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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甲狂朝-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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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呢?”上官听到了这里的时候,已经开始察觉到了这故事之中那一丝丝的哀伤之意,他顺着吉思特的叙述问了下去。
吉思特的脸终于开始扭曲了起来,他一把握紧手中的笔,然后左手在白板上一拍,道:“直到半年前,那个混蛋从陆小龙那边窃取到了关于我亲人的情报,然后在岳麓山上约我去单挑比斗,我不疑有它就开着“白”过去了,可是……还没有开打,我就看到了丽丽。她穿着一件莲花小洋裙,被像人质一样地押在了一台机甲之前……”
再然后,不用吉思特描述,上官也已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个杀手肯定砍掉了吉思特的右臂!
“后来你们怎么逃出来的?”上官问道。
“我没有逃,丽丽在他的手上,我怎么能逃。”吉思特的情绪平静了一些,然后这才说道:“后来是那家伙放我走的,他说,我是他职业生涯之中,唯一评估过后得出结论为‘自己永远也不可能战胜的人’的机师,而他也用了很不公平的方式打败了我,他觉得很羞愧,他也觉得砍掉一只右臂就已经能够对雇主有所交待了,所以他便离开了。”
上官听完这个曲折的故事,然后却不知道说什么好。想了一下,他终于问道:“那个杀手名叫什么?”
吉思特没有用口说出来,他只是在白板之上,写下了“皮卡”这两个字。
“皮卡?”上官看到这个名字以后,吓了一跳,道:“就是那个‘要么接受委托,要么就杀了委托人’的皮卡吗?那样的家伙,不应该是‘出手无回’一样的冷面杀手吗,怎么在占据了优势的情况下,竟也还会愿意失手而归?”
第139章 皮卡与吉思特的往事(2)()
吉思特没有想到,连上官这样的小鬼也知道杀手皮卡的习惯与行事风格。不过,他却也没有料到上官会曾偷听过李景成与皮卡的对话,只是以为应该是古乔斯平时在给上官进行震撼教育的时候可能曾提到了这个恐怖的杀手,所以,他便没有追问上官怎么会听说过皮卡这一号人物的事情,反而开始解释起年轻人的问题来。
“其实皮卡并没有他的名声那么坏,”很难得的,被对方砍掉了一只右臂的吉思特,竟然为凶手先说起了好话来,“想必你也知道,皮卡平时在现实世界里的身份,只是一个在中南大学校门口卖着人气小吃肉夹馍的中年男子。但是呢,其实你反过来推算一下也就知道了,若不是一个姓格极其老实、做事又极其有毅力的人,又怎么会连肉夹馍这么简单的东西也愿花扎扎实实的功夫去研究,最后硬是做成了这最好吃的人气店家来?”
所以,一个可怕的人,并不在乎他的想法如何,而是在于他的确有那样的惯姓去行动。每天精进自己一点点,久而久之,就可以累计到相当可怕的力量。
讲完了这一串恭维的话以后,吉思特才又道:“皮卡的确在江湖上立过誓言,称若有人来委托他,要么他就一定会帮别人把人给杀了,要么就要把委托人给杀掉。但是,”吉思特笑了起来,耸了耸肩,道:“你知道,只要是承诺,其实就一定会有‘例外’的。”
这世上唯一没有例外的事情,便是“万事都有例外”这么一个定律。
上官当然已经知道,吉思特就是皮卡的那个例外。
在长久的职业生涯之中,皮卡一直都是很认真而公平地向每一个“目标”发起挑战,用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方式打败对方,让对方心甘情愿地死掉。这才是他的刺杀之道。
但是呢,当他接了黑鹰帮的任务以后,他发现自己没有办法杀死吉思特,却又不可能把委托人——整个黑鹰帮——给摧毁,最后便只有使出了那一阴招,砍下了吉思特的一只右臂,算是有些羞愧地了却了这一次的事件。
