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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尼自传-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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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他的18岁生日派对。我答应了要去参加的,不过我只待了10分钟,喝了一杯可乐。在生日宴会上我没有向任何人宣布我的好消息,包括詹姆斯。那是属于他的日子,我可不想抢了他的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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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自行车链(3)
我10点就上了床,但却难以入睡。睡着了以后,我梦见自己攻入了致胜的一球,场面真实极了。我8点起床,但没有吃早点,连一杯茶也没喝。我没什么食欲,胃有点不舒服。尽管如此,大约11点的时候,我还是吃了一些黄豆吐司。大约下午一点半,我爸爸开车带我来到了古迪逊公园。
当我走上球场,听到喇叭里传来了〃Z Cars〃的旋律,我的脊背像被电了一下。这首歌我已经听了很多年了,它总是能让我提早兴奋起来。不过这一次有点不同,这种兴奋是如此真实。我相信从外表看来我并不紧张,我已经学会了隐藏自己的情绪。当你希望自己走上球场的时候看上去严肃一些,好像很专注的样子,那么凝视前方即可。迎接我的欢呼声排山倒海,令人震撼,想要集中注意力是很困难的。当时,我听到人群在高唱〃鲁…尼,鲁…尼〃。那天,凯文·坎贝尔是中锋,我在他身后策应。我的表现虽然不能算是大放异彩,但可以说是相当不错了。
另外,我助攻了埃弗顿的第一个进球,马克·彭布里奇接到我的传球后得分了。我在第77分钟的时候被换下了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由于热刺的后卫在一次角球的防守中动作较大,我正有点情绪。可能是莫耶斯怕我会报复,或者他换我下场是为了让我单独接受全场的欢呼,因为大家都知道这是我在埃弗顿的处子秀。比赛最后以2∶2收场,我的表现获得了很高的评价。
我终于做到了,在16岁零298天的时候,终于作为蓝军的一线队员出场了,这只比乔·罗伊尔的纪录晚了两个星期。我想,将来还会有人打破我们的纪录,这才是事物发展的规律。比赛结束后,我没有去球员休息室。我初来乍到还不知道那些规矩和流程,我甚至连队友都还没认全呢。爸爸把我接回家后,我又像平常的周六晚上一样跑到街上去找伙伴们玩了。后来我又去找了科琳。是的,就在四天前的8月13日,当我在古迪逊公园踢了一场纪念赛后,我终于和她确定了恋爱关系。
那天的比赛后,我和我的伙伴们一起在速食店周围玩,我们吃着蘸卤汁薯片,也在街上踢了一会儿足球。那个速食店就在卡尔东巷的街角,而我们的游戏之一就是看谁能够踢中一个路标。我们也进行了分队的比赛。
我还记得在2002年世界杯上,当看到欧文攻破巴西队大门后,我们都跑到街上,争先恐后地模仿他。忽然,科琳和我的表妹克莱尔一起路过,当时克莱尔坐在她的自行车上。科琳的两个弟弟乔和安东尼已经是我多年的朋友了,他们站在我这一边。很长时间以前,我就请求过他们:你们能帮我约科琳出来吗?〃他们最终帮我传了话,但得到的回答是,我必须要给她打电话。但是我没有这样做,我实在太害羞了。我也知道她总是忙于功课和学校里的歌舞表演。
当科琳和克莱尔从我们身旁经过时,车链条突然掉下来了。我几乎没干过什么手工活儿,也对自行车的结构知之甚少,但是我说:〃我来弄吧,科琳,让我帮你把它修好。〃我不知怎么就把车链条给捣鼓上了,修好后,我鼓起勇气对科琳说:我能约你出去吗?〃她从自行车上下来,把车交到了克莱尔手上,和我在那片居民区散了散步。我们只是聊啊聊,聊了很长时间,不知怎么说到了电影《油脂》。科琳说她有录像带可以借给我看,于是我们就走到了她的家……卡尔东巷37号。这地方并不远,而且我也已经很熟悉了,我和她的弟弟们是铁哥们儿嘛。拿到录像带后,我们又到本地的殉道者女王教堂后面走了一圈。在那里,我们停下来接吻了。
