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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镯记-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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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仪恒只在一旁看着,长兄也不说话,只是逗外孙女玩。他们两家自然是不同的派系,姜希耀摆明了是土木系,姜希泽则是毫无意义的嫡系情报人员,无论再怎么亲,他再怎么爱他的妻子孝顺他的岳父母,他父亲的立场和他本人的出身以及立场是不会改变的,好在这两个派系,从根本上不是矛盾的。
他们也都默契的把女性亲属排除在斗争之外。这样用力方向时而相同时而背离的利益共同体,也真是只有这个时代才能造就,她想,唯一不同的是,他们也许都知道她的立场,却对于她的立场有着天然的劣势。
她知道父亲纵容宠爱自己,两位兄长也拿她没有办法,甚至有的时候有求于她;等到子侄辈,姜希泽敢把她怎么样?他现在把她怎么样元瑛都不会放过他,何况他也做不到这一点,他的上级,捅到何应钦那一层只怕才能对她下如何处理的命令;抛开这一层,他也不可能和CC系的人联手—那才是他更大的仇敌。
忽然她想到,照这样看,元娥嫁给王家的大少爷王浩蓬之后,这个姜希泽和他的好兄弟就是连襟了,大哥的两个女儿都嫁给了那边的人,据说王浩蓬对于窃听刺探有着偏执乃至于疯狂的爱好,在情报事业上比姜希泽激进的多—心里觉得更加无奈,这家里一个两个都不嫌事情纷繁杂乱的结婚生娃,水越搅越混,她这样一个“匪”和他们这一群狩猎的狼在一起,是一家人,以后虽然不在一起过日子,却到底是难过。
真累,她想,自从上了这条路信了这个教就很累。人的心肠果然是会越来越硬,甚至有的时候就是在比拼谁的心肠最硬最狠。到时候她要是拿了刀,她会砍下去吗?到时候要是姜希泽拿了刀,他会砍下去吗?
“你说姜委员的腿摔断了?”傅仪恒听到这一句忽然清醒,“嗯,对,小腿摔断了,听说挺严重的。广州那边都传开了。”“哦?”傅仪恒忽然想仔细问问,便坐直了身子。“我听说姜姐姐已经过去照顾她爸了,我妈跟我说,听说每天拜访的人不少,让省政府的警卫好一通拦。”傅仪恒还想再问,话却卡在嗓子眼。
也许找你问也问不出什么来,而我又何必把你也当作一个棋子?
我舍不得。
于是她又放软了身子,斜倚下去,像是召唤一只猫儿一样让王婵月也靠过来坐在卧榻上,“这里暖和,别冻着你,刚从广州那样热的地方回来,小心水土不服着凉感冒的。”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我留内容提要已经越来越不正经了。然而,然而,

作者下周要出去浪四天,15号到18号,其中一头一尾都在路上飞奔,中间的日子在新奥尔良玩,那是绝对不会更新的。看看周末能不能多更两章。





第74章 第七十四章
王婵月才不冷,她觉得自己火力旺的很。可惜这只是她一如既往自以为是的幻觉,她自己也清楚的知道自己容易这样“刚愎”,于是也就乖乖的坐了过去,果真像只温顺的猫儿一样听话。靠傅仪恒太近,有的时候让她感觉很亲密很享受,但是这种亲密享受里又包含着猫科动物那种由无法泯灭的野性而带来的紧张—她理应在原野上奔驰和捕猎,是独立骄傲的像傅仪恒一样的优雅美丽的豹子,可是她现在却在这只豹子的地盘上依偎着她,
她们分明没有任何联系能够维持这样的亲密关系。
“过年在家里都干什么了?”傅仪恒斜倚着靠枕,还真有点逛窑子的老爷的架势,一边轻抚着王婵月衣服上精细的纹路一边问,“你别说,在家我都有好好学习。家里那些过年才上门的亲戚听说我是学医的。。。”傅仪恒只是朦胧的听她说在家里当赤脚医生、好像学生被提问功课一样的经历,有一搭没一搭的接话,注意力反而依旧集中于王婵月衣服上的花纹。
“你就这么喜欢这衣服吗?”“嗯。。。喜欢。这花纹许久不见了。定是什么人从外国捣腾了回来送你的吧?”“真是什么也瞒不住你这老狐狸。。。”王婵月一边给她解释起衣服来历,脑海里反而想起的是那天的枪声。
傅仪恒到底是什么人?她是傅仪恒,这一点不假,这个名字不假,血缘家族也一概不假。可她永远带着一层迷雾,不肯展示一切藏在若有似无的面具下面的东西。王婵月有的时候也发现得了,她有的话被傅仪恒不着痕迹的岔过去了。她本来碍于两人关系不敢追问—怕惹恼了傅仪恒;后来又碍于自己的偏爱不愿意追问—觉得无伤大雅;直到那一枪,
