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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仙江湖传-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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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早就开始一个人了。自从父亲与母亲死去之后,我就是一个人在孤独的生活着。
我现在仍然记得我一个人在原野上流浪的时候,仰头看天时,发现天空是很蓝,很遥远,如同已经坠入深渊发现不了光明的我。
曾经遇上一个老和尚,见我境况悲惨,于是给了我半个黑馒头。我接下馒头,狼吞虎咽,仿佛是这世界上最好吃的美味佳肴。直到如今我都忘记不了那种美好的味道,那种可以让我继续生存下去的味道。
但是,自从吃了那个馒头之后,我之后便再也没吃过馒头了。
我从内心里向自己,向死去的父母亲发誓,我再也不要这种如同死狗一样的生活。哦,不,连狗都不如。
那个给力我馒头的和尚走之前,对我叹悠悠的说了一句话,是:枯桑知天风,海水知天寒。
我不知道那句文绉绉的话是什么意思,就像遥远的旧时光里我的父亲经常念叨叨的那种话。
后来的岁月,我在深渊坠的更深了。
某个人给了我一身高强的武功,给了我生存下去的条件,但是却折磨死了我的内心,关闭了我在原野流浪时,可以遥望蓝天的那双眼眸。
没有希望的生存着,当自己是一个已经死了的人。那个人这样对我说道。
其实我不想死着,不想学任何武功,不想见任何人,不想沐浴在任何一丝光明当中。
我什么都不想。
可是这样的状态,这样的心境和死有什么区别?
最终,我只是一个游荡在这世间的行尸走肉罢了。
想起西南边,那个临死前不住流血颤抖的女人,死前还紧紧地抓住怀中的一封书信。
那封书信是她偷的汉子写给她的,而她,是唐门门主的妻子。
几年前,我挑战了唐门门主,杀死了他,也杀死了他的妻子,他的妻子和他一样肮脏不堪。他靠着谋害同门师兄弟而爬上唐门门主的位子,而他的妻子靠着偷人来释放**。
两个同样肮脏不堪的人在我的剑下颤抖,唐门中人却无一人敢上来报仇。
我冷笑着,可是我喜欢这种肮脏与懦弱。
不然,我怎么会活到今天?
因为人们的害怕,人们的贪念,人们那如同黑无止境的**。
而我,就是这样的产物。
当然,这句话也是教授我武功的那个人说给我听的。
我戴着斗笠,走在一线天的峡谷中,峡谷上方有流水流过,瀑布一样的清泉,从上方掉落,落在我的斗笠上面,啪啪的发出声响。
我想我离光明越来越远了,或许,在我死的那一刻,人们会发出踊跃的欢呼声,人们会在我身上吐痰,会让我粉身碎骨。
我微笑着摇摇头,走过峡谷,来到市集,看着穿梭如流水般的人潮。
人潮如海,我如海上风雨飘曳的小船。
因此,即使在有同伴的时候我也是一个人。
身边的女孩很漂亮,但她终究也是人们中的一个。人的自大,人的**,人的盲目,人的丑陋,她都有。
我并不讨厌她,但也不喜欢她。
但我想我依然是一个人在行走,只不过这一次,我是一个旁观者,看着眼前的女孩在肆意地的嘲笑其他人,杀死着其他人。
这就是倚强凌弱的江湖。
后来我见到了一个比她更美的女孩,从心底里讲,在我之前游荡的日子里,也从来没见过像她这么美的女孩。
她击伤了和我同行的女孩,并且想要杀死她。或许,杀戮是人们的本性。
但我阻止了。
在记忆中,我好像是头一回这样保护一个人。
那个很美的女孩很怪,怪的不像个普通的女孩。
有点暴戾,有点傻气,有点柔媚。
但是可以看出来,她身边的人对她很好。或许,也是因为她对她身边的人很好。
后来我抱着与我同行的受了伤的女孩走了,伤并不太重。似乎是那个很美的女孩没有下狠手,也有可能是她因为内伤下不了狠手。
所以女孩伤很快复原,复原后我便与她离去。
