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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盛唐-第2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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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女们送上大盆的饮料与食物。
海上凉风吹来,夹带着新鲜的咸意,真是惬意之极。
第六七八节 安逸的日子(二)()
太平公主呷了一口玻璃杯中的鲜红液体,觉得非常甜腻好喝,不由讶道:“这是沙瓜?”
沙瓜就是西瓜,因为它耐旱,连沙地都可以用来种植,因此人们叫它作沙瓜,原产地为阿非利加,唐朝时流入新疆,朝廷已获得进献,甚至在两都已有种植。
不过太平公主对之前吃过的沙瓜并不感冒,因为既不甜,也不起沙,现在的沙瓜却是超级好吃。
“对,是沙瓜。”唐甜点头道。
“很不错啊,但是以前我喝过的……”太平公主含糊地道,她连喝三杯,只觉得糊到了嗓子那里,需要一口果汁一口白水就着喝,超甜超沙超好喝!
真是天下的美味!
唐甜知道她想说什么,告诉她道:“他们种植不得法,这沙瓜的生长需要大太阳,还有很多的肥料,我们的肥料有很多。”
那是,大群牛马,此地又无发达的农业,肥料不多才怪。
“受教了!”太平公主马上想到用此法将两都的她的田地种上沙瓜看看。
“哎,你今年打算种多少的棉花?”太平公主问道。
“二十万亩吧!”
“这么少啊,我打算种五十万亩!”太平公主在榻上坐直,宽大袍子里的白腻阵阵晃动如咸海的波涛。
很大啊,看来老公在她身上花费了不少时间!唐甜心忖道,对太平公主说:“我的人手缺乏,连小孩子都派上用场了,哪象你的人这么多!”
太平公主的资源丰富无比,例如人手,一般地,农作物开种和收获时需要人力多,生长期间用人少,因此太平公主可以从关中请短工,大量的短工去帮她干活。
古代出行不太方便,人口管理也严格,除了商人、从军之外,许多人的行踪一辈子也出不到百里之外。
太平公主却不同,她的面子够大,待到耕种和秋收时即到关内请短工,打包带走,原样送回,又不是抢走人口。关内的地方官哪敢说个不字。
渐渐地,许多关内农民都到了关外打工,收入丰富,取部分支付家乡的调租庸还有节余结果大唐的农民工、春运就是从从她开始盛行的。农民工到西域修路、种庄稼种棉花、开矿、建筑、挖水渠、支前等等,什么都干。
太平公主做事公道,按价给钱,吸引了大批的农民工为她干活。
有了充足人手,太平公主张牙舞爪,欲大干一场,得意洋洋地道:“今年五十万亩,明年一百万亩,后年二百万亩的棉花!”
“你种这么多,卖得掉吗?”唐甜诧异地道。
“卖得掉!”太平公主计划满满地道:“明年从玉门到博斯腾湖(这是她开发的重点)的铁路开通,再叫老公修了玉门到长安的铁路,我有多少棉花都卖得掉。”
棉花确实是好东西!
在古代,人们御寒衣服有皮毛,贵人用虎皮、貂皮,百姓用羊皮,或者用布,穿着可以,可是盖的被子,贵人可以盖一床皮毛,但百姓可不能盖上一床的羊皮,烧炕御寒也难做到,一是没那么多的燃料,二是危险(一氧化碳中毒)。
棉花可以装进衣服里,成为棉袄,广泛推广,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关键在于,西域光照足,非常合适棉花生产,比起其它地方大有优势。
其地方边远,但建立起铁路来就不成问题,从关外出发的火车,都受太平公主控制,她的运输成本低廉。
“种得太多,注意防止水土流失,环境变化!”
“谁说的?”
“老公说的哦!”
“哦!”
……
两位靓女絮絮叨叨,有说不完的知心话儿。
太平公主作梦也没想到她会与唐甜关系这么好,搁在初嫁时,她恨不得杀了唐甜。
近年来,她火力下降,脾气好了许多,甚至与唐甜一起侍奉老公,觉得自己简直不象大唐公主!
但是与唐甜在一起,确实很开心!
她需要母亲、老公、儿女、哥哥与事业,但也需要闺蜜!
