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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凶-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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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白小昭去忙活,这才带着小舞和小红回到家里。

    几天没回来,家里落了好大一层灰。

    白小舞连忙拿着扫帚,帮我扫了扫灰,又找来拖把拖地。

    这姑娘可真贤惠。

    我也不管她忙里忙外的,先去洗个澡,换了身衣服,顿时觉得神清气爽。

    我本来打算把小红和雪蛛一起丢地下室里的,但她死活不同意,只能作罢,把电视打开,给她调了个少儿频道。

    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不论她看不看得懂,先培养再说。

    等我洗完澡出来,白小舞也把房间收拾的干干净净,焕然一新。

    “勤劳的小蜜蜂。”我笑着,拿出一套衣服,递给她:“去洗个澡,换身衣服。”

    小舞“恩”了一声,接过衣服,脸色立马变了:“这……?”

    我拿给她的,是寿衣。

    寿衣,是人死后才穿的衣服。

    “别问为什么,四哥不会害你的。”我很真诚的说。

    白小舞点点头,一脸的柔顺,并没有再问。

    仿佛我说什么都是对的。

    等她洗澡的时候,我去院子里选了一口棺材,将其移到大厅里,将里面的灰尘扫了扫,又放了个枕头进去。

    再找了一柄刀,找来一个碗,划开我的手腕,滴入半碗血。

    小舞洗完澡出来后,我拿起这个碗,递给她:“喝下去。”

    这事情,如果按照普通人的思维来想,怎么想怎么觉得诡异:先是穿寿衣,现在又要喝血,谁能接受呀?

    还好,小舞无条件相信我,一把接过碗,“咕噜”一口,将血吞了下去。

    喝完血,她一把按住脑袋,摇了摇头:“四哥,有点……晕。”

    晕,就对了。

    接着,她身影一晃,倒在我的怀里。

    倒不是说我在血里下了药什么的,根据花满楼的说法,在解蛊的时候,白小舞融了我的血,阴差阳错里,我俩形成一种莫名的联系。

    有点像所谓的血缘关系。

    众所周知,如果人得病了,需要输血的话,一般不会使用直系亲属的血液,不然容易出现一种死亡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的抗宿主病。

    所以我的血,对她有一定的“毒性”,只不过因为血液经过口腔,毒素被削弱,并不会让她真正的死去。

    实际上,经过一段时间的吸收后,她的心跳也应该停止。

    因为我是活尸。

    血液在她的身体里一旦被吸收生效,在一定的时间里,她基本上就类似于僵尸一样的存在!

    说白了,有种“吸血鬼后裔”的感觉。

    活尸是“心尸”,属于一种比普通僵尸高级的存在,与魂尸同级。

    不是级别高级,而是种类高级。

    就好比同样大家都是人,普通人家的孩子需要学习、读书、工作,各种阅历和积攒,才能够首付在城市里买房;而富二代不学无术、屁毛本事没有,但只要动动手指,想要几套要几套,是一个道理。

    大家都是人,普通人学习的更多,付出的更多,但得到的却更少,这就是“种群”优势。

    话糙理不糙。

    只不过目前我“心尸”的优势并没见到,劣势倒是有一大堆,让我一个头两个大。

    我一只手抱住白小舞,另一只手揭开棺材盖子,把她放进了棺材里躺着。

    随后将棺盖半掩,我在椅子上坐了下来。

    这血放的我有点虚。

    按照花满楼说的,以后每天我都得给白小舞喝半碗血,连续七天,等过了头七,就没事了。

    我去!

    整整七天呀!

    “老板,终于开张了呀,我是朋友介绍来……买……”就在这时候,一个满脸富态的中年大叔走进来,正跟我说话呢,一抬头就见到了房间中央放着的棺材,而且里面还放着一具“尸体”!

    大叔的脸立马就绿了,尴尬的笑了一声,掉头就跑。

    “喂,老哥,你买啥呢?”我追着他喊。

    “不买,啥也不买,就看看。”大叔慌不择路的逃走,连头都不敢回。

    不用说,我摆这么一口棺材在房间里,确实有些耍涣排芰撕眉父龃蛩愎湮业甑娜恕�

    我也不在意,就这么把棺材摆着,任由他们看。

    这有个说法,叫作“传讹”。

    意思是,本来不是真实的东西,一传十,十传百,它就算是假的,传来传去,也就变成真的了。

174。第174章 青僵鬼脸

    等到了差不多华灯初上的时候,白小昭终于来了。

    “都准备妥当了?”我问。

    白小昭点点头:“一切都按照四哥说的准备了。”

    “好。”我指了指身后的棺材:“哭。”

    “哭?”