然后,我把科琳送回家并道了别。她说第二天学校里的舞蹈节目要彩排,不能跟我出去了。不过第三天,我们就去了东兰开夏路的一家电影院,看了奥斯汀·鲍尔斯的电影《王牌大贱谍II》。我很喜欢那部电影,几乎自始至终都在笑,不过好像科琳并不觉得它有那么好玩。
后来,在那个星期的周末晚上,在我为埃弗顿一线队首次登场之后,我又准备约科琳出来。不过在此之前,和我平常到家后一样,我得先到街上和我那帮哥们鬼混一会儿。我见到了科琳,我们一块儿去了当地的一间酒吧。在那里,我们遇到了我爸爸,还有里奇叔叔。我们四个坐在那儿闲聊了大约一个小时,我喝了一杯可乐。之后,我送科琳回了家,在她家门前的台阶上吻别,然后就回家睡觉了。是的,8月13日仍然是我们的周年纪念。每年这个日子我都必须送给科琳一张贺卡,要不然可就有我好看的了。
第六章送给科琳的一朵玫瑰(1)
我认识麦克洛克林一家已经很多年了。实际上,回想起来,我从小就认识他们。科琳的父亲安东尼和我的叔叔里奇一起在科洛克斯泰斯的体育俱乐部教孩子们拳击,所以他也是我的教练之一。他们和我们住在同一地区,上着类似的学校,而且我们也经常受邀参加他们家的聚会活动。我的童年有一半时间是在科琳他们家的那条街上玩耍的,那地方比我们家门口更适合踢足球。
科琳1986年4月3日出生,比我小六个月。和我一样,她也是家里最大的孩子。她的两个弟弟乔和安东尼经常和我一起在街上玩,尽管我比他们大两岁,我们却是死党。科琳还有一个叫罗齐的妹妹,她是五年前被收养的。罗齐患有Rett综合征,不得不坐在轮椅上。她是个很好的女孩,每个人都很喜欢她。
记得我大概10岁的时候,有一次和科琳的弟弟们在她家门口玩的时候被她父亲狠狠训了一顿。乔哭着跑回家里,说我弄坏了他的新网球拍。他说我是故意把拍子摔坏的,但我发誓我没有那么做,那只是个意外。科琳的爸爸冲出来大声训斥了我,说我不珍惜他人的财物。出于对他的尊重,我没有顶嘴,只是嘟囔着说了一些道歉的话。那时我可没想到他后来会成为我生活中如此重要的人物。
科琳上了圣特蕾莎天主教小学,和我妈妈是校友,后来又上了圣约翰·博斯考学校,一所天主教女子中学。它和德拉萨是姊妹学校,往来步行只需五分钟。科琳和我一样,来自一个大家庭。她的母亲科莱特在家里八个孩子中排行老幺,结婚前是托儿所的保育员。她的父亲安东尼在弟兄五人里排行老三,是市议会的泥瓦匠。麦克洛克林一家是确定无疑的爱尔兰家庭,因为他们曾经去确认过,科琳的曾祖父来自爱尔兰的梅奥郡。我们开始约会那年,他们一家曾一起到爱尔兰去寻根问祖,而且找到了科琳的曾祖父麦克洛克林住过的村庄。现在那里还有些人记得这一家人呢。
我觉得在信仰方面,她们家比我们家更虔诚,至少她父亲是这样的。他经常一天去两次教堂,走访慈善机构,主持宗教活动……我认为他可以被称做圣餐牧师,因为他可以主持圣餐礼。科琳小的时候定期前往教堂,不过到了16岁,父亲说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参与宗教活动,他不会勉强。此后,她仍然虔诚,经常去教堂,只是没有原先频繁了。
跟我不一样的是,科琳在学业上一直表现优异,学校里的老师和其他女孩都很喜欢她。她经常说弟弟乔才是家里天生最聪明的一个,所以她必须加倍努力。不过,对我来说,她已经够聪明的了。
她喜欢表演,那是她学校生活里的重要内容。戏剧或音乐演出每年都是学校里的大活动,而她则是其中的明星人物。她演出过《安妮》、《音乐之声》,还有《珍妮的遭遇》。我听说过这些演出有多么精彩,但是从来没有去看过,我更喜欢到街上踢足球。
科琳说她对我的第一印象并不太好,可能就是因为我摔坏了她弟弟的网球拍吧。我成天在街上玩,四处游荡或踢球,她经常听我谈论关于我的伙伴们的事儿。我经常戏弄他们,给他们起外号,或者用古怪的嗓音模仿别人的父亲,叫他们回家。她对这一切都并不喜欢。我想她一定认为我是个粗人,只不过是街上的一个普通小孩而已。她可是个模范学生,每天待在家里做作业或者练习表演和舞蹈。每周都有一个晚上要去上舞蹈课,还有一个晚上有表演课。如果她出去,一定会和其他女孩在一起,比如我的表妹克莱尔,她们会坐在自己的卧室里聊天或者听唱片。好玩吗,嗯?
