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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档案室-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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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魏老板一看到古镜本身,眼睛立刻就直了。

    “怎么样?”胡老八嘴角勾起,表情微有些得意。

    “你等等……”魏老板从兜里取出眼镜,又摸出一副白手套认认真真地戴上,这才拿起古镜仔细观看。

    “哎,你就慢慢看吧,老子还能骗你不成?都跟你说了,你那玩意儿就是一民间作坊里弄出来的次品,这个才是真正的宫廷货,知道不?”

    魏老板没有接话,看了半晌之后,才忽然抬起头,一开口就很不给面子:“放屁!谁告诉你这是宫廷货!?”

【119】 砸威豪的场子() 
“靠!你什么意思!?”胡老八瞪大了眼睛。

    “我的意思不是很明白么,你个老小子,这次看走眼啦!”魏老板摘下眼镜,将手套丢在了桌子上。

    胡老八和方少坤对视一眼,异口同声道:“靠!说重点!!”

    魏老板沉吟一下,指着古镜背面的花纹道:“这种‘镌花’你们见过没?”

    “没有。”二人摇摇脑袋,依旧异口同声。

    “嘿,巧了,我对这东西正好有研究,实话告诉你们吧,这镜子的确是千年前的古物没错,但不是什么唐宋宫廷货,而是当时少数民族所生产的产品。”

    “你不要卖关子,要讲就赶紧讲!”胡老八虎着一张脸,看样子是较上真儿了。

    魏老板也不磨叽,当即解释道:“你们看这个镌花,据我所知,这是当时西夏那边很流行的一种风格。”

    “西夏?”胡老八一脸不信。

    “是啊,要不我怎么说你没文化呢,你还不服气,今天就听我给你科普一下吧。”

    魏老板一脸得意,清了清嗓子道:“西夏人大致上以佛教为主要信仰,在建国之前则是以自然崇拜为主。党项族在唐朝四。川松。潘地区时,就以‘天’为崇拜对象。当党项族迁移到陕。北之后,便由自然崇拜发展到对鬼神的信仰。”

    “除了崇拜鬼神,党项族还崇尚巫术,并且备受重视。党项族称巫为‘厮’,巫师被称为‘厮乩’,是沟通人和鬼神间的桥梁,主要负责驱鬼与占卜。巫在战争前要施行占卜以问吉凶,于战争中经常施行‘杀鬼招魂’的巫术。”

    “然后呢,这tm跟我们说的话题有关系?”胡老八听了半天课,真是有点忍不住要发飙了。

    “当然有,我实话告诉你吧,这幅镌花出自西夏巫师之手,而且绝对是大师手笔,光看这繁密程度就错不了,如果你不信的话,明儿我就带你去找李教授问问,他是唐史专家,我这点玩意儿很多都是从他那儿听来的。”

    “好,明天我就跟你一起去。”胡老八哼了一声,但底气明显有点不足。

    魏老板是什么人物,这点儿小心思他眼睛一扫就洞悉了,不禁笑道:“你也别丧气,这镜子虽说不是唐宫宋殿里的东西,但论起价值来,可一点儿也不逊色,甚至犹有胜之!~”

    “是吗?”胡老八一听,又振奋起来。

    “当然是真的,你想啊,这物以稀为贵,唐太宗宋太祖的东西大家听得多,见得多了,已经审美疲劳了,可这种异域风情的东西呢,却少见的很,有价无市啊!~”

    “嗯,有道理。”胡老八连连点头,脸上重新焕发出了笑容。

    “咳,不说了,今天这个局,算我输了,这东西虽然不是像你所说的那样,但实际价值当在一般宫廷宝镜之上。”魏老板一边摇头,一边拍了拍陈卫东的肩膀,“老弟啊,你可是揣着一个好宝贝啊。~”

    “哈,那还用说,我陈老弟的眼光,还用你来废话?~”胡老八打了个哈哈,“吃饭,先吃饭。”

    四人这才开动,席间推杯换盏,言谈甚欢。

    待得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魏老板说起话来舌头就有点打结了,只见他拉着陈卫东的胳膊,含糊不清道:“老……老弟啊,哥哥有一个不情之请,还望你考虑考虑。”

    “魏哥你尽管说,都是小意思。”陈卫东可没醉,但此时却不得不跟着装醉。

    “老弟啊,你……你这个镜……镜子,能不能放在我的店里展……展览一下?”

