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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掠夺者的旅程-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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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在各种误传中的阿波罗。”

    阿波罗并没有驾驶过太阳神战车,他甚至不是太阳神,知道希腊神话后期才有了太阳神的属性,阿波罗准确的说是光明之神,全身上下散发的光芒都可以变成箭矢。

    另外,阿波罗还有这银弓之王,远射神,金剑王的美誉,同时还是一个艺术家,即便是成为英灵,也应该是以archer,saber,或者caster职阶降临。

    再不济也是berserker职阶,rider职阶跟阿波罗应该无缘,除非把阿波罗做过的由白天鹅拉的神车算进去。

    但是,不得不说但是,希腊神话中对阿波罗的误传实在太严重了,尤其是法厄同这货干过的蠢事(类似于中国神话中十只金乌一起逛街日天)。在罗马神话中,法厄同成了索尔(不是雷神索尔)的儿子,但是同样驾是太阳神车,然后烤黑了非洲人民。

    没错,非洲人的脸是被罗马人黑掉的。

    “哦,已经可以确定是希腊神话或者罗马神话中的人物了吗?也是,居然这么堂而皇之的将宝具展现出来,这个英灵还真是大胆呐。”

    “大胆吗,或许是吧,又或许是拿出来误导我们的呐,总之,先让他给我们唱一首征服吧。”

    “啊,我亲爱的御主,你这个主意,实在是太棒了,一个人举办演唱会可是很累的呐,那么,金光闪闪的英灵啊,我同意我亲爱的御主的一件,邀请你来担当我演唱会的嘉宾。嗯,顺便给我们当灯光师吧。”

前夜(四):夜晚,被秒杀的太阳神

    虽然不知道对面英灵的具体身份,但是圣杯战争之中哪有知道了对方是谁再开打的,只有先打了再说。

    再者说来,自己这边已经知道了对面的大概身份,这就已经够了,罗马神话的太阳神索尔,希腊神话的艺术神阿波罗,太阳神赫利俄斯,以及法厄同这个坑爹货都是目前被林修锁定的,可能是眼前这个英灵的存在。

    只是战斗刚一开始,林修就给跪了,并不是敌人太强,而是队友太凶残,他在战斗开始之后才终于明白,为什么伊丽莎白的职阶是idol,因为她的武器是麦克风啊!

    谁家英灵干架用麦克风的,虽然这麦克风有一个支架,但是看材质就知道是塑料做的啊!

    可明明就是塑料做的,砸在马身上会发出金铁交鸣的声音——马身上套了黄金护甲。

    神话就是这么扯淡的东西,黄金的硬度明明是跟指甲一样的存在,却硬是能做成优秀的防具,一般神灵全力攻击都不能留下一道划痕——天可怜见,这神灵该有多垃圾。

    然而就是这种软的不像话的东西,在物理学上有着极端优秀的导电性,翻译成魔术语言就是:魔法亲和力极佳,是支撑附魔装备的优秀材料。

    这才是黄金成为神话中防具代名词的原因,金甲战神穿的都是附了魔的神装。要真的只是普通的黄金战甲,就伊丽莎白刚才挥舞话筒架的气势,被她打过的那匹马早就成了马赛克了,可现在那匹蠢马还能嘶吼着反击。

    “皮洛斯,安静!”金光闪闪的英灵拉了拉被伊丽莎白揍过的马的缰绳,而伊丽莎白也顺势退回到了林修身边,她可是一个爱抖露,怎么能在外人面前表现的那么暴力呐,刚才只不过是综艺效果,是的,就是这样。

    英灵在安抚好了自己的战马之后,重新抬起头,对着林修开口道:“我的身份你应该猜到了吧?”

    “只是不愿意相信罢了。”

    圣杯战争,或者说英灵之间的战争,绝对不可能牵扯到神灵,除非那个神灵以berserker的职阶被召唤,比如魔法少女伊莉雅之中的雷神索尔的职阶卡。

    而像美杜莎这样的神话人物,虽然来自于神话,但是美杜莎和她两个姐姐不同,她的两个姐姐是魔身,而美杜莎是人身,因此可以被以rider的职阶召唤出来。

    英灵之中已知神性最高的当属吉尔伽美什,三分之二神格的他可以说是人类中的神明了,而这也是吉尔伽美什喜欢叫人杂种的主要原因,恶人先告状嘛。

    林修实在想不出比三分之二神格是怎么杂交出来的,二分之一到还是能够理解,一般吉尔伽美什骂人的时候,我们应该会问一句,杂种骂谁,吉尔伽美什要是回答杂种骂你的话,那他还是个知错就改的好孩子。

