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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百合的春天-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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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走后,我知道我奶奶对你做了很多过份的事情,可是,你就这样就牺牲掉我们的爱情了吗?”顾恒问我,他眼中的绝望我看得见,可是我又能怎样?我只有一个人,即使是加上他,也不足以和他的家庭抗衡,何况,那是他的家人,他的血肉至亲,他不忍心伤害,连离弃都做不到,那不牺牲他们的爱情,又能怎样?
如果只能相濡以沫,我宁愿相忘于江湖,起码这样我们能好过一点,而且不用连累其他的人,我的亲人和朋友,他们为什么要为我的爱情买单?
我从他的掌握之中挣脱,我看着他,说:“我回来这件事,没有其他的人知道,甚至连我的父母、朋友,我都不敢告诉,就是为了能留下来,我已经累了,我走不动了,如果你的心里对我还有一丝怜惜和感情,不要来找我,否则,我又要被迫离开了。”忍住心中的苦涩,我劝说顾恒,五年的时间过去,我认命了,有的人是注定没有爱情的,如我。
顾恒无力地看着我,他在商场上叱诧风云,打败过无数的对手,可是他现在的对手是他的至亲,我知道他不是不能,只是不忍心看他们伤心,却又不愿意失去我,这种矛盾,定然像一把尖刀一样剮着他的心,看着他痛苦,我觉得最好的方法是长痛不如短痛,就如同慢性阑尾炎的病人,炎症经常发作,却不愿意去彻底解决病灶,有一天病情急剧恶化,不但要忍受手术之苦,还会危及生命,拖延的结果往往得不偿失,所以,如果明知道是没有可能的事情,就不要苦苦强求,这是我花了五年时间悟出的道理。
我已经没有勇气去争取了,我现在只想做一只鸵鸟,把自己深深地埋藏起来,安安静静的留在这里,可以的话能偶尔远远的看看我的父母,能和我的朋友对酒当歌,能随意的挥洒已经所剩无几的青春,能自由的呼吸空气,爱情,其实只是点缀,没有爱情,生活仍要继续,这就是现实,那些天天无病呻吟,或每每呐喊没有爱情便无法生活的人,不是根本没经历过爱情,就是没失恋过,不然不会说出这么傻气的话语。
我的心已经在五年前烧成了灰烬,现在,我只愿好好的生活,哪怕以后都不再有爱情。
“如果我现在放你走,你能答应我不逃走吗?”顾恒定定地看着我,他的话让我的心口一阵伤痛,我们究竟做了什么?要如此天怒人怨,我们只是相爱,却已经让我弃城而逃。
“只要没有人相逼,我暂时没有离开的打算,希望你不要做那条导火索。”我无力的回答。
这次,顾恒没有拉住我,我们曾经那么地相爱,如今却形同陌路,这就是命运,这就是我的人生。
作者有话要说:
☆、彼岸之花
我离开顾恒公寓后,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游荡,天空下起了细雨,毛毛的细雨落在我的长发上,我的心头酸楚,心里仿佛有个洞,它时不时会汩汩地往外冒血泡,刚刚血才干了,一见到顾恒,这个洞就象是又被撕开了一样。
我不知道是怎么回的家,我从包了掏出手机,发现还处于关机状态,当我重新开机,我发现,冯楚给我打了无数个电话,当然,会打我电话的只有他,为了不让他担心,我给他回了个电话,我刚给他拨出过,他立马就接听了,好像专门在等我的电话一样,我失笑他就是紧张大师,他焦急地的声音传来:“钟颜,你在哪呐?他没把你怎么样吧?”
我头疼,用手按了按眉头,缓缓地说:“我在家,我没事,这么久了,还能有什么事?我又不是小孩子,他还能把我怎么样,难道用绳绑上塞他们家大衣柜里?”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曾经的伤痛在我的心头,虽然还在,可是于别人,未必,或者只是以段不想忘却的回忆而已,谁又是谁心头永不痊愈的伤口呢?我还是那个想法,就是不让别人在我的伤口上洒盐。
“他……有没有和你说什么?或提出复合什么的?”冯楚小心地问,当年的事情,冯楚是知道的最清楚的,“顾恒当年对你可是势在必得,现在好不容易再见到你,会一点想法都没有?”冯楚怀疑。
“真的没有,他堂堂的顾家大少爷,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何苦追着我呢,再说家里还有个如花美眷等着他?我,三无人员一个,五年不见,即使梁山伯与祝英台再世,都未必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何况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我嗤之以鼻,对冯楚的顾虑不以为然,是不过突然碰见,一时反应过度罢了。
“什么三无人员?”