我想我大概又是一个人在游荡了吧。可是突然间,我很想再去看下那个很美的女孩。
很古怪的感觉。
依着这种感觉我上山了,经历过一些事情后,我在她的大厅里又看见了曾经的那一句话。
枯桑知天风,海水知天寒。
刹那间,恍若相隔两个世界。
我不知道自己还是不是曾经的那个自己,不知道还能不能看见蓝天,即使是遥望着,那也是一种解救。
黑渊使人坠落,时光使人死去。
女孩苒着淡淡笑容进来了,身着青色长袍,如同仙人下凡。
二 蝉鸣绵绵
从小,我便听家里的客人说过关于天下间四处美景的一些事情。
南方娟丽的山水,北方高俊的山脉,还有西北一望无际的平原。
那些都是天下间,这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
于是,我从很小就想去看看这些东西,亲自领略这些宝贵物什的美丽。我想,人活一世,不就是要去见那些自己所没有见过的东西吗?去看看那些陌生人,去听听陌生人口中流传的陌生的故事。
但是这个理想却从来没有实现过。
父亲是一个严肃而刻板的儒士,家教非常严厉。很小,一直到现在,我都是被他严格管教,在四壁的家里念着那些古老繁琐的书本。
可是,从内心里而言,我是不喜欢这些东西的。
夏季的时候,京城里蝉鸣声绵绵,蜿蜒了整个京城。听人说过,蝉的生命时间很短,只有七日,八日之后便会死去。
但是我想,那蝉在鸣叫的时候,是否是自由的?是否能飞上枝头,站在树的顶端,能见识到那一片空旷的天空?
那是蝉的理想,那是蝉的生命。
或许,我连蝉的幸福都比不上。
也因为此,我惆怅的度过了整个京城的夏季。
秋季到来的时候,我认识了某个白衣女孩。是父亲的故交同窗的女儿。在秋叶漫漫的季节中来到了京城。
她的面容很好看,但是她的那种遗世而独立的气质却是我往生以来所从来没有见过的。
秋季枫叶掉落的时候,她家院子里的青石板上一片澄澄的落叶。
我往来于落叶之间,仿若在穿越时光。
在落叶之中,会经常看见她一个人在树下站立沉思,一袭的白衣在秋风中飘扬,随同她满头的青丝。
瑰丽而独特的的风景,这风景是我一生所见过最美丽的。
或许她未曾发觉,有那么一个卑微而愧疚的少年在远处的青石板角落,在满地的落叶之上,静静地傻傻地注视着她。
我突然想起了在她还没来之前的那个京城夏季。
有那么一段短暂的时光,我曾一个人坐在家里的后门口,坐在椅子上,手里攥着一本我已经忘记了名字的书。在门口,我拄着下巴,也是这样静静地看着树枝上那可爱小巧的蝉在鸣叫。
悠悠蝉鸣,窈窈淑女。
她如同我梦想里的自由地蝉鸣一般,那样近距而不可触,又那样遥远而如雾花一般迷蒙。
最终,我没有打扰她的沉思。
她看上去那样沉静、那样安详。
我不忍心破坏这样的场景,不忍心去打断她的思绪。
那是如同神话般不可亵渎的经典。
就这样好了,就这样好了。
我转过身,刹那间,心满意足。又在刹那间,满胸幸福。
这样便好了。
第一节和第二节 出生和讨厌的男孩
突然间一股奇怪的大力传来,他眼睛就睁开了。啊,好强的光线,他又立即闭上了眼睛。但是薄薄的眼睑还是传来一丝丝红色的光晕。
“老爷老爷!生了生了!是一位千金哦!!”
房间里顿时一片嘈杂声,有几个人进入了房间,其中一个身穿华服的中年人抱起了他,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升起来,然后脸上传来刺痛的感觉,他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原来是那个中年男人在用嘴亲他。
“妈的,被男人亲了。。。”
这是他在清醒时最后的感觉,随机便失去了知觉。
。。。。。。。
这一天,清河镇知县大人家有个非常大的喜事。在这天,清河镇很多有钱有势的人都纷纷提着礼物踏进了知县大人的府邸,登门祝贺喜事。普通老百姓只能在高大的府邸墙外听着那鼎沸的人潮声还有一阵又一阵霹雳拍啦的鞭炮齐鸣声,然后议论开来……
“听说咱们镇的知县老爷生了个儿子?”