    言归正传,出于神灵神性等原因,神灵是无法被当作正常英灵召唤的,所以,在看到太阳神车的时候,林修应该第一时间判断出对面的家伙是法厄同,而不是其他人。

    不论是希腊神话,还是罗马神话,太阳神的儿子,驾驶太阳神车导致大地生灵涂炭的年轻神灵的名字都是法厄同(希腊语熊熊燃烧之意)。

    可林修作为一个弑神者,很清楚的感受到,对面的家伙绝对是一个神灵!而且是纯粹的神灵,然而法厄同这个被宙斯劈死的光明之神,估计连神格都没有留下,并且死无葬身之地,不可能拥有如此高的神性,也许还不如一介凡人。

    林修不知道为什么神灵回来参加圣杯战争,无法被正常召唤是一回事,圣杯对他们而言一点用处都没有又是另一回事。

    圣杯,或者说第三法天之杯对于神灵来说,一点意义都没有,灵魂的物质化,没有一个神明愿意这么干。

    “没有竖琴,没有银弓金箭,高大魁梧,英俊无须,嗯,没有胡须这一点的跟个太监一样,然而我知道你子嗣众多,你是做了激光除毛了吧,赫利俄斯。”

    赫利俄斯:“······”

    到底是赫利俄斯还是索尔已经没有意义了,罗马神话几乎原封不动的抄袭了希腊神话,只是改动了其中的几个名字,而像阿波罗,法厄同则是原封不动的名字。

    好吧,阿波罗是十二主神里惟一一个没被改名字的,大概因为他是个艺术家吧,罗马人就是喜欢艺术家。看看那个地下党员的哈迪斯,都被罗马人踢出了十二主神的位置。

    伊丽莎白:“哦,我知道我知道,现在在韩国,很多男爱抖都做了激光除毛,这样就不会长胡子了,不但省下了买剃须刀的钱,还省下剃胡子和给剃须刀充电的时间。果然,你也是偶像歌手吗?嗯,光看脸的确能吸引不少粉丝呐,就是不知道唱功如何。”

    赫利俄斯决定不要理会眼前这个长的跟恶魔一样的龙种英灵,转而对着林修开口道:“我是赫利俄斯,原本rider这张职阶卡的从者是美杜莎,不过她能没抢过我,虽然违反了规则,但是我请求祖母,让她给我这次机会来争夺圣杯。”

    赫利俄斯的父亲是许珀里翁,那么祖母就是盖亚了。

    林修闻言,心里顿时骂开了:“说好的盖亚是萝莉呐!果然同人小说都是骗人的!型月世界的盖亚至少已经当了曾祖母了!”

    “争夺圣杯,是为了第三法天之杯,准确的说是灵魂的物质化吗?为了没有了躯体的法厄同?还有,盖亚居然会同意这个把她烧成重度烧伤的不肖子孙复活?”

    根据神话,法厄同这个新手司机乱飚太阳神车,最终引发大地火灾,烧的大地母神盖亚哇哇直叫,留着鲜红的岩浆找到宙斯说:“孙子,给奶奶劈死你的这个侄子!”

    然后希腊神系三代目宙斯同志开心的玩起了霹雳闪电,一道闪电下去,我们的新手司机,宙斯的堂侄法厄同,就从一个欧洲神话的光明之神,变成了埃塞俄比亚同乡会会长(神话中,埃塞俄比亚人或者说非洲人,就是因为这起交通事故变成黑人的)。

    法厄同死后,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将会死无葬身之地,所以他的女朋友聪明的把他扔到了海里,总算是解决了土葬不能的问题——波塞冬肯定很生气,收集死人应该是哈迪斯的爱好,他波塞冬可没有恋尸癖,而且还是焦炭一样的尸体!

    所以,法厄同给盖亚造成了那么大的麻烦,最后死无葬身之地,盖亚居然会同意让这个曾孙复活,林修简直感到不可思议。

    “她只是同意给我这个机会。哈迪斯一直没有收走法厄同的灵魂。”

    这一点林修毫不怀疑,没几个人喜欢在晚上睡觉的时候开着灯,而法厄同这个光明之神的灵魂,哪怕没了神格也依旧无比耀眼,哈迪斯才不希望冥府有这么一盏大灯泡,哪怕是免费的。

    “所以,为了弥补我的过错,我无论如何也要夺得圣杯!以太阳神赫利俄斯之名!”

    “这样的话,为了世间不会增加一个祸害,我将会在这里全力以赴的消灭你!权能:智慧剑!”