“无样貌、无身材、无家世,你觉得这样的女人对声名显赫的顾家,有什么价值,给他家当个摆设都嫌不够格?”我调侃地说,这个认识在我心头依然清晰,不能忘怀。
“别人怎么说你,我不管,可是你不能也这么想,在我心里,你从来不是三无啊!”冯楚马上说。
“我知道,在你心里我是九天仙女落凡尘。”我没好气的笑。
“那当然,看到你还能幽默,真好。”
“当然,我是野百合,什么风雨都不怕,何况只是一个男人?”我回答。
“我一直想问你,那么多名字你不取,为什么偏偏起一个这样的名字?”
“你没听过一首歌,《野百合也有春天》?我就是一朵野百合,我在等待我的春天来临”我笑着回答。
“还好,听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吓死我了。”我都能想象冯楚在说这话时的表情。
“什么吓死你了?”我笑。
“你呗,我多害怕你说你是一朵充满仇恨的彼岸之花,回来报复曾经负过你的人。”冯楚煞有其事的回答我。
“你做过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了?”我认真地问。
“当然没有。”他想都不想就回答。
“那你怕什么?”
“……”
躺在床上,我久久不能入睡,恍惚间我回到了旧日的时光。
作者有话要说:
☆、初次相遇
我的小姨被派到美国工作两年,她是个精明干练的女强人,是我妈妈娘家的骄傲,也是我妈妈娘家的心病,人长得漂亮,工作出色不必说,最大的问题是她是个不折不扣的女独身主义者,用外婆的话说,就是个女光棍,小姨住在C市一的一个有名的高级小区里,她自己住的原因是离工作的地方近,可是我觉得真正的原因是离开外婆远,可是少听她的唠叨,可以躲开她的相亲攻势的迫害。
小姨离开家的时候,把她家的钥匙交给我,她的房子刚装修过,不舍得租出去,让我给她看看家,或者给他浇浇花什么的,不要让房子长毛就行。
我大学毕业快两年,在一家杂志社做文案工作,我们杂志社的主编叫冯楚,是一个风趣热心的人,工作上对我挺照顾。
小姨的房子离我工作的地方很近,我就搬过去,工作日在小姨家住,周末回家,既能帮小姨看看家,又能方便上下班,还能培养独立生存的能力,一举三得,起初妈妈不同意,哪有一个未婚小姑娘搬出去住的道理,可是爸爸站在我的这边,他认为孩子大了,不能总拴在身边,哪怕是女孩子,也要自己出去闯一闯,让我自己生活一下,没有什么不好的,而且我周末会回家住,就像以前读大学一样,妈妈就没再反对了。
C市的夏天非常炎热,我穿着棉质的T恤和牛杂短裤,拖着一个特大号的箱子,抱着我的宠物笼子,搬进小姨的家,小姨家在12层,我带着我的行李走进大厦的时候,电梯门徐徐地要关上,我高声地叫了一声:“等等”就拖着我的箱子,冲进了电梯,我跑得太快,撞在了一堵墙上,准确地说,是一堵肉墙上,我撞到了一个人,于是连忙抬头,和那人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走得太快了,没看清楚。”
当我抬头一看,“妈妈咪呀”我撞上的是一个超级大帅哥,目测身高超过一米八零,很年青,挺拔清秀,穿着白衬衣,铁灰色的西裤,手里拿着公文包,立体的五官,嘴角微微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大而明亮的眼睛,只是眼神有点冷漠,一付拒人千里的样子,我估计我看他的时候双眼都会冒出花痴的红心心。
我不好意思地收回我过于明显的惊讶的目光,他一点不意外,估计象我这种小花痴他每天不知道会碰到多少,早就习以为常了。
我抬手,想按12层的数字,发现12是亮着的,我心里想:“难道,这个超级大帅哥是我的邻居?和我住对门?”
