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鲁尼自传-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非常强悍的破坏者,总是踢到我的脚踝。有一天她紧紧抓着我的手指使我不能动,我不得不使劲试图抽出手推开她,但她一直不肯收手。结果最后我在摆脱她的过程中一根手指骨折了。不过,她是个很好的女孩,在我后来返回科洛克斯泰斯的时候还会不时见到她或者听到她的消息。我很喜欢圣斯维辛,喜欢这里所有的老师。我从没在这里惹过麻烦,而且总是有相当正面的成绩报告。这有一份1995年7月的成绩报告单,当时我九岁,报告单上说我喜欢音乐,不过我现在已经不记得那是怎么回事了。它还补充说我非常熟悉《彼尔·京特》——他是那个曾为曼联效力的挪威人吗?
第一章快乐家庭(3)
我最出色的科目似乎应该算是宗教教育了:“韦恩对耶稣的一生了解得非常细致,他在讨论过程中的表现说明他是一个非常有同情心的孩子,他总是对其他人的需要做出回应。”是的,的确是这样。第二年,当我10岁的时候,报告单上说我“在数学方面思路敏捷而自信,对于新概念掌握得非常快”。我总是在数学上表现优异。我的体育评语非常有意思:“韦恩有的时候会变得有点狂暴,出于安全起见,他应该学会控制自己。”真是没天理。我挺喜欢“有点狂暴”这个词,不过,我是怎么给他们留下这种印象的?虽然我上的是一所天主教小学,但是我们一家并不经常去参加弥撒,除非是比较特别的日子。我记得当时有一个牧师每周都要拜访我们,通常是为了筹集善款。我的确相信耶稣,我不仅在学校里绘制了他的画像,还每晚祷告。尽管我的祷告通常是让主保佑埃弗顿队在周六的比赛中获胜。我在九岁的时候领了圣餐。我必须在上身挎上一条红肩带,还要系上我最讨厌的红色领结。仪式一结束,我就迫不及待地冲出教堂,扯下身上那些讨厌的东西。在家里,我非常幸运地拥有自己的卧室,格雷姆和约翰只能共用一间。不过,我在五岁之前绝大部分时间都睡在父母的床上。我总是觉得在卧室的窗棂上见过黄绿色的鬼魂,而我的表兄妹们也都说有类似的经历。但是我认为他们只是想吓唬我而已。我终于开始在自己的卧室里睡觉了,不过电视和灯都得开着才行。我也很喜欢吸尘器的声音,或者其他类似的动静,这些声音总是有助于我入睡。经常发生这样一幕:我告诉母亲我要上楼打扫房间,而等她半个小时后来到我的卧室时,总会发现吸尘器仍然响着,而我已经睡熟。当我的这一习性被表兄妹们发现后,迎接我的当然是一番嘲笑。
在我的表兄妹以及所有一起摸爬滚打的小朋友之中,有一个关于贝尼巴士的小迷信。贝尼巴士是一班绕我们区运行的公交车,当你看到它时,你必须跳上离你最近的墙头并待在那儿等待它通过,否则的话,你就要走霉运了。我曾经一度有点强迫症,我不能一个人待在虚掩着门的房间里。我必须起身把门关好,听到“咔嗒”的关门声,否则就难以平静下来。“咔嗒”,我必须听到它才行。我曾经读到过加扎年轻的时候也有类似的小迷信和强迫症,不过在我看来它们既不严重也不值得担忧。它们从来不会导致肌肉痉挛或者其他怪异或有害的行为,我的父母似乎也从未因此而担心。有一大堆表兄妹是件特别棒的事儿,他们中大部分都和我年龄相仿,并且住在附近,永远不会没人陪你去街上玩。如果我心情不好,或者和母亲吵了架,我就会跑过街角去找我奶奶。她会把我领进屋,还给我糖果吃。或者,我也可以去尤金叔叔家,我知道他最喜欢我,肯定会哄我开心的。我在小学的时候经常哭,通常是为了得到糖果,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在家的时候,我们不怎么吃垃圾食品,炸薯条也只是一周吃一次。我们可不是长年累月靠煎锅和汉堡生存的人。我特别喜欢吃意大利面,尤其是加了金枪鱼和沙拉酱的。我唯一的弱点恐怕就是糖果了。我把所有的零花钱都用在了买糖果上,除此之外还能免费得到一些。当时我奶奶在她房前的小货车里卖糖果,等我稍微大一点的时候,我经常去给她帮忙,并且马上就把挣来的钱换成糖果。有一次,我在和表兄斯蒂芬一起出去玩轮滑的时候摔倒在地并且划破了膝盖。当我爬起来时,我看到水沟里有一张10英镑的纸币。我决定和斯蒂芬分享所得,我给了他一半,另5英镑则拿回去给妈妈做筹码了。每年,我们都会去布特林斯度暑假。