    说话间,林修的手上已经出现了一把金色的利刃:“汝名为赫利俄斯,为希腊神话中的太阳神,驾驶由黄金铸造,四匹神马拉扯的带翼战车,四匹神马的名字分别为皮洛斯,赫俄俄斯,埃同,佛尔工。

    汝是法厄同之父,生来便是太阳神,且永远都是,但时代的变迁使得汝渐渐与阿波罗混为一谈,甚至太阳神之位和太阳神战车最终被误传为阿波罗所取代和拥有。

    顺带说一句,我个人觉得你渴望圣杯,并非因为法厄同,而是为了波斯公主琉科托厄!”

    法厄同犯下的事绝对不会得到盖亚的谅解,而赫利俄斯,或者希腊神话中的神更是感情淡薄,绝不会为了这么一个逆子冒险。

    然而希腊神话中的男神们为了妹子还是会冒险的,比如三代目宙斯经常当牛做马,三代目火影的好色估计就是跟同为三代目的宙斯学的。

    波斯公主琉科托厄,赫利俄斯的新宠,失去了子女的克吕墨涅(法厄同之母)心怀记恨,像波斯王告发了公主和情夫的关系,最终导致不贞的公主被活埋,自己则变成了向日葵。

    现在的赫利俄斯估计偶尔想起了这么个妹子,又联想到了克吕墨涅,顺带联想起了法厄同这个坑爹货,所以打着让儿子复活的借口来夺取圣杯,实则就是为了泡妞。

    为了妹子,希腊神话中的神能干出任何事,这一点林修深信不疑。

    所以,在一片金光闪过之中,林修和伊丽莎白清晰的看见赫利俄斯的脸想被太阳照射之后一样红。

    嗯,可以肯定不是热的,地球上的夜晚再热也热不过太阳神的火焰。大概是恼羞成怒导致血气上涌吧,只不过他还没来得及暴起杀人,就被林修的智慧剑给灭了。

    说到底,是参与了圣杯战争的神灵,再怎么强大,神性再怎么高,降临圣杯战争之中也会被大大削弱。被对神用权能一招秒,简直再正常不过了。

    “啧,因为圣杯系统,降临的只是一个能量体,所以我连一个能力都没有掠夺到吗?算了,有这张职阶卡就值了一次智慧剑的使用机会。”

    没得到权能,林修可以接受,因为这个世界没有弑神者世界的潘多拉嘛。可连掠夺能力都没用(因为根本就没杀死)了,那就亏大了。

    “嗯哼哼!职阶卡rider入手,我亲爱的御主呦,你的强大真是越来越出乎我的意料了,我也许真的会爱上你的哦。”

    “然后让我做龙骑士吗,各种意义上的骑着你?”

    “嗯~讨厌啦,你这么坏可是会让女孩子讨厌的哦。”

    “骗谁呐,我只知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被发好人卡的都是单身狗。”

前夜(五):我要高歌一曲

    又红又热,有刺激性的食物是伊丽莎白最喜欢的,比如新鲜出炉的麻婆豆腐。也许是平行世界的关系,这个世界的言峰礼琦是个厨师,而且是一个不论你点什么菜,他都给你上麻婆豆腐,并强行要求你吃完的存在。

    据泽尔里奇说,这货在上一次圣杯战争中被卫宫切嗣打坏了脑子,然后有因为各种原因,最终在冬木市开了一家餐馆,并且每天坚持不懈的给隔壁的卫宫宅送便当。

    当然,是要收钱的那种。这大概就是来自言峰绮礼的报复吧,这个报复相当的有效,至少卫宫切嗣的养子,卫宫士郎在连续吃了一个多月的麻婆豆腐后,终于得了胃出血,还长了痔疮。

    最终忍无可忍的卫宫士郎咬着牙在家里后院种起了蔬菜,因为是魔术师家庭,所以卫宫士郎从小的愿望是:圣杯啊,请赐予我分解麻婆豆腐的力量吧!

    这是多么伟大的愿望,一般人想都不敢想,而卫宫士郎却是在心里记了十年!

    十年间,卫宫士郎跟着隔壁的麻婆豆腐学(挨)武(揍),跟着自家老爹学枪(射),和长不大的姐姐一起跟着老妈学魔(拷)术(贝),功夫不负有心人,十年后他终于成了学校学生会修理大队一把手。

    物有损,士郎顾,这句流传在穗群原高中的名言,让还没到高考年纪的卫宫士郎已经受到了多家技修学院的青睐,甚至有个大学的理事长发话,哪怕卫宫士郎高考零分,他们学校也照样无条件录取,还免学费!