一般女人难成她的闺蜜,多有求她的,想从她这里得到好处,甚至是想刺探她的内部情况。
对此,太平公主保持警惕,可以来往,但不能深交。
以她的家世、能耐和老公,她本身很高傲,不是一般人能够被她放在眼里。
唐甜则不然,她绝世而独立,有自己的事业,还红红火火,无求于她。
同样地,唐甜也是个很傲气的女孩子,虽待人客气,但骨子里同样不会轻易接受普通人作她的朋友。
实力对等,方成闺蜜。
……
两个女孩子舒舒服服地在咸海边上度假,终日游泳、骑马、她们率彼此的女府卫打马球,吃吃喝喝,快活无比。
出则同行,食寝同在,宛如亲姐妹。
此地成为了唐甜的又一个攻略的重点,她从热海(伊塞克湖)的地盘带出了上万人来开发此地,加上归顺的数万胡人(归顺是客气的说法,唐甜出身胡人,是半胡人,杀起胡人来一点都不手软),他们放牧、种麦、种棉花、种水果、甚至打造了渔船去捕鱼,让太平公主和唐甜在沙滩上烤鱼吃。
咸海边本荒无人烟,土地却很肥沃,物产丰富,每个人都卯足了劲在干活。
去年开始开发,土地很快就变了样子,神奇般地城市崛起,道路延伸,田地成片,果园林立,灌溉的水渠比比皆是。
因有知识,水渠做了水泥底防漏,上有石板防晒避免蒸发。
尽管人口还是少,以现在的速度开发,可能百年都不会有环境变化,但唐甜下令开发必须保护水土。
“我来自胡族,更知道与环境的和/谐!”她轻声对太平公主道。
草原上,从来都不会将狼群灭族,不会将它们射杀殆尽,用狼防鼠,以保护草场。
唐甜清楚这回事,对于韦晞所讲的环境保护理解非常透彻。
两女携手走在新兴的城市里,听到的都是一片的欢声笑语,固然唐甜自豪,太平公主则与荣有焉。
上马管军,英姿勃发,下马管民,城市发达,百姓富裕。
这才是与她匹敌的好闺蜜!
……
或许她们日子过得太安逸了,连老天爷也看不惯她们葛优躺的懒散样儿,结果九月初八,神都里太平公主她娘正准备登基,闹得沸沸扬扬时,太平公主却接到不好的消息,让她与唐甜脸色徒变!
“我军在火寻国战败,丧失骑兵五千以上,骁将孙三郎战死!”
“敌人围了我们的何国旧都,正在康国国都下与我军激战,我军战事暂时不利?!”
第六七九节 好快的箭!()
“杀啊!”怒目圆睁的史万超一马当先,手执铁枪冲向对面那些包着头、高鼻深目、持圆盾抓弯刀的敌人。
侧面一个骑兵自他右手处杀来,将弯刀舞得呼呼作响,史万超想也不想,举枪横扫。
“当!”
刀枪相交,史万超轻而易举地将他打了个四脚朝天,翻身落马。
而史万超不过是身躯微晃而已!
这不仅是力量的冲击,还有对马力的借用达到了精细的地步,经历了多次战争,史万超的骑战水平已殝大成。
然后对方两骑一前一后杀来,史万超双腿一夹,战马猛然加速,他就那么伸直铁枪,毫无花絮地捅过去!
一下子将对方捅落马下,再舞动铁枪,连出三枪,将第二个骑兵给刺落马下。
“嗖嗖嗖!”与此同时,对方三箭飞来,史万超不理不睬两箭,都钉在身上的铁甲上,大唐工匠精工打造的铁甲稳稳地抵御了弓箭的侵袭。
最后一箭射向他的面门,他举左手一挡,左手上有个小盾,将箭给挡了。
“儿郎们随我来!”史万超招呼道,部下抖擞精神,随他拼杀。
尽管他势不可挡,然而部下却越打越少,无它,敌人太多了!
史万超与出身突骑施的孙三郎在攻略昭武诸国时走得最远,他们于本年初进抵阿姆河,然后越过了阿姆河,进攻火寻国。
虽然只得一万骑兵,却打得有声有色,与火寻国骑兵五千对五千,战果是双方各千人:火寻国骑兵只得千人逃回,唐军死伤千人。
此战后,火寻国的军队闻风丧胆,再不敢野战。
守着城池也逃不了,史万超与孙三郎以骑兵攻城,连打下五座小城:使用掷袋土在城边上城,箭雨掩护,骑兵上城!
