秦帝国和汉帝国,我只以为当时的世界中心就是在罗马。由于我的人种关系,我在罗马一直都被看作是下等人,尽管我有学识和财富,却始终不能带来地位。尽管我长期定居在罗马帝国境内,但我不选择住在罗马城里,而是住其他的一些城市,希望能过着安稳的富家翁的生活,也经常外出游历,到欧洲大陆的许多地方,不过那时的欧洲都还是以部落的形式存在。最远还到过耶路撒冷,曾经在耶路撒冷城内亲眼见证了耶稣的受难。”

    赛斯又道:“尽管我很安分守己,但总会有一些地方权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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