鲁尼家族是如此庞大,以至于我们必须要包一辆40座的长途车载我们去度假营。有一年,当我们从布特林斯度假回来时,家里发了大水。一个管子漏了,地面和天花板都遭了殃。当母亲抬头看着天花板时,她非常确信一个十字架的形状出现了。我想她是认为圣迹发生了,就像葡萄牙、西班牙或是其他什么地方的天主教徒在芜菁或者面包片上看到了耶稣或圣母玛丽亚的脸一样。她跑出去告诉了牧师,并叫他一起来看天花板。“这只不过是湿气,鲁尼夫人……”牧师说。我的童年没得过太严重的病,只有最常见的麻疹和水痘。但是我记得一次事故,我在爬过一个栅栏的时候,膝盖上被划开了一个大口子。我没有告诉妈妈,因为我本不该去招惹那个栅栏。至今我的膝盖上还可以看到那处伤疤。当我六岁的时候,学校的医生说我弱视,需要戴眼镜。我验了光,配了一副眼镜,这副眼镜我用了一年,但我总是不愿意戴它。格雷姆也需要戴眼镜,他没有我这么强的抵触情绪,他那副眼镜用了好几年。我的左眼可能现在还有轻度的弱视,我专门为阅读配了一副眼镜,但是几乎从来没有用过。我也曾考虑过戴隐形眼镜,但后来听说那玩意对我的问题无能为力。
第一章快乐家庭(4)
在圣斯维辛,我有两次在操场上跟人打架。一次是我九岁的时候,对手是一个叫加里的男孩,他比我壮,还大我一岁。那次搏斗以平局收场。另一次是和一个叫卡拉格的家伙,他可是学校里的小霸王,外号“赛克”,和前英格兰后卫斯图尔特·皮尔斯一样。不过,我乘其不备,结结实实地揍了他一拳。我记得那场争斗是源于足球赛中一个有争议的进球,显然我们俩都有强烈的求胜欲望。每次遇到这种情况,老师都会跑出来制止我们,并且把我们的妈妈叫到学校。我跟妈妈说,我只不过是像父亲告诉我的那样维护自己的尊严,谁敢欺负我就给他有力的回击——这就是我打架的理由。我在小学的时候相当瘦小,不是那种强壮的男孩,但我绝不甘于受欺负。很多年来,我都长着很难看的雀斑。我很讨厌它们,一直盼着它们消失。妈妈说她有一次把我按住,试图用钢丝刷把它们擦掉。我不记得这件事儿了,不过听上去不像是假的。我觉得很难堪,因为这些雀斑让我看上去既幼稚又像女孩。好在,终于有一天它们开始消褪了。我11岁的时候,就要离开圣斯维辛了。最后一天,因为要和男孩们说再见,所有的女孩子都泪流满面。我们都在别人的衣服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坚信永不相忘。我非常喜欢在圣斯维辛的日子,离开时恋恋不舍。我在家里也总是过得很愉快。我觉得我是成长在一个艰苦的环境中,到处都是穷困的家庭。不过,我并没有意识到我家的拮据。糖果、自行车或是足球,只要哭的时间足够长,我总是能够得到这些想要的东西。过去,我们那个区非常落后,据说我离开后,情况更趋恶化,不过我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记得有一次警察封锁了我们的街道,他们正在追捕一个全副武装的强盗,并计划把他困在我们家后面的青少年俱乐部里。所有这些关于我童年的故事都可以说是普普通通,没有什么太糟糕的事情发生。对于那个年代,那个我们所居住的居民区来说,这都是些平平淡淡的事情而已。