科琳说在我出现之前,她还没有过正式的男朋友,我相信她。由于她对我的第一印象并不怎么样,所以她也一直没有把我当做男朋友的候选人。而且,我想类似〃哦,他真棒!〃这样的想法肯定也从未出现在她的脑海里。我只是一个伙伴,一个她一直就认识的,她们家的一个朋友。我猜想这就是为什么我没法跟她开始约会的原因,我们太熟悉了。
第六章送给科琳的一朵玫瑰(2)
在我们正式开始约会,也就是我修好她的自行车链条的前几周,我终于开始给她留下了更多的印象,这是她后来告诉我的。令她记忆犹深的是有一个晚上在那个速食店,我们都在那儿,但是她完全没有注意到我,只是和一个在那里工作的朋友聊天。我手里拿着一个手机,在排队的人群边看着手机走来走去。实际上没有人在给我打电话,但是我知道科琳会明白我的暗示……我正在等一个电话和一次约会。她觉得着挺好玩,尽管有所掩饰,我还是注意到她笑了。她没说什么,但是我看得出来我的做法有了效果。当我拿着手机的时候,我脱掉了外套,里面穿着一件尺码有点小的巴西队服。科琳觉得最好玩的就是我穿着一件不太合身的巴西队服走来走去,这个时候她开始笑了。
她后来跟我说,那是她第一次用另一种眼光看我,并且开始有点喜欢上我了。她认为我有漂亮的眼睛和笑容,而且很有意思。是的,我不认为她用了〃棒〃这个字眼,但是你不能要求太高。毕竟在我前面有很多人都给她留下了很好的第一印象,但后来她发现他们不过都是窝囊废而已。当然,我当时并不知道我已经给她留下了一些好印象。所以,当我修好自行车的时候仍然是一颗红心两手准备。
那个晚上,两个女孩只骑了一辆车。那是克莱尔的,她在后座上带着科琳从我们这个社区经过。当我们在教堂后接吻的时候,由于看到远处她的姑妈正走向她的汽车,科琳突然有点紧张,她担心姑妈能看到我们俩。倒不是因为那个男孩是我,而是姑妈马上就要见到克莱尔了,克莱尔那天要到她家去过夜。还好,她没看见我们。
当那天晚上我去她家的时候,我用废纸做了一朵玫瑰花。当科琳进屋去找《油脂》的录像带时,我把纸花给了站在门口的她八岁大的表弟,我告诉他那是朵真花。尽管那玩意做得实在不怎么样,根本不像朵玫瑰花,不过这还是取悦了科琳。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是学校的暑假,我们经常一起出去。不过,学校一旦开学她就又该开始刻苦学习,并且专注于跳舞和表演了。在那个夏天的考试中,科琳拿到了11张普通初级中学毕业文凭,而我……嗯,我想想……一张也没有。她在艺术表演上得了A ,英语、宗教和技术三科是A,还有六个B和一个C。所以九月的时候,她就到六年级去学A级的英语、媒体研究和艺术表演了。在她心里一直想要上大学,特别是想去伦敦或者利物浦的艺术院校里学习表演。但是她也知道那些艺术院校的竞争都非常激烈。她的特长是表演和舞蹈,但唱歌不算太好,所以她的目标是想获得一个媒体研究的学位,可能是在利物浦的约翰·穆尔斯大学。
在六年级,科琳仍然参加所有的演出,甚至当上女生副主席了……我说过她一直是个好好学生,除了跟我出去的时间以外。但是在头几个月,我们的关系还不算太密切。她很忙,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至少跟我的期待尚有一定距离。我想,她在主观上可能也不想陷得太深。
到了圣诞节,我们的关系才又有了新的进展。我在利物浦市中心的珠宝店里给她买了一枚戒指。它花了我2000英镑,这些钱来自我的积蓄和学院的奖学金,还向我爸爸借了一些。所以圣诞节后,我们之间更认真了。我们有很多共同之处,同样的家庭背景,同样的社交圈,虽然我们有着不同类型的幽默感。她从来不会像我一样被类似《王牌大贱谍》、《阿呆与阿瓜》,或者《只有傻瓜和马》这样的电影或者情景喜剧逗笑。她会因真人真事而开心,而不是其他人表演的剧情。