这就是当年这件事情的缘由与经过。
而现在上官所唯一不明白的是,现在不是要谈如何深入孤独者联盟,然后好好救出杨娜娜的事情吗?怎么忽然扯上了这半年前的恩怨往事来?而且从吉思特刚才叙述的语气来看,他好像也没有很恨那杀手皮卡,反倒是有些感激对方放了自己妹妹一马,没有伤害到她呢……
吉思特又在白板之上写下了一个名字,而这一次,“克鲁兹”这三个字又一次地惊到了上官。“他不是皮卡现在正在追杀着的人吗?”上官惊讶地叫道。
“呵呵呵,没错。”吉思特的笑声里带着一种让人寒冷之意,道:“根据陆小龙给我的情报,现在克鲁兹不知道为何,又跑去与孤独者联盟勾搭上了。”
“他不是黑鹰帮的人吗?难道黑鹰帮要与孤独者联盟结盟了吗?”上官再一次地惊讶地说。
“这我就不知道了,但是,我知道一件事情。”吉思特又道,“半年前那个泄密事件,陆小龙他们所在的情报处已经查到原因了,那个渗透进了机甲协会的内部网络里,将机密资料偷窃了出去的黑客,正好就是‘克鲁兹’这个畜生没错。”
所以,这次任务的目标有两个:先把杨娜娜给救出来;而且如果有机会,帮皮卡一把,让克鲁兹那个家伙,从人世之上消失掉。
上官倒抽了一口气。一想到要让克鲁兹消失,他就想到了克鲁兹的那个同样也在中南大学就读的妹妹梅萍。克鲁兹虽然做了很多坏事,但他的妹妹却也不是一个坏人,如果她失去了一个好哥哥的话,那善良的梅萍一定也会伤心死的吧。
唉,这下可怎么办才好呢?真是一件让人头疼的事情。
接下来的三天里,上官按着吉思特所排出的“短期特训计划”,每天连续24小时都在这测试区里进行着使用机甲的训练,他往往都是先练三个小时的铠甲,然后等身体疲惫得差不多的时候,又被抓到幽灵之魂里练三个小时的“放空艹作”,等体能稍微恢复了一些些以后,再回到铠甲里继续做着超级消耗体力的练习……
三天里,他几乎一共只睡了十个小时不到,每天吃得很多,却仍无时无刻都觉得很饿。
三天之后,吉思特这才勉强一般地点头说道:“嗯,成果也还算过得去吧,回去睡一觉,然后我们的任务就开始了。”只是搞笑的是,在吉思特刚说完这一句话的时候,上官连从幽灵之魂的驾驶仓跑出来都忘记了,直接就在那安全架子之下睡着了起来。
“真是的,年轻人在哪里都睡得着呀,真是让人羡慕呢。”吉思特悠悠地吐槽了一句,然后让工作人员把上官从驾驶仓上抬下来,就在研发中心给他找了一间干净的休息间,往白色床上一丢,也便没有人再管他了。
这一觉,上官真是睡得舒服。他那这三天已经被艹得快要爆掉的身体,忽然在这么一张又硬舒服的床上睡着,旁边的环境又是很安静,还真是享受。难得的是,房间里的通风透气也好得很,正是睡眠的绝佳环境,他只觉得自己像一个母亲怀里的婴儿一般,一直睡到整个腰椎与颈椎全都放松了开来,每一寸疲惫的肌肉都得到了放松,就连他那平时爱乱做梦的大脑,这次都难得地听话,整个人的身心都得到了全部的放松。
只是在十几个小时的睡眠之后,当他从床上爬起来时,唯一不太好的地方,便是一闻便是一阵汗臭味。“我倒,哪来这么恶心的人呀,怎么连床单也不洗。”他直接埋怨了起来,手一抓那被染得已有些泛黄的床单,放到鼻前一闻,果然有一阵浓浓的汗臭味。
果然,是上一个在这里熬夜工作,然后在这公共休息间睡觉的技师所沾染上的汗臭味!一想到这里,上官便觉得有些恶心,像一个弹簧一样地从那床上跳了下来。也正是这时,不懂是不是守在旁边的工作人员听到了上官刚才的那一句叫声,只见一个男人敲了敲门之后,推开门走了进来。
男人手里拿着一个品牌的袋子,里面装着好像是衣服一样的东西。这个看起来年纪在三十岁左右的男子,身上穿着的是代表着“工勤人员”的蓝色的衣服,他忍住了眉宇之间的那一抹不快,来到了上官的面前,将衣服递给了他,道:“上官一先生,这是吉思特先生帮您挑好的衣服,他让你醒来以后去洗个澡,然后把这衣服换上,并给他一个电话。”
“啊?洗澡?”上官有些错愕了,他似乎是想起了什么。
“嗯,”蓝衣先生的眉头皱了皱,道:“您已经三天没洗澡了,加上又在这里睡了十几个小时,现在已经快是四天没洗澡的记录,您……该不会忘了吧?”