我应该算是拥有一个非常愉快的童年了,有充满爱心的父母,还有很多我喜欢的亲戚。当然,也会有一些“家庭式的争吵”:几个姨妈有的时候可能会互相叫嚷诅咒,甚至揪住彼此的头发,但是过几天她们又会变成最好的朋友。这就是一个大家族的样子,尤其是一个爱尔兰大家族——没错,这就是爱尔兰人。他们可能会不时争吵,但仍然团结友爱,互相支持。我之前提到过,在我小的时候,我需要开着灯或者伴随着某种背景噪音才能入睡。直到现在,当我一个人的时候,我还是喜欢开着电视、电灯——还有吸尘器。如果没有吸尘器的话,电风扇或是吹风机也可以。因为这,我可没少烧坏过吹风机。我的未婚妻科琳非常讨厌我的这个习惯,即便是我们不在一起的时候,她也不许我开吸尘器和电风扇。不过,当她不在的时候,或是我在球队下榻的酒店里有自己单独的房间时,为了帮助睡眠,我还是会打开电风扇或者吹风机或者空调……甭管什么电器,只要能制造出那种声音就行。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在任何地方造成过火灾。我知道这很愚蠢,但也不知道怎么解释。我曾经遇到过一个和我有着相同习惯的人,他小的时候总是被妈妈背在身后。他妈妈经常会在背着他的时候吹干头发,这样他就把这种声音和在妈妈身上的舒适感联系了起来,变成了促进睡眠的因素。我想,我们中的许多人都会有愚蠢的儿时习惯,随着成长需要很长时间来摆脱。在20岁的年纪,我还有时间来改变自己。
我生来就是蓝色的,我们全家都是埃弗顿队的铁杆支持者,这一点毋庸置疑。不过我爸爸可远不止一个普通支持者那么简单,只要有可能,每个主场比赛他都会亲临现场。我第一次进入埃弗顿队的比赛现场时只有六个月大,身上还裹着尿布。我不知道爸爸当时是怎么想的,他既没有推着婴儿车,也没有用婴儿背带,他可能不想让人看到他与这些东西为伍。但这样一来他就必须自始至终把我抱在怀里,包括换乘公交车到赛场以及站在格拉迪斯街角观看整场比赛的过程中。我显然表现得很好,从此爸爸就经常带我去看球了。即便是我稍微大一点,开始蹒跚学步的时候,我在体育场里也从来不会乱哭乱闹地折腾别人。爸爸说,我顶多会在看完比赛回家的路上惹点麻烦。也是在六个月大的时候,我第一次显示出了我的控球能力,至少父母是这样告诉我的。当一个球被扔到我的怀里时,我能够一直抱着它。那时,我已经能够辨别颜色了。我躺在电视前的摇椅上,随着电视里的斯诺克选手击打不同颜色的球,我也变得神采飞扬。当然,蓝色是最令我激动的颜色。
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二章足球起步(1)
两岁的时候,我就开始踢足球了。而且据爸爸说,我一脚就能把球踢到街的尽头。虽然我们住的那条街道并不是太长。我还经常把球踢过奶奶家的围墙,使我必须得爬过那个六英尺高的墙去捡球。我经常会无法爬回来,只好站在墙的那边哭个不停。在我小时候的所有照片上,我都穿着埃弗顿队的队服或者类似的什么。令人惊讶的是,我还有一张六个月大时的照片,当时圆滚滚的我戴着一枚大大的蓝色胸徽,上面写着“今天,埃弗顿必胜”,这是《今日报》在1986年足总杯决赛那天送出的免费徽章。不过,那天埃弗顿队在温布利1∶3输给了利物浦队,这一结果我们家至今没人愿意提起。在我一周岁生日那天,我穿戴上了埃弗顿队的全套装备。作为生日礼物,爸爸送给我了一个黄色的车号牌式的埃弗顿队标志。那是当地酒吧的人制作的,爸爸一开始实际上是给自己买的,后来送给了我。在我的童年时期,我一直把它保存在我的卧室里。1998年,我们搬到了石桥巷四室一厅的大公屋里,我也没有忘记带上它。今天,这个标牌占据着一个更显赫的位置——爸爸家的玻璃前门上。我搬出去之后,他再次成了这个东西的主人,看来,他一直惦记着它呢。每到我的生日总会有一个生日宴会,我的两个弟弟也是如此。妈妈会安排好所有的事情,沏茶,布置桌面,安排座位、冰淇淋、果冻、橘子蛋糕还有小游戏。宴会上会有很多小朋友,其中大部分都是我的表兄弟姐妹。从床头灯罩到墙纸,埃弗顿队的大事纪写满了我的卧室。海报上展示着我心目中所有的英雄,尤其是我最喜欢的球星——邓肯·福格森。他是个硬汉,总是奉献出他最好的一面,我最欣赏他这一点。