    我靠,这家伙什么意思??

    陈卫东瞬间起了疑心,嘴上却大叫大嚷:“老哥你这是什……什么话?你我是兄弟,我的不就是你的么?这都是一……一句话的事儿!”

    “东哥你醉了。”阿坤忙上来打圆场,又喊服务员上了一碗醒酒汤。

    “老弟,你醉了。”魏老板看样子还有几分清醒,居然跟着劝道:“哥哥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借你的宝贝镇一镇场子,实不相瞒,最近我那一排店面都在互相攀比呢,我可不能输阵。”

    陈卫东喝了醒酒汤之后,说话也正常起来,魏老板趁着大家兴致都不错,便邀请他去店里看看,了解一下,也好让他放心。

    陈卫东给阿坤使眼色,阿坤也给了回信:没事儿,老魏可以信得过。

    既如此,陈卫东也就不再迟疑,欣然应允,四人酒也不喝了,当即结账走人。

    魏老板的店也在古玩市场里,店面还挺大的,装修甚至比胡老八的聚贤屋还要气派豪华。

    陈卫东一进门,就看到了正墙上挂着的一幅图画,上绘蓝天白云,巍峨青山,两岸树木夹着一湾碧水,环境极美。

    在这一片碧绿之中,赫然还有一抹绯红——那是一道背影,手持长竿一条,泛舟江流之上,看起来十分显眼!

    更妙的是,这道影子虽是背影,但身形婀娜,体态曼妙,做的尽管是生活俗事,可姿态却如同翩然起舞,煞是好看。

    陈卫东一看到这幅画,就被迷住了。

    这里面固然有一部分原因是源于图卷本身的浓厚艺术感,另一方面却也是因为系统正在放光奏乐,搞得不亦乐乎。

    “叮!~”

    【小提示】:恭喜!您发现了稀有材料“虚灵丝”!~

    我靠!居然是这东西!要知道,虚灵丝是制作储物口袋的主要材料!

    陈卫东眯起眼睛,仔细看去,这才发现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这可不是一幅简单的图画,而是刺绣!若以艺术价值来评判,即便算不上稀世之珍,也绝对可称一声重宝!

    更重要的是,这幅刺绣里的虚灵丝比重至少占了30%以上!

    这……

    陈卫东眼睛一眯,脑子立刻转开了……

    入夜,东郊商业街两侧一片霓虹璀璨,大街上车水马龙,人声鼎沸,尽显繁华景象。

    在这个点儿,上这一片来玩的人大多都是些红男绿女,反正街道两边多得是纸醉金迷之地,不怕找不到乐子和刺。激。

    威豪夜总会是东郊这边最大的场子之一,不少小年轻都将这里视作基地,时不时便来捧场,此地生意自然红火无比。

    今晚,威豪的生意依旧火爆,人流进进出出,一派门庭若市的景象。

    忽然间,但听嘎吱一声,一辆重卡停在了威豪门口,两边护栏一开,跳下了一群汉子。

    这帮家伙个个都是身高一米八以上的大汉,体格魁梧,一水儿的黑背心,牛仔裤,足蹬运动鞋,领头的几个家伙干脆打赤膊,身上还刺龙画虎的,社会气息十分浓厚。

    这伙人一走过来,那是黑压压的一片,杀气遮都遮不住!

    两边路人一看这阵势,登时面露恐惧之色,纷纷让开道路,给他们先走。

    一帮黑衣汉子也不声张,径直走进威豪大门,二话不说,抽出事先准备好的钢管,见东西就砸!

    场子里的客人们都给吓坏了,一个个掉头就跑,慌不择路,唯恐避之不及。

    威豪安保部的人也不是吃素的,马上就反应过来,组织人手抄起家伙往事发地点赶,同时派人去安抚顾客情绪,毕竟越是这种时候,越不能乱。

    一帮黑衣汉子象征性地砸了几下,也就住手不动,静待对方摆开阵势。

    等威豪的人来了之后,领头的赤膊大汉钢管一指前方,恶狠狠道:“你们这儿管事的是谁,叫他出来说话!”