“瞎说,知县老爷夫人的接生婆是我侄子的二姨夫他家姐姐的丈夫的妹妹!她亲口给我说知县老爷家生的是女娃!”
“啧啧…。这么大的阵势搞得我以为是个带把的,没想到生个女娃也这么高兴。”
“你懂什么,这就是大人物!搞个啥都得兴师动众的,哪像咱们小老百姓,饿不死就算强的,生个儿子就爬树上笑!”
两个身着普通的中年男人一脸羡慕的看着知县老爷府邸门前的热闹一边偷偷的聊着……
“老爷,给咱们的千金取什么名字?”
知县老爷的夫人躺在床上,脸上既疲惫又幸福。(。pnxs。 ;平南文学网)她一边看着怀里已经熟睡的婴儿一边问着坐在床边的自己的丈夫。知县大人轻轻抚着下巴上新长出来的几缕胡须,笑吟吟的说:“就取名叫做李志贤吧!志是志向的志,贤是贤惠的贤。希望咱们女儿以后能做个贤惠、聪明、幸福的女孩!”
黄昏的余光透过纸窗户,洒在房间里的知县老爷和老爷夫人的身上,以及尚在襁褓中的李志贤。
只是知县老爷和知县夫人所不知道的是,这个刚出生的女婴儿原来是一个从现代穿越回古代的男人!李志贤原名杜旅,在一次旅游中不慎摔下悬崖,在坠落的过程中,他脑子里不断回忆起来一部日本电影《情书》里男主角藤井树坠崖时候的情景。
于是,他唱起来了曾经他对一个女孩说过他最讨厌的那首歌:“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是风偏偏,雨渐渐,把你吹的很远,很远……”
于是,很神奇的,他经然真的随着歌词被一阵怪风吹起来,飘向遥远的天空,在高高的天空上,光线越来越强。
在杜旅产生“这是天堂吗?”这样的想法时,他的身体就被抱起,然后脸颊被一个华服男人的胡须给刺痛了,然后他就沉睡过去了……
当他思想再次清醒过来的时候,他极力想睁开眼睛,但是很难很难,那层眼睑就像千斤重一样。随后他听到了知县夫妇之间的对话……
“就取名叫做李志贤吧!志是志向的志,贤是贤惠的贤。希望咱们女儿以后能做个贤惠、聪明、幸福的女孩!”
“我是李志贤?
。。。。。。我是刚出生的婴儿?
。。。。。。咱们的女儿?
。。。。。。草泥马,劳资是投胎投成了女人?
……等等,为毛我投胎后还知道我前世是谁?……为毛劳资想睁开眼睛都睁不开!!
尼玛,到底是哪个上帝在玩劳资!!!”
于是,在一个穿越人士脑子里激烈斗争的时候,我们的剧情就正式开始了!
。。。。。。。
第二节几岁的孩子最讨厌?五岁的男孩!
不知不觉中,李志贤在这个世界中已经度过了五年的岁月。在这五年中,李志贤搞清了很多东西,比如这个国家叫什么名字、这个国家现在的王朝就什么名字、这个王朝现任皇帝叫什么名字、这个皇帝治下的自己所处的地方叫什么名字、这个地方的父母官叫什么名字等等。这个国家依然称自己是中央之国,这个王朝依然是自己前世所熟悉的大明王朝,这个王朝的现任皇帝是她前世知之甚少的弘治帝,这个自己所处的地方叫做清河镇,这个地方的父母官名字叫做李青缘。自己的名字叫做李志贤,是李青缘的宝贝千金女儿。想到什么狗屁的宝贝千金女儿,李志贤心里就一阵窝火,
“tmd这投的什么狗屁胎,带把的变成了带洞的!”