对于早年爸爸带我观看的埃弗顿队的比赛我已经没有太多印象了。稍大一些后,我经常会在赛后逗留在体育场附近,以争取获得签名。当邓肯因为斗殴事件被抓进监狱后,我给他写过两封信,那时我应该是九岁。我跟他说他不应该待在监狱里,我和我的伙伴们天天都在盼望着他能够重返赛场为埃弗顿效力。他真的给我回了信,并且对我的来信表示感谢,我非常兴奋。当然,他根本就不知道我是谁,所以我猜想,所有给他写信的球迷应该都收到了他的回信吧。在小学,当我扎在女孩堆里两个星期之后,我成天都在学校操场上踢足球。在家也是一样,我总是起得很早,七点就跑到街上,利用上学前的时间和表兄弟们一起踢球。放学后,我又会迫不及待地翻过我家花园的栅栏,到俱乐部的五人制球场去踢球。我经常会一个人射门到天黑。其实他们有照明设备,但毫无疑问不是给一个小孩子射门玩儿准备的。我正式加盟的第一支球队是我父亲经常光顾的西部酒吧旗下的小球队,参加12岁以下年龄组的联赛。我们当地几乎所有的酒吧都有儿童球队。我第一次为球队出场时只有七岁,并且打入了致胜一球。我也为派伊等其他几支球队效力过。但我在圣斯维辛小学期间,只代表学校踢过一场比赛,因为当时我们学校并没有正式的代表队。在我八岁那年,我主要效力的球队是另一支酒吧球队——坩埚屋队,参加九岁以下年龄组的比赛。小的时候,我承认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成为一名职业足球运动员,即便是加入埃弗顿队。我梦想着进球,梦想着蓝军的胜利,就像大多数其他孩子一样,虽然他们不一定和我一样满脑子都是埃弗顿队。但说句实话,我的确没有想过我会有可能成为一名真正的球员。
不过有一天,当九岁的我正在为坩埚屋队踢球时,利物浦和埃弗顿的球探都在场外观看比赛。赛后,利物浦的球探走到我父亲身边,问我是否愿意参加他们的试训。就这样,两天后,我放学回来,直接来到了利物浦队的梅尔伍德训练基地。我已经忘了是谁带我去的,但我记得当时我全身上下都是埃弗顿队的装扮。不幸的是,我并没有打动利物浦的教练,而且,他对我的态度有点古怪。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我穿着埃弗顿队的球衣吧。我并不是故意要挑衅他们,我的生活就是这样,除了上学的时间以外,我总是穿着埃弗顿队的衣服。大约有30名小球员参加了这次一个小时的试训,大家年龄都跟我差不多。
第二章足球起步(2)
我们进行了技术训练和五人制的比赛。我肯定是给某些人留下了一些印象,因为试训结束后,他们又要求我参加一周后的另一次试训。当然,我答应了。与此同时,爸爸接到了埃弗顿球探鲍勃·彭德尔顿的电话,他看过我代表坩埚屋队参加的比赛。埃弗顿队也想让我参加试训,但时间安排和利物浦队的第二次试训是同一个晚上。尽管如此,我还是来到了埃弗顿的训练场贝尔菲尔德,放弃了利物浦队的召唤。就这么简单,一旦埃弗顿成为一个选项,那么别的选项是什么就不再重要了。
爸爸和我一起搭乘公交车,心里盼望着能见到当时埃弗顿队的主教练乔·罗伊尔。这次试训也没什么特别,30个孩子一起进行技巧练习,但是这次我对每个方面都很喜欢——人、教练、气氛。这次理所当然有很多小伙伴都和我一样穿着埃弗顿队的球衣。公平地说,利物浦队对我也不错,我在那里的试训进行得也很顺利。但是,出于我对埃弗顿队的深厚感情,我觉得他们要好得多,融入其中非常自然。这次试训一结束,俱乐部就找到我父亲,当场问他是否愿意让我签约加盟埃弗顿学生队,我们自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如果利物浦先让我加盟,并且没有另一次试训的话,我想我就会签约而变成“红色”了。我想他们的操作模式就是让你接连参加几次试训,然后决定是否给你提供机会。或者,他们可能只是对我没什么把握。不管怎么样,九岁的时候,我即将加盟埃弗顿。
我从贝尔菲尔德冲回了家,想要立刻把这个消息告诉妈妈。她当时不在家,去殉道者女王教堂参加格雷姆的圣餐礼的预演。当我跑进去的时候,她正坐在弗兰尼·杰弗斯的妈妈旁边,听到了我的消息,她的眼泪夺眶而出。弗兰尼和我一样,上的是德拉萨中学,为埃弗顿效力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