    “找爷爷有什么事啊?”威豪那边立马站出了一个人,看面目正是宇哥。

    最近这段时间,良哥一直在省外谈生意,好一阵子没在场子里待过了。

    小虎那家伙又是个耐不住寂寞的,一到晚上就喜欢到处厮混,很少见人。

    至于别的元老,对看场子这种事也都没有多大兴趣,只有宇哥人比较年轻,干劲足,所以就由他挑起了担子。

    “小宇?”赤膊汉子一看对面,不禁笑了。

    “哟,这不是西郊达哥嘛,您老人家怎么有空来咱们东郊这边乱窜啊?是不是你们西郊那边的姑娘已经满足不了您啦?”宇哥冷笑一声,暗暗握紧了手中的长棍。

    关于对面那家伙的身份,他是知道的,西郊达哥,镇远采石场的的当家人,近年来生意做得不小,已经是一方大哥级的人物。

    听说他早就穿上西装,打上领带,不干这种打打杀杀的事儿了——或者换句话说,不需要他亲自出马了。

    可今儿个真是奇怪,达哥一个大老板,居然赤膊上阵,干起了冲锋陷阵的活儿……

    tmd!那位在背后指挥他的人,究竟是什么级别的存在!?

    宇哥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冷汗都浸湿了后背衣衫。

    对面达哥跟他喷了几句,也有点不耐烦了,便招手道:“小宇,你也别废话那么多了,过来,哥哥有件事要问你。”

    “有什么话尽管敞开来说,偷偷摸摸的别人还以为我在跟你搞基呢。”宇哥哪里肯上当,打定主意死也不过去。

    达哥怒了,挥手道:“好!那你就别怪我不给面子!给我打!”

    随着他一声令下,一帮黑衣汉子齐齐发一声喊,朝前冲去!

    威豪的人也都不是吃素的,举起家伙就迎了上去,两帮人撞在一起,登时便是一阵丁零当啷,喊杀声、叫骂声、武器碰撞声不绝于耳!

    宇哥能混到威豪镇场子的地步,身手自然不是盖的,就见他一人顶在最前面,手中一杆长棍舞得虎虎生风,当者披靡,无一人能近他的身!

    达哥身边,一个面目冷峻的汉子一直站着没动,甚至连眼睛都一直眯着懒得睁开。

    然而此刻,他却忽然咧开嘴角,露出了一丝冷笑。

    达哥看到他的表情,不禁打了个寒战,忙退后一步,朝前鞠了一躬。

    冷峻汉子点点头,忽然脚步一错,也不见他身体有什么剧烈的动作,整个人就那么突兀地出现在了宇哥面前,直如鬼魅!

    宇哥还在挥棍呢,忽然感觉手上一滞,紧接着便虎口剧痛,再也握不住棍。

    冷峻汉子随手将长棍弹走,然后一伸胳膊掐住宇哥的喉咙,轻飘飘地回到了原来位置。

    这一下,两帮人都看傻了……

    靠!这家伙到底谁啊?两边混战,丫居然孤身入阵,直取敌酋,然后又全身而退!

    妈的,不带这么玩的吧!如此潇洒,真当这是在拍电影啊!?

    当然,威豪的人只是愣了一下便反应过来,纷纷拿出拼命的架势往前冲,边冲边喊:“操!还我宇哥!”

    冷峻汉子才不管他们怎么叫喊,反正达哥这边也有不少人,结成人墙挡一阵子还是不成问题的,他自己则提着宇哥向门外走去。

    一辆蓝色的轿车停在路边,一见他出来,立刻打开车门,走出了一个身穿白衣的男子。

    此人身量很高,至少一米九朝上跑,但身板却极瘦,看起来简直像个人干,一阵风吹过,衣衫飘飘摇摇,真让人怀疑里面包裹着的是不是一副骷髅架……

    “就是他?”白衣男子盯着宇哥,眉毛微微一皱。

    “是。”冷峻汉子似乎有点怕他,低着头不敢看他的眼睛。

    白衣男子从他手中接过宇哥,一伸手指挑起宇哥的下巴,笑道:“嘿,好孩子,我问你几个问题,只要你老老实实回答,我就不难为你。”

    “问你妈个13!老子跟你没什么话好讲!”宇哥破口大骂,一副宁死不从的架势。

    白衣男子笑了,笑得很灿烂:“嘿,你知道么,我见过很多像你这样有骨气的好孩子,可惜啊……哎,你知道他们最后都怎么样了吗?”

    宇哥被他盯着,脊后一股寒气忽然直冲后脑,连舌头都麻了。

    “孩子,好好睡一觉吧。”白衣男子微微一笑,瞳孔内忽然亮起一道白芒,当中好像有一条森森白影,巨口獠牙,桀桀狞笑。

    宇哥眼前一花,眼睛登时不受控制地睁大,睁大,最后甚至连眼眶都要裂开了!