她觉得不安全。然而丝毫无关自己的安全。
“我听说这花纹是巴黎流行的样式,真的?”“是。人家送你的礼物,难道骗你不成?”“我倒不是疑人家。”“只不过这送礼的也是真会挑,这衣服是合适的很。穿在你身上,好看的没边了。”
王婵月只是一脸无奈笑着坐在那里任由傅仪恒欣赏,无法猜到这花纹又触动了傅仪恒的哪段前尘往事。她也没打算把送礼的人告诉傅仪恒,其实今年过年她在家里就忙着回绝媒人了。这一件还是未经她做主过年前就送来的礼物,她推辞不掉了,毕竟是政府要人的公子。她还没有大学毕业,她不想考虑结婚之类的事,她甚至对结婚有着本能的抵触。她在上海的时候听三哥说,整个上海想找姜家说媒的人能有一百来号,这还是真的敢去、觉得自己梦当户对的那些。但是听说姜希婕根本就不搭理,上门去的人别说见到两位老爷乃至老太爷,见到二少爷的机会都没有。一概不见。
前思后想,王婵月羡慕姜希婕,成天巴望着自己尽快毕业,好独立自主,远离这些乌七八糟的联姻。
她是年轻,不知道姜希婕能自傲不嫁去专注事业的一大主要原因不是别人,正是病床上的姜同悯。天底下这样宠女儿的父亲只怕不好找了,甚至于眼光高于女儿,觉得天底下基本没有能够配得上他宝贝闺女的人,要是哪天他的女儿喜欢上谁了,必定是纡尊降贵,女儿瞎了一只眼;然而就算真是那样,他这个做父亲的只能接受,不论觉得合不合适—他是把女儿当作去世妻子的唯一延续了,他固然也疼爱儿子,但还是把儿子当成儿子的,遵循姜家一贯的家规,是狠心严格教养的。哪像这个女儿,造了反了他都不管,必然还在一侧帮忙造反。
整个春天他都躺在床上养病,被子女二人“教育”了三个多月,眼下血糖水平早已正常,只是腿骨恢复速度很慢。他眼看着宝贝女儿被洋行“剥削”,那简直是气不打一处来—姜希婕由于假请的太长,洋行颇不满意,然而正好在广州也有分行,干脆把她的工作内容移交到广州方面,美其名曰轮岗锻炼。姜希婕也只有认了,毕竟之前走的太高太快,现在该挨整就是要挨整。每天她就奔波于医院和广州的几家商行之间,就这样劳累的架势,也没有丝毫的休息时间—到四月份她爹也好不了,回不了上海,她也到了去香港的时候。
医生私底下跟她们姐弟二人说过,姜委员的恢复情况并不理想,整体的病况也比较严重。可能是在海外考察的那段时间自己不注意,也没人照顾,导致血糖没有及时得到控制,一步一步败坏了身体。医生一脸真诚的说,我不带任何政治立场的说,我希望姜委员退休,回家休养,不要再这样到处忙了,他的身体耗不起了。他现在骨头也脆了,眼睛也不好了,肾病也开始了,还有心脏也开始出问题。整个身体就好像被过高的血糖捅得千疮百孔的破风箱。
姜希婕点了点头,她明白,但她也知道,父亲刚从国外考察回来,正是一切雄心壮志的时候,怎么可能把他直接赶回去,怎么舍得让他就这样大志未筹过下半生。于是她对医生说,假如她父亲病好了却依然要留在广州的话,还请医生您多照顾了。他这个样子,私人医生也没有用,我会叮嘱他监督他定期到您这里来检查的,要是有一星半点的问题,您只管告诉我,我来对付他。
医生默然,良久叹了口气道:“要知道这南粤有半个是胡先生{88}的。如今胡先生怎么可能和南京和平共处呢?姜委员的大志我明白,我很敬佩。但是他这副身子是熬不住了呀!”姜希婕点点头,“我明白。但是我爸爸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人,待到他真的不想干了,我再来把他接回去吧。”
像小时候对女儿的恶作剧,总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她明白医生的一直在暗示她父亲再这么折腾下去很有可能减寿,可是她也不愿意父亲不得志。你让他去追逐,那样即便失败了也是曾经追逐过。恍然间她觉得父亲几十年了依然有一颗少年的赤子之心。
广州嗖嗖的热了起来,已是四月,姜希婕在收拾东西准备直接去香港。姜希峻无业游民,正好留在广州照顾老父,做姐姐的也不知道怎么说这一对父子的好。好在父亲恢复的勉强,在她出差回来之前应该有希望下地走路。
在出发之前,她给王霁月写了一封信。内容相当简单,说我不日即将到香港出差,为其大概两个月,假如有空,能不能去见见你,或者你来见见我呢?附上了酒店地址,没有刻意表露多余的情感。假如只是发出这静若止水的一击,丝毫情感也无,以一个不卑不亢地姿态,会不会降低被揣测的余地,让她终于有机会试探出王霁月的本心,做一个最后的决定?