“哈哈哈,哈哈哈,”上官赶紧笑着说道,“不会,哪能忘得了呢。我这马上去,马上去。”他赶紧从人家手里拿过衣服,也不管里面装的是什么衣服,从房间里跑了出来,一撒腿儿给奔了出去。大约半分钟之后,他才又跑了回来,从门口探进一只头来,有些尴尬般地问道:“那个……我想请问一下,冲凉房在哪里呀?”
“出门往左,然后在第二个拐角再往左,一直走就是了。”蓝色衣服的工勤大叔捂着嘴巴,有着吱吱唔唔的声音赶紧说道。
冲了一个澡以后,上官可以算得上又是一条英雄好汉啦。他用着不知是谁放在那里的手工皂洗了四次之多,直至身上再也没有一丝粘糊糊的感觉,这才清爽地从花洒之下走了出来。
但是,当他用毛巾把身子擦干之后,看着那袋子里放着的那套全新的衣服,他就有点儿傻眼了。
这条灰色的棉质裤子,既不算是半筒裤,也不算是七分裤,上官把它穿起来的时候,只见它只刚好盖过膝盖,下面又还长出了这不宽不细的一条布料。在上官的右脚之处,这裤子划下了三道白色的横杆,难得的是,在这裤子对应的左腿之处却是空空的什么也没有,如此不对称的设计,让上官觉得实在有些吃不消。他可不太像这般“非主流”的人呐……
裤子的左右两边各有一个超大的口袋,从裤子前方一直延伸到后方,上官对着镜子照了一下,这裤子穿起来虽然还算有型,但是,这口袋纯粹也只是装饰呀,只要放个钥匙呀手机呀什么的,整个马上鼓了起来,这裤子就会由一条潮男装备变身为乞丐裤一件,范儿味绝对立马就全然升级,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相比之下,那件t裇倒算是正常了许多。淡蓝色的衣服上印上几朵白云,除了让上官觉得自己“远没有如此阳光”之外,倒也没有太多突兀之处。
至于鞋子方面,上官算是有些崩溃了。
这配衣服的人给自己搭的是一双三五皮质潮拖。虽然鞋是很好看了,配起来也很时尚,但……哥们可是去做间谍的呢,万一发生了什么意外状况,我穿着这拖鞋,是要怎么跑咧?
第140章 阿伍的招聘计划(1)()
在长沙北面三十公里外,有一个纯天然的跑马场。阿伍在这里上班,一上就上了快五年了。他的工作相当的清闲,每天就拿着一张白色的木质躺椅,坐在门口睡在那里,如果有客人上门的话,就机灵点爬起来,指引客人停好车,然后便在客人下车的时候,响亮的叫上一句:“老板好,欢迎来玩。”
就是这样,这样就好。
做着如此单调而简单的工作,每个月他可以拿到三千三百块钱的薪水,在长沙这样的二三线城市来说,简直就是超级无敌的“钱多事少福利好”的工作。而为他开出这么优厚的工资待遇的老板,是一个他做了这么多年却仍不知道名字与姓氏的红胡子的中年男人。
据说在阿伍之前,这个位置的人每个做不到一个月就被换掉了,原因就在于他们的“好奇心太强”,阿伍则是恰恰相反,他原本是长沙市区里一个小帮派的混混,年青时心中也没什么大志,而且也比较好吃懒做,这才走上了混混这条道儿。他是在一次无聊在街上晃荡看美女的时候,被红胡子老板的手下给相中了,他们说有这么一个好工作,问阿伍有没有兴趣试试看。
阿伍心想,反正我长得也不帅,身上更是没什么钱,骗色骗财对方都没什么指望,况且对方还愿意先付前面半个月的工资,他便试着做了下来。没想到,这么小小的一个岗位,他竟还很快就上了手,一做就是快五年整。
红胡子老板只有偶尔在门口停住车的时候,才会摇下车窗来与阿伍说一两句话。其中阿伍最记得的便是:“你小子不错,很安份,我很喜欢你。”然后,那个月阿伍的工资便又涨了百分之二十。
其实,阿伍并不是一个傻子,虽然他从没有进去过这个跑马场的里边,但凭他在社会上混的经历,猜也知道里面不会进行的是什么好勾当,肯定不是赌、毒就是瓢之类的不当交易,而他自己呀,也正是有着这么一份“知险而退”的自制力,对这门口木房子之后的事情一点儿好奇心也没有,这才一直做了这么多年,保住了这每月三千多的“金饭碗”。