    “哭丧,别说你不会啊。”我瞪了他一眼。

    “这……”

    白小昭有些犹豫,低声道:“我妹子……又没有……”

    “少废话,你再墨迹,我可不客气了呀。”我说着,伸出手指,将五根指头捏的“啪啪”的响。

    白小昭好汉不吃眼前亏,一见我要动真格的,噗通一声就跪在了棺材面前,嚎了起来:“哎哟,我滴个亲妹妹呀,你怎么就死了呀!”

    “你抛下你亲哥一个人孤苦伶仃,活在世上还有什么意义呀!”

    “你亲哥一泡屎一泡尿把你拉扯大,现在怎么就白发人送黑发人了啊!”

    我:……!

    他哭了半天,引得几个路人围观——在这种地方,天天都有人哭丧,大家都麻木了。

    哭了一阵子后,我打了个电话,喊来一辆专门拉棺材的面包车——做我们这一行的,如果不认识几个专门的司机,一般的车,绝对是不会拉棺材及骨灰盒等物的。

    随后,我转身进入后方,套了件道袍在身上,上绣有北斗七星九曜,前后有太极阴阳八卦,又抓起一柄木剑,拿起一盏油灯,这才出来。

    暂时客串一回阴阳先生,装个假道士。

    伸手合上棺材的盖子,剩下一条缝,没有完全合死,又点亮油灯,用木剑一挑,搁在棺材上。

    这是“移灵”的规矩。

    等面包车到了后,上面很快跳下来四个大汉,过来帮忙抬棺材。

    抬棺材这种事情,普通人也很忌讳的,据说抬了棺材后会“压运”,让人倒霉,而且最讲究的一点,那就是要力气大,不能轻易把棺材碰到地。

    不到入土的时候,要是棺材落了地的话,那可就有大麻烦了。

    面包车里下来一个汉子,过来递给我一支烟:“四哥,这生意怎么落到你店里来了?哎哟,这不是小白嘛。”

    这条街上做生意的,大家基本上都眼熟,即使相互没有交往,那也能喊得出店名来。

    这汉子叫帆青,最独特的地方,就是他脸上有巴掌大一块青色的淤痕,似是胎记一般。

    据说,他年轻的时候也走过南闯过北,跟随着一群人,搞过摸金倒斗的行当。

    一次在进入古墓的时候,几个人费尽千辛万苦,终于打开石棺,在里面发现了一口古尸。

    当时那古尸身体僵硬,面目青紫。

    倒斗的头儿看了看,说尸体估摸着快诈尸成僵了,叫不要随便惊动触摸。就让手下用棍子把尸体挑起来,让帆青低着头,去摸那尸体上的玉佩。

    就在棍子一撬的时候,那尸体忽然就在棺材里坐了起来,一张嘴,就喷出一口青色的污血。

    这血呀,正好就喷到帆青的脸上。

    把几个人吓得,立马抛下尸体就跑,再也不敢动墓穴里的东西了。

    等后来,帆青脸上的那口青色血迹就再也洗不掉了,留下这么个青色的胎记状图案。

    而帆青也金盆洗手,再也不敢做摸金倒斗的勾当,而是在这圆通街召集几个人,做起“抬棺”的买卖。

    毕竟摸金倒斗,也是跟死人和棺材打交道,手法可以通用,再加上他的传奇故事,倒是很快就在这圆通街打响名声——大家都叫他青僵鬼脸。

    而且这家伙有手段——摸金倒斗、也需要会功夫的,算是这圆通街上的一个人物。

    他们抬棺材,也是有规矩的,一旦接下来这个单子,那就从头到尾,所有抬棺材的事,都是他们承包了。

    他虽然看不出来我的身份,但也算个“练家子”,毕竟接触死人多了,所以有些怕我,每次见到我,都对我恭恭敬敬的。

    我想,他应该能够察觉到我身上异于常人的地方。

    我点点头,接过他手里的烟,帆青连忙给我点上。

    吸了一口,我说:“大白的妹子没熬过去,医生下了死亡通知书,这不,刚好我店里有棺材,就装上了。你按你的规矩来,有什么需要的,跟大白说就是。”

    “唉,可怜的丫头。”帆青听我一说,叹了口气:“小舞这丫头的事情,街上的人都知道,唉,没想到就这么去了,天妒红颜呀。啥也不说了,四哥你放心,这事情我给你办好。”

    我点点头:“好,麻烦了。”

    帆青走到棺材旁边,双手捧住那盏油灯,小心翼翼捧到手中,喝道:“起灵!”