    仅仅一瞬间,他便感觉天旋地转,整个世界都模糊起来,灵魂仿佛离开了身体,正朝着高处飘飞,越飘,越远……

    明天就要上架了,说实话心里挺忐忑的,兄弟们求给力啊!!~~

    ps:明天下午大概两点左右上架,故更新稍微推迟,希望兄弟们给个面子,让我冲一下24小时首订!~

    c

【上架感言:此路艰辛,任重道远】() 
终于要上架了……

    老实说,小飞现在心里挺没底,开新坑两个月,成绩不算好也不算坏,跟同期的猛人们相比,我只是一个菜鸟。

    但是,菜鸟不想扑街,真的不想……

    写作这条路,是我自己选的,没入坑之前,我只是一个喜欢看书的普通小青年,有着至少十年以上的书龄。

    起初我看的是武侠,金庸古龙梁羽生,黄易倪匡卧龙生,本本拜读,爱不释手。

    看金庸的时候,我大概才上初中吧,为了防止父母发现,可真是费尽了心思……

    后来,我就接触了玄幻,那时候学校门口租书店,一本书五毛钱租一天,我基本天天惠顾,每天看着书就有很充实的感觉——比学习带劲多了。╮(╯▽╰)╭

    再后来,我看的类型就更多了,从玄幻到西幻,从武侠到仙侠,从都市到言情,从历史到军事,无论什么类型,我基本都能看得进去。

    这一点连我自己也很奇怪,跟爱书的小伙伴们谈起时,他们也啧啧称奇。

    看书看多了,自然就有点跃跃欲试的感觉。

    于是,我开始自己写。

    起初,我觉得自己写得还不错,便拿给同学们看,他们看了之后也都说还行,叫我继续写。

    于是我干劲更足了,成天上了课不学习就是写,晚上回家不温习还是写,学习成绩么,咳,只能用呵呵二字来形容了。

    现在回头看看,当初真是傻。

    那一麻袋的废稿,我到现在还留着,毕竟是青春的记忆,是激情的余烬,是创作梦想的初始,对我而言,它们的意义很重大。

    当我真正踏入网文这个圈子的时候,已是2011年,那时候,我在电脑前踌躇了很久很久,才下定决心点下了投稿的按钮。

    于是乎,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起初的创作是快乐的,因为只是爱好而已,没有负担,没有压力,所以快乐地写文,快乐地发书评,快乐地跟读者交流,一切都是快乐的。

    然而时间一长,事情就变了味儿。

    人,总是要有生活的。

    梦想这个东西,可以作为生活的追求,人生的信仰,但是它不能代替生活。

    第一本书,我草草结束了。

    不为别的,就因为没有人看,那时候真的是很不成熟,抗压性太差了。

    然后我就开了第二本,这本成绩还不错,编辑看好,读者也力挺,可是由于经验不足的问题,我还是写崩了。

    没事,失败乃是成功他妈,接着来便是……

    于是我又开了第三本,写都市的,据说受众广,容易火。那时候也不太懂行情,就跟风了,结果呢,不能说坏,但也不能说好。

    这本《女神档案室》,是小飞的第四本书,之所以选择来起点开坑,就是因为起点读者多,作者也多,竞争激烈,难出头。

    这话乍一看好像有毛病,其实……小飞就是想搏一把,没错,就是搏一把!

    毕竟小飞年纪已经不算小了,追求梦想这个东西乍一听好像很热血很感人的样子,但现实社会是无情的,我终究还是要面对自己的生活。

    讲句老实话,小飞的父母一直不太支持写书这件事,因为他们觉得不靠谱。

    这个我理解,做父母的谁不希望子女有出息,活得像个样子。

    但是小飞停不下来——是的,停不下来!

    必须承认,小飞的书写得不算很好,但是小飞真的很热爱这件事情,每当坐在屏幕前,就有一种莫名的安宁。

    这就像是一种病,小飞也不知道有没有药可以治好。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就算真有这种药,小飞也不会去吃,因为,小飞是真的很爱写文。

    创作这条路,小飞不知道能走多远,但一直努力在走。

    写文这碗饭,小飞不知道能不能吃,但一直心存希望。

    本来答应了老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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