再四出掳掠,见人畜就抢,抵抗则杀,竟得五万人和三十余万牲畜,俱运回后方。史万超做得熟练之极,让胡人出身的孙三郎佩服到五体投地道:“你才是胡人!”
火寻国度千里无人踪,有如鬼域,火寻国人众只得死守着国都苟延残喘。
大好形势之下,不免放松警惕。
唐军主力将大营驻扎在火寻国都以南地区,侦骑主要注意力放在北方(火寻国)和东方(昭武诸国),突略了其它方向的敌人。
结果敌人从西方而来,很多骑兵!
猝不及防之下,哪怕史万超勇冠三军,唐军英勇善战,在绝对多的敌人面前也得跪了。
敌人来的那天彤云密布,漫山遍野的敌人骑兵杀来,马蹄的轰然响声震撼着大地,回荡在广阔的平原上,他们发出的粗野的呐喊声直冲云宵,连覆盖天空的灰色云层也在震颤中流出了眼泪。
天空中下起了细细的雾雨。
从西边来的灰黑色激流与来自东方的红色铁流终于猛烈地碰撞了一起!
因为史万超的嚣张,唐军穿红袍,可以看到唐军挥动马刀,将敌人象割麦般地成片成片砍倒!
但敌人实在太多了(后来统计出敌人动用了六万骑兵),哪怕史万超和部下杀了一个又一个,杀不胜杀,反倒失去了机动力,与敌人纠缠一起。
缠战有利于多人的那边,史万超在敌人的千军万马中左冲右突,哪怕他们再勇猛,不仅杀不出去,敌人越来越多,四周都是大片的敌人围裹而来。
危险的时候到了,一旦对方彻底合围,少人的部队没法对摆开了半里宽的大军造成什么影响,更不可能让敌人大军动摇,被聚歼是迟早的事。
就在这紧要关头,大队骑兵杀到,他们并不上前厮杀,只以箭枝暴射,为首一将,白袍银甲,每每手挟三箭,连珠射出,无一落空,中者立倒!
他动作优美,接连不断,仿佛不会疲倦一样,引领部下箭如雨下。
骁将孙三郎,谁可匹敌!
在外围狂风暴雨般急射,射得敌人人仰马翻,象洋葱皮般一层层地剥落。
听到哨子声和军号声,史万超急忙率余部往援军方向杀去,直杀得浑身是血,人马似从血海地狱里捞出的一样,终于和孙三郎会合一起。稍稍喘气,他环顾四周,入目处尽是一片红色。
血,浓稠的血,仿如溪流一样在一片片由死尸堆砌的洼地里流淌、凝固、再流淌、再凝固……结成了厚厚的一层,有的地方甚至淹没到小腿上!
在血浆中挣扎、蠕动的将死之人……
失去主人的战马的茫然刨地嘶鸣……
呻吟、惨叫声不断,还有夹杂其间的各种语言的咒骂声……
自己所余无几的部队!
出动时五千人,现在不到五百人!
都是因为自己的过错,参谋部一再提醒必须侦骑四出,摸清四周动静,自己却因为已方控制了地界而没有注意到。
他悲怆地嘶号一声,吐出一口带血的口水,哑声道:“三郎,给我换马!”
孙三郎的部队有三千人,损失不到五百,马匹有多,给史万超换上一匹大马,史万超掉转马头,就要出击!
给孙三郎一把拉住缰绳,严厉地道:“你想做什么?!”
“做什么?杀贼!”史万超沉声道。
“立即离开,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孙三郎吼叫道。
“你做青山,我和兄弟们死一起去!”史万超道,拍马就要冲。
“等你做完青山后想怎么死都行,现在不行!”孙三郎用力拉紧缰绳。
争执着,史万超拨出腰刀,砍断缰绳,打马欲跑。
“嗖!”一箭自他面前掠过,劲风吹得他额头生痛。
跟着箭枝的去向一看,那箭插在了孙三郎的面门处,他摇摇欲晃!
史万超心胆俱裂,跳下马去,扶下了孙三郎,叫道:“三郎,三郎!”
孙三郎面带微笑,轻轻吐出四个字道:“好快的箭!”
然后颈一歪,停止了呼吸!