当我们开始约会时,我是个足球运动员,或者说想要成为一名足球运动员这件事对她来说并不意味着什么。从大约10岁时开始她就知道我是个足球狂人,因为我从早到晚都在街上踢球。当我代表城市,作为利物浦中学生队的一员出去比赛时,她爸爸在读《利物浦回声报》时会念叨说:嘿,这儿提到鲁尼了,他又进了一个球。〃她只是听听而已,从来都不太关注,也不知道〃在学院里〃意味着什么。这听上去有点不像我,〃在学院里〃,好像我进入了什么学术领域似的。她爸爸从过去到现在一直是利物浦队的狂热支持者。如果我加入了红军,她可能会对我有更多的印象,我也可能会更早地当上她的男朋友。她们家里的英雄是伊恩·拉什、约翰·巴恩斯和罗比·福勒,尤其是福勒,当他第一次为利物浦出赛时,他被球迷称做〃上帝〃。没有哪个埃弗顿队的球员会在她们家成为英雄。
第六章送给科琳的一朵玫瑰(3)
当她还是个小女孩时,有一次穿上了别人送给她的一件埃弗顿队的球衣。不过她只穿了一天,她觉得这个颜色不适合她,她更喜欢红色。有一件事她爸爸经常跟我们提起,那是最令他荣耀的时刻之一。那是在1977年,他不辞辛苦地前往罗马观看利物浦队在欧洲冠军杯决赛中3∶1击败门兴格拉德巴赫队的情景。要我说,真是撞上大运了。作为给家里的礼物,他带回了一个纪念品,那是一个马和战车的雕塑模型。我想那一定是罗马的象征,意味着一些意义重大的事情。他们家也一直把它当作好运的象征。实际上,当利物浦队2005年第五次捧起欧洲冠军杯时,我、科琳还有她们一家人正聚在她祖父母的酒吧里观看比赛,那个模型就放在吧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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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加扎的18号(1)
我得到了加扎的号码。他刚刚离队,所以当我加入一队时我得到了他的18号球衣。和其他很多俱乐部不一样,在埃弗顿队,你在比赛中使用的球衣号码就相当于你在俱乐部的编号,在你所有的训练装备和服装上都会有这个号码,在它们清洗之后也便于查找和整理。当我来到一队的更衣室,我并没有什么怯场的感觉。当然,有一些老队员我不认识,但我在他们中间并不感到紧张。事实上,很快我就开始在更衣室喧闹折腾了,就像平常的我一样。在训练场上,一开始我还是有些放不开,我不知道刚从青年队上来的我是否能够应付新的级别。不过,这很快就不成问题了。
在头几次训练课上,有一次球传到我的身前,戴维·恩斯沃什过来抢截,但我轻轻一捅,将球挑过了他的头顶,并一闪身绕过他拿到了球。我听到他在背后喊着:你这个小杂种。〃我全速向前跑着,但可以听到他就在我身后,像要准备放倒我。所以我觉得最好的做法还是赶紧把球传出去。这里不像很多俱乐部那样,有那种所谓的〃欢迎仪式〃,比如说在第一次抢球时把你抱住或者用力撞倒,这样你就算在这个队里找到自己的位置了。
一开始的时候,邓肯·福格森表现得彬彬有礼。起初这让我觉得有点不自在,一个我从小学时就开始崇拜的偶像现在突然变成了我的队友。当然,几星期后,我和他一起训练就自然多了。邓肯觉得他一点都没老,完全可以像年轻人一样胡闹。
我记得有一次在去奥地利进行季前热身赛期间和他进行了一次摔跤比赛。我和我的青年队队友之一凯文·麦克劳德一起在我们的酒店房间里玩电脑高尔夫游戏。福格森说他可以打得更好,结果我的室友就像一只跳蚤似的跳到了他的身上。福格森立刻就死死抓住了他,所以我也赶忙跳上去帮忙。我们觉得两个人在他身上肯定能把他制服了,但是他却设法把我们甩下来压在了身下。所以我赶紧说:〃好了好了,今天我就放过你了……〃
那时候我们队里最爱开玩笑的家伙是马克·彭布里奇。他总是在更衣室里寻找机会搞他的把戏。当你不在的时候,比如说去理疗室接受按摩,他就会从你的衣服里挑出他认为最难看的一件穿在身上。然后他再从其他人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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