    四个汉子立即分开,蹲下身体,用肩膀抗住棺材。

    喝了一声,四人扎稳马步,就要起来。

    然而这个时候,后边左手位置的那人忽然喝了一声:“稳住别动,走山了!”

    他这一喊,几个人赶紧保持原来姿势稳住。

    走山?

    我不解,看向帆青。

    帆青脸色沉重,看了棺材一眼:“不好,棺材有问题,有个角抬不动!”

    原来是这样。

    行有行规,行有行话,我倒是不明白他们走山的意思,原来是这个。

    一副棺材加一个人,按说这四个精壮的汉子不应该抬不动,那明显就是有问题了。

    帆青貌似不止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低声跟我说:“四哥,这丫头,不愿意走呀!”

    哦?

    他的意思,是白小舞搞的鬼。

    可白小舞不还活着嘛。

    “我看看先,你们别过来。”我捞起袖子,轻轻走到棺材边上,微微将棺材拉开,看向里面。

    棺材里,我看得清清楚楚,白小舞正睁大眼睛,对着我眨巴眨巴,微微一笑。

    这气质,这神态,不是白小舞,是李瓶儿!

    我滴个亲娘,我怎么忘了这茬,这小姑奶奶还在白小舞的身体里呢!

    正好到了晚上,她给醒了。

    怪不得棺材抬不动呢,不是白小舞不愿意走,是她不愿意走。

    “小舞呀,”我把脑袋伸下去,对着李瓶儿说:“你现在已经死了,人死不能复生,有些东西,看开点,有什么事情,先别闹啊,回家了再闹,好不好?”

    说着,我对李瓶儿眨了眨眼睛。

    李瓶儿对我吐了吐舌头,我狠狠瞪她一眼,她这才老实下来,心不甘情不愿的点点头。

175。第175章 绣出尸妖

    “好了,抬棺吧。”我将棺材重新合到只剩下一条缝,对帆青道。

    帆青点点头,再次喝:“起灵!”

    四个汉子吆喝了一声,肩头一用力,就将棺材给抬了起来。

    这一下,四人看向我的神情立马就变了,变得恭敬许多。

    等棺材抬到车上后,白小昭也跟着上了车,为他们指路。

    我随即也拉上店门,跟他们一起。

    还好小红刚才已经喝了半壶烈酒,醉醺醺的被我丢到金丝楠木棺里睡着,连带着雪蛛也被我关入地下室,要不然,这两货又要死皮赖脸的跟着我了。

    雪蛛虽然也是蛊虫,但成型的方式与普通蛊虫不一样,而是借用了尸气才形成的,所以身体里有股淡淡的死意。

    这种死意,一般只有僵尸才能够发出。

    我甚至想过,这只蛊虫,该不会是僵尸蛊吧?

    ……

    不提雪蛛的事情,等到了白小昭的家里,他已经按照我的要求,将房间布置好,屋子里面的家具全部移开,只放了两根长凳。

    四个抬棺的大汉将棺材抬到长凳上架起来,白小昭拿过早就准备好的灯笼,帆青用手一弹,就将手里的油灯弹出一点火星,落到了灯笼里。

    随后,他才重新把油灯放到棺材前面,让白小昭将灯笼挂在了棺材的左手边。

    这盏灯笼有个名堂,叫作“长明灯”。

    据说阴曹地府里的天,没有白昼和黑夜之分,前往地府的黄泉路,更是雾蒙蒙一片,人死了以后如果不点长明灯,会在黄泉路上迷失,去不了地府。

    去不了地府,就没办法投胎转世再度为人了。

    而棺材下面的这盏油灯,则叫引魂灯,因为人死以后,会在七天之内,将生前所走过的地方重新走一遍,被称作“收脚迹”。这引魂灯,就是在收脚迹的时候,拿来指路的。

    棺材抬到,帆青过来与我作别:“四哥,那我们先走了,有事情打我电话。”

    像他们这种人,每天肯定不止抬一副棺材,自然不可能在白家耗着。

    我谢了他一声,与他道别。

    在帆青走的时候,白小昭还在那抱着棺材嚎呢。

    帆青前脚一迈,他立马不哭了,站起来凑到我身边问我:“四哥,可以了吧?”