是,这是最后的机会了,也是最后的一步。眼前黑暗一片伸手不见五指,不知是万丈深渊还是壁立千仞。她提着行李箱走出了门。她每天都在心里和可能已经在天堂和爱人重聚的Kitterlin对话,Kitterlin说,快乐的事,要努力的记住,伤心的事,要努力的忘记。这样回忆会变得更美,做出决定也会更容易。爱一个人,应该爱她本来的样子,而不是把她改造成你以为的样子,如她所是。
她说,可是万一她不爱我呢?万一她要离开我呢?
Kitterlin说,那不应该影响你爱她。何况,你们为什么还要站在原地等对方的答案呢?
她说,可是这样的事,不被世道所容,我又何如去争取她与我一起?我知道我应该试一试,可。。。
Kitterlin说,那就去试一试。大不了失败了,你也不会后悔。否则你想想,等到她真的嫁人的那天,你眼睁睁看着她成为别人的妻子,自己却不曾努力过,到头来恨自己,为此觉得后悔无比,甚至于狂热的嫉妒,你能忍受吗?
Kitterlin说,你已经见过了我,难道还想再做下一个我?
Kitterlin说,你既然害怕未知,就主动的消灭未知。
她住在半岛酒店,这简直超规格待遇—不知道怡和哪根筋不对了,让他们住在半岛。但她无意去思考是不是又是自己的缘故,初到这王霁月生活了两年,让她也思念两年的城市,感觉每个街角都是王霁月的身影。那些茶室冰室,肉档菜铺,琳琅满目层层叠叠的招牌,叽叽喳喳听惯了却也很好听的粤语,好像下一秒王霁月就会在某个不知名的街角出现,穿着她一向喜欢的月白旗袍或者连衣裙,对,只是旗袍和连衣裙,
在香港你不用怕冷,在香港你不用担心有人认识你说你闲话,在香港,没有我。
没有我陪着你的这两年,你是怎么过的?我,我度日如年。来到一个新的城市,却像在收割旧的记忆。
她知道王霁月的专业,学校,稍加打听也能知道宿舍所在,只差是几层几楼几号房。到香港的第二天,见过顶头大班,略有时间,她居然去写了一张卡片,买了一束百合花,请人送到宿舍去。
终究我还是忍不住。站在窗边,看着维港,天气晴好,你在干吗呢?我离你很近,很近,好久没有这样近了。
我很想你。

作者有话要说:
{88}国民党元老胡汉民。曾被蒋中正软禁,释放后回到故乡广东,成一方领袖。

你看,要出去浪之前我是多么的敬业。。。





第75章 第七十五章
然而她像个傻子,每天很忙,只忙到晚上,晚上虽然不很安全,但去学校有什么好怕的 路也不远,她却没有出门。她只是每天等在酒店,也嘱托了前台和礼宾,要是有女子来找她,立刻领去咖啡厅坐下,打个电话给她,她马上回来。
小费给的,简直让人怀疑她的钱都留下来到这儿花了。
可是一连等了两周,没人,没信,也没有送花—送花倒是有点像白日梦。她仔细的算了又算,无论如何王霁月也收到信了啊,她寄的还是加急。难道她还是跟个缩头乌龟一样躲着不回应?
