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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阴缘之鬼夫送上门-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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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端着灯就跑了出去。
有一点沙弥香还真的没说错,半步多是个能让我静下心来想事情的地方。它所谓的“夜晚”真的很安静,客栈大门口的地方,依旧支起了无数的帐篷,有人影晃动的廉价材质,也有厚实严密的高级材料。来往的各路人马皆在这里歇脚,奇异的热闹和安静被隔离开来,就像是光与暗的差别。
“北边?”我举着最原始的指南针认路。没办法,一入了半步多的地界,手机就成了废物。余江蓠给我买的手机我扔在了余家,而我自己的一只老年手机又快要寿终正寝,弄得我现在只能临时用沙弥香给我弄来的破旧的指南针。
顺着松软的泥土一直走,手中的灯笼的微光像是绵绵不断的希望。我看着正前方,在一脚踩空后及时稳住了自己的身子。我的耳朵动了动,细细密密的水声开始在我的前方流淌。我恍然大悟,原来是木娘子所说的河流到了。
这般黑黢黢的,就算是绝对的美景,和一般的景致好像也没什么差别。不是有首歌这么唱嘛,关了灯全都一个样。看都看不见。
我试图把灯笼举得再高一点,照亮我眼前的河面,却猛地发现,漆黑的河水像是一面精致的镜子,照亮了我的背后,一张惨白惨白的脸……
“我靠,姑奶奶可不是好欺负的,你们怎么一个个都拿着我当成软柿子捏,真是叔可忍婶不可忍,简直太无耻了!”我一边烦躁地大叫,一边把我怀揣在兜里的画好的符咒趁着面前的人还呆愣,就贴在了他的脸上,跟贴在僵尸脸上一个效果。
大半夜出来躲在别人背后的,一般来说可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我就当做是替天行道了。
可是这只鬼的道行竟然又是比我高,因为我的符咒完全没用。他一把扯下符咒,完全没看我,反而绕过我的身边,一屁股坐在了我刚才站着的位置。
“你不知道我每天晚上都会在这里吗?”那个男鬼没有理睬我,他从怀里掏出一颗鸡蛋大小的夜明珠,随手放在了地上。
余江蓠也经常这样,也许是因为实力太强大,珍宝也太多,所以满不在意。我叫他土豪的时候,他还嘲笑我没见识。
这位仁兄先发制人,一句话一说,我倒是没话可说了。这让我如何是好?明明被吓一跳的是我才对。
“咳咳,你是谁?”不管怎么样,总得先弄清楚坐在河边的这人是谁,我日后才好吓回来不是。我鼓足了勇气,朝着那背影发问。
结果人家不理我。我不信邪地转到他的正面去,这才发现那人根本就没有在听我说话,他怀里揣着一块石头,而他整个人的注意力都聚集在这块石头上,时而给石头浇浇水,时而让石头去泥土里滚两圈,就像是在照顾宠物一样。
这是块没有生命的石头而已。我瞪圆了眼睛,还拿着自己干净的袖口擦亮了些,那真的是一块石头。
“你没事吧,没事玩什么石头啊?”我伸手去碰他的肩膀。这人看着精神不太正常,要是待在半步多的客栈门口也好,毕竟人多而且安全,但是这里是河边。河水湍急,漆黑漆黑的,看着就可怕,要是不小心失足掉下去了……
也许没人会在乎,但是我好歹不是半步多的思维,也不希望他就这么没了。
“嘘。”在我的手要碰上男人的肩膀的那一刻,那男人忽然躲开了,两根手指放在手上,对着我做了噤声的动作。我身子一晃,差点他没掉下去,反而我先下去了。
“嗨,好险好险。你没事躲什么,我只是想和你说夜深了,小朋友也好,大个子也好,不要在外面浪,很危险的。”他这躲开相当及时,要是再晚上一秒,我就用力了,力道一出来可就是覆水难收,落汤鸡池浅分分钟就能诞生。
不对,打住,受害的是我,按照我的思路,我是不是还要和这位大哥说上一句谢谢?