除了这些外,李志贤还弄清了自己老妈的名字是袁莉佳。
“嗯,老妈的名字还挺现代的,稍微有一点现代的感觉。”
老往自己家闲逛的老头是自己老爸的助手——师爷,名字是黄显鹤,来跟在他屁股后面拖着鼻涕泡的小男孩是黄显鹤的孙子,名字是黄显达。等等,为什么搞清的全是名字?难道没有其他的什么新鲜的东西?
李志贤在这里生活了五年,虽然只是作为小屁孩,但是很遗憾,在这个没有任何科技的古代社会里,什么所谓新鲜的东西对她而言都不新鲜。但是,除了一样东西,她万万没想到,也是她目前还依然心安的在这个时代里生活的最大原因。那就是——武功!
在她三岁的时候,身为一地父母官的李青缘想让自己的女儿多沾点书卷气息,想要培养培养自己女儿一点才女的气息,就把自己女儿抱进了自己藏书千册的书房。李青缘抱着自己的女儿让她坐在大腿上,自己拿了本道德经,伴着桌子上仆人泡好的茶香、敞开的窗户外面吹进来的清风,轻轻的念着:“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从此,李志贤就经常的和父亲进出书房。有时候自己一个人无聊也会慢腾腾的扶着墙壁爬过门槛,到书房里随便找本书看打发无聊的婴儿时光。在某个外面下着小雨的日子里,李志贤的老爸正坐在古色古香的太师椅里看书看得出神就没怎么注意自己的宝贝女儿,李志贤从李青缘的膝盖上爬下,来到书房最里面最下面的书架下面,偶然随便的抽出了一本封面已经很破旧的书,抽出来一看,封面上印着还能用肉眼看清的三个字:越女剑。
于是,李志贤找到了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好好过活下去的最大理由,那就是武功!不错,那本旧书《越女剑》是一本武功秘笈,里面记载的是春秋战国时期,牧羊女阿青一身所修习的高深武功,越女剑。
到如今,李志贤已经偷偷怀揣着这本秘笈练了两年了。想到自己渐渐增强的内力,还有在半夜中用树枝当剑练出的如同水银泻地般的剑法,李志贤心中就一股激动与豪情。
“妈的,武林!我来了!江湖!我也来了!哈哈哈哈……”
突然,自己身后的衣服被某人拉了下,顿时打断了自己的想象。李志贤回过头,一个拖着恶心鼻涕泡的小男孩傻傻的对自己笑:“志贤妹妹,你笑什么呀?”
妈蛋,怎么一不留神就真的笑出来了?李志贤顿时瘪住嘴,嫌弃的看着男孩一拖一缩的鼻涕,身体不禁起一阵鸡皮疙瘩。随手就甩脱了拉着自己后衣襟的男孩的手,“别跟着我,烦死了你!”
“志贤妹妹,你烦什么呀?能不能告诉我啊?”
“妈的,能不能别叫我叫的这么恶心!”
“志贤妹妹志贤妹妹!你别跑啊,我追不上你啊……”
……他妈的,什么人最讨厌?小男孩最讨厌了!什么样的小男孩最讨厌?五岁的拖着鼻涕泡的小男孩最讨厌了!
远处正在和师爷谈事情的知县老爷,远远的看着阳光下奔跑的两个孩子,嘴角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唉,稚童美好,何以为?无忧无虑耳。”
老师爷同样满脸笑容地看着追在知县老爷千金后面的自己的孙子……“大人,小姐如今这样健康漂亮,福气啊~”
知县微微点头:“老黄啊,你孙子带的好啊,要是没有小小黄,唉……”
老师爷:“大人言重了,显达能伺候大小姐是他的造化。”
知县:“呵呵,说多了就容易感叹,咱们还是继续谈事吧。那件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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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练功被打扰会丢命的!
话说2年前,李志贤在父亲的书房里发现了一本远古的武功秘笈《越女剑》,心中激荡非常,当下就决定在当世一定要当一个大侠。回到房间的小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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