大将难免阵上亡,善泳者溺于水,孙三郎是箭术高手,射杀的人多,能够死在敌人的箭下,适得其所,因此他含笑而逝,别无遗憾。
“三郎!三郎!”史万超嘶声裂肺地叫起来!
他喘了几口大气,将箭拨出来,那是黑色箭杆上有金漆画有一道闪电,应不会是无名之辈。
虎目流泪,史万超咬牙切齿地道:“三郎,我做青山,必让他们被烧个精光!”
第六八十节 王子复仇记(一)()
史万超带着残部和孙三郎的裹尸袋一路奔逃,对方穷追不舍。
让他倍感惊讶的是敌人经验老到,他多次接战,可就是无法脱身,身边的兄弟越打越少,他也受了伤。
绝非一般的敌人可比,天大的疑惑在他脑海里产生,对方是什么的干活?
是的,能够对大唐造成威胁的西方来客是白衣大食…倭马亚王朝军队!
事情得从去年说起来。
……
天寒地冻,荒野雪白一片,连最勇敢的唐军也没有出动,康国的国都因为没有唐军的威胁而稍有生气。
康国人开了西门,不过门口处还是设下堡垒,设下守军,以防唐军骑兵冲突。
堡垒边上,一队队人马出行,当中有两个年轻的栗特人在依依惜别。
他们身材挺拨,年轻俊美,一个衣着华丽,腰带闪闪发光(栗特人喜欢佩带装满饰物的腰带),另一个则衣着简朴,腰带只是条褐黑色的皮子,别无饰物,但识货的一看就知道是难得的鳄鱼皮。
奢华者是康国王子阿卡拉,简朴者是石国王子石见明。
阿卡拉道:“兄弟一路走好!”“放心吧,我必会带着援兵回来!”石见明信誓旦旦地道。
两人相互拥抱,石见明上马,带着卫队离开,向西而去。
石见明所在的石国被唐军最早攻破,国人尽成奴隶,财富给化身强盗的唐人抢个精光。
当时石见明在康国,唐军围城,石见明在城墙上见识到唐军的威风,就意识到依靠昭武诸国的力量,是赶不跑这批东方强盗。
能够对抗大唐的只有大食!
石见明绝非温室里的花朵,他曾经随商队去过西方的白衣大食,知道大食强盛,应该能够与大唐对战。
……
大唐时期的白衣大食,雄居亚洲、欧罗巴的中间,正式名称是倭马亚王朝,是阿拉伯帝国的第一个世袭制王朝。
倭马亚王朝是麦加阿拉伯贵族古莱什部族12支系中最强盛的一支,建鼎后因其崇尚白色,被中国史书称为白衣大食。
约摸在公元661年兴起(现在为公元690元),历任统治者皆锐意进取,对外征服达到了一个高峰,他们疆域最广阔之时东至中亚,西到西班牙。
其积极扩张,于公元664年占领了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兵锋现在已临阿姆河西岸(但尚无实际统治),实际上,大唐势力的最西边已经与白衣大食势力的最东边接壤了!
国都定于大马士革,现任国王是阿卜杜勒·马利克,他独裁专制,扩充军力,因攻略重点在北非,因此唐军在东边的昭武诸国大打出手,尚未引发他的注意。
眼下,石见明出发去提醒他!
……
石见明带着三十余人,准备了五十多匹马,伪装成为商队,离开了康国首都,他们小心翼翼,靠着有良好向导昼伏夜行,避开危险。
天气寒冷又担惊受怕的,不走大路,不过大城,补给不易,几天功夫下来,人马皆瘦。
好不容易到达了阿姆河边,冬季找了个水浅结冰的地方过河。
再继续远去,觉察到彻底脱离了唐人的控制区才松了一口气。
再继续走,他们到达了白衣大食的呼罗珊行省的大城市木鹿(又称马雷或马累,位于土库曼斯坦)进行补给。
停留了三天,石见明观察城市、军力。
觉得该地驻军人少,无力对抗唐军!
换言之,哪怕他求见呼罗珊行省的总督,对方也不一定敢开边衅,与大唐开战。
于是他继续行程,去白衣大食首都大马士革,不料意外发生了。
木鹿是当时呼罗珊行省的首府,因为丝路的原因,过去很是繁荣。
唐军与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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