    “我的梦想是成为能够夺取圣杯的魔术师,而不是修理工!如果能让麻婆豆腐消失,那就更好了!”

    十六岁的卫宫士郎忧郁的对着面前的可爱学妹抱怨着,同为魔术师家族出身的间桐樱,对于这位给与她温暖笑容的学长充满了爱慕,因此对于卫宫士郎难得的抱怨也愿意倾听。

    事实上,她还认为卫宫士郎的抱怨很有道理,魔术师家族出身的他们,的确没有必要像普通人一样去学习,他们应该以时钟塔为目标。

    虽然,间桐樱本人很讨厌魔术,而且对于和心爱的学长永远在一起过普通生活很是向往。没错,这个世界的间桐樱和卫宫士郎是一对恋人。

    同样是圣杯战争的御三家出身,同样是被收养的孩子,好在这个世界的间桐脏砚灵魂还没有腐朽到忘记自己为什么要获得永生,还没有堕落到用虫子玩弄小女孩,但对于间桐樱的态度相当的冷淡,总是毫不避讳的在她面前操控虫子。

    当然,对于间桐樱的改造也是有的,不过比起用虫子进行直接改造要温和的多,前后花了八年多才改造完成,一头秀发彻底变成了淡紫色。

    不过好处也是有的,保留了间桐樱原本的魔术属性,从架空属性——虚的基础上,增加了水。然后就是身材,比起除了腿什么都拿不出手的亲姐姐远坂凛,间桐樱的身材堪称完美。

    间桐雁夜也没死,和大哥间桐鹤野成立了一家摄影公司,成了职业的摄影师。

    唯一让间桐樱比较头疼的就是哥哥间桐慎二了,这家伙依旧是个花花公子,整天泡在女人堆里,还总是欺负她。如果没有遇到卫宫士郎的话,指不定会被欺负成什么样子。

    “言峰神父他,嗯,跟伯父的关系还是那么的糟糕吗?”

    卫宫士郎苦笑着摇了摇头:“要是关系差也就好了,但是言峰叔叔他死认一个道理,他坚定的认为他失忆前和爸爸是好朋友,而他们成为好朋友的理由就是同样热爱麻婆豆腐。”

    “这可真是糟糕呐。对了,明天开始就是圣杯战争了,伊莉雅她,能够让赫拉克勒斯安分下来了吗?”

    这一次的圣杯战争中,爱因兹贝伦家有两个御主,分别是伊莉雅和卫宫士郎,只是和到了战争前夜都还没有召唤出英灵的卫宫士郎不同,伊莉雅在两个月前就召唤出了狂战士职阶的英灵——赫拉克勒斯。

    不过应为这名英灵太过强大,导致伊莉雅不得不主动离开市区,去郊区的艾因兹贝伦堡练习控制英灵。而卫宫切嗣为了逃避麻婆豆腐的纠缠,和爱丽丝菲尔一起以指导的名义跟过去了。

    可没想到的是在一个多月后,卫宫士郎也被圣杯选中,虽然到昨天为止还没有准备好召唤英灵。

    准确的说,他是打算今天和间桐樱一起召唤英灵的。这一次圣杯战争,爱因爱贝伦家,或者说卫宫家和间桐家是最坚定的盟友。

    因为卫宫切嗣和间桐脏砚的愿望都是世界和平……

    “根据老爸说,赫拉克勒斯似乎对伊莉雅相当的亲和,真是相当难以理解啊,明明是狂战士,可能够在面对伊莉雅的时候保持安静。”

    “嗯,大概伊莉雅太可爱了吧,嘿嘿。对了,晚上要吃什么?差不多是到了买菜的时间了。”

    嗯,因为今天是周末,所以间桐樱来到了卫宫宅,和卫宫士郎一起打扫房子,前些日子对面一直在装修,好不容易装修完毕,终于可以不用担心灰尘满天了。

    “嗯,只要不是辣的就行,清淡点的最好了。”

    卫宫家很长一段时间买菜都是间桐樱在买,因为只有她,言峰礼琦不会强行推销麻婆豆腐,理由似乎是不想把优质的麻婆豆腐喂虫子。

    天地良心,他开的是拉面店,而且还叫木叶拉面。可买的东西不论什么都附赠大量麻婆豆腐,只是跟卫宫家只有超辣没得选不同,其他客人可以选择是微辣,辣还是超辣。

    等到晚饭时间,在房间里睡了一天的卫宫切嗣总算养足了精神,而间桐雁夜也来到了卫宫宅。而召唤英灵的时间则是被安排到了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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