那个男人没有安静太久,当他把石头揣在怀里之后,吁了一口长气,终于正眼打量了我。
第161章 天蓬元帅?()
他看着我的眼神很认真,但还是通过我看到了另外一个人一样。所以,你说话说得再真诚,于我而言又有什么用处呢。
“谢谢,我也觉得我很漂亮,不需要你可以提及了。先生,你贵姓?大晚上在半步多的阴影里头乱逛,真的是不要命了。”
也许是他眼神里淡淡的忧郁和坦然博得了我的好感,我把我刚才说过的话又啰嗦了一遍,只是为了让他听得更加清楚。在他打量我的时候,我也在打量他。
一身黑色的简单休闲装,简易而古朴,这身衣服是人类世界所谓的名牌,但是穿在他的身上,瞬间就有了一种古代剑客的感觉。锋利被暗藏,表面的平静能够欺骗所有人。他的身上有血腥味。
“我?很久没有人问我的名字了。”他嗤笑,摸了摸肚子,那里是他放石头的地方。“姑娘,你是人,你们都叫我天蓬。”
天蓬?哼哼哼?猪八戒?我从来没有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本事,但是如此脍炙人口的故事和人物要是还不知道,不用余江蓠,我奶奶就能揍得我去见我那对不靠谱的爸妈。
“你是猪?”
当对面的男人露出一脸实力尴尬的表情的时候,我也非常地惊讶。“传说中的你不是个,不是个……”
“色鬼?胖子?要吃不要命?”他一连举出了好几个例子,非常淡然,没过一会儿,他又摸了摸怀里的石头,然而换了地方坐下来。
“现在你见到我了,总该知道我是什么人。我早就说过了,这里是我的地方。我从几千年前就坐在这里了。小姑娘,你要是还是不放心,就自己赶紧回去吧。”
我本来就不困,出来冷风一吹,又被天蓬下了好几次,再大的瞌睡都给弄没了。我摇了摇头,坐在了天蓬的身旁,和他一起看黑黢黢的河面。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提着红色的灯笼,而天蓬被倒映出来的脸却如此惨白。他的夜明珠太明亮了,天上的星子被摘了下来,哪里是我这点米粒之光能够比拟的。索性灭了灯笼,待在天蓬身边沾点儿光亮。
“你怕不怕我可不关心,只是你知道吗?我是这半步多新来的阁楼上的聆听者,你气质独特,我只是犯了职业病,想要听一听你的故事罢了。”
仅仅枯坐着,真是太无聊。我随手抓了一把泥土,放在掌中,又取了些水来和在一起把玩,竟是一时之间被我捏出了一条小鱼的形状。我把泥鱼丢进水里,看着水面静静地发呆。
我记起来了,除了红影,还有此处。这黑漆漆的一望无尽的无边黑暗,这条永远湍急的河流,还有这黑色的土地,唯独缺了曼殊沙华和那些活生生的人们。
往前走,一直走,会不会就有一座花房一般精致又美丽的宫殿?
“很多很多年前,好像也有一个人像你一样,坐在我身边问我同样的问题,只是我还没有来得及说,她就不见了。就像那条鱼,游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
天蓬的话把我拉回现实世界,我凝眸去看我丢下去的泥鱼,那条鱼竟然活了,在水里一直打转,直到我对着它挥了挥手,它才在水面跳出一个水花,然后欢快地游走了。
“你有把死物变为活物的能力吗?”当那条鱼在黑色的河水里再也找不出的时候,天蓬眼睛发亮地抓住了我脏兮兮的手。
什么感觉?毛骨悚然。
他的掌心像是一个燃烧着的火炉,就是半步多我工作间里放着的那个。烫得我在那一瞬间就大脑短路,痛得要命。
烤炉猪!正常的猪哪里能热成这样的!我快速地甩开他的手,站了起来,也没有心情去了解这位大哥为什么在这儿吹冷风了。我只想回去找到冰凉凉的泉水敷手。
“对不起,我先回去了。”
“你也要像那人一样吗?说走就走了,一句话也不留下?”天蓬问我。
我抬起头看了看那黑色的天空,摇了摇头,明知道他背对我,根本看不见。“你的等待太沉重,内心又太炽热,这样做,迟早有一天,会烧伤了自己。”
“是吗?姑娘,明天见。”他的话在我的耳边萦绕不去,总觉得会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
第二天,我起得稍微晚了些,因为昨晚想的事情太多,反而影响了自己的休息。木娘子远远地看了我一眼,也没有说什么。倒是小一,圆圆的脸蛋望着我,配合着他手边的鸡蛋,特别有喜感。
“池浅姑娘,今天多吃点。”他提醒我,然后随手迅速地剥了一个鸡蛋放进自己嘴里。
因为小一剥的那一颗鸡蛋,在早饭的桌上,我和小一讨论了到底是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好,还是把鸡蛋分开放好。小一把我们桌上的所有鸡蛋都干脆利落地剥了壳,我还正准备嘲笑小一剥了壳的鸡蛋和不剥壳的鸡蛋没有差别,结果他一口把鸡蛋都给吞了。
“池浅姑娘,你看,我们为什么要说这个问题呢,我现在把鸡蛋都吞到肚子里去了,可不是把鸡蛋都放在我的五脏庙里好。关篮子什么事儿呢?”