电梯很快停在了12层,我才发现,小姨的房子是没有对门的,帅哥住在我的边上,趁着开门的功夫,我又和他说了一次对不起,顺便告诉他我是他新来的邻居,请他多关照,他并没有怎么搭理我,只是礼貌性地点点头,就推门进屋了。
一进门,放下东西,我急不可待的给我的闺蜜们打电话,我打给刘雅文和张希,她们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告诉她们,我今天在小姨家的电梯上碰到了一个帅哥,而且是极品帅哥,最难得的是,他就住我边上,搬个家还搬出福利了,以后常常能碰个面什么的,赏心悦目啊!
她们听说后,马上回应说,周末要来我家聚会,吃大餐,美其名曰要给我暖房子,我好笑,她们的目的太明显,不就是想来这儿看帅哥吗,给我暖房?再说,我就是无敌寄居蟹一枚,这房子又不是我的。她们不同意,好说歹说,加上威胁,周末在我小姨家开PARTY,死磕,不见帅哥不回头,唉!下次我说话前要三思后再三思,这两个小花痴,不,是三个小花痴,加上我自己。
我在我的新居四处晃悠,哇,小姨家的阳台一级棒,方向朝南,正面朝向小区的中心花园,即使在炎热的夏天也有徐徐凉风,让人神清气爽,而且我有个欣喜的发现,小姨家的阳台和隔壁家的阳台靠得很近,中间只隔了一个大花坛,这是超级有利的地形,正当我伸长了脖子在往隔壁阳台张望的时候,一身家居服的帅哥,手拿一个大号的咖啡杯走了出来,看到他,我马上狗腿地对他笑了笑,他看到我,没有说话,只是淡淡地看了我一眼,就转身回屋了,哎!我不招人待见!
作者有话要说:
☆、登堂入室
晚上十一点,我的生活习惯不健康,喜欢晚睡,据说文人都这样,刘雅文和张希和我一样,典型的夜猫子,我们三个经常在QQ上聊天,挥霍我们过剩的青春。
我吃完晚饭后,又了个苹果,饭菜骨头和苹果核还在电脑桌上,为了保持小姨家的清洁卫生,完成不能让她家长毛的任务,我决定,要先清理掉生活垃圾再继续和她们唠嗑。
我穿着睡衣,拖鞋,拿着垃圾袋,走出家门。垃圾回收的地方就在我的家门口几米的楼道里,当我扔掉垃圾,回家的时候,只听到碰的一声,风把我的家门吹得上了,我傻傻的站在门口,真是背啊!我身上一没有电话、二没有钥匙、三还没有钱,大晚上的,我该怎么办?
我到楼下的管理处,值班的大叔告诉我,他们没有备用的钥匙,而且也不提供开锁服务,要开门,只有明天自己去找开锁匠。
呜呜……我该怎么办?
突然,我想起了,隔壁帅哥家的阳台和我家的阳台离得很近,我可以从他的阳台跨过去,这样我就可以回家,不用露宿街头了。
我立马来到帅哥家门前,敲开了他家的大门。
帅哥来给我开门的时候,应该是刚洗完澡,头发上还滴着谁,一条大毛巾随意的搭在他的肩膀上,身上穿着宽松的浴袍,难怪人家说生得一副好皮囊是上天的恩赐,不敢穿什么衣服都秒杀一大片啊!
这次看到我,他的表情是意外的,他用毛巾擦了擦头发上的水,淡淡地问我:“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我住隔壁,我是今天刚搬来的,我叫钟颜”我自我介绍,半夜登门,是有点唐突。
他点点头,还是那句:“有什么事吗?”