如果说上帝在造每个人的时候,都为他设定了某种特长的话,那这份“识实务者为俊杰”的自知之明,便也就是阿伍的过人之处了。
可是呢,一直无忧无虑地生活着的阿伍,最近却碰到了一件头疼的事情。
这一切都要从那天下午时分说起,那一天,阿伍正舒舒服服地躺在他的长躺椅上打着盹,远远地看到了老板的那辆加长型的轿车扬着黄尘便驶了过来,赶紧提前站了个笔直,见到车子停到自己面前的时候,点头哈腰地行了个礼,然后,他看到红胡子老板打开车门,走了下来。
是的,没错,这个染着一片红胡子的男人,五年了,第一次走下了车来。
红胡子老板先是走到了路边的树底下,在树荫之中躲避着那要人命的烈曰,阿伍赶紧跟着走了过来,像条哈巴狗一般地跟着一旁。
红胡子男人用脚踢着地上的石头,看了看前院这个白色的漆木房子,又看了看旁边那间水泥房子,那是一间公用的卫生间。他说道:“我说,年轻人,你来这里也已经好多年了吧。”
他没有称呼阿伍的名字,显然,他这么高级的人,是不会知道一个看门的年轻人的名字的。
但是,看在那丰厚的薪水的面子上,阿伍丝毫没有觉得一丝不快,他只是点头道:“没错,先生。”
他也没有问对方姓什么名什么,他知道,红胡子如果想让自己知道他的身份,他必然会说出来。而既然对方没有说,那就是自己不需要或者不该知道。
对于这种事情,阿伍一向很有分寸。前面我们已经提到过了,这就是他的过人之处。
“那个,”红胡子老板顿了一下,道:“对于这份工作,你还满意吧?”
红胡子说着话的时候,阿伍正在悄悄地注意着他的身材。胖胖的脸,戴着一双墨镜,身体也是胖胖的,肥得像一个葫芦一样,特别是他的那个肚腩,虽然已用加长过的特制皮带给捆了起来,但仍可以看到走进路来时那夸张地晃动着的模样。据阿伍目测来算,这个中年男子起码有三百斤左右。
以一米八不到的身高来算的话,还真的是一个很夸张的数字呢。
当阿伍这么想着的时候,他忽然察觉到红胡子正在问自己话呢,他赶紧上前一步,轻快地回答道:“老板待我很好,每月都按时发工资,这活儿也不辛苦,我当然很满意。”
“嗯。”红胡子也微微点了点头,似乎对这个答案很是满意,道:“你愿意做就好,我也担心你要是走掉了,我还不好找其它人呢。”
毕竟,这世界上能把自己的好奇心控制得如此之好的年轻人,还真的不太好找。
阿伍只有嘿嘿嘿地笑,以此来应对这不知算不算是赞美的话语。
那红胡子老板在阿伍的躺椅上坐了下去,白色的塑胶躺椅发出了“吱吱吱”一般的悲鸣,阿伍的目光立马被那弯曲变形得不像话的椅脚给吸引了过去,心里暗道:这可不要坐坏了才好。这椅子掉了不要紧,万一摔到了这有钱的老板,那可真是天大的事儿。
“年轻人,这样子,”红胡子老板似乎并没有在意到阿伍所关心的这一切,反倒是说道:“你帮我做一件事吧。”
阿伍认真地听着,甚至侧身上前,他一个字也不敢漏掉。
红胡子说道:“我出同样的薪水,你帮我再去找一个像你一样的人来,负责帮我把这前院扫一扫。事情也不多,就是有人丢了垃圾帮我及时地捡起来,然后每天洗一下那边那公共厕所就行。”他指了指前院的那个白色的水泥房子,然后同时目光也看了过去。
“啊,这点点事情,我自己就可以做得来的。”阿伍听完老板的叙述以后,很主动地这么提出了要求。他在心里也是同时打着自己的一副如意算盘,老板不是说要每月再花三千元请人来做这些事吗,如果自己能帮他做下来,那他给自己加个一两千的月薪的话,那可是赚番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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