混蛋!早餐桌上,她起的最早,一个人吃,趁着无人把半空咖啡杯往下狠狠一砸。想想自打遇到她王霁月,长这么大前十几年没受的委屈真是都找补回来了。定是我上辈子欠了你巨债未还,我是那桥上合该走过的女子,你就是那桥下无辜淹死的死心眼尾生。这下转世投胎,该我还你的债,可你这死心眼是一点没改!哼!
气归气,她的工作眼看越发繁忙,干脆起了个大早去花店用不甚灵光的粤语和店老板说定,留下一笔钱,让人每周三都送花到学校去,包括今天。我还就非要强化我的存在感,逼你想着我逼你来见我。
我从来不愿意逼迫你,因为舍不得。以前没有,未来没有,就让我现在任性一次。
于是中午,王霁月回到寝室的时候,管事嬷嬷又在对她招手。“送畀你嘅。”她点头谢谢嬷嬷,又是一大束百合花。包的好看,新鲜无比,要说上周送来那束和上上周那束,都还在屋里,残留着一部分还在开放。这下可好,再送一些,她那屋里只怕就要被百合花包围了。
她收到信的时候吓了一跳,以为姜希婕是知道了她跑去探病又功亏一篑的跑了,追到香港来。往下看才知道她是公务出差到香港,如果自己愿意希望能到酒店一会。在洋行一番历练,你给我写信都有了公务的架势,这妥帖的社交辞令,这潇洒而清楚美感很足的字显得温文尔雅,叫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无可无不可。你还是把选择交给了我。
然而王霁月忙着毕业的事,她这个性子,到了香港之后越发习惯拖延,竟然把这件事放到了后面,先忙着一切学业处理和工作安排—她准备回上海工作,但不准备回母校,正在托杨锡珍找一个别的平民学校。沪港两地电报往返比较麻烦,她每天还得处理毕业的文件,一二来去将这事耽搁下来,即便她分分秒秒都在想。
你喜欢香港吗?你去了这家店吗?你的同事带你吃小吃了吗?半岛住着感觉怎么样?你会不会现在也在这个区,这条街,这幢楼上,看着我坐的这辆电车叮叮当当开过去?你离我很近,很近对不对?可是我的心没有跳的那样快,一定是还没上次那样近。
你为什么那么瘦,等我见到你,我一定要好好说你一通。
是,等我,见到你。。。
现在只有她一个人住,毕业生们工作的工作结婚的结婚,留在宿舍的人少了很多。人少声静,安静的近乎压抑,好像安静的空气直接撞在耳膜上,让她进来持续失眠。于是她拿着花回到屋里,稍加整理,剪枝,新旧替换,放好,睡。
似乎只有这稍微有些吵闹、不时有些人声的午后,让她觉得心安,让她觉得可以好好睡一觉。似乎已经变成了不能一个人睡的人。想起曾经,躺在姜希婕身边,躺在她怀里,原来那个时候已经确认完成,相信那个人是安全可靠,应该携手一生的人。
她刚回到香港的时候,抽空去教堂找神父告解{89}。她对神父说,我伤害了我不应该伤害的人,可是我觉得我无法弥补我的过错,不能弥补我给她造成的伤害,可我把她当作我的至宝,我不想失去她,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神父的语调一如既往的平静,说,你既然已经知道那是至宝,就应该去保护你的至宝。因为感到愧疚而逃离,感到无能为力而放弃努力,是一种懦夫行为,是对自己说谎。既然能够来到此地忏悔,就应该知道,任何的罪,都可以弥补。任何的过错,都可以挽回。不论与谁相处,都要谨记天父说:“你们该彼此相爱,如同我爱了你们。”
她不信教,但她希望寻求帮助。她也知道,假如告诉神父她作为一个女子,爱上了另外一个女子,可能会变成淫邪的罪人。但她若一生只爱她一个,至死不渝,到时候无论面临审判还是得上天堂,她都不后悔,也不放开对方的手。不知道这样的忠诚,够不够让天父原谅她们可能不被容许的爱,怜悯她们这对“罪人”?
阳光陡然被云层遮去,她睡着了。
一周之后同样的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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