见他因为同时塞了太多的鸡蛋,而圆鼓鼓的脸颊,我喝下最后一口豆浆,竟然说不出话来。小家伙的脑洞太大了,我服。
一路上只要想到小一的脸,我就忍不住发笑。虽然他可能也只是拥有了一个不会变老的壳子,但是这老家伙还是挺可爱的。
走到顶层阁楼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小一为什么要让我多吃点,还和我比赛吃鸡蛋,原来这一大早就有了客人。
第162章 笨将军与高小姐()
“你不也是。这茶还差点火候。”天蓬很给我面子地先品尝了一口我煮的茶水,说了大实话。那句“你不也是”,总有一种以牙还牙的错觉。我强行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安慰自己他也许是缺了心眼儿,不要和这人一般计较。
“你真的叫天蓬?”即使前面的小小对垒已经过去,我还是对来人的身份感到不解。从他的气质、行为再到最最肤浅的长相,没有一点像是传说中的净坛使者。
他微微一笑,把一块我很眼熟的石头放在了我面前的桌上,确切的说,是放在了那永远不会燃烧完的炉火旁边。
“天凉了,不暖和着,她会冻僵。”
我默默地注视了他一会儿,从桌子底下又掏出一个火炉来,摆在了石头的另一侧。
“谢谢。”天蓬的目光永远注视着那块石头,我这么一个大活人坐在他的面前,存在感根本不如一块石头来得重要。也许这是他的爱人?感情这种事,向来身不由己。我自己想通了,也就没有和一块石头争高下。
“你是不是很好奇我的故事,正巧,我也想找人说说这段过去。昨天在河边遇见你,我怎么都觉得我们两个有缘,你让我有了想要倾诉的欲望。你的那条泥鱼,我的石头很喜欢。”
天蓬把手摆在石头另外的空隙处,真真正正地把它挡的严严实实,这才娓娓道来我所感兴趣的事儿。
“历史上的唐僧,是真的去西天取过真经,但是并没有孙悟空、沙和尚和白龙马,自然也没有我天蓬……”
这个世界上是真的存在上天的宠儿的,有人生来就福星高照,受众神庇佑,死后自然而然地立地成佛,顺遂得叫人嫉妒都提不起劲儿。
唐僧就是这样的人。金蝉子转世不得而知,不过是世人杜撰,为了给他一个受到保护的理由罢了。但是唐僧是真正的幸运之子,他生来就得到了天道的亲近,天帝知道后,自然也就对他多了一份关注。
几年之后,唐僧长大,他志存高远,要去遥远的西方取得真经普度众人。九天神佛知道之后,满口夸赞。但是唐僧此去,必然凶险匆匆,且不提他那一身精贵的血肉和偷偷摸摸离开国度的危机,就是他那如画的相貌,也让人担心。
经过了天界的一番大讨论,佛祖派遣了孙悟空和小白龙下凡护在唐僧左右,天帝则委派了天蓬和沙和尚尾随收尾,若是时间有所空余,也可以前去为唐僧这位神眷顾的孩子扫平障碍。
孙悟空本就是由吸收日月精华的石头造就,跟在唐僧身边,连小白龙都未曾发现。小白龙作为能够呼风唤雨的强大的龙王的后代,唐僧所到之处皆风调雨顺,人们信仰唐僧,岂不知这背后保护之人的辛酸与苦楚。
沙和尚和天蓬碰面之后,沙和尚决定自己作为扫尾的那一方,岂料走路都比那唐僧小儿快了一步,在流沙河被唐僧撞见,得名沙和尚,后来他感觉连自己在神界的封号都不记得了,直接叫了沙和尚之名。
其实这事儿还不算惨的,要说最惨的,还是之前在高老庄的天蓬此人。
“我本打算在高老庄打点一番,好让唐僧走得舒舒服服,还能叫自己省些力气。只是那一日到了高老庄,我才知道,原来所谓的提前与追赶,不过是对时间的浪费。我要是不接受保护唐僧这个任务的话,我或许与那高小姐有上一缘。”