    “一切都按规矩来。”我白了他一眼,说。

    白小昭哭丧着脸:“那报丧的事……”

    “报,最好今晚就通知左邻右舍亲戚朋友,越快越好。”我伸手从房屋里拿起一把黑伞,交到他的手中,又拿起一条白带,让他系在腰上。

    报丧有报丧的规矩,喊亲戚朋友左邻右舍的时候,不能进屋子,手里要拿一把伞,伞柄朝下,说完话以后要讨一碗水漱口,以避讳不详,免得把厄运带到别人家里。

    他还想要说什么,被我一把推出门。

    时辰花满楼都已经算好,估计在两到三天的时候,黑白无常就会来勾白小舞的魂,到时候要是能骗过去的话,这事情也就成了。

    送出白小昭,我回到大厅中,敲了敲棺材,问:“你没事吧?”

    “咯吱”一声,李瓶儿推开棺材盖,起身坐起来,用手挠了挠头发,气冲冲的问我:“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把白小舞办丧事的事情给她说了,因为李瓶儿虽说名字叫“夹纸鬼”,但本身她不属于阴曹地府的“鬼”,属于天地精华形成的“怪”,所以这事情我也没瞒她。

    这事情,不能跟人说,因为人有三魂七魄,一举一动都沟通天地,有句话说“人在做,天在看”,就是这个道理。

    可现在我俩一个僵尸,一个纸怪,说说也就无妨了。

    听我简单一说,李瓶儿倒是来了兴趣:“骗阳寿?这倒有趣,你又不是诸葛孔明,你能骗得过黑白无常?”

    我答:“不管骗不骗得过,那都得试试,不然你附体的这个女孩可就死了。”

    “那她死了更好,我正好有副身体。”李瓶儿没心没肺的回答,很是高兴。

    我咳嗽一声,给她解释:“她要真被无常勾了魂,这七魄散尽,随着时间的而推移,到时候会全身溃烂,直到变成一具白骨,你就等着成为白骨精吧。”

    这我可没有乱说,异物志里面可是对于山川精怪有详细的解释,毕竟这些东西,很大程度上还是跟四周的风水气场有关,才形成的。

    我这话一出口,立即将李瓶儿唬住了,她有些郁闷的低着头:“真要是你说的,那可怎么办?”

    “今天你先住着,明天我帮你画画。”

    “好吧,也只能这样了,那我出来走走。”李瓶儿翻身就从棺材里跳了出来。

    我本来想劝她躺进去的,后来想想,这女鬼也挺可怜的,就让她感觉一下人类的身体吧,也就没阻拦她。

    再说了,花满楼告诉我过,让我要多跟李瓶儿接触,可以通过她来隔绝尸妖对我的感知,甚至消耗尸妖留在我身上的印记。

    我现在都不知道尸妖的印记在我身上什么地方,反正李瓶儿觉得我是她的同类,那幅古画中的气息,是肯定留到我身上了。

    李瓶儿先是在白家一顿乱翻,翻出之前白小舞的裙子来穿上,又去找来针线,掀起我的道袍,非要在上面刺绣。

    我:……!

    最后我由不过她,只能捐献出一个衣角,任由她在上面胡作非为。

    实际上,李瓶儿仅仅只是继承了《金瓶梅》里那个人物的容貌,其他诸如性格、脾气等,都与书中完全不一样了。

    我看着她兴高采烈的样子,忽然想起了小红。

    她俩还是有共同点的。

    都是涉世未深,都不懂人心险恶,只不过李瓶儿聪明,小红更笨一些。

    要是遇到个居心叵测的家伙,误导她们去做坏事,也很容易。

    一念为善,一念为恶,就这么简单。

    我想着事儿呢,李瓶儿拍了拍手,笑着说:“好了。”

    哦?

    我拿起衣服一看,就见到在衣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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