“刚出门倒垃圾,大门被风吹上了,可我偏偏没有带钥匙,你能行个方便吗?”我有点支支吾吾地说。
“你没带钥匙,来我家行个方便,你是要借洗手间用?”他听完皱起了眉头,意思很明显,小姐,你要套近乎也找个好一点的理由。
我的脸刷地红了,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倒流,是我的表达能力太差,还是今天我看他的目光太赤裸,让他觉得我是大灰狼,他是小红帽。
“我只是想在你们家的阳台借个道,爬回我的家而已。”我知道最近水费贵,不借用你们家洗手间,我心里嘀咕。
“你确定你要从我家阳台爬回你家?”他的目光极端不信任地看着我,仿佛我的要求是多么的不靠谱。
“是呀!我到楼下管理处,他们不提供开锁服务,现在大半夜的,我想不出更好的法子。”我表情无辜地看着他,希望他看在我是漂亮小妹妹的份上,发发善心。
“好,你进来看看,你要怎么爬过去。”他侧身把我让了进去,我走到阳台上,当我站在阳台边上的时候,才发现为什么我说要从阳台上爬过去的时候,他的目光是如此质疑。别说我们是在12层的高楼上,即便只是2楼,我们两家阳台的距离也不是普通人能随随便便能爬过去的,是我的目测出了问题,这可怎么办?我脸色大囧。
“我能借用一下你的电话吗?”我只好想他借用电话求救了。
“电话楼下管理处有,我想他们很乐意为你效劳的。”拒绝得干净利落。
“那你能借我一百块钱吗?”我不知死活地问。
他没有说话,返身回房间拿出皮夹子,拿了一百块钱给我,说:“不用还了。”
我听后,气得眼睛都红了,哪有这么恶劣的人,好像我是病菌瘟疫一样,避而远之,“士可杀不可辱”这六个字瞬间涌上我的心头,我狠狠地说:“如果不用还,我就不借了,你的好意我不能接受”说完,我气呼呼的离开了他家。
长得好有什么用?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他以为全天下的女人都在打他的主意吗?自恋的家伙。
作者有话要说:
☆、走错房间
下班了,同事们都走了,我有一份文案明天要交稿,最近创作灵感匮乏,看着电脑屏幕,我一个字到打不出来,这是什么节奏啊?明天要是没要稿子,冯楚会把我吃掉的,别看我们主编平时笑嘻嘻的,截稿的时候没作业交,K人K得,那叫狠啊!
我不断地在网上搜索相关的资料,可是,得到的信息都没有什么新意,哎!
在杂志社泡了快3个小时,终于凑了一份文稿,看着还差强人意,在润色一下,我估计就勉强可以看到明天的太阳了,做文字工作最大的问题是你的创作灵感和你耗费的时间完全不成正比,有灵感的时候,一篇稿子信手拈来,一个小时搞定,没有思路的时候,你熬个十天半个月,只字没有,幸亏我只在杂志社工作,如果要著书写作的话,皮都要掉三层。
看看手表,快九点了,我收拾桌面的东西,可以下班去祭我的五脏庙了。这时候,杂志社的电话响起,大晚上谁会给杂志社来电话呀,我心里嘀咕。通过内线转接,我接听了电话。
电话是冯楚打来的,他知道还有人在杂志社,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原来他今天要见一个重要的广告客户,他准备的资料中,有一份重要的彩色稿件漏在他的办公室,他让我帮他送过去。
没办法,我只有先把吃饭这件重要的事前放下,给我的老板送文件,当信差。
他们约定的地点是C是一家有名的夜总会,关于这一点我很是不屑,男人谈公事为什么就不能光天化日,在办公室谈,非要黑灯瞎火的在灯红酒绿的风雨场所。
按照冯楚的交代,我到了樱花夜总会,把文件送去1125包房。
夜总会的规模很大,房间很多,我看不到指示标志,我只好抓住一个服务生,问他1125号包房怎么走,服务生看了我一眼,大概我的穿着和夜总会这个地方非常的不合事宜,我脸上没化妆,穿着白色的T恤,和今年流行的碎花长裙,平底鞋,背个小背包,这种装簇和朋友逛逛街还凑合,与夜总会浓妆艳抹的美女来说,我一下子小时工了,他用手一指,告诉我,“走廊中间,右转,那间最大的包房就是”。
我听了,顺着他指的方向找到了1125房,里面传来很大的音乐的声音,我敲了敲门,没有人回应,我只好推门进去,房间是挺大的,中间还有个小舞池,舞池中有一对男女在相拥着跳舞,里面的灯光昏暗,只看见有几对男女坐在沙发上,沙发前的茶几上放着许多酒和酒杯,我非常惊讶,冯楚居然在这么豪华的夜总会里开个这么大的房间,下血本啊!
看了看沙发上的人,没有一个是我认识的,他们也惊讶的看着我这个外来入侵者,我呆住了,不只怎么反应才好。一个原本坐在沙发上的男人站了起来,他走到我的面前,饶有趣味地看着我,他的个子很高,站在我的边上,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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