“你爱上她了?”我记起余江蓠给我的写着他承诺的衣角,他的衣衫一向精致,价值不菲,随随便便掏出一件出来,都是能在风雨之中不会湿透半点的好东西。爱情真是个奇怪的东西,欲罢不能也便是了。
“我本不算是爱她的。只是说爱成了习惯之后,我便以为我自己爱上她了。”天蓬回答我。“我是不是忘记说了,我的名字?我单名一个笨字,姓什么我早就忘记了。我只记得我母亲还在世的时候,告诉过我,凡事过得笨一点,我才顺遂一点。我遵照了母亲的意思生活,死后竟是被封了天蓬元帅,不过我还是喜欢大家喊我的那句笨将军。”
那位高小姐长得和天蓬的母亲太过于相似了。是个男人,或许他们自己都没有发现,有一种东西叫做恋母情结。甚至于自己所爱的人,和母亲,相比较起来,也算是有几分共同之处。
天蓬不记得自己父亲的姓氏,却记得母亲送给他的名字。当他看见高小姐的时候,什么唐僧,什么天道,什么命令,他全都不在乎了。笨了那么久,忽然聪明一次又有何妨。
高小姐的父母喜欢邻村的一位公子哥儿,觉得高小姐与那位公子哥儿门当户对,又郎才女貌,绝对是天作之合。高小姐虽生性温柔腼腆,但是也勇敢了一回,学着话本子里的勇敢女子们,坐在院子里,荡起了秋千。
秋千若是荡得高了,就能看见外面的世界。若是小姐再勇敢一些,松开了握在秋千上的手,便能把自己的身子连同灵魂都抛出墙外。
天蓬正准备去高家宅院,和高员外好好说说唐僧过路之时,还没走过高家长长的围墙边缘,便有一女子从天而降,他下意识地伸手去接。岂料窥见其容貌的三分美妙,他稍稍迟疑,这女子便落在了他面前的泥土地上……
“姑娘,你……”一向遵从笨字法则的天蓬,面对这容貌被泥土遮住几分的女子,竟是手足无措了起来。
高小姐心里羞愧与兴奋并存。她终于算是走出了院门,看见了外面的天空与外面的男子。本朝风气开放,无奈家中长辈保守,高小姐这辈子连出门的机会都几乎未曾有过。这下子无端飞越了高墙,简直就是狂喜也不能形容她的心情。
只是……
第163章 笨将军与高小姐(二)()
“这位公子……”她本想着该站起来还礼,只是摔出来的力道过大,直接摔伤了腿,连站都站不住了。她急得一张小脸红了又红,半天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在下名为笨,表字勿能,若是姑娘不嫌弃,在下扶你起来可好?”天蓬幻化的形象是个凡间的公子哥儿,出挑的面相,手持一把风流扇,再加上他刻意做出来的风度翩翩的模样,叫高小姐愣在原地。
好个俊俏的公子。高小姐低下头,用手绢挡住脸,随即伸出一只手去。墙外都摔出来了,没有摔到人家少年郎的怀里,叫人家难做已是极好的事情。一只手罢了,碰了就碰了,反正唯有你知我知,天地知。
天蓬按捺住心底里的激动,用自己的帕子包了高小姐的手,将她扶了起来。临了了,他还等人家小姐站得笔直,这才礼貌地松开了手。
“公子,小女子名曰翠兰,多谢公子搭救。”
高小姐此话一出,天蓬就立刻知道了这位是高老庄的小姐,他任务中无关紧要的一环。惊鸿一面,只是他还有要事在身,不方便与这位小姐长谈。心中感叹一声,便向小姐辞别。
只是这高小姐性格好生活泼,天蓬在高老庄与那高老头谈论了许久,这才订下了给唐僧方便的保密契约。没想到一出门,那位高小姐竟然还在原地的围墙边上画圈圈,半步也没挪动。
天蓬一边感叹他们有缘,一边不动声色地朝着高小姐身边的小路而去。他来时走得就是这条道路,去时走它也非常容易解释。
“哎,等等,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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